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我国目前现行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于2001年10月颁布实施,它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原《奖励办法》按照商品货值计算奖励金额,在具体执行中却产生了一些不利操作的问题。比如许多案件的商品货值不方便计算,甚至有举报人员认为商品货值和执法部门认定的商品货值数额差距较大而导致诉讼案件发生。
经初步统计,全市累计受灾水果面积64.51万亩,其中苹果受灾面积42.7万亩(凤翔苹果受灾面积21万亩,千阳苹果受灾面积10.1万亩),苹果成灾面积13.3万亩,绝收面积10.6万亩。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并提高现行奖励标准。
通过对比词库的研究,发现部分汉日IT新词,是在已有词汇的基础上派生出新义后形成的,是一种词义范围扩大的现象。如:オーバーフロー(overflow),原义为“充满”“溢出”,在“计算机由于容量过大而不能执行某种处理”的状况时也使用这个词,对应的汉语新词为“内存溢出”;再如:メモリー(memory),原义为“记忆”,在IT新词中则意指“存储器”。另如以下各例: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举报奖励分为3个奖励等级。一级举报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二级举报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三级举报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应按照举报案件罚没金额,同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奖励等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计算奖励金额。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的3%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各级举报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且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但若举报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奖励金额则最高可获2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或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其涵盖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违反竞争法、知识产权、打击传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其他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