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通婚外交研究_高丽蒙古战争论文

李源通婚外交研究_高丽蒙古战争论文

丽元通婚外交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31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311(2014)05-0088-07

       13世纪初,蒙古国建立并开始对外扩张,东征入侵高丽。高丽迁都江华岛,和战相继,抵抗蒙古侵略。半个世纪后,高丽终因不能力敌而向蒙古求和。蒙古虽然接纳了高丽请和要求,但是其意并非放弃东征,而在不战而得其国。蒙古遂对高丽采取了积极的外交攻势,高丽也只能继续以外交应对蒙元。13世纪60年代后的百年间,高丽与元外交频繁,其中最为有效的外交不外乎两国王室联姻。高丽贡女于元形成的通婚也附带了外交的使命,即丽元王室联姻与高丽贡纳于元的女性的婚嫁,皆为丽元互通婚姻及外交的重要平台。

       对此,学术界仅就王室联姻与贡女问题分别进行了研究,缺乏将其视为丽元通婚外交的整体的综合研究。本文拟从高丽与元百年关系的历史史实出发,梳理丽元之间以尚公主与贡女为主要形式的通婚关系,阐释隐藏于通婚现象背后的两国激烈的外交交锋,全面诠释丽元通婚外交。

       一、通婚外交的历史背景

       13世纪初,蒙古国建立并迅速走上对外扩张的道路。通过近半个世纪的西征、南征与东征,蒙古对外扩张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横跨欧亚大陆大部分地区的世界性的帝国。蒙古入侵高丽是其对外扩张东征的重要环节之一。

       1218年12月,蒙古以追击契丹逆贼为名武装侵入高丽,迫其签订了缴纳岁贡的兄弟盟约。然而,蒙古岁贡要求与以往中国封建王朝不同,完全是索贡、逼贡,而且数量庞大,要求苛刻,毫无节制可言。1224年12月,蒙古因其索贡使在从高丽归国途中遇害鸭绿江畔而断绝两国的盟约关系。1231年8月,蒙古消灭西夏之后借口高丽杀害其使者大举入侵高丽。高丽利用底层百姓义无反顾地奋起抵抗蒙古入侵的成果,与蒙古达成和平协议。不久,高丽又利用蒙古不善水战的弱势,避敌锋锐,迁都江华岛,号召百姓入保山城海岛,抵抗蒙古侵略。这样,蒙古东征高丽成为时战时和旷日持久的战争。至1258年12月为止,蒙古与高丽之间先后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侵略与反侵略战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蒙古与高丽的侵略与反侵略战争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1258年年底,高丽大部领土已为蒙古军队所占据并被肆意蹂躏,东北领土已被纳入蒙古版图,可谓国境残破;丽廷所据江华岛因补给线被切断而成为孤岛,岛上官吏俸禄难以支付,崔氏武臣统治被推翻后新政权根基未稳。蒙古军队却一面屯田以作长久之计,一面进行水战训练,准备进攻江华岛。更成问题的是,高丽入质蒙古的王族随蒙古军队回到高丽,有心在蒙古支持下成为高丽新国王。如若蒙古最终不能武力解决江华岛上的高丽朝廷,也可能推举入质的王族为高丽王另立朝廷。无奈之下,高丽派使臣至蒙古请求蒙古退兵:“本国所以未尽事大之诚,徒以权臣擅政,不乐内属故。尔今崔竩已死,即欲出水就陆,以听上国之命。而天兵压境,譬之穴鼠为猫所守,不敢出耳”。[1]

       1259年1月,高丽迫于战争局势变化,召集三品以上高级官员,商讨对蒙政策。结果,对蒙古主和意见占据了高丽政坛舆论的上风。3月,高丽与蒙古达成太子代父入朝蒙古的停战协议。4月,高丽最终派太子朝觐蒙古大汗,以求平息战火,重启和平。7月,蒙古宪宗驾崩,高丽太子审时度势,舍近之远,以天子之礼觐见蒙古宪宗之弟忽必烈,建立了率先臣服蒙元之功。1260年2月,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的汗位争夺在即,却得知高丽国王高宗已于1259年6月驾崩,处理蒙丽关系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是时,蒙古对外扩张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建立了横跨欧亚大陆的世界性帝国,但是其于东亚的扩张并不十分顺利,尚有南宋、高丽和日本未附。高丽位于南宋与日本之间,其向背对蒙元的继续扩张具有极为重要且无法估量的作用。因此,巧取高丽,避免宋、丽、日建立抗元联盟,是忽必烈嗣位为蒙古大汗后继续扩张的关键一环。陕西宣抚使廉希宪审时度势,提出“不烦兵而得一国”[2]的外交征服高丽的政治战略新方案。忽必烈早已接受了儒家的“王者之师,有征无战”[3]的军事战略思想,因此不战而得高丽一国的战略方案为蒙元所接受。1260年3月,忽必烈采纳廉希宪的建议,遣送高丽太子归国嗣位,承认、扶持、维护其旁落的王权,以此作为外交解决高丽与蒙元两国关系的新的开端。蒙古大汗怀柔高丽的目的不外是借太子为外交解决两国关系的着力点,期望其能够“感恩戴德愿修臣职”,而蒙元则“不劳一卒而得一国”。[1]这样,丽蒙战争结束,丽元和平时期来临。

       因为蒙古没有放弃支配高丽的政治目的,所以丽蒙和平关系完全不同于朝中关系史上的任何一个和平历史时期。为达成外交征服高丽之目的,蒙古对高丽是恩威并施,安抚压制并举,导致丽蒙之间外交摩擦不断。尤其是蒙古强求高丽助军,再次把高丽逼到了战争边缘,使两国关系趋向紧张状态。高丽对蒙古主和政策遭到掌握统治实权的武臣的质疑,丽廷再次发生不同政治派别的分裂斗争。

       1268年12月,高丽王室联合武臣林衍杀死掌握实权的教定都监金俊。结果,林衍取代金俊成为教定都监,掌握了统治实权。1269年6月,林衍为巩固自身统治,效法崔忠献,操纵王位更替,逼迫元宗逊位,另立其弟王淐。“衍披甲,率三别抄、六番都房,诣安庆公淐第。会百官,奉淐为王”。[1]林衍政变,不仅废黜了元宗王位,而且危及到元宗性命。因有大臣李藏用阻拦,元宗才幸免于难。政变之时,太子王愖出使蒙古未在国内,林衍派军队设伏于太子归途必经之所,欲加残害。7月,高丽太子王愖因有官奴冒死相告,在婆娑府得知林衍发动政变并欲加害自己的消息,随即返回蒙廷,将林衍政变真相表奏蒙廷枢密院御史台,希望蒙古出兵3000,带足五个月的军粮,平定林衍之乱;并自请尚公主以效力蒙古、表示愿随军同往高丽以助一臂之力。蒙古确立并推行外交征服高丽战略方案历经十年之后,高丽太子求婚于蒙廷并请求帮助平定林衍之乱。

       蒙古接到高丽政变的消息,开始介入高丽内部事务。9月,蒙古“授高丽世子王愖特进上柱国东安公”,“敕高丽世子愖率兵三千赴其国难”,“敕管军万户宋仲义征高丽”,[2]虚张声势,调兵遣将,实则并没有贸然采取任何实际的军事行动。10月,蒙廷派遣中宪大夫、兵部侍郎黑的和淄莱路总管府判官徐世雄出使高丽,诏谕武臣林衍与元宗及其弟淐,于12月同至蒙廷申辩是非曲直;并威胁武臣“如逾期不至,即当穷治首恶,进兵剿戮”,[2]国王头辇哥等已率兵压境,赵璧行中书省于东京。11月,就如何处理高丽问题,忽必烈汗令“枢密院臣议征高丽事”。马亨认为“高丽者,本箕子所封之地,汉、晋皆为郡县。今虽来朝,其心难测。莫若严兵假道,以取日本为名,乘势可袭其国,定为郡县。亨又言,今既有衅端,不宜遣兵伐之。万一不胜,上损国威,下损士卒。彼或上表言情,宜赦其罪戾,灭其贡献,以安抚其民庶,几感慕圣化。俟南宋已平,彼有他志,回兵诛之,亦未晚矣”。[2]前枢密院经历马希骥则言,“今之高丽,乃古新罗、百济、高句丽三国併而为一,大抵藩镇权分则易制,诸侯强盛则难臣。验彼州城军民多寡,离而为二,分治其国。使权侔势等,自相维持。则徐议良图,亦易为区处耳”。[2]归纳蒙臣的意见主要有两点:一是目前蒙古没有必要“遣兵伐之”;二是高丽最终处理结果或“定为郡县”,或将高丽如古新罗、百济、高句丽三国分立之时一样“离而为二”。当时,蒙古正在进行征服南宋的重要战役襄樊战役,确无另外开辟战场的必要。因此,高丽问题只能是继续推行蒙古的外交战略方案了。

       蒙古使臣黑的也是在11月终于到达高丽,告知林衍蒙古必欲元宗复位的意见。元宗遂设宴招待黑的,并请其就首座。黑的一再推辞说,“今王太子已许尚帝女,我等帝之臣也,王乃帝附马大王之父也,何敢抗礼!”[1]这是首次记载于《高丽史》中的高丽王室与元皇室的政治联姻的有关记录,表明了元宗本人决心联姻蒙古皇室寻求蒙古支持的政治意向。蒙古的政治外交力量确实奏效,“林衍宴黑的于其第,黑的言王复位事。衍不得已,会宰枢议废淐,复立王”。这就使元宗更加坚定了联姻蒙古皇室寻求外部力量支援的决心。在黑的的陪同下,元宗朝觐元廷;林衍则不敢随从朝觐元廷,只派其子林惟干随行,以监视元宗。为保证自身安全,元宗在朝觐途中暗中贿赂黑的。12月“庚寅,王如蒙古”。“丙申,王至炭岭驿。以白银9斤、金银钟各一、苧布18匹,密赠黑的”。[1]1270年正月辛亥,元宗在东京行省也不敢将林衍政变情况如实告知元廷官员。“王至东京,国王头辇哥、赵平章等辟人具纸笔,请王密书废立之由,王辞以手病风不书。乃使驿者问王,王顺衍意答云,如表所奏。行省知其非实,不复问”。高丽王权旁落,武臣专权,任意操纵王位更替,元宗不仅是王位不保,而且是自身生命安全难保;保全国家,更是无从谈起。1270年2月,元宗刚刚抵达大都就马上上书都堂,表达了联姻蒙古皇室的迫切愿望。“夫小邦请婚大朝,是为永好之缘”,“而世子适会来觐,伏望许降公主于世子。克成合巹之礼,则小邦万世永倚,供职惟谨。”[1]元宗请婚元廷,反映了元宗倚靠蒙古军事力量支持以铲除国内武臣的意愿。“伏望许以兵若干人与之俱还至旧京,诏谕水内臣民,尽令出居,因除权臣,余皆存抚”。[1]高丽王权旁落,武臣专权,擅行废立,王室为保全自身及国家,决意联姻元皇室,“倚元立国”,[4]铲除武臣,恢复王权。

       综上所述,蒙古入侵高丽,高丽不得不派太子向蒙古求和。元决定接纳高丽求和要求,将军事征服高丽改为不战而得高丽的外交东征新政略。元软硬兼施,安抚压制并举,施展外交手段,继续东征高丽,进展虽然缓慢却诱发了高丽内讧,最终促使高丽王室决意联姻元皇室,迈出了丽元通婚外交的第一步。

       二、通婚外交的发展经过

       联姻也是古代国家之间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高丽出于自身政治目的主动提出政治联姻要求,蒙古虽然没有断然拒绝联姻要求,但还是要进行缜密而全面的考虑的。因此,数日之后蒙廷回复元宗的联姻要求时说,“今因他事来请,似乎欲速。待其还国,抚存百姓,将遣使来请,然后许之”。[1]这样,高丽迫切希望的政治联姻计划暂时被搁置一边了。但是,蒙古却借护送元宗及太子归国为名,派遣达鲁花赤与军队进入高丽,强迫高丽还都旧京,之后建立达鲁花赤制度及驻军高丽,镇压高丽国内一切反元活动,逼迫高丽助军东征日本。

       高丽形势更为严峻,元宗不得不按照蒙古要求再次为太子向蒙古请婚。1271年正月,高丽“仍请婚”。[1]6月,高丽太子入质于元廷尚书省。[1]11月,高丽“谢许世子婚”。[1]此次,元接纳了高丽王室政治联姻的请求。1272年3月,入质元廷的高丽太子接受高丽必须东征的事实,自请归国,设置战舰、兵粮都监,准备东征事宜,迎合元廷。1273年正月癸亥,高丽派遣带方侯澂和谏议大夫郭汝弼到元廷再次对允诺太子婚事表示谢意,高丽多次向元廷谢婚是以谢婚代替请婚,请求丽元两国早日达成真正的政治联姻,减轻来自驻军、达鲁花赤的压力,避免沦为郡县的结局。最终,在丽元联合东征日本前夕,即1274年5月,作为元廷的笼络政策,高丽太子王谌才得以与元世祖幼女正式成婚。这样,丽元王室联姻从1269年11月见诸于史书之始至1274年5月正式达成,经历了近五年的时间。高丽太子与元帝之女的婚姻,是高丽王室与元皇室的首次政治联姻,意味着丽蒙战争关系的彻底结束和丽元通婚外交关系的开始。

       继丽元王室首次政治联姻之后,高丽各代国王除未成年幼儿外均在即位前后与元公主联姻,使高丽王室与元皇室政治联姻延续百年之久。

       1295年5月,忠烈王为世子王源向元成宗提出请婚要求,却被元成宗拒绝。1296年正月,忠烈王再次为世子王源求婚。4月,元同意高丽请婚要求。9月,忠烈王与齐国大长公主一起到大都参加世子王源的婚礼。1296年11月27日,世子王源与元世祖长子真金之长子晋王甘麻刺的长女蓟国大长公主宝塔实怜的联姻,是高丽王室与元皇室的第2次政治联姻。高丽王室与元皇室的第3次政治联姻,高丽并不是十分积极。原因是忠宣王本人身为世祖外孙,晋王甘麻刺驸马,建立拥立武宗之功,深得武宗和仁宗两朝信任,遂将朝觐外交变成入元政治,对高丽采取遥旨形式进行控制。此外,忠宣王被废黜宿卫元廷10年的原因,还有与蓟国大长公主婚后关系不和谐的成分。因此,对其子与元皇室的联姻问题,忠宣王态度消极。忠肃王即位前没有入赘元皇室,即位3年之后,才娶元世祖第5子之子营王也先帖木儿之女濮国长公主亦怜真八剌。婚后3年,濮国长公主去世。1324年8月,忠肃王又娶元世祖长子真金之庶长子魏王阿木哥之女曹国长公主金童。婚后1年,曹国长公主也去世。在1330年至1333年逗留元大都期间,忠肃王娶庆华公主伯颜忽都。对庆华公主的身份,因史料缺失,史学界存在争议。也有学者认为可能是元鲁王后裔。这样,忠肃王一人与元皇室3次联姻。此后,忠肃王之子王祯、王祺与元公主的婚姻是高丽王室与元皇室之间最后的两次政治联姻。1330年3月,世子王祯与元镇西武靖王焦八之长女德宁公主亦怜真班联婚。1349年10月,世子王祺尚魏王之子孛罗帖木儿之女鲁国大长公主宝塔失里。这样,元共有七位公主先后嫁入高丽王室。此外,还有两位公主嫁于高丽王族王綧和王暠。丽元之间以尚公主的方式进行的通婚达九次之多。

       蒙古欲外交征服高丽得其一国,高丽却虚与委蛇,令其外交努力成果寥寥无几。只因高丽内讧,蒙古才有了进一步控制高丽的机会。既然高丽主动要求元皇室与联姻,元又岂能仅仅嫁出公主作罢。因此,元接纳高丽王室联姻要求的同时,还要求在两国社会各个阶层更多人员之间进行更加广泛的通婚。

       1274年10月,嫁入高丽王室的元世祖之女还没有到达高丽王宫,元即提出扩大联姻范畴,进行广泛通婚的要求。元诏谕高丽,“尔国诸王氏娶同姓,此何理也!即与我为一家,自宜与之通婚。不然,岂为一家之义哉!且我太祖皇帝征十三国,其王争献美女良马珍宝,尔所闻也”,“凡此,皆欲令尔知之,非苟使尔贡子女”。[1]由此可知,元世祖之女嫁入高丽王室后,元廷就获悉高丽王室的族内婚制度,并且敏感地意识到族内婚的政治意义。因此,元廷在指责族内婚的同时,提出了通婚要求,而且以欲盖弥彰的形式,明确无误地告诉高丽,贡女就是通婚的形式。高丽经过多次请婚元廷,刚刚与元帝联姻,元帝圣旨岂能不遵?!因此,高丽立即“以将献处女于元,禁国中婚嫁”。[1]从此,正式开始了贡女于元和通婚于元的历程。但是,在此之前,高丽实际已经开始贡女于元廷了。1271年,元廷派遣军队和达鲁花赤进入高丽后,达鲁花赤脱朵儿也为子求妇,选择了宰枢金链之女婚配。在驻军和达鲁花赤管制下,高丽是不能不贡女通婚的。因此,高丽出现了早婚和选纳预婿的现象,再后来就干脆变成了藏匿女婴。

       通婚就是元廷针对高丽王室族内婚,从自身古老的抢婚习俗出发,提出的要求。通婚具有两种意义:一是满足以夷制夷控制高丽王权的政治需要;二是满足元统治集团的沉迷声色的生活需求。当然,元统治集团正处于创业时期,更加看重通婚满足其政治需要的作用。因此,通婚作为制度就此确定下来。百年丽元政治关系,就有百年丽元通婚。当然,丽元通婚百年,需要高丽贡女百年。因此,高丽为贡女于元而多次发布禁止婚姻令,甚至设置结婚机构管理高丽百姓的婚嫁,就连高官显贵都不能例外。

       根据通婚的目的,元廷对高丽贡女主要有两条选拔的路径:一是满足政治需要的贡女,只能选自高丽统治集团上层成员;二是满足生活需求的贡女,可以广泛选择于高丽良家百姓。这样,元廷遂指令高丽统治集团上层成员以贡女方式通婚联姻元廷统治集团上层成员。高丽统治集团上层成员包括高丽王室、王族、高官显贵,元廷统治集团上层成员则包括元皇室、皇族、高官显贵。

       通婚的要求由元廷提出后,元公主是监督高丽执行通婚的命令者。在元公主的监督下,高丽不论官吏级别有多高,都要听从贡女通婚的命令。不接受贡女通婚命令者,都要被公主治罪。之后,还是要贡女,且还要遭遇流放等责罚。忠惠王和恭愍王的外祖父洪文系就因为反对元廷的贡女通婚政策而遭遇公主责罚流放海岛,其女被公主强迫嫁给后来成为元中书省左丞相的阿忽台。高丽不仅是官吏不能免于元廷通婚贡女要求,就是高丽王室宗女也不得不打破不外嫁的习惯,作为贡女进入元廷。元世祖外孙、高丽忠宣王的族内婚王妃就是贡女通婚的宗室之女,忠宣王非要自己与之成婚,才没有贡纳于元廷。但是,即使是这种情况,也遭到了元世祖的严厉指责。

       近百年的贡女通婚,高丽统治集团对贡女由最初的极不情愿发展为积极贡女,把满足元统治集团的需要作为外交的主要方式。忠烈王为了反对元廷,增置行省高级官员强化控制高丽,就在朝觐外交之时向元帝和元宰相献纳贡女。1300年5月壬寅,高丽派遣上将军高世到元廷献纳童女。7月乙亥,忠烈王朝觐元帝,献纳童女2人和阉竖3人;同时,忠烈王又把童女1人献纳于元丞相完泽。忠宣王为了祝贺武宗即位,就要求高丽挑选绝美之女献纳。也就是说,高丽由消极贡女变为积极贡女,贡女成为高丽朝觐外交的有力手段。当然,这样的贡女不可能是高丽高官显贵之女,而只能是平民百姓之女。结果,高丽统治集团还是以牺牲高丽人民利益换取自身统治集团的政治利益。此外,高丽统治集团中也出现了通过贡女于元廷寻求荣华富贵之人。如张仁冏因贡女于元朝平章阿哈马得郎将一职,但是阿哈马因其非名门望族而未予接受。福安府院君权谦贡女献纳于元顺帝之子而得拜大府监大监,庆阳大君卢頙献纳女儿于元顺帝而得拜集贤殿学士。

       从1275年至1355年80年之间,高丽贡处女有明确记载的有44次、计170余名。加上没有明确记载的贡女,估计总人数为2000多名。贡女最多时为忠烈王与忠肃王时期。忠烈王在位34年间,贡女21次、计71人;忠肃王在位25年间,贡女10次、计83人。[5]从忠烈王时期至恭让王时期,高丽因通婚贡女于元而成为权门世族者共有46家。那么,46与2000之间的人数差异就是来自高丽平民百姓人家了。在1900多名贡女中,最终成为元皇后者,仅有1人,即元朝第15代皇帝顺帝妥欢帖木儿的皇后奇氏。奇氏家族与权谦、卢頙等结成死党,压制恭愍王。因此,在元末为恭愍王所清除。总之,贡女通婚有2000人,得富贵者仅40余人。那么,其余的1900多人就成为通婚中的牺牲者,其身份是高丽的贫困百姓。因此,贡女扰民现象极其严重。

       综上所述,元在高丽请婚元廷5年之后才将公主嫁给高丽太子,又在公主到达高丽之前提出通婚要求,嫁公主与索贡女几乎同步进行,目的当然不会仅仅只是满足其沉迷声色的生活需求。高丽王室为借大元之力铲除武臣恢复王权而要求联姻元皇室,元也有其外交征服高丽的政治目的。元同意高丽联姻要求是为了笼络王室,以善加控制和利用,即等同于得其一国之支配权。但是,元也十分清楚一位公主出嫁所能起作用的分量,因此才要求贡女以增加两国之间的联姻,达成广泛的通婚,保证实现其联姻高丽的政治目的。至此,丽元通婚成为两国实现各自政治目的的外交渠道。

       三、通婚外交的举措及意义

       元以强势国力为基础,以通婚外交为手段,联姻高丽统治集团上层,包括王室、王族和高官显贵,形成通婚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组成,满足其外交征服高丽的政治需求,继续其未竟之东征高丽计划。

       元与高丽王室的联姻外交是其通婚外交的核心。首先,元通过联姻高丽王室的方式,将高丽以驸马国的形式纳入元统治体制内,满足其政治上天下一统的欲望;并开始干涉和控制高丽以实现外在形式到实际内容的驸马属国化。其次,元通过嫁入高丽王室的公主对高丽王及其国家进行监督乃至干涉和控制。元公主依靠元廷的支持,置府摄政,公开参政议政,干涉和控制高丽王权统治。最后,元通过世代将公主嫁入高丽王室,强化高丽王室的元皇族血统,并优先册立具有元皇室血统的高丽王子为世子。总之,元与高丽王室的联姻使高丽成为其驸马国,公主、世子和公主怯怜口成为亲元政治势力的核心。

       元与高丽王族的联姻外交是其通婚外交的亮点。首先,是元公主与高丽王族的通婚。元将公主嫁于高丽王族王綧与王暠,是为牵制与防范高丽王室实施的以夷制夷之策。其次,是元与高丽宗女的通婚,目的是破坏高丽族内婚制度,削弱高丽王权统治基础。

       元与高丽高官显贵联姻也是其通婚外交的重要内容。元与高丽高官显贵联姻,腐蚀分化高丽统治集团,令其成为高丽亲元政治势力的主要力量。在元廷的扶持下,高丽亲元政治势力很快发展壮大,掌握了高丽的政治经济大权。忠烈王末期,高丽形成亲元政治势力与忠烈王王党相对立的政治局面。忠肃王时期,亲元势力集团在元廷扶持和高丽王纵容下逐渐发展成为威胁高丽王权统治的权门世族。权门世族广占土地,不纳租税,压制和削弱高丽王权统治地位。

       元与高丽平民的通婚,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其穷奢极欲的社会,另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其玩弄政治权术的需要。元朝后期,奇氏为顺帝第二皇后,便将高丽贡女送与元高官显宦之家做妻妾或者婢女,作为自己的耳目。

       总之,元通过通婚外交,联姻王室,委托公主参政议政;联姻王族,以夷制夷控制王权;联姻贵族,腐蚀分化高丽统治集团上层成员,形成亲元政治势力集团——亲元党,并扶持其成为高丽的权门世族,压制高丽王权。元也开始倾向于倚重权门世族而非王室以控制高丽,加深了权门世族和高丽王室的对立。通婚外交是元将高丽纳入其统治体制的方式,也是分化高丽统治集团,以夷治夷控制高丽的手段。

       针对元的通婚外交,高丽也摸索出了一整套的外交路数。首先,高丽根据自身政治环境的需要,以接受元公主的形式,进入元帝国政治体制内,受到元廷保护;同时,通过选择接近或者远离元廷政治权力中心的公主,调节来自公主背后的元廷的政治影响力的大小,应对来自元的通婚外交的负作用。

       其次,高丽还注意通过选择曾经有过联姻关系的元姻亲家系进行反复联姻,以延续并强化两个家族的血缘关系,令公主身后的政治势力起到有利于高丽王室的积极作用。忠宣王与异母兄江阳公滋之次子王暠所尚元公主俱为元晋王家系。忠宣王王妃为元晋王之女蓟国公主,沈王王暠王妃为元晋王之子元梁王之女讷伦公主。元梁王为蓟国公主之兄,讷伦公主为蓟国公主侄女。忠肃王娶魏王阿木哥女金童公主,据有学者研究,庆华公主也是魏王之后。忠惠王之女长宁公主嫁给了元鲁王,恭愍王尚鲁国大长公主宝塔失里。

       再次,针对元通过公主控制高丽的做法,高丽王室有意疏远和排斥元公主,主要表现是高丽王与公主关系不睦。忠烈王时期,公主为元世祖之女,忠烈王倚靠元廷帮助才得以铲除武臣恢复王权。因此,忠烈王对公主是不敢恣意妄为,两人的关系还勉强过得去。李齐贤记述忠烈夫妻关系时,委婉地称:“公主性严明果断,内外震慑,王济之以柔,事无过举”。[6]但是,即便如此忠宣王还是认为母亲之死是因为忠烈王宠爱一个叫无比的宫女所致。忠肃王因濮国长公主之死还接受过元廷的调查,但是其高丽王妃德妃竟然相隔15年先后生下了第28代高丽王忠惠王和第31代高丽王恭愍王,成为高丽后期唯一的一位太后。

       最后,高丽选择远离元廷政治权力中心的公主联姻,同时再有意疏远和排斥公主,则必然导致公主地位的下降,直接影响其子的世子地位。忠肃王与曹国长公主之子龙山元子就未能册立为世子,韩国学者金惠苑在《丽元王室通婚的成立和特征》一文中提出“龙山元子未能继承王位原因是公主父亲的政治地位的不稳定”[7]的看法。除此之外,还与高丽王室潜心降低公主的地位和有意识地重复联姻高丽同一家族以提高王妃地位有关。

       高丽在慎重选择公主以有利于王室统治的同时,也充分利用选择高丽王妃的权力,有意识、有目的地选择高丽某一士大夫家族进行重复联姻,以强化高丽王妃的地位,制约元公主,以高丽王妃所生王子制约公主所生嫡长子的世子地位,从而最终达到降低元公主地位、削弱元公主作用和减少元的政治控制的目的。其中,最为突出的例子就是王室与唐城洪氏洪文系家族的联姻。1290年8月,忠烈王即“以前枢密院副使洪文系女为世子妃”,[1]洪文系女即忠宣王之顺和院妃。1313年8月,忠宣王依仗自己的拥立之功,令忠肃王没有尚主就嗣位为王,“纳益城君洪奎女”。[1]洪奎即洪文系,此女即是相隔15年生下忠惠和恭愍的明德太后。忠惠王代替龙山元子选定为世子并嗣位为王,恭愍王却是以武力摆脱了元的控制。除了洪文系,还有孔岩许氏许珙。高丽王室反复联姻高丽统治集团的中坚力量,扩大王室统治基础,以巩固王权统治。

       对于与王室联姻的高丽贵族,忠宣王以发布教书的形式,明确王室联姻的贵族,表面上奉行元廷禁止族内婚的指令,实则鼓励王室联姻贵族时加强母系血缘关系纽带,建立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联盟。[1]韩国学者金塘泽在《忠宣王复位教书中的宰相之宗》一文中指出,忠宣王所谓的“宰相之宗”就是高丽武臣统治时期“兴起于地方社会的新兴势力士大夫家族”。[8]李佑成在《高丽朝的官吏》一文中对士大夫的含义又进行了阐述,认为“士大夫大多出身地方掌管乡政实务的乡吏”,不仅具有学术修养,而且擅长行政管理,是高丽的“能文能吏”。士大夫在经济上是中小地主,在政治上则是与权门世族相对而言的一个政治阶层。高丽末期,新晋士大夫扩充了高丽社会的政治基础,成为建立李氏朝鲜的主力军。[9]由此可知,高丽王室是通过联姻元皇室和高丽士大夫阶层,强化高丽王室的统治基础,应对元的通婚外交的。

       总之,高丽王室有效利用选择公主和王妃的权力,回应元的通婚外交举措,有意识、有目的地选择公主及高丽王妃背后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引起元公主身后的元廷政治势力与高丽王妃身后的士大夫势力的摩擦,最终导致公主表面上依然占据高丽第一王妃的政治地位,参政议政,行使高于国王的行政特权;而在实际上被高丽国王逐渐疏远,其所生王子的世子地位被高丽王妃所生王子公然占据。

       综上所述,丽元通婚成为蒙古不战而得高丽的重要的外交渠道,两国之间为了各自不同的政治利益进行的外交交锋,巩固了两国业已建立的和平关系,有利于高丽保全王权和国家。

       特别说明:本文中对蒙、元的措辞借鉴了《高丽史》的方法,按照蒙元自身改元时间进行称呼变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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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通婚外交研究_高丽蒙古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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