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理念、新治国思想与新战略的现代价值取向_小康社会论文

论新理念、新治国思想与新战略的现代价值取向_小康社会论文

论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现代化价值指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理念论文,新思想论文,新战略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43(2016)02-0004-0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着力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内涵丰富、视野宽广,集中反映在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中,突出体现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建立在“多样、平等、包容”世界文明观基础上的一系列外交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具体展开和生动体现,是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思想的科学诠释和实践拓展。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题鲜明、指向明确,其贯穿全局的总主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开创当代中国现代化新境界,不啻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价值指向。

       新的历史条件下优化治国理政的核心任务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价值目标,无数仁人志士、英雄儿女为实现这一目标奔走呼号、上下求索、浴血奋战、抛洒热血,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以谋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人,更是为实现中国现代化呕心沥血、久久探索、前赴后继、奋斗不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纲领,开启了依托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征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开辟了通过“三步走”战略和改革开放之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纪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承接起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接力棒”,不负历史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在三年多的治国理政实践中,高屋建瓴、统筹谋划,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有力开辟了通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现代化的新境界。

       现代化,是一个延续至今近400年的世界发展大趋势,是在全世界最具有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美好价值目标。16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爆发,欧洲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欧洲人相信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来临,那就是“现代”。18世纪中叶,欧洲人发明了“现代化”这个新的概念,从此现代化愈益广泛深入人心,成为指引世界各国实行社会变革、推进社会发展的一面光辉旗帜。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现代化具有了多层面意义:作为动词,系指实现现代化的行为和过程,即成为现代的和满足现代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如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等;作为名词,系指实现现代化之后的状态,即具有现代特点、满足现代需要的经济社会发展状态,通常指世界先进水平,如国家现代化;作为形容词,系指具有现代特点和满足现代需要的、最新最好和最先进的发展状态及其结果。根据现代化水平的高低,现代化理论将世界各国分类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又分类为欠发达国家、初等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等。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水平最高,中等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水平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但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初等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欠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水平一般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根据现代化理论测算,我国属于初等发达国家,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间水平。当代中国的现代化,既具有“后发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一般特点,又具有社会主义国家走向现代化的特殊本质;既面临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普遍性问题,又面临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走向现代化的特殊性挑战。决定中国现代化进程,绝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经济社会进化过程,而是一种通过执政党正确的理念、路线、战略和政策能动地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其中,科学理念的确立尤为重要,理念是思想的先导、行动的灵魂,理念“是管全面、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1]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所以能够在优化治国理政、推进中国发展上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决定性因素就在于,习近平以马克思主义的宽广视野和战略眼光,紧密结合实践的新发展和时代的新变化,适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问题导向和现代化价值选择的治国理政新理念。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日新月异新变化生动表明,国家现代化进程与党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可分割地融汇在一起: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优化治国理政的根本依据和贯穿主线;正是由于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抓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科学确立了在中国这样特殊国情条件下实现现代化的价值选择,才有力开辟了当代中国现代化新境界。

       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要素的治国理政价值追求

       人是世界万物的主体。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是人的现代化。现代化从其本意来说,就是实现和满足人的现代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因而现代化的最高指数和根本标准是人的现代素质提升和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指明:社会主义先进于资本主义的一个最本质之处,就是使“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2](P760)“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充分的自由。”[3](P570)而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就是实现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294)把人的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把培养和造就自主的人、自由的人、自觉的人作为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核心价值目标,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特殊本质和品质,也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凸显人的现代需求和现代发展的最根本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是我们审视和定位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最重要视角。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反复强调并躬身实践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把人的现代化作为优化治国理政核心价值追求的生动体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5]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凸显了人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价值意义。通过6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现代化进程具备了比较厚实的经济基础和有利的社会条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只有更加注重人的解放和现代素质的提升,把促进人的现代化放在更加核心的位置,才能为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其核心价值取向是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民亦劳止,汔可小康。”[6]小康,从一开始就蕴含着人的解放和人的发展的朴素政治意义,是中国百姓对安定幸福的守望,是中华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将这一通俗易懂且寓意深刻的概念引入我国现代化视野,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形成了著名的“三步走”发展战略。邓小平多次郑重向国内外宣布:我们的现代化,“叫中国式的现代化”。这个“现代化,也就是首先实现‘小康社会’,并在小康社会基础上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7](P194)“这就是我们的战略目标,这就是我们的雄心壮志。”[8](P251)我们党从一开始就将建设和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基础阶段和基础工程,从而有效开辟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之路。小康社会犹如中国现代化征途上一面光辉耀眼的旗帜,鼓舞激励着亿万中华儿女为实现现代化的美好梦想而辛勤劳作、不懈奋斗。通过30多年的实践、丰富和发展,“小康”这一中华民族的朴素愿望,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形成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基础,凝聚为全社会共同认同的“最大公约数”,锻造成实现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点。从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关于“小康之家”、“小康社会”智慧论断的提出,到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谋划;从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确立,到近两年来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学内涵和建设路径的精辟揭示——这一不平凡的思想认识历程,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远见卓识,深刻反映了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规律的深邃认识和深刻把握。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从优化治国理政、推进中国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出发,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指向作出了进一步深入揭示,从而进一步开辟了通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新境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质是“发展”。这个发展,核心内涵是人的发展,着力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从而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营造更加健康的社会环境。发展是硬道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发展不仅要集中力量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物质财富增长,而且要着力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主要是贫富差距拉大造成的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冲击、民生需求凸显带来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失衡、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滋生的权力寻租和权商勾结等腐败行为。这些“发展起来的问题”,说到底都是能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问题。实践反复警示,不深入解决这些直接关系到人的解放和人的发展的重大问题,不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难以最终实现,而且很有可能跌入通向现代化道路上的“陷阱”。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是“全面”。这个全面,核心内涵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突出体现在覆盖的人群是全面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包括每一个地域在内的全面发展社会,是不让一个人掉队的全面发展;还突出体现在涉及的领域是全面的,是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核心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社会。习近平反复强调:我们要建成的全面小康,是“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全面小康;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的全面小康;是“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的全面小康;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全面小康;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全面小康;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面小康[9](P29)……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生动展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涵盖每一个社会领域、惠及每一位劳动者和建设者、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深远价值追求。

       以制度现代化为关键环节的治国理政价值目标

       习近平深刻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10](P28)这一精辟论述抓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凸显了以制度现代化为关键环节的治国理政深远价值选择。

       什么是现代化的本质?近代以来人们对此进行了苦苦探索,也走过了许多弯路。不同类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正反经验表明,现代化的本质是制度现代化。正是从这个本质意义上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深刻指出:过去,“我们讲过很多现代化,包括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第一次讲。”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着眼于“推进一个领域改革”,也不是着眼于“推进几个领域改革”,而是着眼于“推进所有领域改革”,即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角度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问题。”[10](P26、23)历史与现实的实践表明,不着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现代化,其他方面的现代化不可能持久,甚至不可能成立。正是从这个根本意义上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制度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相比较,是更为重要、更为本质、更为关键的现代化。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已经进入通过国家现代治理推动整个社会现代化的新阶段,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关键环节,制度现代化理所当然地成为优化治国理政的最重要价值目标。

       制度现代化,是后现代化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是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制度是一种以规则或运作模式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各种类型的具体制度,是对国家行为的规定与支撑,是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一定的社会制度是一定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集中体现;制度完善与成熟的程度是国家和社会成熟与完善程度的集中体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制度现代化是推进国家和社会现代化的最重要内容和最关键环节。在我国现阶段,制度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推动制度不断走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思考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制度改革总体设计过程中,邓小平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立意高远的战略思想,这就是“制度逐步定型”论。他在1992年南方重要谈话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更加定型化。”[8](P372)从南方谈话到现在,我们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制度变革历程。再有不到10年,到2020年,我们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1](P7)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时间表”的确定,与当年邓小平提出的制度定型化目标完全吻合,是对邓小平制度改革思想的创造性回归和发展。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优化治国理政的最重要措施和最精彩篇章,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而深远的价值意义就在于,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促进体制和制度现代化,从而为整个社会现代化建构起优质的制度架构,确保我国现代化大厦不仅外形壮美而且内构永固。

       制度现代化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民主。“民主”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原意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进行统治”。在社会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同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民主作出了不同的揭示和界定;处于不同地位的政治群体和社会成员,对民主也持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唯物史观拨开笼罩在民主之上的种种迷雾,深刻揭示了民主的实质与本质。这就是: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位置。马克思指出:“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是人民的国家制度。”[12](P281)国家制度凌驾于人民之上,成为统治人民的工具,这是君主制;国家制度由人民创造、为人民所用,这是民主制。因此,民主发展的基本逻辑关系应是:“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12](P281、316)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分析国家产生与发展,进一步揭示了民主的实质:“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13](P201)从作为国体的国家形态到作为政体的国家形式,确认公民平等的地位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这就是民主。从这个本质意义可以说,民主就是一种国家治理,民主与国家发展状态和国家命运有机联系在一起。这也正是我们党为什么要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将人民民主视为社会主义的生命的根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正是牢牢把握住民主的本质,着力于从确保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个根本层面发展民主、推进民主,从而不断提升了制度现代化水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的基础上开拓了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着眼于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层面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路径,为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提供愈益完善的制度保障,使人民群众有更切实的权利获得感。十八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首要的基本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遵循的首要基本原则。这些优化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举措,深刻体现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民主政治观,进一步固化了制度现代化的价值指向,为全面实现当代中国现代化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以法治现代化为根本保障的治国理政价值坐标

       现代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正确处理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实行以民主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建设现代国家的关键环节。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14](P42)世界现代化历史进程表明,民主与法治不可分割,制度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相辅相成。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无不较好地解决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实施依法治国;反之,一些国家在走向现代化进程中陷入这样那样的“危机”或“陷阱”,究其根源都无不是严重忽视法治的结果。法治与社会主义发展史更是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出现挫折甚至内乱,归根到底是囿于人治思维与模式、未能走上依法治国道路的结果,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在社会主义中国走过的历史征途上,既有法治彰显带来的政通人和,也有法治懈怠造成的严重挫折。正是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尤其是世界社会主义正反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优化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把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优化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为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现代法治保障。

       法治政治,早已有之。中国古代就有“法治”还是“德治”之争,近代以来西方一些国家也都实行法治。问题的要害在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治、要走什么样的法治现代化之路。全面依法治国开辟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新境界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深刻厘清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明确揭示,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以人民民主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道路。民主是法治的灵魂,只有建立在高度民主基础上的法治,才是良法善治;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只有在法治规则引领与规范下的民主,才是真正民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这两次重要全会、两个重大战略一脉相承、相互联系,深刻体现了中共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律的深邃把握和能动运用,生动展示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抓住本质问题全面推进中国现代化的政治智慧和远见卓识。

       民主是法治的灵魂。现代法治离不开现代民主。民主是国家制度的本质,是民主国体和民主政体的内核,因而它对作为国家制度基本实现形式的法律和法治起着决定性作用。马克思指出:“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这也就是说,法律要由人民来制定,法治要为人的权利和利益服务。马克思将此称之为“民主制的基本特点”。[12](P281)这正是我们今天深刻认识和把握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之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原则,明确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11](P6)习近平反复强调:“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15]“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14]这些纲领性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民主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作用,是依靠民主的意志和力量全面推进制度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的根本指针。

       民主是法治的灵魂,内在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层面和全部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人民民主本质、张扬人民民主精神。首先要坚持民主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从哪里来?归根到底来自于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意愿,这就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论,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其次要坚持民主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确保法律实施与效果的关键在于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而建设法治政府的直接价值导向和价值标准就是服务人民,由人民作主,让人民满意。再次要坚持民主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而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民主立法、民主执法、民主司法,根本社会基础是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种拥护和信仰不是抽象的,更不是强制性的,而必须建立在人民的民主觉悟和对自我民主权利的自觉认同基础之上。正是从这个根本意义上说,民主精神与法治精神内在一致,尊重民主与弘扬法治高度统一。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法治的本质在于将人民的权利固定化、规范化。正如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16](PP291-92)“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11](P32)正是从法律的本质和法治的功能出发,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发展民主与加强法治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确保人民民主权利在法治化进程中的真实实现,这既是以往法治建设的最重要经验,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要解决的最根本问题。全面依法治国,正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当代中国现代化尤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制度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11](P42)这样一种战略性认识,正是对法治本质和法治功能的精辟揭示,是对民主与法治辩证关系的深邃把握,是坚持制度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有机统一整体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遵循。

       以党的建设现代化为决定因素的治国理政价值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作出的重大战略,是中共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突出亮点。正是这一重大战略的坚定实施和深入实践,使我们党在短短三年多时间内发生了凤凰涅槃式新变化,为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最有力的保障和最强劲的动力。实践反复表明,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党,关键在能否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能否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处于改革开放伟大时代、肩负着领导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历史重任的中国共产党,正面临着实现自身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其实质就是开辟党的建设现代化新境界,确保我们党经得起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消除党内存在的体制、制度弊端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自觉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始终走在现代化前列,始终成为引领中国现代化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高度政治自觉和自我担当精神,从严要求抓党建、从严管理抓干部,“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取得了突出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有力表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18]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民心所向、正义所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中国现代化的重中之重。

       强化问题导向,解决要害问题。以现代化的标准和改革的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必须突出重点,聚焦现实问题、解决要害问题。党的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和要害问题是什么?习近平反复强调,要害是作风问题,而最突出的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不除,党风政风不可能好转,党就很难有坚强的凝聚力、战斗力担负起领导中国现代化的重任。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精心策划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以解决“四风”问题开局亮相,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以专项整治寻求突破,对“四风”问题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由于抓住了要害、“打到了七寸”,找准了靶子、点中了“穴位”,整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历史性的成效,发挥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作用。解决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反复强调: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成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要长效。”[19]

       加强制度建设,凸显制度治党。突出制度的制约和促进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牢牢扎紧“制度之笼”的密度与出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特点,深刻体现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二者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20]的党的建设新思路。从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出台并严格贯彻,到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干部选拔使用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以及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基本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再到禁止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款消费等一系列具体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的制度几乎覆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切行为,制度治党的作用正在愈益凸显,党的作风建设正在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两年多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制度问题的确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是决定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党员干部能否充分做好工作的刚性因素,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决维护和贯彻执行。

       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惩治腐败。能否坚定不移反对和消除腐败,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负全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21](P170)坚定不移反对和惩治腐败,深入探索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取得了重大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两年多来的反腐败斗争呈现出许多鲜明特点:一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扼制既得利益集团对公共权力的侵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尤其是对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高层官员的严肃查处,有力提振了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士气,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有力发挥制度反腐的重大作用。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严格制度的出台与执行,逐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有力铲除了某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三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充分释放用好的制度管住人、管好人的政治效应。“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22]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实践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坚持公开公正,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腐败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这一系列实际举措,在全党和全国范围有力倡导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风气。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相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相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艰巨征程,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是开了个好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庄严宣告:“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18]这四个“足够自信”,是我们正确判断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意义和艰巨性复杂性的根本依据。

       严守规矩纪律,优化政治生态。优化乃至重构党内政治生态,是习近平在深刻分析我们党面临的严峻挑战、存在的严重危险而作出的重大判断。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明确指出:“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23]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再次尖锐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19]2015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24]这些分析鞭辟入里、切中要害。优化乃至重构党内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实现党的建设现代化不可回避的重大政治任务。

       政治生态是指一定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形成的生态联动,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使命决定,党内政治生态是否健康、优化,不仅对所有党员干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而且对其他社会组织乃至整个国家政治系统产生着至关重要的示范和影响作用。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一靠制度,二靠规矩,三靠纪律。制度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决定性因素,完善的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使好人更好地做好事、使公共权力最大程度地释放出谋求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的正能量。规矩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本规范,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最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也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必须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纪律成为全体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制度、规矩、纪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规矩和纪律都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也是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养成的,规矩和纪律归根到底通过制度得以保障和固化。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的建设现代化,必须从制度、规矩、纪律三个方面共同用力,努力形成三者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良性政治生态。

       人的现代化、制度现代化、法治现代化、党的建设现代化,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现代化价值指向的突出体现。这“新四化”,相互影响、相得益彰,牢牢抓住了当代中国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根本保障和要害问题,鲜明昭示着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辉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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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理念、新治国思想与新战略的现代价值取向_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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