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与哈马斯关系分析_阿巴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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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马斯是巴勒斯坦和中东地区较有影响力的伊斯兰政治组织,也是部分西方国家政府认定的恐怖组织①。西方国家政府对恐怖组织的一般立场是坚决打击,不与其往来。但实际上,哈马斯和西方国家之间一直保持接触。本文试就西方国家和哈马斯之间的关系进行探析。

       一、哈马斯在西方国家的活动

       1.哈马斯在美国的活动

       哈马斯具体何时开始在美国进行活动尚不清楚。据美国联邦调查局信息,1993年10月,在美国的哈马斯领导人曾在费城开会。此次会议决定了该组织的五个中心目标:支持“圣战”、与哈马斯公开保持距离以免遭媒体批评及形成消极的公众印象、努力动员民众、积极为哈马斯募集资金、影响美国公众意见及新媒体。为撇清与哈马斯的联系,与会者把哈马斯称为“萨马赫”(Samah),或简单地称其“该运动”。②

       哈马斯现政治局副主席穆萨·阿布·马尔祖克(Musa Abu Marzuq)是哈马斯早期在美国活动的重要人物。1982年,马尔祖克以学生签证来到美国,在路易斯安那的哥伦比亚州立大学攻读工业工程学博士学位,与妻子、孩子在美国一直待到1995年。研究生毕业后,马尔祖克举家迁往北弗吉尼亚州,任穆斯林智库“美国学习与研究协会”(United Association for Studies and Research)政治主任,帮助建立了“巴勒斯坦伊斯兰联盟”(Islamic Association of Palestine)和“圣地救济与发展基金会”(Holy Land Foundation for Relief and Development)两个组织。1995年7月25日,马尔祖克从中东返回纽约时,美国当局以他是被列入恐怖主义组织名单的哈马斯领导人为由将其逮捕。1997年5月,马尔祖克被美国驱逐出境。

       “圣地救济与发展基金会”和“巴勒斯坦伊斯兰联盟”两个组织被美国认定为哈马斯在美国建立的关键组织。2001年12月4日,小布什总统称“哈马斯以‘圣地救济与发展基金会’的基金支持学校,又以这些学校为掩护鼓励儿童成为自杀性袭击者。哈马斯通过向他们的家庭提供资助来招募自杀性袭击者”③,但该基金会与哈马斯对此均予以否认。同年12月,该基金会被美国政府关闭。“圣地救济与发展基金会”被关闭后,美国境内陆续出现了“友好美国”组织④(Kinder USA)等机构,继续向哈马斯提供资金。美国政府认为,“美国—伊斯兰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American-Islamic Relations)”也是哈马斯的支持者。“巴勒斯坦伊斯兰联盟”则被美国认定为哈马斯在北美地区的喉舌。哈马斯建立后,“巴勒斯坦伊斯兰联盟”发布哈马斯号召其追随者发动“圣战”的公告,出版并分发《哈马斯宪章》,举行支持哈马斯的会议和集会,散发亲哈马斯的阿拉伯语期刊《穆斯林巴勒斯坦》(Filastīn al-Muslima)。

       美国是哈马斯资金的重要来源地。美国学者约纳斯·亚历山大(Yonath Alexander)教授称,哈马斯在美国的资金筹集中心主要分布在芝加哥、纽约、新泽西、弗吉尼亚、华盛顿、堪萨斯城等地。⑤根据美国财政部文件,2007年被美国冻结的哈马斯在美国的资产达865.8832万美元。⑥

       哈马斯还在美国民众中招募成员。2002年8月,来自美国伊利诺斯州、自称为哈马斯成员的穆罕默德·萨拉赫(Muhammad Salah)向美国联邦法庭供述,其先被招募进穆斯林兄弟会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后又被马尔祖克招募进哈马斯在美国的先驱组织。⑦原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阿克拉姆·哈鲁比(Akram Harubi)曾向以色列警察供述,他是被马尔祖克私人秘书纳赛尔·哈提卜(Nasser al-Khatib)招募为哈马斯成员的。⑧

       1995年1月,美国将哈马斯列入恐怖组织名单,开始严厉打击哈马斯在美国的机构,哈马斯在美国的活动遂转入地下。

       2.哈马斯在欧洲的活动

       根据美国和以色列方面的信息,哈马斯在欧洲也建立了相关组织,这些组织在向哈马斯提供资金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20世纪90年代末,巴勒斯坦情报局的一份报告显示,哈马斯约1200万美元的年收入中,仅来自英国的估计就有600至700万美元。⑨

       英国的“巴勒斯坦救济与发展基金会”(Palestine Relief and Development Fund,又称Interpal)被美国、以色列和部分国际机构认定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哈马斯组织。该机构1981年成立于曼彻斯特,最初为“巴勒斯坦与黎巴嫩提供救济基金”,1994年1月更为现名,总部设在伦敦。西方国家认为,该机构是哈马斯从西欧、沙特阿拉伯与其他海湾国家募集资金的洗钱机构,其资金经常通过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隶属于哈马斯的阿拉伯银行转账,在哈马斯的财政收入上发挥着核心作用。据以色列缴获的哈马斯控制区域拉姆安拉“伊斯兰慈善协会”的文件显示,“巴勒斯坦救济与发展基金会”通过纽约的城市银行向该慈善协会转移支付了3.38万美元,还与“世界穆斯林青年协会”一道,在开斋节期间向24位哈马斯成员与“伊斯兰圣战组织”自杀性袭击者的家庭提供了价值100美元的节日礼品。⑩2003年8月,美国财政部将“巴勒斯坦救济与发展基金会”列入恐怖主义组织名单。不久后,澳大利亚、加拿大也将其列入恐怖主义组织名单。2003年8月,英国政府冻结了该基金会的银行账户。

       欧洲的“阿克萨国际基金会”(Al-Aqsa International Foundation)被以色列和欧洲国家认定为向哈马斯提供财政支持的慈善机构,在欧洲、南非、巴基斯坦和也门设立了办事处。1997年,该基金会被以色列认定为非法组织,后被宣布为恐怖组织。至2003年,美国、英国、德国、丹麦、荷兰、瑞典、卢森堡先后采取行动反对该组织。同年1月,该基金会也门办事处主任穆罕默德·穆阿亚德(Mohammad al-Moayad)在德国被捕。有文件显示,穆阿亚德曾向“巴勒斯坦救济与发展基金会”转移支付了7万美元,向哈马斯提供了350万美元。以色列缴获的巴勒斯坦情报机构文件和在西岸的哈马斯慈善机构文件也都表明,该基金会支持过哈马斯。(11)欧洲还存在其他一些哈马斯的关联机构。1996年2月25日和3月4日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自杀性袭击后,英国犹太人委员会要求英国政府关闭与哈马斯存在任何联系的组织,点名警告两本哈马斯关联刊物,它们分别是:阿拉伯语期刊《伊斯兰巴勒斯坦》(Islamic Palestine)和英语报纸《巴勒斯坦时报》(Palestine Times)。

       综上所述,哈马斯的活动触角已伸向欧美地区,欧美地区在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中占重要地位。

       二、哈马斯对西方国家的立场

       哈马斯以强烈反对西方,特别是反对美国著称。哈马斯认为,西方对伊斯兰世界进行思想、政治和武力入侵是伊斯兰世界衰落的根本原因。《哈马斯宪章》第27条指出:“自十字军被击败以来,思想入侵令整个阿拉伯世界处于思想混乱状态,东方主义、传教活动和殖民主义进一步加重了这种混乱状态。”(12)哈马斯领导人伊斯梅尔·阿布·沙纳卜(Ismail Abu Shanab)指出,美国为控制整个世界,需要寻找同其战斗的敌人,这个敌人就是伊斯兰。(13)他称美国实行的是经济殖民主义,“他们需要整个穆斯林世界虚弱,因为他们需要为其产品寻找市场,为其资本寻找投资地,他们清楚地知道穆斯林有人力及足够的资源阻止其成为超级霸权”(14)。

       哈马斯维护伊斯兰价值观,猛烈抨击西方价值观。沙纳卜指出,“我支持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因为我们的价值观并不低于西方价值观,因此我们为何要进口西方价值观?”(15)加沙地区哈马斯领导人马哈茂德·扎哈尔(Mahmoud Zahar)2010年11月在接受英国路透社记者采访时也强调,“我们有权以我们的宗教来控制我们的生活,而不是根据你们的宗教。你们没有宗教,你们是世俗的。……你们甚至活得不像人类,你们甚至活得不像动物。你们接受同性恋,你们现在还来批评我们?”(16)对于法国通过禁止穆斯林女子面罩盖头的法令,扎哈尔批评道:“我是一个穆斯林,按照我们的传统住在这里。为何我要活在你们的传统下?……我们非常了解你们,你们是贫穷的人,是道德上的贫穷者。不要因为我们是穆斯林就来批评我们。”(17)哈马斯还谴责西方的自由民主否认民主的宗教根源,强调民主是伊斯兰教的发明,并通过文艺复兴运动与伊斯兰学者之间的交流传播到欧洲。(18)哈马斯把同以色列和犹太人的斗争视作伊斯兰教与西方文明之间“宗教战争”的一部分,如哈马斯谴责1991年的海湾战争是一场“十字军联盟反对伊斯兰教以完成犹太复国主义者无法完成的战争”(19)。

       哈马斯曾扬言要报复美国。2001年12月18日,哈马斯发表声明,警告“美国人现在与以色列人一样被当作(哈马斯攻击的)合法目标”(20)。2004年3月哈马斯精神领袖艾哈迈德·亚辛(Ahmad Yassin)被暗杀后,新任领导人阿卜杜拉·阿齐兹·兰提西(Abdel Aziz al-Rantisi)发表声明指出,“这场反对伊斯兰教的战争与在伊拉克的战争是同一场战争。在巴勒斯坦,也有场反对伊斯兰教的战争。因此,在犹太复国主义者及其支持者美国人脚下的伊斯兰民族应当觉醒并携起手来”(21)。尽管次日兰提西撤消了声明,但美国国务院还是立即发布旅行警告,提醒美国人尽早离开加沙。随后不久,兰提西也死于以色列的定点清除。在兰提西的葬礼上,一名挥舞旗帜并蒙面的哈马斯成员对《华盛顿邮报》记者表示,“小布什站在沙龙旁边,之后他们就暗杀了兰提西……我们应当像对以色列人作战一样对美国人作战”(22)。哈马斯虽时常发表反美言论,但并未实际发起针对美国目标的袭击行动。

       哈马斯谴责美国将其列入恐怖组织名单。马尔祖克认为,将哈马斯列入恐怖组织名单缺乏公正,因为“哈马斯是把其斗争限定在被占领土,而从未把其武器对准巴勒斯坦以外目标的民族解放运动”(23)。哈马斯也批评美国将其排除在巴以和平进程之外的做法。巴勒斯坦原民族联合政府总理伊斯梅尔·哈尼亚的高级顾问艾哈迈德·优素福(Ahmad Youssef)在致美国国务卿赖斯的公开信中称,“你们的政府期待和平不会超过巴勒斯坦人民对和平的期待与需要,但如果缺乏成功的基本要素,和平倡议与会议将无法达到目的。当你们忽视通过选举组建的巴勒斯坦政府的合法性时,解决方案中的重大举措将无法发挥作用”(24)。他进一步指出,“你们对我们的参与提出了前提条件,但你们没有向以色列提出同样的前提条件,你们没有要求以色列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权利,没有要求他们放弃每天对我们实施的可怕的暴力,也没有要求他们遵守已签订的协议或长期停建定居点……如果你们在巴以冲突中不偏袒任何一方,如果你们与我们公开建立关系,那和平的机会将大大增加”(25)。

       虽然哈马斯强烈反对美国,但该组织也向美国示好,释放要求美国与其直接对话的信号。2006年3月31日,哈马斯政治局主席迈沙阿勒在英国《卫报》发表文章称,“我们对建立与所有国家的友好关系感兴趣,但这种友好关系不应以牺牲我们的合法权利为代价”(26)。2010年10月,他在接受美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又表示,“美国奥巴马政府应该直接倾听我们的声音,不要只和我们进行间接对话,这是不够的”(27)。哈马斯对美国与其对话充满自信。迈沙阿勒曾表示,“有朝一日,除了从哈马斯这儿获得消息和倾听哈马斯之外,美国官员将别无选择”(28)。

       哈马斯主张区别对待美国政府与美国人民。2002年6月,扎哈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们不视美国人为我们的敌人,我们把美国人民同支持以色列、亲犹太复国主义的美国政府区分开来”(29)。他表示,“你们(美国人)是正在愚弄和窃取你们金钱的犹太复国主义阴谋的无辜受害者”(30)。哈马斯并不拒绝西方的科学技术。1996年12月,亚辛在接受以色列巴伊兰大学(Bar Ilan University)犯罪学博士生阿南特·伯考(Anat Berko)采访时指出,“伊斯兰是科学的进步,我们使用汽车、电话、导弹等西方的技术,但反对所有与沙里亚法冲突的文化与社会习俗(如女子不戴面纱),反对西方所有不道德的成分”(31)。

       哈马斯之所以强烈反西方尤其反对美国,一个关键原因在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以色列的支持。否认以色列的生存权是哈马斯的基本主张之一,而以色列国的建立及其在阿拉伯国家的包围中得以生存,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支持。在哈马斯的发展历程中,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哈马斯长期奉行不承认、打击和封锁政策,基本上与以色列站在一起,更加激起哈马斯对美国的不信任感,进而强烈抨击美国对哈马斯的政策。如2008年1月初小布什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访问期间,哈马斯宣布美国领导人是不受欢迎的,称小布什“正在为敌人提供政治与物质援助,正在为帮助一个巴勒斯坦派别对抗另一派别和加深巴勒斯坦内部分歧而工作”(32)。小布什一离开,时任巴勒斯坦民族联合政府总理的哈尼亚便宣布哈马斯反对布什提出的“小型巴勒斯坦国方案”,称其把奥尔默特与阿巴斯拉在一起的努力是“播撒煽动叛乱的种子”,并“试图为巴勒斯坦内战创造气氛”。(33) 2011年5月22日,奥巴马在美国最大的亲以色列游说团体——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发表讲话,呼吁哈马斯摈弃暴力并承认以色列。哈马斯发言人萨米·阿布·祖赫里批评“美国不是该地区人民的朋友”,称美国对以色列的偏袒“完全建立在牺牲巴勒斯坦人民自治和建立主权国家权利的基础上”(34)。2012年3月,以色列对加沙地带发动了持续四天的打击。哈马斯发言人法齐·巴尔胡姆称奥巴马此次行动中为以色列袭击加沙地带亮起绿灯,“因为奥巴马希望利用巴勒斯坦人的鲜血和妇孺的尸体赢得以色列对他竞选连任美国总统的支持”(35)。

       简言之,哈马斯反对西方国家,主要表现在激烈的言辞上,并没有付诸行动,因为哈马斯也希望与西方国家发展关系。

       三、西方国家对哈马斯的立场

       1.西方认定哈马斯为恐怖主义组织,对其进行打击和封锁

       哈马斯成立后的最初几年,国际社会的注意力聚焦在法塔赫和巴解组织身上。起初,美国和欧洲国家并没有给哈马斯贴上恐怖组织的标签。1992年12月,400多名哈马斯成员与“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被以色列驱逐至黎巴嫩南部时,美国还同人权组织一起向以色列施压,要求将这些人遣返回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36)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将哈马斯视为恐怖组织。1995年1月23日,克林顿颁布12947号行政令,将哈马斯与其他11个组织定性为恐怖组织,并冻结其资产,禁止美国与其往来。1997年10月,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将30个外国恐怖主义组织列入美国国务院的黑名单,哈马斯名列其中。“9·11”事件后,小布什颁布13224号行政令,授权打击全球恐怖主义名单上的个人和组织的活动,并冻结其资产。2001年10月,哈马斯被列入该名单。此后,“圣地救济与发展基金会”官员(2001年12月)、哈马斯六名领导人(亚辛、易马德·阿拉米、乌萨马·哈姆丹、迈沙阿勒、马尔祖克、兰提西)及其隶属的五个慈善组织(2003年8月)、阿克萨电视台与哈马斯的伊斯兰国家银行(2010年3月),以及被美国认为与哈马斯存在关联、以沙特阿拉伯为基地的“慈善联盟”(2008年11月)也被列入该名单。(37)小布什曾表示,“哈马斯是当今世界最致命的恐怖组织之一”(38)。美国还将哈马斯视作中东和平的敌人。2003年6月20日,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在杰里科与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总理阿巴斯会谈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哈马斯仍在从事恐怖活动,是和平的敌人,必须彻底解决这个问题。(39)

       美国对在其境内的哈马斯成员也予以打击。1995年7月25日,马尔祖克在纽约被捕,未经审判被关押了22个月。2004年8月19日,两名哈马斯成员穆罕默德·哈米德·哈立尔·萨拉赫(Muhammad Hamid Khalil Salah)和阿卜杜·哈利姆·哈桑·阿卜杜·拉兹克·艾什卡尔(Abdul Haleem Hasan Abdul Raziq Ashqar)在美国被捕,美国政府指控其非法资助恐怖活动,并向居住在大马士革的前美国公民马尔祖克发出逮捕令。根据美国方面的指控,这三人均在美国拥有多个账户,为哈马斯频繁转移资金。美国还致力于寻求国际社会封锁哈马斯。2003年4月,美国国务卿鲍威尔访问叙利亚时,要求叙利亚总统巴沙尔关闭哈马斯在叙利亚的办事处,切断其通讯。

       美国反对哈马斯参与巴勒斯坦政治进程。2005年5月26日,小布什在华盛顿与阿巴斯会晤后不久便宣布,哈马斯不应参加巴勒斯坦选举,称即使哈马斯赢得大选,也不承认其胜利。(40) 2005年12月15日,哈马斯在巴勒斯坦地方选举中获胜,次日美国众议院就作出决定,警告哈马斯必须解除武装后才能参加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称如果巴勒斯坦允许哈马斯带枪参政,美国将冻结或削减对巴勒斯坦的经济援助。(41)哈马斯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哈马斯发言人祖赫里强调,“立法委员会选举是巴勒斯坦的内部事务,美国无权强加前提条件”(42)。然而,美国最后还是默许了哈马斯参加选举。美国中东事务分析家吉姆·扎诺提(Jim Zanotti)在向美国国会提交的报告中指出,此次巴勒斯坦大选是在小布什政府倡导在阿拉伯世界举行民主选举的大背景下举行的,阿巴斯想把哈马斯包括在内以消除民众的疑虑,以证明法塔赫仍是阿拉法特之后巴勒斯坦人的选择。美国、以色列与国际社会之所以同意哈马斯在无任何前提的条件下参加选举,既是由于该计划得到巴勒斯坦人民的欢迎,外部力量希望避免干预巴勒斯坦内部政治,也是因为外部力量低估了哈马斯的实力。(43)

       虽然欧盟也把哈马斯列入恐怖组织名单,但和美国在具体做法上存在差异。

       第一,欧盟对哈马斯恐怖组织的定性时间晚于美国。欧盟直到2001年才把哈马斯的军事分支“伊扎丁·卡桑旅”(Izz ad-Din al-Qassam Brigades)列入恐怖组织名单,但对哈马斯的军事组织与政治、慈善组织作了区分。后来,在美国的劝说和影响下,欧盟各国于2003年9月11日达成一致协议,决定将哈马斯各分支都列入欧盟的恐怖组织名单,并宣布冻结所有资助哈马斯的组织和个人账户,关闭了一批哈马斯的关联机构。

       第二,与美国坚决反对哈马斯的立场不同,欧盟试图通过施压使哈马斯放弃暴力并承认以色列,参加中东和平进程。时任欧盟外交与安全高级代表加维尔·索拉纳(Javier Solana)称,欧洲承认哈马斯作为中东和平进程一个合法政治参加者的前提条件是它完全放弃恐怖主义,“我们已说过多次,每个人都非常愿意哈马斯作为政治组织存在,它应该在结束恐怖活动的同时成为一个政党”(44)。随着哈马斯赢得数轮巴勒斯坦地方选举,2005年6月,时任英国外交大臣杰克·斯特劳(Jack Straw)表示,“一个恐怖组织在选举中获得支持并不意味着它不再是恐怖组织,哈马斯将仍在英国恐怖组织名单之列,直到它在行动和语言上放弃恐怖主义暴力”(45)。2005年7月,法国总统希拉克也指出,“只要哈马斯不放弃暴力、不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它就是国际社会不能与之对话的恐怖组织,欧盟将不会改变这一立场”(46)。哈马斯在地方选举和立法委员会选举中获胜后,欧盟曾考虑实施制裁,以迫使哈马斯改变立场。

       2.西方国家对执政后的哈马斯的立场

       2006年1月,哈马斯赢得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并上台执政,这完全出乎西方国家的意料。小布什曾表示哈马斯不会赢得选举,但选举结果令美国非常吃惊。美国国务卿赖斯召开顾问临时会议时问道,“为何没有一人预见到这一点?”然后她自己回答说,“对我们来说,没有足够了解最新情况”。(47)

       哈马斯赢得大选后不久,中东问题有关四方(美国、欧盟、俄罗斯、联合国)向哈马斯提出三个条件:承认以色列、放弃暴力及非武装化、接受所有以前已达成的巴以协议,否则就停止对哈马斯的财政援助。小布什政府强调,在哈马斯遵守三个条件前,将对哈马斯政府实行“三不”政策,即不承认、不对话、不提供财政援助。小布什还宣布支持以色列不同哈马斯政府谈判,并停止向其转移代收的税款。哈马斯领导人哈尼亚回应说:“我们应当承认哪个以色列?1917年的以色列,还是1936年、1948年、1967年的以色列?以色列需承认巴勒斯坦国及其边界,然后我们才知道我们在谈什么。”(48)之后,美国国务卿赖斯访问埃及、沙特、阿联酋等国期间,要求阿拉伯国家不支持哈马斯,但阿拉伯国家表示应当给哈马斯一个机会。美国还向土耳其施加巨大压力,使土耳其总理放弃会晤正在该国访问的迈沙阿勒。2006年3月29日下午,美国中断了与哈马斯政府的外交关系与财政联系,但允许与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中的非哈马斯议员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联系。美国向该国每个外交官发送了一封邮件,命令其停止与哈马斯任命的部长合作。华盛顿还要求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归还已批准的5,000万美元的重建项目,停止总计超过4亿美元的新建及在建的大部分援助和发展项目。

       哈马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政府成立后,美国一直试图削弱和摧毁该政府。据以色列情报网透露,美国授意以色列制定在半年内推翻哈马斯政权的七步方案:(1)切断哈马斯控制的巴勒斯坦政府的资金来源;(2)外国援助将通过国际组织直接到达巴勒斯坦人手中;(3)切断加沙地带与西岸的联系,孤立哈马斯政权;(4)帮助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在4~6个月内恢复并巩固法塔赫;(5)策动一场宪法危机,解除哈马斯的权力,解散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重新举行大选;(6)美国将充分动用情报及财政手段,确保哈马斯不会在下次选举中获胜;(7)以色列政府紧密配合该计划实施。(49)小布什政府“大中东民主计划”负责人埃利奥特·艾布拉姆斯(Elliott Abrams)也公开声称美国政府决定“确保哈马斯政府失败和不能工作”,他还主张秘密挑起法塔赫与哈马斯的冲突,使哈马斯领导的政府垮台,提前选举以消除巴勒斯坦政府中的哈马斯因素。(50)但时任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西恩·莫考马克(Seen Mccormack)对此予以否认,称“没有计划,没有布局”(51)。

       哈马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政府成立后,美国还曾致力于加强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的力量,以抗衡哈马斯。据2007年1月5日曝光的美国政府文件,美国向忠于阿巴斯的安全部队提供了8,600万美元经费,用于“协助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实现‘路线图’计划中的承诺,打击恐怖主义基础设施、在加沙和西岸维护法律和秩序”(52)。美国负责巴勒斯坦事务的安全协调员基思·戴顿具体负责援助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并改革巴勒斯坦安全部队中由民族权力机构主席控制的部分”(53)。哈马斯发言人马希尔·马斯里斥责这是要阿巴斯推翻巴勒斯坦政府,要求阿巴斯拒绝美国的政策。(54)2007年3月巴勒斯坦联合政府建立后,美国继续加强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总统卫队,其装备、训练等由在耶路撒冷的美国安全协调员达伊顿将军领导。同年5月初,美国承诺提供5,900万美元以支持巴勒斯坦总统卫队。哈马斯把巴勒斯坦总统卫队和巴勒斯坦情报局称为“达伊顿纵队(Dayton Militia)”,并开始在加沙宣传反对它的斗争。(55)

       2007年6月,哈马斯一举击垮法塔赫而独控加沙地带,美国继续敌视哈马斯政权。国务卿赖斯称哈马斯的举动是“对加沙的非法占领,把正在实行管理的合法巴勒斯坦机构抛在一边”(56)。6月16日,加沙冲突刚平息,美国驻耶路撒冷总领事加克卜·瓦尔特斯(Jacob Walters)就与阿巴斯会晤,称美国政府完全支持阿巴斯解散巴勒斯坦合法政府的决定,承诺恢复向拉姆安拉新政府提供经济援助。国务卿赖斯宣布提升对哈马斯当局的政治与财政制裁,明确宣布只承认阿巴斯为巴勒斯坦领导人,并宣布向包括哈马斯管辖的加沙人在内的巴勒斯坦人提供4,000万美元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57)6月18日,赖斯宣布之前承诺提供给巴勒斯坦安全部队的8,600万美元援助将直接提交给法塔赫控制的西岸政府。同年9月,以色列宣布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为“敌对实体”,美国表示完全赞成。(58)同时,美国进一步加强对阿巴斯政府控制的西岸的援助。到2007年10月,小布什总统又宣布增加六项对巴勒斯坦的援助承诺,除年初宣布的资金外,美国再为阿巴斯控制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提供4.35亿美元。

       奥巴马政府上台之初,曾敦促哈马斯改弦更张。2009年6月4日,奥巴马在开罗演讲时并未给哈马斯贴上“恐怖组织”的标签,而是敦促其进行实质性改革,强调“要在实行巴勒斯坦人愿望方面发挥作用,哈马斯必须停止暴力、承认已有协议,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59)。但美国一直没有改变打击哈马斯的政策。2009年12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法案,停止卫星转播哈马斯的阿克萨电视台的节目。2010年3月,美国财政部将阿克萨电视台列入全球恐怖组织名单。

       哈马斯执政以来,尤其是独控加沙地带后,美国竭力阻碍巴勒斯坦内部民族和解进程。有学者指出,小布什总统访问沙特阿拉伯期间,曾要求阿卜杜拉国王放弃在哈马斯与法塔赫之间进行调解的努力。(60)同样,美国也不支持2007年2月哈马斯与法塔赫达成的《麦加协议》。对于2011年5月4日巴勒斯坦民族和解协议,美国国务院宣布任何未来的巴勒斯坦政府必须承诺放弃暴力、遵守过去的协议,并承认以色列。(61)虽然美国政府不同哈马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政府打交道,但哈马斯一直是美国政治无法回避的话题。1996至2010年期间,美国国会通过或讨论的涉及哈马斯的法案就达33件。(62)

       虽然欧盟也拒绝承认哈马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政府,但其立场与美国有所不同。欧盟一直呼吁哈马斯改弦易辙。早在哈马斯赢得大选前,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就表示,如果哈马斯在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中获胜,欧盟将考虑中止对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援助。2006年1月哈马斯胜选后,时任英国外交大臣斯特劳称,“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接受任何公正与民主选举的结果,但哈马斯应体现民主的进步并拒绝暴力”(63)。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也表示,“对我们来说,除非哈马斯明确放弃恐怖主义,否则很难同其谈判或对话。所有组织都必须放弃暴力道路,选择政治道路,暴力道路将无路可走”(64)。与美国决定切断对巴勒斯坦政府的援助不同,欧盟称其愿意同任何以和平方式产生的政府共事,支持俄罗斯邀请哈马斯访问俄,并实施一项向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提供1.4亿美元紧急现金援助计划。(65)

       此外,欧盟内部对哈马斯也存在不同声音。2013年2月13日,哈马斯立法委员会三人代表团访问保加利亚,这是哈马斯人员第一次前往欧盟成员国访问。然而2月15日,保加利亚安全人员却把哈马斯代表团驱逐出境,保加利亚外交部通报巴勒斯坦外交部,称哈马斯代表团的访问是非正式和不受欢迎的。(66)哈马斯领导人艾哈迈德·巴哈尔发表声明称,这是对巴勒斯坦人民的蔑视,要求保加利亚政府立即道歉,表示保加利亚政府之所以这样做,是受到了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压力。(67)再如,2014年2月17日,欧洲普通法院宣布欧盟把哈马斯列入恐怖组织名单的决定无效,认为欧盟做出的决定主要是基于新闻报道,而非对哈马斯行动的审查结果,但维持冻结哈马斯资金的决定。欧洲理事会不服该裁定,于2015年1月19日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

       美国、欧盟等视哈马斯为恐怖组织,拒绝承认哈马斯政府,一个主要原因是哈马斯及其领导的政府不承认以色列,不放弃武力,拒绝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巴以和平进程。正如德国的巴勒斯坦问题观察家米切尔·布龙宁(Michael

)所言,西方决策者对哈马斯立场僵硬,聚焦哈马斯在加沙统治消极面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以色列的生存权问题。(68)美国中东事务分析家吉姆·扎诺提认为,“美国对哈马斯的总体目标是威慑,使其改变、被边缘化或不再对以色列的安全、以巴冲突的和平与持久解决,以及美国的其他利益构成威胁”(69)。此外,对哈马斯这样一个具有强烈伊斯兰主义和反西方色彩的组织通过西方式的民主选举而上台,西方国家担忧一旦承认该哈马斯,会加速中东伊斯兰主义力量的崛起。

       3.西方人士与哈马斯的私下接触

       西方国家将哈马斯认定为恐怖组织,公开宣布不同其接触。其实,不论是美国还是欧盟国家,都有官员、前政要同哈马斯进行私下接触。据美国驻以色列前大使、著名阿以冲突专家马丁·英迪克(Martin Indyk)称,大约在1993年,一名负责加沙事务的美国外交官曾与一名哈马斯官员会晤。(70)美国某政策高级顾问透露,在索拉纳的前中东顾问、英国军情六处(MI6)前高官阿拉斯代尔·克鲁克(Alastair Crooke)的组织下,美国中央情报局前官员马丁·博尔顿(Martin Burton)一行三人曾在2005年3月21~22日、7月23~24日先后两次同哈马斯举行会谈。该顾问表示,“我们的讨论非常详细。我们讨论哈马斯对抵抗的看法,讨论他们如何防御自杀性爆炸,讨论他们的政治立场,同以色列谈判的条件,对待法塔赫的立场,以及一旦执政将采取的措施等”,这些信息均通报了华盛顿决策者。(71)2005年3月,马尔祖克与美国前中央情报局长在黎巴嫩进行秘密会晤,讨论哈马斯参与政治进程问题,马尔祖克被后者形容为“想与以色列对话,通过谈判建国的哈马斯人员”(72)。

       欧洲国家部分官员也同哈马斯保持接触,如索拉纳的前中东顾问阿拉斯代尔·克鲁克就任期间一直在巴勒斯坦各派别之间进行调解。阿拉斯代尔曾参加过2003年6月29日在埃及举行的哈马斯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会谈。在会上,他对哈马斯的福利项目及其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派别表示赞赏,甚至表示“不把哈马斯的政治分支当作恐怖组织”(73)。2005年3月和7月,阿拉斯代尔·克鲁克在女王大学中东与伊斯兰专家比弗雷·米尔顿-爱德华兹(Beverley Milton-Edwards)的协助下,邀请哈马斯、真主党、黎巴嫩穆斯林兄弟会等伊斯兰政治组织先后举行了两次和平对话会议。2005年3月和5月,英国外交官在加沙地带会见了哈马斯高级官员、迪尔巴拉镇长艾哈迈德·库尔德(Ahmed al-Kurd)和卡尔奇亚镇长哈希姆·马斯里(Hashem al-Masri)。同年6月8日,正在以色列访问的英国外交大臣斯特劳承认,英国外交官与哈马斯一直保持对话。据哈马斯官员乌萨马·哈姆丹(Usama Hamdan)称,2008年底和2009年初,瑞典、荷兰和其他三个西欧国家的议员也同哈马斯代表进行过会谈。2009年1月底,两名英国议员会见过他本人。同年2月,又有两名法国参议员在大马士革会晤了迈沙阿勒。

       在同哈马斯接触的西方人士中,最有名的当属美国前总统卡特。卡特曾多次会见哈马斯领导人。2008年4月15日,卡特不顾美国国务院和民主党人的反对,在约旦河西岸会晤当地哈马斯领导人、前哈马斯政府副总理兼教育部长纳赛尔·沙伊尔。会见期间,卡特拥抱和亲吻纳赛尔·沙伊尔的举动,让许多西方领导人和外交官心生不悦。同年4月18日,卡特在大马士革会见迈沙阿勒。卡特极力主张把哈马斯吸收进中东和平进程,强调“问题不是我在叙利亚会见了哈马斯领导人迈沙阿勒,而是以色列和美国拒绝这些重要的相关人员。我认为,在任何人看来,如果以色列要实现与其邻国关系的公正和平,不得不将哈马斯包括在这一进程之中”(74)。在以色列和西方国家对哈马斯实行严厉封锁的情况下,卡特还于2009年6月16日访问了哈马斯控制下的加沙地带,并与哈马斯代表举行了会晤。他敦促哈马斯领导人停止暴力袭击,接受巴以和平协定并承认以色列,以换回国际社会结束对哈马斯的制裁。哈马斯高级官员艾哈迈德·优素福称这是一次历史性的访问,但同时称哈马斯拒绝了卡特的要求。2010年10月,在叙利亚访问的卡特再次会见迈沙阿勒,表示哈马斯是巴勒斯坦人民的组成部分,“应当成为中东和平进程的一部分,没有哈马斯的参与,巴以和平不可能实现……孤立和惩治哈马斯是我们在加沙所看到的苦难的主要原因”(75)。

       因此,西方国家对哈马斯及其政府的政策可以概括为“拒绝和不承认”,但该政策并非一成不变,西方国家私下与哈马斯存在一定的接触,美国与欧盟国家官方与民间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四、结语

       西方国家与哈马斯的关系颇为微妙。对哈马斯而言,它虽然强烈反对西方尤其是美国,但一直面临生存危机,不得不向西方国家示好,呼吁改善与西方国家的关系。对西方国家而言,为维护盟友以色列的利益及本国在中东的利益,它们均将哈马斯定性为恐怖组织,不承认其合法性,并对哈马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政府进行打压和制裁。但哈马斯在巴勒斯坦特别是在加沙地带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又使西方无法忽视其存在,这是西方国家政府不同哈马斯打交道,但又允许部分官员、前政要同哈马斯私下接触的重要原因。

       西方国家对哈马斯的政策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最重要的是促使该组织更加激进。学者哈桑·哈提卜(Ghassan Khatib)指出,“问题是哈马斯发出的所有信号从来都没有得到以色列和美国的回应,使哈马斯没有动力、也无力使其组织变得更温和”(76)西方对哈马斯的政策令该组织失望。加沙哈马斯政府副外长艾哈迈德·优素福在2010年5月接受采访时指出,“哈马斯能在东西方之间起桥梁作用,能在整个地区影响改变对西方的观念。我们已建造这座桥靠近自己的那部分,但这一建设只获得了我们这一边的支持。在西方,又有谁在建这座桥?”(77)西方国家未能对哈马斯的变化作出回应,其原因包括:第一,西方国家认为哈马斯的声明只是表面文章;第二,西方国家认为哈马斯是一个拒绝承认以色列的反犹组织;第三,西方国家担心接受哈马斯在加沙的统治将严重削弱法塔赫的合法性;第四,西方国家认为恐怖组织不等同于一个官方反对派,否则这将被视作是对其军事行动的奖赏;第五,西方国家担心支持哈马斯会提升伊朗控制地区的野心。此外,美国政府将哈马斯排除在中东和平进程之外的做法也无助于巴以问题的解决。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中东项目副主席与成员哈伊姆·马尔卡(Haim Malka)指出,“美国一直没有认识到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最需要的不是一个框架协议,而是结束日常的暴力和恐怖,而这只能通过一个广泛的政治策略才能实现,这一策略要承认哈马斯对加沙的控制,承认它在巴勒斯坦政治和社会中的永久性作用”(78)。

       2011年以来,中东形势骤变,哈马斯的处境也在发生变化。哈马斯与叙利亚关系恶化,使其失去了重要的外部支持,但又得到埃及穆尔西政权和卡塔尔等国的支持。塞西上台后,埃及转而打击哈马斯势力,沙特阿拉伯也站在埃及一边,而以色列加紧封锁加沙地带,也趁机从军事上对哈马斯加紧打击,严重削弱了该组织的力量和影响。可以说,哈马斯面临空前困局。近年来,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兴起,成为国际社会在中东关注的焦点,导致巴勒斯坦问题实际上已被边缘化,致使西方国家对哈马斯的关注度正在下降。2014年6月以来,新一届巴勒斯坦联合政府成立并运转,但哈马斯仍然实际控制着加沙地带。从近期发展态势看,西方国家与哈马斯之间缺乏信任、立场对立,其关系在短期内迅速改善的可能性较低。但从长远来看,双方或许不得不正视对方,其关系仍存在改善的可能性。从巴勒斯坦的现实来看,一些西方前政要主张把哈马斯纳入巴以和平进程有其合理性,确实有利于巴勒斯坦问题的解决。

       注释:

      

      

      

      

      

      

      

      

      

      

      

      ①美国、欧盟、加拿大、以色列、日本将哈马斯认定为恐怖主义组织。澳大利亚、新西兰将哈马斯的军事机构“伊扎丁·卡桑旅”认定为恐怖主义组织。伊朗、俄罗斯、巴西、土耳其未将该组织认定为恐怖主义组织。阿拉伯国家大多未把哈马斯认定为恐怖主义组织,但与其关系有明显差别,如约旦、叙利亚、埃及、沙特等国曾与哈马斯关系密切,现已交恶;而卡塔尔依旧支持该组织。

       ②Matthew Levitt,Hamas:Politics,Charity,and Terrorism in the Service of Jihad,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6,pp.147-148.

       ③Zaki Chehab,Inside Hamas:The Untold Story of Militants,Martyrs and Spies,London and New York:I.B.Tauris,2007,p.154.

       ④“友好美国”(Kinder USA)组织于2002年初成立,2005年1月停止活动。

       ⑤Yonath Alexander,Palestinian Religious Terrorism:Hamas and Islamic Jihad,New York:Transnational Publishers,2002,p.10.

       ⑥Beverley Milton-Edwards and Stephen Farrell,Hamas: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Cambridge:Polity Press,2010,p.169.

       ⑦Matthew Levitt,Hamas:Politics,Charity,and Terrorism in the Service of Jihad,p.28.

       ⑧Ibid.,p.30.

       ⑨Ibid.,p.159.

       ⑩Ibid.

       (11)Matthew Levitt,Hamas:Politics,Charity and Terrorism in the Service of Jihad,p.155.

       (12)"Charter of 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Hamas)of Palestine," Muhammad Maqdsi,trans.,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Vol.22,No.4,1993,p.130.

       (13)Wolfgang Freund,Looking into Hamas and Other Constituents of the Palestinian-Israeli Confrontation,Frankfurt am Main:Peter Lang Gmbh,2002,p.53.

       (14)Ibid.,p.53.

       (15)Wolfgang Freund,Looking into Hamas and Other Constituents of the Palestinian-Israeli Confrontation,p.69.

       (16)"Hamas Says Islamization is No Crime,Respects People," Al Arabiya,October 28,2010,http://www.alarabiya.net/articles/2010/10/28/124021.html,登录时间:2013年1月4日。

       (17)Ibid.

       (18)Jeroen Gunning,Hamas in Politics:Democracy,Religion,Violenc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7,p.170.

       (19)Meir Litvak,"The Islamization of the Palestinian-Israeli Conflict:the Case of Hamas," Middle East Studies,Vol.34,No.1,January 1998,p.150.

       (20)Matthew Levitt,Hamas:Politics,Charity,and Terrorism in the Service of Jihad,p.204.

       (21)Ibid.,p.203.

       (22)Ibid.

       (23)Jonathan Schanzer,Hamas VS.Fatah:The Struggle for Palestine,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8,p.164.

       (24)Ahmed Yousef,"Open Letter to U.S.Secretary Condoleezza Rice on the Annapolis Conference,"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Vol.37,No.3,2008,p.205.

       (25)Ibid.,p.206.

       (26)Khalid Mish'al,"We Will Not Sell Our People or Principles for Foreign Aid," The Guardian,March 31,2006; Azzam Tamimi,Hamas:Unwritten Chapters,London:C.Hurst & Co.Ltd,2007,p.285.

       (27)安国章:《哈马斯强调巴以问题上尊重大部分巴勒斯坦人的选择》,人民网,http://world.people.com.cn/GB/13016379.html.登录时间:2010年10月22日。

       (28)Jim Zanotti,Hamas:Background and Issues for Congress,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7-5700,R41514,December 2,2010,p.35,https://www.fas.org/sgp/crs/mideast/R41514.pdf,登录时间:2010年10月22日。

       (29)Abd al-Aziz Rantisi,Sheikh Ahmed Yassin,Ismail Abu Shanab,Mahmoud al-Zahar,"Interviews from Gaza:What Hamas Wants," Middle East Policy,Vol.9,No.4,2002,p.114.

       (30)Matthew Levitt,Hamas:Politics,Charity,and Terrorism in the Service of Jihad,p.205.

       (31)Anat Berko,The Path to Paradise:The Inner World of Suicide Bombers and Their Dispatchers,Elizabeth Yuval,trans.,London:Praeger Security International,2007,p.62.

       (32)Jonathan Schanzer,Hamas vs.Fatah:The Struggle for Palestine,p.161.

       (33)Ibid.

       (34)吕迎旭、陈序:《哈马斯表示不会承认以色列》,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5/23/c_121445064.htm,登录时间:2011年5月23日。

       (35)《外媒:埃及居中斡旋巴以加沙停火》,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3/14/c122831290.htm,登录时间:2012年3月15日。

       (36)Jim Zanotti,Hamas:Background and Issues for Congress,p.40.

       (37)Ibid.,p.42.

       (38)Michael Irving Jensen,The Political Ideology of Hamas:A Grassroots Perspective,Sally Laird,trans.,London and New York:I.B.Tauris,2009,p.1.

       (39)周轶君:《鲍威尔对哈马斯发出严厉警告》,载《人民日报》2003年6月22日,第3版。

       (40)Azzam Tamimi,Hamas:Unwritten Chapters,p.214.

       (41)黄培昭:《巴勒斯坦哈马斯参选起风波》,载《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0日,第3版。

       (42)同上。

       (43)Jim Zanotti,Hamas:Background and Issues for Congress,p.44.

       (44)Matthew Levitt,Hamas:Politics,Charity,and Terrorism in the Service of Jihad,p.51.

       (45)Ibid.

       (46)Ibid.

       (47)Zaki Chehab,Inside Hamas:The Untold Story of Militants,Martyrs and Spies,p.1.

       (48)Edward Platt,"The Conflict within Hamas," New Statesman,January 19,2009,p.21.

       (49)何洪泽等:《赖斯到中东拉“统一战线”》,载《环球时报》2006年2月21日,第2版。

       (50)Beverley Milton-Edwards,"The Ascendance of Political Islam:Hamas and Consolidation in the Gaza Strip," Third World Quarterly,Vol.29,No.8,2008,pp.1589-1590.

       (51)Zaki Chehab,Inside Hamas:The Untold Story of Militants,Martyrs and Spies,p.157.

       (52)王丰丰:《大把美钞援阿巴斯,哈马斯斥美搞分裂》,载《新华每日电讯》2007年1月7日,第5版。

       (53)同上。

       (54)同上。

       (55)Beverley Milton-Edwards,"The Ascendance of Political Islam:Hamas and Consolidation in the Gaza Strip," p.1589.

       (56)Beverley Milton-Edwards and Stephen Farrell,Hamas: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p.288.

       (57)Bansidhar Pradhan,"Palestinian Politics in the Post-Arafat Period,"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45,No.4,2008,p.330.

       (58)Ibid.,p.332.

       (59)Michael

,The Politics of Change in Palestine:State-Building and Non-Violent Resistance,London and New York:Pluto Press,2011,p.11.

       (60)Sherifa Zuhur et al.,"Hamas and the Two-State Solution:Villain,Victim or Missing Ingredient?" Middle East Policy,Vol.15,No.2,2008,p.21.

       (61)Adarn Morrow and Khaled Moussa al-Omrani,"Mideast:Egypt Play Best Man at Hamas-Fatah Union," IPS,May 4,2011,http://www.ipsnews.net/2011/05/mideast-egypt-plays-best-man-at-hamas-fatah-union,登录时间:2011年 5月 5日 。

       (62)See Jim Zanotti,Hamas:Background and Issues for Congress,pp.55-60.

       (63)Corinna Mullin,"Islamist Challenges to the 'Liberal Peace' Discourse:The Case of Hamas and the Israel-Palestine ‘Peace Process'," Millennium: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39,No.2,2010,p.542.

       (64)Mahjoob Zweiri,"The Hamas Victory:Shifting Sands or Major Earthquake?" The Third World Quarterly,Vol.27,No.4,2006,p.680.

       (65)Ibid.,p.682.

       (66)吕迎旭:《哈马斯代表团遭保加利亚驱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2/16/c_124347685.htm,登录时间:2013年2月17日。

       (67)同上。

       (68)Michael Br?ning,The Politics of Change in Palestine:State-Building and Non-Violent Resistance,p.48.

       (69)Jim Zanotti,Hamas:Background and Issues for Congress,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7-5700,R41514,December 2,2010,p.1,https://www.fas.org/sgp/crs/mideast/R41514.pdf,登录时间:2010年10月22日。

       (70)Zaki Chehab,Inside Hamas:The Untold Story of Militants,Martyrs and Spies,p.164.

       (71)Ibid.,pp.161-162.

       (72)Beverley Milton-Edwards and Stephen Farrell,Hamas: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p.72.

       (73)Zaki Chehab,Inside Hamas:The Untold Story of Militants,Martyrs and Spies,p.166.

       (74)Bruce A.Arrigo,"Identity,International Terrorism and Negotiating Peace:Hamas and Ethics-Based Considerations from Critical Restorative Justice," British Journal of Criminology,Vol.50,No.4,2010,p.783.

       (75)拱振喜:《卡特说没有哈马斯参与巴以不可能实现和平》,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10/20/c_12677959.htm,登录时间:2011年10月21日。

       (76)Michael Br?ning,The Politics of Change in Palestine:State-Building and Non-Violent Resistance,p.49.

       (77)Ibid.

       (78)Sherifa Zuhur et al.,"Hamas and the Two-State Solution:Villain,Victim or Missing Ingredient?," 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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