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志”中水浒传的材料_水浒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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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中的《水浒传》素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浒传论文,素材论文,夷坚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宋元明诸朝的白话小说,常常取文言笔记故事为素材。不但话本、拟话本如此,长篇章回小说也不例外。彼时小说家的创作功力,似乎还不足以承担直接从生活中萃取素材、进行创作的繁务重任。好在中国文坛早已预备下取之不尽的笔记材料,足够白话小说家汲用拣选、任情“挥霍”。

在浩如烟海的笔记小说资源中,说话艺人似乎特别钟情于《太平广记》、《夷坚志》等几部志怪、传奇集。罗烨在《醉翁谈灵·小说开辟》中就曾说:“夫小说者,虽为末学,尤务多闻。非庸常浅识之流,有博览该通之理。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夷坚志》无有不览,《琇莹集》所载皆通。……”罗烨是南宋人,他的这番话不但道出宋代白话小说的选材习尚,也被后来的元、明小说家奉为圭臬。

将白话小说中的文言素材一一拈出,寻绎文言、白话小说之间的联系,进而归纳总结文学嬗变的普遍规律,学者在这方面已经作了大量工作。本文仅就个别文言、白话作品——《夷坚志》与《水浒传》之间的渊源联系作一点追寻探索的资料工作,希望能对学者已有的成绩作一点补充,或许不为无益。

有关《夷坚志》对《水浒传》的影响,前辈学者多有提及。鲁迅《华盖集续编·马上支日记》引《夷坚甲志》卷十四的《舒民杀四虎》,指出此条与《水浒传》第四十三回李逵沂岭杀四虎事相类,“疑即本此等传说作之。”孙楷第《夷坚志与水浒传》文(注:见孙楷第《沧州后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8月)页23—26, 为《水浒传人物考》之附录。)也引了三条《夷坚志》文字。其一为《夷坚甲志》卷一的《黑风大王》,此条叙女真统军黑风大王于汾阴后土祠遭神谴事,孙楷第疑与《水浒》第四十二回郓城县都头赵能赵得追捕宋江、于古庙遭狂风所袭事相近。其二为《夷坚支丁》卷四的《朱四客》,此条叙婺民朱四客摆脱劫匪、又入贼窝一事,疑为《水浒》第四十三回真假李逵故事所本。其三引《夷坚支丁》卷九《陈靖宝》条,谓“妖民”陈靖宝以道术戏弄樵夫蔡五事,与《水浒》第五十三回所叙罗真人戏弄李逵情节一致。

笔者也曾就《夷坚志》与《水浒传》的关系发表过点滴看法,以为小说中鲁智深形象的塑造,多有取材《夷坚志》处。一为《夷坚支乙》卷六《永悟侍者》叙天台山国清寺方丈永悟庇护屡犯禅规的侍者侄儿,疑与《水浒》第四回智真长老庇护鲁智深的情节相似(注:见拙文《再论吴读本水浒传》,载《文学遗产》1988年第3期,页37—44。)。而《夷坚丁志》卷十四的《武唐公》、《夷坚丙志》卷六的《范子珉》二条,分别叙述阆州僧官武唐公、处州道士范子珉不忌荤酒、行为粗鲁、污秽寺观等事,与鲁智深在文殊院不守清规的表现颇为相像。此外,《夷坚支癸》卷八中有位寄食僧舍的赵十七总干(见《赵十七总干》),似乎也是鲁智深的原型之一。他膂力过人,嗜食酒肉,寓居西禅寺时,因夜归阍者不肯开门,便“怒击其扉者再,且排撞门颊,少焉双扉及栓楔悉堕地,其声如雷,寺人皆惊起”,这活脱是醉打山门的鲁智深的作派。又《夷坚乙志》卷六的《榕树鹭巢》,大概又引发了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的故事(注:见掘文《鲁智深形象源流考》,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6年第2期,页17—22。)。

其实《夷坚志》中还有不少可能被《水浒传》利用的故事素材。如小说开篇的“误走妖魔”故事,写洪太尉到龙虎山上清宫请张天师进京作罗天大醮,后于上清宫游玩,见伏魔殿大锁当门、封皮重叠。住持真人解释:“此是祖老大唐洞玄国师封锁魔王在此,……”而据《夷坚丁志》卷十《洞元先生》载:

沈若济,临安人,结庵茅山,以施药为务。宣和间蒙召对,赐封“洞元先生”。尝指华阳洞之东隙地曰:“死必葬我于是。”其徒以地势汙下为言,不听。绍兴十五年卒。其徒用治命,掘地六尺许得石板,大书六字曰:“沈公瘗剑于此。”观者异焉。岂非先有神物告之者乎?佳城漆灯之说,信有之矣。

按文中“洞元”字样,为严元照影宋手写本的写法(注:中华书局《夷坚志》排印本“校例”:“甲乙丙丁四态,据严元照影宋手写本。 ”),宋人因避宋帝始祖赵玄朗讳,遇“玄”辄改“元”字, 此处“洞元”应即“洞玄”无疑。据《云笈七签》卷六说:“洞玄之教以教主灵宝君为迹,以赤混太无元无上玉虚之气为本。”(注:转引自任继愈主编《宗教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12月)页819 “洞玄部”条。)灵宝君即灵宝天尊,全称为“上清灵宝天尊”,是道教“三清”尊神之一,与元始天尊、道德天尊并为三洞教主,居天界“上清”仙境。龙虎山上清宫,正是他的香火院。

两相对照,《水浒》第一回相关情节,很可能是受《洞元先生》启发。一来,二者名号相同,都称“洞玄”;二来,两人都有预知后事的异能:或在数百年前于殿碑预凿“遇洪而开”字样,或在生前于地下预留“沈公瘗剑于此”的石板。此外,《水浒》中众人掘地三四尺,“见一片大青石板,可方丈围”等描写,也与“掘地六尺许得石板”相似。唯小说将洞玄先生说成唐代“祖老”,与《夷坚志》中这位宋代洞元先生年辈不符。不过这又是小说家活用材料的惯技,试想宋代洞元的谢世之年尚在梁山起义之后,若据实照搬,岂非笑话?

其实洪太尉的故事,大概还借鉴了《夷坚丙志》卷十五《鱼肉道人》条。此条叙“成都小家子”黄元道过武当山,欲拜见高士“罗浮山黄野人”。崇真观主指示他说:“山有三石楼,高处殆无路可上,须扳藤萝援枯木,如猿猴以登。不幸陨坠,必糜碎于不测之渊,君不为性命计,则可往。”黄元道不畏艰险,杖策而行,攀登于“仅可容足”的山崖小路上,经历了“风雨骤至”的袭击;暮避石穴时,又有“大蚺蛇入穴,继之者源源不已,蟠绕其旁。黄瞑目坐达旦,群蛇以次去”。最后他攀藤而上,终于见到了黄野人,得道而还。而《水浒》中洪太尉欲见天师,上清宫主持向他指示上山路径,他独自“盘坡转径,揽葛攀藤”,途遇猛虎、大蛇,惊险万端,终于见到天师。这段描写的素材,无疑参考了《鱼肉道人》。

《水浒》第十四回至第十六回的“智取生辰纲”故事,是小说最精彩的片断之一。其实这段故事的情节,也可从《夷坚志》中找到出处。且看《夷坚三志己》卷四《燕仆曹一》:

舒州民燕五,在市煎货糍饵。淳熙十六年四月,一男子自通为曹一,求备舂粉使令之役,衣饭外不请工钱,燕留之为仆。小心祗恪,颐指如意。虽令干置它事,悉皆尽力。凡四年,晓夕如一。郡人皆以为未尝见店铺众仆厮若是其谨者。一夜已寝,外有十数人敲门,称来就曹一索命:“我辈根寻他四年于此矣,今日须将命还我!”曹当时颤惧,亟告主人云:“其实府差罪过,不敢有隐。昨经过连州,见有十二商客,所赍颇厚,因诈作提茶人,就山岗上倾茶与吃,而和药于中,皆困倒不醒,即杀之。而拣取金银北还。今埋在本州宿松石桥下。若蒙相救,当尽以答谢。”燕五大骇曰:“十二人同行,尚被汝坏了,何况我家只六口,又多幼小。早知汝行止如此,那敢相留?即冤债临门,岂能奉救?”俄闻门外言:“燕五哥此说极是。”已而门自开,众鬼捽曹一去。

与“智取生辰纲”比较,两个故事有着不少相似点:首先,被害者的身份都是携货甚丰的“商人”(自然《水浒》中的商人是杨志等人假扮的)。其次,劫财者都因“以少敌多”,采用“智取”法:《夷坚志》中是曹一独自对付十二位商客,《水浒》则是晁盖等八人对付杨志一行十五名军汉。其三,作案地点都选在便于下手的山岗荒僻处。其四,全都以贩卖饮料为下手契机,不过有提茶、贩酒的区别而已。

但应说明的是,《夷坚志》中的曹一纯是杀人恶魔,为“所赍颇厚”的一宗财货残杀了十数条性命,如此罪行令人发指,十恶不赦。《水浒》则对这样一段素材进行了脱胎换骨的改造,将一段杀人越货的笔记谈资,改造成劫富济贫的生动话本故事,并大大削弱了原型故事中的血腥气。经过大手笔的一番创作,生辰纲故事被演绎得起伏跌宕、扑朔迷离,生动酣畅之余,凭添了一段机趣。从中尚可领略到《水浒》作者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的高超艺术修养及文学创作水平。

《水浒传》第三十九回“浔阳楼宋江吟反诗 梁山泊戴宗传假信”,同样是小说中的精彩片断。此段是宋江江洲之劫的关键回目,宋江的性命系于一封书信,而这封书信又成为梁山好汉与蔡京贼党智斗的焦点。——其实这段“传假信”的情节内核,依然来自《夷坚志》,试看《夷坚志》补卷二十五《桂林走卒》:

吕愿忠(“忠”丁志卷二《小孤庙》条作“中”)帅桂林,遣走卒王超入都,与之约,某日当还。过期三日乃至,吕怒,命斩之,一府莫敢言。汪圣锡通判府事,持不可,往见之曰“超罪不至死,若加极刑,它日使人或愆期,必亡命不返,脱有急切奏请,将不得闻之,其害大矣!”吕戄然悟谢曰:“业已尔,难遽改,明日姑引疾,君自为之地。”明日,吕不出,汪呼超至,但杖而释之。超感再生恩,誓以死报。

录事参军周生者,与时相秦益公有学校之旧,倚借声势,跌宕同僚中。尝于国忌日命妓侑酒,汪素恶其人,将纠其事,既而中止。然周衔恨不置,遣一狱典持书与秦。超闻而疑之曰:“录曹通太师书,必以吾恩公之故。”乃往狱典家访所以。典愀然曰:“我平生未尝远出,况于适京师乎!且吾属受差,非若州兵,可以贷俸,今行赍索然,方举室忧之,未知所出。”超曰:“吾力能为汝办万钱,宜少待。”时吕令问摄阳朔令,超尝为之役,即往谒,得钱,持与典。典喜,买酒共饮,示以书。典先醉卧,超急就火熔书蜡,密启观,果谮汪者。复缄之,典不觉也。

后二日,超复往,谓之曰:“吾忽被命如临安,行甚遽,汝果惮此役,当以书并钱授我,我代为持去,汝但伏藏勿出可也。”典大喜,如其言。越三月,超归,以秦府报帖与典,汪既受代还玉山。明年,超诣其居,出周生书示:“汪常遣信过海,饷遗赵元镇丞相、李泰发参政。”是时秦方开告讦之路,数兴大狱,使此谤得行,汪必不免。超以一卒能报恩,固已可尚,而用智委曲,终于集事,士大夫盖有所不若云。

这段笔记,借一个走卒报恩的小故事,反映了南宋权奸当道、忠良遭忌的政治大背景。文中未正面出场的“时相秦益公”,即巨奸秦桧。录事参军周某只因与秦桧“有学校之旧”,就仗势胡行,挟私报复,诬告正直官吏汪氏与“赵元镇丞相、李泰发参政”相勾结,这罪名足以置汪氏于死地。按赵元镇即南宋名臣赵鼎,他于高宗朝历任参知政事,拜右相,知枢密院事,又拜左相。在抗金活动中,他是坚定的主战派,曾先后举荐岳飞、张浚等。后因反对议和,为秦桧所排挤,贬居吉阳(今海南崖县东北),最终含恨而死(注:赵鼎传记见《宋史》卷三六○。)。李泰发即李光,也是主战派,高宗时曾任吏部尚书、参知政事。他曾面斥秦桧,后被安置琼州(今海南琼山一带)(注:李光传记见《宋史》卷三六三。又今海南海口市有五公祠,即为纪念唐宋二代被贬海南的李德裕、李纲、赵鼎、李光及胡铨等五位历史名臣所建。)。这两位都是秦桧的政敌,假使周某阴谋得逞,汪圣锡定会被难无疑。

笔记中这位“桂林走卒”王超,系专供奔走之役的隶卒一类,自然也是位“神行太保”。他代狱典到京师下书,以走卒之职而兼狱典之任,身份与《水浒》中的戴宗一般无二。与戴宗故事相仿,王超所送信函,也是一封诬告信。信中所诬害的,又同是送信人的恩人或朋友。两个故事中收信人的地位也相仿,一个是南宋奸相秦桧,一个是北宋权奸蔡京。诬告者与收信人的关系,一为“有学校之旧”的往日同窗,另一对干脆是狼狈为奸的父子。至于送信人的举措,都是发现隐情后对书信采取作假、掉包等手段,以图救助他们的恩人和朋友。由此可知,《水浒传》“戴宗传假信”的素材,也是取自《夷坚志》。

略有不同的是,戴宗的机警果决远不如王超。他怀中揣着朋友的“催命符”还懵然不知;而书信掉包的计谋,也出自梁山军师吴学究。只是对手蔡九知府更为狡猾,吴用的一个小小失算,几乎断送了宋江、戴宗的性命。——《水浒》作者只是借一段笔记材料来演说自己跌宕起伏的长篇故事,并非专意塑造一个知恩图报、机警过人的走卒形象,因此戴宗形象取自王超又与王超不尽相同,也就容易理解。有意思的是,《夷坚志》中提到的那位“赵元镇丞相”,在《水浒》第六十七回以后曾几次露面。他同情梁山义军,并因此受到蔡京等人的排挤,与《夷坚志》中的情况相仿。

《夷坚志》中另一条《水浒》素材是《夷坚丁志》卷二的《刘道昌》条,该条叙“豫章兵子”刘道昌嗜酒无赖,横行市衢。后以罪受杖,羞见同伍,于是“径登滕王阁假寐”,梦一道士持仙书赠之,醒后书犹在袖间。从此刘氏习符咒之术,为人治病行醮,名闻一时。此条与《水浒》第四十二回的宋江得天书事极相类。而该回前半幅演说宋江为赵能、赵得所逼等情节,则是取材于《夷坚甲志·黑风大王》。可知这一回前后两段故事,全都是取材于《夷坚志》的。

《夷坚志》中还有一些条目虽不能肯定被《水浒》作者直接利用,但有可能部分或间接地为小说所借鉴;此外还有一些条目中所描摹的社会风气、民俗习惯、时言俗语,又与《水浒》所反映的社会背景、语言风格等有相通之处。如《夷坚丁志》卷十一的《丰城孝妇》,写丰城农夫于大荒之年携母将妻就食他处,途中因嫌老母“老病无用,徒累人”,将其遗弃荒野。妻子“愍姑老,不忍弃”,独自回去寻找。当她搀扶婆婆归来时,发现只有儿子在沙滩嬉戏。问父所在,则答曰“为黄黑斑牛衔入林矣”!实为老虎所食。

《水浒传》第四十三回李逵之母为虎所伤事,正是对此素材的反用。二者一是孝子故事,一是逆子劣迹;一个到涧边替母寻水,不料母亲为虎所食,一个故意将母亲遗弃水边,结果自己反被老虎吃掉。——如前所述,《舒民杀虎》、《朱四客》两者都与《水浒》第四十三回有关,本则又与此回相关,则《水浒传》“李逵取母”情节完全自《夷坚志》取材,正所谓“一客不烦二主”。其实,《夷坚支景》卷五《郑四客》一条,讲的也是杀虎故事:台州仙居林通判家佃户郑四客出外经商,偶避雨空屋,杀掉屋中的三只乳虎,又从门外归来的大虎口中救下通判小姐。可知一举杀数虎的故事有多种版本,都可能对李逵杀虎故事产生过影响。

《夷坚支景》卷三中,尚有一段有名的《西湖庵尼》故事,叙临安某官之妻为一少年所慕,少年买通女尼,将妇人骗至西湖尼庵,灌醉后淫污,而少年竟“喜极暴卒”。后官府究问经年,实情始得大白。该故事以其言情(色情)加公案的题材以及生动曲折的情节,为说话人所偏爱。《古今小说》卷四《闲云庵阮三偿冤债》、《情史》卷三的《阮华》、《西湖二集》卷二八的《天台匠误招乐趣》之入话,《金瓶梅词话》第三十四回“画童儿因宠揽事 平安儿含恨截舌”等白话、文言小说(或片断),便都是它的翻版。

其实《水浒传》中的“二潘”故事,也有此条的影子。此条写少年慕官员之妻,“日日坐于对门茶肆,睥睨延颈,如痴如狂”,就极似《水浒》第二十四回对西门庆慕色狂态的描写。只不过文中的尼姑在《水浒》中被易为开茶馆的王婆而已。另外,《水浒》第四十五回述报恩寺和尚裴如海趁做功德之机、引诱潘巧云到佛寺中偷期幽会。又颇似《西湖庵尼》中尼姑受少年之托、将官员妻子诱至庵中的情节。稍有变通的是,《水浒》将尼姑换作和尚,而做奸犯科者,也变成和尚本人。

《夷坚志》一些条目所披露的社会风气,也是《水浒传》的读者所熟悉的。如《夷坚丁志》卷二《张通判》叙韶州通判张某因其随行男仆与使女私通,便将男仆送至官府,并“阴语录参吴君,使毙之”。阴谋未逞后,张某又买通押解军校,将男仆杀害于充军发配的路上。此段描写,使我们了解到《水浒》中林冲、武松、卢俊义等好汉的遭遇,并非小说家弄笔传奇,而是有着现实依据。此外,《夷坚甲志》卷八《金刚灵验》写寿春郊外有旅邸,“每遇客携囊橐独宿,多杀之,投尸白沙河下”;这又与《水浒》中张青、孙二娘十字坡黑店(第二十七回)、李立揭阳岭黑店相类(第三十六回)。

又《水浒》中常有旅客江心遇盗、被撺入水的情节,如第三十七回“船火儿夜闹浔阳江”、第六十五回“浪里白跳水上报冤”等便是。而《夷坚甲志》卷第四《方客遇盗》写盐商方客于芜湖遇盗,其仆被盗“以刃剚腹投江中”。次及方客,方要求焚香谢天;强盗微有所感,谓“以尔可愍,奉免一刀”,于是“只缚手足,缒以大石,投诸水”。——这两种不同的“待遇”,正是《水浒》第三十七回中张横所说的“板刀面”和“馄饨”的区别。而第六十五回张顺将江贼张旺“手脚四马攒蹄,捆缚做一块”,撺进扬子江后,还要说一声“也免了你一刀”,正似芜湖盗声口。

此外,《水浒》个别次要人物身上,也有《夷坚志》影响的痕迹。如《夷坚丁志》卷九《河东郑屠》,记述临安一个不守行规的郑姓屠户。他不向“大屠”趸货,独自设肆宰杀,最终遭了报应,落汤锅而死。此一郑屠无视行规、我行我素,其霸气狠态可想而知。《水浒》作者让小说中的恶霸屠户姓郑,是否借助了这位临安屠户的有关传闻?

另外,《水浒》中一些偈语俗谚,在《夷坚志》中也多有出现。如《夷坚甲志》卷十《佛还钗》写平江民徐叔文妻在逃难途中口诵观音佛名,后遇白衣老媪指路,谓“遇僧即止”。此类偈语式的预言,使人联想到《水浒》第五回“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水而兴,遇江而止”以及第九十回“逢夏而擒,遇腊而执,听潮而圆,见信而寂”等偈语。虽说《五灯会元》等宋代语录中已有此类偈语,但《水浒》作者更可能是从《夷坚志》这类他们所熟悉的笔记中获得启示的。

综上所述,为《水浒传》所借鉴利用的《夷坚志》素材有二十余条。所取材料,涉及《夷坚志》多卷,其中于甲、丁二志取材尤多。至于对《水浒》内容的影响,则涉及第一回(2条)、第三回(1条)、第四回(5条)、第五回(1条)、第七回(1条)、第八回(1条)、第十四回至第十六回(1条)、第二十四回(1条)、第二十七回(1条)、 第三十回(1条)、第三十六回(1条)、第三十七回(1条)、 第三十九回(1条)、第四十二回(2条)、第四十三回(4条)、 第四十五回(1条)、第五十三回(1条)、第六十二回(1条),第九十回(1条)。其中第一回“洪太尉误走妖魔”、第四回“鲁智深大闹五台山”、第四十二回“还道村受三卷天书”以及第四十三回“黑旋风沂岭杀四虎”,比较集中地利用了《夷坚志》素材。而七十回以后部分,则很少有借鉴之迹。对于《水浒传》成书研究,这些信息都不无意义,值得深思。

《水浒传》对《夷坚志》的借鉴,尚不止此。《水浒》故事“错误”地将宋江根据地定位于山东梁山泊(注:宋江于梁山泊聚义的说法,至今未得到史料证明。学者倾向认为此说出自小说家言。),据认为是受《夷坚乙志》卷六《蔡侍郎》条“误导”所致。本条记述蔡居厚于宣和年间杀掉梁山泊降“贼”五百人并遭冥报事;后来的小说家大概正是根据这条传闻,将宋江同这伙“梁山泊贼”视同一体,虚构了梁山泊根据地。——如此说来,《夷坚志》对整个《水浒》故事的影响,带有根本的性质;二者间的文学嬗递关系,也因此具有着更为深广的研究空间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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