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图式:一种怪诞的解释风格_晨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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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4)05-0034-011

       句子是语言表达的基本单位,语言哲学可以从句子出发。句子是有结构的,语言哲学可以从句子的结构出发,通过揭示句子结构而认识句子所表达的东西。

       句子由语词组合而成。由于语词组成句子的方式是多样的,因此句子的结构非常复杂。认识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是认识句子复杂多样的组合方式。弗雷格在给胡塞尔的一封信中曾经画了一个图(图一)[1](S96)。通过这个图示,弗雷格说明了在对象与概念之间关系上他与胡塞尔的一种认识区别。

      

       图一:【弗雷格图示】

       我称这个图为弗雷格图示。从它可以清晰地看出一些具有普遍性的东西。一个是语言层面:句子、专名、概念词,另一个是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层面:句子的涵义、句子的意谓。这样,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得到十分明确的区别。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出与真值相关的东西。一方面,从箭头可以看出,它与句子相关,与句子的涵义相关。另一方面,从冒号可以看出,它与对象、概念相关。这样,从这个图示可以看出,真值占据了核心的位置。真值有两个,一个是真,一个是假。由此可见,这个图式的核心是“真”这个概念。

       弗雷格图示表达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东西,但是它只适用于简单句子:含一个名字和一个概念词。假如可以根据这个图示构造出一种图式,它既具有弗雷格图示的普遍性,又能够适用于不同形式的句子,那么就可以得到一种广泛适用的图式。本文将构造这样的句子图式,并通过讨论一个经典问题来显示它们的意义和作用。

       一、句子图式

       首先构造一个基础性的句子图式(图二)。可以看出,这个图式与弗雷格图示有十分明显的相似之处。第一,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区别完全一致。第二,句子是图式的核心,因而真值同样占据了核心位置。不同之处是句子的构成部分及其相应部分。对此需要做一些说明。

       句子有构成部分,一如弗雷格图示,可以由专名和概念词构成。既然句子有构成部分,相应地,句子所表达的东西也就有构成部分。“思想部分”是借助弗雷格的用语。“与真值相关部分”尽管不是弗雷格的用语,却与他的思想密切相关,因为他说的对象和概念都是与真值相关的。因此这个图式与弗雷格的思想是一致的。

       非常明显,句子图式0只显示了句子有构成部分,而没有显示其构成部分是什么。这样,该图式就不是一个具体的图式,而是一个可构造的图式模式。基于它可以构成不同的句子图式,显示出不同的句子结构。根据不同的句子图式,我们可以得到并进行不同的解释。

       (语言)句子:句子部分

      

       /句子部分

       (涵义)思想:思想部分

      

       /思想部分

       (意谓)真值:与真值相关部分 /与真值相关部分

       图二:【句子图式0】

       (语言)句子:句子部分

      

       //句子部分

      

       /句子部分

       (涵义)思想:思想部分

      

       //思想部分

      

       /思想部分

       (意谓)真值:与真值相关部分 //与真值相关部分 /与真值相关部分

       图三:【句子图式

       需要指出的是,句子图式中的杠“/”是一个句法符号,表示句子组合:它左右两边的表达式组合而成一个句子。它还表示,左右两边的表达式不是并列的,而是有区别的。语言层面如此,相应地,其他两个层面(涵义与意谓)也是这样。这个杠的作用是重要的。由于句子图式是可构造的,以后可以通过杠来表示不同层次的区别。比如图三。

       图三与图二不同,它除了有一个单杠“/”外,还有一个双杠“//”。“//”不过是在单杠“/”上加了一条杠,因而也表示其左右两边组合而成一个句子。同样,它还表示,左右两边的表达式不是并列的,而是有区别的。关键的区别在于,“//”的右边有一个单杠“/”,因而也就表明,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句子。这样就显示出句子层次的区别:“/”的组成部分没有句子,而“//”的组成部分有句子。后面将会看到,由此会显示出涵义和意谓层面的区别。

       具体地说,由于句子层面有三个部分,相应地在涵义层面也有三个部分。它们都是思想部分,却是有区别的。单杠两边的思想部分组合而成一个思想,然后又与前一个思想部分组合而成一个思想,因此后两个思想部分既是子句的思想部分,也是整个句子的思想部分,但是层次不同。在意谓层面也是同样,单杠两边与真值相关的部分组合而成子句的意谓,然后又与前一个和真值相关的部分组合而成整个句子的真值。因此,它们字面上相同,都与真值相关,实际上却是有层次区别的。

       除此之外,句子部分也是可以增加的,比如可以有图四所示图式(见下页)。在这个图式中,逗号“,”也是一个句法符号,表示两个并列的东西。该图式中“/”的右边借助逗号表示增加了一个句子部分,其他两个层次也增加了相应的东西。逗号表明这两个句子部分是并列的,它们一起与单杠左边的部分构成句子。同样,通过逗号,对单杠左边也可以增加相同的句子部分。单杠与逗号的区别是明确的,前者表示构成句子但不并列的部分,后者只表示并列的部分。它们在句法上有明显区别,在意谓上也有区别。

       综上所述,句子图式0与弗雷格图示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但是又有区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于它的可构造性。基于以上关于句子图式的说明,很容易构造更多句子图式(图五至图八)。

       (语言)句子:句子部分

      

      

      

      /句子部分,句子部分

       (涵义)思想:思想部分

      

      

      

      /思想部分,思想部分

       (意谓)真值:与真值相关部分

      

      /与真值相关部分,与真值相关部分

      

       图四:【句子图式

       (语言)句子:谓词

      

      

      

       /专名

       (涵义)思想:思想的一部分

      

      /思想的一部分

       (意谓)真值:概念

      

      

      

       /对象

       图五:【句子图式1】

       (语言)句子:量词

      

      

      

       /谓词

       (涵义)思想:思想的一部分

      

      /思想的一部分

       (意谓)真值:个体范围

      

      

       /概念

       图六:【句子图式2】

       (语言)句子:模态词

      

      

      

      //子句

       (涵义)思想:思想的一部分

      

      //思想的一部分

       (意谓)真值:可能性

      

      

      

      //子句的思想

       图七:【句子图式3】

       (语言)句子:认知词

      

      

       //专名,子句

       (涵义)思想:思想的一部分

       //思想的一部分,思想的一部分

       (意谓)真值:认知状态

      

      

      //对象,子句的思想

       图八:【句子图式4】

       可以看出,句子图式1与弗雷格图示相似,是关于简单句的,这样的句子是由专名和谓词构成的;其他三个句子图式分别是关于含量词、模态词或认知词①的句子。限于篇幅,这里给出的图式是最简单的,也不对其构成部分再做区别。②

       二、图式说明

       如前所述,句子图式的核心是句子,凸显的是真值。从给出的四个图式看,意谓层面各部分都有明确说明,因而与真值相关部分也有明确说明,这就表明,关于句子真值,句子图式提供了完整而清晰的说明。在涵义层面,相应于句子的部分有明确说明,而与句子部分相应的部分没有得到明确的说明,这就表明,关于句子涵义,句子图式并没有提供完整而清晰的说明。相比之下也就说明,句子图式主要是从真值因而从真这一角度提供关于句子的说明。简单地说:

       句子图式1表明,一个简单句(或者,该图式所刻画的句子)的真之条件是:其中专名意谓的对象存在,该对象处于谓词所意谓的概念之下。否则该句子是假的。比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这个句子的真依赖于要有亚里士多德这么一个人,而且他处于哲学家这个类中。否则该句子就是假的。同样的道理,“曹雪芹是哲学家”就是假的。此外,可以借助逗号增加图式中的专名,或者可以把专名看作是两个或多个。比如,“鲁迅爱许广平”,其中的谓词是“爱”,“鲁迅”和“许广平”则是名字。真之条件的说明不变。应该指出,谓词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由于它和专名一起构成句子,因此也可以看出,句子中去掉专名所得到的东西就是谓词。比如前面的例子中,“是哲学家”和“爱”都是谓词,它们都可以看作是去掉其相关专名而得到的表达式,而且由于专名的个数不同,它们表达的东西也会不同,比如前者表达的是类或性质,后者表达的是关系。

       句子图式2表明,一个量词句的真之条件是:谓词意谓的概念与个体事物处于恰当的匹配状况。量词是对谓词的限定。量词若不同,句子的真之条件也会不同。比如“哲学家是聪明人”这个句子一般不会有理解的问题。但是问及真假,却不一定能够回答。这是因为,它的真之条件不清楚。如果加上量词,比如“所有哲学家是聪明人”,因而使其中的谓词“哲学家”和“聪明人”得到限定,它的真假就可以得到确定。句子图式2表明,一个含全称量词的句子的真之条件是:所有个体满足谓词所意谓的概念。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个体不满足它,该句子就是假的。一个含存在量词的句子的真之条件是:只要有一个个体满足谓词所意谓的概念。③

       句子图式3表明,一个模态句的真之条件是:子句的意谓处于模态词所表达的可能性之下。这里可以借助弗雷格关于间接引语的论述,子句的意谓不是通常的意谓,而是间接意谓,即它的思想。模态词若不同,句子的真之条件也会不同。一个含“必然”一词的句子的真之条件是:子句的思想处于所有可能性下。否则该句子就是假的。一个含“可能”一词的句子的真之条件是:子句的思想处于一种可能性下。比如“8大于7乃是必然的”(或“8必然大于7”),其中“8大于7”是子句,“必然”是对该子句所表达的思想的断定。这个句子是真的,当且仅当这个子句所表达的思想处于所有可能性下,即没有例外情况。

       句子图式4表明,一个认知句的真之条件是:专名意谓的对象与子句的思想处于认知词所表达的认知状态下。比如“刘备知道诸葛亮是栋梁之才”。其中“诸葛亮是栋梁之才”是子句。整个句子是真的,当且仅当刘备这个名字意谓的对象和该子句的意思处于“知道”所意谓的概念之下,即刘备知道那件事情。

       从现代逻辑出发,句子有句法和语义两个层面,它们大致相应于句子图式中的语言和意谓层面。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关于句子的意谓以及真之条件的说明基于现代逻辑提供的理论。这是自然的,也是容易理解的。但是现代逻辑的考虑通常只有句法和语义两个方面,因而缺乏关于涵义层面的说明。句子图式的一个优点是:它含有涵义这个层面,因而可以提供更多的解释。在语言哲学讨论中,意义的讨论即涵义层面的问题是不可或缺的,许多问题都是与它相关或者由它引起的。比如在讨论专名的问题时,人们谈论专名的涵义是如何形成的,因而忽略专名与句子的联系,忽略句子部分与句子的联系,比如有人认为专名只有指称而没有涵义,因而混淆涵义和意谓这两个层面。但是从句子图式看,句子有涵义,作为句子部分的专名也就一定有涵义,否则句子的涵义就会不完整。而专名的涵义与意谓显然又是不同的,前者与思想相关,后者与真值相关。

       对照句子图式1、2和3、4,可以进一步看出考虑和讨论涵义这一层面的重要性。图式1和2含单杠,讨论它们的真之条件不涉及涵义,因而似乎与涵义无关。其实不然。专名有涵义,但是可能会没有意谓,此外,理解专名也会涉及专名的涵义,因而在关于句子真之条件的说明中,也会涉及专名的涵义。图式3和4含双杠,比图式1和2多一个层次,涉及子句。在关于它们的真之条件说明中,谈到“子句的思想”。其中的“思想”显然是涵义层面的东西。因此这一说明无疑涉及涵义这个层面。所以,借助句子图式来讨论语言哲学的问题,可以多出一个层次:既可以探讨与逻辑相关的层面(意谓),又可以探讨意义层面(涵义)。这样就给我们的讨论带来很大的便利。限于篇幅,我想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个简单的例子是组合原则。它的意思是:对句子部分代之以意谓相同的部分,句子的真值保持不变。但是在模态句或认知句中,这一原则失效。比如下面的句子:

       1)8大于7;

       2)行星的数大于7;

       3)8大于7乃是必然的;

       4)行星的数大于7乃是必然的。

       前两个句子不含模态词,后两个句子含模态词,区别一目了然。前三个句子是真的,4)不是真的。弗雷格把“行星的数”和“8”都看作专名,它们涵义不同,但意谓相同,因而它们的相互替换不影响1)和2)的真假。根据句子图式1,这是非常清楚的。它们的涵义是一个层面,意谓是另一个层面。专名的意谓会影响句子的意谓,因此专名的意谓相同,句子的真值相同。但是,专名的意谓相同,涵义却可以不同。因此,两个句子可能会思想不同但真值相同。1)和2)就反映了这样的情况。

       3)和4)的情况则不是这样:它们的涵义不同,真值也不同。具体地说,“8”和“行星的数”的涵义没有变,意谓也没有变,因此“8大于7”与“行星的数大于7”的涵义和意谓都没有变:它们依然是涵义不同,而意谓相同。但是由于它们处于“是必然的”这一模态表达式下,因此本身不再是独立的句子,而是一个子句。根据句子图式3,它们的涵义是整个句子的涵义的一部分,它们的意谓是子句的意谓,因而是思想,而不是真值。因此,在句子意谓层面上,处于“可能性”之下的不是子句的真值,而是子句的涵义。我们看到,尽管“8大于7”和“行星的数大于7”这两个句子都是真的,即它们的真值相同,但是由于它们涵义不同,在“是必然的”的限定下就导致整个句子的真值不同:3)是真的,而4)是假的。由此可见,导致模态句的真值发生变化的,并不是子句的真值,而是子句的涵义。如果再进一步追究,则可以看出,这是由于其中的“8”和“行星的数”这两个表达式的涵义不同而造成的。这样就涉及专名与摹状词的区别这一问题。

       三、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

       与弗雷格不区别专名和摹状词不同,克里普克区别出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他认为,专名只有指称,没有涵义,专名的指称不能由它的涵义来决定。为此他还提出历史因果命名理论。下面我们结合“晨星”和“昏星”这个著名的例子来讨论这个问题。弗雷格与克里普克有一段十分相似的说明如下:

       【弗雷格】如果我们发现“a=a”与“a=b”一般有不同的认识价值,那么这可以解释如下:对于认识价值来说,句子的涵义,即句子中表达的思想,与它的意谓,即它的真值,得到同样的考虑。如果现在a=b,那么尽管“b”的意谓与“a”的意谓相同,因而“a=b”的真值与“a=a”的真值也相同,但是“b”与“a”的涵义却不相同,因而“a=a”表达的思想与“a=b”表达的思想也不相同。这样,这两个句子的认识价值也不相同。[2](P119)

       【克里普克】设“

”和“

”为等号两端的两个严格指示词。那么“

=

”如果是真的,它也就是必然的。“

”和“

”的指称很可能分别由非严格指示词“

”和“

”所确定。在长庚星和启明星的事例中,这些词(these)具有“这个在傍晚(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这样一种形式。因此,虽然“

=

”是必然的,但是“

=

”却很可能是偶然的,人们之所以常会错误地认为“

=

”可能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其根源即在于此。④

       在弗雷格看来,“晨星”和“昏星”是两个不同的专名,指同一颗行星,因而意谓相同,但是它们的涵义不同。根据句子图式1,a=a与a=b是两个不同的句子,它们的涵义不同,它们的意谓可以相同。比如“晨星是晨星”,“晨星是昏星”。这两个句子都是真的,但是它们的涵义明显不同。

       克里普克考虑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与两个不同的严格指示词相关,另一种情况与两个不同的非严格指示词相关。因此这种讨论与弗雷格不同。为了讨论方便,我们可以把克里普克的论述划归为如下一些表达:

       1)“Phosphorus是Hesperus。”(“启明星是长庚星。”)(

=

)

       2)“‘Phosphorus是Hesperus’乃是必然的。”(“‘启明星是长庚星’乃是必然的。”)(“

=

”是必然的)

       3)“‘Phosphorus是Hesperus’不是必然的。”(“‘启明星是长庚星’不是必然的。”)(“

=

”不是必然的)

       4)“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是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

=

)

       5)“‘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是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不是必然的(是或然的)。”(“

=

”不是必然的)

       这5个表达不是按照克里普克论述的顺序,而是按照严格指示词(前3个)和非严格指示词(后2个)排列的。非常明显,1)和4)分别相应于

=

=

,也是不含“必然”的情况,而2)、3)、5)是含“必然”的情况,相当于把1)和4)置于模态语境下来考虑。或者,1)和4)是外延语境下的考虑,而2)、3)、5)是将1)和4)置于内涵语境下来考虑。5)是对形成3)的错误根源的解释。现在借助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更容易说明克里普克的观点。

       首先,克里普克没有对1)和4)做什么说明、批评和质疑。这两个句子不含模态词,仅仅被当作讨论的前提使用。

       其次,克里普克赞同2)和5)。2)中的子句仅含专名,而5)中的子句仅含摹状词,前者被说成是“必然的”,后者被说成“不是必然的”。很明显,句中那些专名和摹状词指称相同的对象,但是得到的说明却是对立的,由此看出在模态语境下,专名和摹状词是有重大区别的。这样也就显示出区别严格和非严格指示词的重要性。所以,克里普克一定要区别二者并且强调这种区别的重要性。

       最后,克里普克不赞成3)。字面上非常清楚,3)与2)是对立的。克里普克既然赞同2),当然不可能赞同3)。值得注意的是,他为3)把脉,认为5)是它错误的根源。由于“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与“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分别相当于“启明星”和“长庚星”,因此4)等于1)。由1)到2)是自然的。由于这两个非严格指示词是“启明星”和“长庚星”的不同表达方式,所以5)与3)相等。因此直观上可以看出,克里普克的看法和论述是有道理的。

       在我看来,问题并不是这样简单,让我们借助句子图式来讨论。

       根据句子图式1,1)和4)的真之条件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由此表明,它们属于弗雷格讨论的范围,并不为克里普克的讨论所重视。

       根据句子图式3,2)表明是两个专名指称的对象同一的情况处于可能性之下。按照“必然”一词的意谓,该句子的真之条件是:“启明星是长庚星”这个子句所表达的情况处于所有可能性下。由于“启明星”和“长庚星”是专名,即严格指示词,因此满足这样的条件。所以,克里普克赞同2)。

       同样是根据句子图式3,5)表明是两个摹状词相等的情况处于可能性之下。按照“必然”一词的意谓,该句子在肯定的情况下的真之条件是:子句的思想,即“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是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这种情况,处于所有可能性下。由于“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和“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是摹状词,即非严格指示词,因此不满足这样的条件。5)是否定的,正好表明它无法满足这种条件。所以,克里普克赞同5)。

       在克里普克看来,3)是错误的,5)是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这是因为对3)中的专名做摹状词的理解,因而把专名误以为是摹状词。同时,这也是由于对模态语境没有充分的认识。因此,不区别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没有认识到它们在模态语境中的表达乃是不同的,是会产生严重问题的。

       克里普克关于必须区别专名与摹状词的看法是正确的,他在论证过程中使用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来表达这一区别也是可行的。但是,在我看来,他的论述却不是没有问题的。而这个问题主要来自他使用的例子。

       “启明星”和“长庚星”字面上有摹状含义。“启明”指晨,“长庚”指夜。当然,这是中文翻译之后的结果。克里普克的用语分别是Phosphorus和Hesperus,它们字面上没有这样的含义。问题是,Phosphorus和Hesperus分别因命名早上和晚上的行星而得名,这种命名的方式使它们字面上似乎含有摹状含义,它们的意思分别是,或者它们分别指,a morning star(晨星)和an evening star(昏星)。字面上看,a morning star和an evening star具有摹状形式,而Phosphorus和Hesperus并不具有摹状形式,本身又是大写,与专名无异。因此克里普克似乎可以认为,Phosphorus和Hesperus这两个词是专名,没有摹状含义。但是他在讨论中有时候又把它们与“金星”(Venus)相对,说它们指称金星,这就使人把它们多少又与摹状词联系起来。比如在借助奎因的话批评马库斯的相关论述时,克里普克说:

       奎因的答复如下:“我们可以用‘长庚星’这个专名来称呼某个明亮的夜晚出现的叫作金星的那颗行星。我们还可以用‘启明星’这个专名称呼在太阳升起之前的那同一颗行星。当我们发现我们两次称呼的是同一颗行星时,我们的发现是经验的,而不是因为这些专名会是(were)摹状词。”⑤

       奎因在说明中区别了经验的发现与“启明星”和“长庚星”告诉我们的东西。这里,他使用了“专名”和“摹状词”两个术语,因此奎因的论述就有一种可能性:“启明星”既被看作名字,也被看作摹状词。无论这是奎因本人的观点,还是他批评的其他人的看法,至少“启明星”有可能与摹状词发生关系。这大概是因为这个名字本身为我们描述了一些东西。用不着深入探讨奎因的论述,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启明星”可能会被看作专名,也可能会被看作摹状词,即在它上面不做相应区分。克里普克对奎因这段话是持赞成态度的。因此可以认为,他看到了这里的问题,借用它们来讨论相关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以某种状况、现象、情景而得名或命名的情况确实是有的,因此有“以……而得名”之说。一些名字在一种语言中可能字面上有摹状含义,但是译为另一种语言之后摹状含义没有了;一些名字在一种语言中可能字面上没有摹状含义,但是译为另一种语言之后也可能就有了摹状含义。比如在专名讨论中人们经常提到英国地名Dartmouth。这个地名含有mouth(口)这个词,本身就有摹状特征,因为它最初根据当地河流及其地理特征而得名。即使后来地理情况发生变化,这个名字依然使用。翻译为中文“达特茅斯”之后,专名的特征保留下来,摹状特征却没有了。同样,Phosphorus也许字面没有“晨”的含义,译为中文“启明星”就有了“晨”的含义。这里确实有语言差异的问题。但是,作为命名本身来说,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确实有一类名字来源于对具体状况的描述。无论这种描述的结果如何,所产生的一定是名字。而从这样的名字本身来看,它们字面上也许具有也许不具有摹状特征,问题是如何看待这些特征。既然克里普克对弗雷格持批评态度,我们就应该对照弗雷格的论述来讨论这个问题。

       弗雷格大概是第一个使用“启明星”和“长庚星”来讨论专名问题的,即使他不是这两个专名的首用者,也是他使这两个名字变得如此出名。这两个词的德文是Morgenstern和Abendstern。这是两个组合词,即分别以Morgen(晨)和Abend(晚)与Stern(星)组成的词。所以,这两个德文词本身既是专名,又有摹状特征。它们字面上就有“晨”和“晚”的意思。以弗雷格的表达方式,克里普克的上述5个句子可以表达如下:

       1’)“晨星是昏星。”(“Morgenstern是Abend-stern。”)(

=

)

       2’)“‘晨星是昏星’乃是必然的。”(“‘Morgen-stern是Abendstern’乃是必然的。”)(“

=

”是必然的)

       3’)“‘晨星是昏星’不是必然的。”(“‘Morgen-stern是Abendstern’不是必然的。”)(“

=

”不是必然的)

       4’)“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是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

=

)

       5’)“‘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是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不是必然的(是或然的)。”(“

=

”不是必然的)

       非常明显,4’)和5’)没有变化。1’)至3’)有变化。对照弗雷格与克里普克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区别,弗雷格直接讨论“晨星”和“昏星”,称它们为专名。正是由于这种字面的含义和区别,弗雷格说它们是专名,并没有错;弗雷格说“晨星是昏星”较之“晨星是晨星”扩展了我们的认识,也没有错;弗雷格说有可能一个人知道晨星而不知道昏星,同样没有错。克里普克则不然,虽然他也直接讨论“启明星”和“长庚星”,但是他认为这两个词是专名,不是摹状词,字面上没有摹状特征。作为严格指示词,它们似乎一方面要与弗雷格说的“晨星”和“昏星”相区别,另一方面,又要与4)中的摹状词相区别,这样就给论述带来一些问题。而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关于非严格指示词的说明。

       “具有‘这个在傍晚(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这样一种形式”一句是什么意思?我把它归为4),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把它理解为语言表达式,即摹状词;另一种是把它理解为该摹状词所表达的一种情况,即对1)的理解。现在的问题是:4)是1)具有的形式,但是,它是不是1’)具有的形式?假定克里普克说的Phosphorus和Hesperus字面上没有摹状含义,因而4)以摹状词的方式展示这种涵义,或者表示它指称的对象。那么,弗雷格说的Morgenstern和Abendstern字面就有摹状涵义,在这种情况下,难道它们还需要4)来展示这种涵义吗?即便克里普克说得不错:4)是造成3)这种错误的根源,但是,3’)是错误的吗?即使假定3’)是错误的,难道4’)会是造成3’)的错误根源吗?难道1’)字面上没有4’)的意思吗?我不这样认为。在我看来,由于“晨星”和“昏星”字面上就有摹状特征,因此从1’)到4’),无论是表达,还是理解,都是极其自然的。在这种情况下,4’)与其说是1’)具有的形式,不如说是1’)的自然扩展或换一种说法,而所换的这种说法,完全是字面的,不借助任何字面以外的东西。比如,Stern的意思是“星”,自然是天空中的,Morgen意为早晨,二者相结合,也就得到了4’)的说明,而且这还不是唯一的说明。由此我们看到一个重大区别。4’)与1’)的区别仅仅在于4’)中是摹状词,1’)中是专名。由于1’)中的专名有摹状特征,因此它们本身已经具备了与4’)相似的形式,因而不需要借助4’)来被理解。相比之下,4)与1)的区别不仅在于4)中是摹状词,1)中是专名,而且在于1)中的专名不具有摹状特征,不具有4)的形式,因而4)可以提供对1)的理解。这就表明,一个看似相同的例子得到了两种明显不同的解释。为了进一步说明这里的区别,可以按照克里普克的思路构造表达方式如下:

       1”)“Phosphorus是Hesperus。”(“启明星是长庚星。”)(

=

)

       2”)“‘Phosphorus是Hesperus’乃是必然的。”(“‘启明星是长庚星’乃是必然的。”)(“

=

”是必然的)

       3”)“‘Phosphorus是Hesperus’不是必然的。”(“‘启明星是长庚星’不是必然的。”)(“

=

”不是必然的)

       4”)“晨星是昏星。”(“Morgenstern是Abendstern。”)(?)

       5”)“‘晨星是昏星’不是必然的(是或然的)。”[“‘Morgenstern是Abendstern’不是必然的(是或然的)。”](?)

       非常明显,1”)至3”)没有变化,是克里普克的表述。不同的只是4”)和5”):以弗雷格说的“晨星”和“昏星”替代了4)中的摹状词。首先我们看一看它们是不是符合克里普克的说明,就是说,我们能不能说“这些词具有‘昏星(晨星)’这样一种形式”?如前所述,4’)与1’)具有的形式是相似的,区别只是在于一个是以名字的形式出现,另一个以摹状词的形式出现,但是这个名字具有摹状特征,可以自然扩展为后者。因此,“晨星”与“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不仅有相似的含义,而且有相似的形式。即使认为它们在形式上差距较大,人们也不会否认它们字面上意思差不多。因此,既然认为4)对1)提供了理解,也就可以认为4”)对1”)提供了理解。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就出现了。我们在4”)和5”)的括号中打了问号。这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应该把“晨星”和“昏星”这两个词看作严格还是非严格指示词。假定把它们看作非严格指示词,即4”)的表达是“

=

”。相应的,4”)的表达是:“‘

=

’不是必然的(是或然的)。”这样会与克里普克的论述一致,但是“晨星”和“昏星”就不能是名字,而它们本身确实是名字,结果就与实际情况不符。假如把它们看作严格指示词,即4”)的表达是“

=

”,因而与事实相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5”)的相应表达是:“‘

=

’不是必然的(是或然的)。”它与3”)相同,而与2”)形成矛盾。这个结果恰恰是克里普克反对的,因为他支持2”)而反对3”)。

       这里的麻烦似乎在于,弗雷格不区别专名和摹状词,因而随意举例说明专名的涵义和意谓,而克里普克不赞成弗雷格的做法,认为弗雷格的理论使人们以为“专名不是严格的指示词,而是与代替它的摹状词同义的”[3](P59),而他要区别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但是在他的论述中,也许是由于语言的翻译问题,一个在弗雷格那里没有问题的例子,在克里普克本人也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的例子,却在克里普克的讨论中出了问题。

       借助句子图式1可以看出,这些问题是不存在的。无论是“金星”、“启明星”和“长庚星”,还是“晨星”和“昏星”,都是语言层面的东西,都处于专名的位置。在涵义层面,它们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在意谓层面,它们是相同的。以1)和4)为例,这两个句子的涵义与其中专名或摹状词所表达的意思相关,而它们的真值与其中专名或摹状词所指称的对象相关,比如它们必须存在,与谓词表达的概念(相等)处于相应的关系等等。5)也是同样,因为对其中的摹状词“这(那)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可以做相同的说明。

       而借助句子图式3可以看出,这些问题也是不存在的。这是因为,在意谓层面,即与真值相关,专名或摹状词与谓词相关的涵义处于可能性之下,就是说,这里并不涉及它们指称的对象,而只涉及它们表达的含义。比如3),它否定了“启明星是长庚星”的涵义处于所有可能性之下,把3)中这个子句替换成4)也是同样。它否定了该子句“这个在清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是那个在傍晚的天空中如此这般位置上出现的天体”的涵义处于所有可能性下。当然,有人可能会认为,专名只有对象而没有含义。这也不会造成矛盾。根据句子图式,专名始终是在句子中考虑的。作为句子的一部分,它可以没有意谓,但是一定有涵义,这是因为如果专名没有意谓,句子是假的,但如果专名没有涵义,句子的涵义就是不完整的,因而也不会有涵义。

       这里可以顺便说一下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命名理论。这个理论强调的是一个对象最初的命名,以及随后在一个范围内随着这个名字的使用而获得的关于这个对象的认识。我不认为这个理论没有道理,但是我认为它的意义并不像人们鼓吹的那样大,至少以它来批评弗雷格的理论是非常不恰当的。如果单纯地讨论一个专名是不是有涵义,它的涵义是如何获得的,它的涵义与它最初的命名是不是相关,如何相关,等等,这个理论也许是有意义和价值的。但是就分析语言、理解语言而言,它却是可以没有关系的。如果单纯地讨论一个专名是不是有涵义和对象,克里普克的看法也许是有道理的:专名只有指称而没有涵义,这至少算一种看法。但是从分析句子和理解句子的角度看,他的看法肯定是错误的。一个句子是客观的,因为人们可以看到它,听到它。它的涵义是客观的,因为人们可以把握它,理解它。它的真之条件也是客观的,因为人们可以认识它。如果一个句子没有涵义,人们就无法理解它。如果句子的涵义不是客观的,人们对句子也就无法有共同的理解,因而也就无法通过句子进行交流。专名是句子的一部分,因此它也是有涵义的,否则整个句子的涵义就不是完整的。如果人们无法理解专名的涵义,也就无法理解这个句子的涵义。这里的麻烦也许在于,一个专名的涵义往往是与指称相联系的,在这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专名的涵义就是指称,但是,只要认为句子有涵义,就不得不认为专名有涵义,不管这种涵义是什么。这一点,从句子图式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句子有涵义,既然如此,其构成部分就不能是空的,就不能没有涵义。

       认识到这一点,也就可以看出,即使把专名的涵义理解为指称,这个层面与意谓层面也仍然是有区别的。比如,a)“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依据句子图式1,“亚里士多德”的涵义是在句子的涵义中的。对这个句子,人们可以问:“这个句子是什么意思?”“‘哲学家’是什么意思?”同样也可以问:“‘亚里士多德’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不是自然的吗?难道这不是在问“亚里士多德”的涵义吗?理解一个句子,难道对句子的涵义和谓词的涵义有理解的问题,而对其中的名字的涵义没有理解的问题吗?从指称的角度出发,所谓理解或不理解一个名字,大概是指知道或不知道它指谁。但是关于它的指称的每一种理解,实际上都是一种涵义。比如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指逻辑的创始人。我们所知道的这种情况就是这个名字的一种涵义。如果表达出来可以是:b)“亚里士多德是逻辑的创始人”,这又是一个句子。这里,我们把对“亚里士多德”这个词的涵义的理解以谓词的方式表达出来。如果b)与a)没有关系,则其中“亚里士多德”的涵义仍然需要理解。如果b)与a)有关系,比如是对a)中“亚里士多德”这个名字的理解,则可以认为a)是真的。如果没有b)的理解,则对a)中的“亚里士多德”还需要其他的理解,比如c)“亚里士多德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我们也可以依据c)来判断a)是不是真的。所以,弗雷格的理论与一个对象如何获得名字无关,也不太在乎名字的涵义是不是决定名字的指称。他只是区别出名字有涵义和意谓两个层面,并且基于这种区别告诉我们如何利用专名的意谓来判定句子的意谓。

       综上所述,克里普克对弗雷格及其相关理论的批评主要基于两点认识:一,专名和摹状词是有区别的;二,专名的指称不能由它的涵义来确定。第一点认识无疑是正确的。即使弗雷格对这一点也不是没有认识的。但是弗雷格不区别专名和摹状词,原因简单而明确。他的讨论基于一阶逻辑,这是一种外延的、二值的逻辑。他讨论的目的是给出句子的基本句法,并对这种句法所表达的东西做出说明。这样一种讨论的核心是句子和真值。而就满足这样一种句法和真值而言,区别专名和摹状词并不是必要的。这一点从句子图式1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克里普克则不同,他的讨论基于模态逻辑和他所构建的可能世界语义学。这是一种内涵逻辑,与一阶逻辑形成区别。基于这样一种逻辑来讨论,就必须区别专名和摹状词。这是因为,在模态语境下,专名和摹状词会出现在子句中,因而句子的真假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从句子图式3可以看得非常清楚。比如“亚里士多德生于斯塔吉拉”是必然真的,而“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生于斯塔吉拉”却是偶然真的,即不是必然真的。这种讨论说的好像是外延语境的情况,其实却涉及内涵语境。这是因为,“亚里士多德生于斯塔吉拉”可以依据句子图式1来解释,“‘亚里士多德生于斯塔吉拉’是必然真的”却需要依据句子图式3来解释。⑥二者显然有根本性的区别。所以,克里普克的观点本身是有道理的,他相信并基于自己的观点来讨论问题也是有道理的。他的问题只是在于对弗雷格的批评上。我认为,假如他批评说,弗雷格关于专名的讨论只适合于外延语境而不适合于内涵语境,即不适合于含“必然”和“可能”这样的模态语境,那么他的批评是有道理的。问题在于,他的批评不是这样。此外,他使用的例子在表达上与弗雷格也有区别。与例子相关,克里普克在论述中关于非严格指示词与摹状词的关系的区别也就不是特别清楚,而他又要基于这样一种模糊的区别来批评弗雷格,因此也就有了问题。

       我认为,弗雷格不区别专名与摹状词是有道理的,因为一如句子图式1所示,他说明的是一种外延语境下句子的真之条件:句子的真依赖于其中专名(或类似专名的表达式)所意谓的对象。克里普克区别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也是有道理的,因为一如句子图式3所示,在模态语境下,专名和摹状词的使用会影响句子的真值。此外,在理论说明中他们都有举例。弗雷格举例是为了说明对专名涵义可以有不同理解,但是不能影响专名的意谓,因而不能影响句子的意谓。克里普克举例是为了说明专名或摹状词的使用会影响句子的真假,因而必须区别它们。这就表明,在重视和强调句子的真之条件这一点上,他们是一致的。句子图式帮助我们认识到他们的同异,也就帮助我们澄清了一些问题,包括克里普克在批评弗雷格的过程中的一些不当之处,从而使我们对相关问题和讨论获得更加深刻的认识。

       基于本文讨论可以看出,句子图式是可构造的,因而可以表达不同结构的句子。句子图式是直观的,不仅有助于我们区别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而且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不同的句子结构和层次。我相信,借助句子图式,人们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弗雷格的思想,而且可以更好地探讨语言哲学中的问题。

       注释:

       ①认知词指像“知道”、“相信”、“认为”、“怀疑”等表达式。在英语中,这类词一般会带“that”这一语法词,由此引出一个从句。

       ②直观上看,它们相应于四种句式,比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所有事物是发展的”、“8大于7乃是必然的”、“李红知道8大于7”。限于篇幅,这里仅简单指出,各句子图式本身是可扩展的,比如以逗号的方式增加句子部分,这样可以显示复杂一些的结构,比如两个专名、两个或三个谓词、两个量词等等,语义解释则可相应调整。这就更好地表明,句子图式是可构造的。

       ③量词的表达是重要的,涉及普遍性与本体论承诺。限于篇幅,关于它的讨论本文从略。

       ④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梅文译,涂纪亮校,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43~144页;译文有修正,参见S.Kripke,Naming and Necessity,Basil Blackwell,1990,第143~144页。

       ⑤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第101~102页;译文有修正,参见S.Kripke,Naming and Necessity,Basil Black-well,1990,p.100。

       ⑥这里的问题其实不是那样简单。它的意思是:“亚里士多德生于斯塔吉拉//是真的///乃是必然的。”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生于斯塔吉拉”是子句;“是真的”是一个断定词,与该子句一起构成一个句子,后者本身又是一个子句。限于篇幅,我们没有给出含“是真的”这种表达的句子图式。这里仅仅指出,无论“真”具有什么样的特殊性质,说出它与不说出它乃是有很大区别的。直观上至少可以看出,说出它会造成句子层次的区别,因而也会带来外延语境与内涵语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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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图式:一种怪诞的解释风格_晨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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