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成分论文,资本主义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0)01—0014—05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资本主义经济的表现
早在1984年,邓小平就指出:“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大陆开放一些城市,允许一些外资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比如外资到上海去,当然不是整个上海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深圳也不是,还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 )他还形象而郑重地指出:“现在有一个香港,我们在内地还要造几个‘香港’,就是说,为了实现我们的发展战略目标,要更加开放。”(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7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社会主义以博大的胸怀,勇敢地面对现实,不仅允许某些特定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而且允许整个大陆在一定程度上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正是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有了较大幅度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主体共存,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成分更加丰富多彩。
第一,在生产领域中,资本主义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大量存在的,并且表现为多种形式。建国时,毛泽东就指出,我们“没有资格”一脚踢开资本主义。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思想没有被坚持下来,50年代中期以后,资本主义经济很快被消灭了。到8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重新发展起来。
民间私营经济快速向前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方针,私营经济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与公有制经济协同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1981年,个体户注册资金总额仅为4.6亿元, 户均250 元, 实在微不足道; 到1997年,私营企业猛增到96万户,从业人员达到1349 万人, 总资产约3923亿元,有些私营企业已经跻身于全国大型企业的行列。有经济学家预言,到2000年我国民间私营企业将达到3000万家,在其中就业的总人数将达到1.5亿人;私营企业的总产值将达到6000亿元, 占国民总产值的20%。在私营资本主义经济中,专业化、集中化、社会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其发展空间和发展速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外商“三资”经济迅猛向中国推进。“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商纷纷看好我国的庞大市场,纷纷登陆华夏大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融入我国经济发展大本营。1997年,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0多万个,合同利用外资500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3483.5亿美元,吸收外资规模连续多年居于发展中国家第一位、世界第二位。“三资”企业跃进中国,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注入了活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私人成分不断增大,公有制经济中的资本主义特色比以前浓厚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互相渗透和合作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组成了特殊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于中国大地。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已经超过1000家,在海外发行股票的公司也有数十家。对于这些所有制经济和经营方式,党的十五大报告认为,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邓小平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邓小平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属性的多元性、复杂性。
第二,在分配领域中,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按资本分配。1978年12月,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一个部分先富的“大政策”。我国的宪法已经规定,生产要素所有者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投入,从劳动创造的价值中分配到一定的收入,并且鼓励生产要素有效、合理流动,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特别是按资本获得收益,已经超出了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范围,使一部分人可以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获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实现资本不断积累,扩大再生产成为可能。因此,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中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经济是存在的,并有继续向前发展的趋势。
第三,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资本主义经济的痕迹非常明显。我国宪法庄严地规定:“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我国现有的8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虽然它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它们各自代表着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参政议政,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的宽容性。列宁说:“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中国当前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着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更确切地说,有些则代表着一部分资本家的利益。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与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斗争,一些人甚至制造精神污染。“精神污染的实质是散布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腐朽的思想,散布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和对于共产党领导的不信任情绪。”(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0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 )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前几年有,现在也有,将来还会有;不仅社会上有,中国共产党内部也有。在我们的国家,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思想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的表现”。(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3~664 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从我国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思想文化的现状中,可以明显地反映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分量。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必然性
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中曾经断言:“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注:《资本论》第3卷,第493页,人民出版社,1972。)在新中国建立之初,刘少奇曾预言:“私有权在今天中国的条件下,一般地还不能废除。”否则,“消灭了以后你还要把它请来的”。事实果不其然。邓小平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肃地指出:“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 页,人民出版社, 1993年。)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内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又自觉的正确选择,具有客观历史必然性。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历史发展规律决定的。从历史逻辑看,社会主义社会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一种社会形态,必然保留部分资本主义色彩和资本主义因素。马克思曾经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人民出版社,1972。 )资本主义作为一种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它不仅吸收了过去社会积累下来的有益的东西,而且为未来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其中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必然为社会主义社会所继承,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组成部分。“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 页,人民出版社,1972。)生产力的发展虽然受生产关系的制约,但是,更有其自身的规律,它总是在以往的基础上不断进步,不断提高,不断飞跃,因而不可能像政权更替那样简单,而是把“旧的”生产力全盘接收过来,并为新政权服务。由于受生产力的制约,无论是“资产阶级法权”,还是“无产阶级法权”,都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恩格斯更加明确地指出:“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现财产公有制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7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基本要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然有其存在的社会历史基础。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当今世界局势决定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世纪之交,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发展。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既有矛盾和斗争,又相互利用和影响,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正在加速,把整个世界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交通、通讯更加便利,信息交流更加频繁,没有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够处于这个整体之外。邓小平指出:“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17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我们一定要面向世界,实行全方位的开放,重视广泛的国际交往。“虽然我国已经经过了近5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但今天我们仍然处于自然经济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的欠发达状态,生产力的总体水平还很落后,社会形态就总体而言甚至还没有超越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阶段。”(注:王舟波主编:《世纪脉搏》,第127页,中国书籍出版社, 1998。)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这个循环圈中,资本主义现代化程度不是比社会主义低,而是比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高得多,世界经济交往中绝大多数规程几乎都是按照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惯例制定的,只要加入这个世界大循环,就需要按照它们的规则行事,否则,就会被开缺出局。尽管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民族是非常痛苦的,不公正的,但是,现实是无情的。在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往中,相互学习,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互惠互利,互通有无,是经常发生的,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这自然就增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战线上的资本主义法码。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我国客观经济形势决定的。毛泽东在50年代就指出: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但是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因为我国基本上还是“一穷二白”。邓小平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指出:“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下个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才能说是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其他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制度共存的历史时期。要建成“够格”的社会主义,还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才能够完成。“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固有的特点,也采用资本主义的一些方法(是当作方法来用的),目的就是要加速发展生产力。”“中国不走这条路,就没有别的路可走。”(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150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 )道德判断固然重要,道德取舍固然必要,但现实是残酷的,真理是客观的,我们必须根据基本国情作出正确的选择,制定正确的政策,采取正确的措施,走出正确的道路。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需要。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特点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就是资本所有者利用其垄断的生产资料作为资本,剥削雇佣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3卷,第260页,人民出版社,197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除了具有实行雇佣劳动、资本所有者利用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等共同特征之外,还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等的制约,具有相对鲜明的特点。邓小平说:“‘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373 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地位、作用和性质上,与其在资产阶级政权中有着重大的区别。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几十年奋斗,其目的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逐步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无论怎样改革开放,公有制经济始终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这是不容否定的事实。一旦我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也没有保证;如果我国不坚持社会主义,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而且就连想要发展起来也不容易。这种既定事实,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远需要,决定了各种形式的资本主义在我国只能处于从属地位。邓小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很大,吸收几百亿、上千亿外资,冲击不了这个基础。”(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5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中国人民坚定不移的志愿;发展公有制经济,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结果,是国家的主体。“主体是很大的主体”。“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情况下,资本主义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会受到公有制等多种社会主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绝对不像单纯的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占据支配性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只能发挥补充作用。邓小平曾辩证地指出:“现在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我们的报刊、电视和所有的宣传工作都要注意这个问题。我们这些人的脑子里是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要特别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两代,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人民向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舆论工具又掌握在人民手里,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资本主义经济的某些弊端,使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和广大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国计民生起基础作用、支配作用的,是公有制经济,其中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左右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速度,资本主义经济由于本身的性质和规模,虽然起着重要作用,但充其量只是起着补充作用;允许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就是要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不足,补生产力发展之不足。邓小平说:“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资本主义经济在公有制经济引导、制约下,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中,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总目标,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具有典型的两面性。一方面,它具有资本主义属性,获取尽量多的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值,不断扩大再生产,具有损害人民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面。如某些私营工厂主要求工人每天工作长达12个小时以上,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使工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危害。资本主义经济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资本占有者企图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政治权利。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社会主义属性,遵守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具有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面。列宁说:“在一个遭到极度破坏和落后的小农国家里,受无产阶级国家监督与调节的资本主义(所谓‘国家’资本主义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的)的发展是有益的和必要的(当然只是在某种程度内),因为这样能立即促进农业的高涨。”(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48页,人民出版社,1972。)在列宁看来,在工人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里,无论本国的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还是外国资本家承接“租让”而建立的资本主义企业,都具有“国家资本主义”性质,无产阶级的国家要向资本家交纳“贡税”,资本家也将向新生政权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邓小平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也有类似的论述。他诚恳地说:“现在总的是要允许吃亏,不怕吃亏,只要对长远有益就可以干。要多做几件有利于改革开放的事情。外资合作经营要搞,各地的开发区可以搞。多吸收外资,外方固然得益,最后必然还是我们自己得益。”(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具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与资产阶级政权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经济有着重大区别。
四、正确对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
中国共产党从来不隐瞒自己的政治主张,其最高纲领就是要把中国推向共产主义社会。然而,美好的愿望与严峻的现实总是不对等,奋斗目标和现行政策是两码事。“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0页,人民出版社,1994。)“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第149页,人民出版社,199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们必须保持思想上的高度清醒,尽量克服资本主义经济不利的一面,充分利用其有利的一面,更好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我们不会容忍有的人反对社会主义。邓小平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人民出版社,1994。)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的原则,绝对不能搞私有化和两极分化。“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第139页,人民出版社,1994。)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 决不等于走资本主义道路,只是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使社会主义红旗更加鲜艳,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新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全民起来“割资本主义尾巴”,唯心主义盛行,形而上学猖獗,人民群众激情多于理性,把资本主义经济看作是“臭狗屎”。其实,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一分为二的观点,资本主义经济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的一个里程碑,是人类文明的一种重要形式,尽管它是罪恶的,但是也有其合理的部分。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指出:“我们应当大胆地承认,在这方面还有很多东西可以而且应当向资本家学习。”“私人资本主义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帮手吗?但这丝毫也不是奇谈,而是经济上无可争辩的事实。……有可能经过私人资本主义(更不用说国家资本主义)来促进社会主义。”(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29页,人民出版社,1972。)他号召苏联共产党人,“学习德国人的国家资本主义,用全力效仿国家资本主义”,不能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抽象地对立起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有许多“共有的东西”,比如“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完备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入口,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从这一级就上升到叫做社会主义的那一级,没有任何中间级”。(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10页,人民出版社,1972。)社会化大生产方式及其资本运作,不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共同的生产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和方式,社会主义同样可以而且必须采用。当代社会主义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学习,资本主义社会也向社会主义社会学习的现实,在世界范围内将长期保持下去。
一定要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依法保护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邓小平早在60年代就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 第323页,人民出版社,1994。)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于各种资本主义经济,特别是对于民间私营资本主义经济,依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歧视和限制,严格地讲,民间私营资本主义经济还没有取得“国民资格”。如《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不能从事金融、石油、汽车等行业,在贷款、土地征用等方面也有许多限制。社会上也有一些人企图“打富济贫”,吃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大锅饭”。这些都制约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限制和规范,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如果限制太多,就会窒息其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法律法规体系,努力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拓宽资本主义经济的经营范围,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其培育良好的社会发展空间。
总之,社会主义制度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行政策,中华民族的奋斗目标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我们一定要胸怀目标,立足现实,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凡是广大人民拥护、高兴的事情,都要积极支持,努力践行。毛泽东告诉我们:“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给予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6页, 人民出版社,199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要害怕资本主义经济,而要正视它,利用它,发展它,为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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