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启示论文,中小企业发展论文,政策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小企业创业与成长主要有内外两种影响因素:企业本身的因素与环境因素。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自身因素的形成非常重要。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基础较为薄弱,存在着许多劣势,易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为此,台湾政府部门为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协助中小企业提升竞争能力,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台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三个时期
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可分成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77年以前。设立“中小企业处”,“中小企业辅导处”。1967年核定施行《中小企业辅导准则》,确定了对中小企业进行服务与管理。到了70年代,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确立了辅导中小企业的目标主要是第二个时期即1977~1990年。1981年经济部成立中小企业处,并且修订了《中小企业辅导准则》。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调整了辅导目标。第三个时期是1991年《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出台后。对中小企业之辅导工作开始以施政计划的方式,有系统地持续推动中小企业辅导相关政策。对中小企业辅导体系的主要任务包括财务融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研究发展,资讯管理,工业安全,防治污染,市场行销,互助合作,品质提升等十大内容。
目前,台湾形成了《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相关法规为依托的全面服务中小企业的完整的辅导体系,从融资、租税、用地、国际市场开拓、公共工程采购、人力资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协助中小企业充份利用外部所提供的资源,健全与改善经营环境和提高竞争力。
2.台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两大目标
2.1 健全与改善经营环境
第一,建立中小企业公平合理法规环境。政府除了定期了解行政部门与中小企业有关的法令规章制定与修正之外,另委托学术研究机构进行中小企业所涉及的法规研究、评估工作,以及邀请学者专家办理法规调适协调会、公听会,并且形成法规分析报告,转送相关行政部门,以作为制定或修正法规之参考。此外,为了深化业者的法规知识,举行法规讲习等,强化中小企业法规调适能力。
第二,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机会。每年的预算支出中,用于工程、财务及劳务采购支出,所占比率达四成以上。因此,《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公布实施之初,特别订定“公共采购或公共工程之配合发展”专章。1997年7月于有关法规增修条文中,亦增订中小企业保护条文。1998年5月所公布的《政府采购法》第97条,更明令主管机关需参酌法规采取措施,扶助中小企业承包或分包一定金额比例以上的政府采购。为了落实协助中小企业扩大参与政府采购机会,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1)设置协助取得政府采购机制;(2)建构招标信息系统;(3)促请相关机构协助排除参与政府采购障碍;(4)研讨有利业者参与的措施。
第三,积极协助中小企业取得经营所需资金。中小企业在经营上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筹措能力薄弱及途径欠缺。究其原因,主要由于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又以家族经营型居多;加上内部会计制度亦不健全,无法提供较完整的财务报表,或是无法出具偿债能力证明。所以,除了协助业者取得金融体系资金之外,如何透过政策工具,协助中小企业取得经营所需资金,一直是政府最重要的施政。近年来,对于协助中小企业投、融资方面所采取的主要做法,包括:(1)通过中小企业财务融通辅导体系取得融资。(2)利用各项专案(项目)贷款取得融资。(3)通过信保基金信用保证取得融资。(4)推动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业务。
第四,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育成(孵化)支持机制。在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同时,针对一些具有创新及专业技术能力,且又有助于促进经济成长与提升产业结构的创业者,提供各项支持。例如,鼓励公、民营机构设置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推动台南科学园区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推动南港软件育成中心;投资中小企业开发公司。
第五,强化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中小企业处自1996年5月起设置“马上解决问题中心”,专责受理中小企业各项咨询、陈情求助等业务,并且配合工业局协助处理传统产业辅导工作。其次,自1992年起陆续成立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理企业训练、研讨、观摩、辅导转介、电话咨询及访问等工作,以提供地方中小企业实时、有效的服务。此外,发行中小企业服务指南,同时建构中小企业服务数据网库,通过因特网提供各项信息服务。再次,自1996年起推动中小企业荣誉指导员制度,参与企业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宣传政府施政,同时反映中小企业意见,扮演政府与企业界间桥梁的角色。最后,巡回各地举办促进产业升级发表会及观摩会,对传统产业厂商介绍新产业及新产品之商机。
第六,办理中小企业经济活动调查与辅导政策研究、审议。为有效了解中小企业经营概况,除了中小企业经营动向调查之外,并就与其有关的经营动向,包括发展动向、财务、市场行销、对外投资、劳工、用地、环保等现况,进行调查与统计分析,建立完整中小企业经济活动资料。同时针对与中小企业经济活动有关的重要议题进行研究,提供政府作为施政规划参考。另依据《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三十九条:“行政院为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得设置中小企业政策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由行政院定之”。
2.2 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第一,强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与产品品质。自1992年起,成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辅导体系,目的是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自1994年起,成立中小企业品质提升辅导体系,藉以推动产业升级转型与提升产品竞争能力。
第二,提升中小企业科技信息应用能力。近年来,政府积极协助中小企业厂商信息化与网络化。例如:共同设置电子交易平台,利用网络开拓市场通路,扩大推动各项产业网络建构辅导计划,强化产品竞争能力等,以便在竞争激烈的数字经济时代中持续生存发展。
第三,重视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台湾中小企业就业人数的学历构成以高中(职)以下为主。因此,中小企业再创经济活力的同时,必须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
第四、落实中小企业互助合作。面对经营环境快速变迁,除了协助中小企业发挥本身经营特性之外,必须辅导业者藉由组织力量,例如策略联盟、同业合作、异业交流等契机,促进中小企业之间共同合作,以规模经济为前提,共享技术、生产、销售、信息等经营资源,弥补本身经营资源不足,提高竞争力。
第五、促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积极协助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经贸组织与活动,建立国际联络网络与全球行销市场,例如:国际商务活动、策略联盟、共创国际品牌等。
第六、协助地方性小企业发展。台湾中小企业厂商中,属于小规模企业厂商家数约占80%左右。其中,不少系因具有传统历史或利用地方资源所群聚发展的地方特色产业,或与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关联所结合形成的社区小企业。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自1989年起利用公务预算,每年委托中小企业相关辅导团体,针对地方性小企业进行辅导,以利其加速升级转型,提高竞争能力。
3.台湾中小企业政策对大陆中小企业发展的借鉴意义
近20年来,大陆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陆中小企业至今仍存在多种经济成份,即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呈多元化,由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组成,并主要集中在非国有经济部门。这表明,对中小企业的政策设计和实施,主要与国民经济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非国有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有关。近年来,私营企业日益受到重视。但与国有企业相比,其政策环境依然存在明显不利于健康成长的障碍。因此,借鉴台湾的经验,调整和改善中小企业的政策环境,对于促进私营企业的发展、增强大陆经济的竞争活力具有显著的意义。
3.1 继续完善促进中小企业经营的法规政策,为中小企业营造平等、宽松的政策环境。大陆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将中小企业发展列为“十五”产业政策的重点。然而从内容上看,《中小企业促进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创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市场开拓、中小企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仍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落实到具体的政府工作部门。在这方面,台湾现有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可以提供许多有益的借鉴。
3.2 理顺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机构。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及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陆也已经在国家经贸委成立中小企业司,并在各省、市的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机构。但由于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中小企业相关业务工作的推动,仍是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范,服务不能到位。许多政府部门仍按类别的不同或是所有制的属性差异,来管理中小企业。例如,属于农业部门的乡镇企业主要由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管理,城镇集体企业则归属轻工业、劳动等部门管理,经贸委管理国有中小企业、三资企业等等。因此,宜借鉴台湾中小企业的行政管理经验,理顺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体制,切实改善目前政出多门的不利局面,使众多中小企业在一个合理的制度环境中得到健康发展。
3.3 拓宽和深化面向中小企业的支持服务范畴,并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伴随着台湾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当地主管部门的行政服务也及时跟进,目前已经涵盖了中小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呈现明显的整体特点,并且从一般的政策扶持向研究、咨询等领域延伸。同时,主管部门也能够因应形势的发展,及时作出战略调整。大陆政府主管部门在提供中小企业支持性服务时,可借鉴台湾的经验,从目前突出重点的支持(如融资、创业等),逐步过渡到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适应的全方位支持,尤其注重使服务范畴兼顾营造经营环境和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两个方面。同时,拓展和深化中小企业急需但普遍缺乏的知识型服务内容,如企业间信息网络、交易网络和合作网络的生成、人力资源培训、有关市场和行业的研究分析和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