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不除,国无宁日——我国目前盗版出版物的情况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无宁日论文,出版物论文,我国目前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记者:首先,请介绍一下我国目前出版物被盗版的情况。
刘:目前市场上的盗版出版物,总体上分类,大致有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这3块。近几年,我国打击侵权盗版的行动每年都有,但犯罪行为受利益驱动,屡禁不止。以光盘为例,它包括VCD、LD、DVCD、CD—ROM、CD,现在还有DVD,从1995年开始, 音像制品的盗版便愈来愈猖獗,这和老百姓文化生活水平提高有一定关系,市场需求量大,家庭里的VCD机,目前国内保守量有4000万台, 再加上计算机约1000万台,据最新统计,今年网络化的比例要成倍递增。因此,老百姓有需要,于是就有市场。音像生产从我国统计数字来看,每年不到两亿张,但从市场销售来看,我们统计过,不低于10亿张。
记者:根据这个数字来看,是不是每年有8 亿张音像制品都是盗版的?
刘:可以这么理解。说盗版占了全部音像制品的4/5,是很保守的数字,有的人说达到了90%~95%。经统计,全国各个城市都有盗版情况,甚至国营的商店也在销售盗版,而且占有相当比例。我们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存在着巨大的空差,于是就有极大的商业利润促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盗版情况的出现,最初源于我国东南沿海,此后逐渐扩散,目前为止,可以说,我国音像制品的盗版范围已遍布全国。它们大量充斥市场,价格便宜,一张正版盘成本几块钱,而盗版才几毛钱,而且不给国家交税,另外,盗版盘占领市场速度很快,如《没完没了》,电影刚公映,盗版盘就出来了,甚至有的新片子还未公映,盗版盘却已经出来了。
记者:这8亿张光盘主要源自何地?
刘:据我们调查、分析,分三种情况:
①最严重的一类,是走私光盘。这一类占70%,犯罪分子主要是在中国的港、澳、台等地区生产成品,然后通过走私返回大陆销售。
②境内仍然有少量非法光盘生产线,大肆生产盗版光盘,它们占20%。
③一些不法分子与我国一些地区的正式光盘复制厂内外勾结,见利忘义,私自生产了一定数量的盗版光盘。
从分布来看,中国的香港、澳门及东南亚地区,向中国大陆境内走私光盘,占相当大一部分。去年海关刚刚查处一个案子,收缴了盗版光盘452万张。从光盘内容上看,大部分是VCD或卡拉OK,也有CD音乐片。
王:书的盗版情况非常普遍,被盗版的内容主要分三大类:畅销书、长销书、教材教辅。只要一本畅销书一出世,肯定会伴随着盗版现象。如余秋雨的《霜冷长河》。有的盗版书能同时有若干种盗版本。甚至正式出版的书还未面世,盗版者已闻风而动。最近作家出版社拟出版余秋雨一本散文集,书尚未出,所谓《千禧日记》已经满街皆是。有些长销书,像《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等等盗版之严重也令人瞠目,教材、教辅的盗版也很多,有书商搞的,也有教育部门自己搞的,不仅违反了国家的出版法规,而且粗制滥造,祸及子孙。盗版书以大中城市为主,但也分几种情况:像教材、教辅书籍的盗版现象,在中小城市居多;而有的书,像名著,或社会科学、科技书籍,还是大中城市盗版居多。这几年,有些新情况,一是参与盗版的人和所盗版的书的层次比以前要高,因此,盗版书在内容、装帧上质量也较高,一些盗版书,如果不是该书出版社的专业人员亲自验别,则很难辨别真伪。二是这两年我们发现,有一些国营大厂也参与了非法盗版行为。三是盗版出版物有向中小城市及农村发展的趋势。这说明盗版现象愈加严重了,需要我们严加管理,出现问题要严办。
记者:国营印刷厂盗印,您是否指的是出版社给印刷厂的印单所开数量之外的加印现象?
王:这只是其中一种,盗版主要有几种类型,也有私自盗印的。从受损失情况看,如商务印书馆,估计每年要减少上亿码洋的销售量,被盗版的主要是它的那几种长销书籍:《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另外,一些外文书,过去盗版有难度,目前也都“照盗不误”了,像外研社的工具书,估计每年也有一亿码洋的量被盗版。从事盗版的犯罪分子中,有高学历者,所以他们选择的盗版书的档次也在相应提高。另外,也有买卖书号的形式,合同上说印5000册但实际上印20万册甚至上百万册,犯罪分子披上合法的外衣做掩护。我们一查,出版社说是正版书。这种行为其实对出版社来说是饮鸩止渴,对社会来说,既破坏了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又坑害读者、偷漏税收。而因为它有合法外衣,我们查处的困难也就大一些。教辅、教参书籍一直是盗版犯罪分子关注的一个方面,最近教育部专门有批示,要严厉打击这类行为,目前好几个省(湖南、安徽、河北、河南)已开始打击教辅盗版的活动。
目前,非法的地下印刷厂非常多,他们的盗版行为也十分猖獗。因为印厂太多,为了抢活干,所以,有的印厂只要有利可图,就干,不管有没有手续,只要查不着就干。有时还有地方保护主义,我们曾接到山东的举报:山东仅一个梁山县非法地下印刷厂就有200余家, 这种情况当地政府能不知道吗?大量的盗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许多家出版社都找到我们,要求我们尽量查处这些盗版出版物,他们愿意尽全力协助我们。又如,作家出版社为了一种盗版书,自己去查,跑了几个省,投入了几万元。他们到一个地方,发现盗版后,即请当地“扫黄”办查处,查处后马上开新闻发布会,把声势造出去,用这种方法与犯罪分子宣战。外研社仅在两个省的图书批发市场上看了一下,就发现了10万码洋的盗版书,每个市场,少则七八家,多则十几家都有盗版外研社的书籍在销售。目前有不少出版社自己在市场上查对本社的盗版书。
记者:这几年来,盗版现象猖獗,这一现象是否与我国目前缺乏健全的出版法律法规有关?比如说目前我国还未出台《出版法》。
王:法律法规是一个方面。在新刑法出台以前,扫黄打非主要的适用刑法是按照投机倒把罪论处的,新刑法出台后,中间有一段空当,因为是以罪名法定原则,没有明文规定,就无从定罪。比如我们曾查处一例音像盗版,出版物堆了满满一屋子,犯罪分子说这都是我个人收集的私人物品,你们无权干涉,当然卖的时候抓住他是可以的。所以有一段时间,有些无法可依的感觉。在中宣部、公安部、政法委、高法的关注下,1999年12月23日公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查处力度明显加大,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几年我们在逐渐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做了不少工作,除新刑法的司法解释外,新闻出版署近期颁布了《印刷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发行管理暂行规定》等。
大量的盗版都按侵犯著作权法定罪,此项罪最高判7年,因此, 不少扫黄打非第一线的同志都感到打击力度不够。再比如,《海关法》里对打击走私VCD光盘以前一直没有明文规定。所以, 目前是在向着法律健全的方向努力。
刘:目前,一些地方上的同志纷纷要求对著作权法进行修改,以便严厉打击非法盗版。像邓振宇案,非法盗版经济所得上千万,只判了他3年,这样,他出狱后照样可以从事这些非法活动,他不在乎。 对于社会上反动的或黄色的盗版出版物,国家有明令禁止,一旦抓住,判得很重,所以不法之徒不敢染指。可现在社会上到处充斥的是那些“不黄不黑”的,犯罪分子还美其名曰“发展地方经济”,他们打着“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幌子搞出版物盗版的活动。过去,我们在这一块的确感到无法可依。1998年底,我国公布了打击非法出版物活动的司法解释,这对全国扫黄打非战线的同志是一个极大鼓舞,我们可将这种行为判为非法经营罪,如果非法所得金额高,我们可以判他10年,甚至无期。所以这几年我国有关法制在逐渐完善,在发展。但目前在买卖书号方面,司法解释上定为非法出版物,但我们在实际应用中是非常谨慎的,因为它涉及的范围太广。
记者:有的群众认为:盗版出版物很便宜,买得起,内容也很及时,所以客观上它们起到了普及和繁荣老百姓文化生活的作用;另外还感到有的盗版出版物质量也还不错,用起来挺好。所以也想请谈谈正版、盗版二者如何鉴别的问题。
刘:在正版和盗版二者区别问题上,差别最小的要数光盘了。做得好的,也可能就和正版分不出来。音像制品中,正、盗版的区别,就在于正版打上了SID码正版标志,而盗版的没有,正版有质量检验, 盗版的没有,有时就这些区别,别的都一样。有的盗版出版物母盘较好,包装也好,如VCD的“金华纳”系列,有几十种,上百种, 居然成了一种“著名品牌”,堂而皇之地在各个大商场公开销售,这种猖獗的行为必须禁止和严办。
对于消费者来说,首先是自己需求什么,其次是市场提供货源的丰富程度,第三是商品的价格是否能被接受。从这些因素看,我们正版生产的数量、内容、价格都无法与盗版竞争:数量小,内容不丰富,生产成本比盗版高得多,因而价格高,于是老百姓自然会选择盗版。这也说明我们普通群众对反盗版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强。
记者:可不可以这样说,盗版出版物虽然损害了国家利益,但对老百姓生活有好处?
刘:不可以这样认为,这是一种短视的行为。首先,盗版破坏了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产生了恶劣影响,加入版权贸易组织后,如果有侵权行为,国际上可以301条款来制裁这种行为;第二, 影响了正常的出版秩序;第三,导致大量税收流失;第四,影响了科教兴国。
出版行业由于长期受到非法盗版行为的侵害,于是我们的出版产业难以形成规模,它难以拿出大的资金投入再生产。整个出版产业如不能有效发展,必然较大程度地影响了这方面的国家税收。这些税收本来国家是要用于公益事业的,但公益事业却因此受到很大影响。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老百姓是吃了亏的。比如,1996年9月19日开始, 我国逐步查出了86条非法光盘生产线,主要在广东。我们采取举报一条盗版生产线,奖励30万元人民币的方式。为什么要这样做呢?1996年北京的一张盗版光盘卖35~40元,而实际生产费用仅为2元钱,这有着近20 倍的高额利润。因此有人讲:做盗版生意,有贩毒品的利润,无贩毒品的风险。一条生产线,一天生产2万张光盘,一个月是60万张,一年720万张,而86条生产线一年达6亿张光盘。按一张光盘15元算, 国家损失税收是几十个亿。如果86条生产线没被查掉,4年下来就影响国家税收达100多亿,这是一个很严酷的现实,而且这还仅仅是目前已知并查处的音像制品这一块。所以,扫黄打非的工作这几年已为国家做出了明显的成绩。
另外,制黄贩黄对青少年的成长有许多极坏的影响,这怎么能说盗版出版物对老百姓生活有好处呢?还有黄色的软件游戏,对国民素质的不良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盗版出版物,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对老百姓都有巨大危害。
记者:目前我国打击盗版出版物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即公安、工商、出版管理部门共同办案,这种方式是否不利于统一管理出版物市场,不利于打击非法出版物?
刘:出版物市场包括书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目前我们的情况是,出版物市场由几家共管: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由出版署管理。音像制品中再分两块,出版社和复制厂由出版署管理,音像市场由文化部管理,其中还有一部分划到广电部管理。这是由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这种出版物市场多头管理现象,在某些方面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办案问题上,打击盗版涉及了方方面面的工作,它的问题出在出版物市场上,但涉及的范围很广,如包括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又和腐败现象、当地黑社会相结合,犯罪的样式也很多,所以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目前,我国由中央组成全国扫黄小组,其成员单位由15个部门组成,这些部门都要对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负责,这有利于联合打击盗版行为,有利于大案要案的查处。
记者:由于出版物市场缺乏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老百姓购买力也较低,不法之徒遍及各地,等等,是否可以说:盗版出版物的出现,是一个必然的现象?它是否还要存在较长一段时间?
刘:盗版问题严重,要分析原因,这种局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首先,市场需求比例失调。我是指有效需求,即指实际购买数量,老百姓的需求和市场供应有差距,这就给盗版盗印创造了机会。第二,出版物市场是一个垄断市场,由国家统一控制,我们实行的是审批制而不是登记制,在审批制条件下形成的市场,必然要产生高额利润,产生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高额利润,但国家又在控制,于是不法分子就采取非法的盗版盗印方式。第三,刚才讲过了,多头管理,也易导致不法分子钻空子。第四,地方保护主义,是使这种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第五,司法惩治上,我们感到力度还很不够,像刚才讲的,最多才判7年。 第六,日常监管方面,我们还要下些功夫,比如稽查队伍的建立,制订细致有效的法规。1999年底,出版署新出台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它对规范出版物市场起到良好的作用。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都建立了扫黄打非的组织机构,先由中央成立全国扫黄打非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为各地扫黄打非班子起到协调、指导、服务的作用。各地的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负责人都由该省省委副书记或副省长兼任,小组大多落实在当地新闻出版部门中,一旦出现案情,由该小组协调当地各个有关部门共同破案。
另外,面对日益猖獗的盗版现象,各地出版社也在最近自发地组织起反盗版联盟,各社团结起来,共同打击盗版。比如,吉林省几家出版社1999年底成立了反盗版联盟组织。
打击盗版盗印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最后希望,不仅国家的执法部门、各地出版社要团结一致打击盗版,更重要的是:广大著作权人、广大读者或消费者要增强版权意识,遇见这种行为能积极干预,如果国家能出台一个《反盗版赔偿法》,无论哪个公民买了盗版出版物都有权投诉并要求赔偿,这样才会从根本上逐渐消除社会上的盗版出版物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