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9:植入式广告不能滥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栏论文,广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前打开电视,你知道看的是广告:可现在,广告植入以后,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碰上广告。
从春晚的小品、魔术,到热播的电影、电视剧,植入式广告已经如影随形,无处不在。观众的忍耐力一再受到挑战。
作为一种新的广告营销形式,植入式广告本身并无过错。与以往传统的广告形式相比,植入式广告有其特定的优势。因为植入广告的指向性更强,对受众的影响力也更强,如果处理得当无疑是一种多方共赢的广告形式。
植入式广告是一种智慧,更是一门学问。有些影片虽然有植入式广告,我们并没有感到厌烦;可为什么我们对于《乡村爱情故事》、《流星雨》里的植入广告意见颇多呢?这是因为我们只看到了广告植入能给制作方带来广告收入,却忽略了广告植入的智慧。忽略了广告植入的时间、植入的场合、植入的次数、观众的感受这些特定要素,植入广告就成了人人讨厌的“苍蝇”。
这是一个广告时代,我们无法回避植入式广告。有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付费电视植入广告的市场规模将达到3100万美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并未包括这一新的广告形式,而相关职能部门对植入式广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很难做出准确评估。在这样和合理性也很难做出准确评估。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最近国家广电总局提出加强对植入式广告的研究,对植入式广告进行规范,不仅仅是未雨绸缪,更大势所趋。
相信观众并不反对植入式广告,但难以忍受那些不加约束的广告植入行为。如果任由当前的植入式广告泛滥,我们看到的也许将不再是电影、电视剧,而是广告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