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协调问题研究论文_朱定春

关于城市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协调问题研究论文_朱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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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规划涉及的各方各面领域都需要不断完善,所体现出全面性、政策性和技术性等规划特点,不仅促进城市规划的发展,也推动我国电力行业的进步。当城市规划和电力设施规划存在衔接工作时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影响城市规划工作的实施。本文主要对城市规划和电力设施规划协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进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思路,进一步使二者之间的协调性更加和谐稳定,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简单的分析,可以为后研究者提供适当的借鉴参考意义。

关键词:城市规划;电力设施;协调问题

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对电力设施的铺设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一般情况下,电缆都是采用地下专用管道,但是随着电力通道资源的紧张,再加上,城市自身较为有效的空间对电力设备的铺设规划也带来较大的影响。城市规划和电力设施规划在不同的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例如规划的出发点、规划的范围和规划需要审核的程序等,正是由于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具体的协调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也是城市规划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1城市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协调存在的问题分析

1.1规划编制方面的问题

在目标设置方面,电力设施规划是建立在对负荷的考量和电源规划的基础上,进而取得电网系统建设的类型以满足规划时间内所需要的用电量,同时还需要在符合各项指标以后将输电系统的费用支出降为最低,城市规划中的电力设施规划仅服务与城市电力需求,因此目标取向方面较为单一。而城市规划则是包含着多个方面,例如城市的发展性质、发展规模、生态平衡系统、城市可持续发展以及各方面的利益综合。城市规划主要追求的是城市发展中全方位的经济效益,因而目标取向是多元化的,所涉及的问题和所需要关注的问题都较多,这是二者在目标取向上的区别。

在基础信息交流方面,电力设施规划主要由电力企业承担,在具体的规划过程中不需要借助过多其他政府部门的支持,也正是由于供电企业在规划时缺乏必要的沟通,使得规划信息不对称,没有充分结合该城市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设置的规划目标不符合实际需要,缺乏可行性,在空间布局中也与城市建设存在较大的差距。

1.2规划技术体系方面的问题

电力设施规划主要分为两层规划布局,第一层是总规划供电专项规划;第二层是分规划配电网项,而供电专项规划应该与城市规划相适应,发挥出对城市发展进行指导性的规划安排,具体的规划内容包括城市的用电最大负荷量预测、电力系统的平衡、高压电负设施以及廊道布局等,但是由于城市规划中存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对于廊道的具体尺寸无法精准的进行划定,同时,基于总规划战略特性,意味着供电专项将无法为规划管理提供参考。电力系统规划是以分区为单位,对各分区进行统筹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分区的电力负荷预测、变电站以及电力通道规划等。分区配电网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实施的深度,但是由于分区的范围件广阔,就导致电力设施规划过程中无法衔接到相对应的城市规划技术体系中。

1.3规划实施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电力设施规划主要的有两条实施方案:第一在城市总规划中融入电力设施规划的相关内容,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将相关规划要求传递到具体的单元规划中。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使用这种实施路径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审批周期较长,一旦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时间过长就会导致规划和该城市的实际发展存在脱轨的现象,再者就是,总体规划是有国务院城乡规划部门等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由于审批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充分考虑了专业性规划问题,但是,由于对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的不了解,仅仅从专业性角度审批规划方案会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第二条实施路径是将电力设施规划内容借助城市市政综合规划平台,再通过市政规划将电力相关规划传递到单元规划中。

2城市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协调的总体思路分析

2.1完善规划的系统性

城市规划对于城市发展发挥着重要的领头作用,处于城市整体发展和经济效益来说,城市规划的部署安排是凌驾于专项规划工作的,因此,电力设施规划需要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安排,并不断完善自身的规划体系制度,以便实现与城市规划的无缝衔接,避免二者出规划不协调的现象。

在完整的规划体系包括组织管理体系、规划编制体系和评审发布体系,正是这些体系形成了供电专项规划、单元配电网规划和电力详细规划的三级规划编制系统。单元配电网规划需要以面向实施建设为规划内容,充分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城市单元规划的对接。城市单元规划也需要拓展自身的规划内容,达到电力设施施工的技术深度。

2.2提升规划的协同性

电力设施规划涉及到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用电安全,影响着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公众的利益,因此具有较强的公共政策特征,电力设施规划不仅仅需要电力企业的具体建设,还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因此,电力设施规划不能够由电力企业独立完成,不完成归属于电力企业行为,是需要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共同完成。电力设施规划和城市规划在最开始阶段就需要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双方的需求,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和不对等的现象,在规划的过程中对存在的不协调问题要进行及时的协调解决,更多的从衡量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开展规划工作,设施的保证二者之间的利益诉求。

2.3增强规划的包容性

规划过程体现的包容性是指规划能够包容城市经济发展以及电网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未知事物,充分体现出不同主题的诉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规划需要充分考虑现阶段电网建设中的趋势发展情况,尽可能地进行前瞻性的研究预测,特别是在环保能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电网设施规划需要增设相应的专题研究,尽可能的了解规划范围中新能源的发展状况,进而提出调整电力负荷的方案;第二,要加强规划的公共参与性,公共在城市规划和电力设施规划中有充分的知情权,引导公共参与到规划工作中,也能够促进规划的顺利完成,因此,电力设施规划要结合城市规划相关的公共参与工作,积极听取公共的意见,及时向公众告知具体的规划事项。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电力设施规划存在不协调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和供电企业之间没有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不同的利益出发点和目标,二者之间产生的摩擦和矛盾,但是城市规划和电力设施规划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二者之间的矛盾也是可以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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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雪,陆金旭.城市建设转型期电力规划面临的新问题及策略——以北海市城市电力专项规划为例[J].规划师,2007,23(9):36-38.

[3]林广.关于城市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及优化探讨[J].计算机产品与流通,2017(7):121-121.

论文作者:朱定春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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