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个性与自由主义的个人优先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由主义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自由论文,个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90年代自由主义在中国的登台亮相,尤其是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世纪性大论战,一方面表明中国思想理论界新格局的形成,另一方面表明自由主义正在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不少人、尤其是不少高级知识分子中某种显性或隐性的社会意识。这势必影响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论战的实质是未来中国的走向问题:自由主义提供的是渐进的向资本主义演变的方案,新左派则没有自己的现成方案,但大体上表现出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倾向。在这场论战中,少有马克思主义者参与其中,自由主义正在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的话语霸权。同时,以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某种特定理解,在自由主义影响日益扩大的情况下表现出了自身的局限性,也难以应战。本文希望能以回到马克思、深入发掘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个性思想,来应对自由主义的挑战,改变自由主义已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的显学的不正常状况,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某种可能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资源,同时也希望在“三个有利于”的前提下,借鉴自由主义中的某些有价值的、具有正面作用的思想资源。
一
自由主义理念的基点是个人的优先性即个人主义,其口号是个人自由,其基础是几百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应的成熟的制度安排。作为其背景的是社会主义实践所面临的问题:前苏联东欧的解体和中国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们认为,资本主义的根本性质并没有改变,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也没有过时,那么社会主义为什么会发生世纪性的挫折呢?已有不少马克思主义者指出,以往那种社会主义体制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人的依赖关系的残余对社会主义制度安排发生了很大影响,导致了政治经济的高度集权。这意味着以往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存在着某种误释,即没有高度重视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个性的思想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自由个性问题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根本价值对立,而且也是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因而有必要首先在这里加以阐明。
以往那种社会主义体制最受指摘的是带有人的依赖关系残余的高度集权制,它以片面理解的关于集体主义的价值判断为理论前提,这也是最为自由主义所批判的方面。这种体制不能说没有它的优越性。它成长为与资本主义对立的制度阵营,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在不长的时间里取得了经济的巨大进展:前苏联成为世界第二超级大国,打败了法西斯德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这些都是应充分肯定的。只是在新科技革命面前,也就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这种体制的问题才逐渐显露,因而才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革的问题。因此,那种认为社会主义只是一种人为制度、没有任何优越性的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历史必然性,它是建立以大多数人的幸福为基础的新制度的伟大实践。
至于伴随这一制度创新所发生的为自由主义所指摘的所谓人权问题,是任何新社会制度的建立所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社会主义的世纪性历史大挫折中,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被自由主义妖魔化了,其基本论据就是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用集体主义否定了个人自由的优先性。可以肯定,没有革命者个人对革命目标的无条件的服从和献身,没有对旧社会势力个人自由的剥夺,新的社会制度是不可能建立和巩固的。同时,以往对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也存在着某种历史局限性。自由主义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只有资本主义才是唯一光明的历史必由之路。然而,这只是表明自由主义不了解,这种局限性只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某种阐释的产物,而正如自由主义者要不断回到和重复古典自由主义的那些基本结论一样,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必须不断回到和重复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那些基本命题。以往曾经占主导地位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只是马克思主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形态,只是根据一定的历史要求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形态。它突出和强调的是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而对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共产主义学说的核心内容即人的自由个性的思想,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没有充分给予个人在社会中应有的地位,更没有看到马克思的自由个性思想其实是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扬弃:马克思和恩格斯肯定和承认了资产阶级的个人自由的历史进步性和合理性,同时,又提出了自己的个性自由观来批判和代替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从今天的现实条件来看,马克思的个性自由观比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后者只是为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服务的,解决的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无产阶级解放的方法和途径问题,而前者即马克思的个性自由观,解决的则是共产主义运动的目标问题。
从这一理解出发,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实质上是一种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批判地考察个人与他的现实生存条件,从而指出个人终将从现存的生存条件解放出来(这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达到自由个性的社会科学学说。马克思在第一次全面阐述其理论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现实的个人”(同上)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基本范畴的前提和基础。例如,生产力不过是“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的“一种社会力量”(同上书,第85页)。生产力是在个人的交往活动中产生,但“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願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同上书,第85—86页),个人交往活动的产物反过来支配和决定着个人的活动和社会的发展。而与生产力相联系的“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同上书,第80页),“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同上书,第123页)。当然, 马克思讲的个人不是自由主义者讲的抽象的、非感性的、从而也是非现实的个人(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主义者讲的个人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但他们却说是“一般的个人”,即脱离了现实的个人),而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同上书,第119页), 个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上书,第60页)。因此,马克思总是把现实的个人与他的生存条件相联系,看作感性的、具体的、因而是具有历史规定性的个人:“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同上书,第67页)。
至于生产方式,则“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同上书,第67—68页)。马克思在讲到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时指出:“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页),因而生产是“社会个人的生产”(同上书,第3页)。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第124页)的过程。从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关系方面看, 人类的历史也就是个体从群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历史:“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页)。从上述引文可见,个人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和基础的地位:“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种状况只不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为止的交往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2页);未来社会“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2页)。因此,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那里,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社会发展规律不过是现实的个人交往的社会活动机制,它是以感性的具体的个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无主体的社会科学学说,而是以感性的具体的个人为主体的社会科学学说。
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比自由主义的个人更为科学,因为后者把个体理解为只具有物质的需要(包括性的需要和生存的需要),主张生存竞争是人类不可摆脱的状态,在这种竞争的优胜劣汰中必然产生的阶级分化是人类社会的正常状态,因而相应的价值判断和制度安排都只能以此为基础;马克思则认为人作为个体还会在其发展中产生“历史形成的需要”,即“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7页), 从而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自由个性。(注:马克思认为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以追求“历史形成的需要”的满足为基础)是对劳动的自然必然性以及作为它的基础的人的自然需要(获取物质生存资料的需要,前者表现为满足这种需要的物质生活条件)的自然必然性的超越。一方面,马克思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它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 页)这是人类生存的自然必然性。在这个基础上引出劳动的自然必然性。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上),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页)。但马克思并没有对这两种自然必然性作抽象的理解,将其理解为某种纯自然的东西。因此,他又认为,随着直接劳动不再成为生产的基础,和新的个性的出现,这时“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在那种情况下,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消失了;这是因为一种历史形成的需要代替了自然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87页。黑体为引者所标)。 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中“必然王国”虽然依然存在着,但它是以被扬弃的形式而构成“自由王国”的基础的。在自由王国中,劳动“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这是因为劳动包含的劳动者以自然力介入生产过程和为人的生活创造物质生存资料这些规定,发生了某种历史性的变化。就前一规定讲,劳动者不再以自然力的面貌出现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不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13页)。 这是劳动的物质规定性的变化。从后一规定性讲,在“有个性”的“个人”那里,这种“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消失了”,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直接目的已不是自然需要,代替它的是“一种历史形成的需要”,即“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7页, 黑体为引者所标)。有个性的个人追求全面发展自己的能力,在生活和活动中充分展现个人生存的价值。劳动的这种历史性变化,也就是“消灭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8页)。)因而, 人类可以在其发展中超越仅仅追求物质需要的历史阶段,超越人类社会的动物状态,进入真正的人类状态。
概括地讲,马克思的个性自由观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和核心,它包括以下5个要点:
1.个体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历史上的各种交往形式即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社会制度等等,都是围绕“个体自主活动”建构的;历史的进步可以用“个体自主活动”的发展程度来衡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个体的自主活动”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运行机制,个体的自主活动正是朝着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向发展的。以往关于生产力决定作用的某些宣传,是对马克思理论的误释,它们把人的物质需要设定为人类不可超越的界限,实质上与自由主义站在了同一理论基点上。
2.“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换句话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共产主义实现以前,个体与集体(以及社会)总是处在某种矛盾之中,前共产主义的集体必然带有某种“虚幻的集体”的成分,不可能全面地保证个体的自主发展。所以,以往某些宣传所强调的集体主义中的集体不等于马克思所说的“真实的集体”,前者在其现实表现中可能成为压制个体自由的“虚幻的集体”,表现出非人性的一面。马克思的自由个性的个人与自由主义的个人的区别,则在于“有个性的个人”和“偶然的个人”的差别:后者受个体的生存条件的束缚,因而个体的社会角色等都是他的生存的条件、归根结底是他的物质生存条件的产物;前者则生活在自由地对待自己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社会环境中,没有特定的社会角色,而是把个性的丰富和发展作为自己生活和活动的目标。在这种历史观看来,“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仅是逻辑的差别,而且是历史的事实”。而这种历史观的价值理想则是:“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7 页)。在这里,“完整的个人”也就是“有个性的个人”,他不仅超越了思想和政治的强制,取得了政治自由和思想自由,而且达到了经济的解放。这种经济的解放是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的基础。经济束缚是思想、政治束缚的基础,经济不自由的个人不可能完全达到思想和政治的全面自由,经济不自由的个人的思想和政治能力一般也是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所支配。在马克思那里,自发性是与人被自身的活动和产物所左右相联系的,只要人还不能自由地支配自身的活动及其产物,那么人的活动必然会产生自发性。自发性是指人的自觉活动所产生的与人的自觉目的相异的结果这种状况,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人的自觉活动与其社会结果相异的社会活动状况,是对人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生存状态的描述。而与自发性相对的自觉性生存状态,则是指人的自觉活动与其社会活动的结果相一致的社会生存状态,也就是个人摆脱了经济束缚,超越了人的物质需要的社会生存状态。这里的社会结果是指个人交往活动的产物如生产力、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等等与个人的自主活动相异或相同的情况,也就是人类的异化或非异化的社会生存状态。其中自由个性的形成是与个人的社会环境的改变相一致的。
3.自由个性以个人所有制作为自己存在的物质前提。个人所有制是个人再也不把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与无所有作为自己生存的物质前提的所有制,同时也不是任何现存形式的公有制,而是马克思设想的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理想的所有制形态。(注:关于“个人所有制才是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的所有制”这一点,可参看马克思恩格斯的以下论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6、77页)在《共产党宣言》中, 马克思和恩格斯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4 页)在《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马克思说:“资本家对这种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21页)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说:“公社是想要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制。它是想要剥夺剥夺者。它是想要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9 页)上述一系列论述都渗透着“个人所有制是指劳动者自由地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相结合,从而实现自由个性”的思想。)由于恩格斯曾将个人所有制解释为个人生活资料的所有制,因而长期以来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的思想没有得到正确的理解。马克思指出,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应该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在这里所有制不是在法律的意义上讲的,而是在人的劳动活动与其劳动的客观条件的结合方式上讲的。在马克思对前资本主义所有制状况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所谓所有制是指劳动主体与其无机身体之间的占有关系。所谓无机身体实质上是作为人类活动客体呈现的自然界,由于人类这时的生存活动的形式是采集一狩猎活动,因而以流动的形式与其客体构成占有与利用的关系,该客体事实上是所有人的支配对象,这种状况可以看作是所有原始的占有物受所有原始人的支配。这是一种原始的个人所有制。它决不是文明人所理解的所有制或现代人所理解的法律意义上的所有制。共产主义的个人所有制正是在高级的阶段重复了原始个人所有制这一本质特征。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这种非特定占有的所有制状况,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的“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物而已。这就是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一个异化的、经济的动物。以往对马克思主义的某种理解则把人定义为劳动的动物(它把马克思引用他人的“人是使用工具的动物”的观点作为出发点),劳动又被仅仅理解为它的现代形式即物质生产劳动,而没有看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私有制的消灭和劳动的消灭看作是同一回事(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多次提到这一点:“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8页);“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同上书,第90—91页);“而无产者,……消灭这个同时也是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同上书,第121页)。之所以要消灭劳动, 是因为它“也是自主活动的否定形式”(同上书,第128页)。 在以往的理解中,这被解释为消灭异化劳动,而一般的劳动(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01—202页上定义的劳动)是永远不会消灭的。我们认为, 这也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误释。马克思也要废除一般劳动。这种废除有两个层次。一是技术层次:人从作为自然物、作为人体劳动资料的人(这是“人的劳动力”的本真含义)的束缚中的解放;二是社会关系层次:人从因技术需要而产生的劳动的分工和协作以及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的束缚中的解放。马克思在1858—1859年手稿中提出的“劳动随生产力的发展而失去重大意义”的观点,指明了正是这种劳动的消灭是共产主义实现的条件。所以他认为,随着直接劳动不再成为生产的基础和新的个性的出现,这时“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在那种情况下,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消失了;这是因为一种历史形成的需要代替了自然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 287页。黑体为引者所标)。)。在这里,这种理解也是与自由主义站在同一个理论假定的基础上的:按照这个理论假定,人类社会的发展被描述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中,以提高生产能力来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为目的的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人不过是一个经济动物,一个追求其物质需要的最大满足的社会动物。马克思的“完整的个人”则把人的物质需要与“历史形成的需要”的统一视作人的自由发展的基础。追求人的物质需要的最大满足迄今为止是已有的生产方式的目标,相对这一目标而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以说是最完满的生产方式,它使人成为单向度的人即经济人。早期马克思用异化来说明这种人类的生存状态,用人性的复归来表达完整的个人的形成;以后,马克思则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用物质生产的历史作用,即将人类社会的发展视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来说明完整的个人的形成的社会物质前提。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的基础上,在极大满足人的合理的自然需要的同时,把对“历史形成的需要”的追求作为完整的个人的社会生存状态。因此,马克思的自由个性思想不仅超越了、而且以扬弃的形式包涵了自由主义的个人优先原则。
5.马克思的个性自由观是以其根本方法论为基础的,这就是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卢卡奇已认识到马克思的方法是总体性方法。它以现实的个人即感性具体为基础,感性具体虽然有个体、群体、社会等不同层次,但个体是最基本的层次。马克思这一方法的根本要点就是从发达的、典型的感性个体(可以是任一感性事物)出发,经过抽象达到思维具体,从而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上升到“多样性的统一”。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构成资本的细胞即商品开始他的理论分析,通过对商品的二重性的分析,一步步地上升到资本的总体以及它的本质,并由此得出资本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对社会的分析也是如此。他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首先是个人的肉体存在,然后进入对个人的社会性的分析(社会发展规律在这种上升中是个体自主活动的方式或内在机制),并由此形成他的共产主义学说。
从今天的现实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一方面面临着以往僵化体制的固有问题和深化社会主义改革的需要,另一方面,又面临着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挑战。应对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深入开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资源,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个性的思想,既反对回到以往“左”的思想理论倾向,又反对自由主义要在中国实现资本主义的“右”的思想理论倾向。
二
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形态,它是反思以往关于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片面理解的产物。它的基本价值观念是谋求人民群众的最大幸福,是共产主义价值观念的现代表述。中国是一个还没有完成经济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的最大幸福首先是人的物质需要的充分满足,马克思主义者还不能把自己的长远目标作为今天就要付诸实现的任务。人的物质需要的充分满足,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在今天的条件下是不可超越的。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并将社会主义的本质定义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这里的共同富裕就是谋求人民群众的最大幸福。而市场经济则是人类经验所证明的追求人类财富最大化的有效的现代经济形式。市场经济既是现代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最合理的方式,又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而发展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就已经有了市场,但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市场才成为经济的主导形式。现代市场经济说到底是资本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建立在物的依赖关系基础上的独立的个人即经济人的活动形式,它是对建立在人的依赖关系基础上的人即以血缘和等级依附为基础的人的活动形式的扬弃,是人的自主活动的现代形式。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作了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最严密的批判,但他是把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制度形态来批判的,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其中所说的无产阶级的解放,归根结底也是人类的解放,就是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解放。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继承了这一批判的思路,在俄国以列宁主义为指导,在中国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取得了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并实践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把俄国和中国都带入了初步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其经济发展速度都是在旧的社会制度下不可想象的。前苏联东欧解体前世界上两大阵营的对立的政治经济国际格局,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曾经具有的活力和后发展优势的体现。所以,自由主义者所谓“没有中国的这场革命和建设,中国会发展得更好的”说法乃是一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说法。在此,自由主义者对革命前的中国所处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政治经济状况应用了浪漫主义的想象,而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曾经取得的成就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社会主义在其发展中出现了世纪性挫折及其问题,这在本质上与革命前社会处于落后的政治经济水平、从而保留了较多的人的依赖关系的残余有关,而以往人们对这一点缺乏充分的认识,把个人自由、人权、市场经济等都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来对待,没有看到其中包含的历史进步性和合理性。由于共产主义只有建立在个人自由、人权、市场经济等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因此在现阶段,以物质需要的满足为特点的物质财富的极大增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条件,也是人民群众的最大幸福所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在人类的这个历史时期是不可超越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形成即完整的个人的社会生存状态的形成是人类下一阶段的历史任务。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观点,正是在清醒地判断了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的。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活动)和实现共同富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有机地统一了起来,并以“市场经济是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率的经济形式”的判断为基础,从“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制度”的观点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开创了社会主义的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也将是社会主义的个人自由、人权等价值发展的新阶段。毫无疑问,在这个阶段上,自由主义的某些价值观,如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将以被扬弃的形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的有价值的思想资源。当然,与自由主义者不同的是,社会主义者认识到这些口号的社会内容具有历史局限性,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会终结在市场经济时代,因而他们将超越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超越市场经济阶段,继续探索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即形成完整的个人的新的社会发展形式,向着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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