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性论到整合论--对“人权高于主权”的分析_世界历史论文

从人性论到整合论--对“人权高于主权”的分析_世界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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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方国家冒出了一种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那么,这种论调的实质是什么?本文试图对此作一剖析,或许对善良的人们有所警示。

一、“人权高于主权”:资产阶级人性论的当代版本

“人权高于主权”论,又叫“人权的无国界”论。这种理论认为:凡人皆有人性,因此,一切以人性为基础的人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得到保障。当今世界,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已使各国不可能孤立地应付、解决其经济、政治、社会问题。因此,维护国家主权必须以维护人权为基础。换言之,在人权问题上,必须超越民族、国家的限制,由国际社会主持公道,对于任何否认或违反这些权利的国家、民族,国际社会有理由对其进行制裁。可见,“人权高于主权”论,是以资产阶级的人性论为出发点并打上现代烙印的资产阶级人性论。

对于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及人权论,马克思恩格斯曾经作过辩证的剖析:它既是资产阶级反封建特权、推动社会进步、促进人类文明的强大理论武器因而具有历史的合理性、进步性,同时,它又具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和否定性,表现为:

(一)用人权的天赋性抹煞其历史性,因而具有极大的虚假性。

资产阶级人权论的理论依据之一,是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天赋性。但史实证明,这种理论不过是资产阶级反封建特权、宗教神权的产物,对此,恩格斯曾经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欧洲中世纪末期“第一次创造了密集的文化区域,并在这个区域内第一个建立了一个由互相影响和互相防范的,主要是民族的国家所组成的体系,这样就准备了一个基础,后来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误人的平等和人权问题”,而“一旦社会的经济进步,把摆脱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平等的要求提到日程上来,这种要求也就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 144 —145页。)这表明,以自由、平等为基本内容的资产阶级人权理论, 不论它以纯观念形态或法律规范的形式表达,还是以政治要求或社会关系的面目出现,它都只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不是天赋的或自然存在的。就它作为为资本“形成和增殖”服务的理论工具,为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壮行助威的理论武器而言,也经历过天赋人权、自然人权、政治人权、福利人权等不同历史阶段的演变。当今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已使资本国际化更加深化和扩大,与之相应的人权理论也进而超越国界而国际化了,其主要论据之一就是“人权的无国界”,而行使这一权利的主体,也由昔日发达国家的国内资产阶级转换为国际垄断资产阶级。“人权高于主权”,这种国际社会颇为时髦的流行口号,看似承认世界上所有人的自由、平等权利,无论哪个国家违背了这一权利准则,就理应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与惩罚,实则难以符合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愿望和价值标准,并以此作为衡量、判断各国家、民族的人权发展现实的准则,并且用这种所谓的“天赋人权”,否认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发展水平上的世界各国,相应具有的不同人权发展状况、发展水平、发展需求。可见,以天赋人权为理论基础的“人权高于主权”论,其理论是极其片面的,它不过是借人权的所谓“天赋性”抹煞其社会历史性;其理论又是十分虚伪的,它不过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籍以推行霸权、强权、否认各国主权合法性的借口和工具。

(二)用人权的普遍性否认人权的特殊性,因而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近代资产阶级在其革命的高潮时期,为动员、联合其他阶级的民众一起革命,不得不把本来是反映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自由、平等、人权观念,夸大为是全社会普遍利益的反映,这种人权论在宣告权利主体下受社会阶级出身和个人身份限制,强调人的价值、尊严的至上性和普遍性的同时,却片面夸大这种普遍性并处处以这种普遍性掩盖其阶级特性。史实证明,这种看似“普遍”“全民”的人权,始终只是资产阶级的特殊权利。因此,尽管这种理论十分强调权利的“普遍性”、“全民性”,却难以掩盖其“人权本身就是特权,而私有制就是垄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9页。)的阶级本质,因而, 这里的“任何一种所谓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主义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439页。)的范围。这表明, 资产阶级人权论实质上只是以普遍的、共同的人类的名义,反映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资产阶级这一特定阶级的私利的理论。当今世界,随着资本一体化的深化与扩展,昔日国际无产阶级与国际资产阶级的矛盾与对抗,已经演化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矛盾与对立。为了确保资本的国际垄断地位和资产阶级的国际统治秩序,一些具有强烈霸权意识的西方国家,既根本漠视各国的人权现状,又蓄意抹煞各国政府为改变其人权状况所作的努力,动辄以所谓“人权的普遍性”为名,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强制推行符合其利益需要的经济、政治模式和文化价值观念,并以其特有的人权标准,随意判罚那些不顺从它们或它们看不惯的国家。霸权者们的逻辑是:既然人权是普遍的、共同的,因此人权的实施就必然是“超越国界的”,“人权高于主权”就是顺理成章的,对触犯他们的人权准则的国家进行“人道主义”的武装干涉和经济制裁,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可见,以普遍人权为理论基础的“人权高于主权”论,其理论是极其片面的,它不过是借人权的所谓“普遍性”否认其特殊性;其理论又是极具欺骗性的,它不过是借所谓“普遍人权”之名,行维护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特权之实,用符合资产阶级价值标准的人权(以个人私利和政治权利为主要特征)否认各国主权、种族平权、民众生存权以及发展权,掩盖国际社会以强凌弱、以富压贫、以大欺小的矛盾对抗现实,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借以谋求和维护其阶级特权、建立以新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为主导的世界资本主义集体超级大国的工具。

(三)用人权的抽象性代替人权的具体性,因而具有极大的空想性。

人权的历史性、阶级性表明,人权理论作为意识形态,任何时候都只是人们社会现实生活状况的反映。恩格斯曾经指出,在资本占统治的国家里,对无产阶级而言,最大的人权就是推翻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而对资产阶级而言,发财致富就是最大的人权。当今世界,各国不同的经济、政治制度和体制、发展现状以及文化传统、意识形态,决定了各国人权状况,的确具有明显的差异和不同的要求。就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其首要的人权是生存与发展以及为此提供基本保障和前提条件的国家主权,没有这些基本的权力,一切人权都将落空。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真正的而非虚假的、切实的而非形式的自由与民主权利,应当是其人权要求的实际内容。各国人权内容的这种差异表明,在现实的国际社会中,没有抽象的人权,只有具体的人权,没有空洞的人权概念,只有现实的人权实践。与之相应,在衡量和评判各国的人权现状时,也不存在着统一的人权模式和划一的人权标准,而只有从各国实际出发,客观地、具体地加以分析,才能获得相对科学和公正的结论。“人权高于主权”论的理论要害,正是从抽象的、空洞的人权概念、人权标准出发,否认各国人权内容、要求的具体性、差异性,并以此为据对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横加干涉和指责。这种理论否认国家主权是为国际法认可的,对本国国民行使人权保护的基本前提,漠视联合国有关实施人权的任何国际保护,都不能超越国家主权的有关决议,将人权的国际保护,作为人权的国内管辖的基础。因此,当它用所谓“普遍的”、“共同的”人权标准去规定、要求各国的人权现状时,其空想性是十分明显的,而当它用“人权高于主权”去惩治那些不按照其标准、要求行事的国家时,就立即暴露了它不过是借助这种空洞、抽象的人权概念和标准,达到建立自己世界霸权的目的。从当前国际社会生活的现实中,人们可以发现,最讲普遍人权、最重视人权的既定标准的美国,在其国际社会范围内的人权实践中,却从不遵循既定的标准,甚至对“人权”本身,都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确切的定义,而只是随着自身利益的需要不断地对人权的内容和标准随意地取舍、选择。例如,它可以对自己及其北约盟国国内的种族平权装聋作哑,而对发展中国家的种族矛盾大动干戈;它可以对自己国内的贫富分化不闻不问,却对发展中国家要求的生存权、发展权加以否认。可见,在人权问题上,用抽象性代替具体性,不仅具有空想性,而且具有虚假性和欺骗性。

综上所述,“人权高于主权”论,是资产阶级人性论理论源脉的巧妙承袭。同时不应忽略的,是它又是适应资本新一体化形势的“创新”。

二、“人权高于主权”:资本主义一体化的实用工具

150多年以前,当马克思恩格斯以其特有的批判眼光, 审视资本主义的出现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的悸动和震撼时,曾经非常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3页。)。这句话,一针见血地点明资本主义的本质及其为实现其本质的基本手段——扩张。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十分生动形象地描绘了资本主义的这一本质及其表现: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鼓励动乱和纷争。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受资本的本性驱使,资本主义必然要拼命地向外扩张,这种扩张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其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和肯定性,因为它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创造了超过人类以往几千年的总和的生产力;因为它开创了“世界历史”并由此形成了世界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一体化;因为它用理性战胜了盲从、科学战胜了迷信、知识战胜了愚昧、贪财欲战胜了享乐欲、节俭战胜了挥霍、资产阶级人权战胜了封建特权……,所以,“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3页。);另一方面有其不可避免的历史暂时性和否定性,因为它贪婪地将人类财富据为己有,在给自己带来以前甚至连想都不敢想的丰厚利润的同时却对整个世界犯下了自己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罪恶;因为它所创造的“世界历史”建立在西方工业民族对东方农业民族、发达国家对落后国家、文明地域对未开化或半开化地域的野蛮剥削、统治、奴役、压迫的基础上;因为它以全体人类的名义疯狂地追求和满足其阶级私利并造成人类社会持续的动荡不宁……。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人类社会历史的舞台上,不管资产阶级怎样地以全人类的名义演出自己的悲喜剧,却不能否认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由它所开创的“世界历史”仍然停留于历史的低层次,因为它没有也不可能消除以往地域、民族、国家间的矛盾对立却反而使之加剧强化了;由它所建立的世界一体化是扭曲的和畸形的,因为它是从根本上否认民族差异性和多样性的,以西方资产阶级为中心的一体化。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真正的”世界历史和世界一体化,必须以各地区、各民族拥有切实的自由、平等为前提,必须是以各地区、各民族充分显示其民族个性和多样性的发展为内容。为此,就必须首先消除资本的国际剥削和国际统治。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现代,放眼全球,我们看到,今天的世界历史与世界一体化的态势,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已不能同日而语。一方面,是与资本国际纵深发展相适应,世界一体化越益紧密地将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政治利益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中心的巨额财富积累和发展中国家庞大贫困积累为特征的世界规模的两极分化,以及以前者为代表的霸权、强权对后者的压制、欺凌。经济的国际垄断地位,激发了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确立资本的国际剥削、统治的永恒地位的扩张野心,推动着其政治家们为最终实现资本主义的一体化而不遗余力,其中最适用的理论工具,就是“人权高于主权”。借助这一工具,它们动辄以别国“侵犯人权”为由,或实行经济封锁、禁运、制裁;或收买走狗、扶持奴才,搞暗杀、行政变;或文化围剿、舆论围攻、新闻封锁;或武力要挟,空中打击,地面出兵……,人权已经成为它们向外扩张、侵略、颠覆最有效的策略,最有用的手段,最得心应手的工具。由此可见,资本的现代扩张及其一体化需要“人权高于主权”为其服务并进行辩护;“人权高于主权”则是资本扩张及其一体化实践的理论反映。

“人权高于主权”作为现代资本一体化的应用工具,其理论实质在于:

(一)以资本主义的一体化否认国家、民族的多元化。

一体化本身是一个矛盾,是一体与分化的对立统一而不是只有一体这一个方面。当今世界,深化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国际合作与交往,迫使任何一个国家、民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世界的一体化而生存、发展;反过来,这种世界的一体化又必然存在于各国、各地区、各民族各自相异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社会意识中并通过它表现出来。一体之中有分化,分化之中有一体,民族性与世界性的辩证统一,构成了当今世界一体化的真实面貌。分化使每个国家、民族处于民族性与世界性的交叉点上,一体化又使每个国家、民族,面临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民族特性与世界性的关系问题。“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要害,在于它根本否认一体化本身是分化与一体的矛盾而非单纯的一统,在于它根本否认民族性与世界性一样,是一体化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另一面,用世界性实则是被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扭曲了的世界性和一体化,否认、取代各国家、民族生存发展的民族性和多样性,用所谓资本主义的一体化的合法性否认、取代世界分化、民族性、多样性的合理性。因此,认清“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实质,有助于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要始终自立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既看到分化须以一体化为基础,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文明的一体化轨道,必须坚定不移地对外开放;又看到一体化须以分化为前提,越是民族的东西越具有世界性,中国的发展要坚持独立自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自己的民族独立性并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以资产阶级的价值尺度取代历史尺度

社会历史与现实是历史必然性与人的主体活动的辩证统一,因此,对任何社会历史与现实状况的评价,也应当是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历史尺度着眼于历史的事实及其联系和发展,以人类历史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为标尺,对人类社会的重大事件和人物进行评价。价值尺度着眼于历史事实及其联系发展的伦理道德意义,以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理想为标尺,对人类社会中的重大事件和人物进行评价。两者的结合,是得出正确、客观的结论的前提。“人权高于主权”论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用其一否定另一,将符合西方资产阶级人权标准的价值尺度,作为衡量发展中国家现实状况的唯一标准,并以此为据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主权。也正是由于它用价值尺度取代历史尺度,所以才导致西方国家在评判世界人权现状时,把世界各国人权发展本身的实际及其内在必然性排斥在自己的视野之外。由于任何价值尺度都是特定阶级利益的反映,所以当它用价值尺度取代历史尺度时,必然导致在实践中用资产阶级特定利益反映的道德原则、道德理想掩盖其隐藏的阶级私利,千方百计否认广大发展中国家主权、生存权、发展权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因此,用价值尺度取代历史尺度的“人权高于主权”,对促进资本新一体化的作用,就再明显不过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对“人权高于主权”进行理论剖析,并非表明我们一般地否认普遍人权,更不意味着否认普遍人权对战胜封建特权、对人类进步和解放所起的积极作用。恰恰相反,批判的目的只是在于提醒世人:既须警惕各种封建特权的变种在新的条件下死灰复燃、改头换面,更要清醒地看到当代世界尚不具备实现真正的普遍人权的具体条件。换言之,只要资本的国际垄断、国际统治继续存在,国际和平的天空,就将不断为霸权主义的战争阴云笼罩,所谓的“普遍人权”,也就始终只能停滞于人们的美好愿望中。在“普遍人权”问题上,任何不切实际的期待和幻想,都会被血淋淋的现实击得粉碎,而迷信国际垄断资本家们“普遍人权”的阳光将普照众生、带来幸福、繁荣、和平与安宁,则无异于作茧自缚、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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