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龢”:华夏思想之大原——孕育于祭祀文化下的思想意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华夏论文,祭祀论文,之大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原始及早期农耕经济与古代祭祀文化
罗素《西方哲学史》在分析作为西方思想文化之源古希腊文明时,曾从形成这一文明的地理环境入手,指出:希腊人的祖先“首先进入希腊群岛和小亚细亚,然后进入西西里和意大利的南部,他们在这里建立了城市,靠海上贸易为生。希腊人最初便是在这些城市里作出了对于文明的崭新的贡献;雅典的霸权是后来才出现的,而当它出现的时候也同样地是和海权结合在一起的”①。海权就是出海从商权,开始有海盗式的掳夺,久而久之,必以商取利,故物权观念、贵族间的平等议事观念也就此滋生。罗素从地理条件的角度论述一种文明的特征,是从古希腊就开始提出而在16世纪之后兴盛起来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在东方,日本学者最早接受了这一理论,梁启超在亡命日本后,认同这一观点,在他写作《论中国思想变迁之大势》时,便以黄河流域所形成的几大平原为背景,论及了华夏民族注重“天人相与之道”的特征。
像其他各文明民族一样,华夏民族也有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阶段。作为一个文明民族,华夏不是起于“姓”而是起于“氏”。②氏表明了父权社会的确立。相传,华夏人的祖先有筑屋为巢的有巢氏、燧木取火的燧人氏、以牧而食的庖牺氏、尝百草而种五谷的神农氏、制工艺的共工氏、造车载物的轩辕氏等。虽然是传说,但大体上反映了华夏祖先文明进化的大致过程。还有一种传说,认为庖牺氏为黄帝,神农氏就是炎帝。而有文字记载者,学术界公认的最早的一篇典籍《尚书·虞夏书·舜典》说: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汝后稷”,意为你是主管农业的“帝”,因而也就是所谓的“穀神”。这说明:华夏民族在进化到很早阶段时,农耕经济就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了。
对自然力量(“”)产生敬畏之情,既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表现,也是文明低下的产物。即使到现在,我们还说“靠天吃饭”,在上古时代自然力对于农耕经济的制约是可想而知的。明天就要收获的一季庄稼,夜间一场大雨就成为鱼鳖之食。人们对天怎能不产生敬畏呢?
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天”一方面是指日月星辰及其它们所运行的太空,即英语的对应词sky,但它绝不仅仅如此,它还是能包藏万有、产生万象的universe,是万有、万象之根(cause、origin)。而文明之初,由于人们智力水平的限制,无法认识这个引起人们旦夕福祸的根究竟为何物,于是就将它视为神——“”。⑥那时,“绝天人之通”,人与神相隔,所以,人们发掘殷墟所找到的甲骨文,大多数是卜辞,卜就是向天问意。以占卜的形式向天问路,仅仅是敬畏天的一种表现,而普遍的、“举国上下”的,则是郊祭活动。《左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书》与《诗》中载有大量的对“天”的敬畏语句。“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⑦(《诗·大雅·皇矣》)“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尚书·商书·高宗(武丁)肜日》)⑧这是“天治主义”。这种天治主义,是由农耕经济中农作物对自然力的依赖关系而引申出来的思想政治原则:敬仰天,听从天意,乞求上天来保佑自己及其子孙。
“天”是一种自然力量,对自然天神的敬畏,很快延伸到对地祇乃至榖神的崇拜。土地神为社,榖神则为稷。华夏祖先设坛祭祀社、稷的时间很早。《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了魏献子与一位名叫蔡墨的史官的对话,这位史官说:“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由于各氏族部落纷纷建庙设坛祭祀土地神“社”、穀神“稷”,社稷后来竟变成了祭祀文明背景下“国家”的代名词。《左传》一书,社稷89见,有时是指国家,有时是指国家举行郊祭活动时的场所。这充分说明农耕经济对祭礼文化深刻而重大的影响。
这里,我们就开始解释“稷”与“祭”这两个字。古代,以部族首领主持的最为重要的活动是祭天、祭地、祭日、祭月的郊祭活动。郊祭不仅与农时相联系,如冬至阳气乍起,南郊祭天神;夏至,阴气渐生,北郊祭地神。徐中舒释甲骨文稷字时说:“(祝)字所从。后讹为,故《说文》稷之古文作为。《说文》:‘稷,也。五谷之长。’”在当时情况下,主管穀物生产的“后稷”自然也被作为祭祀的神祇了。段玉裁注有一段话说:“社者,五土总神,稷者,原隰(湿地)之神,皆能生万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句龙有平水土之功,配社祀之;稷有播种之功,配稷祀之。”(13)这说明:中国最重要的祭祀活动是在农耕经济的背景下发展的。“后稷”即榖神在三代之前就被供奉;而周朝的祖先“弃”,对于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有功,所以后来“后稷”居然成了“弃”的专名。不仅如此,他们还用稷所做的食品作为祭品,来报答这位祖宗。《诗·大雅·生民》是一篇追述周人始祖后稷事迹的诗。其中有一段:“诞降嘉种(蒋按:《说文》作嘉谷),维柜(黑黍)维秠,维穈维芑。恒之秬秠,是获是亩;恒之穈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还说:“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释之叟叟,烝之浮浮。”看来,用稷做成的食品来祭祀穀神“稷”,已经深入到人们的世俗生活,成为表达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祭祀地祇榖神,实是对天敬畏的延伸。“天”字是中国人心中最让人敬畏的字。所以,《说文》在解释天的时候说:“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从大。”而段玉裁注进一步发挥道:“至高无上是其大无有二也,故从一大。”
(3)从“且(祖)”(“为”)与“俎”(“为”)看中华先人对于祖宗的尊敬
中国人讲孝道,后来专有《孝经》,记孔子语:“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还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后起,人们怀疑是后人的伪托之作。但《论语》主张“慎终追远”,并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所以讲究孝道,是中国古老的传统。如果从“且”与“俎”的字源上看,对于祖先的崇拜甚至略早于对天的敬畏,保留着放牧经济的痕迹,在庖牺氏的时代就盛行了,只是到了原始农耕时期,对于祖宗的崇拜更加虔诚而已。之所以如此,仍与农耕经济有关。原始农耕经济,主要是沿水边高地形成的“州”——“为”垦荒。而开垦荒地,由生地变为熟地,是一个代代积累的过程。本来我们不理解《说文》为什么训“新”为“取木”之义。原来,从中国古代的刀耕火种的状况看,“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三岁曰畲”。菑为初耕之田,土质死板,茅草旺盛;新为开垦两年的田,这时土质变得松疏一些,才开始算是田地;三年的畬田,就有了收获了,“余”。而且耕种田地,年年都有“活劳动”通过“物化”沉积到土地中,因而,后代人享有前代人的好处。这是尊敬长辈的直接经济原因。这也是古人爱恋乡土的原因。再则,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古代的农业劳动都是部族的集体劳动:平时的耕种收获靠集体;与涝旱灾害作斗争靠集体;防范外来部落抢夺“粮仓”也得靠集体。现在出土发现的三代村落遗址都是有相当规模的。怎样组织劳动、组织战争,以及劳动果实怎样分配,像灵长类动物的族群那样,以强力好勇者做王,就远远不够了,必须依靠在长期与自然、与邻族的斗争中建立起威望的老者。甲骨文之“老”字,象老倚杖之形,象征着有了主持家务的权威。《老子》书中有“天人,地大,人亦大”之句,王弼改“人亦大”为“王亦大”,改得非常合理。因为作为部落首领的王,为了加强自身的权威,往往需要抬出祖先的亡灵来保佑,于是敬祖就是必然的了。
那么,古文字是怎样表示祭祖的呢?“祖”的甲骨文是“且”,即是作为祭祀用的肉,古人称“且”。《甲骨文字典》在解释“且”字时说:“象俎形。《说文》:‘且,所以蔫也。从几,足有二横,其一下地也。’段注:‘所以承籍进物者。’古置肉于俎上以祭礼先祖,故称先祖为且,后起字为祖。”至于“俎”,《甲骨文字典》解:“象俎上置肉之肉之形,‘为’象俎形,其上之等象祭肉。省祭肉形为《说文》且字篆文所本。”(14)《说文》说:“俎,礼俎也。从半(胖)肉在且上。”这说明:虽然用肉祭祖的活动可能早于用稷做食品祭天的活动,然而,在农耕经济的背景下,用牛、羊等家畜的肥肉作祭品,则表明以更讲究的形式保留下来。人们将最美的肉放在祭坛上敬奉死去的家族祖先,表达了最为敬仰的感情。
在古代,郊祭祭天,宗庙祭祖,即把祖宗的牌位放在祭坛上,逢节举祭。值得注意的是:先人的祭天(含祭地祇穀神)和祭祖活动是有分有合的,有些活动既祭天又祭祖。正像《左传·文公三年》载《鲁颂》:“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意思是:四季祭祀礼行不怠,没有差错,先祭伟大的天帝,再祭皇祖后稷。(15)这样,便把对天的忠信和对祖的孝敬,慢慢地统一起来。中华文明的许多观念就从这里派生出来。
(4)从父(“为”)、尹(“为”)、后(“为”)看祭祀文化的直接承担者
以上三点,我们仅仅涉及思想观念。讲祭祀文化,还涉及社会结构问题。也就是说,是什么人依着什么样的规矩来主持祭祀活动呢?以常理推以及从后来有文字记载的祭祀活动看,当然是宗法氏族的首领。
从人类进化的角度看,自然选择的规律决定了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迟早要过渡到父系社会。华夏进入“氏族”后,就是父系社会了。父亲的权威是在征战或在生产劳动中确立起来的。《甲骨文字典》释“父”时说:父字甲骨文作为,乃斧之初字。“石器时代男子持石斧以事操作,故孳乳为父母之父。”(16)而尹“为”字,该字典说:“甲骨文从又、从|,|象杖,以手持杖,示握有权力以任事者。”(17)“后”在字形上,实是“司”之反体。该字典说:“氏族社会中食物为共同分配,主持食物分配者亦称司。《诗·郑风》:‘邦之司直。’传曰:‘司,主也。’《说文》以为为后,以为为司。”(18)这就是说,甲骨文的“后”,亦是对氏族之长的称谓,与君、与帝同义。明确了这几个字的初义后,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父、是尹、是君,均从“右手”,右者有为首之义,都是一个氏族的首领。而当他们主持氏族的祭祀活动时,便身兼二职。其一,代表族人向天、向祖表达虔诚的敬意;其二,他们又传达上天的旨意,代天行令,即是天命的执行者。
氏族首领作为天命的传达者和执行者,在后来的典籍中有明确的记载。《尚书·皋陶谟》:“天工,人其代之。”即天的意志,要通过天之子(每个部落的首领)来执行。这种天子代天行命的观念到了建立家天下的政权后急速发展。夏朝是华夏族第一个由嬗让的公天下变为传子的家天下时代。《尚书·虞夏书·甘誓》载,启承父位,有扈氏不服,启率兵讨伐他。战前作《甘誓》,对部下说:“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好有威严:有扈氏不服从天意,老天当然要灭他。今天你们就跟着我来执行天命。凡能完成我的命令的,我就在祖宗的牌位面前赏赐你们,否则,我就在社神前惩罚你们,不是降为奴隶,就是杀死你们。祭祀文化,对天命的敬畏,最终要演变为对君权的尊奉和忠诚。
总之,在原始农耕经济条件下产生出来的祭祀文化,其思想的基本特征,是畏天、敬祖和服从君(后)的命令。
对“天”的理性信奉与祭祀文明向礼乐文明的部分转化
祭祀文明其主要成分,是非理性的“迷信”。但除了以祭祀的形式表达对天的敬畏、对祖的追恩以及显示君权的神威之外,有些理性认识也在逐步孕育和滋生出来。举其要者,也有三个方面。
(1)从“禾”(“为”)为嘉榖看“天与人和(为)”
随着人们智力的逐步开化,慢慢发现天道运行,是“有物有则”的,即有规律的。《尚书·虞书·尧典》说:“乃命羲(相传为掌天官之氏)、和(相传掌地官之氏),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还载:帝曰:“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定一年为366天,并以闰月定四时,这是了不起的成就。《大戴礼》中,附有《夏小正》篇,成于何时,虽有争议,但没有人否认它保留了夏朝天文学成就。它以一年十二月为序,把每个月的天象、气象、物候、政事,放在统一的时节来排序,实是《周礼·月令》的基础。而从“历”来看,中国的农历就是在夏朝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所以,可以用“夏历”来代称。夏历定二十四节气是:春季的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夏季的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秋季的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冬季的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这些时节的命名,包含着气候、物候的特征,显示出农耕经济的特点。这就是从农耕的角度,形成的对于天道运行的认识。
农事信天,就是讲究农时,按照时节进行耕种。这就是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而收成之谷物,首数“禾”。《说文》:“禾,嘉穀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谓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从木,象其穗。”嘉穀,乃是优良的品种,指红高粱、秫黍之类。由于人能够信守天时,春种秋收,所以得中和之气,故谓之禾。凡谷粱类皆从禾。禾类作物,是中原人的主粮;这是天生之、地养之以及人类通过信守时节辛勤劳动的结果。
这里尚需对“和”字做出初步的解释。“和”(或咊)字不从禾,而从“口”。此字最早产于金鼎,读为hè。徐编《甲骨文字典》中倒有这样一个字——“龢”(“为”):“从龠,禾声。《说文》:‘龢,调也。从龠,禾声。’龠之声须相谐和,故能引申为调义。”(19)看来,hé\hè不仅是最好的食粮,而且在劳动之余,或在举行各种庆典或祭典活动时,能够听到的最好的音乐,亦为和。所以,天之“和”者,风调雨顺;天人之“和”者,春种、夏长、秋收、冬藏;人人之和者,安居乐业。所以,《易·乾卦·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六位时成”,是指由天生成的作物要经过潜伏(根)、显露(芽)、成长(茎)、强壮(枝叶繁茂)、开花、结果六个阶段;而圣人“时乘六龙以御天”,是按照自然物生长的六阶段,做出自己的努力,来回应天道,让各物“正”自己的性命,就形成了“大和”的景象。“和”字在中华古代思想文化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主要是原始农耕经济的背景所决定的。看来,在祭祀文化的背景下,不仅仅要敬祭“天”,同时信守天时,而“和”天道的思想也就此发展起来。这就是说:如果把“和”字从畏天和信守天道的祭祀文明中抽象出来,就失去了它的本义。
(2)从豊(“为”)龠(“为”)到礼乐:祭祀礼仪向移风易俗的礼乐文明的过渡
从事祭祀活动,要有相应的礼器和乐器以及相应的仪式。《甲骨文字典》解“豊”字时说此字“象盛玉以奉神祇之器,引申之奉神祇之酒醴谓之醴。奉神祇之事谓之礼”(20)。这就是说,礼在初期,专用之奉神。甲骨文虽有樂字,但该字典说,此字既没有表明代表乐器,也无音乐之意。甲骨文倒是有个龠字。《甲骨文字典》说:“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卜辞用为祭名,盖用乐以为祭。”(21)这也说明,在初始阶段,乐也是用以祭神。祭神当然要讲究主祭者和参祭者之名位,因而用何种礼器、乐器,表明了身份等级。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丰富化,家族内部的集体活动以及族外的交际活动频繁起来。礼乐开始用于人事活动,如成人时的冠礼,结婚时的婚礼,死时的葬礼,打仗时的军礼,迎宾时的宾礼,收割时举行的乡酒有乡酒礼等。特别是由于社会交往活动的增加,交际活动中的礼节也成为人们非常重视的问题。这时,礼乐便成为移风易俗的世俗生活形式。后来的《礼记》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看来,礼乐活动、礼乐制度的根本是调和人的关系,求得人与人“和”,这样,天下就太平了。
(3)“天监君德”和“以德和天”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从客观上说,夏、商、周三代,是成千上万的部落氏族社会逐步地向少数部落氏族权力集中的时代。在此过程中,“覆宗绝祀”,失去了祭祀宗庙,可能就意味着全宗族的灭绝,部族成员不是战死,就是成为取胜部族的俘虏,沦为他族的奴隶。古文《尚书·虞夏书·五子之歌》记载了夏启的儿子太康荒于政事而失去统治权,五个弟弟在“洛汭”等候他时所作的歌词。其词责备太康“荒坠厥绪,覆宗绝祀”,你把祖父立下的好规矩都丢掉了,我们现在面临着亡国灭族的危险,多么可怕。后来,夏被商消灭了。而成汤的儿子太甲继位后凶残无比、胡作非为,曾为成汤宰相的伊尹放甲三年,让他改过自新。在太甲改过后,伊尹恢复了他的帝位,并作《咸有一德》来教育太甲。伊尹说:“呜呼!天难谌,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监于万方,启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意思是说:天命无常,惟有德者得之、保之。皇天无时不在监视着天下,开导身居君位的人,要他们纯一德行,这样才能成为天地百神的主。所以,以德配天,使其德与天命和合,就成了三代之时最为基本的政治思想。
或有人曰:此文绕弯子太大,“和”说到底是指由不同性质、不同因素的事物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一种和谐的状态。我们有必要追问它的原始意义和产生它的经济、文化土壤吗?对此,我的回答是:就像我们的身体,今天还保留着我们祖先的遗传因子一样,现代“和”字,尽管经过了漫长岁月的不断抽象,那遗传的因子依然存在:没有对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敬畏和尊信,没有对各种社会力量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的适时调适,特别是没有各级领导成员与职位相称的道德情操,“和”是不能实现的。这就是本文的写作目的。
注释:
①[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0页。
②现代汉语,姓氏连词,相当于英语的clan name or surname.而在古华夏,女为姓,男为氏。“氏”表示男权氏族社会(clan society)的确立。
③④⑩(14)(16)(17)(18)(19)(20)(21)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第60、49、11、1490、283、286、998、199、523、199页。
⑤在甲骨文中,农还有另外一个字:艸下手持蚌镰形。实与蓐草异体,均为农字初体。
⑥参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1599~1600页。在甲骨文中,与神相近的还有“帝”字。天帝,上帝,即“God”。
⑦程俊英将此译为:“上帝光焰万丈长,俯视人间真明亮。洞察全国(蒋注:当为天下)四方事,了解民间疾苦状。”见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08页。
⑧江灏等译文曰:“老天监视下民,表扬他们遵循义理行事。老天赐给人的寿年有长有短,并不是老天使人夭折,而是有些人不按义理办事中途短命。”
⑨(13)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322页。
(11)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19页。但笔者对这类解释持有疑义,曾与邱德同教授讨论过,他告诉我,直到现代,有些进化程度不高的民族,还保留以子祭祀天帝的习俗。
(12)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18页释祭之义:“《说文》:‘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甲骨文祭不从示,示为后加意符。甲骨文祭字以手持月,月即肉。或以数量不等之点象血点之形,会祭祀之意。祭为殷代五种祭祀系统中一种祀典之专名。”
(15)王守谦等:《左传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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