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以陕西省为例_金融论文

文化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以陕西省为例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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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是文化市场发展的助推器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所谓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指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市场和各文化要素市场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文化市场有机整体。资金是文化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得以有机结合并创造价值的黏合剂,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体系,是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动力机制。本文以陕西省为例,探寻构建文化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通过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实现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陕西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集历史文化、革命文化、山水文化、民俗文化、现代文化、宗教文化等多种资源于一省,具有典型特征。陕西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近年来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日益活跃,文化中介机构、行业组织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包括文艺演出、文化娱乐、音像、网络文化、动漫、文化旅游、艺术培训、艺术品业和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在内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表1略)。但是,陕西文化市场发展存在着信贷投入不足、金融支持面过窄、金融服务滞后等问题。由于文化市场在资产结构、盈利模式和运作方式等方面的特有属性,陕西文化产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远低于增加值占GDP比重。2011年,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30%左右,并有明显加快的趋势。“十一五”期间,陕西省文化产业投资来源中,国家预算内资金累计总额为135.36亿元,自筹及其他投资资金累计总额为249.07亿元,国内贷款投资资金累计总额为43.96亿元,利用外资投资累计总额为0.0092亿元。2010年,陕西省预算内投资资金55.32亿元,占投资资金总规模的比重为59.69%,国内贷款5.97亿元,比重为6.44%,利用外资0.0092亿元,比重为0.01%,自筹及其他投资31.38亿元,比重为33.86%(表2略)。

现阶段文化市场与资本市场双双走向繁荣期,无论是文化的发展还是金融的发展,亟待二者相互融合,形成综合发展的体系,实现双赢。长期以来陕西文化产业融资渠道狭窄,银行信贷投入不足,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较少,文化市场发展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困扰。目前,仅有陕西广电网络一家文化类企业上市公司,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直接途径融资尚处于空白状态。由于推动陕西文化市场发展的相关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信贷制度不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求,文化要素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服务滞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不足,导致陕西现有文化市场生存和发展与传统融资模式之间存在不匹配问题。

无论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还是文化意义的传播,都离不开资本的运作,而以文化产业方式创造的产品,与伴随产品输出的文化内涵都可以看作是资本的一系列运动过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发展不仅需要供给方提供足够丰富的文化精品和文化服务,更需要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的发展,这些都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文化市场发展的进程中,创意是灵魂,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的融合是其战略的方向,金融是文化发展的助推器。金融在寻找、发现与整合价值,而文化市场则是在实现文化产品的价值。因此,金融和文化市场的融合能够在发现价值与整合、实现价值的节点上找到文化资源与金融对接的契合点,从而有力地助推文化市场的发展。

二、文化市场金融支撑体系的重要因素

金融支持为现代文化市场的发展提供持续的资金动力和更有针对性、更具灵活性和富有层次性的融资安排。金融支撑体系各因素相互协调作用,通过金融资源实施优化配置过程,来实现文化市场的发展目标(图1略)。

(一)金融支撑机制因素

文化市场的发展过程,必须依赖于政策性金融支撑机制的支持功能和市场性金融支撑机制的支持功能。

1.政策性金融支撑机制。明确政府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政策取向,统筹协调,搭建文化市场与金融资源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政策与市场机制的衔接配合,形成宽口径、多元化的产融对接平台,促进资金与文化市场要素资源的有效对接。

政府通过税收减免、政策性担保、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等行政干预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文化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牌照,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适当探索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新型金融服务领域,构建金融服务文化市场体系的链条。依托政府信用,充分利用政府的鼓励支持政策,引导和优化投资方向。

2.市场性金融支撑机制。组建文化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等专业性金融机构或部门,通过创新性的方式为文化市场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市场化的信贷资金。完善文化市场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尽快形成文化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外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兴办文化企业。扩大文化市场资本来源,构建功能完善、分工明确、运营规范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投融资体系。

投融资主体是文化市场发展的载体和平台,要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投融资体系,必须构建适应文化市场发展要求的投融资主体。投融资主体包括政府类融资主体和市场类融资主体。政府类融资主体以培育龙头企业为主体,依托政府信用,充分利用政府的鼓励支持政策,不断壮大投融资规模,引导和优化投资方向。市场类融资主体以现有和未来成立的文化产业基金为主体,根据市场导向,在政府政策的鼓励引导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不断提高投融资能力,为文化市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

(二)金融支撑直接因素

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可以为文化市场主体提供上市融资的平台,通过上市融资提升文化企业的资本规模,从而提升企业对文化产品市场的供给能力。文化企业市场供给能力的提升,将直接推进文化市场的发展。文化市场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因素的支撑。构建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场外交易市场等多层次、适合不同发展阶段文化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以及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品等多元化资本市场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文化市场发展需求的金融服务,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金融支撑环境因素

文化市场的发展过程,必须依赖环境因素的支撑。搭建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灵活便捷的投融资服务非常重要。2012年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式注册成立,集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权登记托管、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于一身,将资本与金融,文化产品和文化市场主体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将更多的社会资金吸引到文化资产与文化产业的财富价值和资本形态中,通过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版权,并创造货币资本与金融资本。

文化产业资金需求量大、周转慢,版权是文化产业重要生产要素和核心发展要素,从知识资本角度而言,文化产业就是以智力生产为创新基础的泛版权经济。版权价值的评估是实现版权与金融对接的可操作性的桥梁。可以由政府积极扶持建立有关文化产业公正合理的评价机制和专业的评价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无形资产和版权价值进行评估,破解文化产业融资难的瓶颈,为银行或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公信力的投融资评价依据。建立完善的版权资源信息数据库,在聚集海量版权资源的基础上,建立版权价值评估体系,实现版权升值进程中各阶段的全方位调查及评估,同时,为版权所有者提供版权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构建陕西文化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

文化市场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并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支撑体系。因此,应从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动文化资源金融化、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加快培育文化要素市场、充分挖掘信贷潜力、积极推动金融创新等维度构建陕西文化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

(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中国文化市场的基本格局是大量中小企业和少部分大型文化企业并存。国内外经验表明,资本运作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同时大企业集团拥有雄厚的资本和相当的规模,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对本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大型文化集团是文化市场的骨干力量,承担着壮大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历史使命。因此,建设一批陕西本土的文化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是文化市场发展的必由之路。陕西已经建立起了全国最大的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该集团2009年成立,到2011年底实现利润8000多万元;陕西还拥有总资产达270亿元、跻身全国文化产业综合十强的大型文化企业——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2012年,陕西西成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该集团将依托西成新区深厚的周秦汉唐历史文化资源和新区区域城市融合发展战略,在文化教育、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投资及运营、文化园区建设、出版传媒、演艺会展、影视制作与发行及地产开发等诸多领域拓展。目前看来,陕西发展文化龙头企业,要从根本上打破陕西现有文化市场生存和发展的资本机制瓶颈,形成多元化投资为主的投资方式。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任务。推动陕西文化企业航母的诞生,借助大集团运作,借力市场、集群发展,进一步做大产业集群,做长产业链。通过品牌化运作、全媒体营销、全产业链整合,推进文化产业上下游的有机衔接和关联业务的优化组合,提高文化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文化企业市场化、规模化运作程度。形成行业龙头,以龙头带动区域产业链和非文化板块升级,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区域产业优势。

(二)推动文化资源金融化

文化资源的金融化过程是通过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产权化、产权金融化的路径进行的。版权是文化资源金融化的源泉,是文化产业及其产品的价值载体,唯有完成文化资源资产化、资本化、产权化与金融市场深度结合,才能使文化产品成为投资产品,完成文化资源金融化的最终转化。充分挖掘文化产品具有的财产属性和金融功能,把文化产品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资本和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的生产与流通过程,从而充分发挥其金融功能和资本功能。对于文化产品所具有的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要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运营。陕西应以版权价值为核心,深度挖掘版权资产定价,夯实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登记、质押、评估等一系列基础服务体系,构建规范、诚信、高效、有序的版权交易市场,并综合利用信贷、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工具,建设多层次的文化产业资本市场,推动陕西文化资源的金融化进程。

(三)发挥财政引导作用

现代文化市场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每年新增财力中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应不低于2%。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充分发挥财政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形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市场建设。在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上,政府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应予以支持。以财政注资引导,鼓励各种类型的资本依法参与文化企业运营,促进银、政、企的有效对接。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等方式多渠道分散文化企业的融资风险,提高政策性银行和各类投资基金对文化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目前陕西省财政每年已拿出约10亿元,设立文化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文化建设、项目配套和品牌打造。

(四)加快培育文化要素市场

文化要素市场是文化生产所必需的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进行交易的场所,是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基础条件。文化生产要素市场的资本市场,是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核心,做好资本市场建设是使整个文化市场鲜活起来的“金钥匙”。2012年6月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式成立,为陕西文化产权转让及艺术品交易提供配套服务和专业化市场平台。今后陕西将不断完善文化产业交易平台,以文化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为交易对象,搭建诸如文化旅游产权交易中心、影视产品版权交易中心等专业化市场交易平台。

从陕西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文化市场发展的特点,开发特有的授信风险评价工具,建立公共征信体系。政府要介入公共征信体系的建立,在开放基础信用信息数据上应当引入和培育各种经济类型的信用服务企业,实现适度竞争以保证信用领域的经济活力。委托专业审计和评估机构着手建立陕西文化产业投融资优质项目资源库。搭建陕西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最新资讯、政策法规、项目及产品、行业资讯等信息,在线受理信贷申请、产权交易、补贴申报等业务,开展项目推介、上市推介、产品发布、业务咨询等服务。成立具有权威性的陕西文化产业评估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文化资源、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品价值等的评估,制定文化产业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资源指标、管理指标、服务指标、绩效指标和可持续发展指标等,开展对相关文化产业的评估。

(五)充分挖掘信贷潜力

“十二五”期间,银行信贷仍是陕西现代文化市场建设资金来源的主要途径,应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信贷潜力,加大银行信贷的支持力度。针对陕西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设计高附加值的特色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创新信用机制,拓宽贷款抵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版权、收费权等新型抵押物,尝试开发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发行权质押贷款、播映权质押贷款、版权质押贷款、电视剧制作权抵押贷款、收费权抵押贷款、专利权、著作权、“版权质押+实际控制人连带保证方式”、“版权+票房收益”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开展电影完工保证、游戏软件完工保证等无形资产融资保证业务,以解决文化企业普遍缺乏抵(质)押物的问题,探索以市场订单,门票收入作为银行信贷抵押和质押的途径。尽快建立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风险评估和分摊机制,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通过“银企联合”和“银文联合”,有效解决省内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

(六)积极推动金融创新

积极探索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尝试信贷、债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金融产品,做好陕西省内文化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对接。

1.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于成熟的大型文化企业应扶持其通过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并在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不断增强企业创新活力、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陕西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对于省内大多数的中、小成长型文化企业,在条件成熟时,通过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与世界跨国文化集团开展多种合作,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大力发展中外合资文化企业。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参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和改革,形成各类投资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积极创造外部条件,支持中小文化企业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发行集合债券。引导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行业中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省内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和项目债券,筹集发展所需资金。积极发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的作用,为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提供便利。

陕西在艺术品,尤其是文物和字画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资源,市场前景广阔,艺术品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基金是解决文化产业融资的重要方法。发展文化产业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资产权益投资领域。积极探索支持保险类金融机构介入文化领域,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尝试通过发行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以及专项债券的形式,筹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2012年,陕西首只文化产业基金——陕西文投艺术品投资基金募集到位,第一期基金募集规模为3亿元。

2.开发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以出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的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担保+信贷”融资模式。争取保险资金以债权和股权等方式投资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也要积极开发相关险种,支持陕西文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出口,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相关产品的保险费率,对重点扶持企业和项目适当调低保险费率。保险机构可以探索开展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建立完善信用担保制度。加大商业性保险机构对文化产业财产性保险和权益性保险的研发投入。目前人保财险陕西分公司提供的文化保险产品有:演艺活动财产险、演艺活动公众责任险、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险、艺术品综合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等。

3.尝试构建金融服务产业链。积极支持对文化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各个供应链融资,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文化企业,可进行应收账款质押和仓单质押贷款;对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制作、存储和出版物物流、印刷复制,广播影视产品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

4.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融资方式,以知识产权的信用为担保将知识产权产生的债权利益证券化;由投资银行以影片或DVD销售收入和票房收入为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化产品;建立一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组合,再以资产池中的未来预期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这主要是为拥有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省内中小文化产业企业服务,知识产权所有人通过这种融资方式,借变现债权来改善现金流状况,优化自己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周转率。

5.积极探索夹层融资。采取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用于影视产品的融资,贷款期限一般为几个月。这种融资方式要求制片商找一个权威性的代售代理商,评估未完工影片或演出可能的未来收益,核定贷款额度,同时有专门的保险公司承保,为银行提供完工保证,制作公司将制作费的2-6%支付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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