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新阶段人民政协的工作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民政协论文,新阶段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中国社会需要包容,人民政协工作应该突出包容。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就是如何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从而实现巩固共识、凝聚人心、共同奋斗的工作目标,创造团结、民主、和谐的社会气氛。增强包容性是人民政协推进社会整合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人民政协实践中包容精神的历史体现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包容的精神从一开始就融入它的工作实践之中。什么叫包容?包容含有宽容、容纳的意思。《汉书·五行志下》中说:“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在《上神宗皇帝书》说:“若陛下多方包容,则人才取次可用”。古人将包容作为开明皇帝应具备的秉性。人们常说,有宽乃容,有容乃大。因此,包容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个是大,一个是宽。人民政协无论是组织形式还是工作内容,都具有大和宽的特点。
人民政协成立初期,大和宽的特点就显示出来。“大”的特点体现为人民政协团结面的规模。1949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讲话指出:“我们有一个广大的和巩固的革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是如此广大,它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① 9月21日,刘少奇代表党中央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全国人民实行革命大团结的一种最重要的具体方式”,“这种团结的基础十分巩固,团结的规模十分广大,在历史上是空前未有的”。② “宽”的特点体现为人民政协容纳异己的态度。“政协不是一盆清水,如果是一盆清水就没有意思了”,“我们要吸收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要善于和这些人一起协商,团结他们”。③ 毛泽东认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条件下要把工作做好,就要有“唱对台戏”的,要有“反对派”。陈云指出:“如果革命胜利以后,长时期没有‘反对派’,只有一派人讲话,听不到不同的意见,那么,工作就会出毛病”。④ 周恩来有一段论述很深刻。他说:“党派有排他性,这在对敌斗争上是绝对必要的”,“但排他性不能用在合作的方面。统一战线内部则要把各党派的进步性集中起来,要发展它的联合性”。⑤ 由此可见,包容精神构成人民政协内在的组织特性。
包容虽然是人民政协从成立之日起就显示出来的基本精神,但在实践中也经历了认识上的反复。1957年后,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发生,包容精神在紧张的政治关系中被淹没和丢弃。一方面,党中央提出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倡导着思想的包容,另一方面,强调“舆论一律”,使不同意见受到压制。一方面,毛泽东提出关于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内政治生活主题的正确结论来指导社会关系和谐发展,另一方面,革命思维仍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延续,斗争哲学、上纲上线、敌我划界,造成社会关系的人为对立。由于片面强调思想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谁战胜谁的问题,追求“清一色”的纯洁性成为定律,非此即彼的线性思维使容纳不同政治力量等同于犯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民政协虽然保留着形式上的存在,但是包容缺失的政治环境下,难以发挥其组织应有的作用。历史的教训表明,人民政协工作以包容为特点,同时又是以包容的社会环境为前提。没有社会包容的环境,人民政协就很难有工作的舞台。
改革开放是思想解放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包容就没有改革开放。邓小平反复强调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要大胆探索、敢于创新,要鼓励试验、容许失败。这就是提倡社会包容的精神。改革开放新时期,党中央不仅以包容的精神指导人民政协的实践,而且从理论上提出和阐述包容的思想。最早明确提出包容的观点出现在1998年。该年3月第九届政协会议召开。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李瑞环在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国政协委员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别的优秀人物,“这种构成体现了人民政协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和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⑥ 经初步查阅文献资料,这大概是在人民政协工作中第一次使用“包容”这个词。1999年9月22日,江泽民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它人才集聚、联系广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⑦ 2004年9月,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利于吸收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事”。⑧ 2005年7月8日,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指出: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表明,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和谐相处,“我们国家的这种社会包容性越大,凝聚力越强,就越有利于长期保持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⑨ 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两处提到了包容的观点:“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⑩ 200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将包容性作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四大重要特征之一,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团结起来,求同存异、共同奋斗,统一战线具有巨大的包容性”。(11) 2009年9月20日,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提出人民政协“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12) 包容思想在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指导理论中逐渐清晰地表达出来,它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认识提升,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追溯人民政协实践中包容精神的历史体现,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结论。第一,包容是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内在精神,以包容为特点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必然体现。第二,人民政协工作理论逻辑上的包容性不等于实践事实上的包容性,党的路线政策方针正确与否以及社会环境宽松与否,对人民政协工作中体现包容精神有着直接的影响。第三,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性贯穿历史与现实,从潜在的精神内涵到明确的话语概括,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特点逐渐凸显出来。第四,从历史体现看,深入研究包容精神对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意义,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新阶段新形势要求人民政协工作以包容为特点
党中央一再强调,必须深刻认识新阶段新形势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这是不断拓宽和创新人民政协工作格局的前提。基于这样一个立场,本文认为,必须将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特点放到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动的背景下去认识,放到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下去把握。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13) 党的十七大这三个概括,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始终是在社会不断变化中发展前进的。还需要指出的是,当中国的国家建设从封闭半封闭状态转变到改革开放状态之时,恰又遇到前所未有的时代变化,世界形势发展的变动不居与国内社会的深刻转型交织在一起,新时期发展前进是在抓住机遇和应对挑战的双重任务中实现的。人民政协工作同样如此。在30多年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人民政协之所以取得自诞生以来发展最为显著的成绩,是因为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动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人民政协工作之所以出现不断创新开拓的局面,是因为能够与时俱进地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
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动,使党传统的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都需要进行调整。毫无疑问,党在历史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弥足珍贵,其中很多是应当始终坚持,继续在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的。然而,既然改革开放是一种史无前例的探索,它所衍生的矛盾、引发的问题以及调适的思路,绝不是通过传统的经验所能够应对的。30多年来人民政协发展的实践历史表明,无论是在实践主题、基本职能,还是在工作范围和方法上,都在继承和发扬历史传统的同时实现了超越性的突破,新的理念、观点、思路不断涌现。这是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必然结果,是人民政协工作适应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动的必然结果。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新阶段新形势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性要求日益凸显,如何以包容为特点的有效工作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是新阶段新形势下需要破解的现实问题。
第一,统一战线的求同存异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包容性的要求。求同存异是与统一战线始终相伴的基本原则,统一战线意义上的“统一”,从来就不是完全一律的意思,不是消灭差异。恰恰相反,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允许和保存差异。新阶段新形势下,坚持求同存异原则的重要意义更加凸显。“统一战线中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现象,是好事。否则,没有比较、争辩和论证,容易造成思想僵化,我们统一战线和各项事业就会停滞不前,不利于开创新局面”。(14) 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对民主党派同我们之间的某些差别,要采取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态度。只要出发点是为了帮助我们党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有的意见就是讲错了也不要紧,可以通过实践逐步把思想统一到正确的认识上来”。(15) 统一战线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就是同与异的统一,坚持“同”,包容“异”,是人民政协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
第二,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态势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包容性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建设相当长的时期里,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发展的单一性限制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广泛性,“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实践遏制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开展。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发展从单一到多元的路径转换,带来了社会发展的活力。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价值取向、社会阶层、行为样式以及生活态度的多样化,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社会多元带来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多层性、变化性和排他性。由此产生的复杂性是人民政协工作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表达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能否将包容精神融入工作之中,是时代赋予的新任务。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定位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包容性的要求。人民政协的工作,在政治制度上体现为当代中国的两种重要民主形式之一,它具有的协商民主特性显示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包容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民主是以包容为前提条件的。人民政协体现的民主形式独特之处是最广泛地吸纳人民群众的各种意见。这就决定了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突出包容的特点。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性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包容各个方面的意见,二是包容少数人的意见,三是包容反对意见,四是包容错误意见,五是包容尖锐刺耳的意见。党中央一再强调:“我们要锻炼自己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尤其要善于听取对自己的批评,与自己不同的意见。这样才能发扬民主啊!”“我们要养成一种虚心地、冷静地倾听人家不同意见的习惯”。(16) 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特点是大力发扬人民民主的要求。
人民政协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组织,其工作的特点在于联系对象的确定性和具体性。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问题。从党中央文献中使用的词语看,在阐述执政党所代表的指向时,一般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全中国人民利益”、“根本利益”等作为规范的表达词语,而在阐述人民政协工作要求时,则用“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等词语来表达。两者的区别很明显,前者侧重整体性和宏观意义,后者侧重具体性和微观意义。话语系统上的这个差别,显示的正是人民政协的特点所在。如果说,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从“最广大”、“全中国”的视角考虑问题,那么,人民政协则必须从一个个具体对象的视角考虑问题。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当然体现覆盖面和兼顾性,但是执政党代表指向的整体性和宏观意义则需要通过具体性和微观意义来体现,需要落实在一个个或一种种具体的对象的利益实现上。“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作为人民政协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范围,是其联系人民群众确定性和具体性的体现。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特点依存于其工作范围和联系对象的这种确定性和具体性之中。新阶段新形势下,“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全中国人民利益”、“根本利益”可以在建设民主繁荣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目标下形成共识,而“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具体利益则需要通过人民政协以包容为特点的工作加以体现。
三、人民政协包容性工作特点的内在机理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有目共睹。与此相应,人民政协自身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贡献的同时,收获了许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成果。在新阶段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以什么为聚焦?这是一个值得并需要具体探讨的问题。从人民政协实际运转的情况看,包容性的特点可加以突出。因为人民政协工作内在的机理决定了包容的重要性。
(一)大团结和大联合的机制决定人民政协工作必须以包容为要求
人民政协不是权力决策的机构,当代中国政治的制度设计赋予它以社会整合的功能。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搭建社会有序政治参与的平台和渠道,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促进党和国家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使人民政协成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纾缓积怨忿恨的一种机制。
首先,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机制与它的组织构成相联系。从1979年邓小平将统一战线重新界定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到1991年江泽民将“团结”和“民主”概括为人民政协的两个工作主题,党派团结、民族团结、阶层团结、界别团结的涵义更加清晰地蕴含在人民政协的机制之中。人民政协是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是社会各种政治力量携手合作的纽带,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体现。
其次,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机制与它的工作对象相联系。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群众工作的重要领域,它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的群众工作团体最大的不同在于工作对象的广泛性和工作方式的特殊性。人民政协工作面对的不是某一个特定的群体,工作方式也不是一般的思想工作。统一战线是一种特殊的群众工作。这种特殊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大团结大联合的机制特点。江泽民指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汇集了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党外代表人士,历来是我们发扬民主、联系各界人士的重要渠道”,“在统一战线中努力创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气氛,广开言路,使大家的意见、要求、批评、建议充分反映出来”。(17) 人民政协特殊的群众工作方式构成机制形式的包容性。
团结和联合需要包容。有包容才有团结,有包容才有联合,人民政协的大团结和大联合是建立在包容基础上的。从机制上说,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与工作范围决定了它在性能上的包容品质,包容是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机制运行的润滑剂,缺少包容的工作特点,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就可能成为空谈。
(二)化解矛盾和协调关系的作用需要人民政协工作必须以包容为杠杆
胡锦涛总书记概括了人民政协的四种作用,即“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在协调关系方面,胡锦涛总书记阐述了人民政协应在促进五种关系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这些概括和阐述,对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包容性特点有着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必然带来资源配置、权利分布和利益格局的变化,从而驱动社会各种关系的调整。人类历史表明,资源、权利和利益调整是社会变动的轴心,社会的一切变化都是随着这一轴心而发生的。任何制度变迁和社会变动如果不能合理处置资源、权利和利益调整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就会产生矛盾、积压问题、形成摩擦、制造怨恨、爆发冲突。改革开放的时代理念和实践成效表明,这个英明决策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它为资源配置、权利分布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奠定了良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不同方面、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也有这样那样的具体利益”。(18) 这些具体利益在政党关系、民族关系以及阶层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差异,又可能导致资源配置、权利分布和利益格局上的不均衡。这就成为矛盾、问题、摩擦、怨恨、冲突的诱发因子,协调不当和处置不妥,就有导致社会出现发展危机的危险。
人民政协化解矛盾和协调关系的职责担当,任务十分艰巨。人民政协作为非权力机构,在资源、权利和利益的处置中不具备权威支配的硬条件,与掌握行政和执法权力的各政府部门相比,难以发挥显性的作用。但是,人民政协在化解矛盾和协调关系方面不是无所作为的,它所拥有的机制资源、人才资源和智慧资源对社会具有强大的渗透力。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些矛盾冲突和关系紧张,往往是由于沟通渠道淤塞、信息透明不够、民主协商失却等因素造成的。人民政协要做的工作就是“不要让问题和矛盾积累起来”。(19) 相对政府部门而言,人民政协具有的“软资源”在化解矛盾和协调关系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而包容则是人民政协最大限度释放“软资源”功能的杠杆,人民政协工作中包容程度与化解矛盾和协调关系的力度成正比。
(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规定人民政协工作必须以包容为精神
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是履行职能。人民政协实践中发展丰富起来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规定,不但在基本要求、目标指向、任务范围和操作形式上逐渐明确,而且工作的包容性特点也逐渐显示出来。
就政治协商而言,其旨意在于使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够建立在综合、反映各种利益诉求的全面考虑之上。人民政协“所实行的民主协商方式,既能够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便于吸收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有利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20) 就民主监督而言,其旨意在于确保公权力的行使满足授权者的意志。这就需要有充分表达意见的社会氛围,需要有容纳各种声音和不同观点的气场。“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实行民主监督的特点,就在于能够广开言路,活跃思想,畅所欲言,使各方面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充分反映出来”。(21) 就参政议政而言,其旨意在于加强国务政事活动中的广泛参与性。通过人民政协形成的参政议政直接反映着中国政治的包容性,“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22)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的旨意都透现着包容的精神。包容性的政治协商、包容性的民主监督、包容性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特点。本着包容精神开展工作,才能使人民政协的职能履行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界别设置的独特性要求人民政协工作必须以包容为原则
从我国各种组织机构看,界别设置是人民政协独一无二的特色体现,也是其发挥我国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作用的优势所在。这个特色从人民政协诞生之时就已形成,不仅一直延续至今,而且以扩大界别面和强调功能性而受到重视。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形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独特性,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和形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界别是人民差异性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协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显著特色就在于注重界别的差异性。人民或者人民群众只是笼统的概念,它们是由分散在各种不同界别中的个体构成的,从事各种不同职业的群体虽然处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但受生产方式和其他因素的制约,利益诉求、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以及生活态度上的不同,是客观现实。这个现实反映在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上,它必然构成一种利益共同体的组合,以便在思想上寻求共识,利益上寻求协调,形式上寻求联合,避免因界别而造成的差异向思想隔阂、利益冲突、矛盾衍生、怨恨积压的方向发展。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范围以宽为宜。贯彻这个思想,人民政协提出了“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增加界别,扩大阵容,形成了包括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广泛团结的格局。邓颖超在担任全国政协主席时曾指出:“全国政协的性质不是党和政府的最高机关,也不属于哪一个政治派别,它包括众多的政治派别”,“人民政协不怕大,也不怕‘杂’”。(23) 这里所说的“大”,表现为人民政协囊括范围包括方方面面,这里所说的“杂”,表现为人民政协代表的界别具有形形色色。这个观点既是对建国初期强调人民政协大和宽特点的继承,又是根据社会发展而形成的新认识。可以说,人民政协不仅不怕大和杂,而且欢迎大和杂,“大”和“杂”是人民政协舞台的标志,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要从这样的大和杂出发。
因为“大”和因为“杂”,包容就成为人民政协工作之必须,没有包容就没有大,就没有杂。人民政协工作体现“大”和“杂”涉及党派、民族、阶层等各个方面,而界别则是一项重要工作。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界别作用有突出的强调。比如,强调要不断根据国内变化,“努力突出界别特色,合理设置政协界别,丰富界别活动方式,完善界别活动机制,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本界别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24) 人民政协作为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必须反映各界别的利益诉求;“要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扩大人民政协团结面和包容性,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积极性”。(25) 从这些思想出发,加强界别工作中的包容性是一个重要原则。用包容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包容来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对人民政协开拓界别工作的新局面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注释:
①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8页。
② 《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32、433页。
③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8、199页。
④ 《陈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第329页。
⑤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页。
⑥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590页。
⑦ 《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12页。
⑧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749页。
⑨ 同上,第784页。
⑩ 同上,第263、264页。
(11) 同上,第567页。
(12)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页。
(13) 《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14)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41页。
(15)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7页。
(16)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47、449页。
(17) 同上,第449页。
(18)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48页。
(19)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584页。
(20) 同上,第571页。
(21) 同上,第441页。
(22)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754页。
(23)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49、451页。
(24)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859页。
(25)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