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旅游消费环境的对策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构建和谐论文,对策论文,环境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境是任何一种消费行为都不可或缺的因素,在某些领域,环境就是消费的对象。环境消费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消费的一种必然选择和必然趋向。孙明泉先生就曾经提出逛公园、郊游、到旅游胜地度假或去少数民族地区风情旅游是一种“环境消费”,他认为“环境消费是一种特定的购买行为和享受活动,它不以获取某一具体的有形商品(服务)为目的,而是以能给人以美感、以知识、以陶冶、以联想的整体环境氛围为消费指向。”也就是说,旅游者选择旅游,就是想通过对旅游消费环境的体验和享受来实现赏心悦目、获取知识和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和谐的消费追求。因此,旅游消费环境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到旅游者这一消费目的的实现程度。在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构建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是提高旅游消费质量、扩大旅游消费需求和促进旅游消费经济增长的必由之路。本文试图透过目前旅游消费环境的不和谐现象对其构建的对策加以探讨。
一、目前旅游消费环境的不和谐现象
从主客体的角度来说,旅游消费环境既包括旅游消费主体——旅游者营造的旅游消费环境,也包括旅游消费客体的提供者——旅游经营者与旅游目的地居民。
营造的旅游消费环境,还包括两者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以及整个社会的旅游消费环境。结合我国目前的旅游消费环境来看,这三个层面都存在不和谐的现象。
1.旅游者层面的不和谐
旅游者既是环境消费者,也是旅游环境的营造者。目前很多旅游者在不和谐旅游消费理念的引导下,存在破坏旅游环境的消费行为,影响其他旅游消费者对同一旅游环境氛围的感受和体验。一是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道德责任感,在旅游的过程中片面追求眼前的旅游消费效益而忽视对旅游环境的保护,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旅游者文化素质较低,在体验异质文化环境的同时,因一味追求表面的娱乐和享受而忽视对其深层文化底蕴的正确理解和传播,影响人与文化的和谐。三是在旅游群体消费中人际关系不和谐,不懂得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和相互帮助,影响人与人的和谐。
2.旅游经营者层面的不和谐
旅游经营者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过程也是营造旅游消费环境的过程,各经营主体不同的利益诉求会形成不同的旅游消费环境。目前,这一环境的不和谐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旅游者消费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法制观念淡薄,在旅游经营中存在不法经营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恶意诈骗、强迫消费、低价竞销、垄断经营以及各种“消费陷阱”使旅游者防不胜防,旅游权益遭到损害,影响身心和谐。二是经济利益诉求过重,在旅游经营中不合理开发和超容量接待既破坏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价值,又影响旅游者的旅游体验质量,影响生态和谐和心态和谐。三是互动理念不健全,在旅游经营中忽视旅游者的参与性体验。四是缺乏人本关怀,在旅游经营中既不注重提高旅游服务价值和旅游者的旅游满意度,又忽视当地居民的利益获取和与旅游者主客关系的良性互动,影响人态和谐(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3.社会层面的不和谐
旅游消费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环境的支持,和谐的社会环境可以为旅游者营造安全、稳定、友善的旅游活动空间。但就我国目前来看,社会环境与旅游消费的需求相比,已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旅游者的旅游消费得不到有效的政策法律保障。一是旅游法制建设滞后。有些景点的垄断经营得不到有效规制,旅游者因此承担高额付费和失去选择余地的代价;旅行社管理法规和导游人员管理法规的滞后导致“零团费”和“负团费”现象频频发生;旅游消费的异地性和旅游合同的特殊性暴露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不足;另外,还有些新兴的、时尚的旅游消费领域存在法律空白现象。二是旅游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旅游价格调控政策的滞后使其对价格监管力度不强,存在低价竞争频繁和不合理收取旅游费用等现象;旅游消费政策的滞后使其缺乏有效的教育、规范和引导,导致一些不文明旅游消费现象的发生,假日消费和特殊旅游项目的消费指导存在盲区;诚信旅游长效机制的缺失导致旅游市场秩序的混乱,缺乏对诚信经营、理性消费的有效引导。
二、构建和谐旅游消费环境的对策
1.注重提高旅游者的整体素质
其一,培养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道德范畴。旅游者在旅游消费活动中应遵守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加强道德自律,即自觉地约束和控制与道德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有效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构建人与自然、人与文化亲善的和谐关系,保证可持续性消费。
其二,提升文化素质。旅游者应把消费环境的过程看成一个综合学习的过程,在追求自我个性张扬和发挥的同时,努力把握真实的文化内涵,并不断规范自己的文化示范效应和传播效应。
其三,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旅游者应增强法律风险意识,抵制各种消费“糖衣炮弹”的袭击,认真比较和选择旅游产品信息及其供给者,良性消费,并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
其四,增强和谐交际能力。旅游者应秉持一种尊重友好的消费态度,以自己的感受衡量理解他人,求同存异,和睦相处,以诚相待,擅长沟通,互相协作,塑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
2.注重规制旅游经营者的经营风范
其一,强调可持续发展理念。环境层面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旅游业环境经济利用,同时使旅游发生的环境或文化破坏降低到最小程度”。因此,旅游经营者应加强自然生态环境效应的评估,适度开发,限量利用,根据旅游资源的环境容量进行游客分流,缓解接待压力,并适当设计对旅游者和当地居民进行环境教育的相关设施。同时,应注重文化生态保护,合理挖掘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让旅游者的心灵沐浴在原真性的自然与文化氛围中,身心得到放松和净化,压力得到缓解和释放。
其二,整饬旅游服务意识。旅游经营者要整治和强化服务,扩大旅游服务价值,保障旅游者在消费过程中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旅游满意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服务意识,净化旅游产品,合法运作各个服务环节,尊重和维护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权益;二是注入个性化服务意识,捕捉旅游者的具体旅游需求,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强调人性化服务意识,根据旅游者的心理活动规律和日常行为规律提供服务;四是倡导诚信服务意识,提高旅游服务信誉度;五是完善安全服务意识,有序竞争,加强服务安全管理。
其三,力求良性互动体验。旅游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使得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相互依赖程度很高,旅游经营者应充分利用彼此的联系提供各种健康、科学的参与项目和方式,为旅游者塑造广泛的体验空间和良性互动的体验历程。同时,应合理构建当地居民参与的机制,充分利用这一文化载体的身份,参与与旅游者的互动调适,增进旅游者对目的地文化的认同感。这种源于旅游服务,贯穿旅游经历始终的日久弥深的情感可以促进心态和谐和人态和谐。
3.注重完善旅游消费保障机制
其一,完善旅游立法体系,加大旅游执法力度。一是从立法上明晰旅游资源的产权,加强对其经营理念和行为的约束;二是尽快完成旅游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相关法规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把旅游经营各个环节都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并严格执行和落实;三是完善保险立法和安全立法,强化旅游者的安全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提高旅游安全认知,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保险理赔机制;四是在法律适用时尽可能考虑旅游消费者的特殊性,做出合理公正的判决。
其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为旅游消费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旅游投资政策,做到投资多元化、配套化,增加旅游产品的供给,为旅游者赢得更多的选择空间;二是完善价格调控政策,规范价格竞争,引导旅游者合理消费;三是完善休假制度,推动奖励旅游,从宏观上调控旅游客流的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四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执业规范,加强诚信评价、监督和管理,妥善处理消费中凸显的诚信纠纷。
总之,和谐旅游消费环境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才能建立起一个尊重生态、追求内涵式品味、体现人文关怀、享受超值服务、兼顾各方利益、实现身心和谐、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旅游消费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