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考制度改革初探_大学论文

台湾高考制度改革初探_大学论文

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制度改革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大学论文,探析论文,制度改革论文,入学考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正当中国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制度的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与大陆一水之隔的我国台湾,也在对实行了长达47年之久的大学联考制度进行革命性的变革——推行“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大陆的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由于对其考试制度的了解不是很全面,以致大众误以为台湾废除了联考,取消了考试。为使人们真正了解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制度改革的实际,本文将对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制度作简要介绍,并从理论上分析其特征以及对大陆高考制度改革的借鉴意义。

一、为什么要实行多元入学

1945年台湾光复以后,各公、私立大学院校都是分别招考学生的。1954年首次实行联合招生制度,当时有四所大学院校参加(台湾大学、台湾省立师范学院、台湾省立农学院、台湾省立工学院)。1955年政治大学加入联考,以后参加的院校渐增,社会各界反映良好。1956年台湾省“教育部”规定,所有公私立大专院校和军事学校都必须参加联考。1962年,采取“大学及独立学院”与“专科学校”分别办理联招,然而由于分别招生产生过多重额,因此次年又重新联合招生,直到1972年再次分开招生。后来,分别招生的联考制度就一直延续下来。

台湾大学联考超初根据不同院校系科分为甲、乙、丙三组考试。1958年曾试行选校、不选系科的方式招生,学生纷纷涌向热门院校和系科,次年恢复分组考试。1966年调整为甲、乙、丙、丁四组。1984年实施新制联考,按照大学系科的性质分为文、法、商、理甲、理乙、工甲、工乙、农甲、农乙和医等十类,考生可以从中任选1至10类。又将10类归并为四大考试科目类组。联考考试科目分为共同科目和根据各组不同要求加考的科目。10个类组共同必考科目为三民主义、国文、英文,第一类组包括文、法、商类,考生加考中外历史、中外地理、社会组数学三门;第二类组为理甲、工甲类,加考物理、化学和自然组数学;第三类组有理乙、工乙、农乙、医类,加考物理、化学、生物与自然组数学;第四类组只有农甲,加考化学、生物与自然组数学。新制联考规定,学生可以跨组跨类选考科目;先考试后填选志愿;实行高低标准和加重计分等。这些措施一直沿用至2001年。

与大陆高考不同,台湾大学实行联考长达47年,中间从未中断过,为台湾各大学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有力地促进了中学生努力向学,对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联考的公平精神为社会各界所称颂。但是,联考也存在很多问题,概括起来有:(1)高中教育目标受到扭曲,偏重智育,忽略生活教育、学生兴趣、能力等方面的培养以及学习生涯辅导。(2)单一的选才标准,使联考考试科目僵化;过早实施文理分科,学生偏科现象严重,考什么就学什么,不考就不学,严重扰乱了高中教学正常化,也违反了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3)考试引导教学,考试与教学都过分注重标准答案,以至于教学偏重片段知识的记忆、解题技巧的掌握,忽略资料汇集、理解、综合、分析与创造能力的培养,偏重书面教育,忽略表达与操作的训练。(4)考试途径单一,过分重视一年一次的考试,造成“一试定终身”的现象,对学生形成很大压力。(5)由于受大学联招各方面规定的一致性的约束,各校无法发挥自主性,难以建立学校、系科特色。

正是由于大学联考的弊端较为明显,因此,改革大学联考的呼声很高,社会各阶层人士、广大考生和家长都提出不少批评和建议。主要的改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1989年成立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大考中心),大考中心在1992年提出“大学多元入学方案建议书”。建议书指出,联考制度的改革应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逐渐走向多元入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渐进、包容、兼顾”。当时方案提出“改良式联招”、“推荐甄选”、“预修甄试”三种方式,虽然整个方案没有如期实行,但在改革联考制度的观点引导上起了重要作用。二是台湾“教育部”秉承多元入学的理念,于1994年试行推荐甄选入学途径;1997年试办大学申请入学,当年有21所大学参加,招生名额612个;1998年办理大学先修制度。三是因为改革大学入学制度牵涉到高中、大学、社会等各个方面,所以台湾在改革联考的同时,于2000年废除了高职联招,2001年废除高中、五专联招,在2001学年度以国民中学基本学力测验取代传统的高中联考,高中实行包括推荐甄选、保送、直升、自愿就学方案、申请入学等多元入学途径的“高中多元入学方案”。四是1997年各大学校院长组成“大学招生策进会”(简称“招策会”),商订大学招生策略,协调各大学校院年度招生事宜。1999年“招策会”与台湾大考中心联合成立专案研究小组,由大考中心负责,整合原方案与现行各种招生方式,提出在2002年全面实施“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至此,台湾从1992年提出大学多元入学方案到2002年实施“新方案”,足足花费了十年的时间,“新方案”才正式出台。

二、“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的内容

“新方案”的内容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新方案”主要采行“甄选入学制”(包括申请入学及推荐甄选)和“考试分发入学制”(由联招改制而来)两种多元入学方式,而考试则采用学科能力测验和指定科目考试,两者均采取统一考试,由考试专责机构大专中心办理。台湾的多元入学制度并没有取消考试,只是参考多元的学生资料,采用多管道的招生办法。它仍然以统一考试为主,以考试来筛选学生。“新方案”中,“推荐甄选”所占的比重为25%左右,而延续大学联考的“考试分发入学制”则占75%的比重。

表1 台湾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

 类别

考试分发入学制

甄选入学制

 甲案(二

乙案(二

丙案(一阶

合并现行申

多元管理

 阶段)

 阶段)

 段,同现行

请制及推荐

 联招)甄选

学科能力

 各科必考

测验(大考

各校系决

各科必考

不考

中心办理:

定参酌或

检定

 各科必考(各

国、英、数、 检定 校亦得另定)

社会、自然

 各校系指

各校系指

 定0-2科,  定2-3

  分四类组,

各校决定

指定考科

 可加重计

科,可加

可加重计分

 分 重计分

分发方式

同一时间统一分发各校录取

(资料来源:王俊权.《从大学联考到多元入学》.《台湾教育》.2000年四月号.总592号.台湾省教育会编)

三、台湾大学多元入学考试改革的特色分析

按照台湾大考中心李钟元先生的说法,“新方案”的特色是“考招分立和多元入学”。考试由大考中心及术科考试专门委员会等专职机构办理;招生由各大学自主,可单独招生或联合招生,使各院校、科系依据其特色订定条件,招收合适的学生。

(一)招考分立,加强大学的自主权

台湾的大学入学制度有一个从考招不分到考招分离,再向考招分立的转变过程。众所周知的大学联招是一个标准的考招不分的制度。例如,很明显的是在台湾大考中心成立前,没有专门的负责考试的机构,主要由各大学组成的“大学联合招生委员会”轮流负责考试和招生工作,在命题上没有延续性和进行长期的专门研究。同时考招分离与联考也在进行,所谓考招分离,“考”指的是由测验单位办理比较客观、大规模评比的考试;“招”则由一个招生单位负责,招生单位也可办考试,但完全是为了院校、科系招生而考。如1994年开始推行的推荐甄选就是考招分离的做法:推甄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学科能力测验,由大考中心统一命题,经筛选后,一部分学生参加第二阶段的指定项目甄试,由校、系自己考试。但它仍然会让人误以为与联考差不多。“新方案”是在“考招分立”的理念下而设计的。“考”由专职的测验单位举办大规模的考试,“招”的方面,主要的决策在大学,以体现“大学自主”的真正意义,即大学自己决定如何招生。“招策会”就是肩负协调大学招生任务的一个组织。考试由大考中心负责,至于成绩的使用、各门成绩的比重、指定科目的考试科目数等由各大学自己决定,以体现大学的招生自主权。另外,“新方案”是由大考中心研拟,台湾大学校院长会议通过讨论决定实施,再报“教育部”批准备案,这充分显示了淡化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加强了大学的招生自主权。

(二)以考试为主,强调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新方案”有两次统一的考试,一次是学科能力测验,主要目标是为了评鉴考生在学习高中五大学科即国文、英文、数学、社会与自然(含史、地、三民主义,理、化、生物、地科)后,是否具备该学科所要求的基本能力;一次是指定科目考试,目的在于评量考生八大学科(“新方案”实施初期为国文、英文、数学甲乙、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另有术科)的专业素养,前者采行十五级分的方式,并配合顶、前、均、后、底五种标准来区分考生的能力层次,后者采取原始总分的方式,以区别考生间的程度差异。考试的成绩如何用,在录取中所占比重,都由各大学校、系自行决定。从各校采取的考试方式来看,改良后的联招仍是各大学采用的主要入学途径。这对于当前高考的改革,坚持统一考试,注重学生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学习以及学生能力的培养是有启发的。因为只有通过考试这个评量手段,才能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而招收到合适的优秀学生。

(三)入学多元,考生和大学双向选择

多元入学方案这个名词最早是在1992年台湾大考中心提出的“大学多元入学方案”中出现的,虽然在当时未被全盘接纳,但其产生的影响极为深远。台湾前“教育部”部长、极力主张改革大学联招的吴京先生说:“由于大考中心集合各大学校长及学者的智慧,研发多元入学方案,已发挥带动技职教育体系、高中、大学多元发展的功能,这就是大学带领社会改革的一项成果。”多元入学的理念,改变了联考“一试定终身”的传统思维。

大学多元入学途径,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甄选入学制(包括推荐甄选和申请入学),第二类是考试分发入学制。前者整合了1994年开始的“推荐甄选”,及1998年开始试办的“申请入学”两个入学方式;后者是大学联考加重计分精神的延伸,让大学院校、科系可以更自主地决定考试科目。简言之,甄选入学制较适用于筛选多元智能与特质的学生,考试分发入学制则主要考查学生关键的学科能力。

实行多元入学途径的目的是希望达到考招分立。考试由常设的专责机构办理,负责测验命题、考试、成绩处理、资料建立及研究,使大考中心今后走向专业化、标准化,具有一定的权威和声望。招生由各校自立,各校藉此可以办出特色,积极思考设计多元评量(如服务学习、面试、小论文、读书计划、实作、证照、推荐函等)的选才方法,并善于使用考试的成绩来评量考生。

笔者认为,多元入学,一方面有多元化方式评量学生、多次考试的成分;另一方面,是招生的多元入学途径。当然,多元入学途径给学生提供了多次机会,应该值得提倡。如推荐甄选,是台湾借鉴日本的推荐入学制,从1994年至2002年已经实行9年了。但在这几年里,台湾大众对此制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颇有微词。首先是推荐的主观性太强,公信力差。今年3月18日《中国青年报》在头版报道,台湾学科奥赛主考官索贿被揭露,这在台湾各界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质疑奥林匹克竞赛的公正性,进而引发公众对台湾推行的大学推荐甄选、申请入学等多元入学途径产生疑问。当然,这只是推荐甄选中的极少数,推荐甄选制度是由各高中教师推荐,经过“学能”测验筛选之后,各院校、科系再进行指定项目的甄选(包括笔试、面试、小论文、实际操作、个人所获得的奖励等),从理论上来说,整个过程有一定的公信力,也照顾了大学的选择权和高中学生的选择权两者的双向互动,有一定的好处。那么,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哪里?主要是因为台湾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颇深,人为的因素,人情的面子,人际关系的干扰太大,推荐的公信力相对就差。特别是在单一的价值观念的驱使下,如“学而优则仕”;“考上好大学,就有好工作;没有好工作,就没有好收入,没有好收入,就没有好人生”等观念,充斥着教育的各个方面,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这样就使得推荐甄选的本意往往不能达到。其次,台湾的推荐甄选在整个“新方案”中所占的比例为25%左右,其中的确有让人钻空子、投机取巧的成分,如参加实验、竞赛的成绩,以及社团活动等等,有些人为了推荐资料中有特殊表现,会挖空心思地想一些不正当的渠道,以充实自己的推荐资料。如有的学生为了在科技展览活动中获得好的名次,所作的实验和讨论的问题连有些大学研究所的研究生都看不懂。为了上大学,可谓用心良苦。

由此可见,在中国的国情下“推甄”的改革步子不宜太快,而且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督保障机制。应依法治招,从法律的角度深思违规、作弊等的制裁策略;对推荐者的法律责任要有所规定。既要保障这个制度,又要保障考生的权益,更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原则。对此,建议台湾的“推甄”缓慢进行。总结实行几年的经验教训,在统一考试上要严格要求,加强推荐制的法治建设,制约其中的人为因素。继续发扬推荐甄选的精神,即“用最适当的方法,以选择最适当的学生,使其进入最适切的学系,作最适性的发展。”

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从招考不分,走向多元入学方式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事物客观发展规律所决定的,是教育考试受外部的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的关系所制约的表现。联考的改制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联考从单一走向多元,也是时势之趋。

(四)注重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招生考试向特殊学生倾斜

由于台湾有一些偏远地区和一些特种身分的考生,为照顾到这些考生的特殊情况,“新方案”实行了一些革新措施。一是在边远地区,如马祖、澎湖、离岛、原住居民住地区专门设立考区。二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1999年9·21大地震时,为灾区学生设立9·21专案,以区别于其它地区的考生,在招生考试上特别单独进行。三是重视身心障碍考生的考试权利。如1996学年度的学科能力测验,首次不计成本,制作点字卷、凹凸立体图形,1997、1998学年度制作报读录音卷,1999学年度尝试利用电脑作答。四是制订特种生升学就学办法,如《蒙藏学生在台升学临时办法》、《原住民学生升学优待及原住民公费留学办法》、《派国外工作人员子女返国入学办法》、《侨生回国就学与辅导办法》、《退伍军人报考专科以上学校优待办法》等等,以法规的形式照章执行、办理,对上述特种生,有不同程度的加分优待。实行“新方案”后,这些特种生以外加名额方式招生。五是改革优秀生保送制度。在2002学年度对联招办理的“数学、自然、国文、英文、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资赋优异学生保送甄试停办,各校依招生途径规定纳入相应的途径。因为“新方案”中的推荐甄选方式,就是针对才能和学习等方面优异学生而设立的,所以,过去的保送办法相应地被纳入推荐甄选途径。依据以上特殊措施,照顾考生的考试权力和区域分布,体现考试的区域公平和考试公平,注重区域公平,并过渡至考试公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首先,考试的发展及其规律是不以个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的,它受到一定社会的文化、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的制约和影响。改革考试制度也要遵循规律,应从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发展史中汲取精华,从国外先进的考试方法、手段中学习适合中国文化特色的方面。其次,任何一种考试制度,在没有找到可以替代它的新制度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言废除,在一定意义上说,台湾的“新方案”作了一种考试改革的尝试,它只是未来考试发展的过渡。第三,众所周知,公平是考试追求的第一要诀,考试的改革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其内容、形式、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考虑。离开考试的公平性,任何考试制度的改革只会越来越糟。“新方案”延续了大学联考的公平、公平的精神,大陆高考的改革,也要借鉴台湾的经验,从改革考试的内容、方式以及实行多元的入学途径等方面入手。

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它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下衍生出的变革,还有待于我们进行多方面、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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