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协议对我国畜牧业生产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畜牧业论文,协议论文,我国论文,SPS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SPS协议的透明度原则是限制我国低标准产品出口的一道红线。
●SPS协议为我国风险分析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奠定了基础。
●履行SPS协议有利于加速“无规定疫病区”的建立步伐,有利于推动我国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制定。
SPS协议产生的背景: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发达国家利用GATT中的某些条款以及借助其经济和政治优势不切实际地向发展中国家推行贸易自由化,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在贸易保护上尽其可能地利用动植物检疫这一隐蔽性很强的技术壁垒措施,来达到保护本国经济和贸易优势地位的目的,于是导致与动植物有关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限制越来越严。也正是由于关贸总协定所推崇的贸易自由化与各国的动植物检疫对贸易阻碍作用之间矛盾日益显现,为解决出现的问题,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各成员国达成一揽子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协议)就是其中一个。履行SPS协议是WTO成员的一项基本义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履行SPS协议对我国畜牧业生产和发展将有着深远的影响:
SPS协议的内容与实施
SPS协议的目的和特点
1、SPS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权利和义务,国际化和标准化,非歧视原则,危害性评估与检疫的保护程度,非疫区和低度流行,透明度,建立SPS措施委员会。科学性是贯穿SPS协议的重要内容,各成员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而制定的每一项措施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无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允许继续实施,它包括:对有害生物非疫区的确定,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检验与抽样以及测试方法,工序的要求和生产方法,生态和环境的条件等一系列过程都必须以科学性为基础。
2、SPS协议的目的:在SPS协议的权利和义务中充分体现为,缔约各方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会对相同条件缔约成员之间构成武断或不公正的歧视,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和消极作用。
3、SPS协议的特点:它不是一个国际性技术组织,而是规范动植物卫生检疫运行的指导性法规,它是借助于与CAC、OIE等组织的合作来解决贸易中的争端问题;保护贸易自由竞争机制,消除利用隐蔽性的检验检疫条款来阻碍贸易自由化进程;SPS争端机制含糊,对缔约方出现由于执行SPS协议的争端时,既不鼓励也不反对双边解决争端机制。
SPS对我国畜牧业生产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后,大多行业所执行的标准必须内外一致,而我国的畜牧业产品的标准相对滞后,或标准较低,这会在近期内对畜牧业的生产和发展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如我国许多地区的农药、兽药使用不规范,生物防制泛滥导致微生物检测难以达到要求,加工工艺粗糙使得产品的保鲜、贮存、包装达不到标准要求,这些将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畜产品的国际贸易。另外SPS协议的透明度原则也是限制我国低标准产品出口的一道红线,当然SPS协议的诸多规定对我国畜牧业生产,以及产品出口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这导致畜牧业生产调整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阵痛过程,但长远来讲履行SPS协议对我国畜牧业的生产和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1、加速我国畜牧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我国应利用执行SPS协议的契机,进行畜牧业生产结构的大调整。政府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引导优势产业的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无公害”畜牧业,加速“无规定疫病区”的建立步伐。
2、规范药物的使用。我国畜产品由于药物残留量超标缺乏国际竞争力,主要由于兽药、激素等使用不规范或残留超标很难走出国门。当前形势下我国应大力发展绿色兽药,发展兽用抗生素的替代品,更主要的是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规范各类药品的使用。
3、加快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制(修)定的步伐。我国在畜产品检验检疫这方面的标准严重滞后,有些标准甚至沿用几十年不变,标准的技术含量低,缺乏市场保护机制;另一方面我国的地方标准较多,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许多农产品的检验检疫标准要求低,检测方法简单,导致检疫技术、检疫措施落后和检疫制度较严,这在履行SPS协议中十分被动,因此加快检验检疫标准和法规制定已迫在眉睫。我们在检验检疫实际工作中就应当大量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在制定标准量时也应当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力求高标准,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
4、健全风险分析领域的法规。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国,许多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标准的制定必须以科学为基础,这个科学基础就是科学的风险分析方法。我国在这方面工作起步较晚,且这一领域的工作开展得较少而窄,许多产品的风险分析机制不是很成熟。SPS协议为我国风险分析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奠定了基础,也是我国风险分析与国际接轨的契机,因此应当建立以SPS协议有关条款为基础的风险分析程序,这样在双边或多边贸易中才有更大的说服力。
SPS协议对我国动物检验检疫的影响
1、有利于规范我国动物检验检疫行为。过去我国许多进出境动物检验检疫法规有着明显的“中国特色”,尽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一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许多有着明显保护色彩的检验检疫法规或规章科学性不够强,透明度不够高,这些都不利于我国动物检验检疫与国际法律法规接轨,制约着我国畜产品的国际化进程。履行SPS协议有助于推动我国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制定,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培育一批适应当前国际贸易规则的生产企业,推进畜产品国际贸易化进程。
2、有利于改善我国动物检验检疫多头管理。畜产品在生产管理、产品生产、产品投放市场等诸多环节都受到不同部门的管理,各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各不相同,有些比较敏感的部分各部门又相互扯皮推诿,如:违禁药品的生产、管理分属不同部门,这是导致产品的药残、兽残等的重要原因;另外一方面,未按SPS要求规定实行疾病区化原则,对我国尚呈低度流行或无分布疾病进行区化,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与农牧部门分属不同部门,工作衔接不能完全到位,使得某些产品出口受到一定的影响。SPS协议将在总的原则上改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杜绝扯皮推诿现象,使各部门各司其职,促进我国畜产品的国际贸易。
3、有利于培养一支适应国际动物检验检疫规则的专家队伍。我国许多产品在国际市场还属初级产品,特别是畜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体系比较脆弱,难以适应当前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更主要的是缺少一支熟悉国际贸易法则的专业人才队伍。WTO/SPS协议为我国创造了良好的契机,通过有关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的技术援助及信息交流,或人才方面的技术培训将诞生一大批熟悉国际动植物检疫规则的专家队伍,它也是改善我国畜产品出口环境的技术保证,是保护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动物检验检疫在SPS协议中的地位和作用
1、推动畜产品的国际贸易,为畜产品出口保驾护航。利用SPS协议来设置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防止国外畜产品的大量涌入,保护我国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利用SPS协议来打破对方设置的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推动畜产品的国际贸易。
2、增强检验检疫的透明度,提高检验检疫的标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许多动物疫病在我国尚无分布,或仅在部分地区有分布,检验检疫机构与农牧部门应加大检验检疫宣传力度,特别是在遵循SPS协议的同时应加快检验检疫标准的制定,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或规范,保证畜牧业生产加工企业有良好的卫生环境(GMP),促进我国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出口创汇。
3、利用SPS规定风险分析政策,制定合理、科学、符合我国检验检疫水平的风险管理水平的检疫制度。根据国外的检验检疫标准制定符合我国风险保护水平的检验检疫措施和检验检疫制度,防止国外动物疫病传入,保护我国畜产品的国际贸易份额。
4、利用包括WTO在内的有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保护措施,制定限制进口、促进出口的保障措施。充分利用WTO以及包括SPS协议在内的国际法律法规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在优惠政策许可的期限内保障我国动物产品的出口,进一步保护我国畜牧业生产的安全。
5、利用检验检疫信息,适度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农牧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利用检验检疫信息的优势,特别是利用国外消费结构变化的信息,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在宏观上调节生产,特别是帮助企业引进优良品种,扩大优势产品的生产比重与规模,改变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指导出口企业规范兽药、促生长药物、激素、保鲜剂等的使用。
总之,贸易发展与贸易保护是相互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迎接挑战的同时,我们应当充分了解贸易双边或多边的利益,促进和保护包括全人类和世界农业生产安全在内的利益,同时我们更应当保证我国畜产品在国际经济和贸易中的地位,利用SPS协议中的有利条款保护和促进我国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促进世界经济贸易自由开放地发展。(SPS协议的详细内容请见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