技术创新工程:回顾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创新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对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回顾
国家经贸委自199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工作,提出了《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提出了从政府、企业、社会三方面系统地推进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发布了《“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对全国技术创新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和组织实施。三年来,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在企业的积极参与下,技术创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以广泛地开展起来,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1.技术创新工程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技术创新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到2000年,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以及各方面协同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围绕重点国有企业,抓好3个试点城市、20 户试点企业和在512 户企业中建立技术中心的工作, 根据市场需求, 组织实施500个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5000项重点新产品, 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专利技术。
在推进技术创新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整体优势,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技术创新与企业制度创新相结合。二是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相结合。三是技术创新与结构调整相结合。
2.技术创新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
①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从1993年开始,国家经贸委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订政策, 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 共分6批认定了宝钢集团、华北制药集团等23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逐步明确了技术中心建设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使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逐步规范化。各地也相继开展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目前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已超过500家。
通过从政策、体制等多方面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了企业的自主研究开发、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能力,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起点。为了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指导,促进技术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企业技术中心的水平和能力,1998年底国家经贸委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了《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为我委今后对企业技术中心实行评价与考核、有效地督促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提供了依据。
②技术创新试点工作取得新经验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明确。试点企业的重点是提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及其有效运行机制的实现形式,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试点城市主要是探索建立以城市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调控为指导,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以及各方面力量协同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迄今为止,全国已有四川、湖北等20个省市开展了技术创新城市和企业的试点工作,并制订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措施。试点工作不仅促进了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为探索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提供了“试验田”,同时还对其他城市和企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调动作用。
③产学研联合工作取得新发展
通过深入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鼓励、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力量进行技术转让,共建技术中心,共同研究开发课题,共办高科技实体等多种形式,对于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提高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实力,有效地促进了科技力量向经济主战场的转移,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委还从全社会范围内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要求出发,提出了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联合思路,即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经济、科技和教育资源,从整体上优化资源配置。以市场经济手段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和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此外,我委还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共同组织了“技术创新院士行”活动,拟对多家重点企业开展技术诊评,现已对8 家企业进行了诊评。与外国专家局合作成功地举办了两届中美工程师研讨会,邀请众多美国工业界知名华人专家来华,根据国内企业的需要进行技术咨询和研讨,为企业解决了大量的技术难题。
④委管国家局直属科研院所改革取得新成效
在对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院所的改革中, 我委坚持有利于调动科研院所的积极性,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工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与科技部共同提出了对242 个院所进行改革的工作思路, 在242个科研机构自主申报转制方式和10个国家局推荐的基础上, 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中编办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对242 个科研机构的转制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研究提出了具体转制方案,现已进入实施阶段。
⑤技术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取得新效益
一批市场需求量大、产业关联度高、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点新产品对推动全国产品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1998年国家经贸委共安排了528项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组织实施了1420 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技术创新项目贷款总规模为83.52亿元,拨款6.38亿元; 安排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补助费1.4亿元; 安排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资金及贴息1.05亿元。一批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已经取得明显效益,对于企业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起到明显作用。
近几年技术创新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许多企业的技术创新意识还比较缺乏,有待进一步增强。其次,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不足、机构不够健全,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第三,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二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我们设想,要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科技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及有效运行机制。使国家重点企业基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具备5 年左右的产品和技术的开发能力,部分企业达到10年以上的开发能力。国家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90年代中后期水平。
进一步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国家经贸委将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紧密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三年脱困目标,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把技术创新作为结构调整的制高点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系统配套地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具体讲,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技术中心建设步伐,形成以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支持20户左右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及国家认定为技术中心的企业,建立和完善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中心的企业,建立和完善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其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逐步达到5%以上,使它们具有5年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能力,具备相关国际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到2000年底前,520户中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都要建立技术中心, 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逐步达到3%以上。 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纺织、石化、冶金、有色金属、信息、军工、机械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要率先建立技术中心。
2.建立以城市为依托,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推动40个左右城市建立面向市场、 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立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推进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抓好技术创新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把已开通的全国技术创新信息网与中心城市技术创新信息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等信息网联网,及时发布科技成果、技术人才供求信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及运行机制。
3.结合科研院所转制工作,促进面向行业的技术开发基地建设。对原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院等13个综合性大型科研院所,要在尽快转制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 逐步建立企业化经营机制和运作方式,建成面向行业、开放式的技术开发基地;拥有开发和推广本行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的能力,基本掌握本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和国家重点建设所需的工艺技术;以对产业升级有重要影响、前瞻性项目为依托,着眼于产业化进行研究开发,提高行业技术攻关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面向社会搞好技术服务。
4.加强产学研联合体制建设,不断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以一批重大产学研联合项目为依托,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抓好50个左右以企业为中心、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 重点抓好100个产学研联合示范项目。要组织和调动社会上各方面的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并积极引进国外智力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5.围绕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促进产业升级的标志性项目为目标,重点支持少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中的重点产品、重大技术装备,要以企业为主体,采取产学研联合的形式,组织协同攻关,占领技术制高点,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力求在一些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和技术跨越。加强和改进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要以行业和地方相结合的方式提出项目,经科学论证确定项目,逐步实行招标选定承担单位,落实责任制,并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有突出贡献、效益显著的项目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
6.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特别要利用当前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集中必要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大先进技术装备制造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并向老工业基地倾斜,提高企业生产工艺水平和发展后劲。要选好标志性项目,严禁重复建设,并做好项目监管工作。
进一步明确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国产化工作的任务目标,认真组织国务院批转的“九五”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拟订“十五”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建议。
以国家财政债券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设备的国产化为契机,搞好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工作。对确有必要进口、今后又有市场需求的设备,应采取技贸结合的方式,在引进设备的同时引进技术,并按行业组织好消化吸收和创新、国产化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国内设备制造企业也要转变观念,主动参与设备研制和国产化竞标,使产品性能、质量、可靠性及售后服务上台阶。
7.加强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企业技术创新立法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财政贴息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外或合资兴办技术开发机构。建立人才基地和人才激励机制,调动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把技术创新工作继续有效地推动下去,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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