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前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形势下,环境污染治理已经十分重要的社会性任务,在社会稳定良好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及意义。流域水污染治理作为环境污染治理中的重要内容及组成,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然而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需要对治理模式实行进一步创新,从而保证流域水污染治理能够更好符合实际需求及要求,为污染治理得到更好效果提供更好保障。
关键词:流域水污染;协作治理;措施
1流域水质污染情况分析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主要依赖制造业以及农业的带动实现跳跃式发展,其中21世纪初又以钢铁、机械、建材、石油、化工、服装、建筑、粮食、畜牧为的主导经济行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予流域水质环境形成持续的压力,污染源的排放严重超过水质环境的最大容限。2011年,有统计指出,我国部分河流、江水的COD(化学需氧量)、NH4+-N(氨氮)的实际排放量严重超标,分别为水质环境最大容量值的1.1倍和3.8倍,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比例达60%,同时检测出50多种有毒有害、难溶性、难降解特征污染物,而农业有机氯、苯类污染源亦愈加严重。
2实施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流域水污染治理体系仍旧缺乏健全
随着现代社会上环保理念不断深入,国家政府及社会上对于流域水污染治理也越来越重视,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增强,然而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精准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由于实际投入精准化程度仍不是十分理想,对于实际治理效果也就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在有些地区中甚至存在水污染治理投入及污染同步增加的不良情况。分析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而言,在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所涉及相关部门比较多,在实际治理工作中仍未能够使各个部门实践形成合力,各个部门及行业往往都只治理其所负责区域,在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合理方面缺乏健全机制保证。同时,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各个部门之间也缺乏清楚权责,一旦有严重问题出现,往往追究责任难度比较大。另一方面,流域水污染治理体系仍缺乏完善,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很多不合理现象仍旧十分普遍,比如重视末端治理而轻视源头控制,上游污染而下游治理,以及陆源污染而沿海治理等情况,这对于流域水污染治理效果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2.3流域水污染治理标准比较低
对于当前流域水环境而言,其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十分重要的一项因素就是水污染治理相关标准比较低。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而言,污染物排放总量仍旧比较大,而有些地区生态补水量降低,即便所有企业均能够依据合理标准排放,在很多流域仍有较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存在。另外,目前我国环境监管仍旧缺乏完善。在实际生产过程,对于《环境保护法》中所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内容未能够有效落实,有些地区中企业不符合标准排放情况仍旧十分普遍,而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其惩处力度比较小,缺乏较强威慑作用,从而导致污染情况严重,增加水污染治理困难程度。
3流域水污染治理模式创新有效途径及方式
3.1培育协作理念,公开相关信息
针对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治理价值和治理理念的碎片化,要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利益相关者树立协作理念,加强信息共享和增进彼此信任。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政府作为治理主体应该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在合理转移自身职能的同时,积极培育社会多方力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困境要求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树立协作理念,有意识地致力于水污染问题的解决。同时真实的信息共享和相互的信任是多元利益相关者主体良好沟通合作的前提和基础,信息共享程度影响多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意愿。因此,应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流域水污染治理信息平台,使政府、企业、环境保护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元利益主体实现信息的互动和共享,推进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协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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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完善水体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内容、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当地人民的生活方式、水体生物群的存在类别以及水质情况并参照有关国际国内的污染源控制标准,制定出一套适宜地方经济需求、人民生活等现状的水质控制指标与执行标准,指标与标准应适用于所属的行政区域。该标准与指标应能对该行政区域的水质环境评价有客观性,公正性;同时能有效改善当地的水质环境,更好的平衡当地生态环境。
3.3完善的水质环境管理体系
以民众参与的模式以及监管部门协调管理的机制进行加强水污染预防管理,完善资金保障制度。管理内容有:持有排污许可、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管理制度,对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水质监测技术水平并加强在线监测技术,通过严格的污染源排放监控奖惩制度激励民众积极参与监管。同时定期将流域水质污染监测情况予以公示,定期策划评估,对于在排污控制上有显著贡献或排污业绩显著改善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可观的资金奖励,对于严重污染流域水质环境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重罚,在市场经济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严格的奖惩制度可有效改善流域水体污染。
3.4进一步提升流域水污染治理标准
在当前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为能够实现治理模式创新,进一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保证水污染治理取得理想效果,十分重要的就是应当提升流域水污染治理标准。首先,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承载力及水污染治理水平与生态建设目标等相关因素应当综合考虑,限定期限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等排放总量减少。另外,对于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应进一步完善,并且应当严格控制,对于排放总量及排放浓度应当共同控制,应当保证所设定排放总量以及排放浓度能够处于生态自净能力之内。其次,对项目环评严格把关,对于新增环境污染严格控制,对于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相关项目,应当对其环境影响实行严格评估,在项目建设初期便对环评进行严格把关,从而使增量污染得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再次,对于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强事中监管及事后监管,使环境违法违规成本得以较大程度提升。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不达标排放情况,应当绝对禁止,并且保证处罚力度得以较大程度提升,从而保证污染物不达标情况得以尽快消除。
3.5积极推动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
在当前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所存在的行政区分割及部门分割问题,应当使各个部门及不同地区之间加强沟通协调,从而积极促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使水污染治理效果及效益得以有效提升。一方面,对于不同部门之间应当加快构建综合治理新体制。在实际治理工作中,应当准确把握水污染治理中相关关节环节及领域,对于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其自身职责,认真合理进行分工,对于流域水污染治理权责应当明确,以确保较好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同时还应当对水污染治理与监管执法进行联合协调开展,以保证水污染治理能够得到更加理想的效果,促使其得以更好发展。另一方面而言,对于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应当加快综合治理新型体制。在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应当注意遵循相关科学规律,依据水污染治理相关要求,在水污染综合治理中科学合理划分空间单元,相关行政区域之间应当依据治理统一要求,相互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可选择上游与下游之间开展综合治理相关试点工作,对于水污染综合治理新机制、新途径及新模式积极性探索,从而使水污染综合治理能够取得更加理想的效果,使水污染治理模式更好符合实际需求。
结论
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改善,需要突破传统的管理模式,对流域水质治理进行统筹管理。强调以生态平衡健康为总指导方针,创新其水环境管理制度以及技术水平,有效推行水质污染的技术评估系统和信息平台。通过有酬的民众参与方式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实施多样化的资金信托管理,从而达到有效实施和治理的效果,并保障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司桂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研究[J].乡村科技,2017(23):79-80.
[2]兰生奎.关于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3):135.
论文作者:王苏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标签:水污染论文; 流域论文; 水质论文; 环境论文; 综合治理论文; 标准论文; 污染源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