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学校的管理现状、趋向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小学校论文,日本论文,启示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本中小学校的教育为这个国家的经济成长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究其原因是与日本中小学校管理水平较高分不开的。那么,日本中小学校管理的现状如何?走向如何?对我国中小学管理又有什么启发?本文试图就这些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关于学校及学校管理的概念
学校管理中的概念实质上反映了管理者的价值取向,日本中小学校对学校及学校管理这对基本概念有其独特的理解。
什么是学校?日本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家喻户晓广传民间的流行说法,认为“学校是娱乐的场所,私塾是读书的地方”。也就是说“应试教育”是在私人开的补习学校或教室中完成,正规的学校教育是充满自由个性的教育。另一种为权威的理论说法。学校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是对文化领域的再编成和统合的组织体。“作为教育机关的学校是依法设置,以学生为主要管理对象,以培养创造能力为核心、促进人的形成的教育组织机构”。
那么,学校经营又是何物?学校经营不等同于企业的经营,它是依法在学校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的过程。通常围绕计划、决定、实施、评价这个“环”进行具有创造性质的教育经营活动,其主要的职能是对学校实施的策划、组织、管理、运营。其实,在二战前的日本,学校管理和学校经营的关系特别模糊不清,学校管理只是作为教育行政的中心机能存在,是一种来自学校以外的学校管理。二战后逐渐地更多地使用学校经营这概念,更多地强调了学校内在主体性和创意性的管理运营,更多地体现了学校管理挨近市场经济成分这一特性。当然,更广义的说法就是,学校经营是依法进行的学校管理。
二、学校管理的主要内容:学校经营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教育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以科学管理为指导的学校经营理念,并取代了学校管理这一观念,有效地推动了学校事业的迅猛发展。
(一)以校长为中心、全员参与、校务分担,共同经营
日本的中小学基本上实行以校长为中心,全体教师参与、分担校务、共同经营管理学校的组织运营体制。这种体制对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对形成和谐的人际环境和良好的师生关系,对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校务分担是日本中小学经营的基本组织原则,即所有教师必须集教学、指导、管理为一体,即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也相互协作,共同参与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而进行的各种管理事务和活动。校务分担往往是围绕校长这个核心而展开的,虽然中小学校各有自身特点。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依据《学校教育法》分担“四个管理”和“二个监督”。“四个管理”包括学校教育的管理、所属职员的管理、学校设施的管理、学校事务的管理。学校教育的管理主要是教育课程的编成、实施、改善、修订、评价的运营管理。“二个监督”包括职务上的监督和身份上的监督。校务分担的组织原则是以民主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为基本,根据各校的条件、组织效能来应用,强调了组织的职能化和层级化。学校层面的管理通常由校长及教头(教头相当校长助理,具有法律意义)担任。校长在学校中具有高度权威、拥有法的权限和责任,具有统摄学校经营事务的职权,对学校依据自身特点制定经营方针、重点,开展自主的经营活动起领导、指导作用。校长对教育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所属职员,如教头、教师、保健教师、事务职员、给食指导等的间接监督进行。具体地说,如对教师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监督,对教师开展教育活动的监督,对教师工作业绩的监督,对教师研修及奖励作出安排和提出建议等等。教头作为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实施学校经营计划,特别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对教师的各种教育活动提供帮助和具体指导。
全员参与、校务分担主要体现在中层管理职能的分化和强化上。通常学校会依法设立中层管理职位,让担任此职位的职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其它职员进行相关的教育活动及事务管理。这些职位均由教师兼任,具有教师资格。中层职能一般分指导领域和管理领域。指导方面包含了教育事务、学生指导、升学即业指导、保健指导、研究等。管理方面常指总务、图书、事务、校产、文书等的经营管理。虽然,各中小学设置中层职能有多少之分,但基本上都会依职能设立教务主任、研究主任、学生指导主任、保健指导主任、年级或班级主任,教科主任、总务主任、事务主任等。由于强调管理职能的细分化,各职能担当的分担任务具体明晰。例如教务主任,是学校必设的主任,主要承担教育课程的计划、实施、评价等事务,如编制课程计划,制订作息表,教科书使用、教育工学及方法的运用、学籍管理等。而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必须担当某个职能的工作,甚至是交叉地分担部分校务工作。校务分担的细分化在各中小学《学校要览》中得到具体阐述,如姬路市立船津小学《校务分担一览表》将校务分成教育运营、指导、研修、经理、杂务、涉外、管理等七块,具体到教育运营就细分为教育课程、月行事计划、学校评价、指导要录、转出入事务、出勤、就读修学事务、教科书事务、学校要览、新闻、各种委员会运营等。而指导也分成学科指导、活动指导、生活指导、教育指导(如性教育、国际理解教育、环保教育)、班级管理。每一项职能的细分化都由相应的教师兼任,保证了学校经营网络的综合协调功能和效能的实现,达到了共同经营之目的。
(二)以法律为基础进行管理运营,促进了法律主义原理在学校的实现
日本的中小学校经营总是以一定的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来进行。各中小学基本上依据《学校教育法》、《学校教育法施行规则》等国家教育法规及地方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学校管理规则》等地方教育规章制度经营和管理学校。若国家和地方教育委员会没有制定、颁发、施行具有法律意义的法规,学校不会我行我素;但对于具有倡导性质的指令,学校经营就显得自主化、多样化了,例如在学校升国旗、奏国歌,在1999年以前是自主化的。
《学校教育法》是中小学校经营中涉及最多的法律,自1947年颁布以来已修改了30多次,是一部有关学校教育重要事项的综合性教育法规,并有与之相配套的《学校教育法施行规则》。此外,还有涉及到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班级编制、教师定员、图书馆设置、教科书使用、私立中小学管理等各种具体法规。由于日本政府十分强调对学校教育实行法律行政,保障了对学校内部管理的监控。相应地,各中小学校在每学年度都制定《学校要览》,将有关教育法规具体化和操作化,对学校所属教育活动和事务管理等基本事项作出规定,如班级数编制与班额限定、教师设置与校务分担、课程科目设置、常规活动安排、财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等。这些具体化的法规内容对学校具体的管理运营起到制约、规范和指导的作用。这也是与日本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律主义原理一脉相承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校长在取得任职、录用资格以前必须通过有关学校经营管理方面的法规知识的考试,否则就不能担任校长职务。也就是说,校长一定是精通并能活用学校法规的专门人才。
日本的私立学校比较多,特别是私立中小学教育在世界上也是很发达的,其无疑得益于日本政府对私立学校的“法律行政”。法律健全、规范性强是日本政府管理学校的显著特征,有关私立学校行政管理的法律体系也较完备而严密,并具有一定层次性:第一层次是《教育基本法》;第二层次是《学校教育法》;第三层次是《私立学校法》;第四层次是各种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具体法规。各层次的法律、法令及法规分别规定了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管理权限,也使学校依法经营,使学校内部形成民主化、法治化的自律机制,形成了理事会、评议会和监事三权分立的机制,保证了私立学校的公益性、自主权,也有利于学校内部的科学决策和管理运营。
(三)以科学管理为指导,形成规范有序的学校管理模式,促进了管理主义在学校的实现
日本中小学校每年度都印发一本《学校要览》,其中充分地反映出学校经营管理过程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和学校经营方针而进行的规范有序的运行状态。一般地,学校总是遵循策划、实施、评价的学校管理过程,其中学校经营的运营策划是首要的、起决定性全局性指导作用的因素,具体表现为:
1.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学校组织的重要机能,是学校经营意图、计划、构想的带有实践性的综合思想。它是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区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的指导方针、社会要求以及学习指导纲要的精神,多角度地设定的指导思想,其核心是以生动活泼为培养目标。各中小学校的教育目标的表达方式虽有不同,但基本上围绕以下几方面阐述:(1)发展身心;(2)培养思考力、创造力、判断力;(3)培养合作协办丰富个性的内心;(4)培养具有忍耐力的坚强的意志。如兵库且立饰磨高中的教育目标是:根据尊重人类的精神努力充实教育,努力培养充满活力的21世纪的主人。
2.经营方针。也叫教育方针,即学校经营运作的策略、思路、方向,是学校为达成教育目标而制定的基本教育经营方针。它的内容基本上包含:(1)培养尊重人权的精神;(2)推进社区性教育发展;(3)国际理解教育;(4)年级和班级的经营;(5)校内教师研修;(6)健康安全的指导与管理;(7)研究项目:(8)其它经营教育。经营方针有时又俗称为“学校像”、“学生像”。如姬路市立广岭中学的“学校像”建设以尊敬、爱情、信赖为基础,严格、欢乐、美好、富有活力的学校。为实现这个方针,该中学制定了具体的经营项目,主要是与地域社会、家庭提携,充实心的教育,本着尊重生命和人类的精神开展道德和人权教育及体验学习,并继续实施校内研修计划,致力学科选修改革,重视创设教育环境,发展学生的个性和活力。
3.学校经营重点。日本中小学一般以学年以单位,根据学校确立的教育目标和经营方针,确定重点努力的事项,提出重点改进或解决的工作内容和研究课题,如教育课程的改进,特色教育活动的展开,国际理解教育的改善,学生指导的优化、健康管理的推进、地域提携的推进,年度教育研究的实施等。学校经营重点的确立因校而异,通常从学校管理运营、学科指导、学生指导、职员培训、健康管理、教育研究,特别活动指导等方面制定。
4.各类专题计划。各中小学校在制定经营重点时,还同时制定出各类专题计划。它涉及到的内容有:课程教学计划、教育活动指导计划、年级经营计划、旅行体验活动计划、教科研究计划、特色学校创建计划(如国际理解教育、环境教育、志愿活动)等。
日本中小学管理规范有序还反映在《学校要览》的构成上。《学校要览》共有七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由校名、校章、校歌、校训等组成;第二部分为学校环境,包括学校所在地、课程及学区、学校沿革、历代校长简述、设备设施(土地和建筑物)、校历和校时表等;第三部分为学校经营,包括教育目标、教育方针(或经营方针)、经营重点、教科指导、学生指导(含特别活动指导)、健康管理指导、研究项目、课程安排、行事预定、各种计划等;第四部分是职员与组织,包括教职员定员、现员数、职员一览表、校务分担组织图、各种委员会组织图;第五部分为学生,包括在籍学生数、学生概况、学生会组织图、学生俱乐部、社团组织图、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第六部分是安全防火组织及事项;第七部分是校地与校舍平面配置图。
当然,日本中小学的管理运营还有更具体的规范,以兵库教育大学附属中学为例,他们编印有《教育活动指导资料》,对避难训练、开闲学式、毕业证授与式、送别会、对面会、修学诱行、教育相谈、校外学习、大扫除、体育节、欢联会等的目的、内容、会场、程序、注意事项都作了明文规定,绝对地依规行事、依章管理,保证了管理运营的质量。
三、学校经营的重头戏——课程改革与实践
日本中小学校经营管理的实施极其重要的内容是教育课程的实施。教育课程由学科课程、道德教育、特别教育活动三部分构成,几乎覆盖了学生在校的所有教育活动内容。教育课程按照周密有序的课程课时安排表、日课程表等有步骤地运行。但是,近几年,政府为了推进特色学校的形成,在较大程度上允许了学校自主经营课程,开展课程改革,使课程改革和实践成为学校经营中的重中之重。
在小学一般是进行“综合学习”,也叫“综合的学习时间”的课程改革试验。兵库教育大学附属小学进行了“综合学习”的课程改革,分别在国语、社会、算数、理科、生活、音乐、图画工作、家庭、体育、道德等学科中开展试验,公开发表了《愉快授业的创造》等著作。山口县铃野川学学进行了“在体验活动中创造综合的学习”的试验。例如制作和纸、烧炭体验、种菜、学习发表大会、母子晚餐会等都是在体验活动中进行综合学习的。香川县小学校社会科教育研究会也进行了“综合学习与新社会科学习”的试验。他们都在开创有特色课程上进行了成功的尝试。
在中学即进行“综合学科”的课程改革试验。“综合学科”是普通学科和专业学科相结合而成的多样性学科或科目,是以选择自己想学习的学科或科目为主体,通过体验性学习或解决课题性学习,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成功的一种新的课程类型。学生在综合学科课程中通过对多样性科目或学科的学习,可以发展个性、开阔视野、打开各种学科领域的大门,选择自我实现的学习路子。综合学科具有如下特点:范围宽广的选择科目、少数人授业和专项授业、自己控制学习时间表。它往往以综合选修科目和自由选修科目出现,其学习可能性是无限大的。如兵库县和田山中学将综合选修科目分为健康科学系列、国际业务系统情报科学系列、人文科学系列、发展科学系列等五个系列,同时还利用中国“八卦图”的结构并入自由选修科目,共开设了97门科目。其中“发展科学系列”包含了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心理临床与健康、余暇活动支援、青年心理、儿童心理、野外活动、心理学基础等科目。综合学科的考核往往是以学习成果发表的形式出现,其又是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带动,通过学生自主地设定研究课题,自发地通过调查、研究、实验、作品等学习活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养成这方面的能力。
四、社会参与学校经营管理——学校顾问制度的导入
在日本中小学校经营中最令人头痛的问题是:欺负行为、精神压力、不想上学、班级崩坏等。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标志着现代学校病的出现。这些问题往往又不是学校自己所能解决的。为了解决学生和教师在这些方面的困惑和烦恼,各地方政府先后采取了建立教育相谈体制等办法。1995年起日本政府文部省决定向学校派遣“学校顾问”,正式导入学校顾问制度。学校顾问往往由学校心理专家组成,每周二次到学校进行教育相谈指导,各地政府部门、学术研究团体、民间团体等也相应设立“适应性指导教室”、“心的教育相谈”等机构,广泛地参与学校教育经营,以防止出现校内暴力、欺负行为、不想上学等,以提高教育质量。
五、开放式的学校经营管理——人本主义原理在学校中的尝试
日本中小学校也在为创建有特色的学校而进行各种改革,特别是未来学校的设计与实验。从北海道到南日本,有不少学校,尤其是小学校开展了改革试验,具有几个特征:(1)开放性。开放性学校的重要标志是设施开放、课程开放、教育活动开放。设施的开放体现在校舍的更新和设计上,新的学校设立多功能综合活动空间,取消了课室之间的部分墙壁,旧的学校即除掉墙壁,使同一年级不同班的学生可以自由地交流、交往,可以自由地选择教师和选修项目。这些学校的教室被称为“无墙教室”。此外,还充分利用网络工程实施“不见面教学”。课程开放主要体现在开设了综合学习和综合学科上,尤其在课程内容方面。教育活动开放主要体现在教育活动国际化、教育内容多元化和生活化、教育研究实践学校化、学校教育问题解决的社会介入协力化、教育内容多元化和生活化、教育研究实践学校化、学校教育问题解决的社会介入协力化。(2)个性化。过去,日本的中小学校管理过于划一、规范,忽视了人权、人性一面。今天,他们以校本原理、人本主义原理为依据,努力开创本校特色。而且,他们对原有的管理,特别是纯粹的管理主义进行了批判,极力主张人性主义管理。从上述的学校经营方针或“学校像”中可以看出来。(3)自由性。日本的中小学校经营体制是多样化的:公私分立、公私合营、私有公助、公有民营等。由管理经营体制的多样化刺激了日本中小学经营的多样化发展。(4)跨校性与国际化。由非日本人创办学校和国际性学校的不断增多出现了跨校性学校经营,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形成了定向定点联系,校校合作模式出现。国际合作办学,建立国际性姐妹学校等使学校经营国际化,加大了学生和教师的流动性,加快了开放办学的步伐。
六、日本中小学校经营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校长负责制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的具体实施,特别是“全教会”后,不同学校管理体制的学校不断涌现,使我国中小学校面临着一个新和管理挑战。借鉴日本中小学校经营管理的成功做法,对我国中小学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快和加强教育法规对学校管理的法的规范性和指导性。有关学校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少,如《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管理规程》等,关键是政府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对学校依法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评估。而校长本身也要加强法治学校的意识,依照法规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各种规章制度,像日本一样设置“学校要览”以规范学校经营管理行为,最终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纠正现有的管理主义倾向,转向以现代学校管理原理为指导的校本管理。目前,我国的学校管理更多的是行政色彩较浓的管理,过分地强调了泰罗式的科学管理。这与我国目前这种多形式的办学体制不相符。根据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精神,学校应当建立起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即将管理主义原理、法律主义原理、人本主义原理进行整合,追求一种个性、民主、自主的学校管理模式。使学校逐渐减少对政府的行政依赖性,强化自身的运行机制。
3.推进地域社会介入学校问题的处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西方现代国家学校病也会在我国学校出现。比如心理问题,学生退学流失问题,学习困难问题等。参照日本的做法,发扬我国已有的社区教育网络的优势,应组建实体形的学校教育援助机构,加强学校管理社会参与的进程,防止和解决学校教育中的问题。
4.加强学校资源配置的运营与管理,消灭薄弱学校,实现平等教育。学校资源包括了办学设备设施、教师资源、管理资源、社区公共资源等,学校资源的配置主要应集中在师资、设备设施及管理资源方面。若这方面配置不均衡必将导致拉大与薄弱学校的距离,造成教育的不平等。我国应当认真贯彻“全教会”精神,加强学校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努力消灭薄弱学校。
5.积极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生动活泼、富有创造个性的本世纪人才。1992年,我国就颁布了的课程计划,将课程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选修课程。然而,多年来并没有研制出一种适应五日制学校的有效的课程体系。究其原因是广大中小学都忙于搞“应试教育”而没有进行课程实验研究。我们应当吸收外国的做法,将课程研究学校化,在学校中开展课程研究。特别是在小学应提倡综合学习课程试验,在中学进行综合学科和选修学校试验,以抓好课程改革为核心,推动其它方面的改革。
此外,还应当推进教育活动的国际化和多元化进程,适当渗入多文化教育、国际理解教育、环境教育、人权教育、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活动内容,以培养适应未来之人才。
总之,日本中小学校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中小学管理是有启示性的,某些方面还代表了当今学校管理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当取其精华,以充实、发展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