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存的“宋话书”_宋朝论文

关于现存的所谓“宋话本”,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话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小说史的研究上,存在一种影响颇为广泛的误解,即认为宋代的白话小说创作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现在,一方面由于支撑这种误解的重要物证《京本通俗小说》已被证明是伪书,另一方面由于元刊小说《红白蜘蛛》残页的发现为宋、元白话小说的水平提供了一个实例,已有可能对这种误解加以澄清。本文拟就此提出一些意见,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在考察宋代的白话小说创作时,首先应该注意的是宋代到底有多少和有哪些白话小说。研究者在以前常引用罗烨《醉翁谈录》、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中的有关记载来说明这一问题;但恐未必妥当。

旧籍中记载宋、元话本名目最多的,为罗烨《醉翁谈录》。此书在国内原已亡佚,后发现于日本,现藏日本天理图书馆;国内所见排印本即自日本藏本出。此书刚在日本发现时,曾被误认为南宋本;书中所记及的大批话本名目,也就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宋话本了。但后来日本学术界已发现原先的判断并不确切,是以连现在收藏此书的天理图书馆所编《中国古版通俗小说集》(《善本写真集》二十七)介绍此书时也说:“此书一般认为是南宋版,但书中可看到元代人的姓名,且可感到追慕亡宋的笔调,再勘以版式,或系宋末元初刊。”(1966年日本天理大学出版部发行,第1页)但既有元人姓名,且已在“追慕亡宋”, 则非刊于“宋末”可知。至早为元初刊本。说成“或系宋末元初刊”,恐多少有迁就旧说(所谓“南宋版”)之意。又,《醉翁谈录》的《小说开辟》有“说赵正激恼京师”语,而元锺嗣成《录鬼簿》卷上记陆显之说:“汴梁人,有《好儿赵正》话本。”则《醉翁谈录》之作,实当在陆显之撰《好儿赵正》之后〔1〕。所以, 我们只能认为《醉翁谈录》所记的这些话本名目出于元代及其以前,但已无从分辨何者为宋、何者为元了。

《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虽均著录了“宋人词话”,但当钱曾把这些作品作为“宋人词话”来著录时,其依据是什么?是否作过严格的考订?当时基本上还是轻视白话小说的时代,他不大可能像对待严肃的学术工作那样地去对待通俗小说方面的问题;作为藏书家,又往往希望提高自己所藏书籍的价值。所以,他有意无意地把较晚的话本作为“宋人词话”来著录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如果把被他作为“宋人词话”来著录、今天还保存在《清平山堂话本》中的作品加以考察,就可发现它们都不是宋人话本,至少不是宋人话本的原貌。

《述古堂藏书目》和《也是园书目》都著录的单篇“宋人词话”共十二种,保存在《清平山堂话本》中的两种;仅《述古堂藏书目》著录的五种,保存在《清平山堂话本》中的三种。现对这五种逐一加以考察。

一、《简帖和尚》

作品中说:“巷口叫将四个人来,是本地方所由,如今叫做连手,又叫做巡军,……”按,《宋史》、《金史》的《兵志》于军队编制、名称记载颇详,均无“巡军”,而《元史·兵志》四《弓手》:“郡邑设弓手,以防盗也。内而京师,……外而诸路府所属州县,……皆置巡军、弓手。”“世祖中统五年,随州府驿路设置巡马及马步弓手。”又,“(至元)二十三年省台官言:捕贼巡马先令执持闷棍以行,贼众多有弓箭,反致巡军被伤。”是巡马亦即巡军,其设立实始于中统五年。《元史·兵志》一《兵制》:“(至元)三年七月,添内外巡军。”是至元三年又经添设。所以,“巡军”之名始于元代。又,话本述宋代故事,在交代了故事发生时间的名称“所由”后,又说“如今叫做……巡军”,则巡军自当是故事发生时间——宋代以后的名称。要之,这当是元代话本。

二、《西湖三塔记》

作品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说:“是时宋孝宗淳熙年间,……”按,若是本朝人说本朝事,则或称“本朝”、“国朝”;或在朝代上加一“大”字;或去掉朝代名而在帝号下加“皇帝”字样(如“孝宗皇帝”);或干脆只称帝号(如“是时淳熙年间)〔2〕。 至如“宋孝宗淳熙年间”,则显系后代人追述前朝的口吻。而更重要的是故事的内容。作品说:淳熙年间道士奚真人捉了三个妖怪,盛在铁罐里面,封好了,“把符压住,安在(西)湖中心。奚真人化缘,造成三个石塔,镇住三怪于湖内,至今古迹遗踪尚在。”其所以这样说,当然是利用现成的三个在西湖中的石塔,以增强故事的可信性,加大对于听众(读者)的吸引力。然而,假如听众(读者)知道这三座石塔与妖怪无关,那么这种说法就不但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反而会引起讪笑甚或反感。然则什么时期的读者才会轻易相信这些话,或者说什么时期的“说话人”才敢毫无顾忌地说这些话呢?至早要到元代。

这三个石塔实是北宋元祐年间苏轼疏浚西湖时所造。他在当时所上的奏疏说:“自来西湖水面不许人租佃,惟茭葑之地方许请赁种植,今来既将葑田开成水面,须至给与人户请佃种茭。深虑岁久,人户日渐侵占旧来水面种植,官司无由觉察。已指挥本州,侯开湖了日,于今来新开界上立小石塔三、五所,相望为界。应石塔以内水面不得请射及侵占种植。如违许人告,每丈支赏钱五贯文。”所以,这三座石塔实是一个重要的标志:石塔以内的水面不得种植茭葑等物〔3〕。 这禁令到南宋时仍“时有申明”。直到淳祐七年丁未(1247),“仍奉朝命:自六井至钱塘门上船亭、西林桥、北山第一桥、高桥、苏堤、三塔、南新路柳洲寺前,凡菱荷茭荡一切薙去之。 ”(以上皆见影文渊阁《四库》本《咸淳临安志》卷三十二;“茭荡”原作“芰荡”,据雍正《浙江通志》卷五十二所引《梦粱录》改)正因直到南宋末期,三塔内外仍是西湖水面能否种植的法定分界线,所以,南宋时的杭州人对于在湖中造这三座塔的目的和作用不可能不知道,对这三座塔的建造时间也应有大致的了解(生活在淳熙及其稍后一段时期的人固然能晓得它们是在淳熙前就造成的,就是到了南宋末年,因南宋的灭亡上距淳熙元年只一百零五年,知道三塔并非肇始于淳熙时期的故老也不会死光),把那说成是淳熙时期的奚真人为了镇压妖怪而建造,就很容易被拆穿。换言之,在人们对此事真相并非懵无所知的时候,“说话人”是不会这么随便乱说的。——他可以只说奚真人捉妖怪,而不必画蛇添足地说什么造三塔来镇压妖怪。但到了元代,情况就不同了。雍正《浙江通志》卷五十二引成化《杭州府志》:“元时不事浚湖,沿边泥淤之处没为茭田荷荡,属于豪民;湖西一带葑茭蔓合,侵塞湖面,如野陂然。”西湖既已不再疏浚管理,豪民爱侵占便侵占,要种植便种植,再也不必管是在石塔以外还是以内。时间一久,人们对建造这三座石塔的目的和作用也就渐渐不清楚了,反而会奇怪于何以要特地在湖中心造这三座塔。这时假如有人出来说当初造塔是为了镇压妖怪,人们就会轻易相信。而当大致了解三塔建造时间的故老都逝去时,把它们说成建于淳熙时期自也不成问题。

在这方面,作品中还有一处值得注意的描写:男主人公奚宣赞有一次被妖怪摄去后,又被放回来。那妖怪“把宣赞撒了下来,正跌在茭白荡内,开眼叫声‘救人’。只见二人救起宣赞来。宣赞告诉一遍。二人道:‘又作怪!这个后生着鬼。你家在那里住?’宣赞道:‘我家在昭庆寺弯住。’二人直送宣赞到家。妈妈得知,出来见了二人。荡户说救宣赞一事,老妈大喜,讨酒赏赐了,二人自去。”可见茭白荡离开他家不远,是以二人把他送到家以后,他妈妈也不过赏了二人一些酒喝。昭庆寺靠近西湖,其附近本不应有茭白荡,但元代的西湖“沿边泥淤之处”既已“没为茭田荷荡”,则住在昭庆寺弯的奚宣赞家附近有茭白荡和荡户也就是很自然的了(由“荡户”之称,可知当地有大批茭白荡,故已形成了专业户,而非一般农民兼营);倘在宋代,政府专门设置军士“开撩”西湖(见《咸淳临安志》卷三十二),自不致在湖边形成这么多茭白荡。所以,作品中的这一节,反映的仍是元代甚或明代前期的情况(因明代前期西湖仍未疏浚)。

三、《柳耆卿诗酒翫江楼记》

作品的开头部分说:“当时是宋神宗朝间……”这与《西湖三塔记》的“是时宋孝宗淳熙年间”为同一模式,当是宋代以后人的语气。作品又说:“保举耆卿为江浙路管下余杭县宰。”这更是元代人的说法。因为宋代只有两浙路,不但没有江浙路,甚至没有“江浙”这样的说法。元代也没有江浙路,但有江浙行省。而从行政区划的等级来说,元代的行省大致相当于宋代的路。这当是元人因当时有江浙行省,就想当然地以为宋代有“江浙路”了。同时,宋代的路下有州、府,州、府下才是县。所以,宋代人在说到县的主管部门时,一般只举州、府,却没有撇开州、府而直接举路的。如“饶(州)之鄱阳”、“抚之宜黄”、“宣之旌德”、“毫之谯县”(曾鞏《元丰类稿》卷四十二《尚书都官员外郎陈君墓志铭》)之类,触处可见,却不说“江南东路之鄱阳”、“江南西路之宜黄”、“江南东路之旌德”、“淮南东路之谯县”,等等。所以,“××路管下××县”的说法不符合宋人的习惯。而据《元史》卷五十八《地理志》一:“元则有路、府、州、县四等,大率以路领州、领县。”因元代的“路”直接管理(“领”)县,所以“××路管下××县”的说法就很自然。如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第十一卷“公安”下小注:“今属江陵管下县治。”即是一例(“江陵”为元代江陵路的简称)。因为元人习惯于把县说成是“××路管下”,所以在述说宋代故事时,也就把余杭县说成是“江浙路管下”,却忽略了宋代的“路”实是比元代的“路”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又,据《元史·百官志》七,设立江浙行省在至元二十二年(1285),所以,《柳耆卿诗酒翫江楼记》当出于至元二十二年以后。

四、《风月瑞仙亭》

作品介绍其男主人公为“四川成都府一秀士”。这是元、明人的说法;因成都在元代属四川行省,在明代属四川布政使司,故可称“四川成都府”。宋代的最高行政区划为“路”,成都在宋代原属于西川路,后将西川路分为益州路和梓州路,成都属于益州路,后又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所以,若要根据宋代的行政区划表明成都府属于何路,当说“西川成都府”、“益州成都府”乃至“成都府路成都府”,而不应该说“四川成都府”;因宋代并没有四川路。虽有“四川”之称,只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即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的一种简化的合称。此四路本合称“川峡四路”(见《宋史·地理志》五),简称“四川”。南宋时所设四川宣抚使等职,也只是意味着任此职者可以管理这四路的有关事情,并非把这四路合为一个行政区,正如北宋末曾任命童贯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并不意味着把陕西、河东合并为一个行政区。所以,“四川××府(县)”这样的话,在宋代实际上也就是意味着“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的××府(县)”,其不通极为明显。在《清平山堂话本》里,也只在《风月瑞仙亭》中出现过一次,其他各篇凡涉及蜀地的,都不这样用,一般作“西川”。现列举如下:

甲、《西湖三塔记》叙宋代故事,有一处提到蜀地,作“西川濯绵江”,“绵”当是“锦”之误。濯锦江原属于西川路,后属成都府路。

乙、《五戒禅师私红莲记》叙宋代故事,有一次提到蜀地,作“西川眉州眉山县”。眉州原属西川路,后属成都府路。

丙、《夔关姚卞吊诸葛》叙宋代故事,提到“西川成都府”的一次,“西川”的两次,另有几次提到“成都府”。

丁、《霅川萧琛贬霸王》叙南朝齐故事,提到“西川成都”的一次、“西川”的四次、“成都”的七次,“四川”的一次。提及“四川”的一次是介绍两位将军:“一人姓韩名晃,一人姓崔名平,世居四川,将门之子。”这样的表述法当然是可以的,因两个人不一定“世居”于同一路,而且,就其中的一个人来说,也不一定“世居”于一路,例如,可以在曾祖以前居于夔州路,祖父以后居于成都府路,而这两位将军又一出场就被杀,实没有详细介绍其世系的必要,故以“世居四川”这样的话来交代,这跟说“四川成都府”是不一样的。

这四篇中,《西湖三塔记》不可能早于元代,说已见前。《霅川萧琛贬霸王》也不可能早于元代,因其中提到“云南地面齐狗儿聚众作耗,劫掠州郡,攻打西川城池”,所谓“云南”当指元代的云南行省或明代的云南布政使司。因三国时虽有云南郡,但在南朝梁末已经废去。倘此篇为宋代所作,则作者纵或知道历史上曾有这样一个云南郡,听这一“说话”的听众必然已基本不知,作品对云南及其与西川的关系应有所交代;现在对此一无说明,可知听众对这“云南地面”都颇熟悉。这种情况只能出现在元或明代。由此可见,除《风月瑞仙亭》外,《清平山堂话本》所收作品的作者连并非宋代人的也知道在宋代“四川”尚非严格意义上的地名,因而在叙宋代及其以前故事时约定俗成地不使用“四川××府(县)”的表述法,而《风月瑞仙亭》中都赫然出现了“四川成都府一秀士”这样的话,这不仅意味着《风月瑞仙亭》并非宋话本,而且也可以解释为它比《清平山堂话本》中上述这四篇的时代要晚一些。

在 《风月瑞仙亭》中,还说汉武帝“拜长卿为中郎将,持节,拥誓剑金牌,先斩后奏”。“誓剑金牌”当即“势剑金牌”,见于元曲中者,如《救孝子烈母不认尸》第四折:“赐与我势剑金牌,先斩后奏。”《河南府张鼎勘头巾》第四折:“若道威权不在手,只把势剑金牌试一看。”“势剑金牌”当为元人习语,冯梦龙对此似已不能理解了(《警世通言》收入此篇作为《俞仲举题诗遇上皇》的入话时,将“誓剑金牌”改成了“令剑金牌”)。由此言之,此篇作于元代的可能性较大。

五、《合同文字记》

话本开头说:“话说宋仁宗朝庆历年间,去这东京汴梁城离城三十里有个村,……”“宋仁宗朝庆历年间”是宋以后人语气,语已见前;“去这东京汴梁城”的“这”字,则意味着此话本是在开封演述的,——只有在该地演述,才能说“这东京汴梁城”。篇中两次提到“路州高平县”,一次提到“路州安平县”,两次单独提到“高平县”,则“路州安平县”的“安”自为“高”字之误。历史上无“路州”,“路”当作“潞”。作品叙宋代故事,而无论是宋、元抑或明代,高平县都属于泽州。金代的高平多数时间也属于泽州,而《金史·地理志》“泽州”下云:“贞祐四年隶潞州昭义军,后又改隶孟州,元光二年升为节镇军,曰忠昌。”泽州之地既隶于潞州,则原来属于泽州的高平县自也成了“潞州高平县”了。但话本既叙宋代事,自不当用金代所改地名,故话本之作距高平改属潞州必已有相当岁月,其时在人们印象中高平曾属潞州,却已分不清是宋代抑或金代的事了。由此言之,此时高平改属潞州当已数十年,而贞祐四年(1216)距离金亡(1234)只有十八年。且自金天兴元年(1232)起,元兵围汴梁,次年汴梁降元,所受破坏颇为惨酷;在这期间,汴梁已无集众演述话本之可能。故此篇之作不至早于元代。又,泽州之地改隶孟州必在元光二年(1223)升为节镇之前,其隶潞州至多七年。由于时间短促,此事在人们印象中自不能长期保存。话本若作于明代,高平曾隶潞州之事在人们印象中当已消失,不会再出现“潞州高平县”的字样了。

总之,通过对上述五篇话本的时代考证,可知钱曾对所谓“宋人词话”的著录未必可据;从而对别篇的考察也就应以此为前提,不宜轻信其著录。

钱曾所著录的“宋人词话”,除已亡佚及见于《清平山堂话本》的以外,还有几篇见于冯梦龙所编的“三言”中。而就“三言”所收的来看,其不出于宋人的证据也仍然存在。如《警世通言》卷三十七《万秀娘仇报山亭儿》,其本名当即《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均著录的《山亭儿》,因篇末说:“(本篇)话名只唤作《山亭儿》,亦名《十条龙陶铁僧孝义尹宗事迹》。”而《醉翁谈录》的《小说开辟》中亦述及《十条龙陶铁僧》,则当是早期的话本。但《警世通言》该篇一开头就说:“话说山东襄阳府,唐时唤做山南东道。”这自是地理上的知识性错误,襄阳府不在山东;当是从“山南东道”四字设想而来。但其所以把襄阳府隶于山东,当是因其已经知道有一个大的行政区叫做山东。然而,宋代只有京东路,没有叫做“山东”的大行政区,金始改“京东”为“山东”。而篇中又说:

元来茶博士市语唤做“走州府”。且如这市语说:“这日走到余杭县。”这钱一日只稍得四十五钱,——余杭是四十五里;若说一声“走到平江府”,早一日稍三百六十足;若还信脚“走到西川成都府”,一日却是多少里田地!则创作及演述此故事的人实在杭州,故说距余杭县四十五里,距苏州(平江府)不少于三百六十里。此作品若为南宋时所作,一则南宋人不应该用金的行政区划之名,二则南宋的杭州人一般也不会知道在金的辖区出了一个山东,所以,说话人如果说出“山东”这样的地名来,一定把听众弄得莫名其妙。由此言之,南宋的说话人即使知道金的辖区有了个叫作“山东”的大行政区,也不会在其说话中运用。故这至早应出现于元代。元虽取消了“山东”这一行政区,但它既存在了这么多年,其名称必然不会很快消灭,通过全国统一后的南北交流,这一名称也传到了南方,但南方人对山东的地域当然不会很清楚,就望文生义地以为山东便是以前的“山南东道”,所以把襄阳也划给了山东。换言之,倘以《警世通言》中的这一篇为依据,则钱曾把《山亭儿》著录为“宋人词话”也是有问题的。〔4〕

综上所述,我们今天若要根据《醉翁谈录》或钱曾的著录来确定宋人到底有多少话本,实在是很危险的事。

引导人们对宋代话本作出很高评价的,是一些实物。最主要的是《京本通俗小说》;其次是冯梦龙“三言”中被认为宋人说话的三篇作品——《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和《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此外,《五代史平话》、《梁公九谏》和《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也常被认为是宋话本。其实这里存在很多问题。

先说《京本通俗小说》。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本子是一九二○年缪荃孙刊《烟画东堂小品》本,共收七篇。缪荃孙在《跋》中说,其底本为影元人写本,书中的《冯玉梅团圆》篇说到“我宋建炎年间”,《错斩崔宁》篇说“我朝元丰年间”,《菩萨蛮》篇说“大宋绍兴年间”,《拗相公》篇说“我宋元气都为熙宁变法所坏”;因而五十年代及其以前的研究者都认为这四篇是宋人话本,连带认为其他三篇也出于宋代。但到一九六五年,马幼垣、马泰来氏发表了《〈京本通俗小说〉各篇的年代及其真伪问题》(载台湾《清华学报》新5卷1期),指出《京本通俗小说》乃是根据冯梦龙编的《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编集的,其中《冯玉梅团圆》一篇,即《警世通言》卷十二的《范鳅儿双镜重圆》,其中并含有明人瞿佑所作的“帘卷水西楼”一词(这是已故孙楷第先生的发现,马氏兄弟在论文中已经说明;孙说见于《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发表于1951年,后收入其所著《沧州集》),该篇明是明朝的作品,所以缪荃孙说《京本通俗小说》是影元人写本实是无稽之谈。何况在缪氏之前,从不见有此书的著录(缪氏说其底本中有原收藏者钱遵王图章,但钱氏所著的《也是园书目》、《述古堂藏书目》也未著录此书);在缪氏刊印之后,其底本的去向也“未有所闻,全无纪录”。至于书中所出现的上述“我朝”、“我宋”、“大宋”等字样,均为《警世通言》及《醒世恒言》所无,是《京本通俗小说》的编集者为了显示这些作品确为宋人话本而增改的。所以,他们认为这是一部根据《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制造的伪书,而作伪者很可能是缪荃孙。在他们发表此文以前,本已有学者对《京本通俗小说》的底本情况发生怀疑,如我国的郑振铎、日本的长泽规矩也、吉川幸次郎等;但都不如此文的明确、有力。在它发表之后,不少有影响的学者给予高度肯定,如美国的韩南(Patrick Hanan)、法国的莱维(Andre Levy)等; 我国学者苏兴当时没有看到他们的论文,但通过自己的研究也得出了《京本通俗小说》是伪书的结论(见苏兴《〈京本通俗小说〉辨疑》,载《文物》1978年3月)。所以, 《京本通俗小说》并不能作为判断宋话本依据的实物。

不过,马氏兄弟的论文虽是我国小说史研究上贡献很大的力作,由于发表至今已三十年,随着研究的深入,我想,从今天看来似还存在可以补充之处。那就是:他们虽认为《京本通俗小说》是伪书,但认为除《拗相公》是元人作、《冯玉梅团圆》(即《范鳅儿双镜重圆》)是明人作外,其余的《碾玉观音》、《菩萨蛮》、《西山一窟鬼》、《志诚张主管》、《错斩崔宁》和《京本通俗小说》提及而未收的《定州三怪》都是宋人话本;而这些实在都还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

其肯定《定州三怪》为宋话本是因篇中有“若是说话的当时同年生,并肩长,劝住崔衙内,只好休去”等语,和《错斩崔宁》中的一段话“措辞运语,不可以说不极相似,显是当时说话人的惯用语”。因论文作者认为《错斩崔宁》是宋人作品,故定此篇也出于宋人。而如果《错斩崔宁》的时代有了问题,此篇出于宋人之说也随之动摇。其肯定《志诚张主管》是因“篇中‘如今说东京汴州开封府界’、‘话说东京汴州开封府界’等句,‘东京’之前不加上‘故宋’、‘宋朝’、“‘北宋’、‘大宋’等词,明是时人语气”;但《简帖和尚》也只说“东京汴州开封府”而不加朝代名,却仍不能否定其为元话本,则定《志诚张主管》为宋人作的证据似过于薄弱。其定《菩萨蛮》为宋人作的理由,是篇末陈可常辞世颂有“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之语,而《梦梁录》卷三《五月》有“士宦等家以生硃于(重午)午时书‘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之句”的记载,遂谓“可知此话本在宋元前已脍灸人口”。然《梦梁录》并未说当时士宦等家书此二句是受该话本的影响,解释为话本将士宦等家在重午所写的这两句引入了陈可常辞世颂也解释得通。又谓“篇中称吴益为吴七郡王,其例和《碾玉观音》一样,显是时人语气,可知这篇是宋人作品”。所谓《碾玉观音》之例,是说《碾玉观音》称韩世忠为“三镇节度使咸安郡王”、 刘錡为“刘两府”、杨存中为“和王”而不加别的说明, 所以论文的作者说“说话的主要对象只是市井大众,假如时间渐久,这些名称便不是一般听众所能容易理解,因此这话本的创作年代,当距高宗时不会很远。”但《菩萨蛮》于吴七郡王却是作了介绍的,说他是“高宗皇帝母舅”,即使“时间渐久”,听此“说话”的人仍能明白其人身分,不至有不理解之感;其所没有交代的,只是吴七郡王的名字。但一则因其身分已交代清楚,虽没有名字,对听众理解话本并无影响,从而并不是非交代其名字不可;二则其所以不交代名字,恐不是因编写话本时离吴七郡王时代很近,不交代听众也知道,而是因时代已远,作者自己也已不清楚了,此种实有人物的名字又不能随便捏造,不如不交代之为愈。何以见得?高宗并无姓吴的母舅,倒是有姓吴的妻舅,封为郡王,但受封已在孝宗时。见《宋史·外戚传》下。作品所说“吴七郡王”应即高宗妻舅,但把他写成高宗母舅,又说他在绍兴十一年间已是郡王,让灵隐寺长老称他为“恩王”,这都说明话本作者距“吴七郡王”的时代已远,对他的了解不仅是模糊影响之谈,而且颇多错误。那么,说他由于不知道这位郡王的名字而不交代,也不是不合情理的事。

现在说剩下的三篇。它们在“三言”中题为《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皆见《警世通言》)和《十五贯戏言成巧祸》(见《醒世恒言》)。题下分别注:“宋人小说题作《碾玉观音》”、“宋人小说,旧名《西山一窟鬼》”、“宋本作《错斩崔宁》。”故研究者一般都认为这三篇为宋人话本。但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冯梦龙的注是否可靠?这三篇除《错斩崔宁》被《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著录为“宋人词话”、《宝文堂书目》著录了《玉观音》(不知是否即《碾玉观音》,且未标明作品时代)外,余均不知所据。上文已经论证过钱曾对“宋人词话”的著录不尽可信。同时,冯梦龙虽在提倡、整理通俗小说上很有贡献,但却并不谨严。袁无涯刊行的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全传》,其中征田虎、王庆的二十回是后人所加,但却託为古本,并伪造了这二十回的李贽批语。许自昌《樗斋漫录》卷六说,李贽门人将此百二十回批本的稿本“携至吴中。吴士人袁无涯、冯梦龙等……见而爱之,相与核对再三,删削讹谬,……精书妙刻,费凡不赀……”倘李贽门人(按即杨定见)所携来的已有后人撰写的二十回及伪造的二十回批语,冯梦龙却信以为真,参与校对、刊印工作,那是他受了骗,可见他在版本鉴定上的水平实在不能说高。倘杨定见携来的本无这二十回批语,刊印出来后却成了百二十回本,那么,主持此本校刊工作的袁无涯和冯梦龙也就是伪造二十回正文和李贽批语的负责人;冯梦龙既能这样地伪造古籍,我们对他所说这三篇话本出于宋人的话也不能不持审慎态度。总之,不能光凭冯梦龙的注就相信这三篇为宋话本。第二,即使这三篇原为宋话本,但冯梦龙在将它们收入“三言”时是否作过较大的加工?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还保存着宋话本的面貌?自从一九七九年黄永年教授发现了元刊话本《红白蜘蛛》残页〔5〕后, 这问题已显得十分突出(说见后)。

现先讨论第一个问题。

以《一窟鬼癞道人除怪》来说,其中有这样一段:

却说绍兴十年间,有个秀才,是福州威武军人,姓吴名洪。离了乡里,来行在临安府求取功名。指望“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争知道时运未至,一举不中。吴秀才闷闷不已,又没什么盘缠,也自羞归故里,且只得胡乱在今时州桥下开一个小小学堂度日。等待后三年,春榜动,选场开,再去求取功名。作品的整个故事,就是在吴洪于临安开学堂时发生的。不过,这故事的引子就显然不是宋人的想法。从以上引文来看,吴洪是到京城去参加科举考试的。宋朝人到京城去参加中央级的科举考试前,必须经过地方级的考试,再由地方保送上去;但如保送上去后没有被中央的考试所录取,需要参加下一届的中央考试,那就仍须重新参加该届的地方级考试并再由地方保送(参见《宋史·选举志》)。这与明清时的士人通过省级考试取得“举人”的身分后就终身具有参加中央级考试的资格,是很不一样的。所以,明清的举人在参加中央级考试失败后可以留在京里等下次再考,宋朝的士人在参加中央级考试失败后却不能留在京里“等待后三年,春榜动,选场开,再去求取功名”,而必须在“春榜动”的上一年秋天之前回乡去参加地方上的考试。〔6〕所以, 这篇作品是否为宋人话本,实在很成问题。

再说《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其“入话”中有“却说故宋朝中,有一个少年举子……”等语,显非宋人口气;正文说:“却说南宋时,建都临安……”也同样不是宋人声口(南宋人自己是不称“南宋”的)。又,篇中有个强盗静山大王,《简帖和尚》中也有个叫做静山大王的强盗。马幼垣、马泰来氏大概认为两篇都有静山大王,时代应该相近,又把《简帖和尚》看作宋话本,就把这也作为《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出于宋代的一个旁证。但《简帖和尚》既是元话本,若上述理由可以成立,这倒成了《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是元话本的一个旁证了。至于马氏兄弟因其“在正传未开始之前,先加上一个情节类似的小故事来做入话,全篇又以纯讲述式的口语写成”,篇中有“若是说话的同年生,并肩长,拦腰抱住,把臂拖回,也不见得受这般灾晦”等句,也是以“说话的”自称,遂断言其“完全是宋人说话的形式”,似也尚可斟酌。因目前并无任何材料可以证明元人说话的形式与宋人说话的形式不同。

“三言”注明为宋人小说的三篇中既有两篇存在问题,剩下的一篇《崔待诏生死冤家》也就难于轻信。何况篇中多次提到潭州,最后一次称为“湖南潭州府”,则其所谓“潭州”乃“潭州府”的简称。这与“三言”中的《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古今小说》)多次提到“绍兴”,最末一次称“浙江绍兴府”是同样的情况;该篇也是把“绍兴”作为绍兴府的简称。按,“湖南潭州府”乃是明代的名称。“潭州”在宋代是州,在元代是路,从明代起才成为府。

马氏兄弟肯定此篇为宋话本的理由,除上文引述过的对韩世忠等人的称谓外,还因“篇首‘绍兴年间’句,没有加上‘故宋’、‘宋朝’字样,文中又称临安府为行在,很显明是南宋人的语气”。

我想,这些情况固然说明话本作者不但自己对韩世忠、刘錡、杨存中的事相当熟悉,并认为其听众也熟悉,所以不必多介绍。不过,这并不一定是由于话本作者的时代离这些人很近。凡是通过说话及其他通俗文艺的渠道而为民众所熟知的人物,都可这么对待。举两个例子:一、《清平山堂话本》中的《杨温拦路虎传》一开头就说:“话说杨令公之孙重立之子名温”,杨令公自是指杨业。作者对杨令公不作任何介绍,跟《崔待诏生死冤家》对待刘两使、杨和王的方式一样。而这篇话本至早作于南宋〔7〕,距杨业之死至少已一百四十余年。 其所以没头没脑地说个杨令公,显然是因为觉得听众对杨令公都知道,不必再介绍。而听众之熟悉杨令公,当是由于民间的传述,恐怕也包括通俗文艺的描画。二、《西湖三塔记》称赞一个人的相貌:“眉疏目秀,气爽神清。如三国内马超,似淮甸内关索。”关索本是文艺中虚构的关羽之子。作者之所以这样介绍,显然不是由于他认为听众的时代与关羽父子距离很近,而是因他认为听众对关索的故事及其状貌之英俊已有深刻印象。至于韩世忠等名将,不仅在南宋初期的战绩与民众的生死存亡密切相关,因而成为群相关注的人物,而且还被作为说话的题材。《梦粱录》卷二十《小说讲经史》条述及讲史艺人王六大夫时说:“于咸淳年间敷演《复华篇》及《中兴名将传》,听者纷纷。盖讲得字真不俗,记闻渊源甚广耳。”咸淳元年距南宋的灭亡只有十四年。《中兴名将传》其时既为很叫座的“说话”节目,则中兴名将的事迹至少在南宋灭亡后的一个相当时期内仍为民众所熟知。倘若《碾玉观音》出于元代前期,那么,它对韩世忠等作上述处理是很正常的事。而假如《中兴名将传》之类的说话在元代仍然流行,则《碾玉观音》的上述情况也有可能出现于元代后期甚或明代前期。加以如上所述,话本中本存在明代的地名,我们自更难以依据其对韩世忠等人的处理而定其为宋话本了。

在述及非本朝的年号时,一般虽加上朝代名,但也有例外。如《清平山堂话本》中《刎颈鸳鸯会》的“入话”叙步飞烟的故事,交代故事发生时间就只说“咸通中”。《刎颈鸳鸯会》是明代的话本(其中述及“浙江杭州府”,系明代地名),“咸通”则是唐代的年号。当然,步飞烟故事出于唐传奇《飞烟传》,篇中“咸通”上本无朝代名;但如话本述及前代年号必须说明朝代,则《刎颈鸳鸯会》的作者在据以改编时自当在“咸通”前加上“唐朝”之类字样,不会一味沿袭了。

由此言之,话本于非本朝年号之一般加上朝代名,当是怕听众搞不清楚那是什么朝代,而并不是存在非加不可的规定。那么,只要是听众知道其为哪个朝代的,即使不出于本朝,当然也可以不加朝代名了。以《碾玉观音》来说,作者既认为听众对中兴名将的事迹相当熟悉(这从作品中对韩世忠等人的上述处理可以推知),自也认为他们对绍兴的年号不会陌生;因为这些名将都主要活动于绍兴年间。再说,上文在论及《万秀娘仇报山亭儿》时已经指出,那是一个在杭州演述的话本。而《崔待诏生死冤家》和《一窟鬼癞道人除怪》也同样如此。因为在这两篇——特别是后一篇——中不但有不少杭州的地名(甚至是杭州的小地名),而且其地理位置都很确切〔8〕,其作者自当是杭州人; 杭州又是江南的“说话”中心。这话本自是在杭州演述。否则就没有必要在篇中述说这么多杭州的地名,更没有必要像《一窟鬼癞道人除怪》那样详细述说主人公从一处到另一处是怎样走法的,诸如“取路过万松岭,出今时净慈寺里”,“南新路口讨一只船,直到毛家步上岸”,“(到)西山驼献岭下”,“急急取路到九里松曲院前讨了一只船,直到钱塘门”,“取今时景灵宫贡院前,过梅家桥,到白雁池边来”。非杭州的听众听了这么多的杭州小地名,一定会由于莫名其妙而厌烦,杭州的听众则会觉得生动具体。同时,对杭州人来说,成为南宋的“行在”——实际上的首都——是杭州历史上的最重大事件,这前后的杭州几乎是两个世界;这种新的局面实是从绍兴年间开始的。在绍兴以前,高宗虽曾于建炎三年二月“驻跸杭州”,但到四月分就离开了。到十月为避金兵又到杭州,但立即再逃到浙江,到绍兴二年才回杭州。这之后杭州才逐步成为南宋的实际首都。正因如此,杭州人对高宗及其年号绍兴必然留有深刻印象。在南宋灭亡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对杭州人说起“绍兴年间”,即使不加朝代名,想来也能知道是宋高宗的年号。所以,这两篇于“绍兴”前不加朝代名,恐未必即能证明其为宋话本。至于篇中的“行在”之称,一则杭州在南宋确是“行在”,再则故事的情节需要点明其为“行在”〔9〕,这恐也不能作为其出于南宋之证。 唯《崔待诏生死冤家》只称“行在”而不点明其为临安,则必须听众都知道行在即指杭州才行;但这是向杭州人演述的,只要距离南宋灭亡不太久,听众也不致不理解“行在”即杭州。

所以,收入“三言”、注明为宋代作品的这三篇,实也很难说是宋话本。而且,自黄永年教授发现元刊小说《红白蜘蛛》残页后,这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因为这三篇的艺术成就与《红白蜘蛛》的差别太大。

《红白蜘蛛》的残页目前虽只剩下了一页,但就这一页与《醒世恒言》中的《郑节使立功神臂弓》相比较,即可知其实为后者的蓝本。此残页共二十二行,每行二十字;为全书的第十页,又是最后一页,故黄永年氏认为前九页不足四千字。此页所叙,为郑信与红蜘蛛精日霞公主分别之事。而《郑节使立功神臂弓》自开始至郑信与日霞分别,据黄永年氏统计为八千余字;并自二人分别至全篇结束又加出了一千数百字。换言之,无论情节或描写,《郑节使立功神臂弓》都要比《红白蜘蛛》丰赡得多。黄永年氏说此篇即《宝文堂书目》著录的《红白蜘蛛记》,并就残页的版式断定其为元代建阳书坊所刻,都很精当。他还据话本中男主角郑信被追封为“皮场明灵昭惠大王”一节,考证出其原型乃是东京的皮场土地神。这位土地神在北宋大观初年封为明灵昭惠王,南宋时在临安也继续被奉祀,并于咸淳五年在他的封号中又加了“显祐”二字。他本来只有一位夫人,在北宋崇宁四年十月被封为灵婉夫人,次月改封为灵淑夫人;但在南宋咸淳五年给他加封号时,据“巫祝之言”,把灵婉夫人和灵淑夫人误认为他的两位配偶,就又加封了他两位夫人。〔10〕。其说也翔实可信。至于该话本的故事梗概,见于《郑节使立功神臂弓》者如下:郑信在一口枯井中发现一个青年女子——即红蜘蛛——枕着皮袋睡觉。郑信藏起了皮袋,与她结成夫妇。原来枯井中别有天地,是一座宫殿。一次她外出,临行前嘱咐郑信不要到后殿去;但郑信还是去了。那里另有一个青年女子——白蜘蛛——也与郑信结为夫妇。红蜘蛛回来后,为争夺郑信与白蜘蛛相斗。开始时红蜘蛛斗不过白蜘蛛,因为她的法宝——皮袋——被郑信藏起来了。后来,她要郑信把法宝还了她,又交给郑信一架弓——神臂弓,让郑信在其与白蜘蛛相斗时发射,就把白蜘蛛赶跑了。这以后她与郑信过着恩爱夫妻的生活,生下了一男一女。过了三年,郑信想回人间,她同意了,并把神臂弓给了郑信。郑信到太原去投军,因立功做了大官,神臂弓在帮他立功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红白蜘蛛》所残存的一页是写他和妻子——日霞宫的“妇人”(当即《郑节使立功神臂弓》所说的红蜘蛛日霞公主)分别、“妇人”把两个孩子交付与他以及他到太原去投军、立功之事。由此看来,《郑节使立功神臂弓》所述郑信与红蜘蛛的离合故事,当为《红白蜘蛛》所原有;而篇名既为《红白蜘蛛》,则白蜘蛛当也已在话本中出现,《郑节使立功神臂弓》关于白蜘蛛的情节当也出于《红白蜘蛛》。

据黄氏论文,这位土地神在北宋时及绍兴初都被认为是古帝神农氏。黄氏所据,是《咸淳临安志》卷七十三的记载。《咸淳临安志》该卷在叙述北宋时的有关情况后说:“南渡初有商立者携其像至杭,舍于吴山看江亭,因以为祠,都人有疾者祷必应,盖以为神农云。”并附录了一篇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周秋于政和乙未岁戊子月十有三日丙辰所撰的记文。此记文当刻于临安该庙,故《咸淳临安志》得以收录;因其时既南北分裂,《咸淳临安志》编者自不可能到东京去抄录。至于此一记文为北宋时东京皮场镇土地神祠所原有,商立携神像南来时抄录了带来,还是在临安建庙以后所託名伪撰,今已不可得而知。记文中也指明此神“乃古神农皇帝”。而《红白蜘蛛》则说“皮场明灵昭惠大王”生前为郑信,曾在“太原府主”“种相公讳师□”麾下为“帐前管军指挥”。“师”下一字在残页中模糊不可辨认,《郑节使立功神臂弓》作“道”。《郑节使立功神臂弓》虽在《红白蜘蛛》基础上作了很多加工,但人物姓名却无改的必要,原文当是“道”字。种师道为北宋后期名将,郑信自也为北宋后期人。“皮场明灵昭惠大王”由“古神农皇帝”变为北宋后期的郑信,必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先是人们已经不知道“皮场明灵昭惠大王”是谁了,然后说话人才有可能把他说成是北宋后期的郑信。而如上所述,临安的庙是刻有周秋记文的,《红白蜘蛛》在说到其被追封为“皮场明灵昭惠大王”后又特地说“到今古迹遗踪尚在”(“到”下二字原本虽模糊不清,但必为“今古”;《西湖三塔记》末即有“至今古迹遗踪尚在”语,此当是话本取信于听众的常谈)。听众到庙里去一看,读到记文,不就立即拆穿了?所以,《红白蜘蛛》若为临安的“说话”,则其成为现在的形态(即把郑信说成是“皮场明灵昭惠大王”)必在咸淳以后若干年,庙中已无周秋记文之时。若其为东京的“说话”,则经过北宋末年的战乱,东京神祠中的周秋记文可能已毁坏无存(此记文若是南宋人伪作,则东京神祠本就没有),自可在较早的时间就把“皮场明灵昭惠大王”说成是北宋后期的郑信。但“明灵昭惠王”从只有一位妻子演变为有两位妻子却是在临安发生的,《红白蜘蛛》中的“明灵昭惠大王”除了妻子红蜘蛛之外,又跟白蜘蛛也作过夫妻,显然是“明灵昭惠王”已有两位夫人的反映。东京的说话人要知道“明灵昭惠王”有两位夫人却必须在全国统一、南北文化得以顺利交流以后。所以,《红白蜘蛛》纵使不是元话本,也是经过了元代人增润的宋话本。

从《红白蜘蛛》的残页来看,描写很稚拙。现引郑信与红蜘蛛离别的部分如下:

临行,妇女再三嘱咐道:“你去争名夺利,千里送君,终有一别。”便分付两个孩儿与郑信道:“看妾今日之面,切勿嗔骂。”这郑信去背脊上背了一张弓,两只手抱了一儿一女,妇女送着离了宫殿。迤地去到路口,不忍相别,便道:“丈夫保重将息。”郑信道:“我妻宽心,省可烦恼。”言罢,雨泪如倾,大恸而别。妇女自去。郑信将着孩儿,一路地哭。回头看时,杳无踪迹。这是两人的永别,而表现其感情的,只有“不忍相别”、“雨泪如倾,大恸而别”、“一路地哭”这样一般性的描写。对话尤为稚拙,“保重将息”、“宽心,省可烦恼”之类的话语,远不足以表达夫妇在永别时的深情叮咛。至于开头所说的“你去争名夺利,千里送君,终有一别”,则当是为了表明她何以在宫中“便分付(这里是“交付”的意思。——引者)两个孩儿与郑信”的原因,意为“我虽还要送你,但今天总是要分别了,所以我现在就把孩子给你”。但“千里送君,终有一别”的话,并不足以表现上述内涵。从这些方面都可看出话本在写对话方面还只处于勉强达意、有时甚或词不达意的水平。

与此相比,《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已达到了相当成熟的阶段。如《崔待诏生死冤家》,写秀秀在咸安郡王家做养娘后,郡王曾说过以后要把她嫁给崔宁,大家都认为这很相配。有一次郡王家里失火,别人都逃了,秀秀出来得晚,无处可去,恰好遇见崔宁,就跟着到了他的住处。秀秀建议当夜成亲:

……秀秀道:“你记得当时在月台上赏月,把我许你,你兀自拜谢。你记得也不记得?”崔宁叉着手,只应得“喏”。秀秀道:“当日众人都对你喝采:‘好对夫妻!’你怎地倒忘了?”崔宁又则应得“喏”。秀秀道:“比似只管等待,何不今夜我和你先做夫妻?不知你意下何如。”崔宁道:“岂敢!”秀秀道:“你知道不敢!我叫将起来,教坏了你。你却如何将我引家中?我明日府里去说。”秀秀所说的这种具体、生动、富于生活气息的话语,绝非《红白蜘蛛》所能望其项背。《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和《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在对话上的总体成就也不弱于《崔待诏生死冤家》。现各引一段为例。

当日正在学堂里教书,只听得青布帘儿上铃声响,走将一个人入来。吴教授看那入来的人,不是别人,却是半年前搬去的邻舍王婆。元来那婆子是个撮合山,专靠做媒为生。吴教授相揖罢,道:“多时不见,而今婆婆在那里住?”婆婆道:“只道教授忘了老媳妇。如今老媳妇在钱塘门里沿城住。”教授问:“婆婆高寿?”婆子道:“老媳妇犬马之年七十有五。教授青春多少?”教授道:“小子二十有二。”婆子道:“教授方才二十有二,却像三十以上之人。想教授每日价费多少心神!据老媳妇愚见,也少不得一个小娘子相伴。”教授道:“我这里也几次问人来,却没这般头脑。”婆子道:“这个‘不是冤家不聚会’,好教官人得知,却有一头好亲在这里。……”(《一窟鬼癞道人除怪》)

……直到天明,丈人却来与女婿攀话,说道:“姐夫,你须不是这等算计。坐吃山空,立喫地陷。咽喉深似海,日月快如梭。你须计较一个常便!我女儿嫁了你,一生也指望丰衣足食,不成只是这等就罢了!”刘官人叹了一口气,道是:“泰山在上,道不得个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如今的时势,再有谁似泰山这般看顾我的?只索坐困。若去求人,便是劳而无功。”丈人便道:“这也难怪你说。老汉却是看你们不过。今日赍助你些少本钱,胡乱去开个柴米店,撰得些利钱来过日子,却不好么?”刘官人道:“感蒙泰山恩顾,可知是好!”

(《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前一段为王婆说亲,从初见面的寒暄,转到为吴教授做媒,闲闲道来,何等自然!王婆不直接回答吴教授“而今婆婆在那里住”的问话,却先惊奇——实际是赞赏——其没有忘掉自己;在听到吴教授“二十有二”的回答后,不是说他已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却叹惋于他的苍老,然后才说“想教授每日价费多少心神!据老媳妇愚见,也少不得一个小娘子相伴”。她这样不着痕迹地流露出对吴教授的赞赏、同情,既可以博取吴教授的好感,也显示出她之为吴教授说亲纯是为他着想。而且,所有的这些对话也都像生活中的那样平淡而亲切。后一段写一个殷实的岳父主动资助其已经败落的女婿。在岳父的话语中充满了关心、体贴,有埋怨,也有谅解。以素朴的语言,表现了复杂的感情。女婿的第一次回答,配以叹息,也很能使人体味出他已饱尝了世态炎凉的酸辛。所以,这三篇话本在写对话方面的成熟程度,较之《红白蜘蛛》的勉强达意甚或词不达意,真有霄壤之别!

假如这三篇都是宋话本,我们就很难理解其时代绝不会比它们早的《红白蜘蛛》为何竟如此稚拙。自然,同一个时代的作品,其艺术成就本有高低之别。但一则《红白蜘蛛》既有元代建阳书坊刊本,在当时自是受到欢迎的说话,其水平至少应在中上。再则《崔待诏生死冤家》等三篇“宋话本”既然成就相若,那就可见这在当时已不是个别、特殊的现象。从而对它们跟《红白蜘蛛》的这种巨大差距也就更难以作出合理的解释。

在《红白蜘蛛》发现以前,研究者一般认为“三言”中的早期作品与其底本之间没有大出入。但发现了《红白蜘蛛》以后,我们才知道“三言”中有的作品与其早期话本之间差别极大。《崔待诏生生死冤家》等三篇既各自存在非宋话本的痕迹,其艺术成就又与《红白蜘蛛》如此悬殊,那么,它们倘非宋以后话本,就一定已在宋话本的基础上由明代人作了大量的改动、加工,远远不是宋话本的原貌了。

那么,到底是哪一种可能性大一些呢?《十五贯戏言成巧祸》中的末尾叙述对静山大王的处理时说:“准律: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斩加等,决不待时。”这倒确是宋朝的法律,“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还是宋朝法律的原文,参见《宋刑统》卷一《名例律·十恶》及卷十七《贼盗律·杀一家三人及支解人》。可见作者对宋朝的有些法律条文相当熟悉。从篇中“南宋”之称,可知作者已不是南宋人,而话本的作者又不可能是研究前朝法律的人,也不会为了写这一节而特地去查考宋代的法律书(倘说这几句是冯梦龙窜入,但冯梦龙同样不是研究宋朝法律的专家,当时又不把写通俗小说当作严肃的工作,自不会为了窜入几句话而特地去查宋朝的法律书),他之熟悉此类条文,当是因其时代距离执行宋法律的年代不太远,有些条文还保存在人们记忆中。由此言之,话本原作者当为元代人,今本是否经过明代人的加工,则已无从考知。因为它与《红白蜘蛛》既同为元代作品,而同一时代的杰出作品与一般作品的水平本可有较大距离,此篇的艺术成就较《红白蜘蛛》高出不少,也不一定是后人加工的结果。至于《崔待诏生死冤家》和《一窟鬼癞道人除怪》,两篇都有明代人的痕迹,而前者于杭州只称“行在”,不加具体地名,如出于南宋以后,也不会离宋亡太远,后者有“今时景灵宫贡院”语,也不可能迟于元代。因为宋代的礼部贡院在临安的“观桥西”,也即新庄桥之东(见《咸淳临安志》卷十二《贡院》条及卷二十一《桥道》的“观桥”条注),景灵宫则在新庄桥之西(见同书卷三《景灵宫》),二者相近。宋代临安又有地方性的贡院,“在钱塘门外王家桥”(见《咸淳临安志》卷五十六《贡院》条)。其所以称“景灵宫贡院”当是为了区别于王家桥的贡院。但景灵宫在元初就已被毁,其原址成了演武场(见雍正《浙江通志》卷三十《演武场》条引旧《浙江通志》),元代贡院则设在祥符桥(见雍正《浙江通志》卷三十《贡院》条引万历《杭州府志》),宋代的原贡院当也已毁坏或改作别用。总之,在元代于祥符桥设贡院之后,就不可能再出现“今时景宫贡院”的话。所以,这两篇当是明以前的话本而经明代人——大致是冯梦龙——加工过的。至于其底本出于宋代抑或元代,今天已不可知了。

现在考察常被认为宋话本的其他几种:《五代史平话》、《梁公九谏》、《大唐三藏取经诗话》。

《五代史平话》据原收藏者曹元忠说是宋刊巾箱本,见曹氏为该书所作跋;后由董康影印,收入《诵芬室丛刊》。但曹氏除了指出书中将“魏徵”、“贞观”分别写作“魏证”、“正观”外,并未能举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其为宋刊本。而“徵”、“贞”的改动如是避宋讳,为什么其他的宋讳又一律不避?所以,只能把这理解为通俗小说刊本中常见的马虎现象,而不能视为避宋讳。其实,此书绝非宋刊本。以前已有学者对此表示怀 疑或加以否定。如张政烺氏《讲史与咏史诗》就说 它“宽边粗黑口,颇似元代所刻”,“匡胤二字全不避讳,自当在宋亡以后”〔11〕。而就其内容看,亦留着元代的痕迹。最明显的证据是:一、其中的《周史平话》卷上介绍郭威说:“乃山东路邢州唐山县地名尧山人氏。”而“山东路”和“唐山县”之名皆始于金。“山东路”在宋为“京东路”,“唐山县”在唐、宋均为“尧山县”,《金史·地理志》才出现“唐山县”之名,并在其县名下注:“有尧山、汦水。”所以,其述郭威身世,所依据的至早为金的制度。不过,邢州在金属于河北西路,在宋也属于河北路(宋曾改邢州为信德府),在《平话》中何以会误属于山东路呢?这恐又跟元代的制度有关。原来,邢州在元代名顺德路,属中书省,而“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元史·地理志》)。大概作者只知道故邢州地当时为中书省所属,但不知其处于“山东、西”抑或“河北”,就想当然地把它属于山东路了。二、其中《汉史平话》卷上:“太原路有使命赍擎后唐明宗皇帝圣旨到来开读。”宋、金均无太原路之名。设太原路始于元朝,至大德九年(1305)改晋宁路(《元史·地理志》一)。三、《梁史平话》卷上,说朱温和他的哥哥“同往徐州录事押司刘崇家”。押司之名最早见于《宋史·职官志》。该书《职官志》六于临安府下载:“置吏:点检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节度孔目官、观察孔目官各一名,磨勘司主押官、正开拆官、副开拆官各一人,下名开拆官二名,押司官八人,前后行守分二十一人,贴司三十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不记载在北宋首都的开封府下,却记在南宋行在临安府下,则这种情况当是从南宋开始的,也即州府衙门设押司当始于南宋。从这一记载,可知当时州府衙门只设押司,而无所谓“录事押司”;其后的戏曲、小说虽常有押司出现,县衙门也有,但在“押司”前一般不加定语(偶尔称“把笔押司”,意即他在押司中是为头的),更无“录事押司”之称。若说其人既为录事,又为押司,也为事理所无。唐代尚有录事之官,《宋史·职官志》已无录事之名,但有录事参军(一度改称司录事)。但无论录事或录事参军都是官,押司则是吏。以官兼吏为不可能之事,讲史话本不可能有这样的错误。考元代在路、府治所设有录事司,也可简称录事(高启《书博鸡者事》中即有其例)。其职责为“掌城中户民之事”,也管“捕盗之事”,见《元史·百官志》七。根据这一职责,自也应有从事押司工作的吏员。所以,“徐州录事押司”当指徐州录事司中的押司,此亦可为《五代史平话》出于元代之证。又,元代在徐州本有录事司,后废。《元史·地理志》二:“徐州,……至元二年降为下州。旧领彭城、萧、永固三县及录事司,至是……录事司并入州。”

由以上三点来看,尽管宋代已有专门说《五代史》平话的说话艺人,但现在所见的《五代史平话》不但已是元刊本,且已经过元代说话人的增润,而非宋代说话的原貌。

《梁公九谏》收入《士礼居丛书》。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二篇《宋之话本》说:“宋有《梁公九谏》一卷(在《士礼居丛书》中),……”后来的研究者遂据此而定《梁公九谏》为宋话本。但鲁迅先生对《梁公九谏》何以为宋话本并未作丝毫论证,而从《士礼居丛书》本的《梁公九谏》也找不出其为宋话本的任何痕迹。该本附有宋范仲淹所撰《唐相梁公庙碑》文一篇,其中所述狄仁杰事迹与《梁公九谏》颇有近似之处,但目前并无任何材料可以证明范仲淹系本《梁公九谏》为说;而说话中的讲史一门,大抵皆以前人载籍为依据而加以生发,则上述现象似应解释为范仲淹此文乃《梁公九谏》的蓝本之一,并不能证明此篇为宋话本。至于《士礼居丛书》本《梁公九谏》的底本,据黄丕烈跋,为明钞本,曾经嘉靖时藏书家收藏;钞本原序说:“然而世有《梁公九谏》词者,即赵歧所谓外堂也,传述既久,旧本多谬,与本传互有同异,观者不能无憾。今三复参考,订其讹而补其阙,不愆不忘,率山旧章。”于此可知:一、此本的钞写时代不迟于明嘉靖时,当时既传述已久,则其出现绝不至迟于明代前期,早至宋、元的可能性也存在,但难以肯定就是宋、元。二、此本已经过作《序》者的订讹补缺,而非《梁公九谏》词的本来面貌。其与范仲淹文近似之处是否为作《序》者补入固不可知,但将范仲淹文全篇收入,当从作序者“订其讹而补其缺”开始。因他既以“旧本多谬,与本传互有同异”为憾,显然不是从话本的角度、而是从史籍的角度来要求它的;这才会收入范仲淹文,以资对照。三、从作序者的文笔来看,显然是一位文化素养较高的士大夫,既非说话人,也非半通不通的书贾。所以,《梁公九谏》词不但时代难以确定,经过此一作序者的整理补正,话本的特色当也已有所损失。又,黄丕烈《跋》说:“《梁公九谏》一卷,则赐书楼藏旧钞本。……赐书楼未知谁氏,余所藏《张乖崖集》宋阙钞补者,每叶版心皆刻赐书楼,所钞字迹审是明人书,未知即此家否?”记述简略,易被误解为其所藏《张乖崖集》宋本的版心刻有赐书楼,则赐书楼自为宋代的藏书家和刻书家,《梁公九谏》既为赐书楼旧藏,自也当为宋钞本了。鲁迅先生以《梁公九谏》为宋话本,恐也由此而来。但以前的藏书家有专门用来抄书的稿纸,版心刻有室名,黄丕烈所说“版心皆刻赐书楼”,是指《张乖崖集》钞配部分的稿纸的版心,故紧接着又说“所钞字迹审是明人书”。换言之,其底本实是明钞本。

《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三卷,原书现藏日本。日本又藏有一部《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与此书实为同书异名。罗振玉氏于一九一六年将此二书分别影印,并附有罗氏与王国维氏所撰跋,均定为宋本。其主要理由见于王《跋》。因《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卷尾有“中瓦子张家印”一行,王氏认为此即《梦粱录》卷十五述及过的“张官人经史子文籍铺”,故定为宋本。(见《观堂别集》卷三《宋椠〈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跋》)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则说:“(该书)卷尾一行云‘中瓦子张家印’,张家为宋时临安书铺,世因以为宋刊,然逮于元朝,张家或亦无恙,则此书或为元人撰,未可知矣。”而王国维氏于一九二二年撰《两浙古刊本考》已将《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定为元刊本(见该书卷上)。作为谨严的学者,王国维氏这样地改变自己的意见,必有确切的理由,可惜未加说明。而后来的学者仍多断定此书为宋刊本。有的日本学者以为,当时鲁迅所见为影印本。因影印质量较低,致使鲁迅产生了原本非宋刊本的错觉。但看到过原书的王国维氏也已改变了自己的意见,足征把此书定为宋刊的理由实在难以成立。至于《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之在以前被定为宋刊,更无站得住的理由,不过因其与《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同书异名,《诗话》既被定为宋刊,此书也就随之成了宋本。

“说话”在流传过程中,是在不断润色加工的,宋时“说话”有“五代史”(见《东京梦华录》卷五),而元刊《五代史平话》显然经过元人增润,即是一例。《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即使原为宋话本,但今本既为元刊,自然也不能肯定它保存了宋代话本的原貌。

最后,附带谈一谈《大宋宣和遗事》。此书系抄撮旧籍而成,其中有些部分类似话本。现在的学术界一般已定为元刊,这里再补充一条证据:《宣和遗事》后集叙盖天大王与徽、钦二宗相见,“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视之,乃韦妃也。太上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相视。良久,盖天大王呼左右赐酒与二帝、太后,曰:‘我看此个夫人面。’盖韦妃为彼妻之。”其后,韦妃遣婢密告二帝:“闻知九哥已即位。”监守者问钦宗“九哥是谁”,“帝曰‘九哥乃康王,吾之弟也。今韦夫人是九哥母,来相报也。’”康王即宋高宗,韦妃后回南宋,即韦太后。此段明言高宗之母已为金人之妻,这对于宋高宗、韦太后都是极大的耻辱,南宋时人谁敢刊印这样的书?但此书对金人也一再称“虏”、称“番”,当亦不能见容于金,自以定为元刊为是。

所以,今天所见话本,实没有一种是货真价实的宋话本,至少已经过元人的增润。

注释:

〔1〕孙楷第先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因误认“《醉翁谈录》 乃南宋人书”,进而以为“赵正故事,元与南宋皆有话本”,“陆显之亦但就旧本改编,非创为之也。”但《醉翁谈录》乃“南宋人书”的前提既已不存在,则《好儿赵正》自应为陆显之的创作。

〔2〕当然,采取上述方式来交代时间的,并不都是本朝人; 如称“大宋”的并不就是宋朝人。但不采用这类方式的,则一般不是本朝人。

〔3〕苏轼在奏疏内说“三、五所”,后来实际上造了三座。 是以直到南宋淳祐年间,三塔以内的水面仍是法定的不准种植的处所;参见《咸淳临安志》卷三十二《西湖》。

〔4〕篇中“西川成都府”和“平江府”虽是宋代地名, 但后代话本用旧时地名的情况也常见,不能据此而认为此篇为宋人话本。即以此篇说,“平江府”之名始于北宋政和年间,其时“西川路”早已改为“成都府路”,而篇中仍称“西川”,此即话本使用旧地名之显例。

〔5〕见黄永年氏《论元刻〈新编红白蜘蛛小说〉残页》, 载《中华文史论丛》1982年第1辑。

〔6〕宋朝一般于举行中央级考试的上一年秋天举行地方级考试, 见《宋史·选举志》。

〔7〕篇中有一个开金银铺、质铺和茶坛的杨员外。 此种人物之称员外,是从南宋开始的。《宋史·职官志》八:“淳化年,国子祭酒孔维上言:‘文武官称呼假借,逾越班制,伏请一切禁断。’太宗命翰林学士宋白等议之。白等请自今文武台省官及卿、监、郎中、员外并呼本官。……校书郎以下令录事不得呼员外郎,判司簿尉不得呼侍御。……”此处所说“员外”,联系下文,显指员外郎,可知“员外”即员外郎的简称。从此条材料中又可知宋太宗时“校书郎以下令录事”已“逾越班制”而被称为“员外”,所以要下令禁止;但同时也说明了校书郎以上的官虽还不到员外郎的品职,却仍不妨称“员外”。至于这些开金银铺、质铺的人要称“员外”,首先就必须出钱买官。《宋史·选举制》四:“绍兴初,尝以兵革,经用不足,有司请募民入赀补官,帝难之。参加政事张守曰:‘祖宗时授以斋郎,今之将仕郎是也。’……乃许补承节郎……后又给通直郎、修武郎……”可知宋高宗以前只能买到斋郎(将仕郎),那是最低的一级,还不到校书郎以下令录事”;如要在称呼上“逾越班制”,按照习惯也只能称“侍御”。从高宗起,已可买到通直郎、修武郎,那都在校书郎之上,就可称“员外”了。所以,此类“员外”的出现实始于南宋。

〔8〕只有《一窟鬼癞道人除怪》中述及的“白雁池”, 似应作白洋池。因《咸淳临安志》乃至明、清地志所记都只有白洋池,而且话本所述“白雁池”的地理位置也跟白洋池一致。但这当是作品的传写或刊刻之误。从话本所反映的作者对杭州地理情况的熟悉来看,似不当把“白洋池”的地名搞错。又“洋”字的左旁可草写成“レ”,其右旁的起始二笔如作革写,近于“—”,二者连起来,就近于“雁”字的“厂”。

〔9〕《一窟鬼癞道人除怪》说:“因来行在临安府取选”。 临安府若非行在,何以要来“取选”?《崔待诏生死冤家》若不点明其故事发生于“行在”,崔宁怎会因皇帝要修理玉观音而让他重新回去?

〔10〕均见黄永年氏《记元刻〈新编红白蜘蛛〉小说残页》。

〔11〕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第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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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存的“宋话书”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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