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琉球人的汉语汉文化学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琉球论文,汉语论文,明清论文,时期论文,汉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0209 (2001)01—0109—08
本文所说的琉球,指现在日本冲绳县。明朝时其地尚未纳入日本版图。王之春《国朝柔远记》说:“有三十六岛,纡蟠如虬龙流动,故称流虬,后改琉球。”[1](卷一)
唐代以前,琉球未与中国建立交往关系。清代琉球人编写的现存日本天理大学附属图书馆的汉语课本《白姓官话》和《官话问答便语》手抄本中,分别有如下对话(标点为笔者所加):
“贵国进贡是从那一朝才起的呢?”“敝国进贡是从唐朝起的。贵国有飘风来的人,我们琉球都叫他们为唐人”。“怪道这里人叫我们是唐山人,原来是这个缘故么”。“那时候,我们敝国的人,从没有见圣人的教化,也没有听见圣人的道理,中国的孔教全全不晓得。我们国王差几十个人,到中国去学”。[2](P162)
“你贵国是那朝进贡起的呢?”“我敝国是唐朝进贡起的。因为前代海洋贼盗蜂起,打(按:‘打’后原有一字,模糊不清)船只,虽然进贡,不能如期。……”[2](P105)
然而,中国史籍却没有唐代而只有明代琉球人来中国朝贡和学习的记载。《琉球国志略》说:隋大业中,“屡遣使招之,不服。元世祖至元中,曾命将往伐,无功而还。元成宗元贞初,亦以师征,卒不听命。”[3](封贡)明初,琉球由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分而治之, 而中山最强。洪武五年(1372)正月,明太祖“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告其国,其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帝喜,赐《大统历》及文绮、纱罗有差。”[4] (《明史·外国列传》)琉球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后,明朝特在福州设市舶提举一员,专理琉球贡事。此后,正如《中山传信录》所言:“终明之代,(琉球)传十六世,世世请封。封使三十余人,俱列正史……”[5](卷二)
据明黄曾省《西洋朝贡典录》,洪武九年(1376),明太祖遣使至琉球市马,其谕略曰:
王居沧溟之中,崇山为国,环海为固。朕即位十有六年,王岁遣贡,朕甚嘉焉。特命尚佩监奉御路谦报王诚礼,王复使来致谢。朕今更专内史监丞梁民,同前奉御路谦,赍符赐王镀金银印一颗,送使者,就于王处鬻马,不限多少,从王发遣。故兹敕谕。[6](琉球国)
洪武十六年(1383),明太祖又致书山北王怕泥芝,劝其同中山、山南停止兵争,略谓:
上帝好生,恐寰宇生民自相残害,特生聪明者主之,以育黔黎。迩使者自海中归,云琉球三王互争,于农业少废,人命颇伤。朕闻之不胜怜悯,今因使者往复琉球,特谕王体上帝好生,息征战而育下民,可乎?[6](琉球国)
明朝的上述国书,不仅可以证明它同琉球的关系密切,而且可以证明当时汉语和部分汉语书面语语料在琉球已然有所传播,琉球或许已然拥有可以读懂明朝国书的人才。
原来,此前琉球即居住着不少汉人的后代,且在某些方面仍然顽强地保留着汉人固有的文化习俗,而未被当地土著所同化。《殊域周咨录》说:琉球,“其俗男子盘发,作髻于顶之右,凡有职者贯以金簪。汉人之裔,髻则居中心。”[7](琉球)颇可反映上述情况之一斑。 同书还说:那霸港,“此地人多非良,及家有汉人。”在琉球的汉人当中,汉语汉文化的传统非但没有完全丢失,而且凭借其巨大影响,还在当地土著居民中有所渗透与传播。
同明朝建立外交关系以后,琉球对汉语汉文化的向往与追求变得更加迫切,向明朝陆续派遣了众多留学生。《明史·外国列传》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夏,“中山贡使以其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赐衣巾靴袜并夏衣一袭。”同年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赐赍如之。”“自是,岁赐冬夏衣以为常。”洪武二十六年(1393),中山两次入贡,“又遣寨官子肄业国学”。上述史实,《琉球国志略·封贡》记载稍详:“(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及世子武宁各进表笺贡马,并遣从子日孜美、阔八马、寨官子仁悦慈入国子监读书。太祖各赐衣巾靴袜,并夏衣一袭,钞五锭。秋,又赐罗衣各一袭,及靴袜衾褥(原注:此国人就学之始)。山南王亦遣从子三五郎尾(按:该书他处又作“三五郎亹”)及寨官子实他卢尾、贺段志等入监读书,赍如中山例。”“(洪武)二十六年,(中山)王遣使麻州等贡方物,已,又遣使寿礼结致等贡马,偕寨官子段志每入监读书。太祖命赐夏衣靴袜。秋,又赐罗绢衣各一袭,傔从各给布衣。”《南雍志》卷十五云:“考之故牍,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本国(琉球)送官生日孜美等入监,高皇帝命工部每人给予罗绢衣服,俾为秋衣,仍与见成铺盖,从人给予棉布衣服,实异数也。”[8](P1228)
明国子监有非常严格具体的规章制度:“每班选一人充斋长,督诸生工课。衣冠、步履、饮食必严饬中节。夜必宿监。有故而出,必告本班教官,令斋长帅之,以白祭酒。监丞置集愆簿,有不遵者书之,再三犯者决责,四犯者至发遣安置。其学规条目,屡次更改,宽严得其中。堂宇宿舍,饮馔澡浴,俱有禁例。”[4](《明史·选举志》)
洪武三十年(1397),祭酒张显宗曾率教官、生员1826名在奉天门奉旨。明太祖说: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著他呵,好生坏事。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著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戍烟瘴地面去。[9](P332)
明政府对国子监生员的严格要求,似乎同样适用于外国来华留学生。《明史·外国列传》载:“是时,国法严,中山生与山南生有非议诏书者,帝闻,置之死,而待其国如故。”众所周知,诏书用当时的书面语写成,行文颇简洁凝练,且多用典,能听懂诏书且非议之,说明其汉语听、说能力都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洪武二十九年(1396)春,明朝为山南学生放假数月:“令山南生肄业国学者归省,其冬复来”[4](《明史·外国列传》)。 这是又一条优待外国留学生的制度。《琉球国志略·封贡》载:该年,“诏遣三五郎亹等归省,赐银钞、缎匹有差。会世子武宁遣使入贡,偕寨官子麻奢理、诚志鲁二人入监。三五郎亹复与俱来,请卒业。太祖许之,仍赐衣巾靴袜。”同年,中山“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鲁妹二人,先后来肄业”[4](《明史·外国列传》)。 这条材料说明,明朝初年已有外国女留学生来华学习汉语(注:或以为姑鲁妹的“妹”系谐音,而非女性,说诚可通,然则女官生的“女”又如何解释呢?因此,笔者坚持认为姑鲁妹为女性。),而此前史籍中尚无中国政府招收外国女留学生的记录——梁释慧皎《高僧传》中虽有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多名比丘尼于刘宋时来建业(今南京)学习汉语和佛法的记载,然均非政府所遣。姑鲁妹在中国大约学习了一年左右,因为洪武三十一年(1398)中山王的贡使来华时,她曾经“以昔常(尝)在京读书”而“偕入谢恩”[3](《琉球国志·封贡》)。
永乐三年(1405),“山南遣寨官子(按:名李杰)入国学。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按:其中一人名石达鲁)入国学。”[4] (《明史·外国列传》)永乐八年(1410),“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国学。赐巾服靴绦,衾褥帷帐。已复频有所赐。”[4] (《明史·外国列传》)对明成祖这种格外优待琉球学生的做法,当时的礼部尚书吕震认为超过了历史上的唐太宗而嫌过分,他说:“昔唐太宗兴庠序,新罗、百济并遣子来学。尔时仅供廪饩,未若今日赐予之周也。”成祖回答说:“蛮夷子弟慕义而来,必衣食常充,然后向学。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违之?”[4](《明史·外国列传》)见解显然高出吕震一筹。
永乐九年(1411),中山遣使祝贺元旦,“偕王相子怀德、寨官子祖鲁古入监”[3](《琉球国志·封贡》)。永乐十一年(1413), 中山遣使贡马,又“偕寨官子邬同志久等三人(原注:一作“三十人”)入监”。其年,模都古等三名中山学生奏启归省,永乐皇帝说:“远人来学,诚美事;思亲而归,亦人情,宜厚赐以荣之。”于是,“赐衣币及钞为道里费,仍命兵部给驿传。留学者皆赐冬夏衣。”[3] (《琉球国志·封贡》)永乐十二年(1414),明皇太子“赐琉球生益智每等二人罗布衣等物,从人皆有赐。太宗赐邬同志久等三人衣钞。”[3] (《琉球国志·封贡》)永乐十四年(1416),又“赐琉球生夏衣”[3] (《琉球国志·封贡》)。
关于永乐间琉球向中国派遣留学生一事,《咸宾录》也有简略记载:永乐中,“中山王遣子侄及其陪臣子弟入国学。上喜,礼遇独优,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还说:“中山王思绍遣使入贡,表言:‘长史王茂(按:王茂,《琉球国志略》与《中山传信录》作“程复”),中国饶州人也,辅臣祖察度四十余年,不懈于职,今年已八十,请命还乡。’从之。”[10](琉球)该表文写得通顺流畅,足以代表当时琉球的汉语写作水平;而王茂在琉球任要职多年,则又表明琉球对中国人的倚重与信赖。
其实,明朝赐闽人予琉球,并非始于永乐皇帝。《中山传信录》卷三载:万历三十四年(1606),琉球王遣使来明,“奏云:‘洪(武)、永(乐)间,赐闽人三十六姓,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朝贡之司;习海者授通事,总为指南之备。今世久人湮,文字音语,海路更针,常至违错。乞依往例更赐。’事下礼部,寝之。”据此,知明太祖时于琉球便有闽人之赐。这些闽人,子承孙继,久居琉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说汉语、习汉字的传统,而且也是汉语汉字的重要传播者。《中山传信录·官制》说:“久米三十六姓,皆洪永两朝所赐闽人,至万历中,存者止蔡、郑、梁、金、林五姓。万历三十五年,续赐者阮、毛两姓。每姓子孙皆不甚繁衍。……今阅九姓世谱中,多读书国学及充历年贡使之人。”同书卷五《取士》说:“久米村皆三十六姓闽中赐籍之家,其子弟之秀者,年十五、六岁,取三、四人为秀才。其十三、四不及选者,名若秀才,读书识字。其秀才,每年于十二月试之,出《四书》题,令作诗一首,或八句,或四句,能者籍名,升为副通事,由此渐升至紫金大夫(紫金大夫亦称曰亲方)。此为久米子弟入仕之始。”本文前所引《官话问答便语》也说:“明朝洪武年间,(中山)国王具表申奏朝廷,求为教导。洪武帝命拨闽人三十六姓,往敝国教人读诗书,习礼数,写汉字,设立圣庙学宫,与中国俱是一样。我国王念他有功,又是汉人,遵圣朝之意,授以妻室,生育后嗣,世代子子孙孙,都赐他秀才,读书出仕,与国王办事。”[2](P104)
宣德四年(1429),中山统一了琉球群岛。统一后的琉球与明朝关系更加密切,来往更加频繁,愈加重视汉语学习,重视向明朝派遣留学生。据《明史·外国列传》统计,统一后的琉球先后4 次向明朝派遣留学生:
成化十八年(1482),“(琉球)使者携陪臣子五人来受学,命隶南京国子监。”(成化)二十二年,“其王移咨礼部,请遣五人归省。从之。”正德五年(1510),琉球“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南京国学”。嘉靖二十九年(1550),琉球来贡,“携陪臣子五人入国学”。万历八年(1580)冬,琉球“遣陪臣子三人入南京国学”。
实际上,《明史·外国列传》的上述记载尚有缺漏。《南雍志》卷十五载:“惟嘉靖五年(1526)五月,琉球国中山王尚清送蔡廷美等四人至,十一年(1532)归国。十七年(1538)三月,尚清又送梁炫、郑宪、蔡朝器、陈继成四人再至,二十三年(1544)三月归国。盖其向慕文教如此。”[8](P1229)
此外,据《琉球国志略·封贡》,成化十八年(1482)以后,关于琉球来明留学生尚有如下可记之事:
弘治元年(1488),琉球遣使来明,“时蔡宾亦随贡使至,言‘成化中读书南京国子监,今吏部侍郎刘宣,时为祭酒,特加抚恤,乞容执贽于宣所致谢。’许之。”嘉靖九年(1530),琉球遣蔡瀚为使来明,“瀚请遣蔡廷美等四人归娶。给赏有差。”嘉靖二十二年(1543),“(琉球)王请遣官生梁炫等归娶。时,炫等就学南监已逾七年。诏给资粮驿骑,遣人护归。”嘉靖三十四年(1555),琉球遣使来明,“又请官生蔡朝用等归国省亲。许之。遣使送归。”隆庆五年(1571),“(明朝)遣官生梁炤等三人归国,从(琉球)王请也。”
综上所述,自洪武二十五年(1392)至万历八年(1580),琉球至少向明朝派遣了16批留学生。其成分有王室子弟、国相子、寨官子、陪臣子等。他们在永乐以前(含永乐),当然均入南京国学,明朝迁都北京以后,也多入南京国子监。在华期间,明政府对他们极为优待,同时又对其严格要求,严加管理,对触犯刑律者同样予以严肃处理而不姑息迁就。其留学期限,虽无明确记载,但据前文琉球王“请遣五人归省”的材料及《南雍志》的有关记载分析,一般当在6年左右。 他们在明朝学习汉语和汉文化,归国后,因多是贵族与官僚子弟,所以一般在政界担任重要职务,因而非常有利于发展琉球同明朝的友好关系和促进汉语汉文化在琉球的传播。《咸宾录》说:“(琉球)凡司刑法、钱谷等官,皆土人,为武职;其大夫、长史、通事官,司朝贡,为文职,皆三十六姓人及学于国学者为之”[10](琉球),证实了这种情况。史载:清初,在南明小朝廷苟延残喘期间,琉球“犹遣使奉贡”,足见其对明朝感情深厚。所以史官称:“其虔事天朝,为外藩最云。”[4] (《明史·外国列传》)
琉球在不断向明朝派遣留学生的同时,也极重视在国内兴办教育,推广汉语汉文化。《殊域周咨录》称其国:“陪臣子弟与凡民之俊秀,皆令习读中国书,以储他日长史、通事之用。其余但从倭僧学书,识蕃字而已。”[7](琉球)正因如此, 汉语汉文化在明代的琉球得到了比较广泛深入的传播,产生了一些通晓中文的人才甚至汉文诗人,改变了昔日文化落后的面貌:其国“虽无历官及阴阳卜筮之流,然亦谙汉字而知正朔。至于作诗,未必尽效唐体,而弄文墨、参禅乘者,间亦有之。盖久渐文教,非复曩日之纯陋也。”[7] (琉球)《咸宾录》说:“琉球僻居海岛,雄视东南,自以为鸠巢之固也,用是历代以来不亵朝贡。隋、元临之以兵卒,不奉命。至我国家,向化献琛,胄子入学。其殆可以德绥,未可以威劫者耶?俗本夷也,今变华风,渐染深矣。[10](琉球)
入清,琉球迅即于顺治三年(1646)向清朝遣使请封,此后又一再遣使入贡,并于顺治十一年(1654)上缴了明朝的敕印。于是,清廷于康熙元年(1662)遣使封琉球国世子尚质为琉球国中山王。从此,琉球成为清朝“藩属”。
清朝重视同琉球的关系,康熙八年(1669)特意在福建重修柔远馆驿,用来接待琉球使臣。琉球也一如既往,“慕效华风”,在国内推行汉语汉文化。康熙十二年(1673),琉球在久米村创立文庙,“庙中制度,俎豆礼仪,悉遵《会典》。”[11](《清史稿·属国一》)康熙五十八年(1719),又在文庙南建明伦堂,谓之“府学”。《琉球国志略·学校》载:“学校(按:府学)在久米村泉崎桥北圣庙东偏。康熙十三年立庙,尚未立学。五十六年,紫金大夫程顺则启请建明伦堂,又于堂北祀启圣并四配神主。五十七年冬,堂成,蓄经书略备。国王又敬刊《圣谕十六条》,命程顺则演其文义,月吉读之,官师则紫金大夫一员司之。每三、六、九日诣讲堂,稽察诸生勤惰,兼理中国往来贡典。讲解师则择久米内文理精通者一人为之,不拘大夫、都通事、秀才皆可,岁廪十二石。训诂师则择句读详明者一人为之,岁廪八石。”这种特殊的学习内容和教学方法,紧密配合琉球的对华政策与外交路线,同汉语和中国的声名文物密切相关,非粗通汉字汉语者所能讲授,因此府学教师是既懂琉球语又懂汉语的“通事”和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大夫”等。
嘉庆三年(1798),琉球在其王府北面建立“国学”,同时建立了三所“乡学”,“国中子弟由乡学选入国学”[11](《清史稿·属国一》)。嘉庆七年(1802),有众多华裔居住的那霸港官民又集资兴建了四所乡学,以满足当地青少年学习汉字汉语的需要。而集中居住在久米村的闽人三十六姓之后裔,更是继承了前代重视汉文化学习的传统,乐于投入。嘉庆四年(1799),曾经作为副使出使琉球的清朝官员李鼎元,在其日记中写道:“……久米官之子弟,能言教以汉语,能书教以汉文,十岁称若秀才,王给米一石;十五雉发,先谒孔圣,次谒国王,王籍其名,谓之秀才,给米三石;长则选为通事,通译大夫,中议大夫,而至紫金大夫,为国中文物声名最,即明三十六姓后裔也。”[12](卷四)久米、那霸港以外,首里和那霸北村也设有乡塾。《琉球国志略·学校》载:“首里亦设乡塾三所。……近那霸北村,亦多家塾。读书之声,有中宵朗朗弗辍者,殊可嘉也。”
首批来清朝留学的琉球人蔡文溥,在其《中山学校序》中说:
……中山虽在海外,自大明以来通中国,贡典不绝,沐圣天子文教者盖三百馀年矣。……今我新嗣君,勤修学问,讲论治平,凡所设施,皆宪章古圣贤之道。上行下效,捷如影响。故自王都,以及乡邑,莫不奋然感发兴起。康熙乙未岁会议,于各乡中随分捐资,公建学堂,而选士之通经善行者为师,以教子弟。诚一时之盛事,万世之良模也。于是从游者,皆争先恐后,就师肄业,而知言忠敬,行笃敬,有彬彬邹鲁之余风焉。贤君嘉文教大行,特遣近使巡宣钧谕,劝勉诸生曰:“尔曹潜心肄业,孤甚嘉之。但学必以不倦为功,积久而成,不可以旦夕求其效也。且所谓学者,不但诵读章句而已,盖小而进退应对之节,大而修身、齐家、治国之道,其敦人伦,笃宗族,和乡党,美风俗之事,无不出于学也。故为师者,当以此施教;为弟子者,当以此讲习。为国取士,亦不外此。可不勉欤!”呜呼!吾君之所以振兴文教;化导士人者,至矣大矣。由是师之所教,学者所习,皆以实学而不以虚文。凡所以致知、力行之事,忠君、泽民之道,莫不尽心讲求。处其无愧于圣贤,出期有用于邦国。养成德器,他日登庸廊庙,皆可以为菁莪棫朴之选也。伫见都邑之间,风醇俗美,户诵家弦,臣与臣言忠,子与子言孝,跻中山于一道同风之盛矣。……[3](《琉球国志·艺文》)
除在国内重视教育、兴办学校、学习汉语汉文外,有清一代,琉球也像明朝时一样,继续不断向中国派遣留学生,以造就高层次汉语人才。
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朝派翰林院检讨王楫(按:《琉球国志略》作“汪楫”,此从《清史稿》)出使琉球,琉球中山王尚贞向王楫提出了派陪臣子弟4人到北京留学的请求。第二年,王楫回京, 因代琉球题请:“远人向化,请赐就学。”[3] (《琉球国志·封贡》)清政府认为:“前明洪武、永乐、宣德、成化间,琉球官生入监读书,今尚贞倾心向学,应如所请。”[11](《清史稿·属国一》)于是同意接收梁成楫、蔡文溥、阮维新、郑秉钧四名琉球留学生。他们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乘船离开琉球,不幸桅杆因风折断,砸伤了郑秉钧,该船只好漂到太平山修理,以此直到康熙二十七年(1688)二月,才抵达北京。梁成楫等入太学学习。清政府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作了周到的安排和照顾:“帝令成楫等三人照都通事例,日廪甚优,四时给袍袿、衫袴、靴帽、被褥咸备,从人皆有赐,又月给纸笔银一两五钱。特设教习一人,令博士一员督课。”[11](《清史稿·属国一》)看来,这几位琉球留学生并未同清朝的国子监生员一起学习,而是“单独开班”,单独配备教师授课。清《国子监志·外藩入学》可作佐证:“外藩就学国子监者,有琉球学,有俄罗斯学,俱不常设。……其所遣陪臣子弟入学读书,由监臣遴贡生为教习,又派博士、助教等官董之,学成遣归。”什么是贡生呢?《清史稿·选举志一·学校》有明确解释:“肄业生徒有贡有监。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凡四:曰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荫监有二:曰恩荫、难荫。通谓之国子监生。”
清朝之于来华琉球留学生,其教习之选,不用博士、助教而用贡生,是在充分考虑琉球学生汉语汉文化现有基础的情况下所作的正确安排。
5年后的康熙三十二年(1693),琉球遣使来贡, 同时请求允许其国留学生回国。清政府特意为梁成楫等:“赐宴及文绮,乘传厚给遣归”[11](《清史稿·属国一》)。
康熙五十九年(1720),琉球国王尚敬“疏请续送官生入监读书”,获准,于是雍正二年(1724),官生郑秉哲、郑绳(按:《国子监志》作“郑谦”)、蔡宏训等入监读书。在学期间,宏训因病去世,清政府“赐银百两,交礼官择近京地葬之,并以二百两赡恤其家”[11](《清史稿·属国一》)。雍正四年(1726),二郑随其国使臣回国。至乾隆十三年(1748),郑秉哲作为琉球副使来清。
乾隆二十二年(1757)四月二十一日,从琉球归来的清朝正使翰林院侍讲全魁、副使翰林院编修周煌,向朝廷呈递了《代请官生入学读书疏》,疏谓:
臣等蒙恩简用,远使琉球,事竣将旋,中山王臣尚穆诣馆宴送,令陪臣、通事向臣等致词云:“海隅下国,叠被皇恩,宸翰荣褒,纶音宠锡。但僻处弹丸,荒陋成俗,向学有心,执经无地。先于康熙二十二年,经恳前使汪楫等,代请陪臣子弟四人入学读书,奉部议准遗官生阮维新等入学在案。嗣于五十九年,恳前使海宝等授例代奏,复蒙许遣。今幸天遣使臣至国,敢祈陈明远人向化之诚,俾得再遣入学读书,下国不胜悚企”等语。臣等理合据词缮摺,代奏圣鉴,敕部议复施行。谨奏。[3](《琉球国志·府属》)
乾隆皇帝将全、周的奏折批复礼部,礼部奏曰:“……今翰林院侍讲全魁等,既称该国王尚穆向化输诚,恳请陪臣子弟入学读书,应如所请,准其于应贡之年,遣令来京。臣部劄行国子监肄业。俟命下之,行文福建巡抚,转行该国王遵照可也。”[3] (《琉球国志·府属》)乾隆二十四年(1759),琉球官生梁文治等来清国子监留学,乾隆二十九年(1764),学成归国。
嘉庆五年(1800),琉球“遣陪臣子弟四人入监读书”[11](《清史稿·属国一》)。道光二十年(1840)十一月,清政府许琉球陪臣子弟四人“随同贡使北上,入监读书”[11](《清史稿·属国一》)。道光二十六年(1846),“琉球入监官生向克期,回国途中病故,恤银三百两。”[11](《清史稿·属国一》)咸丰八年(1858),“琉球入监官生毛启祥途中病故,赐恤银三百两。”[11](《清史稿·属国一》)咸丰十年(1860),“琉球入监官生葛兆庆病故,营葬(通州)张家湾,赐恤金如例。”[11](《清史稿·属国一》)同治六年(1867),琉球“遣陪臣子弟四人入监读书”[11](《清史稿·属国一》)。这是最后一批琉球留学生。
此外,根据徐恭生先生的研究成果,嘉庆十年(1805)、十六年(1811),还各有4名琉球留学生来中国学习,他们的名字是:向邦正、 毛邦俊、梁文翼、杨德昌、毛世辉、马执宏、陈善继、梁元枢[14]。
综上,从康熙二十五年(1686)至同治六年(1867),琉球先后向清朝派遣了至少8批共约30余名留学生。 这对于“国小而贫”(王之春语)的琉球来说,还是相当不易的。这些人通过在华学习,多成为优秀的汉语人才。如《琉球实录》载:“有向永功者,极干炼,语操京音。盖曾陪贡进献,留京六载者也。”[15]更为重要的是,琉球学生归国后将成为维系两国友好关系和在琉球传播汉语汉文化的中坚力量。
濑户口律子先生指出:其时,琉球来华留学生,除官生外,尚有一些自费生在福州向当地学者学习汉语汉文化,称“勤学”或“勤学人”,名垂史册的蔡温、程顺则即其优秀代表。勤学人同样为中琉友好及琉球的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2](P13—14)
《中山传信录》卷四“琉球三十六岛”条载:“各岛语言,惟姑米、叶壁与中山为近,余皆不相通。……诸岛无文字,皆奉中山国书。我皇上声教远布,各岛渐通中国字,购蓄中国书籍,有能读《上谕十六条》及能诗者矣。”这种情况,显然有该国来华留学生(包括官生与勤学人)在国内传播汉语汉字的功劳。
光绪五年(1879),日本在琉球设冲绳县,从此中国同琉球的国家关系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