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中有关文学学科设置的不合理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部论文,学科论文,学科专业论文,理性论文,目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698(2004)-02-0100-07
从教育部网站查知,设在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教育部大楼内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教育部研究生办公室系“合署办公”,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因此,由国务院学位办1997年6月发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际上也就是教育部公布的学科文件。按照这一《目录》的规定,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面分别设置以下8个二级学科,它们是:1、文艺学;2、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3、古汉语文字学;4、中国古典文献学;5、中国古代文学;6、中国现当代文学;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由于《目录》是指导全国高校博士点、硕士点设置与研究生培养的最高根据与原则,因而实际上也就成了中国高校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以及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设施,甚至包括教授投岗定编、教研室建置的“政策”依据与实际上的操作规程。因此,《目录》中有关二级学科的设置就事关重大,直接影响到高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方方面面。但是考察《目录》中有关中国文学二级学科的分类与设置并证诸《目录》公布以来的实际运作效果(语言学这里不作讨论),我们认为是不科学、不合理的。按照现行《目录》,中文系的文学课程实际上只有:文艺学、中国文学(含古代与现当代)与外国文学三大类(至于少数民族文学,一般只在民族院校开设,故这里也不作讨论)。这样的设置合理吗?我们且来做一个最基础的人类文学系统分类结构的常识性分析。
如所周知,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学都具有时间性(时代性)与空间性(地域性即民族性)的特点,也即时空角度。按照文学的时间性,我们可以把一切文学分为古典性的古代文学与现代性的现代文学。就中国文学而言,则有中国古代文学与中国现当代文学,或者在此两者之间再加上一个属于转型性质的中国近代文学。按照文学的空间性特点,我们可以把一切文学分为中国文学(即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一切文学现象)与外国文学(即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文学现象)。在中国文学内部还可以有地域性、民族性的文学细分与研究,如中国当代文学中就有台湾文学、港澳文学。外国文学是一个地理范围十分宽泛的文学概念,目前高校的外国文学课程教学,主要将其区分为欧美文学、东方文学等,在欧美文学内部则主要有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德国文学、美国文学等的教学与研究;而东方文学主要为日本文学、印度文学等的教学与研究。这是文学系统分类结构的第一个角度,即时空角度。
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既为产品,就有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因此,古今中外一切文学还可以有第二个角度的文学系统分类结构,即文学的生产者与消费者角度。
按文学的生产者分类,我们可以把古今中外一切文学区分为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两大类。作家文学是一种个体化的精神劳作的产品,作家是具有独立写作能力并对自己的言论自由及表达拥有清晰判断力的自由职业者。个性化或个人风格是作家个体的价值观和人生经验、艺术修养、文学感悟、语言习惯、审美情趣等合力作用的结晶。个性化的生产过程以及产品的个人占有性(即版权)、符号性(作家文学总要通过各种传媒途径将产品变成符号文体提供给社会公众)、稳定性(作家文学一经公开发表就已成为社会公器不再改变)是作家文学的根本特点。相对于个体化生产的作家文学而言,人类文学中还有一种民间集体创造的民间文学。民间文学的特征正好与作家文学相对应,即具有民间集体创作的集体性(所以民间文学作品不存在版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口耳相传的口头性(只有极少数作品经采风用文字记录了下来)以及传播过程中的变异性(民间文学大致是一个开放的文本体系,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补充与加工)。民间文学是各个民族不可或缺的宝贵精神财富,它以其产品所独具的民间的集体智慧以及“在野”的更为自由的创作姿态丰富和补充了人类文学的精神版图。中国民间文学的四大经典作品《孟姜女》、《牛郎织女》、《白蛇传》、《梁山伯与祝英台》已成为中国文学的传世之作。
文学作品既然是精神产品,就有一个消费即读者接受的问题,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把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学区别为成人文学与儿童文学两大类。所谓成人文学,即是为具有一般阅读能力和审美鉴赏能力的成年人服务和消费的文学,实际上就是人们通常所见的那些课堂上教学、书店里出售、报刊上流传的文学作品,例如《三国》、《水浒》、《西游记》、《红楼梦》、《莎士比亚戏剧》、《战争与和平》、《呐喊》、《徬徨》、《围城》、《边城》、《芙蓉镇》、《白鹿原》、《活着》等等。成人文学的基本特点至少包括:题材无禁区;创作多样化(诸如有批判现实的现实主义文学、反抗现实的浪漫主义文学、绝望于现实的现代主义文学、调侃现实的后现代主义文学等);风格个性化(一般不用担心读者看不懂)。
与成人文学相对应,这个世界上实际上还有另一类专门为未成年人,也即少年儿童服务的文学。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解释:“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因此儿童文学也就是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服务的文学;由于少年儿童不同年龄段的差异性特征,在广义的儿童文学范围内又可分为少年文学(中学生)、童年文学(小学生)与幼年文学(幼儿园)三个层次。在世界文明史上,儿童文学的发现、发展,充分体现了人类社会对未来一代独立人格的尊重与生命状态、精神需求的理解,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也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尺度与文明指标。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公布与实施,实际上已经将儿童的精神产品的生产和保护作为儿童的重要权利与福祉,深入推进到了所有签约国的国民之中(我国政府已于1991年参加了该公约)。与成人文学相比,儿童文学因为是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因而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殊性”,这主要有:(1)儿童文学从整体上是成年人写给儿童看的文学,因而这种文学从一开始就有一个“两代人”之间互相了解和尊重、认同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儿童文学作家是如何看待和对待儿童的问题,也即“儿童观”;同时,还需要作家熟悉和把握儿童的一切特征,尤其是儿童的年龄特征、思维特征与社会化特征。(2)正如社会上有些场所儿童“不宜入内”一样,儿童文学相对于成人文学而言,有其题材内容上的某种约定俗成的“不宜’性,一般体现为:远离暴力;远离色情、赌博、吸毒等恶俗;远离性与两性关系;远离成年人的政治权力斗争。(3)如果说成人文学注重“以真为美”的话,那么儿童文学更多地注重“以善为美”,儿童文学总是把与人为善、劝人行善、避恶向善、养成儿童本性上的美质写在自己的美学旗帜上,这实际上体现了人类对未来一代的人性规范与伦理结构的希望和期待。
以上,就是文学大系统的基本分类结构。这一分类结构可以把古今中外人类的一切文学包罗在内,一网打尽;同时也为各类文学存在的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合法性提供了理论与实践意义上的根据。我们试以图表的形式将其归纳如下:
行文至此,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教育部《目录》有关中国文学中的二级学科的分类与设置,其残缺性、不合理性就不言而喻了。《目录》中包含的文学实际上只有一种,即按文学时空界度分类的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而文学系统分类结构中的第二种界度所客观存在的文学,即生产者界度中的民间文学与消费者界度中的儿童文学,统统被一笔勾消了、出局了。这是一种十分使人惊讶的常识性缺失,也是使人十分揪心的学科设置,其后果是明显的、令人忧伤的。
第一,剥夺了学生对人类文学系统的知情权与学习权。显而易见,一个高校(尤其是师范院校)中文系的本科生、研究生,如果他只知道作家文学而不知道民间文学、只了解成人文学而不懂得儿童文学,那么他的文学知识结构必然是残缺的、跛脚的。只有文学上的“一条腿”,显然不能真正走向人类文学的殿堂,单一的知识结构又怎么能造就高素质、复合型的现代人才?更遑论产生具有国际眼光与历史根底的大师了。
第二,这种残缺的二级学科设置实际上已经造成了高校文学教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的混乱和损失。最明显不过的是民间文学。自从《目录》将民间文学从中国文学一级学科中出局后,不知根据什么又将其划到了社会学一级学科名下的民俗学二级学科之中,在民俗学后面加一括号:“含民间文学”,从而使民间文学在学科归属中出现了“山阴不管会稽不收”的尴尬局面。由于这一变动,使从上个世纪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开始艰苦建立起来的民间文学学科,在今日高校竟被无端地剥夺了生存权,不少大学的中文系原有的民间文学教师或被迫转行(改上民俗学)或只有下岗了事。2001年12月8日与2002年1月19日的《文艺报》,发表了著名民间文学专家刘锡诚的《为民间文学的生存向国家学位委员会进一言》与刘守华的《困境中挣扎的民间文学学科》两文,痛心地指出由于受《目录》变动的冲击,中国的民间文学学科的地位“不仅倒退到了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前,甚至倒退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读了使人不由“以手抚膺坐长叹”:中国的文学学科设置怎么会是这样的呢?至于儿童文学在二级学科设置中被取消后,其后果就不光是对高校文学学科建设的损失了,而且直接影响到全国千百万在校中小学生的语文素质教育,因为今天99%以上的中小学语文教师的知识结构中已根本不知道儿童文学为何物了,因而面对童话、寓言、现代科幻文学,只能搬弄字词句篇、语法修辞、中心思想、落段大意的那一套教法,学生怎么会不厌倦语文呢?具有“矛盾”意味的是,一方面儿童文学已从高校文学学科设置中被取消了,而另一方面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的精神,童话、寓言、科幻等儿童文学文体,正被大量地作为语文课程资源与课外必读书目。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为什么我国的少儿读物长期以来被铺天盖地的日本、韩国卡通,最近几年还有什么“流氓兔”之类的外国读物所垄断?为什么我国的少儿出版、少儿传媒、少儿教学等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下一代国民素质的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人才严重短缺?这都与我国高校尤其是师范院校长期不开设少年儿童文学课程有关,以后又居然将其从中国文学中出局,更是雪上加霜。将中国一个拥有3亿读者群体而且直接关系到民族未来国民素质的一类文学从高校文学学科设置中废弃出局,实为世界高等教学所罕见!使人伤心的是,当主要由世界各国高校儿童文学教授、学者组成的国际儿童文学研究会(IRSCL)希望我国高校今后也能承办“国际儿童文学研讨大会”时(该学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全球大会),我们竟无言以对。因为我国高校已基本上没有这一学科的存在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高校还在坚持开设儿童文学的中文系,大概不会超过二十个,也即一个省还不到一个。
第三,高校系统文学学科设置的不合理已引起了社会上的关注与批评。除了上文所述《文艺报》发表的刘锡诚、刘守华为民间文学学科的生存权奔走呼号的文章外,2004年1月3日《文艺报》又刊出了题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发出吁请全社会关注儿童文学学科建设与素质教育的呼吁书》。《呼吁书》认为“现当代的教育科学证明,少年儿童时期的人文素质培育,主要得益于民族优秀文学作品与审美教育;儿童文学则是人生最早接受的文学,阅读民族优秀儿童文学作品可以使人终身受益。儿童文学关系到民族未来的生命质量、国民素质以及民族精神的弘扬,因而世界各地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儿童文学的普及,并达到在全民化层面上的推广。”《呼吁书》吁请“直接培养中小学师资的各类师范院校,都开设儿童文学课,加强素质教育;”“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增加培养儿童文学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以赶上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作家们的呼吁固然情真意切,充满着对民族、对未来、对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一片真挚与殷殷期盼,但他们哪里知道,今天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科设置中已经没有“儿童文学专业”了
此外,关于《目录》中将以前的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合并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一个二级学科,业内人士认为也是需要探讨的。众所周知,比较文学是“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的文学研究”(注:陈惇等主编:《比较文学》,高教出版社1997年版。),比较文学并不只属于外国文学所独享,在其他文学研究领域中,也同样需要进行比较文学的研究。而将外国文学改为“世界文学”,这个“世界文学”又并不包括中国文学,这不是名不副实吗?又,《目录》中新出现的二级学科“古典文献学”一直让人捉摸不透。文是典籍,献是贤才。文献包含着所有的历史资料。从学科上说,古典文献学应当包括古典语言文献、古典文学文献、古典历史文献、古典哲学文献、古典医学文献、古典法律文献、古典经济文献、古典宗教文献、古典科技文献、古典艺术(音乐、戏曲、美术等)文献等;从文献组群看,则又有出土文献、敦煌文献、地方文献等。为什么独独将“古典文献学”放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名下?倘若只研究古典语言与文学文献,那么这个二级学科应改为“古典语言文学文献学”;倘若同时还要研究古典历史、哲学、医学、宗教、艺术等文献,那么,古典文献学显然是一门跨学科、综合性的独立学科,归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名下显然是委屈了它。实际上,从1997年《目录》实施以来的情况看,不少高校的古典文献学与中国古代文学基本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而已。
文学学科专业(即所谓的“二级学科”)的分类与设置,直接关系到文学领域的教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与学科建设,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我国高校中文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与人文素质。在思想大解放、经济大转型、学术大发展、高校大扩招的今天,学科专业的设置与分类,不应当只是少数专家玄议定夺的事,尤其不应当成为(实际上已经成为)博士点、硕士点的设置、研究生培养以及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开设等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我们建议:在学科专业分类与设置这样事关全局的问题上,有关部门应充分尊重属于人类精神文明创造宝贵财富的文学艺术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尊重人类文学系统分类结构客观存在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充分听取和吸收高校第一线教授、学者的意见。为了中国文学学科建设的全面发展以及真正与国际学术接轨,为了对广大求知若渴的高校中文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人文素质负责,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早修改《目录》中的文学二级学科的分类与设置,重新恢复民间文学与儿童文学应有的二级学科的地位。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信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