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时期英国入侵中国的目标转变_中国英国论文

鸦片战争时期英国入侵中国的目标转变_中国英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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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英国通过鸦片战争在中国夺取的重要出海口岸,但是,在鸦片战争前期,香港并不是英国试图在华攫取的第一个目标,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也不被英国政府视为是“理想之地”,英国对香港的夺取,从一个方面反映出英国对华战略的若干调整过程。

一、从多个目标到倾向舟山

最初,英国政府策划鸦片战争的时候,就将获取中国的土地作为一个重要目标。1839年10月18日,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Palmerston J.H.T)向驻华代表义律(Eliot.C)传达了内阁的意见,声称将谋求议会通过对华战争提案,要求义律在第二年三月以前秘密作好各项战争准备(抛售货物、撤退侨民等),还提出战争计划的轮廓,拟夺取中国“一个岛屿地方,它可以作为远征部队的一个集结地点和军事行动的根据地,而且以后作为贸易机构的牢固基地,因为我们对这样的某个地方想要保持永久占领”[①]。

但是在具体岛屿选择上,英国政府内部各持己见,众说纷纭。开始时提出了台湾、澎湖、福州、厦门、舟山等候选目标,后逐步排除。海军部次长巴罗(Barrowl)认为:台湾简直“大得不像一个岛”,远非英国的现有兵力所能长久攻占;而要封锁包括海南岛在内的中国海岸,则需动用英格兰舰队的一半兵力,这是不可能的[②]。巴罗的意见得到鸦片贩子查顿(Jardine W.)等人的支持,这批人长期在华活动,对中国的地形颇为了解,也感到台湾等岛屿太大,对这些岛屿的永久性占领必须获得岛上居民的支持,而这是没有把握的。1839年9月,查顿还提出了另一个方案,占领香港,因为“香港拥有非常安全广阔的停泊湾,给水充足,易于防守”[③]。查顿的方案并没有引起英国政府的注意,仍为荒僻小岛的香港暂不在英国执政者的视野之中。不仅香港,就是广州的交涉地位,也遭到英方某些重要人物的否定。

在选择过程中,舟山的地位日渐突出。

其实,英国对舟山并不陌生。舟山,亦称定海。位于浙江中部海面。1689年,鉴于外商在宁波海关走私逃税严重,清政府在舟山设“红毛馆”开关通商。1700年英在岛上建立商务监督公署,派出首任驻华总领事兼商务监督,以十万英镑作投资,而同一时期英国对广州厦门的联合投资不过75200英镑,其对舟山的巨大希望略见一斑。1756年,“洪任辉(Flint J.)案”发,清政府下令关闭“红毛馆”,英人对舟山的觊觎受阻却未止。1793年,马戛尔尼使华,要求出让舟山一岛作为英人居住和货物存放地,遭中国政府严拒。

鸦片战争的爆发给英国提供了机会。舟山具有的经贸与战略价值被英国官方人士普遍看重。1837年11月9日,义律寄送巴麦尊一份备忘录,建议英国派出武装部队“不是在广州,而是在舟山以北建立根据地”[④]。这是我们所看到的鸦片战争前夕英国官方代表建议武装占领舟山的首次提出。1839年4月3日,当中英关系趋于紧张之际,义律又以“最最忠诚的心情献议陛下政府立刻用武力占领舟山岛。”并断言英国“将从此获取最最适意的满足”[⑤]义律还极力向外交部、殖民部、海军部的有关官员大肆鼓吹舟山的“有利条件”,称“如果把舟山辟为自由港,它将成为“一个不列颠的商业中心”,该中心不但面对中国,而且面对日本,所以舟山不久便会成为亚洲最重要的贸易场所,也许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商业基地之一”[⑥]。义律的建议得到了英国各方普遍地认同。英印总督奥在兰对义律的建议予以政治和战略方面的补充,认为厦门、澎湖等地在“贸易战”中均有价值,但要给清政府以“较深印象”,则需“占领较北面”的舟山,“这样更能提供大运河与大海之间交通控制权,以及可能大得多的政治影响”[⑦]。巴麦尊也认为“舟山群岛的位置处于广州与北京的中段,接近几条通航的大河河口,从许多方面来看,能给远征军设立司令部提供一个合适的据点”[⑧]。1840年2月20日,英国政府向海军部和驻华代表下达作战部署,第一步封锁珠江口,然后以主力占领舟山群岛,在岛上建立永久性质的总指挥部和大的屯兵转运基地,再向白河河口发展,舟山成为英国欲图在华建立殖民地的首选。1840年7月6日,英军经过数小时激战后攻占舟山,是役为鸦片战争时期中英双方军队首次大规模交战。

英军占领舟山后即在岛上实行殖民地的统治,专门成立了殖民当局—巡理府,宣布岛上所有民政、财政和司法管理均由英方执行,岛上居民需向英国殖民者纳税,并接受英国法律管辖,英国官员有权“驱逐任何人员”。并强行把舟山划为自由贸易港,“凡各国船只,俱得出入买卖”[⑨]。还在岛上擅行抽税设立复书院、育婴堂、苦老院、养济院等宗教奴化机构。

二、从舟山到香港的转换

殊不知,事态变化,一波三折,英军在占领舟山7个月后却予以放弃。1841年2月25日,英军撤出舟山,次日,清军葛云飞部“收复”失地。

为什么英方要“匆遽地并且莫名其妙地撤出”(巴麦尊语)图谋已久的舟山?

近年来,有学者进行了研究,一致认为主要是由于占领舟山后英军水土不服导致大批病亡,迫使英军不得不及早撤出。学者们所依据的是亲自参加占领舟山的英国海军上尉奥塞隆尼(Ouchterlony J.)的统计:1840年7月13日到12月31日英军的生病人数有5329人,病死448人[⑩]。这确是一个大数目,有学者进行了计算,英军在舟山的病死人数是其整个鸦片战争中战死人数的5倍[(11)],舟山英军约有3000人,人均得病近两次[(12)],情况确实非常严重,但这决没有构成英军撤军的原因(至少不是主要原因)。因为,在英方代表提出归还舟山的时候,英军的病亡情况远没有发展到如此严重的程度。懿律和义律7月30日就离开舟山北上天津白河口,在这之后他们就没有再得到来自舟山的具体消息(特别是军队大量病亡的消息)。8月30日,同直隶总督琦善开始会谈,鉴于琦善对英军占领舟山的特别反对态度,英方代表表示占领舟山只是为来华英军提供临时基地,如果中方能满足英方的条件,“归还舟山一事将没有不可克服的反对意见”[(13)]。这是对永久占领舟山立场的重要修正,舟山的未来地位不再是占领地,而变成了一个索取其它条件的筹码,为了表示“诚意”,英军还允诺将先期从舟山撤出一半兵力。这时,英方代表还没有得到英军病亡趋于严重的情报,他们得知这一情况是在白河交涉后重返舟山以后的事,这在9月29日义律给巴麦尊的汇报中有确凿证明,“我们关切地告知阁下,昨天,我们回到舟山的时候,听到了有关军队士兵健康的坏消息”[(14)]。奥塞隆尼的统计是从7月13日到年底的笼统数字,各月的情况不详。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在义律等作出有条件放弃舟山的决定并向中方代表交底的时候,并没有将军队的病亡因素考虑在内。是的,后来义律得知英军大批病亡的消息,更加促使其舍舟山另图。在前引义律向巴麦尊的汇报中,义律借此向英国政府提出了“在广州附近得到一个岛屿”来替换舟山的建议。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征兆,说明义律已经把霸占殖民地的目标调换到广州附近,虽然没有具体提及香港,不过,义律对广州沿海地区是非常熟悉的,还因为白河交涉时中英已经达成了协议,双方交涉将回广东进行,就近勒索或占领毕竟更方便。

既然不能把英方放弃舟山的原因归于英军的大量病亡,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导致英军的撤出呢?首先是来自英国政府的指令混乱。战前,英政府对首要目标是占领舟山意见一致,但对占领后处置则说法不一。1839年10月18日,巴麦尊指示义律占领舟山,除了战时军用外,“并且将来还可以作为大不列颠商务之牢固基地”,明确表示“意欲永久占据”的愿望[(15)]。此前,英国内阁就中国局势召开专门会议,巴氏的意见不能说只代表他个人,但几天以后,巴麦尊的说词就有所改变,他11月4日发出的另一道命令是:只要“中国政府对一切事情作出令人满意的解决”,就可以考虑撤出舟山,舟山又具有了勒索筹码的意味。巴麦尊还提出另一个设想,将舟山变成类似澳门的租借地[(16)]。巴的设想遭到奥克兰的反对,他认为建立澳门那样的受制于中国的“混合政府”,“会破坏我们指望在这样一块殖民地得到的全部利益”,他建议还是应该把舟山建成“完全独立于中国干扰”之外的英国的殖民地[(17)]。英国最高当局对舟山于是提出了殖民地、租借地、临时占领地三种方案。1840年2月,英国政府又赋予其驻华代表对任何中国岛屿实施占领、撤军和强逼割让的决定权。这样一来,义律等人的在华行动一方面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又处于举棋不定的境地。

所以,舍舟山而取香港,义律的因素占有很重的分量。义律最初是以舟山作为占领地方案的提出者和强烈主张者。战争爆发后,英军的军事行动一般说来是顺利的,但与战前的设想已有距离(战前,英国的某些决策人物曾狂妄设计以一艘主力舰,两艘巡洋舰加上几只武装轮船就把从北京到广州长达一千多英里海岸整个封锁)[(18)]。特别是攻占舟山后,要分重兵把守;岛上居民“数万人”因战乱内渡,留岛居民也坚壁清野,使侵略军的给养发生困难;还对英军进行骚扰,抓捕了英军数十人,使其兵力只敢龟缩于岛上很小的区域,兵员也骤形短缺,英初占舟山的军队近3000人,后只剩1200人,难以多头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19)]。在义律和琦善的初步会谈中,清政府对舟山被占十分敏感,会谈伊始,琦善就指责英军占领舟山是“非常错误的”,“皇上不可能割让”,并始终把归还舟山作为适当接受英方条件的最主要的前提,琦善的意思很明确,某些问题可以让步,舟山却没有商量的余地[(20)]。中方的这一立场使英方代表明白永久占领舟山的计划势必遭到清政府强烈的反对,莫如将其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在其它方面获取更大的利益。这都不能不使身处前线的义律等人修改原来的战略意图,以有限的兵力实现有限的目标。1840年9月29日义律在给巴麦尊的信中表述了这种观点:“如不进一步扩大战争”,就不可能全部实现英国的既定战略目标。而义律心底的想法是,战争进行到这样程度已经可以,政府战前规定的封锁珠江、占领舟山、白河投书三个战略步骤已经完成,政府原定的战略目标又过分庞大,应该收缩。义律反映的是当时侵华军重要头目的普遍看法,1840年10月5日,懿律在给两广总督伊里布的信中写到:“归还舟山的问题并不困难,但舟山问题必须和其它一些问题共同解决”[(21)]。这里,还必须提到一个对华战争有重大发言权的人物:奥克兰。身为英印总督,他担负着为侵华军组织兵员,保障后勤的责任;近离战区,又使他对中国的情形有较多了解,他的意见受到英国政府和驻华代表的双重重视,有些时候甚至起着双方联系人的作用。战争前夕,英政府即授权他对战事的进行负有指导权。然奥克兰的建议却颇使人捉摸不定。一时间,他力主永久完全地霸占舟山,但同时又担心舟山太大,离大陆太近,不易被一小支驻军征服[(22)]。更重要的是,由于这一时期印度输华鸦片一向以伶仃洋为转运中心,印度输华的棉花也以华南为主要市场,所以,奥克兰表现了对广东的特别关注。1840年12月和次年1月,奥两次写信给懿律和义律,要求占领香港[(23)]。这对取香港而舍舟山的决策转移无疑有直接影响。

此外,驻华商人特别是鸦片贩子对义律等人的影响也不可小视。这些商人是发动战争的有力鼓动者,但战争又给他们带来巨大损失,使得商人们的态度不无改变。1840年11月25日,几个在对华贸易中占有份额的机构——颠地公司、贝尔公司、麦克维卡公司、第里姆公司、格里布尔休斯公司联合致函政府驻华代表,呼吁“最大关注”贸易问题,抱怨从1840年6月20日英军封锁广州后,贸易停止,致使英商货物大量堆积,分存在澳门、香港和外洋停泊的船只等处,“从而使这批财产的处置成了大问题,货物不能卸下,业主就要贴补巨大的滞期费,存放澳门的货物又要向葡萄牙当局纳税和交付仓租”,葡澳当局还对英国货采取排斥态度,他们要求政府代表明确告知这种“令人捉摸不定”的的局面何时能够明朗?能否把舟山的停战协定扩大到其它地区,从而解除广州封锁?要么与中方交涉在虎门口外贸易或是与葡澳当局交涉通过澳门转口贸易[(24)]。这对长期担任商务监督的义律等不能不形成大的压力,1840年12月13日,义律致函奥克兰,为了“避免无限期中断贸易的麻烦,避免延长战争行动所带来的深切仇恨”,“我将会在远远没有实现本国政府要求的情况下停止下来”,并表示宁可承担背离政府指示的责任也无所顾及。两天后,义律又直接致函巴麦尊,提出“不应当为一些次要问题而冒险采取战争行动”,并以决心已下的姿态表示,他所作出的停战决定“将不考虑个人的得失[(25)]。”表明即便为此得罪政府也在所不惜。驻华英商还对义律形成了另一方面的推力,1839年11月中英贸易断绝,英商被逐出广州转赴澳门等地,1840年1月1日,义律致函葡澳当局要求准许英国货物存放澳门,澳方担心影响与中方关系,拒绝所请。2月1日,中方在澳门出告示将派兵入澳抓捕义律等,英人只有“各自搭乘他们的船只,往来于香港和其它各岛。”香港成为英商的重要避难所。英商在华最大机构怡和洋行的主要合伙人马地臣(Matheson J.W.)由此还生发出一套理论:香港的好处在于中国方面越阻挠广州的贸易,他们就越会把贸易驱逐到香港方面来[(26)]。还有,1840年11月,舟山的部分英军病员曾试图转移马尼拉,被西班牙殖民当局拒绝,这部分人也被送到香港[(27)]。所以,这一时期的香港已成为英商重要的货物存放和转运基地以及英军重要的医疗和休整处所。对于在华的英国殖民者来说,香港的行情在升温。

在同中方的交涉中,义律追求的目标也比英国政府的规定目标要“有限”得多。1840年12月,广东会谈开始,这时,懿律因病回国,由义律负全责。11日,琦善照会义律,要求交还舟山,“一日占据彼土,即一日不得谓之恭顺,即一日不能奏请通商”,针对英人想借舟山进行要挟的图谋,琦善的口气一度颇为强硬,“大皇帝抚有万邦,人稠地广,添船添炮,事有何难,岂有因定海一县,遽肯受人挟制之理。”12日,义律照会,声称只要满足赔款、开埠、公文往来平等、交还俘虏四项,就可在协议批准后一个月内撤出舟山;但撤出的军队要在“香港岛”暂驻,“直到所有的困难问题获得最后解决为止”,为了打消中方的顾虑,义律重申“英国政府不想获得(中国)领土,关于领土的要求将予以放弃[(28)]”。这是英方代表在正式谈判的场合里对香港问题的首次提出,表明义律等人已将目光从舟山移注香港,香港将取代舟山成为监督中国执行条约的抵押。15日,琦善对赔款、交俘两项作了答复,另两项答应代奏皇上,并对英人屯兵香港的打算作出迅速反应,“屯兵之议,非特贵国公文所无,且既承平也,屯兵何为?天朝信义示人,并不欺诈,贵公使大人,可无过虑也[(29)]。”17日,义律再发照会,称只要琦善答应为英方代奏在浙、闽、苏三省中选择两地开埠,在琦善具奏之时,义律将派人到舟山安排撤军事宜,值得注意的是义律在这份照会中不再提上照中提出的香港问题,转而仍以舟山为抵押,而且态度较前软化,在舟山的撤军行动不再坚持安排在中方全面履行条约之后,而是安排在收到中国皇帝对条约的批准书之后。义律在照会中还提到,他这样做已经有违政府的指示,并表示“急于”在虎门和某个方便的地方与琦善会晤。19日,琦善复照称,上列问题有待请示皇帝,对会晤等事未置可否[(30)]。急于看到交涉成果以便向政府交代的义律却不愿这样等待下去,24日,他催促中方“迅速办理”,恫吓“此地有大批部队集结,拖延时日必定会在他们中间引起焦躁不安的情绪。”26日,又发最后通牒,“义律可以声明,为了和平见,已经愿意承担远远背离所奉指示的字面意义的重大责任。义律不敢再继续迁延,从而使自己犯有完全违抗本国君主命令的罪行”,要琦善于次日午夜以前接受英方条件,否则将“采取军事手段进一步处理各项事务”。同日,琦善复照会,除广东外的其它地方不可能开放。29日,义律又提一方案,表示可以放弃增开口岸等项条件,但要求中国“在边远的海域让给一个适当的地方,英国国旗可以在该地飘扬,就象葡萄牙国旗可以在澳门飘扬一样”[(31)]。事情又回到原来占领中国领土的起点上,这种占领是类似于澳门式的。英方的领土要求理所当然地再次遭到中方的驳回。

1841年1月7日英军向大角、沙角炮台发动进攻,使广州完全暴露在英军的炮口之下,这场战役在鸦片战争史上不能算是规模很大的战役,但在中英交涉史上却是一场具有转折意义的战役,此役造成的态势对义律是一个鼓舞,而陷中方以极为不利的交涉地位,从此,义律在向中国索取土地问题上不再游移,而首次亲见英军炮火威力的琦善等人被极大地震慑,特别是英军使用的“空心飞炮”更给清朝官兵造成了很大的恐怖感,事后,琦善曾多次以极可怕的言词上奏描述这种炮弹的威力,不独琦善有此观感,此间广东巡抚、水师提督、广州将军、满军副都统,以及前总督林则徐、邓廷桢同琦善举行了一系列会议,得出的一致结论是:“佥称藩篱难持,交锋实无把握”[(32)]。广州的大员们决定从原持的交涉立场上大步后退。8日,义律提出将穿鼻(本文译为沙角)给英国作为建立商馆供贸易和居住的地方。11日,琦善以一种中国传统文人的口吻拒绝了义律,称沙角为清朝官兵阵亡之地,忠义灵魂的聚所,英人“在该处寄寓,亦甚不祥”,答应代为奏请在“外洋”另择一处让英人“寄居”[(33)]。在英方的军事压力下,琦善在土地问题上有所松动,给英方开了一个口子,但只应允代为奏请。琦善的表示迅速引起英方的反应,同一天,义律接到照会后当即又发复照,虚伪声称为了满足中方愿望,“同意接受香港海岸和港湾以代替沙角”,并表示只要中方允其所请,即不再要求增开口岸而归还舟山。这时大角、沙角已能取代舟山的筹码作用,香港的地位凸显,义律舍舟山取香港的战略意图也完全明朗。义律这份照会的中英文译本略有不同,英文件词句的准确直译应该为“香港海岸和港湾”,但在中译本中却译为“今拟将尖沙嘴洋面所滨之尖沙嘴、红坎即香港等处,代换沙角予给”[(34)]。多出了一个尖沙嘴的地名,尖沙嘴是九龙半岛的一个岬角。与香港岛的中环和湾仔隔1.5公里的海面相望,构成今维多利亚湾。英文照会大略提出港湾,并不能认定就是尖沙嘴,译成中文时,却转成尖沙嘴。众所周知,鸦片战争时代中英文书往来均以中文为准,双方外交交涉也多在此基础上进行,核查档案,英文原件中没有的尖沙嘴(Chien-sha-tsui)字样在英方中文秘书(Chinese Secretary—亦称“正翻译官”、“汉文正使”)的存档中出现,当是中文秘书小马礼逊(Morrison,J.R.)在译成中文时改动添加[(35)]。小马礼逊的这一改动是汉语水平不高所造成的笔误,还是有意为之,不得而知。(鸦片战争时期,译才奇缺及不胜任,导致一系列重要文件上翻译的歧异,并带来若干严重后果,于此,美国学者费正清教授等早有论及[(36)])。其改动最初大概不为英全权代表义律所知晓,因为在14日义律又发照会,英文原件只要求中方将“香港海岸和港口割让”,还是没有尖沙嘴字样,尖沙嘴也只是到中文译本时才出现,小马礼逊的这一有意无意的改动所造成的结果却十分要紧,原本只提香港,中方当集中于香港交涉,现突兀出现两地,加重中方疑惑和震惊,因在此前日,琦善曾派鲍鹏与英方交涉,义律曾“与鲍鹏面订之言”,英方也只提出割让一地的要求,突然价码增高使中方不知所措[(37)]。15日,琦善照会义律,“尖沙嘴与香港系属两处”,要求英人履行“前日与鲍鹏面定之言,只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38)]。接此照会,英人当十分高兴,英人原本意在香港,尖沙嘴只是一随意所译的地方,却反使英人由此轻易获取香港。这堪称是作出了一个莫须有的让步,于英人是再便宜不过了。次日,义律马上复照,说他们不再“坚持”尖沙嘴,只以香港一岛接收,为英国寄居贸易之所”[(39)]。英方向中方做出了并不存在的退让。17日,义律通知中方将舟山即行交还,进一步示好中方,以诱使琦善尽快面谈定约。18日,琦善以“现在诸事既经说定”的复照含糊作答。20日,义律发布“给女王陛下臣民的通知”,声称与中国钦差大臣达成了包括“把香港岛和港口割让给英国”的“初步协议”(请注意,义律此时仍沿用“香港岛和港口”的名目,佐证两地名仅指香港而言,并不包括尖沙嘴。稍后,义律曾向英国外交部详细汇报中英交涉经过,也未谈及向中方要过尖沙嘴一事)[(40)]。26日,英军强占香港,完成了从舟山到香港的目标转换。义律似乎从中发现了尖沙嘴的“价值”,又一再加以利用。30日,义律照会琦善,虚假声称由于英方满足了中方不割让尖沙嘴的要求,中方也应从该地撤除炮台和军士。2月5日,琦善复照中国军队撤出尖沙嘴[(41)]。英军随即开进拆除炮台。2月24日,当中方调兵准备再战时,义律又以要长期“据守”尖沙嘴相恫吓[(42)]。5月5日,广州战役爆发在即,义律再度威胁要把尖沙嘴和香港视为一律,不再归还[(43)]。

三、在香港问题上的反复

正如前述,英国政府对舟山处置的指令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其中作为谈判筹码也是方案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义律等对舟山的放弃不能算是违反了政府的命令。但政府指令又明确要求在中国接受了英国的全部条件并偿付了所有赔款后才能退还舟山。义律所为明显与此有差距。所以,当得知义律先行放弃舟山之后,英国朝野上下激起一片反对浪潮。1841年2月下旬,奥克兰率先得到消息,即对此举表示不满[(44)]。4月间,消息传到英国,反响更大,12日,伦敦39家公司商人致函巴麦尊,紧急呼吁政府干预中国的事态[(45)]。20日,英国外交部向政府提交了义律对政府规定目标的执行情况,有关舟山的内容占了很大的篇幅,结论是义律有辱使命。英国政府最感恼火的是义律竟然轻率地放弃了舟山而自作决定地去占领香港这个“几乎没有人烟的荒岛”。21日,巴麦尊致信义律,对交还舟山大加指责,说“我们的海陆军天下无敌”,攻陷舟山后“我们爱保留多久就保留多久”。他对香港的轻视带有很大的情绪化的色彩,认为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经贸上,香港都几乎毫无价值可言,发展对华贸易的理想地区在中国东海岸,中国的政府中心又在北方,从各方面看,香港远不能和舟山相比,香港的作用至多只是在贸易淡季时为英商提供盖房栖息的处所[(46)]。他命令重新攻占舟山,通知义律已被免除职务,重占舟山的军事行动义律不必随军。5月3日,巴麦尊连续发出三项公文,一是命令侵华军重占舟山;二是咨文英国海军部,为了确保攻占舟山的兵力,可以从香港撤出任何部队,表明为舟山不惜放弃香港的决心;三是照会中国负责外交事务的大臣,宣布英国政府否决了义律撤出舟山的决定,英军将“再度占领舟山”[(47)]。义律战略调整被否认,英国政府力图恢复前定部署,香港前景未卜。

后来的消息表明香港并不完全是一个毫无价值的荒岛。义律罢职后,马地臣等曾颇为担心香港被放弃,力请查顿和怡和洋行驻伦敦代理斯密司(Smith J.A.)等人在国内大力鼓吹香港贸易地位的不可替代,“只有在香港等地中国人才熟悉英国人,并才会同英商发生贸易关系,而在舟山和别的地方的中国人则往往被英国人吓跑”[(48)]。英国公众的情绪适当平息。5月31日,在给新任驻华全权代表朴鼎查的训令中,巴麦尊部分修改了对香港的看法,认为它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商业基地”,不要轻易放弃,但仍坚持认为,舟山比香港重要得多,朴鼎查到达中国后的“第一项军事行动将是重新占领舟山岛”,并在舟山住下来,和中国政府谈判[(49)]。8月10日,朴鼎查抵澳门,22日,率兵北上,10月1日,再陷舟山。

恰在此时,英国国内政局出现引人注目的变动。1841年8月,辉格党让位于保守党,9月,阿伯丁(Aberdeen G.H.G.)入主外交部,“在外交上开始了一个收缩时代,这是对巴麦尊扩张政策的反动”[(50)]。1841年11月4日,阿伯丁致函朴鼎查,宣布对巴麦尊的政策“作一些重要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修改内容是以通商贸易政策取代占领领土政策,即注重在中国东部地区开放四至五个口岸而放弃对中国领土的“永久征服”,不仅香港,而且舟山,阿伯丁均不主张长期占领。原因是对占领费用、对华贸易以及卷入中国政局等方面的担心,“在女王统治下长期占有这些领土的关系必定会带来很大的费用,而占领这些领土使我们能够无视中国政府而进行贸易的范围却似乎有些令人怀疑。它还将倾向于对我们在政治上同中国人保持比我们所希望的更多的接触,而且也许不可避免地最后导致我们参与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在这个奇特的民族和该帝国政府中发生的争夺和变动”[(51)]。1842年1月,英外交部正式通知朴鼎查,在香港一切非军事用途的建筑物停建,而舟山则作为逼迫中国人让步的“手段”和监督中方执行不平等条约的“担保”。英国政府似乎想放弃在华夺取占领地的政策。

阿伯丁与巴麦尊在对华政策上形成反差。巴麦尊时期,驻华代表想收缩,巴麦尊急于扩大。阿伯丁时期,阿伯丁想收缩,驻华代表却不愿放弃。关于舟山,朴鼎查基本按令行事,关于香港,朴鼎查却未按政府的旨意行事,港岛的民用建设未予停止,反而大规模展开。各类统治机构次第建立,1842年2月16日,香港的自由贸易港地位再次被确认,25日,商务监督公署从澳门迁港。《南京条约》又正式从法权上完成了对香港的割让,使英国攫取香港具有了“完备”的法律效力。9月3日,朴鼎查向阿伯丁报告《南京条约》签订经过,承认割取香港超越了阿伯丁的训令。阿复信对条约的所有内容表示赞同[(52)]。义律、朴鼎查两任驻华代表关于香港的构想得到政府的认可,英国政府与驻华代表间的意见趋于一致。

英方对香港的态度转变,除了1841年1月英军强占后的香港已经在事实上为英国占据外,还由于战时香港经济的一度虚假繁荣,使其前景颇为看好。义律归还舟山后,香港转而成为英军的驻屯基地,后勤供给庞大,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和中国内地的供应商。另外由于广州贸易的战时停顿,香港还成为外商屯货、转口之所。朴鼎查曾兴奋地将其喻为“罗马时代的迦太基”,“东亚巨大的商业中心”[(53)]。1842年,停泊香港的船舶总吨位为136336吨,1843年,甚至增至180572吨[(54)]。这样一块“风水宝地”,朴鼎查等自然不愿舍弃。

但战时繁荣毕竟只是暂时的。随着战事的结束,军队的撤离,五口的开放,战时繁荣也失去了根基,1844年,香港经济开始不景气。1846~1847年降至谷底。香港的前途又变得黯淡。1845年下半年,随着归还舟山日期的临近,以舟山取代香港的议论又甚嚣尘上,某些英国政客积极策划,其中最活跃的是香港财政局长蒙哥马利·马丁,他曾专程从香港经印度赴英国,沿途游说,“他此行的目的是在于劝使女王陛下政府把香港交还中国,而接受现在被认为更适合于贸易前途,更合乎卫生和更有出息的舟山代替。香港只是一大堆不毛的岩石”[(55)]。一时间,用香港换取舟山的问题在英国本土、在印度、在香港和在中国的英国人中间引起广泛讨论。

相形之下,英国政府和港英当局的态度要谨慎得多。他们认为违约拒交舟山将会带来难以逆料的后果,势必造成中国政府的强烈对抗。使英国“背上背信弃义的污名”,影响其在国际社会的“形象”,乃至引起法、美等国的异动。因此,英国政府认定“严守条约和处事公平的名誉比任何区区策略上的便利有价值的多”。港督德庇士(Davis J.F.)无可更移的意见是“继续保留”香港。再有,从贸易角度看,舟山的价值也远不如过去估计的那样高,上海的开埠使舟山的贸易地位大为降低,除鸦片外的转运商品是来自日本和台湾的明矾和樟脑,而这可以在上海和厦门获得新的进出口孔道。这一时期,不用说舟山,就是宁波的贸易也很不理想,开埠头一年,宁波的贸易总值曾达50万元,不过好景不长,几年后就锐减到5万元以下,以至于外商评价“事实上这里是没有对外贸易的”,建议用宁波调换其它口岸[(56)]。无庸赘言,政策以官方意见为转移。1864年4月4日,中英《退还舟山条约》签字,6月,英军在延误半年之后终于从舟山撤出,结束了该地区两度被占长达5年半的历史。英帝国主义者在舟山与香港间的选择最后定局。

综上所述可见,英国在华攫取占领地的过程是一个随势而定的过程。在这个确立过程中,既有“蓄谋已久”的一面,更有随机调整的一面;既有必然性的因素,更有偶然性的因素;既有英国政府旨意的使然,但驻华代表特别是义律、朴鼎查二人的意志似乎起着更大的作用。比较起来,鸦片战争前夕和战争爆发初期英国政府的对华战略,更注重长江流域和东南沿海乃至北方地区,表露出更大的侵略胃口,其一度准备长期占据的舟山为中国第四大岛,1688年就已设县,1841年4月因地位重要甚至改为直隶厅,英国试图霸占这一地区,势必遭到中国政府异常强烈的反对,鸦片战争只是近代中外相逢的初次交手,很难想象清政府会将如此重要的地区出让,而当时仍为僻远小岛的香港出手则相对容易。鸦片战前,广州为中国唯一开放口岸,香港亦为广州开放贸易圈中的一地区。在华英商长期进行广州贸易,在华南地区有相当的经贸基础。义律、朴鼎查以香港为占领地的方案,更注重于历史所形成的传统,注重照顾在华英商的既得利益,无疑,身在战区的义律、朴鼎查的方案更切实“可行”,英国政府对华占领地战略的随其调整也就成为势之必然。

①《巴麦尊致义律函》,1893年10月18日,见胡滨:《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册,中华书局1993年,第522页。

②严中平辑译:《英国鸦片贩子策划鸦片战争的幕后活动》、载《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4期第61页。

③严中平前揭文,第39页,第44页。

④《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480页。

⑤《义律致巴麦尊函》,1839年4月3日,见《英国外交部档案》,(Public Record Office,British Foreign Office Records),下称“F.O.”,17/31。

⑥《义律致巴麦尊函》,1840年2月16日,《义律致海军少将马它伦函》1840年2月21日、《义律致奥克兰函》1840年2月21日。F.O.881/75A,第17件附件1、2,和18件。

⑦前揭《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480页。

⑧《巴麦尊致海军部长函》,1839年11月4日,F。O。881/75A,第15号,第2件附件。

⑨《朴鼎查晓示》,见佐佐木正哉;《鸦片战争の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64年,第145—146页。

⑩约翰·奥塞隆尼:《对华战争记》,转见前揭《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558页。

(11)茅海建:《天朝的崩溃》,三联书店1995年,第193页。

(12)奥塞隆尼的统计似有夸大,据义律向政府的报告称,从1840年7月至次年2月,除病死者外,另共有约700人染病。F。O。17/61。

(1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5),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9页。

(14)《英国驻华全权大臣致巴麦尊信》,见前揭《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496页。

(15)《巴麦尊致义律函》1839年10月18日,F.O。881/75A,第15页。

(16)《巴麦尊致义律函》,1839年11月4日,胡滨前揭书,第525页。

(17)《奥克兰备忘录》,1840年4月7日,前揭《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483页。

(18)《长寿人布劳顿勋爵回忆录》,(Lady Dorchester:Recollections of a Long Life,Lord Broughton),伦敦1911年的版,第5卷,第27—229页。

(19)《义律致阿伯丁函》,1842年1月25日,(Captain Elliot tothe Earl of Aberdeen,53.Cadogan.Place,F.O.17/61)

(20)《琦善照会》,道光二十年八月初四,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14页。

(21)《懿律致钦差大臣信》,1840年10月5日,见前揭《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498页。

(22)《奥克兰备忘录》,前揭《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481—482页

(23)余绳武、刘存宽主编的《十九世纪的香港》一书对此有出色的描述,中华书局版,第55页。

(24)《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Vol.9.7.Part.10.*(November1840)

(25)《义律致奥克兰函》,1840年12月13日,见胡滨前揭书。第824—826页。

(26)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中译本,第188、194页。

(27)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63版第一卷,第301页。

(28)《义律致琦善照会》,此为胡滨教授根据英文原件所译,见《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册,第803页。英文本中的“香港岛”一词在中文译本中为“红坎山”,参见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32—33页。

(29)《琦善照会》,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34—35页。

(30)《义律照会》,胡滨前揭书,第807—809页

(31)《琦善照会》,胡滨前揭书,第809—817页。

(3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三册,第41页。

(33)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56、61页;另参胡滨前揭书,第865页。

(34)《义律照会》,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62页。有必要强调,译文地名的差异最早是由胡滨教授揭出,参见胡滨前揭书,下册,第832、872页。

(35)该存档文目为F.O.682/1974/12,19,参见黄宇和:《鸦片战争时代中英外交文件提要》,(J.Y.Wong:Anglo-Chinese Relations 1839-1860,A Calendar of Chinese Documents in the British Foreign Offie Records),牛津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1—52页。另提请注意,该书所列11日照会将尖沙嘴改为“Kowloon”(九龙),九龙又是比尖沙嘴大得多的地域名称。据笔者向DR.Wong当面请教得知,因尖沙嘴一般不为西人所知,九龙知名度较高,该书主要面向西方学者,故有此改动。另参见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62、69页。

(36)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J.K.Fairbank: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斯坦福大学1969版,第125页。

(37)《琦善照会》,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70页;另参见前揭《鸦片战争》,(三),第252—254页,(四),第85、210页。

(38)《琦善照会》,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70页。

(39)《义律照会》,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71页

(40)《琦善与英国全权大臣间的谈判记述》,1840年7月11日至1841年1月20日,下册,胡滨前揭书,第894—897页。

(41)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76、78页;胡滨前揭书,第927—929页。

(41)《约议戢兵条款》佐佐木正哉前揭书,第86页。

(43)J.Y.Wong前揭书,第54页。

(44)科斯廷:《英国与中国1833—1860》,(W.C.Costin,GreatBritain and China,1833—1860),牛津大学1937年版,第86页。

(45)《伦敦商人致巴麦尊函》,胡滨前揭书,第837—839页。

(46)胡绳武、刘存宽前揭书,第57页。

(47)胡滨前揭书,第845—850页。

(48)格林堡前提揭书,第194页。

(49)胡滨前揭书,第901—903页。

(50)海勒维:《皮尔和阿伯丁时代的英国人民的历史1841—1852》,(E.Halevy,The Age of Peel and Cobden: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1841—1852),伦敦1947年版,第1—3章。

(51)《阿伯丁致朴鼎查函》,1841年11月4日,见胡滨前揭书,第1091—1021页。

(52)F.O.17/57,17/55。

(53)J.K,Fairbank前揭书,第124页。

(54)《英国议会文书,中国》,(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China),爱尔兰大学1971—1972出版,第31卷,第297页。

(55)前揭"Chinese Repository"Vol.14.12,Part.1,(December,1845)

(56)马士前揭书,第429页,第4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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