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选择理论:科学法则?变相神学?历史叙事?论杰瑞183;费迪克特对达尔文主义的哲学批判_达尔文论文

自然选择学说:科学法则?伪装的神学?历史叙事?——评杰瑞#183;佛笃对于达尔文主义的哲学批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达尔文主义论文,自然选择论文,神学论文,学说论文,法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论

2009年2月12日是查尔斯·达尔文诞辰200周年,同年11月24日则是其大作《物种起源》发表150周年。150年以来,达尔文所开创的进化生物学本身也在不断地进化之中。说句半开玩笑的话,达尔文如果能够在今日突然复活,他或许会有点自卑地发现,他竟然并不能够完全听懂当代最重要的进化论科普作家道金斯①关于“自私的基因”的种种妙想;他或许也不能够完全看明白浮屠马写的《进化生物学》②,尽管此书是目前英语世界最标准的进化生物学教科书。这也难怪,孟德尔的遗传学说、基因科学,以及在分子水平上研究进化机理的整套科学努力,在他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都还是那么遥不可及。但是我打赌,只要复活的达尔文先生能够学到当代生物学的真谛,他就会为今日生物学的成就感到骄傲。不管怎么说,今日的进化生物学所做的,归根结蒂都只是在进一步夯实,而非动摇达尔文打下的理论地基:物种的丰富性,乃是通过随机变异和自然选择的机制来实现的。

但是复活的达尔文或许也会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第一种声音来自于发端于美国的“智慧设计”运动,其主将有数学研究出身的邓勃斯基③和分子生物学研究出身的贝希。④他们的基本论点是:既然进化论已然假定自然选择的机制是盲目的、无预先目的的,那么这种进化机制到底又是如何造就了生命组织往往所具有的高度复杂性的呢?具体而言,邓勃斯基试图证明的是,达尔文(及其徒子徒孙们)所描述的进化机制能够催生现有的生物多样性的概率是很低的,贝希则试图证明,即使是微观的分子生物学结构,也很难从纯粹的无机世界中纯粹自然地进化而来。他们的正面论点则是:我们必须假设宇宙存在着一个设计者,用其智慧设计了各种生命组织。

这无疑是把神学(虽未必就是基督教神学)引入了生物学了,尽管持此论者硬是认定“智慧设计运动”依然是一个科学运动。神学院本科学历的达尔文先生若看到此妙论,或许会哭笑不得(他本人是从神学转到生物学的,但现在却竟有人反其道而行之了!)。不过,复活的达尔文先生或许不必为驳倒“智慧设计”运动而亲自上阵:邓勃斯基和贝希虽名声在外,在生物学界获得的同情却颇少,以至于该运动试图在将“智慧设计理论”引入美国的中学课堂时,该国生物学界的主流力量都通过相关的司法手段挫败了其图谋。⑤

但美国生物学界主流对于“智慧设计”的口诛笔伐,似乎也不免意识形态的成见。他们似乎是把对于无神论立场的捍卫和对于进化论的捍卫混为了一谈,仿佛达尔文的教条乃是永远不可质疑的金科玉律。但可能出乎一些人意料的是,这几年来,铁打的无神论阵营内部竟然也发出了反对达尔文主义的声音!而拙文所要讨论的,便是这样一种对于进化论的新的批评意见:进化论的麻烦并不在于它太疏离于神学了,以至于需要某种或隐或显的神学来补充(如“智慧设计运动”所暗含的),而在于:它本身的某个关键成分——自然选择学说——并不算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科学理论:该学说要么就是一种伪装的神学,要么只是一种缺乏科学法则支撑的历史叙述!

提出这种令人震惊的批评不是生物学家,而是美国鲁特格斯大学哲学系的资深哲学教授杰瑞·佛笃。⑥作为哲学家,佛笃考察的是达尔文主义的宏观理论结构和其概念前设,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问题。按照今日美国的学科分类,此类讨论属于“生物学哲学”(philosophy of biology)的范畴(目前我国尚无此学科方向⑦)。在这里,我们将主要解读他于2008年发表在SSCI杂志《心灵和语言》上的文章〈反对达尔文主义〉⑧,并将穿插阅读他于2007年发表在《伦敦书评》上发表的文章〈猪猡为何不会长翅膀呢?〉⑨。不得不指出的是,佛笃的这些观点虽然已经在互联网上激起了大量的讨论,但还没有被接受为西方学界的主流见解。因此,在引入本文对于佛笃立论的评论时,我也将兼顾西方学界对于佛笃观点已有的反应。本文的主要论点则是:佛笃对于进化论(实际上是其自然选择学说)的批评,基本上是站得住脚的,或至少是值得高度重视的。不过,我对于其立场的具体辩护过程,将融入自己的大量理论重构,而不会直接照抄他已有的各个论证细节。⑩

一 佛笃的总体论证思路

佛笃写这两篇论文的原本目的,并不是要批评作为一种生物学理论的进化论,而是批评进化生物学在心理学领域内的衍生物,即“进化心理学”(evolutionary psychology)。(11)但是他的具体行文却又牵涉到了对于进化生物学的批判,因此他的写作实践戏剧性地偏离了他自己的写作初衷。不过这种偷换也并非无理。按照进化心理学的标准理论,进化论不仅能够解释物种在生理层面上的表现型(phenotype)的既成样态,也能够解释物种在心理层面上的表现型的既成样态。因此,进化心理学就应当成为进化生物学的一个分支,就像(早期的逻辑主义者所说的那样)算术可以成为逻辑学的分支一样。很显然,既然进化心理学是衍生于进化生物学的,那么即使前者是错误的,这未必意味着后者也是错的(此时我们至多只能说进化论无法进入心理学领域,但其在生物学领域中还是有效的);然而,万一后者是错的,那么前者就必定是错的(一种在生物学中都失效的理论,又有何资格向心理学领域“拓展”呢?)。从这个意义来看,佛笃把自己的攻击火力集中在了进化生物学上,算是找到了问题的根本。

但为了防止把自己的打击面弄得太大,佛笃还是对他所说的“进化论”的意思做了一番澄清。他把进化论分成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种系发生学”(phylogenesis),另一部分是自然选择学说。前者的要旨是告诉我们物种谱系树上的每一个物种的位置及其来源(比如,我们人类的物种谱系树位置是: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种,而我们的由来则是腊玛古猿或者更低级的动物),后者则负责告诉我们物种谱系树上的每一个物种为何具有这样的位置以及来源(比如,我们智人之所以生存而尼安德特人却灭绝了,乃是因为自然选择机制偏好我们而非他们)。在维多利亚时代,遭到那些笃信《创世记》的神学家们围攻的乃是进化论的第一个部分,而在今天,佛笃所要批评的则是进化论的第二个部分。换言之,他认为自然选择并不能够很好地解释腊玛古猿或者更低级的动物是怎样慢慢演化成为智人的,尽管他并不否认腊玛古猿或者更低级的动物的确慢慢演化成为了智人。

那么,自然选择学说哪里出了错呢?

佛笃请我们想想青蛙的例子。青蛙的捕食系统很独特,它们有一对结构复杂的复眼来定位运动中的飞虫,有很长的舌头来黏住自己的猎物。假设它们没有这些“设备”,那么它们就无法抓到飞虫,这样的话,他们要么就干脆灭绝掉,要么就改掉食谱,并因此而去调整自己的整个消化系统(但这几乎就像把一辆奇瑞QQ改装成核潜艇一样难)。因此,按照标准的自然选择理论,青蛙的特殊捕食系统(作为分布于特定青蛙种群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型特征)乃是出于捕食飞虫的目的而被选择出来的。或换言之,具有这样的捕食系统的青蛙也就更具有适应环境的能力。从这个角度来看,自然选择学说也是一种“适应主义”(adaptionism)的学说。

然而,“出于捕食飞虫的目的而被选择”乃是一种目的论的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必须把选择的目的明述出来。佛笃把这种表述结构抽象化为“为x而选择”。他的担忧则在于,既然“为x”乃是一种内涵性的表达,而自然选择机制却是一种外延化的机械操作模式,那么,一种外延化的操作模式是如何保证内涵性的表达可以得到相应的刻画呢?

为了把自己的忧虑说得更易懂一点,佛笃引导我们再把青蛙的例子往深里挖掘。假设在青蛙周围有嗡嗡叫的小黑点在移动,而这些小黑点恰好是某种人工制品(比如电影《变形金刚2》中的电子侦查蝇),青蛙的捕食系统会不会对其发动攻击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青蛙的捕食系统会对任何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作出反应,而现实世界中大多数的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恰好又都是真飞虫,而不是啥人工制品。但这样一来麻烦就来了:前面我们刚说过,青蛙的捕食系统之所以被自然选择所偏好,是为了使得青蛙能够对飞虫作出反应;而按照现在的情况看,青蛙的捕食系统之所以被自然选择所偏好,乃是为了使得青蛙能够对任何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作出反应。那么,青蛙的捕食系统之所以被选择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按照佛笃的看法,自然选择学说若真的能够服人的话,那么它就必定能够说明为何“青蛙的捕食系统之所以被选择出来,是因为要捕飞虫”,并同时要删除掉这种可能性:“青蛙的捕食系统之所以被选择出来,是因为要捕捉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但佛笃怀疑自然选择学说是否能做到这一点。显然,对于青蛙的感知能力来说,任何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和任何一只飞虫都是彼此不可分辨的。而盲目的自然选择机制,又怎么可能把一个捕捉飞虫的生理机制区分于一个捕捉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的生理机制,并仅仅遴选出前者呢?换言之,盲目的自然选择机制是如何知道“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和“飞虫”这两个等外延的表达方式之间的内涵性区别的呢?

佛笃认为,自然选择机制要做到以上这些,就得满足一个苛刻的条件(他显然认为该条件无法被满足),即:在一个表达式“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和表达式“飞虫”并非等外延的可能世界中,自然选择机制可以保证捕捉飞虫的表现型被遴选出来。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个条件呢?我们知道,在现实世界中,青蛙是分不清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和飞虫的,因此那些非飞虫的小黑点就可以凭借自己在外形上和飞虫的肖似而骗过青蛙的感知系统。而在大多数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并非飞虫的某可能世界中,那些非飞虫的小黑点自然就会脱掉自己肖似于飞虫的伪装,原形毕露了。这同时也就使得青蛙的感知系统的真相水落石出了:如果该系统现在依然在意的是飞虫,这就说明它本来在意的就是飞虫;如果它现在在意的是黑点,这就说明其本来在意的乃是黑点,而非飞虫。不难想见,自然选择学说若真的有说服力的话,它就得保证自然选择机制在所有科学所允许出现的所有可能世界(包括现实世界)中始终遴选出能够捕捉飞虫的表现型。

那么,为何佛笃认为自然选择机制无法在这样的一个可能世界中遴选出捕飞虫的表现型呢?

他的思路是这样的:要保证自然选择机制能够做到这一切,自然选择学说的支持者大抵上有两个可行的假设。第一个假设是,自然选择机制自身就有一种内涵表征能力,因此它自然就知道“嗡嗡叫的移动小黑点”和“飞虫”这两个表达式在反事实条件下的内涵区别,并能够由此遴选出捕飞虫的表现型。第二种假设则是这样的:有一些能够覆盖反事实情况的、关于自然选择的法则,以使得自然选择机制对于捕飞虫的表现型的偏好具有比较强的跨可能世界的覆盖力。但佛笃却认为这两个假设都不可能是真的。他试图论证,第一个假设会将自然选择学说变成伪装的神学,而第二个假设则会因为自然选择对于相关生态环境的敏感性而成为了事后诸葛亮式的历史叙述。既然这两个假设都靠不住,那么在佛笃看来,我们就必须回过头承认:自然选择无法在反事实条件下遴选出捕飞虫的表现型而淘汰掉捕捉小黑点的表现型。这样一来,自然选择学说就不是一种靠谱的科学理论。由于自然选择学说本身乃是进化论的一个关键部分,以上所说的这些也就等于威胁到了进化论的科学地位。

以上就是佛笃的论证的大致思路。下面的讨论将聚焦于他的上述推论中的两个关键步骤:

第一,为何我们不能够假设自然选择机制自身就有一种内涵表征能力,以保证自然选择机制可以在反事实条件下成功选择出相关的表现型(这关涉到他提到的假设一)?

第二,为何我们不能够假设存在着一些能够覆盖反事实情况的、关于自然选择的法则,以使得对于某些表现型的偏好成为必然(这关涉到他提到的假设二)?

很显然,如果我们能够在以上两个问题上捍卫佛笃的反达尔文主义结论的话,那么自然选择学说就会真的陷入危险之中。下面我们将花费三节的篇幅来细论这两个议题。

二 从自然选择学说到伪装的神学

现在我们先来考察佛笃想到的第一个假设。按照这个假设,存在着一个掌握着自然选择机制的幕后操控者:她知道飞虫和小黑点之间的内涵性区别,而且也知道青蛙的捕食系统之所以被遴选出来,就是为了捉虫,而不是为了捉黑点。因此,在一个黑点和飞虫可以被彼此区分的可能世界中,她依然还会选择出捕捉飞虫的青蛙感知系统。现在我们就不妨唤其为“大自然母亲”(Mother Nature)。

而佛笃对这个假设的反驳则是:“大自然母亲”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讲法,因为这其实就是“上帝”的代名词。既然进化生物学家常常声称科学切不可语怪力乱神(如他们在围剿“智慧设计运动”时所说的),那么,他们为何又要在此玩弄前门拒狼、后门引虎之伎俩?如此看来,自然选择学说不是伪装的神学,又是什么?

进化生物学家们若看到佛笃的这番高论,大概会感到比窦娥还冤。他们或许会申辩说:“大自然母亲”只是小儿科的科普读物才会采用的隐喻式讲法,圈内无人当真。佛笃的批评,无疑是拿鸡毛当令箭了。(12)而对此反应,佛笃似也早就成竹在胸。试想:如果这个隐喻的确只是一个隐喻的话,那么与之对应的非隐喻讲法又是什么呢?为何即使在最严肃的进化生物学著作中,人们也一本正经地使用“自然选择”这个讲法,而无力将其“去隐喻化”呢?这不正说明这不仅仅是一个隐喻吗?(13)为了进一步强化这个指控,佛笃特别提醒读者们注意人工选择和自然选择之间的可类比关系。(14)

先来通过一实例来窥测人工选择活动的堂奥。熟悉花草的读者当了解,白日菊(Zinnia)乃是一种一年生草本花卉,花大色艳,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假设某位大妈是白日菊人工栽培者(以下简称“菊妈”)。因为想赢利,菊妈自然得关心哪类白日菊更受市场追捧。假设出于某种原因,根系发达之白日菊市价较高,因此菊妈自然就会多加栽培此类植株(或以种子繁殖法,或以扦插繁殖法),并淘汰掉不具备此特征的植株。从这个意义上说,菊妈是以一种人工的方式完成了对于某些特定的白日菊表现型的选择。但这里就冒出了一个哲学家才会想到的问题: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我们又当如何知道菊妈的人工选择活动的目的?到底是为了牟利,还是为了求得白日菊之发达根系?要解此疑,无非两途:第一,询问菊妈本人;第二,观测其行为。第一途虽看似简易,却也并非总是可行(若菊妈生活在大航海时代之前的阿兹特克帝国,我们又当如何取其口供?)。更麻烦的是第二个办法。假设在现实世界中根系发达的白日菊一直价格坚挺,并假设有另一大叔也养白日菊(以下简称“菊叔”),只不过他真正的栽培目的就是培养出根系发达的植株(或许,在他看来,发达的根系比林志玲还美)。凑巧的是,菊叔也把大根系的白日菊拿到市场上卖,因为他也有赚点外快的次要动机。这样一来,仅从行为上来判断,菊叔和菊妈偏好大根系植株的目的就是彼此无从分辨的。这又当如何是好?

要解此难,唯有祭起“反事实条件句”之宝器。我们必须假设有这样一个和真实世界不同,可依然在科学上是可设想的可能世界:在其中,根系发达之白日菊市价忽高忽低,没有定数。假若菊叔和菊妈都置身于此世界中,且我们还观察到菊叔始终如一地栽培着大根系植株,而菊妈则只在大根系植株价高时才栽培之,我们便可得出:菊妈所欲者,利也;菊叔所欲者,根也。

我们能够从这个事例中看出什么道道呢?很显然,人工选择要得以可能,就得预设存在着一个人工选择者(菊妈或菊叔):他们都了解自己选择的目的所具有的内涵。而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一内涵倘若无法通过质询人工选择者本人来求证,则可以通过设置反事实条件的情形来求证(其状类似于在自然科学实验中通过人为排除干扰因素来求证诸变量之间的推定关系)。或把问题反过来看,我们也可以这么说(在这里我们需要换上一套“溯因推理”的思路):若我们能够通过实现原先设置的反事实条件而发现,原先曾导致相同后果的“为甲而选择”和“为乙而选择”这两个选项,现在却都导致了彼此不同的后果,我们就可由此得知,人工选择机制不可能同时具有“为甲而选择”和“为乙而选择”这两个意图。这也就等于告诉了我们,人工选择机制是能够把握“为甲而选择”和“为乙而选择”之间的内涵性区别的。那么,到底有什么东西才能够把握两个(在现实世界中)等外延的表达式之间的内涵性差别呢?最自然的溯因推理假设就是:它本来就是一种有意向性的存在者,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意向性更容易把捉意义区别了。很显然,我们人类(菊叔或菊妈)就是这样的具有意向性的存在者。简言之,我们可以从“为甲而选择”和“为乙而选择”这两个意图之间的含义可分辨性之中,反推出一个有意向性的选择者具有很高的存在概率。

现在我们再把这个讨论的模式套到自然(而非人工的)选择模式上。在佛笃看来,进化生物学的自然选择学说,在深层结构上其实和人工选择学说是一回事情,因为它们都倾向于预设一个有意向性的选择者具有很高的存在概率(当然,在字面上达尔文主义者肯定不会承认这一点,而佛笃则认为不管他们承认不承认,他们的理论在逻辑上必然蕴涵这一点)。再以青蛙为例。我们知道,在现实世界中,移动的嗡嗡叫的小黑点基本上就是飞虫。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有些青蛙的捕食系统既对黑点有反应,也对飞虫有反应,而有些青蛙只对飞虫有反应,那么这两类青蛙之间的行为就是彼此不可分辨的(这可类比于菊妈行为和菊叔行为之间的不可分辨)。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无从知道自然选择机制到底偏好的是哪类青蛙。但在一个反事实的可能世界中,假设黑点和飞虫之间的外观差异很明显,以使得我们能够观察到哪些青蛙对黑点与飞虫均有反应,哪些青蛙仅仅对后者有反应,那么我们就有条件来验证自然选择机制到底偏好谁了。如果我们发现前一类青蛙的数量少到根本构不成一个种群,我们就几乎可以说,自然选择偏好的仅仅是对飞虫有兴趣的青蛙。这也就等于说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选择是能够把握“飞虫”和“黑点”之间的内涵性区别的。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既然这里所说的反事实条件还没有被实现(否则就不是“反事实”了),一种纯粹机械的自然选择机制,又是如何可能把握到“飞虫”和“黑点”之间的内涵性区别的呢?这就好比说,一台地铁自动售票机又是如何知道一元硬币和同重量同形状的小镍饼之间的内涵性区别的呢?难道无灵魂的售票机有能力设想一个小镍饼和硬币在物理上彼此可区分的可能世界吗?一种很有诱惑力的解释就是:自然选择机制不比售票机,因为前者是有自己的意向性的:它能够依靠自己的意向性来分辨不同的目的之间的含义差别,并经由这种分辨来作出自己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进化生物学家不明说自己预设了“自然母亲”的存在,他们也很可能会缄默地预设这一点。但这样一来,既然对于自然的(而非人工控制的)物种进化历程来说,“自然母亲”并不像菊妈或菊叔那样是可被观察的,那么对于该选择者的这种预设若不会导致神学,又会导致什么呢?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作为一个如假包换的无神论者,我实在看不明白,说什么“自然母亲选择了适应性的表现型”,和说“上帝作出了这样的选择”,到底有啥区分。所以,在我看到很多与我持有相同宗教立场的家伙竟然在热心维护这个区分的时候,我实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15)

面对这一攻击,自然选择学说的捍卫者也并非毫无还手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问出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这里的所说的“为甲而选择”和“为乙而选择”之间的“等外延”关系,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何我们不能够假设,佛笃眼中的“等外延却异内涵”,实质上就是“异外延”,因此,佛笃所提出的,只是一个伪问题?

第二,退一步讲,假若自然选择机制真的没有办法在两个等外延却异内涵的表现型之间作出抉择,那么,佛笃又有何备选学说以和自然选择学说相抗衡吗?若没有,为何我们不能暂时“容忍”一下自然选择学说?

我相信佛笃是能够回答这些问题的,尽管相关的解答并非尽在《反对达尔文主义》一文中。在下面这个小节中,我将仿照柏拉图对话的格式,拟想出批评者对于佛笃的可能质疑,并在充分消化佛笃其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站在他的立场上一一化解之(我也想借此机会澄清一些读者可能会对佛笃立论所产生的误解)。这场拟想中的对话有三个关键词:“自然选择函数”、“教堂拱肩”以及“无翅猪”。

三 关于自然选择函数、教堂拱肩和无翅猪的哲学对话

反对佛笃者(以下简称为“反佛”):佛笃先生,您的前述论证有一个关键假设:在现实世界中,“飞虫”和“黑点”乃是两个外延同却内涵异的概念。正因为认定了这一点,您才会通过反事实条件句提出这样的质问:假若“飞虫”和“黑点”外延差异,自然选择机制到底会偏好捕黑点的青蛙,还是捕飞虫的青蛙?但我们不妨反过来想想:如果即使在现实世界中,“飞虫”和“黑点”的外延也是彼此有差异的,也就是说,我们在现实世界中就可以判断出自然选择机制偏好的是哪类青蛙,那么,我们为何还需要费心追问自然选择机制是如何把捉“飞虫”和“黑点”之间的内涵性区别的?如此一来,我们为何还需假设自然选择机制具有自身的意向性?进化生物学为何还要因此而承担“引入神学”之恶名?

我恰恰认为您的这个假设不对,所以您余下的指控都是在和风车作战。道理很简单,因为在事实上,“飞虫”和“黑点”之间的外延就是不同的。飞虫是生物,而移动的黑点未必是生物,这两者的外延如何可能等同?自然,移动的黑点非常类似于飞虫,因此青蛙的感知系统无法分辨之,但是从这一点中如何推出二者真的彼此等外延?难道我们能够因为红绿色盲无法分辨“红”和“绿”而得出这两个概念等外延吗?不难看出,青蛙无法分辨虫与黑点,表征的是其感知系统和外部世界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而“虫”与“黑点”彼此之间是否等外延,关系到的是外部世界之中的情况,与青蛙的感知系统无关。把这两件事情混为一谈,是您的一个大错。

佛笃(以下简称为“佛”):拜托,搞错的是你。我的本意,并不是说“飞虫”和“黑点”是等外延的。我想说的是,在现实条件中,“为捉飞虫而存在的捕食系统”和“为捉黑点而存在的捕食系统”乃是等外延的。这就好比说,对一元硬币有反应的自动售票机,就是对同重量同形状的小镍饼有反应的自动售票机,而不是说一元硬币就是同重量同形状的小镍饼。

反佛:那是我说话不周。我现在就来做调整。您一定承认,捉飞虫的捕食系统和捉黑点的捕食系统反应模式相同吧?你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等外延”吧?

佛:就算如此吧。

反佛:现在我就来说明,既然“飞虫”和“黑点”彼此是不等外延的(您也承认这一点),那么“捉飞虫的捕食系统”和“捉黑点的捕食系统”也就很难是等外延的。请别忘了,青蛙的感知系统不仅有视觉系统,还有味觉系统等。假若非飞虫的黑点不仅看起来和飞虫一样,而且吃起来也和飞虫一样(甚至在营养功效上也无分别),那么我们就不必区分黑点和飞虫了。但我怀疑这是极端不可能的:一些非飞虫的黑点,如何可能具有和虫子完全一样的味道和营养功效呢(这就好比说,山寨版的诺基亚手机若在任何一个方面都和正版货没有分别的话,我们凭什么说前者是水货)?考虑到这一情况发生的极低的概然性,我们便可断定,青蛙对于二者的反应模式也仅仅在某个阶段上才可能是相同的:尽管青蛙会对二者都发起攻击,但是青蛙吃了真飞虫后会活下去,吃了非飞虫的黑点后却会死掉。通过观察这一后果上的分别,我们自然就可以知道,自然选择偏好的是青蛙的捕飞虫系统,而非捕黑点系统(自然选择机制不可能鼓励一种会导致青蛙死亡的生物表现型)。请再试想一个类似的例子:假设一艘驱逐舰上的声纳系统误把一群鱼当成了潜水艇,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会因此而搞不清军用声纳系统的存在目的呢(为了捕捉潜水艇,还是捉鱼)?我想没有人会这样犯傻的,既然我们已经具有“军舰上的声纳是武器系统的一部分”这一背景知识,我们根本就不会为这种“佛笃式”问题而烦恼。同样的道理,既然我们都知道这三个常识——(甲)青蛙是生物;(乙)生物需要攫取营养才能够生存;(丙)飞虫对青蛙有营养而黑点则否——那么纵然我们知道青蛙会错误地对黑点发动攻击,我们也清楚其本欲攻击的乃是飞虫。在这里我们需要谈到“大自然母亲”或“上帝”的意向性了吗?

佛:或许我关于黑点和飞虫的例子举得不是很恰当,导致了阁下的误会。您刚才的论证说明了,就青蛙的例子而言,“为捉飞虫而存在的捕食系统”和“为捉黑点而存在的捕食系统”是两个不同的信息处理系统,它们牵涉到了不同的因果关系,因此它们不是等外延的。但阁下这里的预设是,我们已经对青蛙的捕食系统的运作机理相当熟悉了,以至于我们立即就知道这不会是一个针对黑点的系统。但我们并不总是会有这样的好运气。想必阁下读过生物学古尔德和列温丁合写的一篇经典论文〈圣马可教堂之拱肩以及盲目乐观的思维定势:对于适应主义的研究规划的批判〉(16)。我在发表这篇文章的论文集的586页找到了这样一段文字:

蛤蜊和腕足类动物的“之”字形联合纤维组织(zig-zag commissures),曾长久地被认为是用以对于其外壳的补强。现在呢,我们认为这是为了把超过尺寸的颗粒过滤出去的过滤器。这样的一些外部器官——如角啊,鹿茸啊,獠牙啊——曾长久地被当成是对付其捕猎者的武器,但现在呢,却被认作为用以和种内其他雄性争夺雌性的炫耀性符号。爱斯基摩人饱经沧桑的脸蛋,曾长久地被认为是为了适应风霜,现在呢,则被认为是为了产生并且维持巨大的咀嚼力。

在这里,我们至少看到三个等外延且异内涵的对子:就蛤蜊的“之”字形联合纤维组织而言,“外壳补强器”和“颗粒过滤器”等外延且异内涵;对于角、鹿茸、獠牙而言,“武器”和“性爱炫耀器”等外延且异内涵;对于爱斯基摩人的脸而言,“风霜适应器”和“咀嚼力产生—维持器”等外延且异内涵。“外壳补强器”当然和“颗粒过滤器”的信息处理流程不一样,但在我们不了解蛤蜊的身体运作细节的前提下,你又怎么知道其“之”字形联合纤维组织到底是“外壳补强器”,还是“颗粒过滤器”?你又怎么知道自然选择机制实际上遴选出的,是“外壳补强器”,还是“颗粒过滤器”?

现在我想把问题再提得抽象一点。我在2007年发表的小文〈猪猡为何不会长翅膀呢?〉中曾经提到,自然选择学说的实质是一种“适应主义”。按照此种主义,你若找到任何一个显现型结构,你都能够在环境里找到一个环境因素与其对应(因为前者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适应后者)。换言之,显现型结构以曲折的方式承载了环境的信息,就像陨石坑的特征以拐弯抹角的方式承载了陨石的信息一样。但若此论成立的话,我们就应当能够在所谓“环境自变量”和“表现型应变量”之间建立其某种函数关系。读过中学的人都知道,若在某函数关系中确定了自变量的值,那么就只会有一个应变量的值与之对应。若产生两个(或以上)的应变量的值,这就不是一个函数关系了。或换言之,如果我能够证明,有不止一个表现型应变量值可以经由输入同一个环境自变量值而产生,那么我就等于证明了: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函数,因此自然选择理论也便不是一个可以被理性地接受的科学理论。

按照此思路,我的青蛙例子无非是想说,若把一个“大多数移动黑点是飞虫”的环境当成自变量,那么就会产生两个应变量:针对黑点的青蛙捕食系统,以及针对飞虫的青蛙捕食系统。因此“环境输入”和“表现型输出”之间的函数关系就破产了。考虑到这两个应变量都带有“为x而存在”这个目的论结构,这种破产也就意味着,自然选择机制的非意向性操作无法实现选择本身的目的论结构。前面的引文举的那堆例子说的也是同一个道理。我们虽然观察到了蛤蜊的“之”字形联合纤维组织,但这只是现象,我们并不知道它在实质上扮演着什么角色。我们并不知道,在我们输入“有沙子且有水压”这个环境自变量以后,在“‘之’字形联合纤维组织”这个位置到底会出现什么应变量:是滤沙器还是外壳补强器。

反佛:您把自然选择机制看成是一个函数关系,我赞成。但是您下面的论证我不赞成。您自己的引文说得很明白,过去我们虽曾认为,“之”字形联合纤维组织是外壳补强器,角、鹿茸、獠牙是武器,爱斯基摩人的脸是风霜适应器,可现在我们不已经删除了这些假设了吗?而且,生物学家之所以删除掉这些解释也不是随意的,他们一定有相关的反证据来使得这些旧解释失效。即使我们暂时不晓得某某环境输入会导致怎样的环境输出,这也只能归诸于我们当下的无知,而和自然选择机制本身无涉。

佛:这些已被删除的旧解释自身的无效,未必证明现在还被保留的解释将来就不会被删除,更不证明未来我们还想不出别的解释。你是预先假设了只有一个解释是对的,所以便急吼吼地说现在的解释是唯一正确的。所以这一切,都是为了捍卫那种你心目中不可被动摇的函数关系。从逻辑论证的角度看,你犯了“乞题”(beg the question)的错误。

反佛:“乞题”的是你,你预先假定了这种函数关系必定会破产。

佛:你这样抬杠,讨论就无法进行下去了。好吧,为了让你心服,我姑且承认我们都乞题了。但我还是觉得我的立场比你高明。你若先天地假定自然选择机制可以被表述为一个函数关系,你就得随时准备着会出现新的“等外延且异内涵”的函数应变量对子来给你添堵,这样,你就永远不会得到对于你的立场的最终证明。但只要和我一样,去假定自然选择机制是无法在两个“等外延且异内涵”的表现型之间作出抉择的,那么所有这些麻烦就都烟消云散了。

反佛:但这样一来,按照你的思路,自然选择学说就必须预设一个能够表征内涵的神秘心智的存在,这样科学就成了神学了。您难道赞成神学吗?

佛:我不赞成神学,而我又认为自然选择学说会导致神学,所以我不赞成自然选择学说。

反佛:但这好歹是个学说,您否定了我们的学说,又不皈依神学,那您还为科学剩下了什么?你有备用的非神学学说吗?

佛:我想古尔德和列温丁合写的文章已经提示了别的道路。传统的自然选择学说的聚焦点是放在基因型、表现型和环境因素这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上的:环境因素是主动力,直接导致具有某表现型的个体的生死,存活者则在(有性的或无性的)繁殖过程中,通过相关表现型背后的基因型来达成表现型在种群内的传播。但是这种观点预设了,我们必须把某个具体的表现型(和其背后的基因型)从生物个体之整体那里孤立出来讨论,并由此建立起其和相关环境因素之间的函数关系。但这种孤立表现型的策略就一定对吗?我们也可以假设生物的各个表现型之间有一种内在关系:它们互相支持,互相依靠,谁都离不开谁。其中的任何一个表现型之所以存在,乃是因为生物的整体结构规定其必须存在,而不仅仅在于外部的环境使然。在这里我们不妨听从古尔德、列温丁二君的建议,从建筑学里获得一些灵感。请想一想教堂顶部的“圆顶”(arch)和“拱肩”(spandrel)之间的关系。圆顶本身是由各拱形支撑物构成的。在拱形支撑物彼此咬合的地方,往往会出现这样一块由拱形支撑物的弧度构成的空间。这就是拱肩。这个地方往往就是装饰家大显身手的所在。请参看我在“维基百科”上找到的捷克共和国福尔纳克圣三一教堂的拱肩示意图(如下)。

试想:拱肩为何存在呢?原本就是为了让装饰家画画吗?非也,而是因为教堂的圆顶的结构本来就无法缺少拱肩,而拱肩只是这个结构的副产品而已。在生物界,这种“搭顺风车”的情形可谓比比皆是。我怀疑大量的表现型都是某种意义上的“拱肩”。

反佛:拱肩确实是在搭顺风车,但前提是,得有圆顶在开车。进化的副产品的确很多,但前提是,得有自然选择机制在提供根本的动力。你的提议只构成了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修正,而非颠覆。

佛:我还没有把话说完。搭车者自然得依赖开车者,但是你怎么断定车子的动力就是来自于外部环境?现在我们有了两个假设:根据自然选择学说的“适应主义”思维方式,车的动力是“外挂的”,而根据我的观点,动力来自于生物体的内部结构规定。现在我们就给出一个现象,来看看哪个假设所提供的解释更合理。

这个现象就是:猪猡不长翅膀。但为何猪就长不了翅膀呢?

我的解释很简单:猪的身上没有地方安翅膀。即使安了也飞不起来,因为你得对猪的身体做全面调整。你得给猪全面减重,重塑其肌肉组织,重新规划其新陈代谢的整个形态,装一个在三维空间内飞行所不可缺少的导航系统,一个符合流体力学原理的流线型的身体外形,等等。自然还得要羽毛。但这显然是胡闹。猪已经走上了成为陆生杂食动物的进化通道,上了这条道就下不来了,因此根本不可能再退回去变成“飞天小猪”。所以说,猪没有翅膀这一点,反映了其自身的进化通道的历史信息。

但若要根据适应主义的思路,我们就得费力去寻找导致“猪无翅”的环境因素。也就是说,因为缺失了某种关于环境的(自变量位置上的)输入,才导致了“翅膀”这一(应变量位置上的)输出的缺失。但你能够说清楚到底缺失了哪个环境因素吗?普天之下的猪,哪一只不生活在鸟可以飞的环境里?假设一种野猪和一种鸟都生活在同一个生态系统中,那么为何相同的环境自变量输入却会导致它们产生了非常不同的适应器?

反佛:但在猪走上特定的进化通道之前,肯定没有特定的环境压力逼得它飞。

佛:那按照你的意思,在恐龙中的某些品种开始向鸟类过渡的时候,就一定有特定的环境压力逼其不得不飞了?

反佛:然也。

佛:好吧,假设你现在森林里被猎豹赶得走投无路,你想不想飞起来逃命?这算不算环境压力?

反佛:这是环境压力,所以为了应付这个挑战,我们人类发明了弓箭。

佛:那为何不去进化出翅膀呢,而要发明弓箭呢?反过来说,为何羚羊不去发明弓箭呢?

反佛:因为我们人很聪明啊,有能力创造工具。进化出翅膀,那要等到猴年马月?还不如造飞机来得快。羚羊没有智力造弓箭,就只好求自己能够跑得快一点了。

佛:这不就结了吗?人类和羚羊各自走上了各自的专业进化通道,其各自能够采用的应付环境的策略非常有限(羊靠健足,人靠脑子),因为它们无法脱离物种身体结构的现实。

反佛:那环境因素就可有可无了?那如何解释害虫对于滴滴涕的抗药性的产生?难道不是因为其环境中有滴滴涕吗?

佛:我不是说环境因素的影响不存在,我的意思是说,其重要性被自然选择学说片面地高估了。环境因素姑且可以解释害虫对于滴滴涕的抗药性的产生,但无法说明为何猪无翅。当然,我不否认,如果明天陨星撞击地球,我们大家都死了,这的确是环境因素使然。但问题的关键是:在陨星没有撞击地球的情况下,为何我们这些能够讨论“猪无翅”问题的人存在?

反佛:那按照您的这种非适应主义的新进化论,我们又当如何在两个等外延而异内涵的表现型之间作出抉择?您说适应主义的理论无法解决之,你的理论行吗?

佛: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如何在两个等外延而异内涵的表现型之间作出抉择”这个问题是适应主义框架内才会有的问题,因为适应主义总摆脱不了“为x而选择”这个目的论结构。凡是目的论结构,就都牵涉到了内涵,由此再牵扯出了“谁来把握内涵”的麻烦。所以我说,自然选择学很容易露出神学的尾巴。但我的学说根本没有“为x而选择”这个目的论结构,其本身就是纯粹外延化的。比如,为了说明为何猪无翅,我们老老实实地考察一下其身体结构就知道了,没有必要问“无翅是为了啥”。

(对话结束。)

四 从自然选择学说到历史叙事

现在让我转到下一个议题。按照佛笃的揣测,自然选择学说如果无法打“自然母亲”这张牌,还有另一张牌可打,这就是“关于自然选择的法则”。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法则”(law)和纯粹的经验概括不一样,前者是支持反事实条件的,后者则否。比如说,“上海的绿叶在秋天往往会泛黄”就只是一条经验概括,因为你无法从中推出,如果上海的气候四季如春的话(这显然是一个反事实条件),绿叶会变得怎样(要知道这一点,你就得在满足这一反事实条件的前提下再进行额外的观察)。而“绿叶在丧失叶绿素的情况下往往会泛黄”则是一条法则,因为它能够指导我们预测,在和现实情况不同的诸可能情况中,叶子的颜色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只要其他的科学法则还在这些可能情况中继续生效。套用前面我们对于函数关系的讨论模板,我们也可以这么说:法则必须被表达为一个可以支持各种反事实条件的函数关系:无论在怎样的反事实境况中,一旦我们确定了输入值,我们也就确定了输出值。

现在我们已经搞清了什么叫“法则”。那么,什么叫“关于自然选择的法则”呢?按照佛笃的看法,这样的法则将能告诉我们,在诸其他科学法则还能继续生效的所有的可能情况中,一定的自然环境的输入,到底会遴选出怎样的生物表现型作为相应的输出。很显然,如果这样的法则真的存在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在不求助于“自然母亲”的意向性的情况下,用纯粹科学的办法,把自然选择机制在自然语言层面上的目的论结构(即“为x而选择”),全面地还原为法则自身的函数结构。

但佛笃却认为这种法则是不太可能存在的。他写道:

……很显然,没有什么生物学特性可以通盘皆赢。毋宁说,一特性自身的适应性取决于其承载者居于其中的生态学环境。从原则上看来,若某特性恰好是不适应的,那么要使得其变得具有适应性,无非二途:或改变特性自身,或改变其所处的环境。试想,一生物若肤色呈绿,是否具有适应性呢?这取决于其居住环境是否也是绿的。那么把自己的肤色弄得和自己的居住环境的颜色一般无二,是否就具有适应性了?这又得取决于这种伪装色到底是更有利于该生物躲避其天敌的捕猎呢,还是更不利于该生物的某个体在繁殖期发现同种群的性伴侣。对于提高生物的适应性来说,是否长得越大就越好?难说,因为个头太大了,在逃避天敌时就不容易脱身。那么是不是长得越小就越好?这也未必,因为如若捕猎者自己长得也很大的话,被捕猎者个头太小会吃亏的。那么,是不是生物的脑子越聪明,就越能带来适应性呢?去问问哈姆雷特吧。请诸位记住,若自然选择机制终有一日能够完成其工作的话,那么那时主宰地球的生物很可能就是蟑螂。若要追问一个特性是否能够为一种生物的适应性带来正面影响,这就等于询问,在相关的生态环境中是否有一个相应的“生态位”以供该物种的这种特征来占据。但该问题的答案,却又总是取决于发生在相关种群近邻的事情。这就好比说,桩子若都是方形的,是不是会带来适应性呢?若此处的桩洞都是圆的而不是方的话,事情就麻烦了。(17)

他的这段话谈到了这样几个例子:生物个体的肤色、大小,以及智能。很显然,如果真的存在着关于肤色、大小,以及智能的自然选择法则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以一定的环境因素为自变量,以相关的表现型输出为应变量,建立其相关的函数关系。以肤色和个体尺寸为例,这些拟定中的函数关系有:

函数关系1:在所有的科学所允许的可能世界中,只要一个物种的环境具有颜色A,且该物种主要是处在被捕猎者的位置,那么该物种的颜色就等于或接近A。

函数关系2:在所有的科学所允许的可能世界中,只要一个物种的种内性资源紧张到一定程度,那么该物种雄性个体的颜色就会脱离伪装色而趋向鲜艳。

函数关系3:在所有的科学所允许的可能世界中,只要一个物种面临被捕猎的风险一直很大,那么该物种就不会长得太大,以免过于惹眼。

函数关系4:在所有的科学所允许的可能世界中,只要一个物种的捕猎者长得很大,那么该物种就不会长得太小,以免在搏斗中吃亏。

但佛笃却认为,这些都是伪函数关系,因为它们并不真能支持反事实条件。这又是为何呢?很显然,如果两个关系都是支持反事实条件的函数关系的话,那么它们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中的叠加都不会干扰对方的实现。比如,牛顿第一定律、第二定律和第三定律在时空中的彼此叠加就不会互相干扰。而上面所说的函数关系1在和函数关系2相互叠加后,却发生了明显的相互干扰:如果一个物种一直被其他物种捕猎,而该物种的种内性资源也紧张到一定程度,那么其颜色到底应当是伪装色呢,还是鲜艳色?天知道。同样的相互干扰也会出现在函数关系3和4的相互叠加之中。既然这些函数关系的彼此叠加是很难避免的,这种相互干扰也就说明了:它们之中没有一个是能够支持反事实条件的真实函数关系。

自然选择学说的捍卫者会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乃是因为上面的四个函数关系都被表述得太简单了。函数关系1应当被修订为:在所有的科学所允许的可能世界中,只要一个物种的环境具有颜色A,且只要该物种主要是处在被捕猎者的位置,且只要该物种的种内性资源没有紧张到一定程度,那么该物种的颜色就等于或接近于A。对于余下三条关系的修订,可依例进行。

但佛笃显然不鼓励这种修订方式,因为我们无法担保,我们得加上几个“只要”才能够保证我们能抓住那个“那么”。这可类比于这样一个例子:若哪天一个老太太若因踩了香蕉皮而摔伤了,我们是无法把“凡在踩香蕉皮的情况下,老太太都会摔伤”这句话改造为真正的法则的,因为老太太也有可能在其他的可能世界中因为穿着摩擦力很大的鞋子而不摔倒,或因为身体素质好,在摔倒后安然无恙。为了保证这个老太太一定会在踩香蕉皮的情况下摔伤,我们就得把她确实摔伤的那个场景中的任何一个细节全部刻画一遍,并且说,如果这些细节保持不变的话,那么“凡在路滑的情况下,老太太都会摔伤”。但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说的便是:如果导致事件P发生相关的一切细节都发生的话,那么P就会发生。这可不是什么法则:这是废话。不妨想一想:若一个可能世界重复了在现实世界中导致事件P发生相关的一切细节的话,那么它和现实世界又有何实质性的区别呢?

不幸的是,所谓的“自然选择法则”,可能就是这样一些不中用的废话,因为对于这些法则的全面刻画是脱离不了对于现实世界中的相关生态环境的全面刻画的。这样一来,这些“法则”也就会由此失去科学法则所应当具有的抽象性,并由此进一步失去法则对于反事实条件的实质支撑力。作为其后果,所谓的“自然选择法则”也就无法还原掉自然选择机制自身所包含的目的论结构(我们早就证明了,这种目的论结构必须通过反事实条件来彰显自身)。所以说,根本就不存在着真正的“自然选择法则”。

那既然自然选择学说不是法则,它又是什么呢?佛笃的答案乃是“历史叙事”(historical narratives)。在他看来,所有的历史叙事都是事后诸葛亮式的,是无法像科学预测那样“向前看”的。在历史学家解释一个历史事件之所以发生时,看似用的是科学的解释模式,却无法真正把握科学解释的精髓:把握一种能够支持反事实条件的法则。以所谓的“战争规律”为例:即使你熟读兵法,并且写了一打关于“战争规律”的军事学论文,你就能够打包票确定下一次战争的输赢吗?或许不等到战争的尘埃落定,你是吃不了定心丸的吧。想想历史上的那些战争吧。淝水之战晋军以少胜多,历史学家说这是因为东晋上下齐心,可西夏纵然上下齐心,为何还是为蒙古所灭?波兰一个月内被纳粹亡国,历史学家解释说这是因为该国武备不修,可以色列立国之初武备更为不堪,如何能挺过第一次中东战争这道难关?历史学家又说,那是因为阿拉伯联军战术呆板而以军战术灵活——可苏芬战争中,芬兰人的战术也很灵活,苏军打得也很呆板,为何还是后者胜了?历史学家便又说,那是因为后者实力太强,前者太弱——可淝水之战晋军为何能够以少胜多?(瞧,一个圈子又兜回来了。)可见,事后诸葛亮式的总结并不是很难,但要制定出能够穿透一切可能世界的战争法则,却难于上青天。

这一点也适用于进化生物学家的工作。进化生物学家常说某个物种之所以灭绝,乃是因为其不适应环境(这就像历史学家总是泛泛地说某王朝灭亡乃是因为其“气数已尽”一样)。但问题是:究竟是因为该物种的哪个表现型不适应于环境的哪个方面,才导致物种的灭绝呢?就物种自身而言,是因为它个头太大,繁殖得太慢,还是颜色太招摇?就环境而言,是因为太阳黑子爆发,陨石撞击,全球气候进入冰期,还是突然增加的电磁辐射导致物种的基因突变?要确定这些细节,往往得靠事后诸葛亮式的一一排查,其情形类似于福尔摩斯探案。换言之,和历史学家一样,进化生物学家只能够由果溯因,而不可由因测果,因此其工作并不具有真正的科学价值。这样一来,即使他们能说什么“蛤蜊的‘之’字形联合纤维组织是颗粒过滤器而非外壳补强器,”或什么“鹿茸和獠牙是用以和种内其他雄性争夺雌性的炫耀性符号,而非武器”,他们也无法真实地预言,在其他为科学所允许的可能世界中,争夺异性的需要是不是一定会导致相关物种进化出角,或过滤颗粒的需要一定就会导致相关物种进化出某种联合纤维组织。

面对佛笃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这一轮攻击,进化生物学的捍卫者最容易想到的化解办法,就是否认佛笃对于科学理论的根本看法。他们会这么说:在佛笃眼中,凡欲成为科学理论者,必先建立支持反事实条件的法则,而按照目前在西方比较时髦的科学哲学观点,科学理论应当更关心模型的建构,而非法则的陈说。依据此新论,进化论之所以是科学,并不在于它是法则,而是因为它是一种理论模型。换言之,佛笃的整个科学哲学观都过时了,所以他才会错误地认为,除了法则就是历史叙事,根本就没有别的路好走。(18)

但我却对于这个化解方案的可行性颇为担忧。何为理论模型?无非就是对于一种实际运作机制的理想化或抽象化而已。但这种理想化或抽象化能够帮助进化论在实质上摘掉“历史叙事”的帽子吗?看来很难。再拿打仗说事。一个参谋尽可以在概括敌军作战规律的前提下建立一个能够刻画敌军作战特征的数字化模型,但是这个模型至多告诉我们敌军的作战系统是如何运作的,并告诉我们在怎样的具体条件下这个模型是适用的。但令人遗憾的是,它不能够直接告诉我们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要得到这样的输出,我们还需要对它不断地实时输入新的战场信息,而这些信息的特征将对模型未来的行为产生关键的影响。麻烦的是,对于这些新的信息的包容恰恰不可能成为建模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乃是军队的模型,而非军队的作战环境(包括其假想敌)的模型。一个参谋尽可以利用这样的一个模型(实际上就是一套程序)来搞人机模拟演练,但是其目的只在于提高己方将士的战场智力(若将其商业化则可用于娱乐),而不在于找到支持反事实条件的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此类人机模拟演练结果的评估和对于真实战斗的评估一样,都是事后诸葛亮式的。

所谓的自然选择模型,和上面所提到的军事游戏模型毫无二致。自然选择模型的使用者尽可以扮演上帝的角色,随意设置并且更新物种的生态环境特征,并观察物种在环境压力骤变下采取的演化策略,但是这样做并不具有预言价值(或至多只能用于所谓的“场景重现”)。这是因为:第一,真实的大自然的环境变化乃是生物学或生态学模型所无法涵盖的;第二,对于物种演进自身的建模所必经的“抽象”过程也无法保证某些重要的细节不会被牺牲掉(或许有些特性对于回应既有的环境压力来说是可被省略的,而对于回应某些未知的环境压力来说,却是不可或缺的)。而这两个致命缺陷又几乎是无法弥补的,因为一方面,能够影响地球生物圈的外界因素实在过于复杂(除了宇宙环境的影响外,大家别忘记了我们人类社会对于生态环境的深刻影响),根本无法将其囊括在一个单一的超级模型中;另一方面,建模的抽象活动在对细节的取舍过程中,也几乎不可能避免建模者对于未知环境压力的无知。

不过,佛笃的这番言论也导致了一个附带的结果,即在社会科学中不可能有真正的支持反事实条件的法则,因为社会科学乃是比进化生物学更为复杂的学说。换言之,社会科学和进化生物学在原则上都属于“历史叙事”,而与真正的科学相对立。当然,对他的这种狭隘的“科学”观感到不满的读者,自然可以去制定外延更大的“科学”定义,以便囊括入自己喜欢的学科类别,但这个做法并不有助于解决佛笃所提出的根本问题。再重申一遍,他的问题是:自然选择学说到底如何才能够实现“为x而选择”的目的论结构的呢?而我们也已经看到了:第一,这个结构既无法通过引入“自然母亲”的意向性来实现(因为这会导致神学),第二,该结构也无法通过把自然选择学说法则化来实现(因为这种学说只是一种历史叙事)。由此看来,广义上的科学是否当仅仅包含“法则”,还是应当额外地包含“历史叙事”以及“模型构建”,完全和佛笃的论证主线不相干。

结语:“科学家”的辞令和科学的大道

佛笃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攻击遭到了不少进化论支持者的批评,而在上面的讨论中,笔者实际上已经提到了其中的一些关键性的反对意见。在文章的末尾,我还想略提一下美国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的批评。(19)他的短评虽然学理色彩不浓,却比较典型地体现了一些进化论的支持者们所持有的固执意识形态,值得一引。

我们已经看到了,佛笃的论证放在了自然选择学说的逻辑结构上,并没有深入一些相关的科学细节。佛笃本人显然认为这样的研究方式并无什么不妥,因为在他看来,只要他论证了该学说在逻辑结构上就有致命问题的话,又何必要深入那些细节呢?丹尼特却对此很不以为然。他漫不经心地、并多少有点挑衅性地评论道:

正如我一开头就已说过的,如果我们想找一些反面教材来帮助我们把那些妖魔鬼怪从孩子身边驱走的话,佛笃的论文可是个充满此类教材的大金矿。姑娘们!小伙子们!如果你们想学他的坏样,试图把所有的论证都削足适履地纳入那些做作的两难推理(20),就好像你们在做那些到处都是硬边硬角的几何学和数论的论证似的,那么就看看你们会得到啥吧!姑娘们!小伙子们!如果你们不愿意费心学习真正的科学,并总是喜欢空想你们自己的例子,那么就看看你们会得到啥吧!你们或许可以在书斋里空想出解释者所会说出的那些话语,并在玩弄这些语词的时候享受短暂之欢愉,但事到临头呢,你还是会两手空空地回到真实世界。我实在忍不住要在一张十分正式的备忘录上提醒诸位注意,佛笃施加给达尔文主义的那种虚张声势的、没有充分调查做依据的嘲讽,既相当之粗俗,也坏了他自己的学术名声。……哲学圈的同仁若想支持他的话,请在发言前先想想大多数的生物学家所很可能做出的反应。他们或许会说:“好吧,实际上我们连多看佛笃的文章一眼都不耐烦。他只是诸多玩弄语词的哲学家中的一员。”(21)

在笔者看来,丹尼特的评论既在措辞上有失厚道,也在义理上有所偏颇。首先,他拒绝用形式论证之方式来检讨进化论之得失,这便是堵死了和佛笃进行理性讨论之大门;其次,他一边讥讽佛笃为自然选择学说所举的反例都是在闭门造车,一边却回避了佛笃的关键性批评:自然选择机制是难以实现“为x而选”这个目的论结构的;再次,他所构想出来的生物学权威对于“哲学家”的讥嘲,实际上也只具有修辞的力量,没有论证的力量(更何况这里的“权威”还是他设想出来的)。

同样在修辞方面颇有两手的佛笃,自然不能让比他小七岁的丹尼特讨得嘴上的便宜。他在给后者的回复中绵里藏针地写道:

丹尼特君忧心忡忡地说,科学家不会认真对待我的这类论证。或许生物系的教工在搞野餐的时候的确不会邀请我,但他们即使请我,我的那张满满的社会活动日程表也不允许我这么做。不过,老夫无所畏惧,老夫自安天命。悠悠五十载以来,我一直生活在科学家的层层包围之中,多少也有些心得。我发现:他们很像我们这些搞哲学的。换言之,就他们自己的理论和发现的意义而言,他们要么就作出轻率的结论,要么就陷入理智之迷雾,总之,很不靠谱。因此,就很有必要在两种方法论原则之间作出区分:其中的一个原则是我始终坚持的,另一原则么,我则有所保留。前一原则是:“把科学当回事!”;后者则是:“把科学家当回事!”按老夫的经验,你若坚持了这两个原则中的任何一条,你就得放弃另一条。(22)

佛笃的回应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言了笔者的心声。达尔文主义现在也已成为一个新的思想偶像,一个科学文化的宣传标签,一个价值被不断炒高的学术品牌。但是对于真理的探索毕竟迥异于对于学说的社会宣传,前者需要的是健康的怀疑精神和卓越的反思能力(这是苏格拉底的道路),后者需要的则是拉帮结伙和民主投票(这是智者的道路);前者需要的是忠实于科学的内在需求,后者则需要顺从于科学家的城邦政治。佛笃无疑真诚地走在前一条道路上。我不敢打赌说他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质疑是无法被消解的,但就本文现有的讨论结论看,他的确是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深刻的提问需要更深刻的回答,而非丹尼特式的辞锋之巧、口舌之利。

注释:

①Richard Dawkins(1941- ),英国的个体生态学专家与进化论生物学家,也是目前在英语世界相当走红的科普作家,著名的无神论者。其代表作有:《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流出伊甸园的河》(River out of Eden,Basic Books,New York,1995)、《盲目的钟表匠》(The Blind Watchmaker,W.W.Norton & Company,New York,1986)、《上帝大骗局》(The God Delusion,Bantam Books,New York,2006等)。

②Futuyma,D.:Evolutionary Biology.3[rd] edn.Sunderland,MA:Sinauer Associates,1998.

③William Albert "Bill" Dembski (1960- ),目前是美国西南浸会神学院(Southwe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的专职研究教授,主要著作有:The Design Inference:Eliminating Chance through Small Probabilit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 Intelligent Design:The Bridge between Science and Theology,Downer's Grove,Illinois:InterVarsity Press,1999; No Free Lunch:Why Specified Complexity Cannot Be Purchased without Intelligence; William A.Dembski,The Design Revolution:Answering the Toughest Questions about Intelligent Design.Downer's Grove,Illinois:InterVarsity Press,2004。

④Michael J.Behe (1952- ),目前是美国理海大学(Lehigh University)的生物化学教授。主要著作有:Darwin's Black Box,Free Press,1996; The Edge of Evolution,Free Press,2007。

⑤比如在2005年10月20日,宾夕法尼亚州的哈里斯堡联邦地方法院法官约翰·E·琼斯(John E.Jones)在一份长达139页的意见书上,就否决了在丹佛地区的公立学校教授智慧设计理论的合法性。其法理根据是:智慧设计理论是改头换面的科学创世论,显然不是科学理论,所以将其列入学校科学课程中,是违反美国宪法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的(公立学校由纳税人的税金支持,因此不能为某一教派做特别宣传)。此案曾在北美轰动一时,诉讼过程中,很多生物界人士都当庭作出了对智慧设计理论很不利的证词。另外,“合众国国家教师协会”(The U.S.National Science Teachers Association)和“美国科学促进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也都判定“智慧设计”为“伪科学”(pseudoscience)。

⑥Jerry Fodor,1935年生人,目前在鲁特格斯(Rutgers)大学哲学系任教。他在心理语义学、意向性理论方面有突出贡献,是“思想语言假设”、“心理模块论”的提出者,也是在牛津日常语言学派、晚期维特根斯坦和蒯因建立起语义整体论的“道统”之后,对此传统提出最激烈的批判的哲学家。目前其精力多花在批评达尔文主义上。其个人主页是:http://ruccs.rutgers.edu/faculty/Fodor/cv.html。其著述多得难以列举,其列表见于如下网页:http://philpapers.org/autosense.pl?searchStr=Jerry%20Fodor。

⑦笔者所知道的这方面的汉语著述,只有桂起权、傅静、任晓明合著的《生物科学的哲学》(四川教育出版社,2003年)。相关论文相对多一点,但还没有成气候。比较全面地反映目前西方生物学哲学发展现状的英文著作,有迈克尔·鲁斯主编的《牛津生物学哲学手册》(Michael Ruse ed,The Oxford Handbook of Philosophy of Biology,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

⑧Jerry Fodor:"Anti Darwinism",Mind and Language,Vol.23,No.1,2008,pp.1-24.

⑨Jerry Fodor:"Why Pigs Don't Have Wings",London Book Reviews,2007,http://www.lrb.co.uk/v29/n20/fodo01_.html.

⑩佛笃文笔相当独特,是美式俚语、拉丁文专业表述和技术符号的一种古怪融合。笔者的重述将尽力将他的一些晦涩的论述本土化。

(11)进化心理学在西方已经成为了学术大热门,但在我国还没有收到全面重视。被译介过来的主要著述有D·M·巴斯(D.M.Buss):《进化心理学:心理的新科学(第2版)》,熊哲宏、张勇、晏倩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12)达尔文本人也曾说过,“自然选择”这个词只是一个方便说辞,并不意味着大自然就是一个有意识的选择者。请参看《物种起源》(舒德干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55页。达尔文的支持者们或许会引用这段文字。当然,佛笃的支持者们恐怕也不会买这段引文的账。

(13)比如,量子力学中的“塌缩”、颜色物理学中的“色温”、气象学中的“蝴蝶效应”,都带有明显的隐喻色彩。但是这些术语都可以通过更为严格的方式来得到界定。

(14)有意思的是,《物种起源》第一章讨论的话题就是“家养状态下的变异”,此即人工进行的物种选择的适用范围,然后再在第二章过渡到自然状态下的变异,此即自然选择的适用范围。可见,通过人工选择机制来窥见自然选择机制的理论意图,在达尔文那里已有清楚的表露。从这个角度看,佛笃用养花的例子来切入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批判,的确是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15)Jerry Fodor:"Anti Darwinism",Mind and Language,Vol.23,No.1,2008,p.7,note 11.

(16)Gould,S.J.& Lewontin,Richard (1979)."The Spandrels of San Marco and the Panglossian Paradigm:A Critique of the Adaptationist Programme."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Series B,Biological Sciences,Vol.205 (1161):pp.581-598.Stephen Jay Gould (1941-2002)是美国杰出的解剖学家、进化生物学家、自然史家,先后在哈佛大学、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和纽约大学供职。代表作有《进化论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Evolutionary Theory,Belknap,2002),致力从宏观层面阐述达尔文主义。他主张对达尔文主义的“适应主义”假设进行弱化。对于进化生物学在社会科学领域的拓展(如进化心理学和生物社会学),他也不是很赞成。

(17)Jerry Fodor:"Anti Darwinism",Mind and Language,Vol.23,No.1,2008,p.9.

(18)请参看:Peter Godfrey-Smith:"Explanation in Evolutionary Biology:Comments on Fodor",Mind and Language,Vol.23,No.1,2008,pp.32-41。

(19)Daniel Clement Dennett,1942年生于波士顿,目前在塔夫茨(Tufts)大学任教。在心灵哲学、认知科学哲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以反对学院化的分析哲学、通过对大量科学实例的铺陈来取代哲学论证而在学界独树一帜。他和道金斯并称为当今英美科学文化界最重要的两位反宗教人士。他也是进化论的狂热支持者。其最重要的著作《意识的解释》已有汉译本(苏德超、李涤非、陈虎平译,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

(20)丹尼特指的是佛笃先站在自然选择学说的立场上给出“大地母亲”和“自然选择法则”两选项,后一一驳斥的论辩策略。

(21)Daniel Dennett:"Fun and Games in Fantasyland",Mind and Language,Vol.23,No.1,2008,pp.30-31.

(22)Jerry Fodor:"Replies",Mind and Language,Vol.23,No.1,Feb.2008,pp.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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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选择理论:科学法则?变相神学?历史叙事?论杰瑞183;费迪克特对达尔文主义的哲学批判_达尔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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