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控制导论_在编人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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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范控制的发展

规范控制工作是伴随着书目产生、发展的。书目的作用起初仅作为图书清册,留于客观揭示,并不着重标目规范控制去实现目录的集中职能。由于社会文献数量日趋发展,著者同人异名、同书异名,或同名异人、同名异书的情况逐渐增多,为解决人们对名称的疑虑,提高书目检索效率,规范控制也就应运而生了。可以说,规范控制的发展历史悠久,早在书本目录、卡片目录时代即具有这种观念及具体作法。而并非肇始于机读目录或网络检索。在我国汉代刘向七略中的互注、别裁方法,就是现代所谓参照(CrossReferemce)中的一种,而章学诚在其《校仇通义》内篇·辨嫌名第五则更明确地指出:“部次有当重复者,有不当重复者,汉志以后,既无互注之例,则著录之重复,大都不关义类,全是编次之错谬尔。编次错谬之弊有二:一则门类疑似,一书两人也;一则一书两名,误认两家也。欲免一书两人之弊,但需先作长编,取著书之人与书之标名,按韵编之,详注一书源委于其韵下,至分部别类之时,但须按韵稽之,虽百人其事,千卷雷同,可使疑似之书无复犯矣。至一书两名误认两家之弊,则当深究载籍,详考史传,并当历究著录之家,求其所以同异两称之故而笔之于书,然后可以有功古人而光来学耳。”这可算是我国历史上有关规范控制最早的书面记载。

虽然,目录编制与规范控制法在我国古已有之,但自清末西方图书馆学传入之后,从分类编目及至规范控制,几乎全据西方图书馆方法。本世纪初,美国编目专家卡特(Cutter,C.A.)为建立字顺目录主张用著者全称形式,首先提出“规范控制”概念。之后,1922年美国费洛斯(Fellows,D.)在《编目规则及图解》一书中对规范文档的建立和维护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但长期以来各国文献编目规则的内容重点仍然在文献著录方面,对规范控制尚缺乏足够的重视,其理论、方法亦未成系统。因此,在图书馆的文献编目工作中,多从自身图书馆运作出发,凭编目工作人员决定处理的原则和方法。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图书馆标准化、自动化的发展,文献编目工作的观念逐步转向以读者服务为中心,由过去的被动状况变为主动争取读者共享图书馆资源,即对标目进行规范,通过参照方法提供更多的检索途径,并以此达到聚集资料的目的。

1974年国际图联(IFLA)属下的世界书目控制指导委员会成立了世界书目控制国际办事处,其目标是建立一个从事书目交换管理的“世界情报系统”。1977年,世界书目控制办事处提出《目录标目规范文档和规则控制系统的调查报告》。1978年又成立了“国际图联国际规范系统小组”,编写了《规范款目和参照款目指南》。1983年,国际图联以《规范款目和参数款目指南》为基础,继续制订《UNIMARC /规范格式》,并经过多次修订、试用,于1991年正式出版。在主题规范控制方面由于各国存在较大差异, 其标准文件的制订起步稍晚, 但国际图联仍在1988年成立了“主题规范文档指南”工作组。于1989年提出了《主题规范款目和参数款目指南》草案,经数年征求国际图书馆编目工作界意见,亦于1993年正式出版。从此,各国图书馆对规范数据款目,以及建立机读规范记录具备了标准的手工格式及机读格式,为规范数据及书目数据的国际交流奠定了技术基础。

近20年来,书目规范控制随着图书馆自动化的发展,日益引起国际图书馆界的重视。美、英、法、日等国在编订编目的规则、编制名称规范表和建立规范控制系统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美国国会图书馆于70年代初就相继建立了主题规范和名称规范的计算机系统,又于80年代初实现了联机规范控制系统,并向各国发行规范数据。现在西方主要国家图书馆先后建立了自己的书目规范系统,并开展机读规范数据交换。近年来,我国书目规范控制工作也受到普遍重视,对规范控制理论和应用的研究有所进展,1989年在文化部的积极支持和推动下,开展了规范数据标准化的研究,先后由北京图书馆制定了两项规范款目标准草案:一是根据国际图联出版的《规范款目和参数款目指南》,结合我国编目工作的实际,编写了《规范数据款目规则》(1990年);二是在《规范数据规则》的基础上,参照《Unimarc/规范格式》, 并根据我国规范控制的特点和需要,编写了《中国机读规范格式》(1990年)。以上《规则》和《格式》符合国际标准要求,既能满足我国图书馆界编制规范款目的需要,又能保证规范数据在国内外顺利交流。目前,北京图书馆根据《规则》和《格式》已经建立了规范文档工作机构,专门从事规范文档的编辑,据初步统计已拥有20多万笔记录。不少图书馆也建立了具有规范控制功能的图书馆自动化系统。但就整体而言,我国书目规范控制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从业人员对规范控制缺乏认识,名称规范往往被忽视。特别是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书目规范控制工作计划,没有建立较大规模的规模控制系统,地区或部门之间也没有开展规范控制数据交换,许多书目系统根本就没有规范的控制。这一状况对于我国作为历史悠久、文献书目资源相当丰富的国家是极不相称的。为实现我国书目规范控制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控制理论与应用的研究,在编辑出版《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全世界及至海外进行中文书目规范控制的计划,并在各个不同层面加速实施、推行。

2 规范控制的涵义

规范控制(Authority Control),又称权威控制, 是为确保标目在检索款目及书目系统的唯一性和稳定性,而建立、维护、使用规范款目和规范文档的工作过程。即图书馆编目工作人员在依据编目规则编制检索款目时,因受编文献所载资料往往不尽相同,(如个人著者有不同的笔名,出版社对外国人名或原文书名的翻译不同,团体名称时有变更等),为使标目在检索款目的形式完全一致,而建立、维护、使用规范款目和规范文档的工作过程。

书目规范控制在编目规则中亦称为标目法,其目的在于实现检索点(标目)规范化,即确定标目范围,并以一定理论、原则,确定统一标目形式,编制规范款目,同时,建立不同名称之间的参照关系。

具体说来,规范控制工作包括:(1 )确定标目范围及其规范名称形式;(2)编制规范款目,并以其中的统一标目编制各种检索款目; (3)将规范款目、 参照款目和说明款目按一定方法组织成规范文档(Authority File)或称为规范表、权威清册(Authority List); (4)将规范文档与检索款目通过某种形式连接起来,形成规范的书目检索系统;(5)对规范文档和书目系统进行维护和评估。

3 规范控制的因素

标目的统一对图书馆目录是极为必要的,特别在计算机编目中,书目数据是图书馆书目自动化系统的基础,而规范控制作为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联机和网络检索环境下,又是书目系统永葆生命力和实现资源共享的关键。进行规范控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3.1 目录职能

字顺目录的职能在于:①揭示藏书中有无著录某一题名或责任者的文献;②把文献外表特征与著作统一题名及责任者名称,在认识上统一起来,并且把同一责任者的各种著作和同一著作的各种版本和译本联系起来。以上两个职能,简言之,一为揭示,一为集中。显然,如果一个责任者在他所有的著作中都用统一的、特定的姓名,一种著作不论在何种文献上都只用一个题名,达到上述两个职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当一个责任者各种著作以不同署名或是一种著作以不同题名出版,如直接以文献所载的责任者姓名和题名作标目,就只能实现上述第一个职能——客观地揭示,不能满足第二个职能——科学地集中的要求。而必须解决标目统一的问题,才能顺利实现目录的集中职能。

3.2 目录结构

在目录的结构上,存在着两种结构形式:一是由款目组成目录,由目录组成系统(网络)的层层包容扩大的结构;二是款目与款目组成目录之间,通过排检法整序和参照法沟通,而互相串连延续的结构。款目始终是目录结构的基础,而款目的作用又通过标目去实现,因此,统一标目成为文献检索的关键。

3.3 读者检索心理

从读者检索心理上,读者通常是根据自己所知名称进行检索,而且关心的是著作而不在文献类型,当文献或责任者出现异名变名时,即发生误检和漏检。因此,在编目工作中,需要把著作(Works )和文献(Documents)或出版物(Publications)加以区别。 一种著作从它一出现就没有被作为单独的个体,它总是与某种载体类型或出版方式联系在一起,看成是某一责任者(著者)的某一著作的一种版本。鉴于文献庞杂所产生的异化,构成了一种检索阻力,如果没有一种恰当的形式去促使文献的顺利交流,人们就不可能自由地获得应有的信息。因此,文献检索对于一种著作、一个著作责任者必须采取统一标目。诚然,这种统一也不是绝对的,只能在可能的情况进行。因为编目员的工作对象是一种表现为具体出版物的著作,不能象专门从事文献研究的学者一样全面地研究文献;编目员的任务主要在于根据已知的资料,对文献中出现的同一责任者的不同名称、同一著作的不同题名进行选择,从而达到标目的统一。

3.4 编目工作的现状

目前我国不少编目工作人员往往混淆著录法与标目法的关系,在手工编目时不设排检项,将客观著录的题名、责任者直接作为标目,计算机编目也以客观描述的或自行修改的200字段自动生成500、700题名、 责任者检索字段。同时,对编目方法与编目手段缺乏认识,认为计算机编目之后只要通过机读格式输入,而不再需要编目规则。其实,这是本末倒置,编目规则是编目工作的首要根据,手工编目的卡片格式、书目格式,以及机编机读格式,都必须按编目规则进行操作,否则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书目数据错误和标目纷乱,而影响书目系统的查准率和查全率。由于标目的规范控制在编目工作中尚未完全实现,对于不同称谓的题名和个人责任者、团体责任者名称等标目的选取、目标形成的确定,各个图书馆分歧颇大, 缺乏整体的规范控制。 为此,《英美编目的规则(AACR2)、《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以及《中国编目规则》(台湾)都分为著录法和标目法两部分。在著录法规定的客观描述为原则,对文献形式特征和内容特征进行客观著录的基础上,在第二部标目法,对规范款目的构成、标目范围、标目名称的表示、标目规范、标目参照等问题逐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提高我国文献编目工作的水平,使书目系统达到科学、规范、高效、实用的目标,规范控制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4 规范控制的目的

规范控制是在文献著录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标目规范化,对编目工作实行全面标准化的工作。在文献著录方面各国已经普遍实行《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原则,我国据此亦制定了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及有关文献类型的著录标准,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又按照文献著录、国家标准的框架加以细化,使其成为可操作的编目工具。应该说,文献著录标准化问题在国内外图书馆界已经基本解决,由于项目的设置、排列及标识符号可以互相识别、交流,唯有著录细则的区别,而标目规范问题涉及各国目录传统、文字特点和检索习惯问题,不可能在世界范围实现不同文种文献标目的统一。为实现文献检索的规范化,提高书目系统效能,各国必须自行制定编目规则,力求在同一文种书目系统进行规范控制。规范控制的目的就主要表现在确保标目的正确性、一致性、关连性和稳定性。

所谓标目的正确性,指检索款目的标目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选取,能足以反映事物的实质及其规律,并能在检索实践中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得到社会公认。

所谓标目的一致性,指检索款目选定的标目的字词是控制字汇的一种,尽管某一事物名称具有多种形式,但一经确定,藉其形式建立的统一标目,都是一致的。使其显示名称的正确、权威,具有集中同一事物的功能(同一责任者、同一著作、同一主题),并能将同一事物而不同外表特征的文献,用一致标目表示,实现文献检索的查全率。标目的一致性也是标目的统一性,即检索款目选定的标目形式(统一标目)属于唯一特定标识,能识别某一责任者、某一著作、某一主题的名称,并足以区别其他名称,不致混淆,以实现文献检索的查准率。

所谓标目的关连性,指强化书目的检索功能,藉参照款目的指引,将不同的新旧标目相互关系,以增加检索途径,使相关的资料集中,提高书目检索效率。

所谓标目的稳定性,指检索款目需相对固定,而不可朝令夕改。当然,标目也不可能一成不变,但必须持慎重态度,有规可循,并记录在案,便于核查。

5 规范控制的类型

规范控制主要是对各种名称标目的规范和主题标目的规范,前者称为名称规范,包括对人名、团体名称、会议名称、地理名称和统一题名、丛编题名;后者称为主题规范,包括规范词汇名称(即主题词表)和非控制词汇或自然语言。实际上,规范控制的过程就是编制规范款目的过程,在名称规范中的人名、团体名称、会议名称和地理名称都属于编制责任者(著者)规范款目,统一题名或丛编题名规范为编制统一题名款目或丛编题名款目,主题规范则系编制主题规范款目。如下图表示:

规范控制同文献著录一样,都可以通过手工编目或计算机编目实现。尽管它们都必须遵循《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部分标目法的有关规则运作,但由于实现的手段不同,载体不同,也就具有规范款目的两种不同格式(卡片格式和机读格式)。同时,专业术语的称谓亦有些差别。例如,手工编目所产生的款目和目录,在计算机编目中即称为记录和书目档或书目文档、规范记录或规范文档、权威文档。在手工编目中的原先只有“标目”概念,随着编目工作标准化、自动化的进展,又出现了“检索点”的不同称谓。我们在图书馆工作及专业书刊中,往往发现交叉使用这些名词术语,这正反映着手工编目与计算机编目处于过渡阶段,由于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不平衡,手工编目的工作手段将较长期存在,即使全国图书馆文献工作都普遍实现了自动化,局部的手工文献著录及规范控制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6 规范款目的编制

在传统的手工编目中,规范数据款目往往被忽视,大多数图书馆都不予编制,当遇见一个责任者名称或一著作题名具有不同名称时,一般仅在读者目录中编制参照,互相“参见”或“见”,或者根本就不予理会。其实,规范数据款目中的规范款目最为重要,是编目工作进行名称规范控制的工具、档案。通常设于采编工作部门,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与管理。而参照款目、说明款目是由规范款目派生,演化出来,供读者使用的。规范款目的作用主要是:

(1)规范款目上记录的规范标目, 是按照标目法的原则和规定选取和构成的,在词义及构成形式上经过了规范。因此这种规范标目的统一使用,有利于提高了目录款目的质量,有利于标准化书目数据的交换,促进书目资源的共享。

(2)规范款目用于规范文档,它是编目员选取标目的工具, 编目员在选取标目时,借助于它发现所需要的标目,或直接选取使用;或参考相关标目的结构形式,去建立类似的标目。

(3)由于规范款目中的规范标目, 保证在目录中的唯一性和一致性,这就使具有相同标目的书目款目,在目录中集中,读者利用这种检索点查找目录,就可以准确而快速地获得有关文献。从而完善目录的查询功能和汇集功能。

(4)规范款目以参照根查的形式记录各种标目之间的联系, 这就有可能在规范文档里维护完善的款目参照结构。读者可以从各种不同的检索点入手,最终从目录中查出所需要的特定文献或相关文献。

规范数据款目是描述标目的项目及其相关说明的逻辑组合。它在规范表和目录中是一个独立的排检单位。规范数据款目有规范款目、参照款目和说明款目三种类型:

(1)规范款目。以统一标目及有关说明所构成的款目。 它包括个人名称、团体/会议名称、著作题名、主题词等类型的统一标目,做根查的各种非规范标目和相关标目以及其它说明。

(2)参照款目。用于表示标目之间关系, 并指引目录排检途径的款目。它包括引导读者从非规范标目去查检统一标目的单纯参照和从某一统一标目去查检相关标目的相关参照。

(3)说明款目。或称一般参照款目,它说明标目的选择方法、 组织原则、目录使用方法、指导读者查找和选择有关标目。

建立规范数据款目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书目款目中标目(即检索点)的标准化;使标目按照规定的原则,确定其统一标目的形式,并记载其不同的参照关系。以实现书目的检索功能和集中功能,保证书目的查准率和查全率。

在规范数据款目中以规范款目为核心,是实现规范控制的基础。因此,掌握规范款目的编制方法至为重要。

规范款目是以某标目及有关说明所构成的款目,包括个人名称、团体及会议名称、地区名称、著作题名等经过选择的检索点作为统一标目,以及已作为参照根查的各种非规范标目、其他说明事项。格式如下:

统一标目

=并列标目

标目附注

〈单纯参照根查

〈〈相关参照根查

编目员注释

编目机构名称:编目条件或标准,日期

标目规范数据号

(1)本格式适用于建立编目工作用的规范控制目录、 编制规范表。每个著录项目和项目内重复的著录单元,各自单独分段,彼此明确分隔。回行时,应缩一格。〈与《用于读者目录时,改变指向为〉与》。

(2)重复著录项目时,需重复添加规定的前置标点符号, 符号的前后各留一个空格。

(3)凡不使用的著录项目,与其相应标点符号一并省略。

(4)各著录项目及其内部使用的标点符号、大小写等, 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本格式要求著录。

(5)在一般的规范表,检索目录中, 规范数据款目可以省略编目员注释项和来源项。

(6)规范款目的卡片格式和书本格式基本相同。 当一张卡片著录不完,需续片著录时,应在其最后注明“(接下卡)”字样,并在各卡片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注明顺序号/卡片总张数。如“1/2”,表示该款目共两张卡片,此为第一张。

规范款目的项目及其使用方法如下:

(1)统一标目项。统一标目也称规范标目。 这是根据一定的原则选择确定的统一形式的标目。统一标目的选取,形式的确定,应该根据标目法的规定。除了标目的基本成份外,还应补充必要的附加成份,必须保证它们的唯一性和一致性使用说明。

(2)并列标目项。仅用于重要著作的不同语言形式。 一般单语种规范文档或单语种目录不予采用。

(3)标目附注项。 主要用以解释统一标目和参照根基之间的关系。如责任者简介、解释个人名称标目之间的关系、说明团体会议名称的历史沿革、或注记多卷题名标目与分卷(册)题名标目之间的关系等。

(4)单纯参照根查项。记载各种形式的非规范标目。 所谓非规范标目,是指具有检索意义的,与统一标目描述对象相同,但形式不同的标目。如简称或全称,原名或别名、不同的译名,出现在不同位置的题名等。

(5)相关参照根查项。 记载与统一标目在意义上或概念上相关的其它统一标目。在同一规范表里,它们都具有自己的规范款目,但描述的对象不同,这种相关标目,包括概念相关的主题标目以及在规范表里同时有效的新旧名称标目或形式不同的名称标目。

(6)编目员注释项。记载款目建立的参考数据源、 标目的历史沿革、类似标目的区分、使用方法和限制等。

(7)来源项。记载规范款目建立的编目机构、 标目建立所依据的条例、编制和修改款目的日期等。

编目员注释项和来源项,通常不在规范表和书目中出现,只提供编目员在使用和修改统一标目与建立相关标目时参考。

(8)规范控制号。唯一标识本规范款目的顺序编号。

例1

格林(Grimm,Jacob 1985—1963)

德国语言学家、民俗学家。他与弟弟格林,W.K.

合作编有《儿童与家庭童话集》、《德语词典》等。

〈格里,J.

〈革林,J.

〈Grimm,J 1785—1863

广东省中山图书馆,1990.07.05

A9000005

例2

Zhou Qiming

周作人(1885—1967)

1949年后多用“周启明”署名,1949年至1967年,

其著作曾按“周启明”(1885—1967)排检。

《周启明(1885—1967)

北京图书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1994.05.28

A9400002

应该指出,规范款目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式:(1 )由编目中心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通过工具书及有关资料集中进行;(2 )由各图书馆编目工作人员,根据在编文献进行。如属于后一种方式,必须同时编制参照款目或说明款目,反映于读者目录中。例如,某一图书馆在编《伊索寓言》时,发现其译者署名“周启明”,除编制以上规范款目外,还需另编制如下参照款目:

周启明(1855—1967)

周作人自1949年以后使用的笔名

》周作人(1885—1967)

编制规范款目应注意的问题有:

(1)名称规范款目描述的对象首先是在编著作出现的个人名称、团体名称、会议名称、著作题名、丛编题名、统一题名等;对于非在编著作(如杂志或资料内部)出现而具有检索可能性的责任者名称,可有选择地编制名称数据款目。

(2)名称标目应唯一、简短、明确。 必须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关于规范名称的选择原则,一般选取顺序为①著称者;②著作中常见者;③资料中常见者;④著作上最近使用者。

(3)知名著作具有多个题名或题名有变化的著作题名, 应编制名称规范款目。但普通著作题名和其它著作题名没有关系,则可不编制名称规范款目,只按编目规则规范它的名称形式。

(4)非常设的临时性团体(如在著作中出现的“筹备处”、 “本书编辑组”等)和无连续性特征的会议名称,不编制名称规范款目。对于无名称变化的会议名称,一般只按编目规则规范它的名称形式,也不编制名称规范款目。

(5)各种标目的选择根据、选择范围和数量, 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当文献本身提供的规范住处不充分时,可参考各类工具书,如人名录、团体机构名录、辞典、手册、百科全书、有关规范表以及其他有权威性的参考资料。

(6)规范款目除了自建外,应该积极采用外来资料。 目前北京图书馆建立的规范数据文档已有相当规模,而且已制作为光盘发行,可以直接使用。对于自建的规范款目最好通过地区或全国编目中心审定确定,以保证质量,提供全国图书馆共享。

7 书目数据与规范数据的组织

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是文献编目过程中形成的两种数据类型,编目系统是利用这两种数据来实现其书目功能的。书目数据描述图书资料,而规范数据描述书目款目中的标目,且为书目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书目数据的使用服务的。它们之间有着自然的密切联系。因此,在数据库设计时,如何建立这两种款目数据的连接,合理设计数据库的结构,在编目系统设计的一个根本问题。

在传统的卡片目录或书本目录中,书目款目和规范款目大致存在以下三种:

(1)书目款目与规范款目各自组织、各成系统, 而且两者之间没有联系,即书目款目的统一标目不一定使用规范款目中的规范标目,规范款目中的规范标目对于款目的统一标目只起参考作用,因而规范目录(档)不对书目款目的标目起规范控制作用。规范目录形同虚设,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2)规范款目、 参照款目和一般说明款目编制出来后不单独组织成规范目录,而是作为公务目录的组成部分分别组织到公务目录中。这种联系方法不太适合于分立式公务目录,同时也不利于规范款目的管理与维护。其中最重要的是不利于馆员的使用,因为规范目录(档)不仅供编目人员使用,同时也适合采访人员、参考馆员和特殊读者的使用,但若它与公务目录一起组织就不便使用了。

(3)规范款目与书目款目各自组织、各成系统, 但是两者之间联系紧密,也即书目款目中的统一标目必须采用规范款目中的规范标目。但规范款目单独组织时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规范目录的放置位置要便于所有使用和维护规范目录的人员;二是配备足够大的空间,以适应随时间而不断增长的规档扩展。规范目录应用专门的抽屉存放,而且应做到科学合理、井然有序。

在编制机读目录和机读文档的情况下,规范文档与书目文档之间通过电子链针经过ISADN而自动连接。目前,这种联系方式, 是最好的联系方式,因为一旦规范档中的某一标目进行修改后,与之相连的书目文档中的有关标目也会自动得到修改。而在第三种联系方式中,则需人工逐条修改,对于维护文献目录和规范目录的工作显得十分繁重。

因此,在使用计算机编目时应采用机器自动联系,而在手工编目的情况下应提倡和推广第三种联系方式,尽管这种联系方式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最后需要强调,建立规范档的意义和作用都非常重要,中、小型图书馆可以采取“拿来主义”的方针,即使一些大型图书馆,也应采取“一馆为主、各馆补充”的方针,否则各自为政,将造成浪费(建立规范目录是一项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工作),不能得到应有的效果。

[收稿时间]199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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