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美学概论_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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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学原理的研究,在美学界似乎已经被冷落。90年代以来,许多美学界的人士开始在应用美学、审美文化与市场的联姻中寻找自身学术出路。虽然仍有一部分人在进行传统原理框架的突围工作(如“生命美学”、“超越美学”、“体验美学”的提出),但真正将之作为一种仰之弥高、钻之愈深的哲学美学来看待的人毕竟是少数。本文重拾美学基础理论且试图从价值论视野重新考察审美价值理论问题的尝试,是基于这样的一个出发点:时代在发展,审美生活越来越丰富,面对复杂的现象,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理性思考。

一、建国40余年美学原理研究简要回顾

我国当代美学原理研究自50年代大讨论至今,已有40多年的坎坷历程。这是一段不同寻常的历史。一方面它与中国美学史研究脱节,另一方面它也与西方现当代美学探讨脱节。从面上看我国当代美学原理研究似乎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影响最深,实际上它又恰恰经历过西方现当代美学的历史演化过程,就是先有理性美学的张扬和鼎盛,后有作为其补充和拆解形态的感性美学。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基础的理性美学在50年代定型后是延续至今一直处于支配地位的美学形态,其中包括客观派(以蔡仪为代表)、主观派(以高尔泰为代表)、主客观统一派(以朱光潜为代表)、主观社会派(又称实践派,以李泽厚为代表)。这些派别的中心议题和理论框架是基本一致的:以美的本质为中心,审美在根本上被看成一种认识,强调内容决定形式,笃信美学是一门科学并可以指导其他学科,主张建立统一完整的美学体系,等等。在理性美学的强音中生命美学、体验美学、感性美学基本上以伴音形式极微弱地保持存在。宗白华先生及其著作可以看成是这种伴音的典型形态,不同于上述理性美学的总体风貌。在宗先生看来,审美体验才是美学的中心,审美不同于一般认识而是令人心醉的人生体验。审美形式具有独立价值,美学具有诗化特征。他行云流水般的文笔也为他的美学风采作了最好的注脚。

80年代中后期开始,针对以实践派美学为代表的理性美学,一些美学研究者提出了与宗白华相同的话题,作为对居主导地位的理性美学的诘难和补正。比如有人认为审美在本质上只提供了一种体验心境,呈现个体生命自然状态,它把人的活力还给人自身,是感性生命最充分的解放,审美就是人的自由,由此提出在审美领域重建个体主体性,强调主体的多元化、感性化、个体化。有人则把美学研究的重点放在人的审美活动上,转向活生生的感性的人。人的活动及其活动中的情欲冲动被纳入审美心理研究,并得出审美活动归根到底是一种价值活动的结论。还有人尝试以西方现当代美学和中国传统美学相结合的方式来建构现代美学体系,强调审美主体的感性、意象、体验的重要作用,提出重视个体感性的要求。上述研究均属不同于理性美学的感性美学范围。进入90年代后,有人提出超越美学、人学美学,旨在超越实践美学,明确以生存为出发点,突出审美活动中主体的精神性、个体性、超越性。这种美学理论以严格的理性态度出现,论述的却仍然是感性生存的美学,所以也不能归到理性美学名下,而与感性美学直接相通。

40余年来,我国美学原理研究基本上就是这么一个格局:理性美学居主导支配地位,感性美学则成为微弱却不绝如缕的伴音,不断补正与诘难理性美学。

二、李泽厚实践美学和八九十年代几种新框架评述

1.对李泽厚实践美学的评述

李泽厚的实践美学曾经影响了整整一代人,其学术魅力不容忽视。他的实践美学从其形成过程来说一直伴随着与其他学派的论争,大致有三个发展阶段:初步建立期、成熟期和尾声。50年代属初步建立时期,围绕着1844年手稿,针对蔡仪和朱光潜的偏差,李泽厚对马克思的美学思想作了深入开掘和系统阐发,形成实践派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初步看法;80年代属实践美学的理论成熟期,李泽厚以“实践”、“主体心理建构”、“积淀”、“天人合一”等概念构建了一个被称之为“主体性实践美学”或“人类学本体论美学”体系,在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90年代属实践美学的尾声阶段,包括李本人在内,不少学者开始重新反思实践美学,提出“感性生命本体”的概念,认为破译“人为什么生存”是哲学和美学的首要研究任务,同时美学变成了一形而上学的乌托邦。

要客观评价李泽厚的实践美学,必须以他不同历史阶段表现出来的不同形态为依据进行综合分析。实践观点是李泽厚50年代用来重新解释唯物主义、廓清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清除主观唯心主义的影响的,所以实践概念一开始在他那里就不仅是为阐明一种美学,而是为美学寻找一个哲学根基。从这个角度来看,李泽厚的探讨是富于启发的,更为可贵的是他在对实践概念不断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审美主体的心理结构,重视人类感情心理的建立,提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神悦志三个层次。他揭示了审美活动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特殊性,使美学研究既建立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上又基本符合它自身的特点。在当时可谓成绩斐然,无人望其项背。但实践美学也存在问题,根本问题就在于它试图以实践(而且基本上是物质实践)来解释所有的美学现象。应当看到,实践美学应该而且可以告诉我们的是:审美客体如何形成?存在于哪里?人作为审美主体又是如何生成的?人何以能够通过生产劳动创造出审美客体,又何以能从被创造的审美客体中获得审美享受?但审美活动显然远远不止这些。李泽厚本人由实践范畴向心理情感、个体感性视角的转移也说明了这点。

实践美学把美与审美主体当作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主张美是事物的客观社会属性,在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具有明显的理论优势,及至80年代后主体性实践美学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美学原理研究的发展,具有不可抹杀的历史功绩。实践美学克服了传统唯心主义美学的直观性和片面的主观性,为解决美的主客观问题找到了一个好的开端。但实践美学也有明显的理论局限和历史局限,存在强调审美的社会性而不够重视个体性的缺憾,有理性乐观主义的成分。

2.对八九十年代几种新框架的评述

实践美学虽然随着时间推进与理论论争的催生不断得到修补和调整,但总的来说难以完全适应日益丰富的审美生活,为改变这种局面,解决时代面临的新的审美话题,一些学者另辟路径,跨入新的探索阶段。在这一探索过程中出现了四种有代表性的新框架构想,即是潘知常提出的“生命美学”、王一川提出的“体验美学”、杨春时提出的“超越美学”和成复旺提出的“人学美学”。

南京大学的潘知常是在《生命美学》一书中提出他的美学原理构想的。其核心观点是:审美活动是生命存在的最高形式,是生命活动中唯一真实的东西,它开始于对自身生命沉沦的拒斥。审美使人重新不断发现自己、确证自身。审美可以塑造人的灵魂、塑造人的最高生命。由此可知他是将人类审美活动的性质、根据、特征,将主体审美体验、审美超越的种种范畴都与生命表现紧密相联,并当作最高形式。北京师范大学的王一川在《审美体验论》中重视体验对生命活动的意义。体验美学将美学的出发点与核心放到了相对更为狭小的领域即审美体验上。其核心观点是:美学的中心问题是审美体验,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技术间的审美沟通,这种沟通就以审美体验为中介。审美体验可以分为历构层、临构层、预构层,审美体验经过这三个层次,在结果上就会呈现“会心”、“畅神”的审美愉悦。总之,无论是谈美的本质还是艺术价值,他都以审美体验为基本出发点贯穿始终。杨春时在1994年连续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提出“超越美学”的构想。他之“超越”只是指超越实践美学。超越美学的出发点是人的存在。他认为审美是人的存在的最高形式,充分体现生存的精神性、个体性和超越性。超越美学从存在本体论出发,彻底克服实践美学仍保留着的主客二元对立结构和实体范畴。审美既是对生存本质的把握,又是对生存价值的占有,既是一种直觉认识,又是情感体验。不过杨春时认为从实践美学到超越美学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中国人民大学的成复旺提出人学美学构想,较之前三种,人学美学以个体的人为出发点。具体设想包括三个部分:以存在为核心范畴的审美发生论、以心灵为核心范畴的审美认识论、以超越为核心范畴的审美意义论。

以上四种关于美学原理研究的新构想虽然出发点和基本范畴有差异,但对个体感性、现实生存、生命自由实现的推崇却是一致的,都可以归到感性美学中去。他们的思考角度主要是情感心理方面的,与李泽厚80年代末、90年代初关于个体生存问题的思考是相通的。比如杨春时的超越美学尽管是在批评实践美学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但其基本精神却与李泽厚谈到的乌托邦构建有关,区别只在于杨春时没有实践观点的“累赘”,把自己的全部主张都建立于解释学的基础上。他认为由于超越美学将审美看成是一种超越性解释,于是便肯定了被实践美学所忽视的审美的个体性、精神性。虽然他没有对超越美学作进一步的解释,但从已经表述出来的观点看,他确实抓住了审美活动中一些非常重要的特征。当然超越美学的毛病也很明显,即没有在对审美活动进行超越性解释的同时,把美也看成是一种现实的生命活动,缺乏超越性解释的现实根基和现实意义。

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同样把生存、生命当成世界的本质,但他重点探讨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存方式的关系,即生命存在与超越如何可能的问题。他强调的生命是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是自然存在和先验假定。在他的思路中,有了实践才有生命,实践对人意味着未完成性、无限可能性、自我超越性、创造性和开放性。他的全部理论都围绕“审美是一种最高生命活动”而展开,保持了思路的一贯。但是生命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以此来界定审美活动不免显得过于空泛,即使加上“最高”两字也无济于事。为什么正是这个“最高”的生命活动而不是别的能成为人达到理想个性的中介?诸如此类的问题得不到回答。

王一川的体验美学是一个富于启发的思路,也提出了一些有见地的看法。但就一个体系构想来说还缺乏扎实的哲学根基。而成复旺的人学美学仅仅是简单提纲,没有进一步地展开,主要问题在对“自由个体”的界定与一种理论应具有的客观普遍性之间的矛盾。其实这也是其他三种思路或多或少都存在的问题。个体感性、人的现实生存、生命本体、超越等等提法无疑都不同程度揭示了审美活动的精神特质,这也是以往研究中重视不够的。但作为一种美学原理框架,还不能仅从个体主体出发,还需要分析主客体活动中带有客观普遍性的主体一般。如果轻视这一点,一味追求个体体验,那么学科自身的前途就要打个问号了。在经受了实践美学的洗礼后,审美活动的研究到底该如何推进,仍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价值论视野中的美学研究

1.价值论美学的理论必然

回顾和评述40余年来我国当代美学研究的主要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各家各派无论具体观点如何,他们都是由一定的哲学基点和逻辑出发点来支撑整个框架建构的。换句话说就是各自都有基本的理论方法和研究视野。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1)物性论或机械唯物主义视野。这种视野将美的本质归结到物自身,归结为客体方面的属性。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蔡仪。由此视野他得出美是客观的自然属性,审美是一种反映,美在典型,美的规律就是美的事物的本质等观点。物性论的研究视野在后来的研究中被逐渐抛弃。

(2)认识论(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反映论视野。联系我国美学原理数十年的研究,这种视野在朱光潜先生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一点。朱先生在编《西方美学史》时就强调:美学实际上是一种认识论,所以它历来是哲学的一个附属部门。这种将美感看成是认识的思考方法,由于没有更好地揭示审美活动的特质也被人们逐渐抛弃。

(3)社会实践论视野。这种以社会实践为哲学基点来研究美学基本问题的思考角度,在我国美学界曾有很强的学术魅力,它对美学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历史学和社会学的解释,为美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有说服力的方法论。但作为基点,其对实践范畴本身的理解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具体化。

(4)情感心理学视野。这是继实践美学之后提出的新的思考角度。这种思考与西方人本主义流派、中国美学研究的传统都有渊源关系,也确实抓住了审美活动的特殊性。但作为方法,它在处理个体审美体验与主体一般的审美普遍特征的矛盾上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前三种视野如果联系当时的理论和实际来看,其实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理解(包括曲解和误解)。第四种则是对前三种理解造成后果的反驳与补正。虽然有误解、有曲解、有反驳、有补正,但不能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就否认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美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作用和指导意义。美学研究离开哲学学术成果的滋养是不可想象的。关键的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哲学指导而在于要什么样的哲学来具体指导。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即实践唯物主义是美学研究总的哲学基础,而价值论则是美学理论研究具体的哲学基点和思考视野。换句话说,80年代李泽厚主体性实践美学的基本理论前提我们不能放弃,马克思主义哲学仍然应当是美学研究总的哲学基础。不同以往的是:一方面我们要把“实践”、“主体”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有机统一起来,使这一基础更扎实;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停留于此,必须找到美学研究更为具体的哲学基点和思考视野。历史的经验教训和八、九十年代几种新框架的探索启示我们:不能再以反映论、机械论作为美学研究的具体思考视野,也不能再将审美简单地混同于认识,我们主张以价值论为美学研究新的具体的思考视野和哲学基点。理由如下,

(1)审美活动主要和根本上是一种价值活动。审美关系的特征主要是价值而不是认识。我们不否认唯物反映论对美学探讨的重要意义,但必须认识到:人们的审美意识所反映的决非孤立的物或物的属性,而是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物之间具有价值特性的审美关系。反映论只说明意识的来源,无法说明审美关系的本质。在人类的审美活动中固然包含有人对对象的认识和反映,但决不能把这种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审美关系仅仅归结为认识论关系。人类整个审美关系,包括审美的认识关系都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确立起来的。人类正是通过审美的实践活动才使自身处在具体的审美关系中,而非先处在这种关系中然后才有审美活动。审美关系是具有审美需要的人通过实践活动在对客体的那些能满足需要的属性的把握或占有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因此它必然表现为一种价值关系。人类的审美关系就是人们对待满足他们审美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外界物作为一种“为人”的存在物,向人显示能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特性。这和一般的认识论关系是有原则区别的。当客体处于认识论关系时,它是认识的对象,向人们显示出自己是“怎样”的,人们所关心的也只是客体的存在形态、内容和规律。价值论关系则指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审美活动中的审美关系所表示的是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而非认识关系,所以理应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作为其具体哲学基点。

(2)价值论是最具基础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分支之一。马克思主义新型价值论的建立与全面深刻把握实践唯物主义基本精神是相互呼应、密切相关的。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看来,价值这个范畴最一般的含义是对主客体关系的一种特殊成果的表达,这种内容的特质就在于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是否同主体的结构、尺度、需要相符合、接近或一致。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基础的价值论研究是一种面向主体为主的研究,即把考察价值特性的依据、解决价值问题的出路更多地放在对价值关系中的主体研究方面。这种研究对以主体性活动为特征的审美活动及其价值生成具有具体的指导作用。

2.价值论美学的学科定位和逻辑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特殊学科,不是中国传统学问,而是由西方引进的。但拿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学科概念来套美学又是十分困难的。西方确实有过不少美学材料和体系,但这些体系本身又有一大堆问题缠绕,这些问题实质上是永远开放、永远可以争论下去的。就这一点而言,美学与哲学类似,从一定意义上讲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没有问题的,尤其作为元理论美学的美学,更与哲学紧密相连。美学与哲学一样把自己的对象看成是一个活的世界,一个富于价值和意义的世界。价值论美学归属于人文科学,区别于独立开来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而存在。

一个学科逻辑起点不同,其体系和形态也就不同。价值论美学应当具有什么样的逻辑起点呢?这首先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既然价值论美学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世界及其活动意义,那么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就是:美学无法离开人的审美生活去展开一个范畴体系。这里要进一步追问的是所谓审美活动中的“人”应如何定位?通过回顾我国美学理论界几十年来的讨论研究,可以发现关于人,有一个研究重心的转移过程,即由类、群体、客观社会的人,逐步向个体感性主体的转化。这种转化不是什么人为的强制,而是随着研究者对审美活动探讨的深化而得出的结论,是符合审美活动的实际展开过程的,也与审美价值生存的独特性相关。因此,我们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现实生存的个体的人及其价值生成作为价值论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当然现实生存的个体的人只是一个逻辑起点,在审美价值研究的实际展开过程中,我们会进一步看到客体、文化环境对审美个体的制约作用,在审美评价中发现主体普遍性的要求,这是后话了。

四、价值论美学基本思路

从价值论视野思考美学原理问题,可以有如下基本思路:

1.探讨人类的需要和审美需要。因为审美价值就在于审美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审美需要归属于人的需要中的“发展需要”层次,人类的审美需要实质上就是人类自由表现自己生命的需要,就是从这种表现中获得享受的需要。它也是一种被意识到的对象性的“乐生”需要。审美活动是一种通过自由生命实现获得愉快的活动,这一活动的独特魅力反过来不断加强人类对它的需要程度。

2.研究审美需要之后紧接着需要探讨审美活动发生。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即审美活动的历史文化发生和个体心理发生。审美感官和审美意识是审美活动历史发生的主体方面的条件,对象一定的距离和环境构成客体条件。个体的审美能力是一种有结构的能力,这种能力的生成是特定时代审美实践的产物。

3.研究审美主体。价值论美学对审美主体的内涵有三个基本规定,即审美主体是价值活动的主体,具有一般价值主体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审美主体是以情感体验为重要心理基础的个体主体;审美主体是以个体性、精神性、超越性为鲜明特征的主体。为此有必要对审美主体进行分层研究,如可分为创作主体、欣赏主体、鉴赏主体,还可分为作者、读者、文本主人公等。分层研究使审美主体的特征具体而丰富。

4.研究审美客体。价值论美学对审美客体的分析较以往有所不同。审美对象与物象、意象有别。审美客体在结构上包括两方面的条件:一定的感性形式和具有审美意义的社会内容。审美客体不是与主体审美感受无关的客观存在,也不是只要主体采取审美态度即成的虚拟之物,它是主客体相互作用建构而成的审美感性客体。客体特定的质料和结构形态是它转化成审美对象感性形式的潜在要素,主体的建构是这种自然结构形态转化成审美对象感性形式的必要条件。

5.研究审美价值。这是价值论美学的核心内容。审美价值不等于对象的属性也不同于狭义的“美”,它是审美活动中客体的属性对主体审美需要的满足,反映客体主体化的特殊成果。它与其它价值形式相比具有更鲜明的超功利性、精神性,以满足主体自由生命创造为最高价值,与此同时它对客体形式的依赖也不容忽视。审美价值是艺术价值的核心,但不能替代艺术价值的全部丰富性。艺术价值是审美价值追求的重要方面,但后者有更广泛的存在领域。审美价值生成是一个看似直观实质包含理性和判断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往往不易为人注意到。审美价值生成同时也是一个以“文本”为媒介的主体间对话交流的过程,先有交流中的理解后才产生审美愉快。

6.研究审美评价。首先必须明确:审美评价中所采用的主体性尺度不仅是价值主体的尺度而且也是评价主体的尺度,因此要求评价主体和价值主体在需要上具有重合或同一的关系。美学史中所讨论的审美趣味、审美理想、期待视野、前结构等范畴,实际上就是审美评价的主观标准,它必须以价值主体真实的审美需要为客观依据,也受到日益丰富的艺术实践的制约,价值标准决定着评价标准。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又互相协调是审美评价标准的特点。审美评价以感觉和意象为特殊表达手段。在审美评价中,观念的作用是潜在的。

7.研究审美文化价值形态。审美价值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以历史学和形态学相结合的方法概括审美价值生成的文化模式,有助于具体理解审美价值活动的历史性和审美价值生成的历史风貌。从中国的现实和传统来说这些模式主要有:整体的和谐、柔性的悲剧意识、退隐式的逍遥、从超迈到随俗。从西方的传统和现实来看,这些模式主要有:对立的和谐、毁灭性的悲剧意识、超越性的崇高、荒诞及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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