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网上交往行为的分析及引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青少年论文,网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去年底的统计,我国互联网用户中88.2%的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这表明,青少年是网络使用和网上交往的主体。青少年网上交往行为具有多种特点,同时,青少年网上交往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伦理道德问题、情感问题、心理健康问题、个人安全问题等。交往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从客观方面看,是网络媒体及网上交往本身存在着一定缺陷、网上交往环境较为复杂以及缺乏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从主观分析,则是青少年身心发育和社会化尚未完成,他们对网上人际交往特点缺乏深刻认识,因此,对青少年网上交往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同时,加强教育、对青少年网上交往行为进行引导具有重要意义。
一、青少年网上交往特点
网上交往与现实交往行为不同,它具有这么几个特点:
1.交往方式的间接性。网上交往是以网络为中介,以文字为载体的非直接性交往。文字虽然可以描述形象、传情达意,但传达的是经过刻意加工的信息,描述的是精心包装过的形象,这些信息与形象往往具有很大的虚拟与虚假成分。香港小童群益会的调查发现,被调查青年中有七成以上通过互联网交朋友,其中48.6%的人承认在网上曾向朋友撒过谎,或者用另一身份结交朋友,而“ICQ(网上聊天)使用者在网上说谎的理由包括保持隐私、保护自己或美化自己去吸引朋友。”(注:《互联网对香港青年的影响》,《中国青年研究》2000年第2期第52页)网上交往为交往者(尤其性格内向者)提供了较大的交往空间,有利于网上人际关系的迅速建立,但其所存在的负面性和强烈的理想色彩则又不利于人际关系的稳定和纵深化发展。
2.交往角色的虚拟性。与间接性相关的是交往角色的虚拟性。角色虚拟化是网上交往的一大特点。人际交往中交往者往往要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交往环境和交往关系不同,交往角色也会发生变化。现实交往中的角色来源多样化,是直接、真实、稳定的,与此不同,网上交往所扮演的是一种虚拟角色,它具有“获得性、间接性、匿名性、体验性、丰富性或多样性、创造性或想象性、个人性、自主性、变换性、单一情景性、缺乏责任性及缺乏内在统一性。”(注:杨宜音、陈午晴、徐冰:《互联网络个性化信息服务的社会心理学研究》,《网络世界》第46期第48页)角色虚拟一方面使交往者处于相对平等、无直接厉害关系冲突的交往位置,从而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建立;但另一方面,匿名性、变换性、缺乏责任性等又限制着网上人际关系朝纵深化方向发展,还对青少年人格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作用。
3.交往行为的直接性。交往方式的间接性和交往角色的虚拟性决定了交往行为的直接性特点。网上交往中,交往者来去自由,行动方便,若碰到不喜欢的对象或遭遇尴尬局面时可即时退出,或以新的角色身份重新进入交往。在思想感情传达上,交往者可以大胆直抒胸臆,不必象日常生活中那样吞吞吐吐,或胆怯害羞,容易到达交流的较深层次。在交往对象选择上,交往者可通过ICQ或www征友方式来直接选择交往对象,并利用E-mail等形式直接进行交往。在信息传递上,ICQ、E-mail等网络形式能及时、方便、快捷地传递交往信息,这更加强化了网上交往行为的直接性。与直接性紧密相连的则是交往行为的随意性和缺乏责任性,这同样会使网上交往行为肤浅化。
4.交往关系的平等性。间接性、虚拟性、直接性特点又决定了网上交往关系的平等性特点。按照结构形式,人际交往可分为两种:横式交往和纵式交往。虚拟条件下青少年网民的交往角色是虚拟的,不存在上下级、长晚辈那样的垂直型关系,交往似乎变得更加平面化,属典型的横式交往。不仅如此,网上交往的虚拟性还淡化了现实生活中的同学、同事等种种“横式”交往“圈”限,从而使得交往更加自由、平等。
从交往关系来看,网上交往类型主要是“网友”。所谓“网友”,就是“网上朋友”。朋友有两个明显特征:交往主体在交往关系中的平等性,交往行为的道德性。前者在网上交往中得到了强化,后者则有所削弱。与一般意义上的朋友相比,伦理道德对“网友”的约束性较小,这既强化了“网友”交往关系的平等性,也使交往关系具有较大的易变性。
可见,作为人际交往形式,网上交往固然有其快捷、信息量大、直接平等等特点,但也存在着较大不足。通过教育等途径使青少年正确认识网上交往的特点对青少年网上人际交往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正确处理网上交往与现实交往的关系
网上交往属精神性交往,它是现实交往的必要补充,并且和现实交往存在着转化关系。现实生活中交往者可凭化名或虚拟身份到网上交往,例如教师可化名以E-mail方式帮助有思想包袱或心理负担的学生。网上交往发展的方向和结果往往又是现实交往。在交往中,现实交往以其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交往关系的确定性、伦理道德规范性等特征而处于无可替代的地位,网上交往充其量只是一种补充,其重要性是无法与现实交往相比的。但从网上来看,有些青少年由于过分沉溺于上网和网上交往而对现实交往产生了较大影响。首先,迷恋网上交往使得一些青少年大大减少了参加日常社交活动的时间,其次,热衷于虚拟交往使部分青少年疏远了现实的人际关系。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研究协会的一份报告指出,在每周超过5小时的互联网用户中,有1/4的人表示他们与家人及朋友呆在一起的时间少了。斯坦福大学学者诺曼尼认为,人们花在网上的时间和他们现实人际交往的时间成反比,因此他怀疑:国际互联网会不会制造一个充满孤单者的世界?(注:《网络成为人际交往的陷阱》,《科学时报》2000年2月26日第4版)
过分迷恋上网或沉溺于网上人际交往现象在青少年当中普遍存在,请看网虫的独白:“忽然呼机响了,原来是一个好久没有见过面的朋友。电话的那边传来好友的埋怨,才知道为了上网,已经很久没有和以前的好朋友联络过了。所以,决定要立即‘戒网’,给以前的每个朋友都打一个电话……”(注:《悠悠网情》(转载),中国科大BBS站LOVE版[326])。恋网不仅减少了社交活动时间,也使“网虫”下网后变得更加内向、孤独,懒于参加日常人际活动,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可见,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正确处理现实交往与网上交往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三、提高安全观念,增强防范意识
网上环境极为复杂。网络是开放的,网上交往又是平等、自由和虚拟的,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或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而入,利用虚拟掩护,从事违法乱纪行为。另外,网络开放、自由的特点又使网上非正当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管理,网络发展速度快又往往使得网上管理相对滞后。青少年交往经验不足,进入缺少成年人保护的网络环境后容易遭受侵害,正如美国一名罪犯在法庭上承认的:“对没有成年人监护的青少年来说,互联网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注:匡乐成、苏雄峰:《网络时代青年工作的课题与思考》,《中国青年研究》1999年第4期)
青少年网上交往中所遭遇的侵害行为主要有人身侵犯、隐私权与情感侵犯、网上人身攻击等。
人身侵犯是利用网络获悉青少年个人资料后,在现实中对其实施人身侵害的行为。据报载,美国宾州一名15岁少女被一40岁男子通过聊天诱骗,经历4天恐怖后才获救;另一名20岁姑娘则因上网被人跟踪并枪杀。由于网上存在着日益严重的对青少年侵害的行为,美国正在酝酿制定网络法以保护青少年的网上合法权益。
对青少年网民直接实施侵犯的案例在我国不多见,但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因此,在制定青少年网上保护法律、加强对网上环境的管理和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同时,我们应着力加强网上安全教育,通过教育来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意识。
四、强化交往道德意识,规范网上伦理行为
网络化对传统伦理道德造成了较大冲击,这在网上交往中表现得也非常明显。首先,网络虚拟交往环境削弱了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环境。伦理道德的约束机制有两个相辅相承的方面:信念、意志等为代表的内在方面和舆论、监督等为主的外在方面。网上交往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必然会削弱外在约束功能,同时也弱化了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上网之时如入无人之境,非道德活动在网上大肆盛行。其次,网上价值观淡化了传统道德价值观。传统交往中应遵守的“真诚”、“信义”、“责任”等价值标准的认同感在网上大大降低,随意交往、自得其乐、为我所用、不计后果等在网上大为流行,其深层则是强烈的个人本位和自我中心。再次,网络化对传统伦理道德标准造成了较大冲击。传统伦理道德以诚实守信为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之一,但网上容许合理的虚拟,这与传统伦理道德要求是矛盾的。另外,网上交往也逐步形成了一些自己的道德规范,如不能往聊天室“灌水”等,它们另一方面又丰富了伦理道德规范的内容。
青少年网上交往中存在着大量非道德行为,粗言恶语、人身攻击、“灌水”、www交友中的欺骗等等皆是。互联网是个相对自由、宽松的地方,但不等于不要伦理道德。目前,系统的网上伦理道德体系尚未建立,对青少年的伦理道德教育主要还应立足于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同时要结合网络交往的特点。
五、对网上情感行为进行合理引导
青少年情感强烈集中,持续时间长,对异性情感交往非常向往,这种特点在网上表现得极为明显。与现实交往不同,网络给青少年提供了一个虚拟性与真实性并存的情感环境,青少年一方面可在网上大胆而直接地与异性交往,但另一方面,这种真真假假、半真半假、时真时假的交往则又给青少年情感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从网上看,青少年交往中的情感问题主要有这么几种:
一是上网寻求寄托和解脱。不少人在现实中遭受失恋或其它挫折后便上网寻求寄托,进行发泄,《我的网上恋曲》就记叙了这种交往:女孩因现实生活中情感问题而上网,并使“我”产生“恋情”,但后来她走出了阴影,回到了现实生活中,“我”却被抛在了一边,好不凄惨!(注:见科学时报2000年4月1日11A版)
二是过分迷恋网恋,付出太多。不少青少年对网恋虚幻性缺乏认识或认识不足,一味真情、痴情地付出,结果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感情受到很大伤害。这在网络文学中有很多描述。
三是游戏感情。或出于不相信网恋具有真实的一面,或由于水性扬花,一些青少年上网只是“玩玩”,他们大肆与异性网友调情、矫情,却缺乏真情、责任心,一方面有可能给真诚的一方造成严重的情感挫伤,另一方面则不利于自己情感的健康发展。
四是婚外恋和多角恋现象日益增多。虚拟性和缺乏责任使得网上成为婚外恋、多角恋及忘年恋的好地方。婚外恋专家曾说,“互联网正在变成婚外恋的好场所,既使是在家中没有机会接触工作伙伴的家庭主妇,也有可能通过网络被人引诱。”通奸专家Peggy Vaughan则预言:“互联网在将来会成为风流韵事的重要发源地。”(注:《网络世界的另类精神病》,《科学时报》2000年3月第1版)这种情感投向的多元化不仅影响青少年的健康发展,而且会导致一系列社会及家庭伦理道德问题。
五是情感挫伤。青少年情感强烈,投入往往很大,但对于“下网散,见光死”的可能后果缺乏心理准备,容易造成心理挫伤。事实表明,尽管网恋极为浪漫,但大多数难以“下载”见面,其原因在于以文字为载体的网恋具有很大理想性与片面性;另外,网恋多从思想感情交流开始,正好与一般恋爱从身高、容貌等感性开始的顺序相反,这也决定了其成功率很低。
在引导上,要促进青少年对网恋特点的了解,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网恋观;要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对其情感进行合理控制与适度调节,使情感朝积极化、理性化、平稳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婚恋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与现实交往一样,网上交往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恋网上瘾或过度沉溺于网上交往危害身心健康。据悉,全球2亿网民中有1140万不同程度地患有上网成瘾症。上网成瘾也表现在沉溺于网上交往。中国科大校园网Love版上一篇题为《虚无的恋情》文章中写道:“那时我整天泡在茶室里,象吃了鸦片一样,极上瘾,午饭都省了,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神经衰弱了。”恋网成瘾会导致情绪低落、生物钟紊乱、思维迟缓,甚至会出现自残意念和行为。据报载,复旦大学一学生因上网过度而致病。(注:见中国青年报2000年4月10日第1版报道)。卡内基梅陇大学心理学家克劳特主持的调查表明,经常使用因特网及电子邮件的调查对象与亲戚朋友之间的交流明显减少,孤独感加剧,并出现了严重的压抑现象,而且无论什么人,电脑使用得越多,孤独感和压抑感便越强。(注:张小明:《网络迷小心“网络中毒症”,《科学时报》2000年3月12日7版)
二是网上交往对青少年人格形成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双重或多重人格成分,这是社会化的结果,属于正常现象,但若发展过度,则有可能引起人格分裂。从网上交往来看,有些青少年平时很内向,但在网上却异常积极活跃,下网后往往又变得更加孤独内向,与日常生活中判若两人,这种“两极化”不利健康人格的形成。另外,网上交往角色的虚拟性与变异性又可能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扮演不同角色而出现多重性人格,因网上虚拟交往而丧失或弱化现实交往中的独立人格。
三是不良的交往动机。青少年网上交往动机多种多样,其中也隐藏着一些不良动机。一些人上网仅关注异性,对同性“极不感冒”,一些人聊天就是为了“出气发泄”,等等。
四是交往中的游戏心理。视人际交往尤其感情交往为游戏,缺乏责任和真诚。
针对种种问题,在对青少年交往心理进行合理、积极引导之同时,我们应着力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使其对不良交往心理形成正确认识,并能自觉进行防范和克服。
总之,随着上网人数的与日俱增,青少年网上交往范围也将越来越大,存在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对青少年网上交往行为进行引导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