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看新时期劳动模范的价值和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价值论论文,劳动模范论文,新时期论文,内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A8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1-4527(2007)03-0011-3
虽然劳动模范的出现是一种历史现象,也确实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但在当今市场经济下,劳动模范仍具有丰富的价值和内涵,因为劳动的价值是永恒的。只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的进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出现了新情况和新特点,从而使劳动模范的价值和内涵在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新的含义。如何看待新时期劳动模范的价值和内涵的延伸?应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呈现的新特点来剖析。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呈现出的新特点
(一)劳动者构成的变化
劳动者是劳动能力与劳动价值的统一。每一个劳动者作为人类一般劳动的支出,他们都是无差别的劳动者,是社会劳动者群体中的一分子,但由于其从事的个别劳动是有差异性和特殊性的,又是个别劳动者。如果按劳动对象及其提供劳动成果的标准来进行划分,劳动者一般可分为物质生产劳动者、精神生产劳动者、参与物质和精神生产组织活动的经营管理者、为物质和精神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服务劳动者。不管哪一类劳动者,其劳动都应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都给社会带来劳动价值。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为了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劳动者的素质要求发生了变化,在群体内部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劳动者群体中知识型劳动者、经营管理者、科技人员,甚至于民营企业家、体育明星、新型农民等创造劳动价值的能力提高了,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在承担风险、创造新机会所获得收益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在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贡献日益突出,其地位也不断提高。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这就重新界定了劳动的性质,扩大了劳动和劳动者的内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的劳动性质,都应从属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都应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凡是从事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经营、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活动以及其他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活动都是劳动,从事这样一些活动的人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就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传统的社会分工意义上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有的人可能兼有几种不同的角色,既是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和劳动者,也可能同时又是某个方面的技术专家。在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有产者的人数和财产数量越来越多,人们的非劳动收入也越来越多,“无产”也已经不再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标志。
(二)劳动内涵和外延的变化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而且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二是生产性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非生产性的劳动则不创造价值;三是以简单劳动,即一切劳动者与生俱来的同质能力的劳动创造价值。[1] 随着人类社会逐步进入到信息社会,知识、科技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原来以物质资本为基础的社会逐步转为以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为基础的社会。这种转化打破了劳动者依附于资本才能求得生存的关系,也导致了劳动特点的一些新变化:劳动的内容快速向服务领域渗透;劳动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劳动的支出形式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向脑力劳动为主。因此,创造价值的劳动范围扩大了,创造价值的劳动形式多样了,劳动的内涵和外延必然发生变化,对劳动创造价值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科技劳动认识的深化。马克思认为,以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方式,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同样重要,但是,较少论述科学技术工作创造价值的问题。现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智力劳动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科学技术工作是效率最高的创造价值的劳动。
二是对管理劳动认识的深化。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资本家对企业的管理既是行使资本对劳动的监督职能,也是由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规模大型化所需要的指挥和协调的职能,资本家往往兼任两种职能。马克思没有专门论述指挥劳动的创造价值问题,而比较笼统地把属于指挥劳动的经理人作为“总体劳动者”的一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劳动已经成为经济活动中主要的劳动形式之一。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不断有大量的人分离出来专门从事管理工作,管理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三是对服务劳动认识的深化。马克思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主要是“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以及“直接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继续的劳动”,而把第三产业的许多劳动都排除在价值创造之外。但现今社会,第三产业的劳动,在发达国家占到70%,在我国已占三分之一。实际上,第三产业的劳动与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一样,也是制造使用价值和创造价值的劳动。
四是对必要劳动认识的深化。马克思认为工人的劳动分为两部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必要劳动的价值,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即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子女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和一定的教育费用,除此之外的劳动都是剩余劳动。马克思对工人的必要劳动只作了简单的扣除,或者说作了不完备的扣除。在新的历史时期,必要劳动的范围扩大了,不仅包括维持直接生产过程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的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全体工人正常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社会生产正常进行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价值,还包括维持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值、社会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国防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支出等。也就是说,社会总劳动可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主要是经济领域)和为创造价值服务的劳动两部分,虽然一个创造价值,一个不创造价值,但不创造价值的劳动要以自己的服务从创造价值的领域获得收入,这些都是工人必要劳动的一部分。[2]
(三)劳动创造价值的内涵拓展
随着时代的进步,劳动的社会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创造财富、创造价值的内涵在拓展。财富包含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能满足人们的欲望和需要。例如:生产劳动提供的劳动产品可以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脑力劳动提供的产品可以满足物质生产的需要,也可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而非生产性的劳动提供的劳务可以满足人们消费的需要或为人们提供周到的服务,这些劳动成果都是社会财富。[3] 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除了获取自身应得的相应报酬外,是为整个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作贡献,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新的历史时期,人们关注的不仅是财富和价值的量的扩张,更重要的是综合社会价值和质的提高(包括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企业个别价值和对社会贡献相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一致等。同时,创造财富和价值的社会生产要素的内涵也大大增加了,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之外,知识,科学技术、管理、信息等,都已成为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们在创造新价值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4]
(四)社会主义劳动观的变化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同时强调:“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5] “尊重劳动”是党中央对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研究成果的一个高度概括和总结。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突出强调对劳动的尊重,标志着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劳动观。这种新型劳动观撇开生产关系的特点,从新时代的新要求出发,立足于生产力,其宗旨是要为实现党在新世纪的第三步战略目标服务,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新的劳动观不仅重新界定了劳动的性质,扩大了劳动和劳动者的内涵,也肯定了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党的“十六大”报告以党的重要文献的形式第一次提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劳动收入是指各类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各种报酬。非劳动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经营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获得的收入。劳动观不仅提出了“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的概念以及对其保护的方针,而且还强调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种新的劳动观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现实状况和客观要求,也意味着我们党在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过程中正逐步突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障碍,从而更充分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包括外来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等积极因素,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
二、新时期劳动模范的价值和内涵的变化
基于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呈现出的这些新特点,劳动模范的价值和内涵也发生了变化。
(一)新时期劳动模范的价值
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模范强调一种精神上的榜样和模范,给社会一种道德感召,给劳动着一种精神激励,主要体现了劳动模范的社会价值。在新的历史时期,劳动模范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社会价值上,而且也体现在经济价值上。劳动模范中企业家、科学家、发明家等,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科学技术的带头人、技术创新的领头人、社会生产力的推进者。同时,自20世纪末期出现“劳动模范经济”现象以来,劳动模范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结合逐步呈现出来。一个单位出现劳动模范,其市场信誉就会随之攀升;劳动模范的荣誉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了信誉度,这就是劳动模范诚信的效应。劳动模范当选者首先具备很好的人格魅力,他们的正直、率真、坦诚,他们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这些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迫切需要的人的基本素质。市场经济以契约化为本质特征,构成契约关系的各方必须以诚信为本,其次才是经济的和技术的考量、比较。在劳动模范体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同时,也代表了创新文化的价值取向。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劳动模范强调的是“无私奉献精神”、“老黄牛精神”的劳动文化。新时代的劳动模范代表了我国当前新的劳动文化,在注重诚信敬业、真诚奉献的同时,更加强调创新拼搏,这种文化是同“三个代表”所要求的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一致的。创新已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创新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并在劳动中彰显。
(二)新时期劳动模范的内涵
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表彰中,有在抗击非典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学专家钟南山院士,有新时期技术工人的杰出代表许振超,有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张云泉等。他们身上彰显着以知识和技能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时代特色,为劳动模范精神注入了崭新的内涵,使“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主题得到进一步升华。劳动模范构成的多样化,体现着劳动模范精神的与时俱进,不仅深刻反映了新时期我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也深刻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时代在变,劳动模范精神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而劳动模范的价值只有与时代的发展和价值趋向相符合,才能体现出先进性,也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应该是新时代劳动模范素质的基本内核,也是劳动模范文化发展的基本价值趋向。新时代的劳动模范不仅是一种社会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每一位劳动者在成为劳动模范的那天起,就代表着劳动者的榜样,也体现了劳动模范的社会地位和荣誉,同时,正是由于这种社会地位和荣誉,劳动模范就肩负着一种代表这个时代的社会价值取向的责任。新时代的劳动模范既是一面旗帜,也是一种奉献,劳动模范这面旗帜的树立时刻在影响着周围的人,旗帜树正了,它的感召和激励作用就会发挥正向效应,同时,由于旗帜的存在,也要求劳动模范得做出更多的奉献。
三、新时期劳动模范评价标准的变化
在过去,社会过分强调劳动模范的无私奉献精神,甚至将其“神化”,这就让普通人觉得劳动模范离自己太遥远。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劳动者构成、劳动的内涵和外延、劳动创造价值的内涵、社会主义劳动观等方面的变化,鼓励先进劳动者的制度应该与这些变化相适应,劳动模范的评选资格和评选标准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2005年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关于推荐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对评价标准也做了适当修订,“无私奉献”已经不再是衡量劳动模范的关键指标,“对事业有突出贡献”成了评选的首要标准。具体来说,现在的标准中更强调了劳动者的敬业精神、创新精神、职业道德和技能。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合理,综合考虑了新时期劳动者的特点。这种评价标准的变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模范向普通劳动者回归,也有利于激励公众学习劳动模范的热情,劳动模范也才能真正起到激励和榜样的作用。同时,随着标准的变化,劳动模范评选的范围也相应扩大了,评选劳动模范更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劳动模范不仅有产业工人、公务员、农民、科技人员、知识分子、民营企业家,而且还有外籍人士、农民工、文体明星等,他们代表着时代精神,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他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开拓进取意识和创新求实精神,符合新时期劳动模范的内涵。因此,在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劳动模范应该涵盖劳动的所有形式和所有领域,谁为社会创造了财富,谁就是劳动者,就应该被纳入表彰的范围。新时代的劳动模范更加强调劳动者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强烈的开拓进取意识和创新求实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如今越来越多的劳动模范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弄潮儿,劳动模范的内涵不断丰富,人才观念也在顺应时代的变化而发展,先进模范人物是时代发展大潮中涌现出来的改革者、建设者、创造者,理应受到人们的广泛称赞和敬佩,理应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