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选择与民主制度——威廉#183;赖克与美国实证政治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理论论文,实证论文,美国论文,威廉论文,民主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60、70年代,在西方政治学界尤其是美国政治学界,掀起了一场政治学的革命(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行为主义对整个社会科学的再造)。这场以理性选择、实证分析、数理模型等方法或工具的运用为标志的革命,对传统政治学注重规范的、制度的、历史的研究构成了强烈冲击,一度改变了政治学的基本面貌,将政治研究的科学化水平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就是美国政治学中实证政治理论的登场。实证政治理论的最初发起者为威廉·赖克(William H.Riker,1920—1993)。赖克不仅推动了政治学的实证化、科学化发展,而且创立了政治科学的罗彻斯特学派,其本人也成为当代国际政治学界首屈一指的人物。
一、颠覆传统政治学:威廉·赖克的贡献
赖克出生于美国爱荷华州德莫伊内市(Des Moines),其父是一名书商。赖克从小就受环境的熏陶而对读书有着浓厚的兴趣。在哈佛大学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期间,赖克表现出来的创造性思维和独立思考,不仅使其与众不同,更是决定了其一生的学术成就。赖克对当时主流政治学研究的方法和内容十分不满,在他眼中,作为一流学术阵地的哈佛政治学系的老师们并不清楚到底什么是政治研究。在谈到自己当时的老师、著名的政治哲学家和比较政治学家卡尔.J.弗雷德里克(Carl J.Friedrich)时,赖克认为他只专注于要求学生了解美国某一段历史中政治理念的形成,却不清楚如何利用历史信息来分析政治的本质。①20世纪40年代,当其他政治学者继续热衷于描述性研究时,赖克却对分析性政治产生了兴趣,决心寻找一种新的研究方法。
从哈佛毕业后,赖克进入劳伦斯学院任职。在他的第一本著作《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赖克对传统规范方法的依赖。例如,他指出,“民主就是使每个人获得自尊。在这一简单的话语中包含了所有民主的理想。……如果自尊就是民主之善,那么所有那些阻止这一目标实现的活动都是民主之恶”。②但在随后的几年中,赖克的研究迅速转向了以自我利益为核心的理性政治。1954年,兰德公司的夏普利(L.S.Shapley)和苏比克(Martin Shubik)发表了一篇关于权力指数的论文,两位研究者运用数学方法对立法者影响决策的权力进行了分析。③赖克深受该文的启发,开始关注理性选择方法,并尝试将这一方法运用于政治领域。当时,在运用理性选择方法进行的研究中,涌现了冯·纽曼(John von Neumann)和摩根斯特恩(Oskar Morgenstern)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1944)、布莱克(Duncan Black)的《论集体决策的原理》(1948)、唐斯(Anthony Downs)的《民主的经济理论》(1957)和阿罗(Kenneth J.Arrow)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1963)等代表性著作或理论。20世纪60年代初,在学者们的不断努力下,一种新的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和思维逐渐形成,并推动了一个被称为“非市场决策委员会”的诞生(后改名为“公共选择学派”)。除赖克以外,在这一组织中还包括了后来在各自研究领域独领风骚的重要人物,如赫伯特·西蒙(Herbert A.Simon)(经济学和公共行政)、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和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公共财政)、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哲学)和詹姆斯·科尔曼(James S.Coleman)(社会学)等。公共选择学派致力于将理性选择方法确立为整个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导性方法,以实现社会研究尽可能精确化、科学化的目的。
1962年,赖克受聘于纽约州的罗彻斯特大学。此时,赖克初步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方法体系,并将其作为自己研究政治现象的基础。这一方法体系包括了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博弈论、空间模型、理性行为的集合论、集体决策的规则等。尽管在各自最初诞生的领域中,上述方法均处于边缘的位置,但是在赖克看来,这些方法的组合恰好可以重塑符合时代要求的政治学的新面貌。凑巧的是,当时的学校负责人也希望运用经验的、科学的(量化的)方法来改变社会科学研究的模糊性。赖克在政治学研究方法方面的努力很快受到了罗彻斯特大学的关注,他被要求负责创办一个新的政治学和经济学系。赖克拟订了一份关于政治学系的建设计划,在这份计划中,他提到:“我所打造的是一个与那些一流的系所一起推动学科发展的政治学系。……主要课程将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验证政治假设(如关于政治行为)的客观方法;二是政治研究的实证主义的(非规范性的)理论。”④这些课程包括了战略理论、政治科学的技术分析、决策理论、组织理论、政治事件的测量、政党研究、立法行为、政治心理学等内容。这一计划通过行为主义方法、决策分析、博弈论等诸多实证方法的结合,以构造一种全新的政治研究方法和理论。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赖克开始寻找、培养具有新思维、新理念的人才。赖克刚进入罗彻斯特大学政治学系时,该系默默无闻。若干年后,在赖克的努力下,一批著名的学者如杰里·克莱默(Jerry Kramer)、约翰·穆勒(John Mueller)、戈登·布莱克(Gordon Black)、宾汉姆·鲍威尔(G Bingham Powell)等纷纷加盟。在吸引学者的同时,罗彻斯特大学政治学系的学生规模迅速扩张,在短短的十多年中培养了大量的学生。不久后,在美国各大院校和研究机构中,充斥着来自罗彻斯特大学政治学系的毕业生,其中包括彼得·奥德肖克(Peter C.Ordeshook)、肯尼思·谢泼塞尔(Kenneth Shepsle)、理查德·麦凯尔维(Richard Mckelvey)、莫里斯·菲奥里纳(Morris Fiorina)等。⑤罗彻斯特大学政治学系的学生培养在全美仅次于耶鲁大学政治学系。罗彻斯特大学政治学系因其全新的教学计划、独树一帜的研究方法、创新的学科领域以及在建立研究队伍、培养学生等方面的成就,被称为“罗彻斯特学派”,而以赖克为代表的研究者们运用以理性选择为核心的方法在政治领域的研究,被称为实证政治理论。⑥罗彻斯特大学政治学系的创新引起了美国其他大学政治学系的极大关注,后者纷纷仿效,也逐步引入数理研究和实证分析。
除了学科建设的成就以外,赖克自己在研究方面也作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赖克一生中出版了15本著作,发表了69篇论文,从1972年到2001年期间,其著作被引用的次数达到了3700次。⑦赖克在国际政治学界权威刊物《美国政治学评论》上发表了16篇论文,至今无人出其右,以至该刊的编辑曾写信给他,指出“这份刊物逐渐滑向了威廉·赖克个人评论的危险”。⑧1962年出版的《政治联盟理论》是赖克的代表作,该书让当时的政治学界首次看到了实证政治理论的轮廓。1972年《实证政治理论引介》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实证政治理论的基本形成。在这本书中,赖克介绍了理性人的假设基础、偏好次序的规范分析,展示了如何运用实证方法如形式理论、博弈论、权力指数、决策规则、规模原则等来分析政治问题(如政治参与、投票行为、决策过程、政党竞争等)。虽然赖克没有创造诸如社会选择的规则、博弈论、委托—代理理论等技术或方法,但赖克将这些方法成功地用于政治学领域,推动了这些方法之间的交流与融合。20世纪70年代以后,理性选择在政治研究中得到广泛运用,实证政治理论也成为政治学领域最具有活力、最富有创新性的流派。鉴于其在政治科学领域的贡献,赖克被推选为美国政治学会第78届主席,并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与艺术学院院士。不管在研究还是在教学上,赖克都是将理性选择方法系统地引入政治学领域的第一人。
二、实证政治理论的方法论假设:理性选择
赖克将理性选择方法全面引入了政治领域,并以此为核心创立了实证政治理论流派,这是赖克不同于其他公共选择学派学者的地方。虽然诸如曼库尔·奥尔森(Mancur Lloyd Olson,Jr.)、安东尼·唐斯、詹姆斯·布坎南、威廉·尼斯坎南(William Niskanen)等也运用理性选择方法来分析政治现象,但他们仅仅关注政治生活的某个领域或某些现象(尽管也非常重要),对于这些方法在政治生活的其他领域是否具有分析价值并不十分感兴趣,更没有意识到这些方法有可能催生一个新的政治理论流派甚至一门新的学科。尽管这些学者在政治研究领域成就卓著,但他们也运用这些方法来分析经济现象,因而严格地说不能被归入政治学者的范围。
赖克将理性选择方法运用于政治学研究的旨趣最早反映于他在1959年向斯坦福大学高级行为研究中心谋求职位的申请书。在这封申请书中,他写道,“我认为政治学可以像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一样,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一套理论。从博弈论中推演出来的许多假设,可以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一种新的政治学理论。因此,我目前主要的兴趣就是应用博弈论来建构政治理论”。⑨在《政治联盟理论》第一章“政治科学的展望”中,赖克对当时政治学缺乏系统化研究的现状表达了强烈不满,并首次提出了自己关于政治学的可能性和前景的看法,指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政治理论,就是在某些前提(即理性选择方法)下,通过严格的推理和某些可验证的定理来解释和预测政治现象,从而获得实用性的知识。⑩
理性选择方法的基础是理性人(或经济人)假设,这一假设是理性选择方法在研究人类社会行为时最重要的前提。传统经济学将人们行为的动机理解为理性的目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认为,人们活动的基本考虑在于他在各项利益的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以最小的牺牲满足自己的最大需要。个人利益最大化通过交换活动得到实现,同时人们在追逐自我利益的过程中,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通常认为,理性选择对个人理性的理解主要包括:个人是自身最大利益的追求者;在特定情境中存在不同的行为策略可供选择;人们在主观上对不同的选择有着不同的偏好排列;每个人相信不同的选择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理性选择方法的第二个重要假设即方法论个人主义。方法论个人主义在认识论方面认为,个人动机是所有社会行为的前提和基础,而个人具有不同的知识、偏好和目标。波普尔(K.Popper。)在强调社会现象的个人基础时指出,“所有社会现象,特别是所有社会制度的功能,应该理解为人类个人的决定、行动、态度等的结果”。(11)沃特金斯(J.W.N.Watkins)在论述方法论个人主义时也认为,“按照这一原理,社会生活的最终构成要素乃是个人,这些个人或多或少总是根据自己的意向和他们对自身处境的认识而采取行动。每一种复杂的社会状况、制度或事件,都是个人及其意向、境遇、信念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具体组合的结果”。(12)总体上,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只有通过分析个体行为才能解释社会现象,所有关于社会现象的判断均可以还原为对个体性质的描述,只有个体才是真实存在的;集体概念是理论家们抽象建构的结果,即使有,也是个体共同的心理倾向所导致的。
政治研究主要关注的是集体或社会的行为,而不是个体的行为。在社会活动中,众多差异的个人偏好加总成最终的社会偏好的过程就是集体选择或社会选择。在当代西方社会中,存在着两种社会选择的基本方法:一种是市场,另一种是投票。(13)市场内部发挥作用的主要是等价交换原则,而在市场之外的投票过程中,遵循的是另外一些规则如独裁、全体一致、多数决定等。这些投票规则尤其是多数决定规则如何在政治过程中得到运用就足理性选择分析的主要对象。
博弈论是赖克分析政治生活中集体选择的一个最重要的、使用最频繁的方法。博弈论一方面承认利益最大化是人的行为的主要动机,另一方面承认人有自由选择的可能,从而揭示了现实政治生活中策略行为的发生,为集体决策理论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赖克采纳了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on)关于政治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的概念,认为在市场中集体行为的发生遵循着一种“准机械的方式”,而在政治生活中的集体行为则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14)这就是政治生活的基本特点,即行为者是在战略环境下通过理性计算,在与其他行为者的互动、博弈中实现利益最大化。赖克运用博弈论建立了一种政治联盟理论,其核心就是“最小获胜联盟原则(Minimal Winning Coalition)”。(15)根据该原则,政治决策过程实际上就是人们如何形成一个最小获胜联盟,从而在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赖克指出,“在N人的零和博弈过程中,如果存在着边际报酬递减、参与者又是理性且充分掌握有关信息的前提下,只有最小获胜联盟成立”。(16)赖克认为,只要联盟达到获胜的最小规模,就是理性的;超过这一规模,虽然联盟成员更多,但由此分享的收益却由于成员人数的扩大而减少,且寻求联盟扩张所付出的成本也更大。赖克的这一规模原则反映了结成联盟的参与者的理性,参与者不仅考虑到了获胜的机会,同时也考虑到了在结成这一获胜联盟时成本和收益的因素。这一观点超越了唐斯关于政党竞争的分析。在后者的模型中,政党或政治家为了竞选获胜而争取尽可能多的投票,却忽略了这一做法所产生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最小获胜联盟的原则在现实政治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印证,一些学者使用这一原则来分析竞争性政党制度下政党联盟的形成,例如拉弗(M.Laver)等人曾分析了1945—1987年期间欧洲国家218届政府形成过程中政党结成联盟的情况。(17)
在赖克看来,当代政治学最为缺乏的就是普遍理论,这使得人们无法全面、系统地把握政治现象。普遍理论在政治研究中至少可以发挥三种功能:有助于描述政治现象,特别是经过经验验证的普遍理论;这些经过经验验证的理论可以帮助研究者预测政治现象;这些描述和预测现象的理论,推动社会改革者更为实际地选择可行的改革方案,而不是理想的方案。(18)在普遍政治理论中,赖克对最小获胜联盟原则、杜维格法则(Duverger's Law)、中位数选民定理(Median Voter Therom)以及多人博弈的诸种规则等情有独钟,认为这些法则是形成“定理政治学”(Axiomatic Politics)的基础。(19)
虽然理性选择方法在实证政治理论中具有核心的地位,但是,赖克并没有简单地套用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方法,而是改变、重组、创新和发展了适用于政治分析的理性选择方法,这一方法与阿罗、唐斯等人所使用的理性选择方法已然不同。正如赖克在《自由主义对民粹主义:民主理论与社会选择理论之间的冲突》一书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他的目的不是提供一种对政治现象的经济解释,而是对政治现象进行政治的分析,建构一种直接来源于理性选择方法的理论,这种理论在形式上完全是政治的。(20)
三、实证政治理论视野中的民主
民主是现代政治研究的核心话题。传统政治学对民主的理解,或者如卢梭那样认为是由全体人民的意志聚合而构成公共意志的过程,或者如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是通过竞争性选举产生代理人从而保障自由的机制。这两种民主观构成了近现代政治学对民主的主要解释,也是民主获得正当性的基本理据。然而,当赖克运用理性选择这一新的方法论来解析民主制度时,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民主却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与平等、自由、公正等价值格格不入。实证政治理论的民主观完全颠覆了人们对民主的传统看法。
传统的大众主义民主或自由主义民主均认为选举可以有效地、真实地将每个选民不同的偏好汇总到一个整体的意志上来,这也是近代以来支撑代议制度的一个基本依据。但是,当阿罗发现了“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后,传统民主的理性外观被彻底颠覆了。这一定理显示,在社会选择过程中,个人的偏好(或价值)通过决策过程而聚合为集体的偏好(或价值),这一过程既要符合集体理性的要求(即集体价值的最大化),又要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是无法实现的。集体理性的不可能性,实际上早在1785年由法国数学家孔多塞发现的“投票悖论”中得到了揭示。(21)这一悖论表明,在社会选择过程中,不同的投票规则将导致不同的投票结果,不存在既满足一系列基本的公平性条件又确保结果具备传递性的投票规则。与此相应的是,在出现投票循环的情况下,就有可能产生投票者的策略性投票、改变偏好、搭便车等行为,或者出现被选举者操纵议程从而控制投票过程的现象。这一结果深刻地改变了赖克对民主政治的看法。由于现实政治生活中投票者人数更多,他们的偏好次序更为复杂,因此在决策时,投票悖论是普遍存在的。鉴于此,赖克指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的真实性使得传统的民主观念遭到了颠覆,“只要一个社会维持着民主制度,其成员就会发现他们的某些社会选择将是无序的和不一致的。当这一情况发生时,就不可能作出确定的社会选择”。(22)不同制度下民主选举的规则和程序不同,选举结果也就产生巨大差异。这就意味着,没有哪一个政党或政治家能够在任何一种民主制度下均可以通过投票获胜。民主方法不是公共意志的有效表达。而是一种集中公民偏好的机制,被选择的方案仅仅是特定选举过程的产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选举结果与投票者意愿之间的因果联系就被割裂了,民主投票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近代以来人类孜孜以求的民主政治居然是这样一种结果,这或许是大多数人尤其是普通民众不可能想到、也不愿意看到的。由此,赖克开始质疑当代大众主义民主政治的正当性:“大众主义能否具有道德强制力的要求,取决于是否存在一个由投票产生的全体人民的意志,如果投票无法实现这样一种意志,那么这种道德强制力马上就消失了。”(23)赖克对民主的看法发生了彻底转变。在他眼中,民主不再是人们寻求自治的一种方式,不是追求人民统治,而是一种人民定期地行使否决权的制度设计。民主制度不是去选择那些能够给大家带来好处的领导者,而不过是选民通过投票驱除那些腐化无能的领导者的方法。(24)
赖克进一步指出,民主制度缺乏正当性还在于民主决策的不稳定性,民主制度的决策规则即多数人决定无法促使民主实现理性的功能。通常认为,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党或政治家是选民投票过程中多数决定规则作用的结果,它反映了大多数选民偏好的集中。但实际上,由于政治选举中政策问题众多以及投票规则的结构化,即使是在选民偏好不变的情况下,也不可能产生一种均衡的结果。(25)例如,投票者A、B、C分别就若干个政策问题进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投票者A与投票者B在某个政策问题上可能达成一致,结成联盟从而占据多数地位,但在其他问题上A与B的意见可能不一致,而是与投票者C结成联盟。但是,特定的投票规则将其中一种投票结果如A与B的联盟确立为获胜者,并在随后的一段时期内占据主导地位。这一状况就是当代西方民主国家中投票选举的现实。广大选民在不同政党之间选择,而选择的依据就是这些政党的纲领中罗列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的优先次序、处理方式等。对于某个选民而言,他可能赞成某个政党纲领中的某些政策主张,同时却反对该政党纲领中的其他几项政策,而特定选举规则下的多数选民投票选择了该政党为执政党并稳定地执政数年。当全体选民理性地进行投票时,投票结果虽然产生了一个执政党或执政党联盟,该执政党或执政党联盟的民主性却是不足的。赖克的学生麦凯尔维运用空间模型证明了在政策议程安排未定的情况下,任何一项备选政策方案均有可能成为多数决定的结果,换言之,多数决定规则是内在不稳定的。(26)正因为如此,赖克断言,当代民主政治中任何一项投票的多数决定产生的都是非均衡的结果。从长期来看,政治结果是不可预测的。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一些有限的抽象规则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如杜维格法则),但大多数时候我们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因为它缺少均衡。(27)
然而,为什么形式理论所指出的非均衡决策在现实生活中却能够产生看似明确的结果?为什么获胜者能够得到多数民众的支持?这些现象是理性选择学者最初所主张的集体决策结果产生于偏好引致的均衡所无法解释的。由于选民偏好的集中并不能产生稳定的投票均衡,因而研究者又提出了一种结构引致的均衡理论,认为结构或制度是决策均衡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即社会结构或制度限制了人们作出选择的范围,人们不可能完全服从自己的理性进行选择,而是不得不考虑社会结构或制度对自己选择的约束。(28)但是,赖克进一步指出,制度本质上仍是偏好的聚合,是人们的偏好集中后稳定下来的产物,仍然是社会成员集体选择的结果,因而结构均衡理论还是不足以解释民主决策过程。这似乎陷入了循环论证的怪圈。鉴于此,赖克提出了自己关于民主过程的独特观点,创造出一种“操控游说”(Heresthetics)的理论。“操控游说”这一概念表达的是一种政治策略。操控游说是一种艺术,不是科学,它是从实践中发展出一种能够使自己赢得胜利的策略。(29)在赖克看来,民主无非是政治家通过操控、游说选民从而改变其偏好并最终形成多数决定的结果。换言之,选民在投票时主要不是受社会结构或制度的影响,而更多地受政治家的游说和选举操纵的影响。政治结果不仅是偏好和制度的产物,也是那些操纵政治议程的人运用政治技能,利用人们偏好的非均衡以达到自己目的的产物。因此,民主是非理性的、无意义的,因为投票的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
在整个学术生涯中,随着理性选择方法应用的深入,赖克对政治的理解却日趋非科学化。在后期,他甚至将政治本质理解为政治失利者通过政治操控从而成为胜利者的过程这样一种狭隘的观念。(30)在政治竞争中,政治家与企业家一样,都是为了获得胜利而努力,为了实现自己期望的结果而活动。赖克晚年研究的重点就是对政治操控进行分析。在《政治操控的艺术》一书中,赖克通过多个案例分析了操控游说的各种技术,包括战略投票、议程操纵、重组联盟、在确定获胜的前提下避免选票浪费、制造投票循环以破坏执政者的连任、投票交易、改变决策顺序、提出新的政策替代方案等。在对美国南北战争前一段历史的重新诠释中,可以看到赖克关于政治操控技术的独特分析。19世纪前半叶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国内最重要的政治联盟是美国北部工业发达地区的州与南部农业地区的州所组成的农业发展联盟,而相对立的、处于弱势地位的是所谓的商业团体,后者希望降低关税和刺激商业发展,但这恰好与农业发展联盟希望保护农业的主张截然相反。商业团体在既有的政策方案上无法击败农业发展联盟,最后他们寻找到了解放黑奴的话题,在这一问题上农业发展联盟内部存在着重大分歧。1860年商业团体在选举中通过提出解放黑奴的议题从而瓦解了农业发展联盟,同时使得林肯当上了总统,并触发了美国的南北战争。(31)美国历史上伟大的黑奴解放运动,在赖克笔下居然是政治上的弱者运用操纵议题的机制而成为胜利者的副产品,这几乎是所有历史学家以及普通人所难以接受的。
四、实证政治理论的方法论缺陷
实证政治理论的出现是当代国际政治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赖克的倡导和推动下,科学化、实证化的发展使得政治学在20世纪后期重新焕发了活力,一度改变了政治学的基本面貌。
时至今日,在西方政治学领域特别是美国政治学界,各大院校的政治学系中充斥着以形式理论或理性选择方法为指导的研究,《美国政治学评论》发表的80%以上的论文包含着统计分析、模型建构,那些略通数理分析的研究人员往往被视为前沿学者而受到推崇。在一些研究领域如选举、政党政治、国际关系、政治参与和公共舆论、个体政治行为等,理性选择方法霸占了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连传统方法主导的历史制度研究、比较政治、政治哲学等也遭到了理性选择的侵入。面对理性选择方法对政治研究领域构成的巨大冲击,在2001年美国政治学会第97届年会上,两百多位学者联名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呼吁美国政治学界立即进行改革,反对政治学研究被复杂的形式理论和统计方法占领的局面,改变过去三十年来以数理研究为导向的发展。
与传统政治学相比,实证政治理论具有明显的科学化、实证化特点,在分析准确性和解释力度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实证政治理论及理性选择方法并非不受争议。首先,理性选择关于理性人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前提更多地是一种假设,而非科学。理性选择假设的理性人是以人的“简单理性”为条件的。(32)理性选择认为所有的政治行为者均遵循理性原则而行动、时刻服从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并不符合政治生活的现实,这一点即使赖克本人有时也予以承认。新古典经济学在研究人的行为时以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研究的起点,而且认为个人的偏好是一成不变的,这同样与政治生活中人们的真实行为有所偏差。制度主义者如霍奇逊(Geoffrey M.Hodgson)指出制度和文化在影响和形成个人的目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结构、社会规范和文化不仅影响行为,而且也影响人们对世界的看法及其追求的目标。(33)方法论个人主义也是理性选择方法遭受诟病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其仅仅从个人出发解释社会现象,将社会整体行为看作是个人行为的简单加总,通过社会选择(市场或民主)的机制来实现从个人到社会整体的衔接,以微观研究解释宏观现象,未能充分揭示社会活动的本质。正因为不能有效解释政治现象,到后来理性选择方法逐渐蜕变为数理分析、模型构造、博弈分析等技术层面的研究,逐渐滑向了技术至上主义。
其次,实证政治理论试图通过形式理论和数学方法来解释所有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的做法,被证明是不成功的。感染了“经济学帝国主义”症状的理性选择的目的是统治整个政治研究领域,但显然这一想法不切实际。任何一种方法或理论的适用范围都是有限的,无法穷尽对所有政治现象的解释。按照格林(Donald P.Green)和沙皮罗(Ian Shapiro)的说法,理性选择对政治学的知识贡献很少,许多重要现象是这一方法所无法解释的,甚至包括理性选择自以为擅长的一些领域或问题,如投票悖论、公地悲剧、搭便车、民主机制的不稳定性等。同时,他们指出,理性选择模式中仅仅有很少有价值的应用经受住了经验的仔细检验。(34)
第三,与传统政治学相比,实证政治理论在学科历史的承续性方面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与历史的关系。任何一门成熟的社会科学均具有历史的传承性,均认可历史、传统等对于当前现实产生的明显作用。理性选择方法基本上排除了历史因素对于当前政治现实的影响,将政治行为看作与历史、传统无关的片段的政治,否认政治生活的传承性、延续性,这导致其在解释政治行为特别是集体行为时准确性大打折扣,明显不符合政治生活的真实情况。
最后,实证政治理论主张价值无涉、过分追求中立化而导致其研究价值的降低。尽管实证政治理论在政治研究的科学化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它忽略了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功能,即经世致用。传统政治学研究人类的一些基本问题和目标,关注人类社会的政治理想和伦理道德,研究政治体系的性质和目的、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个人自由的实现以及平等、正义等人类的重要追求。随着现代政治学学科建设运动的开启,政治学除了关注传统的基本问题外,又将眼光集中于政治体系所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如饥饿、贫困、不平等、种族歧视、战争、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利用科学技术就能解决或解决得好的。实证政治理论对现代政治学关注的话题并不关心,对现实的政治问题也缺乏兴趣,过于强调科学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不相信民主的真实性,其研究领域诸如选举投票、政党竞争、操控游说、政治宣传和游说等,基本上不问价值好坏,某种程度上将政治研究贬低为一种技术活动。这一状况必然引起政治学界的极大忧虑,也进一步招致非实证研究者的猛烈批评。
尽管如此,自赖克运用、推广理性选择方法分析政治现象以来,实证政治理论逐渐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派别,并凭借其定量化、客观化的优势引领政治学研究的前沿。尽管实证政治理论一度因被认为僭越了适当的范围而引起了传统政治学学者的极大不满,其理论本身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这一理论已经成为当代政治学领域举足轻重的流派,成为政治研究转向科学化的重要标志,这是毋庸置疑的。
[收稿日期]2013-03-13
注释:
①Kenneth A.Shepsle,"Loser in Polities:William Riker's Heresthetic," Perspective on Politics 1.2(2003):307-315.
②William H.Riker,Democracy in United States(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53) 19.
③L.S.Shapley and Martin Shubik,"A Method for Evaluating the Distribution of Power in a Committee System,"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48.3(1954):787-792.
④S.M.Amadae and B.B.de Mesquita,"The Rochester School:The Origins of 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2(1999):269-295.
⑤其中,肯尼思·谢泼塞尔、里查德·麦凯尔维、莫里斯·菲奥里纳等三人曾当选美国国家政治与社会科学学院的院士。
⑥尽管有不少学者也称之为“实证政治学”或“新政治经济学”,但在笔者看来,作为一门学科的实证政治学并不成熟,因为实证政治理论尽管在方法论上已经具有独立性,但在研究领域方面与一般的政治学差异并不大,且没有专攻的领域。至于新政治经济学的说法,不管是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还是新的政治经济学,均属于经济学而非政治学的范畴,因而不适合使用这一概念。
⑦K.Maske and G.Durden,"The Contributions and Impact of Professor William H.Riker," Public Choice 117.1-2(2003):191-200.
⑧⑨S.M.Amadae and B.B.de Mesquita,"The Rochester School:The Origins of 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2(1999):269-295.
⑩William H.Riker,The Theory of Political Coalition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2).
(11)K.Popper,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Vol.2(London,1945) 98.
(12)J.W.N.Watkins,"Historical Explanation in the Social Science," ed.P.Gardiner,Theories of History(Glencoe,Ill.:Free Press,1959) 505.
(13)肯尼思·阿罗著,陈志武、崔之元译:《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页。
(14)William H.Riker,The Theory of Political Coalition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2) 11.
(15)William H.Riker,The Theory of Political Coalition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1962) 32-46.
(16)William H.Riker,The Theory of Political Coalition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2) 32.
(17)M.Laver and N.Chofield,Multiparty Government:The Politics of Coalition in Europ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70.
(18)William H.Riker,"Application of Political Theory in the Studies of Politics:Introduction,"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3.1(1992):5-6.
(19)William H.Riker,"The Future of a Science of Politics,"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21.1(1977):11-38.
(20)William H.Riker,Liberalism Against Populism:A Confrontation Between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and the Theory of Social Choice(San Francisco:Freeman,1982) ix.
(21)“投票悖论”假设,甲、乙、丙三人面对着A、B、C三个方案进行选择。其中,甲对三个方案的偏好次序是A>B>C,乙的偏好是B>C>A,而丙的偏好是C>A>B。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规则,三个人根据自己的偏好次序同时进行投票表决,将无法得出一个结果,因为没有一个方案的得票超过法定的多数。由此,可以采取孔多塞标准,即两两成对进行投票比较,淘汰一个方案,再将胜出的方案与第三个方案进行比较。根据这一规则,甲、乙、丙可以先对A、B方案进行投票,显然甲、丙以2比1选出A,淘汰B,再将A与C进行表决,则乙、丙又以2比1最终选出方案C。但是,如果先对B、C方案进行表决时,按照同样的表决规则和个人的偏好次序,最终选出的方案却是A。如果先对A、C进行表决,最终选出的结果是B方案。这样,整个投票过程就出现了A>B>C>A的循环结果,从而使得投票结果呈现不确定性。参见肯尼思·阿罗著,陈志武、崔之元译:《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第4—5页。
(22)William H.Riker,Liberalism Against Populism:A Confrontation Between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and the Theory of Social Choice(San Francisco:Freeman,1982) 136.
(23)William H.Riker,Liberalism Against Populism:A Confrontation Between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and the Theory of Social Choice(San Francisco:Freeman,1982) 239.
(24)William H.Riker,Liberalism Against Populism:A Confrontation Between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and the Theory of Social Choice(San Francisco:Freeman,1982) 244-246.
(25)政治生活中的均衡,是指行为者之间的互动将产生一种稳定的结果,即假定在行为者自我利益指导下构成集体性的社会行为,没有一个人能够在独自选择某种行动方案的前提下可以获得更大的(期望)报酬。均衡对于实证政治理论非常重要,因为它表明,在既定的政治约束条件下,政治过程将产生稳定的、可以预测的、最符合个人利益的社会结果。参见William H.Riker,"Implications from the Disequilibrium of Majority Rule for the Study of Institutions," America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74.2(1980):432-446.
(26)R.D.Mackelvey,"Intransitivities in Mulitidimensional Voting Models and Some Implications for Agenda Control,"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12.3(1976):472-482.
(27)William H.Riker,"Implications from the Disequilibrium of Majority Rule for the Study of Institutions," America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74.2(1980):432-446.
(28)K.A.Shepsle,"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and Equilibrium in Multidimensional Voting Models,"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23.1(1979):27-59.
(29)William H.Riker,The Art of Political Manipulation(New He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6).
(30)Kenneth A.Shepsle," Loser in Polities:William Riker's Heresthetic," Perspective on Politics 1.2(2003):307-315.
(31)William H.Riker,The Art of Political Manipulation(New He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6) 200.
(32)格林、沙皮罗著,徐湘林等译:《理性选择理论的病变》,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页。
(33)G.雷瑟著,马康庄、陈信木译:《社会学理论》,台北: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8年,第78页。
(34)格林、沙皮罗著,徐湘林等译:《理性选择理论的病变》,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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