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洪灾发展特点及成灾机制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洪灾论文,机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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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几乎年年发洪水,年年有洪灾,或大或小,或南或北,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大量国家财富付诸东流,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而其中尤以刚过去的98年为甚,江西、福建、湖南、湖北、黑龙江、内蒙古、吉林、贵州、广西普遍发生洪涝灾害,不少江湖水位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长江中下游继1954年之后第二次出现全流域洪水,嫩江、松花江发生了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珠江流域的西江和闽江流域也发生了特大洪水。总之,98年我国发生洪水的河湖之多,洪峰时间之长,持续时间之久,是历史罕见的。残酷的现实再次引起我们的深思:我国洪水发展的特点是什么?原因及问题何在?解决的出路在哪里?本文将就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1 我国洪灾发展的特点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与台风、地震、泥石流等最为严重的灾害相比,水灾损失最大,且近几十年来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1.1 洪灾越来越频繁
长江中下游地区从公元前185年到1911年的2096a中,共发生大洪灾214次;唐代平均18a一次;宋、元时期,平均5、6a一次;明、 清时期平均4a一次;民国期间平均2.5a一次;90年代的9a里,发生较大洪灾竟有7次。洞庭湖区从公元1525年至1851年,平均20a一次;1852年至1948年,平均5a一次;解放后的48a中,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就有34a,其中大洪灾14次;90年代后,几乎是一年一次。
辽河从1031年至1895年的864a中,大约发生70 次洪灾, 明代平均14a一次,清代平均8a一次。
湖北省从1643年到1949的306a仅发生20次大水灾,而1950至1983的34a内却发生了5次大水灾。50年代四川发生水灾4次,70年代8次,80年代年年都有发生。云南在1949年以前的650a间, 平均16a 一次洪灾, 1949年后则平均3a一次。江西解放前800a洪涝出现频率为36%,解放后提高到53%。
以上数据清楚地指示出各地洪灾发生的频率普遍有越来越高的趋势,我们应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1.2 小水量,高水位,大灾情
1996年黄河1号洪峰在花园口的流量为7600m[ 3] /s , 仅相当于1958年洪峰流量22300m[3]/s的1/3,而水位却超过了1958 年水位近1m,堤坝频频出险,全线紧张,滩区大量漫水,一片汪洋, 豫鲁两省40个县市,100多万人受灾。
汉口水文站1998年8月9日8时水位与1954年同一天20 时的水位都是29.30m,98年的流量是68600m[3]/s,而1954年为74000m[ 3] /s 。 1998年长江的洪水水量不及1954年,但给中下游的压力超过了1954年。
1996年湖南沅江、资水的流量都比1969年的小,水位却比1969年高出1.5m和0.82m。洞庭湖区1996 年的洪水总量低于1954 年, 水位却比1954年高1.06m。
此外,近些年来,由于人口的膨胀和经济的发展,全国水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如图1所示。
图1 历年全国水灾经济损失柱状图
2 成灾原因分析
洪涝灾害的发生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降水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的均匀程度,称为上界面;二是地圈系统(包括河、湖、水库、植被等)对过多的水的蓄、泄、拦的容量和能力大小,称为下垫面。上界面(天)和下垫面(地)共同构成了洪涝灾害的成灾机制。其中,下垫面的优劣与人类的活动有极其紧密的关系,如人类伐林、开荒、耕种、围湖、建坝等活动直接改变了地圈的原貌和功能;人类活动对上界面的影响也存在,比如,人类大量使用氟里昂引起温室效应,从而引起气候异常变化。相比较而言,人类活动对后者的影响要间接一些,响应的周期更长一些。我国近年来水灾频繁发生与上述两个因素都有关系,为有利于采取针对措施,我们将成灾原因分自然原因(目前尚无法控制)和人为原因(目前完全可以改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2.1 自然原因
2.1.1 我国的地理条件决定了易于成洪
我国地形的特点是西部多高山高原,东部多丘陵平原,西高东低呈梯级分布,大江大河多在西部高原生成东流入海。且支流多呈树枝状分布,众多支流入汇几条大江大河,一旦发生大范围降雨,上中游雨水通过支流迅速汇集到干流,压向下游,下游多为经济发达、城市和人口密集的平原,河流坡降较小,水流较缓,排泄必定不畅,就易造成一次次洪涝灾害。1991年淮河太湖流域水灾,1994年珠江流域水灾和1998年长江流域水灾均有此原因。
2.1.2 我国气候特点决定了易于成灾
我国大部地区属季风性气候,并位于世界气候异常的脆弱带[1], 冬夏季风的交替活动及其不稳定性带来中国大部分地区降水季节分布不均,年际间也有很大变化。每年冬季前后,北风不断,控制北方且侵袭南方,带来的是晴冷和干燥;而夏季前后,南风不断,笼罩南国又时常推进北方,带来的是湿润与降雨,所以中国大部分地方一年的降水集中在夏季前后的几个月,从春末至深秋,中国自南往北顺次经受多雨天气的考验,因此可以说,我国全局性的风调雨顺天气是几乎不存在的,每年或多或少,或南或北都有程度不同的洪涝或水旱灾害。
2.1.3 太阳黑子的周期活动, 包括厄尔尼诺和南方涛动(Southern Oscillation)的ENSO现象[1] 和全球变化也会给我国带来气候异常,引起洪涝灾害 这里既有全世界性的共同规律,又有中国的国情特点。国家气候中心气候预测室主任赵振国研究员[2]认为98 年长江流域洪水与“97年5月发生本世纪以来最强的厄尔尼诺现象造成98 年我国江南地区夏季多雨”有关。同时98年是太阳黑子爆发年,太阳黑子大约11年爆发1次,每次爆发必造成洪灾。此外,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暖, 使青藏高原积雪融化量增大,也对我国成灾有一定影响。
综上,我国的气候、地理条件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洪水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可以说,在洪涝灾害的高风险中谋求发展是我国一个较长时期的基本国情。
2.2 人为原因
我国水灾除与上述自然因素有关外,更多地与人的因素有关,近些年洪涝灾害发生越来越频繁就是人类活动的强度越来越剧烈的结果。
2.2.1 围湖造田和泥沙淤积严重,蓄洪能力大为减弱
对长江中下游洪水有重要调节作用的洞庭湖在19世纪初尚有水面6270km[ 2] , 1949年还剩4350km[ 2] , 由于围湖造田和泥沙淤积, 到1997 年仅存2670km[2][3]。每年沉积于湖底的泥沙为9600万m[3],从1949年至今,湖底平均淤厚1.1m,临近堤垸的湖底淤高达2.7m,出现部分湖床高于堤外房顶的危险状况,同时调蓄洪水的容量减少了40%。
其他湖泊和洞庭湖大同小异。鄱阳湖水面从1954年的5050km[2], 减到1986年的3210km[2]。太湖流域自1964年至今, 全流域河湖水面减少了650km[2],相当于1/4个太湖。其中,太湖水面围掉了100km[2],东太湖已一半成陆,沙子湖、洮湖分别被围掉了107.4km[2]和22.5km[2]。洪泽湖现在的水面比50年代缩小了500多km[2]。长江中下游的湖泊面积在50年代还有22000km[2],到80年代只剩下12000km[2] , 减少了45.5%。近30 年来, 湘、 鄂、 赣、 苏、 皖五省共围垦湖泊面积达12000km[ 2] 以上。 素有“千湖之省”之称的湖北省, 建国初期尚有1400个湖泊,如今仅存800多个。 其中对调蓄长江洪水起关键作用的通江湖泊围垦和淤积尤为严重,其面积变化情况参见表1[4]。
表1 长江通江湖泊面积 单位:km[2]
年份宜昌-莲花塘 莲花塘-汉品 汉口
195441552453
612
19802691 0 0
汉口-九江九江-大通合计
1119.8 7069.8
15409.6
0 3914 6605
因湖泊面积锐减,湖泊调蓄洪水能力大为减弱。特大洪水因宣泄之地日益狭窄,备受挤压,于是便怒而越坝,愤而破堤,酿成“水与人争地为殃”的灾害。这里应当指出,许多报道将98年长江大水归因于湖泊泥沙淤积是有失偏颇的。泥沙淤积确实使湖泊的低水位容量损失巨大,但由于对调洪发挥作用的是高中水位之间的容量,故减容抬高水位的效应并不与绝对容积减少量成比例,而围垦带来的水位抬高则比泥沙淤积显著得多。
2.2.2 掠夺性开发森林和土地资源造成水土流失加剧
植被是没有闸门的“绿色水库”,能大大缓冲雨水对土壤的冲蚀作用,且涵养水源的功能极好。据林业专家调查,1万亩(合667hm[2] )天然林的蓄水能力相当于一个蓄水量100万m[3]的水库。然而,在我国, 许多河流的上游地区森林植被被严重破坏[5],森林吸纳雨水的能力减弱, 大量雨水裹着泥沙直下江河,加速了河道和湖泊的淤积,加重了中下游的防洪压力。
据1957年调查统计,长江流域森林覆盖率为22%,水土流失面积为36.38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20.2%。但仅仅30a之后,到1986年, 森林覆盖率就减少了一半多,仅剩10%,水土流失面积却猛增了一倍,达73.94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41%。多年以来,四川(包括现在的新四川省和重庆市,下同)森林采伐与更新的比例为11∶1, 四川全省在元朝森林覆盖率高达50%以上,至解放初尚有20%,但到80年代初只有12%,目前仅存7%。现在四川一省的水土流失面积就超过了50 年代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的总和,三峡工程的移民开发无疑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水土流失的进程。云南、安徽和江苏无一例外地在30a 间使森林覆盖率减少了一半。湖北和湖南的水土流失面积则分别占到了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0 %和28%。江西省50年代水土流失面积还是全省面积的4%,到了80年代,已变成了23%。我国北方的松嫩平原同样如此,在60年代,松嫩平原每年平均水土流失面积是199万hm[2], 而80 年代上升到462万hm[2],增加了1.3倍。
植被破坏的结果,必然是水土流失加剧,河流泥沙增加,破坏生态环境,加大河流污染的同时,使河流的中下游河床抬高。黄河平均每年有4亿t泥沙淤在河道内,河床平均每年抬高0.1m[6]。 目前黄河滩面要比新乡市地面高出近20m,比开封市高出13m,比济南市高出5m,河水全靠两岸大堤约束,使黄河成为世界上罕见的“地上悬河”,每年大堤加高的作用被泥沙淤积所抵消,洪水出槽的机会加大,成为悬在黄河两岸人民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同样,长江流域的洪湖、洞庭湖、沅水、资水、荆江均有类似情况,泥沙严重淤积,防洪形势日趋严峻。
2.2.3 河道设障严重,影响行洪 近年来, “向河滩要地”的现象又有发展,许多乡镇企业与个体企业向江河争地,修船厂、拆船厂、临时仓库,在城镇江河沿岸随处可见。数以千计的采金船和采砂船把河床翻得乱七八糟,严重改变了河势,造成许多防洪工程脱流,丧失功能,使水流直冲堤岸,造成险情频出。长江沿线均存在各种此类问题,如:宝成复线、108国道以及四川广元市朝天金矿建设, 累计向嘉陵江河道弃渣100万m[3]以上,严重影响泄洪;荆江大堤沙市段沿江房屋、 码头等各类阻水建筑物面积达13.21万m[2],亟待拆除和改造; 武汉市24号码头至麻阳街岸线全长3137m,堤外江滩面积有66.7km[2],有61家单位占用兴建建筑物达300座; 长江下游仅江苏省工矿企业占用以及民垦、军垦江滩就达3.33万km[2][7]。这些障碍物,是造成小水量,高水位,大灾情的一个重要原因。
2.2.4 堤防标准低、隐患多,抗洪水能力差
目前黄河下游的防洪标准最高,也只能防御60a一遇的洪水。长江中下游、淮河、海河、 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等,一般只能防御10至20a一遇的洪水。 全国570 个城市中,470个有防洪任务的城市防洪标准不高, 达到和超过百年一遇标准的城市只有少数城市;达到50a一遇标准的仅93 个城市,约占1/5;达到20a一遇标准的248个,约占1/2;还有1/5的城市低于10a一遇标准;有些城市基本没有防洪工程。
长江中下游平原的湖泊河网区,地面高程普遍低于洪水位,全靠堤防保护。虽然近40a来对堤防进行了多次加固整险,但防洪标准低、 隐患多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1998年九江市长江干堤、孟溪大垸、安造垸和簰洲湾合镇垸相继溃决,充分暴露了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3 控制中国水灾的主要对策
在可预见的未来,影响我国洪水灾害的自然条件不可能有根本的好转,可能还会恶化,同时人口的持续增长给我国防洪事务带来持续的基本压力,防洪形势将日趋严峻。鉴于我国洪水频发的原因比较复杂,我们认为要提高洪灾控制能力,必须要实行综合治理,实施生态减灾、工程减灾、管理减灾、科技减灾并举的措施。
3.1 生态减灾
首先是要保护现有森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可通过对降水的截流、蒸发缓和地表径流、增加土壤下渗透等降低河流洪水量,增加枯水量,使河川径流在年内均匀分配,对河流流量起有益的调节作用。据1989~1993年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 人均拥有森林0.1hm[2],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0.65hm[2]/人)。 其二是可以在河流上游地区选择适宜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缓水土流失的发展速度,改变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泥沙严重淤积状况。对过度开垦、围垦的土地,尽量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在“三峡”工程移民开发工作中尽量减少水土流失,要避免对植被破坏极大的简单的“就地后靠”方式。在中下游分滞洪区,选择与水环境相协调的经济模式,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农业技术解决耐涝问题、作物品种和耕作制度问题,以减少分蓄洪的损失。
3.2 工程减灾
一方面是要在大江大河的上游建设一批大型水利工程,加强对洪水的控制,增大拦蓄洪水的容量。应抓紧三峡、小浪底、万家寨等水利工程的建设,保证资金投入,早日建成,为防御洪水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在目前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堤防建设,进一步加高加固大堤,提高防洪标准,尤其是要加强大中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洪能力。特别要加强施工质量监督,避免“豆腐渣”工程。
3.3 管理减灾
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用于防洪建设的资源不可能是无限的。防洪工程建设的标准与目标必须是现实的。据初步测算,若我国江河防洪标准普遍提高到100a一遇,总投资至少需要100万亿元[8]。而且,随着标准的提高,防洪工程的减灾效益投入比将显著降低,过多投入势必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不经济的。因此,期望我国防洪工程标准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是不现实的。必须有以应对既发洪灾,以控制洪灾损失最小化为目的的社会管理措施和运作机制作为我国防洪体系的补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一批分滞洪区,以局部损失保全大局, 以较小的损失避免较大的损失。制订分蓄洪区的使用标准,严格控制人口,选择合适的经济发展模式。
(2)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合作关系。 地区间的合作仅依靠行政协调是不够的,要构建良好的合作机制,必须建立合理的社会防洪安全保障成本的分摊制度和区域间损益补偿制度,这是生态措施能否顺利实施,工程措施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
(3)以《防洪法》的实施强化行政管理。 河流下游要加大清理行洪障碍的力度,使江河水畅其流。坚决禁止围垦湖泊、湿地,侵占江河滩地、封堵通江湖泊河道、乱采江河砂石,坚决清除河道障碍。
(4)防洪减灾是最大的社会公益事业[8],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及社会救灾制度,一旦洪涝灾害发生,依靠灾区的自我应变、自我保护,辅以强有力的社会救助,可以使灾区快速恢复、快速过渡到正常的生活、生产,以免造成每次洪灾每次“举国震撼、经济波动、社会动荡”的不良局面。
3.4 科技减灾
我国的减灾工作必须要基于社会创新,才能根本解决。除在生态和工程措施中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外,强调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科技减灾工作:其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遥感、模拟技术,建立动态的监测、模拟体系,组织多学科合作攻关,研究洪水形成中的水陆关系、江湖关系,对不同洪水组合进行多种防洪调度的计算机虚拟演练,以寻求最佳的防洪适时调度方案。其二,有计划开展中长期灾害气象预测研究。这是最复杂和困难的研究工作,但从长期来看,中长期灾害预报是最有效、最为经济、最为根本的防洪措施,必须有计划地开展这类前沿性的研究工作。
收稿日期:1999—04—20;修回日期:199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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