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对策论文,实践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519(2007)03-0081-0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部署。经过一个阶段的实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此同时,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影响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的倾向性问题,值得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矫正。
一、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分析
(一)新农村建设的实效性不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的之一在于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发展长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因此,新农村建设不能急于求成,不能不考虑实际情况搞突击建设,不能只求在短期内出政绩。
然而,有些地区的领导干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把新农村建设看成了“出政绩”的机遇,追求轰动效应,而忽视了真正的实效:一是不顾本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希望立竿见影、早见成效,急于在短期内或是任期内出成绩。于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实施一些不合理达标评比,定指标、下任务、限时间,表面上所造的声势很大,实际上流于形式,不仅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反而给基层政府和农民带来巨大压力。二是大搞“面子工程”,不求长远发展,只是在短期内集中有限的财力建设一些“样板工程”、“形象工程”、“首长工程”。这些“面子工程”缺乏代表性,也没有可学习性,仅仅追求短期宣传作用。三是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化,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建设,忽视了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这些基本要求。仅仅抓住“村容整洁”大做文章,把“村容整洁”理解为“建新房、刷墙壁、大扫除”,理解为修新房、建新楼、搞样板村,而对大多数村庄落后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忽视农村的发展而一味追求政绩,新农村建设就会陷入表面化、花架子的误区,就会本末倒置,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农村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二)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是农民的新农村,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因而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必须充分考虑农民的真实要求。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偏低,广大农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高,自我组织性较差,必须有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既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又要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
从目前新农村建设的初步实践来看,一些地方政府重主导、轻民意的做法已露出很多苗头: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很高,工作力度很大,但不重视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政府和组织的事情,认为农民只是被动的参与者、追随者,只能按照政府的意志和要求来办事。由于认识不到位,农民对新农村建设存有疑虑,因而参加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在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上,主观和长官意志浓厚,不考虑广大农民的真实需求,农民缺少话语权,也不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水平,包办代替和形式主义问题突出,所制定的规划和建设方案脱离实际,因而不能被广大农民所接受和认同。三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操作上,很多地方的领导干部仍然沿袭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态度生硬,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大拆大建、乱集资现象严重,直接损害了部分农民的利益。“美好的家园还是要由农民自己去主动创造,否则,即使是最美好、最动人的想法,最周全的计划,最大的援助,结果不一定是农民所需要的。所以,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最基本前提就是要以农民为中心、为主导。新农村建设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是否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是否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主体意识。”[1]
(三)新农村建设的内生动力不足。长期以来,受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和国家财力的限制,政府对农村的投入严重不足,不仅导致农村的基础设施、农民的人居环境十分落后,而且由于政府对农村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与城镇相比差距很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彻底改变我国农村的落后状况,就要不断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据有关方面测算,到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至20万亿元人民币[2]。
然而,在有些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和农村,没有根据中央的精神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发展经济、搞好规划来逐步改变当地农村的面貌,而是等候上级政府统一组织和安排农村的建设,依赖思想十分突出。主要存在着以下心理:一是补偿思想严重。有些人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和农业为城市和工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现在,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已经到了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时候,国家应该给予农村适当的补偿,因而盼望上级给资金、给项目来推动农村建设。二是无为思想严重。特别是一些落后地区的干部认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一无资金,二无资源,即使制定了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也无法落实,即使付出了巨大努力,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因而对新农村建设态度不积极。三是跟风思想严重。有些人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一场新的运动,一段时间就会过去,别的地方搞些建设,本地就跟着搞一些建设,以应付上级的检查和督导,而不能主动地去开展工作。还有些人认为,其他地方发展了,上级政府也不会把我们这里丢下不管,到时自然就会跟着发展起来。
(四)民生问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新农村建设是要通过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最终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在发展生产、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上,在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条件的前提下,特别重视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看病和子女入学难、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等民生问题的解决。
然而,一些地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往往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忽视广大农民的真正需求,出现了种种错误倾向。一是重物轻人现象突出。某些地区在制定农村发展规划时,动辄就是要建多少新楼房、修多少硬面道路的硬性指标;而对农民所关心的技能培训、科技知识传授等,所提较少甚至只字不提。实际上,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素质,转变农民的观念,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农村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重外轻内现象突出。一些地方的规划偏高,不切合农村实际,过于强调外观的整齐划一,要求农民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造新楼房甚至是别墅;而农民家里脏乱差的现象没有得到改善,用水、通气、排污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民的生活缺乏实质性变化。三是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业发展现象突出。一些富裕村物质条件较好,但农民所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缺少丰富健康的文化社会;而更多落后村的教育、卫生和基本的生活条件较差,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甚至缺乏安全洁净的饮用水。
(五)缺乏推动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考虑到我国国情的复杂性,农村数量众多,各地发展又极不平衡,要实施好新农村建设这一伟大工程,就必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而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动机制[3],通过不断创新农村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建立保障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目前,许多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急躁情绪,有些领导干部总想尽快取得明显成效,在投资金、建项目方面下的功夫很大,却忽视了农村事业发展所需的各项体制的建设和完善,因而产生的后果极为严重。一是由于缺乏合理配套的相关机制,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所面临的“谁来组织”、“谁来建设”(谁来种田)和“谁来办公益事业”三个难题就无法得到解决[4]。二是重视眼前,大搞项目建设,急于出成绩。这不仅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削弱了农民扩大生产的能力,迟滞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会导致农民对新农村建设反感,丧失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如果不能够建立有效的机制,保障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农民就无法摆脱依附的地位,从而不能依靠自身的努力改变落后贫困的命运。四是在缺少有效机制监督的情况下,新农村建设所投入的巨额资金必将出现低效益和浪费现象,并可能产生新的腐败问题。
二、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舆论先导,进一步凝聚新农村建设的共识。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农村稳定是全国稳定的基础,农村安定和谐是全国安定和谐的基础,没有农村的发展和富裕,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教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新农村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要从国家全局工作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社会各方面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做好农村发展的各项工作。
第二,要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力戒急躁思想和追求政绩的价值取向,结合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脚踏实地,从能够解决的事情入手,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争取用一个较长的时间,使本地农村的面貌发生较大的改变。
第三,要对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及时的总结和推广,尽量少走弯路,降低新农村建设的成本。但是,要坚决防止追求政绩的形式主义,杜绝“样板工程”、“形象工程”。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地位。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民为根本,必须紧紧依靠广大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以激发农民的创业潜能和生产积极性,这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5]。
第一,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能否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是农民的主体性地位能否得到真正实现的主要标志。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破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障碍,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让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他们创造社会财富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第二,尊重农民的真实意愿。新农村建设要以农民为本,考虑农民的真实需求。在每个项目的规划上,要立足当地的实际条件,多听取农民的建议和意见,不能搞包办代替和强迫命令,规划的制定最终要由农民自己来决定;在项目的实施和建设中,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不增加农民的负担,不盲目蛮干,建设的过程和结果要接受农民的监督。
第三,重视对农民的引导。尊重农民意愿,绝不是要放弃党和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引导。考虑到当前农村的复杂情况,农民的自我组织性较差,各种体制还不完善,没有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大力支持,许多建设方案就可能出现议而不决的局面,从而延误建设的进程。因此,党和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大力支持,是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得以真正实现的重要基础,是以人为本在新农村建设中得以真正贯彻的根本保障。
(三)坚持各方参与,努力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从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经验来看,无论是韩国的“新村运动”、日本的“造村运动”,还是我国台湾省的农村建设历程,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现代化,都离不开城市和工业的支持和带动,离不开政府的促进和帮助。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原因,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积弱积贫,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偏低,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如果依靠农村内部来解决,是广大农民所无法承受的。而且,我国当前虽然整体上已进入“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发展新阶段,但政府的财力还不充足,在城市作为经济增长极仍需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承担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因此,推动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城乡统筹的战略,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共同促进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第一,要发挥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中央政府要通过做好基础和事关全局方面的工作,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主要应侧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工作;三是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的研发工作;四是向落后地区转移支付财政资金的工作;五是承担农村事业发展项目的部分资金,等等。
第二,要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组织作用。一是根据中央有关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加以实施;二是组织发动群众,调动广大农民参加新农村建设;三是负责农田水利等设施和土地改良等方面的投资;四是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农民技能知识的培训等工作;五是承担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部分配套资金;六是支持和促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七是承担本地区落后村庄建设的直接投资,等等。
第三,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一是动员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科研人员到农村巡回讲学,推广、普及科技文化知识和技术,并且参与农民的各项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生产水平,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韩国的“新村运动”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和成效[6]。二是鼓励广大艺术、文化、卫生工作者服务于农村、农民,帮助解决农村文化生活匮乏、医疗条件落后的问题。三是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通过改善环境、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城市企业到农村寻找投资领域,特别是结合农村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丰富的农产品,设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四是通过完善农业信贷政策和机制,政府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民扩大生产能力,以解决农村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坚持全面进步,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从相互之间的关系看,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也是做好其他工作的物质基础;社会宽裕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和体现,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和政治体制上的保障[7]。
第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核心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逐步达到要素集约化、取向市场化、手段科技化、城乡一体化[8]。一是要加快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好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要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三是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的能力,增加农业生产的附加值。
第二,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考虑到农村数量众多和政府财力的有限性,财政资金的投入应充分发挥带动效应。一是政府对农村资金的投入方向和范围要有重点、有选择,尽量用于加快农村的道路、水电、通讯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发展方面;二是要通过基础设施改造和文教事业的发展,结合村庄建设的合理规划实现住户的聚集,完善乡村的自我服务功能。这样,不仅改善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而且方便了农民的就近消费,降低了农村的交易成本,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尽快取得成效。
第三,努力培养新型农民。素质的提高是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需要多管齐下。一是要在进一步巩固和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加快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使广大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达到新型农民的培养要求。二是要抓好面向广大农民的科学普及,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帮助农民尽快转变思想观念,接受现代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理念,不断提高科技素质。三是要通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等,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向农民传授实用技术,增强农民的致富能力。
第四,大力促进体制创新。一是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农村其他方面的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农村实际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农村帮贫济困制度、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农村议事制度、农村村庄规划和农田基本建设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把农村各项事业的管理纳入制度的规范,以减少各种摩擦,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三是积极支持、规范和引导农民组织的发展,发挥农民组织在协调具体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强化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