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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屡见报端,而在一些企业的管理行为中,往往将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分开实施,仅强调通过安全管理手段来预防安全事故,忽视了工程质量管理缺失给安全管理所带来的威胁,尤其是那些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建筑物坍塌、构件倾翻等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仅可以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降低由于返工、报废等情况所造成的质量成本的增加和工期拖延,同时也是预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种有效手段。
1、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现状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016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34起、死亡735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92起、死亡人数增加181人,同比分别上升43.44%和32.67%。
2016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33起,占总数的52.52%;物体打击事故97起,占总数的15.30%;起重伤害事故56起,占总数的8.83%;坍塌事故67起,占总数的10.57%;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81起,占总数的12.78%。
2016年,共发生27起较大事故,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8起、死亡30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9.63%和31.91%;起重机械发生事故7起、死亡26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5.93%和27.66%;土方、基坑、围墙坍塌事故8起、死亡2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9.63%和26.60%;钢网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70%和4.26%;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70%和3.19%;淹溺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70%和3.19%;高处坠落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70%和3.19%。
从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数据可以看出,在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中,一定比例的事故是由于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所引起,因此,深入分析一些典型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总结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是预防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2、近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2.1临桂“5.13”模板坍塌事故
事故概括:
2014年5月13日,桂林市临桂县某公共租赁房项目,在浇筑北侧楼梯间顶棚混凝土时发生模板坍塌,导致5人死亡、2人重伤。
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a.顶棚木支撑叠层搭设。
b.外飘屋檐用外架支顶,无水平拉结。
c.梁、板、柱同时浇筑。
2.2北京市“12.29”坍塌重大事故
事故概况:
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某在建工地,底板钢筋发生倒塌,事故直接造成在现场作业的10名工人死亡,4人受伤。
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a.底板上下钢筋同时铺设,临时支撑不足。
b.板顶临时堆载过多。
c.业主、工程管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管理存在漏洞。
3、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相互关系
3.1 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国家根据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3.2 安全事故的定义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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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相互关系
3.3.1 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定义,不难理解,工程质量事故是由于质量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事故,并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超过5000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或是影响了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工程质量事故,同时也构成了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作为行为主体的责任人,如果是由于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而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则构成了犯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3.2 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的结果也可能会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如塔吊、起重机、脚手架的倾覆,如果砸到了工程主体结构,并造成永久质量缺陷,同时也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3.3.3 可以通过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来预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其中的“坍塌”(工程的整体或局部坍塌)则最可能会由工程质量问题引起,并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因此,通过分析以往引起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则可以预防“坍塌”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4、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种类
根据质量事故统计情况,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大致有下述四类。
4.1 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建筑物倾倒、倾斜和墙体裂缝
4.2 主体结构梁板坍塌
4.3 自动扶梯、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等系统和设备功能失常
4.4 顶棚抹灰空鼓裂缝脱落、外墙面砖脱落
5、引起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
工程质量事故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类型多种多样,例如建筑物/构筑物整体或部分倒塌、倾斜、不均匀或超量沉降、开裂、渗漏、强度不足、尺寸偏差过大等等。同一个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一个或多个原因造成的。
根据对以往的事故统计分析情况,可能引起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5.1 违背基本建设法规
5.2 地质勘察不足、地基处理不当
5.3 设计问题
5.4 建筑材料或构件制品不合格
5.5施工与管理问题
5.6自然条件影响
5.7建筑结构或设施的使用不当
6、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预防工程安全事故的措施
根据前述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相互关系,通过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可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鉴于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有着面广难防的特点,作为实施预防措施的行为主体,则应是包括工程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各个组织和个人,即从建筑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督、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和流程,涉及到政府规划部门、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分包单位、专业/劳务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生产单位、参与工程建设的劳动者及自主建房的公民个体等。那么,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如何通过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来预防工程安全事故?建议至少应考虑以下几条措施。
6.1 遵守基本建设法规
6.2 建立完整有效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6.3 保证勘察设计、特殊地基处理的质量
6.4 确保使用合格的材料
6.5 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
6.6 通过技术措施减少自然条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6.7 做好经验反馈,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7、结束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各行各业都应遵守的一条准则。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内容多,范围广,难点多,难度大,引发安全事故的点多且具突然性,无论是工业、民用或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都需要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制造和施工等单位的共同参与,也更需要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人员之间的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对于广大工程质量相关工作者而言,要牢记自己的职责,立足本职岗位,把好质量关,通过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预防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吴 涛.《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执业导则》实施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年9月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
[3]《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
[4]《工程建设质量控制》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0年11月
论文作者:施亚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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