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寺院的忧患与忧患的局限--兼论小宫琴最近的两部作品_萧功秦论文

第一,寺院的忧患与忧患的局限--兼论小宫琴最近的两部作品_萧功秦论文

先“庙堂之忧”而忧的局限——评萧功秦的两篇近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近作论文,庙堂论文,两篇论文,之忧论文,而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期《战略与管理》发表了萧功秦先生两篇文章:2002年第6期的《中国后全能型的权威政治》(下称《后文》)与2003年第1期的《新加坡的“选举威权主义”及其启示》(下称《新文》)。作为一个长期用学术语言翻说、谏导“强势话语”的学者,萧先生的两篇近作与其以往的言说相比,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例如分明有了忧患之心,主要是对“苏丹化”危险的担忧:萧先生认为“技术性权威政治”也即“后全能政治”已经作出“重要历史贡献”,但也带来了“官僚利益”的“凝固化与内封闭性”、“腐败”、“严重不公”与“两极分化”,继续下去“将出现一种最坏的权威政治亚类型”,即“苏丹式政权”(见《后文》);再如对政治改革有了正面的考虑:在坦率涉及“六四事件”和苏东事件与政治改革的关系时,萧先生指出“从世界范围与历史来看,发展民主政治,是一个民族真正走向富强并享有高质量的生活的必由之路,也是有效防范腐败与扩大民众参与的必由之路。”(见《新文》)

套用萧功秦先生的话说,相通于全能政治的威权主义有多种表现:傲慢的镇制主义其一,口惠的东方保守其二,阴凶的威权一统其三(如“选举威权主义”),(充满不确定性的)后全能改良其四。萧先生的思想历程具有很大的覆盖性,《后文》与《新文》的态度近于第四种,不见了镇制主义的傲慢。无论何种主义或者主张,只要不是绝对权力的骄横话语,都是可以并需要对话的。诸如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王绍光的“财政集权主义”、(康晓光特别推崇的)金耀基的“政治行政化”(我称之为“泛政协化”)、樊纲和张维迎等人的“富人横财赦免论”、杨帆等人的“国有股缩股让利论”……这些或窄或宽或深或浅的主张,都开始有了意识形态的品格——公开代表部分国民的利益,而本非全民声音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对话,正是现代文明生活的组成部分。

“经验试错”拒绝“理性建构”?

从拒绝“道德理想主义”到拒绝“理性建构”,是转轨时期思想反思进程中出现的“病变”,这一病变对“垄断范型”构成多方面的反讽,说明改革急需要常识理性来化疗。

全部人工物质世界无不赖于工具理性建构,科学技术也是一种理想的事业。人文社会领域虽充满不确定性,但同样离不了特别的理性建构。这不是现代人类的本领,而是远古蒙昧时代就有的智慧。理性建构乃人之本质力量。社会活动中的理性建构之最深厚的基础不在逻辑思维,也不在具体知识,而在源于现实生活体验的道德及其理想——道德理性。清算“极左乌托邦”是必须继续做好的事情。根据陈敏之先生的介绍,我判断,因为顾准遗作的私下传阅,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为90年代清算的深入,留下了种子,而其收获之一即朱学勤的《道德理想国的破灭》。随着对波普、哈耶克等大师的再解读和例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西方现代思想丛书”的梓行,相关的清算在先进思想界可以说基本完成。但是,像任何社会思想的挺进一样,龙种身边免不了出现跳蚤,例如理性建构之于浪漫意志、理想之于强加乌托邦的因噎废食,竟使人们对很多话题难以张口了。于是有了底线性澄清:“两个托马斯”的故事发人深省;思无涯、行有制;强制之罪非乌托邦之罪;憬从“圣雄人格”低调争取权利。(注:见秦晖:《善恶、信仰与自由:两个托马斯的启示》《思无涯,行有制》、《告别强制》等文。)澄清及时而必要——道德理性是人类必须坚守的第一个希望,包括宗教信仰也包括中国儒家在内的道德理想言说,虽然并不绝对可信,在言说者的行为那里也都出现过这样那样甚至是血腥的背离,但都不说明相关道德理性言说本身的伪善与荒诞,恰恰相反,所有的宗教信仰都以“道德理性”为可理解的共通启示,所有的良法无不以道德理性为终极支持,离开了道德理性的建构,制度建构将漂浮无根,人的社会终究不过的特殊的“动物王国”。现代权利体系当然是道德理性的凯旋。制度与人的“鸡蛋悖论”其实是缺乏权利实践时的一个思辨佯谬。

人的道德经验产生常识理性,常识理性启示人们境遇的相似,相似的境遇面前不需要“从头探索”。交流交往每日每时地成就着明智的“重复”,只有疯子才会与学习绝缘,只有偏执狂才会拒绝借鉴。模仿、学习、借鉴正是人类本原的“经济理性”。

《新文》认为,像经济改革的“摸着石头过河”一样,政治改革也要“走一步,看一步,发现问题再停下来,……走不好,再退回来。……通过这种不断试错的办法,步步为营,循序渐进……这是一种包含着保守主义与经验论哲学智慧的、自觉排斥建构理性主义的乌托邦社会工程设计的思考路径。它渗透着一种对理性建构设计的怀疑主义精神,但他却不拒绝经验中的试错,而是努力通过这种走小步,走稳步,不停步的点滴改良的方式,来实现制度创新。这是一种以直接应对现存问题为导向的试错模式。”

在这里,经验与理性、摸索与借鉴被割裂得面目全非;在这里,人们看到的是一个踽踽独行的自闭症患者。如果说社会就是水文复杂的深流,独行者为什么一定要怀疑别人的舟楫与桥梁呢?经验试错当然不是闭目塞听的经验排他主义,波普的试错论恰恰是一种开放理性。讵料,顾准的经验主义一流行,(注:我认为“经验主义”只是对顾准思想的一局部概括,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概括。用“经验主义”指称顾准思想弊大于利。)倒为“摸着石头过河”与汉语的实用主义找到新的辩解了。没有理性怎么归纳、总结经验?既有天赋理性,为什么要拒绝设汁、建构?认知科学何以产生又何以必要?小岗村农民的分田包干,可能基于自留地效益的启示;也可能源于私有制或者自发合作经济的记忆;更可能出于对乡人社会本性的朴素猜测与假设。责、权、利统一于个体,活力自然焕发,说起来是现代智慧,实则自古已然,不过现代社会运用得更自觉更深入更全面罢了。波普说理论(猜测)先于经验,泰半如是。

我得承认,我阅读、理解顾准或者相关译著的过程,就是被现代权利价值“建构”的过程,尽管我的被“建构”离不开自己乡土生活的体验。娴于语言分析的哲学家李河论证说:“民族语言”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如今的“国学”是有些“国也不国”了。我推测,萧先生所以能够将“摸论”翻新,也脱不了被“建构”的情形,抛开20多年摸得如何不论,“摸沦”如果也算一种理论,好歹总有设计、建构的功能。可见得,不是要不要理性建构的问题,而是谁有资格用什么理念又怎样来建构并付诸实践的问题。踽踽独行者没有自绝于他山之石,不过仍然自陷于体用焦虑罢了。拒绝借鉴和引进当然更是虚话,没有新旧“洋务”,还奢谈什么“实业兴国”、“知识经济”?

《新文》断言:“改革只有在政治精英的心理承受条件约束下有可能启动。”这是“中国权威政治走向民主制度创新阶段的基本思考路径。”联系起来的意思即“政治精英”与“理性建构”就是矸硌的,且必须认同“政治精英”如此这般的“心理承受”力。这当然有道理。但是,如果没有对于民众“心理条件”至少同样程度的尊重,如果现实的偏颇主要是“政治精英”的自我关怀太多,萧先生这样的说法即使不是多此一举,也表明对于100年前的“试错”教训缺乏起码的觉悟吧。显然,《新文》的反对“理性建构”源于先“庙堂之忧”而忧的“上倾”立场:是不希望“政治精英”们被边缘人的“第五个现代化”建构了。而既然“政治精英”早已通过“四项基本原则”等等精心建构着什么,反对“理性建构”的意义就只剩下“只可使由之”的“群众路线”了。考虑中国民主建设的前景问题能不能只有“上倾”立场?

《新文》一方面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已经摆脱了激进自由派(小岗村民激进么?——引者)与原教旨(?——引者,见下文)的教条派的两极政治冲突的困扰,今后中国的民主发展较少受到左的或右的意识形态的干扰影响,民主日益成为人们改善生活质量的切实需要。”一方面又一再给莫须有的“人们对民主政治的高标准要求与期盼”放气,这种“恍惚”只能说是由“上倾”价值取向导致的理路不清。作者并一厢情愿地代言:“在现行秩序‘低政治风险’的情况下,中国人会从功利意义上,而不是价值理性的意义上,来重新考虑中国民主建设的前景问题。”我要问的是:当功利哲学被刀俎哲学冒充时,要民众在民主化问题上只讲功利不问价值,这不是强人所难吗?谁在制造政治风险?“鱼肉”凭什么非得要认同“刀俎”的功利?

关于“苏丹化”危险

即便是先“庙堂之忧”而忧,也比随“庙堂之乐”而乐健康些。《后文》在用力论证“未来十年中国不会出现大动荡”的同时,又实实在在表达了许多不踏实。该文第二部分描述了“拉美病”在中国的种种现实与危险,并概括为两种恶性循环,即:“低参与与结构性腐败之间的恶性循环”和“低参与与高两极分化之间的恶性循环”。作者并借用了“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林兹的政治学理论,向人们提出警示:“中国通过内生的市民社会与自主性社会机制来缓解矛盾的机制,比拉美与东亚权威主义体制更为缺乏。”而“如果中央一级缺乏治理这种转型期官僚病的决心,地方官僚利益在没有面对挑战者的情况下,势必不断凝固化、自我封闭化,在某些‘天高皇帝远’地区,将出现一种最坏的权威政治亚类型,即‘苏丹式政权’”。

关于“苏丹式政权的特点”,萧先生认同了林兹的概括:“首先,完全基于一种个人化的统治,人们对权力者……效忠……产生惧意。”“其次,权力者使用其权力是任意的,不受限制,不受规则约束,也不受任何对意识形态与价值体制的效忠精神的制约。权力者的个人意志就是法律。个人的决定可以无视固有的政治游戏规则。……任用私人,如亲戚、朋党或那些打手。”“第三,统治者及其僚属并不代表社会上的某一阶级或集团”,而只代表对其效忠的一帮。《后文》对中国的苏丹化现实有两个基本判断,一是中国至少已有“官商一体”、“黑白合流”等超出一般犯罪的苏丹现象肆虐了。二是中国已经有“苏丹”了。大概是限于资料,《后文》仅仅列举了赖昌星、禹作敏式的人物,也提到湖北省那位“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的市长。作者似乎没有意识到,赖昌星们否证了“天高皇帝远”的苏丹空间规律,事实上,苏丹们恰恰首先在“中心”城市大量生息繁衍。我不准备在这里具体讨论陈希同时的北京、成克杰时的广西、慕绥新时的沈阳算不算“苏丹地盘”,而只准备顺着《后文》提出几个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第一,《后文》说,“苏丹”社会“在许多方面都已经很现代化”。那么,“苏丹”社会是不是源于“现代化”呢?

根据《后文》列举的“苏丹政治典型”如前古巴、巴列维时代的伊朗等等,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它们都曾亲美,都在一些方面开始了所谓现代化,但是,只要想想蒋介石也亲美,也让陪都出现过“历史的先声”,还让抗战后的南京市民有机会吃上了一碗“拉票面”,甚至与前古巴的独裁者巴蒂斯塔们一样拒绝“共产主义”,却原来彼此彼此,就不难知道“很现代化”了的“许多方面”是值得追问的。深刻批判过“国家社会主义”的巴列维曾推进了其父王的君主立宪事业,使伊朗的“现代化”超出了“洋务运动”水准,但是,自上而下的“恩赐”宪政总难落地生根,王权传统更时常扰动着巴列维的宪政决心,国内外的各种矛盾冲突尤其考验着他的修养与智慧,结果是:面对主要因他的不宽容壮大的霍梅尼反对派,巴列维的基本应对还是镇压、监禁、驱逐与“萨瓦拉”(秘密警察)等“苏丹?手段。被流放到伊拉克而法国的霍梅尼不知疲倦地揭露巴列维说:伊朗人民会去歌颂背叛伊斯兰教的那个人吗?一九六三年那个人在库姆屠杀了一百人,在全国屠杀了一千五百人……(注:取自(伊)费雷敦·胡韦达:《伊朗国王“倒台”始末记》,周仲贤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与所有民众参与先天不足的“现代化”一样,由于“社会权利”的贫弱(传统宗教团体无涉于权利的发育),无不孵化出“权家竞捞”的腐败,终究只能中断于例如卡(斯特罗)、格(瓦拉)的“民粹社会主义”与霍梅尼的“原教旨主义”煽动起来的沸腾民怨。

看来,如果仅有写在纸上的“政治文明”,如果超出像皇权社会就有的垂询、奏议甚至风闻言事等等便不予容忍,那就说明还没有“社会参与”,就说明“苏丹”社会“已经很现代化”的“许多方面”都在政治之外。现代经济、现代文化与现代政治实出于一个母胎,即“自由权利”,现代化在政治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那就是人的基本权利和基本的公民权利。举凡严重分配不公、正义缺失乃至劣质的效率等等问题,说到底都是一个缺乏自由人权保障的问题。“韬光养晦的亲美”、“尾气增长的现代化”等等当然可以与“苏丹化”并行不悖。基于此,我不认为苏丹现象与现代化之间有任何联系。当萧先生说“后全能政治”在“以刚性方式来排除现代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政治动荡与危机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时,“现代化”一词才被准确运用了。

第二,怎样理解作为“独立王国”的苏丹现象?

如果“苏丹现象”限指前古巴或者巴列维时代的伊朗等国家,那么,根据《后文》所列“苏丹式政权”的三个特点就必须找到“下位苏丹”,否则无法落实;如果赖昌星、禹作敏式的人物也属于“苏丹现象”,那么,就需要找到“上位苏丹”,否则,“无政权的苏丹”当然不能成立。我没有读过林兹的书,不能判定《后文》在学术上是否属于两头不落实的生硬搬用,只是觉得《后文》对苏丹的“独立王国”特征并没有说清楚。

因为关心“东土”就看了点关于“西土”的读物,恰好看到《后文》,留意了,发现土耳其曾作为母本之一提供了相关参照——奥斯曼帝国末期出现了“苏丹困局”:财政吃紧,政、军、教界官员薪给入不敷出且时有拖欠;租税承包人营私舞弊、窃取税款且形成世袭惯例;一些地方的帕夏和官员利用苏丹权力的鞭长莫及,把本省变成“实际上的独立王国”……(注:取自(英)伯纳德·刘易斯:《现代土耳其的兴起》第二章,范中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

“实际上的独立王国”是一个朴实而深刻的用语,正是这一概念涵盖了《后文》转述的林兹范型。准此用语看问题,既有大苏丹,则小苏丹有没有形式独立的政权,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据伯纳德·刘易斯研究,与首先起于亚洲、非洲的独立运动没有“群众性和民族意义”相似,那些“下位苏丹”也并不关心“属民”的言论、感情、福利,其以暴力为基本手段的统治完全是“上位苏丹”的克隆。这样,脱胎于大苏丹的小苏丹,固然可以如《后文》所说“是某种制度结构退化的结果”,但也无妨将之视为“某种制度结构”的繁衍与自我复制。至于《后文》所谓作为基本原则的“效忠政治”,实际情形是不可以作皮相观的。通常情况下,“效忠”是积极的、投怀送抱的,但是,只要没有对大苏丹威权的公开挑战,就没有理由认为消极的、默认的甚至假戏真做的“效忠”不是“效忠”。质言之,只要大苏丹的镇制工具有足够的威慑能力,小苏丹的存活就必定是以效忠大苏丹为前提的。苏丹有苏丹们的隐显规则,只要是“下位苏丹”而不是心意已决的分裂分子、造反派或者革命家,单是出于成本计,就不会谋求形式上独立的政权或国家。这样,巴列维时代也好,霍梅尼时代也罢;前古巴也好,后古巴也罢,《后文》所述苏丹政权的特点,就既适用于上、下位苏丹,也适用于大、小苏丹与其属民的关系。于是,毫不奇怪,人们看到了大苏丹对小苏丹的胡作非为,“实际上”的睁一眼闭一眼,甚至有选择地暗中庇护、纵容的历史与现实!

至此,我觉得,人们完全可以将“苏丹政治”问题转化为更为一般的“专制与腐败”的问题。诸如“吏治腐败”、“黑白合流”、“官商一体”等等“权力通吃与分赃”,也可以认作特别泛滥于东方的“苏丹现象”。这样,前面提到的“苏丹地盘”也就没有必要特别加以讨论了。

其实,作为历史学者,萧先生肯定知道中国学术界也做过类似林兹的工作,“吏治腐败”、“百代秦政”、“无限忠诚”、“核心机制”等等名词就是明证,即如“独立王国”中国人也不陌生的——说远的,有周代末春秋初“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诸侯政权,这当然与“现代化”时代的苏丹政治无关;说近的,有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后,先是李鸿章、张之洞等人擅自与洋人约定决不“勤王”的“东南互保”,再是地方官僚忙于坚实自己的地盘,最后演成军阀割据,这当然是作为“洋务现代化”结局的,十分典型的苏丹政治了。我相信萧先生引进林兹完全出于“殷鉴不远”的苦心。

第三,如何遏制、根断苏丹化危险?

《后文》的忧患旨定不是杞人之忧:“如果中国没有制度上的突破性的新发展,这些现代化过程中的消极症候只能越演越烈,而不会自然中止。”“在中国权威政治体制下,全能型权威主义(累赘的“后”字不见了——引者)无疑对内生的矛盾缺乏自我调节能力,因此,社会矛盾将会不断地持续地积累,中国将可能进入一种不死不活的‘软性危机’状态。……体制与秩序在形式上会仍然存在,但整个社会却处于实质上的无政府状态”。那么,遏制、根断苏丹化危险的战略何在?

传统政治的战略是坚守大一统“超稳定结构”,也就是如秦晖揭露的那样:“强干弱枝”——千方百计地用“大共同体抑小共同体”更抑普通个人,甚至弄到“关中无地主”的地步。若干年来,与呼吁民企“国民待遇”相反的各种国家主义思路庶几近之。让人不能放心的是,据有关研究,自秦政“创新”(很多方面其实先秦就有了)之后,如果不将专制也视为统治者对民众的战争的话,那么,“分”与战乱在时间上也长于“合”与稳定——“超稳定结构”也是“超不稳定结构”?人治天生是极端偏私(东方个人主义)与极端捏合、凑合、苟合的政治,沙塔、沙堆、沙滩、沙漠,空具异相,无非散沙、沙聚而已。《后文》一方面忧心忡忡:“由于腐败与社会两极化形成的社会不满,在后全能体制的权威主义体制下,由于没有充分畅通的渠道,难以在社会空间敏锐地反应出现(原文如此——引者),有关社会非常状态的信息就不能及时被中央所掌握,这也增加了全社会抗衡地方‘苏丹化’的难度。”另一方面又看好“后全能政治”的一统能量(参见下文),终究落在了“上倾”于“庙堂”的思路上。土耳其经过“新军洋务”、“狠抓增长”、“行政改革”、“君主议会”、“强者宪政”以及腐败、镇压异见等等,折腾150年,结果还是由暴力革命迎来1923年的基马尔共和国——只要是贪恋既得利益不让“社会”理性发育,连正常的小振荡也草木皆兵因而必然缺乏诚意的“改革”,或迟或早出现大振荡恐怕是必然的。

《后文》也说到“民主化”创新对于克服“软危机”的重要了,从智力上讲,我没有理由怀疑作者告别“镇制主义”、“后全能主义”的勇气与决心,那至少对学术生命不是糟糕的事情。但是,《后文》仅有的一点“试错”措施——“先从完善有效监督开始,经由基层民主建设,以及推行党内权力制衡的制度化”,既失之笼统又与深重的忧虑显得很不相称。譬如“基层民主建设”,要能落实就不是单纯“基层”的事情了,直接看至少离不开“县级依法行政与司法独立”,否则,终究免不了被“当家作主”或者因村委会民主选举被抑制而不断虚耗于上访。又譬如”党内权力制衡”,没有党务公开、进出自由、新闻自由、政企分开(企业自主接纳“异议”党员而不受来自例如公安方面的政治干扰)等等的配套,在连给支书提意见都难以免除聘用、职称等歧视(这里我联想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中的命官例外),全国人大代表因为声张正义也一样难免冤狱的局面下,何以达成“党内权力制衡”?(注: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始,很多人将精力用在寻找“突破口”与“时机”上,尤其每逢重大会议开过,鼓吹“这次会议有多少突破”的言论便随即高涨。我现在的认识是:真正的改革既没有“突破口”也没有“突发机遇”,只能是一个配套耦合渐进于“天下人生活”的过程。如果说有绕不过去而必须首先面对的基础工程的话,那就是宪法也提到了的著名的几项自由。)

忧患未必生,虚妄一定死。如果承认大、小苏丹的同构性,承认“鞭长能及而不及”才是“人治苏丹化”的原因,那就必须如近年来《战略与管理》刊载的相关文章所科学论述的那样,老老实实面对例如同构于宪政民主下的联邦自治与邦联自治等等考试。萧先生既忧虑至此,应当与学术同行有所对话才是。“庙堂”上紫烟缭绕,“‘后全能体制’的刚性”是飘忽不定的。

理路不清的“超经济学视角”

针对“海内外学者与中国问题观察家”提出“中国崩溃论”的“粗率简单”,即“仅仅从经济视角来论证中国必将发生政治危机”,《后文》认为:“要对中国的前景作出预测,就必须超越经济学内部的思考,进入政治学与政治社会学的思考领域……”这当然是对的,尽管《后文》一开头却电有所疏忽:“……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问题与矛盾,……”这“由此”应当说也是有所遮蔽的“经济视角”。

《后文》将“七十年代后期”以来的“中国政治社会结构”概括为“后全能主义型的技术专家治国的权威政治模式”,并具体展开为三大特点。

其一,主体性特点。萧先生认为:“技术官僚特点”或者“技术官僚政治”“一般具有超越意识形态思维的工具理性与务实的决策风格”,由此使得“八十年代以来”的“左”的“原教旨保守派”与“右”的“自由派”或称“自由激进派”,“在九十年代以来逐渐边缘化”。

这里已经需要提出这样几点来加以讨沦:第一,能否将“中式左派”称之为“原教旨保守派”?我以为不能,因为马克思的学说固然是反对资本主义的,但首先是反对“全能政治”的。“文革”中一些知识分子阅读马列全集,被举报为抵制学《毛选》,连高级领导人都几乎不碰“大本本”等等事实,说明将“原教旨”改作“原主旨”倒差强人意。(注:大学政治理论课虽曾有过中文“原著”发、售,但基本上以“讲解与注释”之类的读物与课堂灌输为主。若干年来,我曾有机会到过一些大学的图书馆,发现没有一家有一套完整的中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关于意识形态,我认为“中式左派”有没有“意识形态”是一个需要重新审视的问题。我的思考是:意识形态不是“主旨”,“主旨”低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低于自由思想言论。等级社会只有“主旨”,等级与阶级错叠(注:参秦晖:《中国转轨之路的前景》,载于《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1期。)的社会是“主旨”与意识形态夹杂;阶级社会有意识形态但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国家乃某一阶级的私器,意识形态成为统治阶级的垄断话语;另一种是国家真正超出阶级从而党派而成为全社会公器,意识形态被宪政民主的社会机制中和、稀释,不见了骄横与瞒骗(否则信誉受损)。经过这样的梳理,才能看清是不是“超越意识形态思维”。第三,学技术出身或者从事过技术工作的人是不是一定有“中性”的“务实风格”,也是不可简单看待的问题——同理,留学经历也不是判断有无现代理性人格的依据。“中性”的“务实风格”基本上属于现代政治现象。此外,据我所知,现代政治家中学法律、经济出身的为数较多,但也仅仅是为数较多而已。第四,如果“激进”是指处理社会关系的非理性、情绪化,那么“自由激进派”在中国恰恰是最少情绪化的,而萧先生所谓的“镇制主义”、“威权主义”才是激进的代表;如果“激进”是指提出并实行这样那样不切实际的目标,那么,在“自由派”获得实践权之前,激进还无从谈起,而在获得实践权之后,全部现代化的历史无不证明:自由主义是最稳健的;如果激进是指思想倾向,那么,以萧先生的朋友朱学勤先生为例,他当然是接受了顾准更不用说是西方自由主义学说的“自由派”,可朱学勤先生恰恰是“反激进派”,在对从卢梭人民主权与法国革命开始,到20世纪“人民革命”的反思方面,做得最多、最坚决也最彻底。当然,相对于所谓“新保守主义”政治上的固步自封而言,“自由派”的任何促进的确都显得有些“激进”的,但是,难道例如萧先生也说到的“党内权力制衡”不就是“自由派”的一大激进“罪过”吗?通过例如萧雪慧对萧先生的批评,我倒是看到了萧先生对于激进的议论常常是混乱的,例如将“自由派”也说成“道德理想主义”,当然是理路不清的表现。(注:肖雪慧:《据何判断“好人”“恶人”?》,“世纪中国”网站《东方》杂志电子版,2002年第11期。)

其二,“后全能政治”的制度性特点。《后文》认为“新时期政治模式”,“具有低政治参与与高经济投入相结合的特点”。尽管从“集权能建大工程、能办大事”(其实分权下的市场经济办的事更大且效益更好)与“经济是最大的政治”看,将“高经济投入”作为政治特点来谈也未尝不可,但具体阐述中,萧先生将高投入与高增长、高生活水平,看作理所当然的因果链,既没有经济学根据,也不符合事实,更不利于“超越经济学”视野看问题。从投入产出比、分配合理度与有效消费看,说存在着高投入与低产出、低生活水平的因果链,是不是更具经济学真理呢?

与樊纲等人一样,萧先生在《后文》中反复将“低廉劳动力”作为制度优势提到,这在亿万农民工、再就业者承受着严重超经济剥削,滥用童工现象屡禁不绝,加入WTO后更是“反倾销官司”连连的今天,是不是少了些“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觉悟呢?若干年来,“不讲道德”的“经济学”患“超经济剥削嗜痂症”很重了,要“超出经济学”的萧先生,真不该与这样的“经济学”一起兴奋的。顾准曾在1959年12月6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按照苏联的现阶段所提倡与反对的伦理观念而言,……社会主义是在保证少数人有正常与富裕生活条件下集中国力作战时经济式的建设……如此而已。应该说老实话。那不过是社会主义的史前期而已。”(注:罗银胜编:《顾准——民主与“终极目的”》第60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1月。)

其三,综合性特点,也即萧先生的“学术长项”:“权威政治”(似多作“威权政治”)。《后文》坦承中国现行政治结构,“是从改革以前的社会主义全能体制演变过来的”,不同于“拉美与东亚”,“具有远比拉美与东亚权威主义国家更强的宏观控制能力……”(并称“某些海外观察家们完全忽略了”此点——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现行的政治体制,仍然继承了全能体制下的组织资源,如执政党的一党领导,党组织对社会生活的参与与组织渗透,国家政权对传媒、国家机器、社团组织,对作为国家命脉的大中型企业的有效控制,等等。”

尽管《后文》没有将控制对象列举完全,但只要作者不准备列举到“发型”、“衣服款式”去,那么,所谓“后全能政治”其实并没有“后”到哪儿——“后”与“后学”都不是单极、一元的,如果是单极、一元的,那就谈不上什么“后”。而与“拉美与东亚”比较,是不是更具有“控制能力”,至少李光耀先生会有异议(见下文)。至于拉美、东亚都爆发过经济危机而中国却没有,正需要萧先生所说的超出经济视野看问题的,因为经济危机在彼地能够“自发呈现”,在此地则可以“自觉淹没”。在这里,萧先生其实大可以直接从“三年大饥荒”、“十年浩劫”并未出现什么“危机”而且经济还在“增长”中获得灵感。

因此,《后文》对“后全能政治”的“控制能力”表现出的欣慰与兴奋,实实在在让我感到困惑了:似乎更应当在学术上具有邹谠视野(发明“全能主义”)的萧先生,为什么不对“全能主义”与真正的“后全能主义”(俄东)、“法西斯主义”与“马歇尔主义”(西德)、“军国主义”与“麦克阿瑟主义”(战后日本)、“全斗焕威权主义”与“金大中民主主义”等等,就控制力作出多重比较呢?

比较也是有的,而且应当算作“社会政治学”感觉的比较了:“由于世俗化的冲击,青年学生一代已经相当程度地非政治化”,“与八十年代相比,社会成员的心态基本上已经逐渐趋向温和化”……经过这样的比较,欢喜的心态跃然纸上,每年多达10万余起的民众“怨忿事件”不见了;经过这样的比较,自然连当政者的“清醒”也都不要了,对于“苏丹化”危险的忧虑也只剩下加强再加强“后全能集权”的谏导了。

忧虑也好,欢喜也罢,无非还是受到了“增长图腾”的限制(《后文》所谓“经济增长……增加了权威的合法性与可信度”)。“超出经济学视角”其实与“超出政治学视角”一样,都是伪说。当“经济是最大的政治”与“政治是最大的经济”辩证缠绕时,政治学视角只能随之迷朦。有什么颠倒的被重新颠倒过了吗?非理性社会之所以不是“理论的对象”,就因为其“逻辑”本就模糊不清。

“选举权威主义”不行也罢

新加坡模式曾是东方主义(与萨伊德无涉)的一粒小小救心丸。引进之后命名为“新权威主义”。我曾尝试归纳为“权力开明”、“官员廉洁”、“市场经济”、“民众认同”(这当然离不开言论自由,否则无法判定)四点,后来看出来未必名副其实,倒是香港更贴近些。

系统接受过英国教育的李光耀也算是一个“国家社会主义”的异类(曾颁布禁令不准30岁以下的新加坡人访问中国),他投身于独立事业的威望,使其西儒会融的个人修养得以在一个尊重家庭小共同体传统的岛国,扩大为“廉政”,这一点,在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区、社团中,也有所体现。几十年的开放经济及其贸易大港、金融大埠的地位,使其“熟人社会”(费孝通)、“裙带资本主义”(吴敬琏)反现代化一面有了相对“可忍受”性。但世纪末的金融危机使“东方自恋”有所收敛。1994年李光耀在《外交》杂志发表的采访录中说:“我们利用家庭来推动经济成长。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有这样的文化背景:信奉节俭、勤劳、孝顺和忠诚,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尤其是对学问和知识的尊重。”2001年1月27日李光耀在一次国际讨论会上同样温和平静地说:在全球经济的要求之下,“儒家”价值观已经差不多变得过时了,“我们主动走出去满足全球化标准”;新加坡和香港(新近围绕“23条”的立法风波体现出往日“新权威主义”的魅力?)在应付金融危机方面表现最为出色,并不是因为亚洲价值观,而是因为英国殖民地价值观,特别是经济透明和法治;而在东亚的大部分地区,儒家价值观“导致了过分的做法”,尤其是任人唯亲——把是否与某人熟识、而不是人们将如何处理资金作为投资依据;在信息时代尊重老人管不了什么用,做决定的老人“行动迟缓,他们会错过机会”。(注:取自2001年2月3日《参考消息》。)

李光耀的反省没有触及政治领域。政治的新加坡怎样呢?受从马来亚分离路径的制约,与“新共”告别蜜月后的血腥较量产生了“威权镇制模式”,通过小国范围易行的儒家清官效应和“似多党制”,抵挡并最终消化了“国家社会主义”势力,却也终于暴露出与“民有、民享、民治”相悖离的本性。关于:《新文》生造的“选举威权主义”,学者贝淡宁几年前曾撰文指出:“新加坡名义上是民主制,但是反对派的候选人面临着破产、遭受低毁以及流放等形式的报复。结果,在选举时极少有符合资格要件的个人敢于向执政党人民行动党挑战。选举期间,政府会采取严厉的措施制裁专业或宗教组织对政府政策的批评。可以预见道德后果就是国内弥漫着一种恐惧气氛,以及对反社会、狭隘的自私行为的默许鼓励。”(注:见刘军宁等编:《自由与社群》贝谈宁文,三联,1998。)

还有一些新加坡学者也与贝先生深有同感,只是像此间的学界拿苏联说事儿一样,用的是“以中谕新”的迂回办法。(注:例如新加坡学者郑永年2002年11月间在香港《信报》撰文(《绝对权力的绝对诱惑》)说到:“对中国政治的运作,我们可以概括成如下三句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导致绝对的权力。……权力和腐败之间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恶性循坏。大多数中国人对此应该是有深刻认识的。”/“中国的封建皇朝就是这样循环的,数千年始终没有变化。……看来,要一个华盛顿的政治人物出现在在中国的土地上纯粹是理想主义的幻想。”)仅从《新文》披露的情况看,“选举威权主义”就够恶浊的了。“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牢牢控制选举委员会、高等法院、传媒与国家财政拨款机构”,一些具体做法只有那些阴私鬼才能做得出来。例如“不断进行大幅度的选区划分与重新组合……来分散反对党的选票资源。”你反对党苦苦经营出来的“希望选区”一旦出现,他就立即给你拆分掉,让你像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那样劳顿无已;再如所谓“组屋翻新计划”等等,作用不过是经济要挟——人民行动党通过其控制的政府在历次选举前威胁选民说:“如果反对党在该区选举中获胜,政府很难为该区拨款,以改善生活条件。”这样的“选举把戏”,使我想到近前诞生于伊拉克的“100%”,与本乡并不陌生的“举手宣誓”有一比么?人民行动党的“压倒多数”只能说明它在压迫多数。而《新文》介绍的反对党秘书长徐顺全(后曾避祸香港)的公开演说,则使我想到“高薪养廉”的成本之高和“东方价值”的虚伪:总理拿年薪近两百万新币,各部长年薪为一百多万,而平民只能几千元,“执政者的薪金是全世界最高的,而老百姓工资是全世界(相对——引者)最低的……执政党口口声声说新加坡是一个大家庭,世界上哪有这样贫富不均的大家庭?”曾听说南京一重点中学有学生不愿意被选派到新加坡留学,原因是他们听回来的学长说到新加坡的劳工歧视、宁赠洋人不予家奴、以言治罪、或胁迫或利诱的“秦政”法术势等等,思想早熟的他们不愿意接近这些“东方价值”。(注:于光远先生曾提山“家族公有制”。这一提法曾使我联想到新加坡模式。是的,1962年建国的新加坡李姓称大,40年后的现在人口才340万,早先应当说具有实行“类家族社会”的条件。“家族公有制”当然也可说是一种放大了的私有制。美丽岛国的开始政改表明,这一经典“家族故事”随着主人的开始退居帘后,需要应对“内圣外王”的实验限度而终于开始新的“叙事”了。土地面积的小不等于社会关系也“小”,社会关系一旦复杂错综到要求突破“家族式威权”之壳时,“全球意识”、外来强势文明、多维的人性诉求,必然使人们的社会需要多样化起来——公理之所以是公理,就在于无论是利益作梗,还是例如“面子”等“国民性”作梗,终究还要面对公理的考试,没有绕道可走!)

据我观察,中国思想界似乎从未有人提出要在“民主化”上学李光耀,究其原因,盖在新加坡无民主可言。《新文》一开始说到“中国当代政治家”始终给予新加坡好评,让我感到作者被“公派”考察新国“民主”并不突兀。考察的结果没有南京孩子们的“左”,只从“右”边谏导:“选举威权主义”要不得。可怜的“民主”不要也罢。与《后文》一样,《新文》在忧虑中也承认发展民主政治“是有效防范腐败与扩大民众参与的必由之路”,但这个必由之路看来并无“必由走法”。在分述“党外民主化”、“党内民主化”、“自下而上的民主化”三种路径各有利弊之后,作者只是提出了他一向坚持的“试错”(不是“建构”? )五原则(有用性、安全性、可控性、可行性、合法性),又将五原则归结到一点,即总也摸不完的神奇“木鱼石”,赖此趟《新文》总结得远远不够的五大“浑水”:“一是相当一部分官僚的经济腐败,二是发展过程中的分配不公,三是贫富两极分化与地区差别扩大,四是农村失业严重,五是金融坏帐问题。”“此外还存在着法轮功对政府权威的持续挑战,少数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以及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等等。”

据我观察,中国学界并没有立即搞什么普选、反对党等等的高调主张,而认为民主只能从放手非政治社团的发育、局域性的选举等等准备起。但是,萧先生煞有介事地拒绝“选举威权主义”的理由却颇可一议。

《新文》套用李光耀的话说,新加坡华人是“福建船民与苦力的后代”,一般没有强烈的政治参与热情,而“中国人个个是政治家”……果真如此么?台湾人有没有“福建船民与苦力的后代”呢?“个个是政治家”与《后文》引以为喜的民众“政治冷漠”现象合拍吗?政客可以不讲逻辑,学者如果不想做学术政客该如何说话呢?

《新文》警告说:“只要体制外的反对党竞争合法存在,革命政治文化的基因就会重新被激活,社会中相当一部分人就会以极快的速度,极大的规模积极地参与到反对党的组织中来,形成对政府的极大压力,出现爆炸性的政治参与扩大。”。看来“无知之幕”并不妨碍“试错”论者未卜先知的。但以我可怜的世界史知识和现代政治常识,我却有理由认定:凡是有“反对党竞争合法存在”的国家,萧先生所谓的“革命政治文化的基因”没有一个“被激活”过,更不会有什么“爆炸性的政治参与”,相反,凡是没有“反对党竞争合法存在”的国家,也就是在没有社会发育、不见自治社团生长、严重缺乏政治参与训练因而一片散沙的国家,才会有沙尘暴、才会面临爆炸局面。至于“对政府压力”的要么“极小”要么“极大”,也恰恰是实行镇制主义的“国家”才有的问题,而在具有多种“安全阀”的国家,不但政府需要也必须有一定的压力甚至是相当大的压力,而且这种压力决不会走向“无政府”状态,道理很简单:纳税人的“安全理性”必然要求有一个既能主持公道又富有行政效率的政府;没有压力的政府不可能是为广大中下层纳税群体服务的政府;能够自觉承接、理性回应社会压力的政府,才像个政府,才是能够有所作为、能够造福社会的政府——这样的政府是颠扑不破的!是的,若干年来是有数以十万计的群体“怨忿事件”,也的确使一些当政者实实在在感到了一些压力,但是,所谓“肇事者”是冲着“党”、“政府”、“国家”的吗?当然不是!《新文》将“社会压力”与“政府”、“国家”对立起来纯属妄语,既不符合常情(合作有平安)常理(好说好商量),也不符合若干年来老百姓权利觉悟有比一些官僚好得多的理性增长的现实,更与积极的忧患不合拍、与知识分子所需肩负的言论责任不合拍,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流话语也未见一致。这就是“新保守主义”的忧患“逆时而退”的品格?

诚然,无论用什么办法来推动中国的民主化,都会有不少困难甚至风险,不能说萧先生这方面的忧虑是反对民主化的,但是,正如杰斐逊所说:有一些振荡恰恰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需要。在这里完全用得着一个古老的比喻:呛水甚至溺毙不是禁绝游泳的理由,而是实行指导、保护与救护的理由。包括台湾在内的亚洲乃至英国革命以来世界的民主化实践无不表明,民主化的困难与风险主要与权力者的开明程度相关,而非主要与民众的参与状况相关,因为民众的反应总的来说是应变量而不是自变量。英国实行宪政民主近四百年来、美国实行宪政民主二百年来、二次大战后真正实行了宪政民主的国家,从未发生过内部分裂、大的动荡与战争,难道拥有几亿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民众真就那么令萧先生不放心?难道中华民族真的成了“劣等民族”、“退化的民族”?既然连“选举权威主义”也有对中国的“有益启示”:“对于防止执政党的长期执政可能出现的政治惰性,加强社会对官员的监督,还是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那么,进一步的启示就该是“反对党竞争合法存在”会带来“爆炸局面”吗?

平心而论,“爆炸局面”也不是不可能出现,但那一定与兑现自由、启动民主无关,而只会与傲慢的“后全能政治”相关。我曾借用计算机算子“0与1”描述几千年来的中国“民情”——要么冷漠、萎缩安分、明哲保身、忍耐苟活,要么沙尘飞扬、游民滋事、拳头主义、啸聚称雄,但这仅仅配偶于中国“官情”——要么沆瀣一气、严刑峻法、恩威并重、控制镇制扼制强制,要么内耗内讧、勾心斗角、危若累卵、一触即溃、如鸟兽散。突破千年怪圈的出路当然有的,那就是“权家通赢”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从此上下协同、诸方互动、不温不火、每日拱卒、与时俱进!

中国的政治文明不可能是政治精英垄断的事业,每个中国人按人的权利生活、按法律赋予的权利行动起来,才能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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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寺院的忧患与忧患的局限--兼论小宫琴最近的两部作品_萧功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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