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的功能、功能与条件分析_高等学校论文

高校科研的功能、功能与条件分析_高等学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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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研究(Institutional Research,简称IR),是在一定理论观照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式,特别是定量分析的方法和程式,对单个高等院校运行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的研究。[1]它常常也被称为高等院校“对自身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西方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尤其是在美国,院校研究逐渐成为高等教育中一个较为特殊的研究范式,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院校研究已经为许多学者所关注,全国院校研究专业委员会(筹)也已于近期成立。但是,院校研究到底有什么样的功能与意义?在什么样的高等教育环境与条件之中才能发挥作用?对于这样一些重要的前提性问题,还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加以探讨,以寻求在我国引进与推动院校研究的有效途径。本文着重从比较的角度,分析院校研究的职能、功能及其所需要的条件,探讨在我国开展院校研究的可能性及现实性。

一、院校研究的基本特性

通过文献分析以及对美国的院校研究者的访谈调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院校研究这种特殊的研究活动的基本特性。

首先,从研究对象上看,院校研究所研究的主要是单个的高等院校,是研究者对他身在其中的那所特定的学校的研究。一所高校,之所以要设置院校研究办公室之类的机构,并且还要设定若干专兼职编制,完全是自我改进、自我服务性的行为。纵览美国设置于各个高校的院校研究机构及其研究者,可以认定,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以所在的院校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于本校为基本职能,通过研究本校运行中的各种问题,服务于本校的管理和决策。虽然院校研究者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也常常不可避免地要研究诸多的其他院校或整个高教系统的共同问题,但是,这种研究并不是他们的基本职能所在。他们之所以要研究其他高校或整个高教系统的问题,那也仅仅是出于通过比较别校或整个系统从而更好地研究与认识本校的需要,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知己”。正因为研究对象是单个的高等学校,所以,院校研究的结果只能是“个别性”的,严格地只适用于这所特定学校。从表面上看,这种个别性虽然远离了科学应具有的普适性,但是,它却是院校研究结果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重要标志和保证;院校研究结果越是具有个别性,越是对研究对象具有针对性,那么,它就可能越是有效,越能解决特定的问题。至于如何从这许多个别的结果当中归纳出普适性的结论甚至理论学说,那这就不是院校研究的职能,而是高等教育学理论研究的任务了。

其次,从具体的研究内容上看,院校研究以“需求定向”为特征。也就是说,研究什么问题,不是院校研究者凭自己的研究兴趣来确定的,而是要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尤其是按照学校领导者的需求来确定。校方命题,院校研究者按题作业、定期交卷,一点不能含糊。既然是“需求定向”,那就必然有“应急”性的特点,有几分“救火队”的角色。每当学校运行出现棘手问题之日,就是院校研究者挺身而出、追本寻源、出谋划策、大显身手之时。同样,既然是“需求定向”,研究内容和课题必然呈多样性,这是由院校运行过程中问题矛盾的多样性以及学校需求的多样性决定的。当然,研究的具体问题尽管多样而庞杂,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研究得比较集中的,如校情与环境研究、学生事务研究、财政状况研究、教师事务研究、专业与课程评估。

再次,从研究方法上看,院校研究的重要特点是科学性和定量化。这也是院校研究区别于日常的“学校工作研究”的关键标志。总的来看,院校研究在研究程式上对科学性有自觉的追求。研究者对所研究的问题,即便是极其琐碎的小问题,也力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如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现场观察、个案分析、测验研究、目标模拟等,从明确问题对象、收集数据资料、分析数据资料到得出结论、写作报告,程式上大都很规范。特别是,院校研究在方法上表现出了强烈的定量化倾向。对于研究的任何问题,只要是能够定量的,都毫无例外地加以量化并作定量分析。程式上的科学性和方法上的定量化,是院校研究区别于日常的经验性“工作研究”或“校务研究”的关键所在。因为如果仅仅从内容上看,院校研究确实类似于日常的、经验性的“工作研究”或“校务研究”,因为它们研究的都是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有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其实早就有了“院校研究”。如果仅仅从研究内容的角度来看,这样说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旦进入方法的层面,两者的区别就泾渭分明了。院校研究在方法上已经积累形成了一套科学的、定量的程式和规范,为所有的院校研究者所共同遵循或追求。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套科学、定量的程式和规范,不仅使院校研究和日常的经验性“工作研究”或“校务研究”很好地区别开来,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院校研究在现代高等学校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并且产生重要功效的保证。

最后,从研究者方面来看,院校研究在高校中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工作岗位,具有身份和研究上的独立性。一是岗位和身份的独立性:高校设置了专门的“院校研究”岗位之后,基本上是公开在国内外招聘;某人一旦被聘到某校的“院校研究”岗位上,很明确就是专门承担院校研究工作;其身份既不同于教师,又不同于行政人员。二是研究过程的独立性:尽管研究的问题表现为“需求定向”,学校要求研究什么你就得研究什么,但是,一旦问题确定以后,采用什么具体方法去研究,完全由研究者自己来决定;研究得出了什么结论,则由研究获得的事实和数据来说话,而不管领导者个人喜欢还是不喜欢。正是这种身份的独立性和研究过程的独立性,保持了院校研究应有的客观性和中立性。

二、院校研究的主要职能与功能

在美欧等国,院校研究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如今已经达到了较大的规模。例如在美国,绝大多数高校设置了院校研究办公室一类的机构,两年制院校里,院校研究机构平均有2名全职研究人员和1至2名全职助理人员;而在一些综合性大学里,有的全职院校研究人员达15人、助理人员达20人之多。[2]院校研究为什么能够发展到如此之大的地步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可以从院校研究的职能与功能来分析。

院校研究的职能,即院校研究的职责所在,指的是院校研究作为一种职业、一种工作岗位,其从业者必须要做的本职工作任务及责任。院校研究这一特殊的工作岗位,其职能正如J.A.塞伯特所说的,可以分为“基本职能”和“高级职能”两个方面。基本职能是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高级职能则是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规划。[3]

作为基本的职能,或者说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院校研究者负有本校及其相关环境数据收集与描述的任务。各高校的院校研究办公室,事实上又是各自学校的数据信息中心。院校研究者被授权收集本校及其相关环境的数据,并将这些数据描述成有用的信息,以对外发布或作为决策的参考。院校研究者所收集的本校的数据,包括学校工作的各主要领域,如学生事务数据、教师事务数据、财务数据、机构与设施数据等;环境数据则包括了与本校相关的各种外部因素,如市场环境(生源、师资、校友、捐助人、用人单位等)、公共环境(基金会、政府、新闻媒体、公众等)、竞争环境(同类院校、同类专业)、宏观环境(人口、经济、技术,政治、文化)等。从数据的性质看,院校研究的数据保持着动态性,即数据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加以保留并更新,院校研究者要能随时提出即时的相关数据与信息供有关方面参考使用。数据的收集与描述,虽然是院校研究的基本职能,但却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职能,制约着整个院校研究的工作质量,也决定着院校研究的功能与意义。因此,“直到今天,美国院校研究室仍然把资料收集工作作为自己的经常性工作”[4]。而且,可以断定,只要院校研究继续存在下去,这项基本的工作职能就不会改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院校研究的这一基本职能,开始有所延伸。当时,美国不少州相继立法,要求各高校每年或每几年向各自州政府或公众提交年度教育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质量的自我评价;招生人数和毕业率;在校生与毕业生追踪分析;毕业生就业率和继续升学率;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等。高校这份年度报告的研究与编写,顺理成章地成为院校研究者义不容辞的工作内容,成为院校研究基本职能的自然延伸。

院校研究的高级职能可以统称为“论证研究”(因其角度不同,有时又被称为“政策分析-,’或“决策论证”,或者是“咨询研究”):院校研究者就学校运行中存在的特定问题,以数据与事实为基础,通过科学方法与程式,对问题作出解释,并提出可供选择的对策与方案,以作为该校管理决策的依据。学校运行中各种矛盾与问题的分析、教学活动及其他项目的评估、学校各种发展规划的前期论证等等,都属于这种论证研究。这样一种论证研究,当然要以“解释与解决问题”为基本目标。它针对学校运行中存在的特定问题(主要是缺点与矛盾),探求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寻找问题解决的对策与方法。正如P.L.德莱塞尔所强调的那样,“院校研究并不是高校用来为自己歌功颂德的工具,院校研究者的使命在于运用各种手段,找出学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点,并为解决这些问题和缺点提出方案和建议,为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5]。论证研究以数据为基础,但又超越了数据,还要对问题进行解释并提供解决的对策,因此,它相对于数据收集与描述来说,是更高级的职能。当然,它也是一项充满了挑战和考验的职能,是不像数据收集那样“安全的”一项职能。这是因为,院校研究者最终提出的对策,会面临着四种命运,即“不被引用”、“被引用”、“被引用并支持了某个观念和决策”、“被引用并改变了某个观念和决策”。[6]为了使研究结果有最好的命运,当然对院校研究者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对决策者及使用者的眼光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说,在美国等院校研究发展较快的国家,院校研究的基本职能是所有的院校研究者都共同在履行着的话,那么,院校研究的高级职能就只能是一部分院校研究者能较好胜任而另一部分只能部分胜任或还较难胜任的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情况也是如此。有研究表明,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院校研究机构主要承担数据收集与分析的任务。……70年代后期,政策分析和规划被包括进来,这些功能在80年代表现得更加突出,逐渐发展成为当前许多院校研究机构的一项主要任务”。[7]也正因为论证研究是一种更高级的职能,有更重要的意义,因此,它是所有院校研究者都应努力追求的方向。

院校研究的功能,指的是院校研究在履行了自己的职能之后,对学校所发挥的作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意义。综观美欧等国院校研究近半个世纪的历程,我们大体可以将院校研究的功能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院校研究能直接服务于高等学校的管理决策,有助于高等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院校研究定向于本校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和需要,采用科学的程式与方法,得出客观的结论与对策。这样的结论和对策一旦被引用并支持或改变决策,那就保证了决策至少在产生过程上是“科学的”、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的,从而也就保证了科学过程所特有的客观性与正确性,最大限度地克服了个人“拍脑袋”的经验式决策所特有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也就意味着避免了这种主观随意决策可能具有的错误和荒谬,避免了由此可能导致的失误和损失。

(2)院校研究有助于高等学校管理决策的民主化。院校研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常常运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法。这些方法的应用过程,实际上起到一种民意的收集和征询作用,体现了一种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决策程序。例如,学校为了将某些课程从小班授课改为大班授课,研究者就会对相关的教师、学生,乃至于后勤、管理等人员进行各种调查和访谈;学校为了增强学生的校园意识,研究者就会对在校生、毕业生乃至他们的家长发放各种问卷。这种调查、访谈的过程,正是一个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交流沟通过程,是一个民主征询的科学过程。

(3)院校研究有助于保证学校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开性。院校研究者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获得数据,一是利用学校已有的“业务数据”,并通过适当的检验和处理,将业务数据转变为院校研究的“分析数据”[8];二是院校研究者自己运用量化的研究方法建立数据。无论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数据,由于院校研究共同体对科学规范有一种自觉的认同和追求,加之院校研究者的身份所具有的独立性,因此,数据的真实性就成为这个共同体的基本专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并且,它也在这个意义上成为学校业务数据保持真实性的一种监督力量和制约因素。同理,由于院校研究者获得的学校数据是研究所用的证明材料,它只有公之于众才能显现证明的力量,因此,数据都是公开的。也正是这种公开性,为学校管理的民主参与,为办学质量和效果的社会评价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4)院校研究有助于高等教育理论与高等教育实践的结合。院校研究从其本身的性质来说,既不属于理论研究的范畴,也不属于实践行动的范畴,但它毫无疑问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的中介和桥梁。院校研究虽然以单个院校为研究对象,但它总是在一定理论的背景之上、在一定理论的观照之下进行的,因此,院校研究可以被视作一定的理论在单个院校的一种实际应用和再创造。另一方面,院校研究虽然是对单个院校的研究,所得结论有个别性,但是,院校研究所获得的真实的数据信息,可以为大规模的高等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提供不可多得的资料,并且,院校研究得出的具有个别性特点的结论,也为总结普遍规律的科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个案和实证材料。

三、院校研究需要的生存条件

院校研究之所以在美欧等发达国家迅速发展,除了它自身具有的特殊的职能与功能之外,还因为存在着有助于它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内外部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基本具备了,院校研究才能在适宜的土壤和气候中生长和发展起来。院校研究是各种内外部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从院校研究成长的简短历史来考察,这些必要的内外部条件,可以粗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等学校面向健全的资源市场自主办学

在美欧等国,高校与社会之间有一条“市场——竞争——自主”的循环链。高校的生源、教师资源等,完全是通过市场来配置的。经费资源,虽说有政府的拨款,但政府的拨款常常也是运用了市场的方式来操作,更何况,政府拨款在高校办学总经费中的比例,即便在公立高校中往往也达不到总经费的一半,而且还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市场中的资源总量,在一定时期内是一个恒数,各个高校在其中能得到多大的份额,取决于高校的自主性及其相互之间的竞争。典型的如在美国,“实际上所有的大专院校都在竞争。如果不是为了改变地位,至少也是为了避免衰落”。竞争所带来的结果,除了资源,还会进一步强化高校的自治。正如德里克·博克所总结的:“由于美国大学传统上有自治的特点,因而使校际之间的竞争能够产生。另一方面,竞争又微妙地保存和加强了学校自治这个特点。”[9]高校高度自主地在市场中竞争,对竞争到的资源又高度自主地在学校中支配,这种双重的自主性,就需要学校研究自己面对的特定市场,研究已有资源在校内的最佳配置与使用。只有依靠这种研究,方能使自己“改变地位”或是“避免衰落”。院校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正式起源于美国绝非偶然,这与当时美国高等教育已经敞开了大众化的大门、各高校在资源市场上的竞争日益加剧是密不可分的。

第二,对高等学校广泛的、制度化的社会监督与问责

美欧高等学校从社会边缘走人社会中心的代价之一,便是被广泛的社会监督与问责所包围。诸如基金会、捐助人、校友会、家长、专业协会、媒介,当然也包括议会、政府,都是监督高等学校的重要力量。现如今,乃至于一般的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也加入监督者的行列之中。原因就在于无论公立高校还是私立高校,都不同程度地使用了纳税人的钱。既然花了纳税人的钱,人家当然有权利过问你:钱是怎么花的,取得了那些教育效果。在这种广泛的社会监督下,逐渐形成了一些相应的制度。如上所述,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许多州以立法的形式要求高等学校提交年度报告,将学校的教育绩效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的质询。如今在美国,这已成为一种制度化的问责形式。同时,全美还有六大区域性高等学校认证机构和大约150多个专业认证机构,分别对高等学校整体及高校各专业学院的质量进行评估。新闻媒介和一些专业团体还乐此不疲地对大学及专业进行形形色色的排名。难怪日本学者认为,“使美国大学强盛的秘密之一,在于这种严格的评价传统。大学从里到外为这种评价所包围”[10]。无所不在的监督和评估,迫使高等学校不得不老老实实应对。这就直接地刺激了院校研究的生成和发展,并赋予院校研究以基本的职能。

第三,高校决策权力的多重制约

现代高等学校的管理,不仅受到社会的监督,而且还受到校内的多方掣肘,表现出一个复杂的治理结构和多重制约的决策程序。尤其是克拉克·克尔所说的现代多元化的巨型大学,管理采取的是所谓“联合国形式”。在这个“联合国”里,有教师国(也许还可以细分为教授国、讲师国、助教国之类)、学生国、职员国、董事国等等;每个“国”都代表着一种特定的甚至是相对独立的利益集团,都有自己的领地,有自己的权力范围和特殊的管理形式,并对学校的各种决策还常常拥有否决权。学校越大,制约就越多;权力越大,制约也成正比增长。在这样的“联合国”里,校长等决策者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呢?按照克拉克·克尔的现身说法,多元化巨型大学的校长是“领导者”、“掌权者”……,“但他主要是个调解者”。既然主要角色是调解者,那么必然地,“对校长而言,说服机会应等同于责任。他必须接近每一权力中心,……有机会论证他所认为的理由的原因”。[11]也就是说,在这样的学校里,决策者主要不是靠权力,而首先是靠说明和说服去推动工作。为使说明有根据、说服有效果,这就为院校研究提供了独特的用武之地。

第四,高校领导者对“有限理性”的清醒认识

现代高等学校,规模庞大、功能多样、事务繁杂,完全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难怪有人常说,非有总统之才,不能当大学校长。但是,即便有了总统之才,凭一己之力,就能当好大学校长?肯定不是。在现代高等学校这个复杂的系统之中,由于参与的人员众多,工作内容涉及的面广、创造性成分大,活动较少重复,导致不确定性增加,信息不完全。在这个复杂的系统中,一个校长纵使三头六臂、智勇双全,他对这个系统的认识和把握,都必定是有限的。这也正是西蒙“有限理性”决策理论的核心要点。伯恩鲍姆的研究表明,“人们对坚决果敢的校长的重要性都是极口称赞的,但是,这种重要性都极少在学校的成就中显示出来”。原因就在于,“当复杂性增强时,个人的决策能力就会越来越多地受到理性局限性的影响”。[12]如果一个校长认识不到自己理性和能力的有限性,随意“拍脑袋”,敢对任何问题拍板决策,这就无异于盲人瞎马,很快就会碰得头破血流。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有理性的校长就会借助于一个咨询系统,也就是所谓的“外脑”,来帮助自己获取信息,辅助决策。即使是校长凭个人理性和能力能够比较准确地认识和把握的事务,他个人作出的决策也同样需要一个论证的环节,才能更增加其科学性,增加说明和说服力。学校的复杂性和领导者的“有限理性”,为院校研究提供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和舞台。

第五,可便利获得的学校业务数据

收集与描述学校数据信息是院校研究的基本职能,能否便利地取得学校基本的业务数据,对于院校研究能否顺利进行,至为重要。如果学校业务数据严格保密,院校研究者无法触及,或者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假,院校研究将很难进行,至少对于以定量方法做的研究很难进行。虽说院校研究者自己也可通过调查方法采集、建立数据,或者还可以更正学校业务数据,但那范围毕竟有限得很。学校业务数据是院校研究分析数据的基本材料。真实的、可便利取得的学校业务数据是院校研究顺利、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第六,院校研究者自身的专业素养

院校研究能否履行好职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还取决于院校研究者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奈特于1997年对600多位院校研究者的调查显示,这些院校研究者的最高学位分布是:46%为博士,41%为硕士,10%为学士,3%为其他;他们所获学位的学科,34%为社会科学,31%为教育学,16%为商业,13%为数学或自然科学,另6%为其他学科。”[13]可见他们在科学研究方面都受过良好的训练。作为一个特殊的专业领域,院校研究对其从业者的素质、能力也就有一些特殊的要求。特伦兹尼1993年的研究认为,院校研究人员应具有三种能力,即“专业能力和分析能力”(如对本校数据的熟悉程度、数据分析能力等),“说服他人的能力”(如对教师解释教学评价的结果并给出教学法的建议),“背景能力”(对本校的历史、文化和管理特殊性的了解程度、理论知识的广度与深度)。[14]奈特等人在调查中,曾要求300多位被调查者指认从事院校研究的重要知识技能,调查显示,被调查者指认的一般知识和技能主要有:数据处理的知识与技能、书面交流技能、对与他人成功合作的认识、对组织管理的一般性认识、对本校资料文件的熟悉程度、与决策者交流的能力、口头交流技能、对本校行政人员职业标准和态度的了解、对本校历史和特殊性的认识、量化研究方法的知识与技术等。[15]

四、中国高校的现实条件及院校研究的可能性

如果院校研究确实需要前述这些条件才能生成与发展,那么,中国的高等院校(主要指公立高校)是否已经具备了这样一些条件呢?这是我们将院校研究借鉴、引进到我国来之前必须回答的问题。当然,要全面准确地描述中国高校的实际情况,本身就是一个大难题,远非笔者能力所及。这里只是针对前述若干条件,经验性地描述其大概。

第一,市场在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方面已发挥重要作用,但政府依然是高等学校运行的主导力量。经过20多年的改革,市场在我国高等学校办学资源配置方面正在发挥日益显著的作用,高等学校自主向市场吸取办学资源的渠道已基本开通,高校在资源市场中相互竞争,即“向下竞争”的态势也初步呈现。这是有利于院校研究发挥作用的背景因素。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校办学最重要的人、财、物资源,依然牢固地控制在政府的手中,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然是高校运行的主导因素,“红头文件”和官场潜规则依然“无微不至”地控制着高校运转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厅局长,实际上充当着高校“校长的校长”的角色;相应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长们,则充当着高校中“处长的处长”角色。更严重的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人为地设置各种“名号”、“等级”资源,“寻租”式地引诱高校“尽人其彀中兮”。而且,每当市场的规则与“红头文件”或官方意图发生矛盾之时,“弃市场亲主管”只能是高校惟一的选择,最终的结果还是退回“向上竞争”这座独木桥。在这样的条件之下,院校研究的必要性难以显现。

第二,高等学校的办学行为已开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基本的社会问责和评价制度尚未建立。由于高等学校社会职能的不断拓展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潮流的推动,我国的高等学校也受到更多的社会阶层和公众的关注。从人大、政协会议到街头巷尾,高等教育问题常常是议论的热点。对此,高校本来应该有“说明”的需要。但是,从效果上看,一般的社会关注和议论,似乎还没有成为影响高校办学行为的力量。议论归议论,我自岿然不动。究其原因,就在于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议论还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有力而稳定的法定制度,高校对社会公众没有说明的责任。更深层的原因,同样还是在于制约高等学校运行的主导力量在政府而不在社会。院校研究生成所需要的这个直接动因,尚未成型。

第三,高校内部各利益阶层和群体已若隐若现,但他们对学校的管理与决策尚不起制约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高校中的各个利益阶层和群体有形无形之中正在形成,并且不断地在校务方面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是,由于整个教育管理体制的限制,这些利益群体发出的声音还相当微弱,对学校的管理决策还起不到制约的作用,更不可能有否决权。至于高校中设立的一些以示民主的程序和形式,如教代会等,基本上形同虚设,对决策没有起码的制约力。因此,高校的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校内务阶层和群体中就没有什么因素可以迫使他们必须作真诚的说明和说服工作。校内决策制约机制的缺失,抑制了决策者对院校研究的需求。

第四,高校领导者的“有限理性”已是不争的事实,但高校的许多领导者还意识不到这一事实,着意扮演着“掌权”的“英雄”角色。近20年来,一批批年富力强、学有所长的专家学者相继走上了高校领导岗位,在高校的管理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高校规模、职能、事务的急剧拓展,高校领导者仅仅凭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管理学校显然已经远远不够了,他们在高校管理和领导方面的“有限能力”、“有限理性”已是不争的事实。但遗憾的是,由于体制的原因及权力的助长,一部分高校的领导者意识不到或者不愿承认这一事实,仍随心所欲,自以为是,拍拍自己的脑袋就敢对任何大事小事作决策,发指令,甚至今是而昨非,翻云覆雨,“玩”学校于股掌之上。如果高校有这样一位“掌权”的“英雄”领导者,那么,除非要你给他作注解,否则院校研究就难见天日。

第五,高校的基本业务数据工作已受到重视,但数据基本不公开,许多数据欠系统、欠真实。主要是由于上报的需要,我国高校现在都不同程度地重视业务数据的建立,一些部门也承担了相关的业务数据整理、保存的工作。这是有利于院校研究的。但是,也正因为这些数据主要为上报之用,往往不系统,不够真实、准确,而且数据大部分不公开(尤其是不利的数据)。这显然不利于院校研究,至少是增加了院校研究的难度。

第六,高教研究机构和发展规划机构已普遍在高校设立,但研究者的专业素质与能力距院校研究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高等教育研究所(室)、发展规划办公室(处)一类的机构近些年在高校中已经普遍设立起来,这些机构一般有几位甚至十几位专兼职的研究人员。其中有一些机构及其研究者确实已经在进行着类似于院校研究的工作。但是,从总体上看,不少高校的这一类机构名存实亡,既无研究,也不专业,相应的岗位和身份当然也无从独立。许多研究者在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方面,特别是在研究方法和数据技术方面,与承担真正的院校研究尚有较大的差距。

综上所述,当前在我国开展院校研究所需要的相关条件,只能说正在形成之中,但远未全面具备。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然而,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有必要在我国大力研究、介绍、引进、推动院校研究,而不能说等条件充分具备了之后再来开展院校研究。这是因为,院校研究的实际进行,与它所需要的内外部条件,不可能全部但至少在一些方面,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而且,院校研究所需要的这些条件,许多也正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的现实条件下,院校研究不是没有可能,也决非无所作为的。正像一些学者所指出的,我们可以先从院校研究的基本职能和基础工作做起,例如,建立院校研究信息数据系统,培训院校研究人员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尝试院校研究高级职能的实现。[16]根据以上论述,最后,我们可以大胆地预言:当院校研究真正在我国高校普遍开展并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之时,一定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取得实质性突破之日,也一定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真正建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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