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科技合作的历史回顾与展望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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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处在新一轮增长期,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团结合作,积极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

中韩自1992年8月24日建交以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快速发展。中韩都奉行多边主义,在重大的国际问题上有着很多的共识。经过中韩双方的不懈努力,两国已经在政治、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对话和合作。政治上,两国领导人多次互访,并在国际多边活动中会晤,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发展;经济上,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深化,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科技上,中韩科技界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和交往,在双方科技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国科技合作与交流不断发展,呈现出渠道畅通、形式多样、领域广阔、成果显著的良好发展局面。中韩科技合作对推动两国科技进步、繁荣两国经济和密切两国关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两国的科技合作有着较强的互补性。韩国是新兴的技术强国,中国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具有自己的优势。比如,韩国可以通过与中国合作弥补其在基础科学方面的弱点;中国可以向韩国学习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经验。而且,两国面临的一些跨国界的问题需要通过合作找到科技解决方案,比如环境污染、传染病、气候变化、资源管理、能源问题、高分子技术等。

一、近年来中韩科技合作的概况

2003年7月韩国总统卢武铉访华时与胡锦涛主席发表了中韩联合声明,声明中两国首脑就双方大力推动新一代CDMA、信息通信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共同研究与产业化合作达成了共识,为今后进一步开展中韩科技合作指明了方向。

2006年7月韩国总统卢武铉对中国进行了成功的访问。双方一致同意以中韩建交联合公报精神以及两国业已存在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基础,面向未来,建立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加强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共同研究与产业化合作。韩国总统卢武铉访华期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韩关于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的合作安排》和《中韩两国工程院工程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6年9月,科技部原部长徐冠华同来访的韩国科技部长官朴虎君举行会谈,就落实中韩首脑联合声明,加强两国在高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及产业合作进行了磋商。两国首脑和科技部门领导的共识和磋商,为进一步发展中韩双边科技合作、促进两国经济和科技进步,提出了方向和要求。

在政府科技协定框架下,两国对口专业部门已分别签署了大气科学、航空技术、航天和宇宙技术、卫星技术、钢铁技术、基础科学、标准计量、中医中药、环境保护、科技政策、核安全技术、通信技术、新材料、海洋技术、邮政邮电、林业技术、技术信息、基金会等18个合作议定书或谅解备忘录。根据这些协议,许多合作项目正在进行并取得可喜成绩。

2006年初中国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是中国科技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国政府确立了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出了走有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加强自主创新,绝不意味着“闭门创新”或“自我创新”。无论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还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都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以国际的宽阔视野,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这也要求中国今后国际科技合作的范围更加宽广,内容更加丰富充实,方式更加多样化,水平和质量更进一步提高,任务更加繁重。

中国将以发展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为优先合作重点,为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提供支撑;以保障食品安全、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重点,以生物技术合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国际合作;围绕产业升级,利用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发展,提高重大装备和产品制造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促进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的国际合作,还将在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或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以及持续推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方面做出努力。韩国政府也出台了面向21世纪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长远规划2025年构想》,提出了要在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生命科学、机械电子学、能源与环境科学等重点领域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中韩两国都面临着许多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需要加强合作,共同解决。

同时,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呼之欲出的背景下,两国间已就个别领域的双边合作制定了一些相关的计划和框架,其中科技合作就是一个重要的领域。2000年,两国领导人在“10+3”峰会上就需要进行区域科技合作问题达成了共识。2004年,在东京会议上,决定举行中韩科技论坛,并实施“联合计划研究”以促进中韩的联合研究、科学家和工程师交换和科学设备联合利用。两国还分别就技术创新、培养科技人才、研究人员交流等科技政策问题交换了意见,肯定了两国政府在科技合作上的可能性和潜力。

两国在其他国际框架内的合作也有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中韩都是欧盟框架研究计划的参加者,两国及其他国家在国际热核聚变反应堆计划(ITER)下进行了密切的合作。同时,两国正在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亚太经合组织(APEC)、国际能源论坛(IEF)等国际和地区框架下开展着科技合作。

二、中韩科技合作主要内容

1.共同研究项目

双方通过协商并经联委会确立了共同研究项目,内容涉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多个领域。双方政府对这些项目的实施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绝大部分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合作研究重点集中在气象灾害预报、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环境技术、应用激光技术和基础研究等领域。

2.互派科技考察团

双方自1994年开始每年互派4个科技考察团组,各自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进行考察。所选人员均是各领域的专家,考察后形成内容详尽的考察报告,对今后在该领域开展科技合作具有很强的参考性和指导性。

3.建立共同研究中心

作为一种新的合作方式,中韩双方科研人员以分别在本国对等建立的共同研究中心为桥梁,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研发。目前,双方已建立了大气、海洋、新材料、生命科学、光电技术、纳米技术、天然药物等共8家共同研究中心。

4.开展青年科学家交流

1994年两国启动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互派博士后到对方国家相关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为期一年至两年的学习和交流),截止2006年底,双方分别有312名和110名博士后实现互访交流,对扩大两国高级人才培养和推动相关研究机构间的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5.与韩国国际协力团(KOICA)间的合作

KOICA是韩国政府负责海外援助的机构。迄今,KOICA通过专家和协力队员派遣、开展专项技术合作及开发调查项目、人才培训等方式,在中国进行了4000余万美元的技术合作项目,对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6.中韩科学技术创新论坛

两国科技部自2006年起每年共同举办“中韩科学技术创新论坛”,论坛主题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中韩科技合作对中国的意义

通过中韩科技合作,可以提升中国科技发展水平和前沿科技的跟踪能力;通过科技合作,可以共享科技资源,节约科技投入,提高实现赶超战略的效率;通过科技合作,可以培养科技人才,提高科技人员的素质和眼界,提高中国科技界的国际合作能力;通过科技合作,可以弥补中国相关领域的不足;通过科技合作,可以学习和借鉴科技管理体制和科技政策的创新能力,提高中国科技管理水平;通过科技合作,中国可以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在国际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反映中国科技界的利益和中国产业的利益,维护和提升国家利益;通过科技合作,可以带动和提高中国科技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与转化的能力,提高中国科技管理和科技政策决策的水平;通过科技合作,共同开发和联合研发,可以建立知识产权共享的机制和政策,有利于中国科研机构和企业廉价获得相关知识产权。

中韩科技合作共同利益多、互补性强,未来的合作潜力十分巨大。韩国在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进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特别是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研成果产业化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有许多独特的做法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四、中韩科技合作的原则

当前,中韩科技合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需要进一步扩大中韩科技合作。中韩科技合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加强协调,拓展发展空间。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使中韩两国发展的关联性增强,我们应该继续推动建立良好的金融、贸易、能源环境,推动两国间的科技合作。

其次,注重务实,提升合作水平。近几年来,中韩合作日趋活跃,科技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成果丰硕。我们应该抓住有利时机,继续挖掘潜力,拓展渠道,丰富内涵,为促进两国的共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再次,保持势头,完善会晤机制。两国领导人已多次会晤,相关科技部门还定期举行了部长级的会晤。这些会晤形式可以继续下去,并做好前期准备和后续工作,更好地沟通意见,交流经验,增进共识,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中韩科技合作的展望

近几年,中韩科技合作发展迅速,合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目前韩国已成为我国对外科技合作的重点对象,并具备进一步扩大交流与合作的诸多有利条件,因此在今后的中韩科技合作中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进一步提高中韩科技合作的战略层次。目前,中韩科技合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但双方都还有很大的合作潜力和提升空间。因此,中韩的科技合作要从战略角度和长远角度来考虑,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结合中国和韩国科技工作的目标和需求,寻求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和需要的新的合作领域、项目和形式。研究制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中韩科技合作计划,探讨中韩双方联合发起研究项目。

第二,进一步扩大在高技术领域和产业技术领域的合作。韩国为适应知识经济的挑战,出台了一系列高技术研究开发国家计划,而且在无线通信、半导体、计算机、生物工程、人工智能、原子能发电等高技术领域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在钢铁、石化、造船、汽车等传统产业领域正成功地用高技术在进行改造。我国的高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与韩国的领域覆盖基本一致,部分基本研究项目的设置也很相似,开展互补性合作研究的可能性相当大。特别是两国有文化联系的项目,如中韩日文字和语音自动翻译;技术标准有密切联系的项目,如移动通信。

第三,充分发挥现有合作研究中心的作用。目前,中韩双方已先后建立了大气、传统医药、海洋、新材料、生物技术等合作研究中心,为合作研究提供了窗口和渠道,双方的人员交流和信息交换十分频繁,随着了解的增进,实质性的合作研究项目也在不断增加。今后应继续发挥好各中心的作用,将主要的合作项目归口到中心进行管理。在与公立研究机构合作的同时,也应加强和与对方大企业集团研究机构的合作研究,与我国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相衔接,促进工业产品的升级换代。

第四,积极宣传我国的科研成果,促进技术贸易的开展。近年来,以大型气象雷达出口、长城火箭搭载韩国卫星为代表的高技术及产品出口取得了可喜进展。可以确信,双方技术贸易的潜力还很大,能否将潜力充分发掘出来,还有待于今后详细调查、了解对方的需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宣传和介绍。

具体而言,中韩两国可以在以下方面加强科技合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关于科技合作的政治磋商机制。科技合作的必要条件首先是政府之间的政治共识。在当前已有的两国之间政治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磋商和协调机制。可以考虑建立相关的委员会,专职跟踪和协调科技区域合作事宜。定期召开科技部长和司局长会议。继续坚持和完善中韩科技联委会的科技合作会商机制。通过双方的高层交流和沟通,推动科技发展战略和优先发展领域的了解和对接,集成资源,引导中国和韩国科技合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两国间应加强开放性的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应该是开放性的而不是封闭性的,所以两国科技合作应积极关注社会同科学技术最新进展的互动,同时提升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知识普及。同时,建立知识产权保障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共享。

第三,构建东北亚科技合作体系。中韩政府间科技联委会充分认识到科技领域中区域合作的重要性,一致认为有必要构建东北亚科技合作体系,为中韩科技合作建立良好的平台和环境,制定东北亚合作前景和方向,共同努力尽快实现两国区域间的人才交流、研究装备共享、联合研究等。鼓励中韩科学家交流和互访。启动中韩科技人员合作培养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强中韩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切实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加强中韩科技产业及重点领域之间的合作。两国科技产业间合作应积极推动企业间的科技研发合作,促进企业研发的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应积极推动人员交流和人员培训的合作,为科技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努力;应积极推动科技标准的建立,并协调在世界科技市场上推动东亚科技标准在国际标准建立进程的地位和作用;应联合建立研究中心、实验室,由两国派遣具有前沿水平的科学家,共同进行研究;应设立科技合作基金,两国分摊研究经费。同时优先发展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环境、资源以及其他全球性问题的大型合作项目。

第五,积极关注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两国间互相借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支持企业的研究工作,通过风险投资开发,科学园区、孵化器建设,地区创新政策制定,技术转让以及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等帮助企业成长和发展。同时,建立企业研发交流平台和渠道,鼓励企业间的研发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本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

第六,探讨在韩国举办中国科技年活动。通过展览、会议、专题研讨、访问交流、培训、科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密切中韩科技合作关系,展示近年来中国科技发展的成果,增进韩国公众对中国科技的全面了解,并推动中国高科技企业走向韩国,同时欢迎韩国在华举办类似活动。

第七,两国科技合作的重点还应该关注科技管理体制和科技政策制定的经验和教训的交流和借鉴。科技研发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科学的科研管理体制和科技政策,科技合作的内容应当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特别是要关注科技创新体制和促进成果转化的机制创新问题。

实践表明,中韩科技合作互补性强,潜力大,前景广阔,双边经贸技术合作已经并将继续为两国带来巨大利益,未来的合作潜力十分巨大,中韩科技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更为中韩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创造了重大契机。因此,应根据两国首脑、相关科技部门领导达成的共识,进一步总结经验,交换看法,一如既往,本着“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与韩国携手进一步推动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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