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投入指标的下滑及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标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我国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技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本保证。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强弱往往被认为是决定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高低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指标的不断下滑,已严重影响了科学研究的开展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更重要的是它还将制约社会经济的增长,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其症结何在,如何遏制科技投入指标的下滑,本文拟作一初步探讨。
一、科技投入指标的纵向与横向比较
1.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不容乐观。从十多年来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情况看,尽管科学研究支出的绝对值(不计价格上涨因素)是逐年增加的,但其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明显呈下降趋势,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降幅更是严重(见表1)。与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所提出的2000年底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的目标距离越来越远。即使能达到1.5%的水平,也不是高水平指标,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仅居于中上水平而已,与我国的国际地位不相称。更何况真正要达到1.5%的要求,在目前财政收支吃紧的情况下,仅靠财政作为投资主体,也是难以达到的。以1995年为例,如该年的科学研究支出要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5%,那么科学研究的支出将是870.8亿元,占财政收入的13.95%,而不是实际支出的301.88亿元,显然财政没有这个承受能力。
2.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仅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而且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1997年底,我国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50%,比1990年下降0.25个百分点,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低于韩国(2.1%)、印度(0.8%)和土耳其(0.8%),更低于发达国家2%的平均水平,与美国(2.9%)、德国(2.8%)和日本(3%)等超发达国家相距就更远了。从人均经费来看,我国研究与发展机构中科技人员年平均费用为3.13万元人民币,而美国为15万美元,日本为10万美元(注:《1996中国发展报告》,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11月。)。过低的科技投入,造成了高水平的科技人才流失,据估计出国留学的27万多人中,学成归国的大约9万人左右,仅占出国人员的三分之一。
3.企业科技投入占全部科技投入的比例太低。目前我国科技投入占全国科技投入的比重约为30%,远低于发达国家如日本(80%)、德国(67%)和美国(53%)的水平③。发达国家企业科技开发资金一般占销售额的3-10%,有的甚至更高,而我国的一些大型企业的科技投入比例只有1-3%,不少企业连国家允许其在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的1%也落实不了。
从上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到,我国的科技投入指标无论是从纵向比还是横向比都显得很落后。而科技投入不足所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是经济增长中科技含量偏低。据估计,发达国家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60%以上,而我国仅为30%。我国出口商品多为初级产品及中低档商品,产品附加值很低。最能代表科技水平高低的电子产品,科技含量甚至连30%都不到。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资源和资金投入等粗放经营方式,能源物耗水平高,产品竞争力低,经济效益不理想。
二、原因和症结
造成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每况愈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们观念上的原因,又有国家财力不足的物质原因,既有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机制偏颇诱发的决策短期行为问题,又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造成的经营者短期行为问题,科技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众多因素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使科技投入不足现状难以改观。
1.认识错位是造成科技投入比例萎缩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国家在保障科技投入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各级财政在依法保障和不断完善科技投入等方面做得相当努力,但与我国科技发展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比仍有很大差距。为什么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科技投入的指标反而出现下滑。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对科技投入问题上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有些人认为科技投入绝对额只要每年都是比上年增加,就说明对科技是重视的。有的把直接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视为生产力,愿意增加投入,而把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研究视同一般的非生产部门,视为累赘,不愿增加投资,近年来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的现象,就是与这种认识不无关系。
2.国家财力不足是造成科技投入比例萎缩的直接原因
预算内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连年下滑,由1978年的31.2%下降到1995年的10.9%,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的比重也由1984年的40.5%下降到1993年的22%,1994年才回升到55.7%。在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锐减,中央财力削弱的情况下,又由于各级政府机关庞大,“吃饭财政”占了财政的大头,再加上在各级政府干预下进行了不少重复建设项目,投产后没有市场,能用于科技投入的资金数量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尽管80年代末90年代初预算外资金基本与预算内财政收入相当,但预算外资金在1993年前55-60%归属地方,1993年开始80%归属地方(注:《1996中国财政年鉴》,中国财政杂志社1996年12月。),而地方一般很少把这部分资金投资于科技,即使属于中央的部分投资于科技的比例也相当低。据初步估算,中央与地方预算外资金用于科技投入的比重还不到1%。
3.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机制偏颇诱发的决策短期行为是科技投入比例萎缩的加剧因素
前几年我国干部的政绩考评指标体系不健全,考评重经济发展指标、重实物实绩指标、轻社会发展后劲的文化教育、社会科技进步等指标。在任期内能显示出的产值利润指标、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等,这些指标作为考评的政绩,于是,就会被重视。反之,在任期内很可能无法迅速见效的科技与教育投入,与其考评关系不是很大,则不予重视。这种偏颇的考评机制,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决策行为短期化,加剧了科技投入比例的萎缩。国家科委出台的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县评价考核指标,已使全国的一些县市科技投入有很大的改观。但如不把这种考核纳入各级领导日常的考评机制中,很可能会成为一阵风,最后又是老样子。
4.企业所有者缺位所造成的经营者短期行为是科技投入比例萎缩的主要症结所在
无论是最初进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还是以后进行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由于政企不分所造成的所有者主体缺位,前后进行的改革都无法解决企业经营的短期行为问题,以致很多企业的经营者只顾眼前利益,而不考虑长期发展,而国家又对其缺乏调控操作的有效措施。很多企业做广告一掷数千万元至几亿元,却不肯拿出几万元搞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
三、多层次、多渠道融资是遏制科技投入指标下滑的有效手段
如何遏制科技投入指标的下滑?多层次、多渠道融通科技资金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这点已基本上形成了共识,但真正想要付之实施难度又相当大。中央在《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提出了科技改革的方针是“稳住一头,放开一片”,那就是说政府应继续充当投入周期长、产出效益间接性又滞后性的基础研究和需巨额投资的公益性开发的投资者角色,社会、企业、个人等将成为能直接产生效益的应用及开发研究的投资者,在信贷资金的介入下,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信贷资金为支持,社会个人多方出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主体。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
前已述及,财政作为单一的投资主体,已无法独立承担日渐增长的科技投入对资金的需要,构建多元的科技投资主体已势在必行。但这并不否认财政在科技投入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它的导向作用。为遏制科技投入指标的下滑,我国财政对科技投入的支持,一是加强力度,切实保证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调整结构,收缩范围,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和高科技开发两个方面;三是要改变投入方式。我国财政对科技的投资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一是财政拨款方式,通过减拨事业费,减下来的经费与新增经费用来建立各种科学基金,以项目资助的方式投入,无偿资助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基础研究、非竞争性的科研项目及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其二为财政间接支出,即通过各种间接财政手段扶持科技事业。这种方式对高科技开发尤为重要。如对高科技开发项目所需要的进口材料、设备等减免关税、减免征地费,对其融资财政予以贴息,对其研究与开发费用加倍扣除,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对用于科研捐款资金和科研人员收入减免所得税等多种优惠政策,以促使高科技开发的发展。其三为政府购买,即政府购买高科技产品,对处于幼稚期的高科技开发起到一种“需求推动”作用,从而为其开辟市场渠道。
2.国家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投入目标分解
中央在《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所提出的本世纪末要实现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1.5%的指标是全国科技投入的总盘子指标,而非各级行政区域要达到的科技投入指标。由于我国省、市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差异很大,国内生产总值也很悬殊,如果按各省、市都要实现1.5%指标来组织落实,势必使本世纪末该目标难以落实。因此,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应依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尤其是经济发展的实际,对1.5%的投入总目标进行分解,按经济发达地区、次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进行分类指导,使各地都能知晓自己的科技投入指标;第二,计划投入指标宜逐级下达,国家的分类指标原则宜按经济发达程度下达至省、市一级,基层指标应由省、市确定和协调。如浙江省人大通过并颁布的《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具体规定了省本级、地方级、县级财政应投入科技的比例,有效地保证了各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这种通过立法形式把投入目标分解的方式、使科技投入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地方领导从抓任务转为抓硬指标,而且可以与领导的政绩考评挂起钩来。
3.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对科技的风险投资,使其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
企业是科技成果的直接受益者,理当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企业对科技投入还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因此需要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其对科技的投入。首先可考虑允许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科技开发资金比例从1%再适当予以提高。这样做从暂时看会减少企业的利润,从而减少部分国家财政收入,但从长远利益出发必须走这一步。因为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实在太低了,再不加紧进行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一旦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将逃脱不了破产的命运,因此迟走还不如早走。其次对从事高科技投资、开发的企业,尽管不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也应一视同仁,即对从事新产品开发的非开发区内企业,所产生的效益同样减征所得税。再次,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研究,参与整个开发过程,在出成果的同时出人才。最后,帮助企业建立规避科技投资风险的能力。因为从事高科技开发存在巨大的风险,如美国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新产品开发的失败率高达87.5%,尽管60%的研究项目能获得技术上的成功,但能获得交易成功的项目仅为30%,最终能获得经济上成功的项目就只剩12%了。因此,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企业被视为“风险企业”。在美国,十个风险企业中,只有两个是成功的,其中真正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只有一个。然而,风险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却是决定性的。80年代末,美国发生的二战以来的第九次经济大衰退,就是靠六七十年代创立的以半导体、计算机和通讯为主业的一大批中小风险企业的高速成长,最后实现经济复苏的。由于风险企业的贡献,美国经济实现了自1991年开始的连续六年增长。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500家大企业裁员0.8%,而风险企业的雇员却增加了19%(注:《扶持“风险企业”》,《浙江日报》1998年2月25日第6版。)。考虑到企业对科技的这种风险投资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意义,美国政府大力扶持企业对科技的投资。我国企业技术含量普遍较低,鼓励、引导其对科技投入的任务显得更为迫切。
4.拓宽科技金融资金渠道,大幅度增加科技贷款规模
科技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很可能会引发一场新的科技革命。但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难度也是相当大的。因为逐利是企业的一种共性行为,商业银行作为企业也是如此。投资收益高、风险低的行业,银行就愿意投资;反之,银行就不乐意。科技投资作为一种风险投资,如要保证有稳定的投资额,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国家的宏观调控。因而首先必须要求在国家信贷计划中增加科技贷款的比例,进一步扩大商业科技贷款规模。其次国家政策性银行要增加科技信贷规模,对综合性高科技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提供无息、贴息贷款。再则对一些投资大、周期长、经济效益好的高科技项目,当一家银行无力承担全部贷款时,可由企业、科研单位申请,经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织国内外其他银行,实行银团贷款。总之,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科技事业的发展,支持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并逐步建立起科技风险投资机制。
5.科技投入资金的反哺
对科学基金投入高科技开发部分,实行有偿使用。在投资产生效益后,以其新增的效益,按一定比例返还给科学基金,我们称之为反哺。通过这种以科技养科技,科技补科技的方式,使部分科学基金达到保值和增值的目的,从而使投入科学研究的基金不断增加。如广东省为增加科学基金的来源,在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之初就规定,凡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转让或技术转移所得经济效益,须上交获利的10-15%给科学基金(注:《中国科学基金研究会通讯》1994年第1期。)。这是一条很有发展前景的扩大科技资金来源的途径。
6.积极吸收海内外资金投入科学研究
海内外大量的基金和游资是科学基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渠道,如果有效地把它们吸引到科学研究中来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对国内的资金捐赠者,既要有激励机制,即利用捐赠资金所产生的研究成果有优先使用权,又要有荣誉机制,即发给荣誉证书,予以树碑或基金冠名等。同时,尽一切办法吸收国外基金和友好人士的捐赠,航空科技基金、机械技术发展基金通过多渠道筹措海内外资金,成功地拓宽了基金的来源渠道,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同时,对高等院校、高科技开发企业的国际合作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资金上给一定比例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