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副词“CAI”短义相关问题的探讨_语义分析论文

多功能副词“才”表短时义的相关问题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副词论文,多功能论文,表短时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才”和“就”是一对词义复杂、用法灵活的多功能副词,国内外语法学界通常把“才”与“就”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相关研究自王还(1956)到王群(2006)已持续了半个世纪,代表性的研究主要有王还(1956),白梅丽(1987),史锡尧(1991),史金生(1993),陈小荷(1994),张谊生(2000),张宝胜(2003),陈立民(2005),王群(2005,2006)等。这些研究成果无疑表明,“才”和“就”是现代汉语副词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纵观副词“才”研究的轨迹,从语言事实的描写说明到语言现象的解释,研究者们越来越倾向于对不同语法意义的“才”做出统一、概括的界定,但到目前为止仍未能取得一致的认识,足见“才”这一多功能副词的复杂性。本文不打算对“才”的语法意义作全面考察,只对“才”表短时义的相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权威工具书在为“才”释义时几乎都将“才”的短时义列为第一个义项,一般概括为“表示事情在前不久发生”。如《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5版,北京: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八百词》(吕叔湘1980:107)、《现代汉语虚词词典》(侯学超1998:74)等。语法学者们在系统研究“才”的语法意义的时候,通常也会提及“才”的短时义,但各家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全面系统地描写“才”的语法意义并试图寻求统一的界定,因此对“才”表短时义的关注也就相当有限。

我们对“才”的短时义的关注缘起于陈立民(2005)对“才”的语法意义的分析。陈立民(2005)认为,白梅丽(1987)对下面这个例句的分析是错误的。

(1)他才来。(大衣还没脱呢。)

白梅丽(1987)认为例(1)中的“才”表示事件刚发生过,与“刚/刚刚”同义,实际上就是表“短时义”。陈立民则认为例(1)中的“才”不仅表示短时义,而且还涉及说话人的预期时间,即这个“才”还表达了说话人的主观认识:与预期时间相比,他来晚了。陈立民没有注意到白梅丽在例(1)中设置的后续句,而这个后续句恰恰是白梅丽分析的依据,它使得句中的“才”并没有表示“比预期时间晚”的含义。陈立民在忽视了例(1)中有后续句的前提下,为了求得对“才”的语法意义的统一概括,进而认为所有的“才”都表示“实际偏离预期”——就时间而言,“才”表示一个事件发生的时间晚于预期时间。由此可见,白梅丽已经意识到“才”表短时义容易受上下文语境的影响,在不同的语境中“才”表短时义的情形并不相同;陈立民则认为表时间意义的“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表示单纯的时间意义,都包含了说话人的主观认识,即认为动作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比预期时间晚”。

“才”是否真如陈立民所言,一定都兼有说话人认为动作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比预期时间晚”的含义?显然不是。那么,“才”在什么条件下只表示单纯的短时义,什么条件下又兼表说话人认为“比预期时间晚”的含义?“比预期时间晚”的意义是不是表短时义的“才”所具有的规约性意义?它是如何产生的?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

2 范围的界定

首先,我们要对“才”表短时义的范围进行界定。在现代汉语中,“才”所表示的短时义大体上有四种不同的情况。分别示例如下:

(2)李老师才训过那些学生,气色还没转过来。 (3)她才走,孩子们都拉着她不让走。

(4)张书记才离开办公室半个小时。

(5)她才说了一分钟,就没话说了。

从语法意义来看,这4个“才”似乎都强调“时间短”,表短时义。但它们所表示的短时义又并不完全一样。从句法和语音形式来看,例(2)、(3)中“才VP”结构中没有时量成分,“才”是全句的重音和语义焦点;例(4)、(5)中的“才VP”结构中包含时量成分,时量成分是全句的重音和语义焦点。从语义指向来看,这四个“才”可以分为两组:例(2)、(3)中的“才”语义指向后面的动词,强调“时间间隔短”,即动作行为或事件所发生的时间与参照时间距离短;例(4)、(5)中的“才”语义不指向动词,而指向后面的时量成分“半个小时”和“一分钟”。这两个时量成分的意义也还有区别:例(4)中的动词“离开”具有[-持续]的语义特征,时量成分“半小时”是指“离开”这一行为动作完成后所经历的时间,与时点关联;例(5)中的动词“说”具有[+持续]的语义特征,时量成分“一分钟”指“说”这一行为动作所持续的时间,与时段关联。本文的考察范围集中在例(2)、(3)这一类,兼及例(4)、(5)这种“才”指向时量成分的情况。[1]

例(4)和例(5)的区别很明显,例(2)和例(3)中“才”的意义有没有区别呢?仔细琢磨也有细微差异。例(2)中的“才”只表短时义,即“李老师训学生”这件事刚发生不久,与参照时间距离短。这种短时义我们称之为“单纯短时义”。例(3)中的“才”既有短时义,即表示“她走”这一行为动作刚发生不久;同时也隐含了说话人认为“她走”的时间“比预期时间晚”的含义:因为孩子们拉着她不让走,所以她走得比预期时间晚。这种短时义包含了说话人认为“时间晚”的主观认识情态(subjective epistemic modality),为称说方便,姑且称之为“情态短时义”。[2]

3 “才”表短时义的意义层级及其性质

下面我们主要借鉴Gazda(1979:106-112)有关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分界理论和沈家煊(1990)的区分规约意义和非规约意义的原则对表短时义的“才”的语法意义进行分析。我们认为,表短时义的“才”其意义实际上可分化出三个层级:

一是表短时义的“才”其底层意义为已然义。白梅丽(1987)认为,“才”直接位于动词之前表示时间间隔短时,实际上“起着体标记的作用”。我们同意这一概括,认为“才”表短时义时可视为一个“准已然体标记”。“才”表短时义时所标示的已然意义是一种基于真值条件的衍推意义(entailment meaning)。以下例句中的b都是a的衍推。

(6)a.他才从上海回来。(7)a.学校才开学。

b.他已经回来了。b.学校已经开学了。

从逻辑学角度来看,衍推意义具有“不可消除性”(non-defeasibility)。“才”所具有的已然意义也具有不可消除性,一旦消除就会产生语义矛盾。例如:

(8)*他才从上海回来,但他没有回来。(9)*学校才开学,其实学校还没开学。

“才”所具有的这种已然意义不仅具有“不可消除性”,同时也具有“不可推导性”(non-calculabilily)。例(6)、(7)中只要有了a,无需根据会话原则或特定语境来推导就可以断定b。“不可消除性”和“不可推导性”表明“才”的底层意义“已然意义”是一种“规约意义”。[3]

二是表短时义的“才”其核心意义无疑是表示“时间间隔短”。这一意义处于其意义层级的中间层(核心层)。处于中间层的短时义是一种“词汇—语法意义”。这种“词汇—语法意义”同样属于规约意义,具有“不可消除性”和“不可推导性”。如果消除“才”的短时义就会产生语义矛盾。例如:

(10)*他才从上海回来,但已经回来很久了。

(11)*学校才开学,其实学校已经开学很久了。

“才”的核心意义“短时义”同样不需要根据会话原则或任何语境来推导即可获得,因此也具有“不可推导性”。

应该指出的是,表短时义的“才”的衍推意义“已然义”和核心意义“短时义”虽然都属规约意义,但这两种意义的性质又是截然不同的:已然义是纯逻辑层面的,是“才”所隐含的“后景”意义,不属于“才”的词义范畴,因而在词典中也不作为义项列出;短时义是词汇—语法层面的,是“才”所具有的显性的“前景”意义,属于“才”的词义范畴,在词典中须作为义项列出。

三是“才”表示说话人认为动作行为或事件发生的时间“比预期时间晚”。该意义处于意义层级的顶层。据沈家煊(1990)的鉴别标准,这种意义只能看作一种认识情态义,属非规约性的“语用意义”。以(6)、(7)为例,在一定的语境中,“才”的确可以表示说话人认为动作行为的发生“比预期时间晚”。如:

(12)他才从上海回来,连弟弟的婚礼都没赶上。

(13)学校才开学,都9月下旬了。

但与前面两种意义不同的是,“才”的这一意义在一定的上下文语境中是可以取消的。如:

(14)他才从上海回来,但回来得并不晚。

(15)学校才开学,其实这个时候开学最合适。

表短时义的“才”所具有的这种需要根据一定语境来推导且在一定语境中又可以消除的意义是一种非规约性的语用意义。这种意义并不是表短时义的“才”所固有的、稳定不变的意义成分。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便可以得到一个表短时义的“才”的意义层级图。

图1 表短时义的“才”的意义层级

从上图不难看出,所谓单纯短时义和情态短时义的区别实际上就是“才”所包含的意义层级的差别:单纯短时义只包含底层和中间层两个意义层级;情态短时义则包含了底层、中间层和顶层三个意义层级。拿例(1)来说,“才”表单纯短时义,“才”字小句实际上包含了两个表述。例如:

(16)李老师才训过那些学生。→ 李老师已经训过那些学生了。(已然义)

李老师不久前刚训过那些学生。(短时义)

而例(2)中的“才”表情态短时义,其中的“才”字小句实际上包含了三个表述。例如:

(17)她才走。→

她已经走了。(已然义)

她不久前刚走。(短时义)

她走得比预期时间晚。(认识情态义)

表短时义的“才”的意义层级分析也表明,陈立民(2005)对“才”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实际偏离预期”虽具有较强的概括力,但在分析表短时义的“才”时并不合适。因为表示短时义时,其“实际偏离预期”的含义只是一种非规约性的语用意义。

4 “才”表单纯短时义的句法条件

“才”究竟表单纯短时义还是情态短时义受到一定的句法条件的制约。下面我们试图找出表单纯短时义的“才”的句法分布条件。考察表明,以下几种句法条件中的“才”只表单纯短时义,不表情态短时义。

1)两件事情紧接着发生,“才”用于前一小句。如:

(18)我才回家,老李就来找我了。(19)戏才开演,他就闹着要回家。

(20)他才出门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以上三例中的“才”都只强调时间间隔短,不包含说话人认为“比预期时间晚”的主观评议。“才”在这种句法环境下往往与“就”配合使用,构成“才”句式。在语义上,含“才”的前一分句表示后一分句所述事件的时间,“才”可以换成“刚/刚刚”而句子的基本语义不变。[4]

如果“才”用于后续小句,则情况比较复杂。例如:

(21)老李来找我,我才回家。

例(21)有歧义:如果“才”重读,那么“才”表单纯短时义,可用“刚/刚刚”替换而句子的基本语义不变。如果“才”不重读,则“才”表示必要条件,整个句子的意义相当于“只有老李来找我,我才回家”。

此外,在用“为什么”和“怎么”引导的疑问句中,如果包含“才”格式,那么“才”一般表单纯短时义。试比较下列两组疑问句:

(22)a.你怎么才来?(23)a.你为什么才回家?

b.你怎么才来就走?b.你为什么才回家就睡觉?

以上两组疑问句中,a句的“才”不表短时义,表示动作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晚,因此不宜用“刚/刚刚”替换;b句中的“才”用于“才”格式,表单纯短时义,可用“刚/刚刚”替换。

2)“才VP”作定语。VP可以是光杆动词。如:

(24)小小的南风把才翻的泥土的气息,吹进人的鼻子里。

(25)天空的浮云,被才起的夜风吹散了。

例(24)中“才翻的”即“刚翻过不久的”,例(25)中“才起的”即“刚起的”,两句中的“才”均表单纯短时义。张谊生(2000:108)认为,这种作定语的“才VP”有两个特点:一是它所修饰的中心语其实就是该动词逻辑上的宾语或主语;其二是该动词一般不能再带宾语,也不受其他状语、补语的修饰,大都是单双音节的光杆动词。我们考察发现,作定语的“才VP”中“VP”不仅可以是光杆动词,也可以是其它动词性结构。“VP”除了不能是偏正结构、主谓结构以外,几乎可以是其它任何一种类型的动词性结构,如述宾结构(例26、27)。述补结构(例28、29),还可以是“V过”结构(例30、31)。

(26)才来上海的人都以为上海人排外。(27)这个才失去双亲的孩子显得非常可怜。

(28)才洗干净的衣服就被他弄脏了。 (29)这是我才买回来的电脑。

(30)她手里拿着个大铝盆,盆里是才洗过的衣服。

(31)小队转移到才被敌人袭击过的王庄西头一个院里召开紧急会议。

应该指出的是,“才VP”作定语时“VP”主要是光杆动词,“VP”为动词性结构的频率并不高。但无论“VP”是光杆动词,还是动词性结构,其中的“才”一律重读,表单纯短时义。

3)“才”用于表近经历体的“才V了”句式。“才V了”不一定表近经历体。下面两个例句中的“才V了”就不表示近经历体,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

(32)直到尝尽了苦头,司机才说了实话。

(33)一直写到黑板边沿,总共才用了20秒钟。

上面两句中的“才”都不重读,也不表短时义。例(32)中“才”强调所需的时间长或事情发生晚;例(33)中的“才”用来强调数量少,不过句中的“数量”恰好表现为“时量”。

表短时义的“才”一旦进入表近经历体的“才V了”句式,一般只表单纯短时义,不表情态短时义。根据“V了”所带宾语之前是否有数量成分,又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才V了+NP”,例如:

(34)王老师才理了发。→王老师刚理过发。

(35)他才去打了球。→他刚去打过球。

这两例都表示一种“近经历体”,“了”可以替换为“过”,句子基本语义不变。两句中的“才”都表单纯短时义,“才”替换为“刚”以后,句子基本语义不变。

另一类是“才V了+数量+NP”,例如:

(36)他才抽了一支烟。(37)老李才从菜市场买了一条鱼。

这一类“才V了”句式有歧义。当“才”语义指向数量成分时,数量成分重读,且是全句焦点所在,此时“才”不表短时义,强调数量少;当“才”指向动词V时,“才”本身重读,是全句焦点,表单纯短时义。

4)“才”用于“才+VP+时量”句式。[5]如:

(38)迪亚戈才到中国三天。→迪亚戈刚到中国三天。

(39)张总才上任一个月。→张总刚上任一个月。

这两个例句中,“才”的语义不指向后面的动词,而指向动词后的时量成分“三天”和“一个月”。“才”强调动作行为完成后所经历的时间短。这一类句子中的“才”也表单纯短时义,可换成“刚”而句子基本语义不变。

“才”用于表强调的“是……的”句式。比较以下两组句子:

(40)a.小蔡是才拿到绿卡的。(41)a.他是才来的。

b.小蔡才拿到绿卡。b.他才来。

上两例中a组“才”字句由“是……的”构成强调句式,强调事情在前不久发生,“才”表单纯短时义;b组不构成强调句式,在不同语境中既可表情态短时义,也可表单纯短时义。

以上我们对“才”表单纯短时义的句法条件作了一个大致的考察,从而也进一步确认了“才”表单纯短时义的存在。陈立民(2005)无条件地认为所有的“才”均表示“实际偏离预期”,进而认为表时间意义的“才”都隐含了说话人认为“比预期时间晚”的主观认识,实际上是忽视了“才”表单纯短时义的存在。

5 “才”表情态短时义的相关分析及解释

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论证,“才”表达说话人认为动作、事件的发生“比预期时间晚”的含义是一种非规约性的语用意义。也就是说,“才”表情态短时义往往会受到语境、说话人的口气等因素的制约,因此要对表“情态短时义”的“才”所出现的句法环境进行描写有一定难度。

陈立民(2005)认为,在“他才来”这样的简单句中,“才”表短时义的同时一定包含了说话人的主观认识——“他”来晚了。为了突出“才”含有说话人认为“比预期时间晚”的意义,陈立民将“才”与“刚”进行了比较。

(42)a.他刚来。b.他才来。

上例中a、b可用来回答同一问题“他什么时候来的?”陈立民(2005)认为,a句用“刚”表短时义,只是客观地陈述“他”来的时间与说话时间间隔短;b句用“才”表短时义,不仅表示“他”刚来,而且表示说话人觉得“他”来晚了,即我们所界定的情态短时义。我们承认,如果说话人要表达情态短时义,即既要表示“他刚来”的意义,又要表达“他来晚了”的主观认识,一定会选择b句来回答。但不能倒过来说,即不能说说话人选择了b句就一定表达情态短时义。在具体语境中,“他才来”完全可以只表单纯短时义。如:

(43)他才来。(正喘气儿呢。)(44)他才来。(屁股还没坐热呢。)

以上两句中,受后续小句的影响,“才”只能分析为表单纯短时义。

当然,句中的“才”也可以表情态短时义,甚至凸显说话人认为“比预期时间晚”的意义。

(45)他才来。(连他父亲最后一面也没见上。) (46)他才来。(路上一直堵车。)

例(45)中的后续句说明“他”来得晚的结果,“才”凸显“时间晚”,隐含短时义;例(46)中的后续句说明“他”来得晚的原因,“才”也凸显“时间晚”,同时隐含短时义。

白梅丽(1987)和张谊生(2000:94-100)都认为,强调“时间短”属于“减值”,认为“时间晚”属于“增值”,是两种相反的语义值。“才”在表情态短时义时却将这两种相反的语义值统一起来了。这种情态短时义是如何产生的呢?以下是一个简单直观的解释。

在现代汉语中,表短时义的“才”是一个典型的先时时间副词,一般用于过去时、已然体。[6]从时间关系上讲,表情态短时义的“才”涉及到三个时间点:参照时间()、动作行为或事件实际发生的时间()、说话人的预期时间()。下面我们以例(45)或(46)中表情态短时义的小句“他才来”为例来说明这三个时点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他才来”这个句子中,参照时间是说话时间;事件实际发生的时间即“他来”的时间,在说话时间之前,且与说话时间距离较短,时间轴上应处于的左侧;预期时间是说话人预设的“他来”的时间——这个时间比事件实际发生的时间早,时间轴上应处于的左侧。如下图所示:

图2 “才”的时间表达

从上图可以看出,“才”表短时义时,时间短的意义产生于之间,即事件发生时间与参照时间之间距离短;说话人认为时间晚的意义产生于之间,即相对于预期时间来说动作行为或事件实际发生的时间是一个较晚的时间。由此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才”表单纯短时义和情态短时义的区别实际就是句子是否涉及预期时间的问题:如果句子涉及说话人的预期时间,则时间轴上存在两个时间间隔,分别表示时间短和时间晚,“才”表情态短时义;如果句子不涉及预期时间,则时间轴上只有一个时间间隔,表示时间短,“才”表单纯短时义。“才”表情态短时义时涉及说话人的主观预期,故主观性强,不宜用“刚”替换;“才”表单纯短时义时不涉及说话人的主观预期,故客观性强,可用“刚”替换而句子的基本语义不变。

6 结语

本文对多功能副词“才”表短时义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认为“才”的短时义可分为单纯短时义和情态短时义;将短时义副词“才”的意义分为三个层级,论证了“才”表示说话人认为动作、事件的发生“比预期时间晚”的含义是一种非规约性的语用意义;还对“才”表单纯短时义的句法条件进行了大致的考察,对情态短时义的生成作了一定的解释。分析表明,陈立民(2005)用“实际偏离预期”这个高度统一的结论来说明“才”的语法意义并不完全符合语言事实,“才”表单纯短时义的存在与说话人的“预期”没有关联。

张谊生(2006)指出,在以往的副词研究中,尤其是在一些常用的多功能副词研究中,混淆语法义和语用义的现象普遍存在。从历时平面看,语用义一旦定型化确实会转向语法义,但从共时平面看,语法义和语用义毕竟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意义:语法义属于语言层面,而语用义属于言语层面;语法义不必依赖语境,不能消除,语用义必须依赖语境,可以消除。我们区分单纯短时义和情态短时义实际上就是区分表短时义的“才”的语法义和语用义。在今后的副词研究乃至整个虚词研究中,我们既要注意语法义和语用义的联系,又不能忽视它们的本质区别。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做到透过表象揭示规律。

注释:

①例(4)、(5)中的“才”实际上表示“数量少”,不过句中的数量刚好表现为“时间量”。也可以是其它量,如“敌人才死了两个。”“我们合起来才翻译了不到十页。”

②关于“认识情态”的论述可参看沈家煊(2001)。

③关于“不可消除性”和“不可推导性”以及“规约意义”的界定可参看沈家煊(1990)。

④虽然基本语义不变,但“才”换成“刚”仍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如“刚”的客观性强,“才”的主观性重。详见张谊生(2000:123-124)。

⑤VP中的V是非持续动词。当V是持续动词时,“才”所表短时义往往包含了说话人认为动作、状态所持续的时间“比预期时间短”的主观认识情态,不是本文所界定的单纯短时义。如“他才在朋友家住了两天”。句中“才”所表短时义与说话人预期关联,即说话人觉得“他”在朋友家住的时间比预期时间短。文中例(5)亦当作如此分析。

⑥作为先时时间副词,“才”用于将来时是有标记的,一般要出现表将来的时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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