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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9:B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0)12-0072-03
在人类现代化进程中,与“世界的祛魅”和“理性主体的发现”过程相伴生,价值世界的多元分殊,工具性价值的事实性统摄,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现代人身份的多样与归属的多重,使得本质上要求一种“我们感”和“共同性”[1]的国家认同的重新价值诠释,成为一件可能而且必须的事情。
一
传统社会,人们一般通过对血缘、地域、族群的直接感知,把自己与社群、国家关联起来。这种自然的依赖和眷恋,作为一种原始的朴素的力量,通常是无意识的、被安排的。按照柏拉图《理想国》里的说法,古代社会里的个人生活是由其出身预先决定的,那时“主观性”被看作一个致命的危险,个人无法欲求并如实地表现自己。正是在此意义上,柏拉图指出,古代国家的原则是脆弱的、不成熟的。
与传统社会未分化、同质的社会结构相适应,传统社会的价值秩序,通常存在着一种支配个人和社会生活诸领域的统一的“整全性”价值。这种“整全性”价值通过自己在不同机构里的“再造”,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支配着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各个部门,对个人以及社会生活起着一种普遍性的制约作用。对此,马克思指出,封建主总是把自己的价值观普遍化为整个社会必须无条件遵守的“公德”,并作为维护其统治权力的重要手段。这种基于强制性的“必须无条件遵守”的国家认同,无疑是被动的、消极的。
现代社会,国家认同的“脆弱性”、“消极性”,借由现代性首要原则——“主体性原则”的确立,获得了现代意义上的积极价值内涵。
主体性原则,集中体现为对主体自由的确认。它指认个体自我为一意志自律的主体,拥有与生俱来的自主选择能力,是一切价值的自我选择和承担者。对主体自由的确认,无疑为现代社会的国家认同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价值视角。当个人不再是统一固定的价值秩序中的意义代码,人生的意义、目标、存在方式不再是纯粹先在和给定的,而是自由主动的选择与创造,是自我对其生活方式的自主选择、筹划和安排。这一价值自我,在私人领域,表现为价值自律、自我导向和自我指示;在社会关系领域,自我与他者的联系原则上也是自愿的、可修正的。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只有在现代世界,所有的个体才有独特不群、自命不凡的感觉,也只有在现代世界,人们才愿意并可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主体自由的发现,在唤醒个体“自主”、“自律”本性的同时,使得国家认同可以本真地依赖于主体自觉自愿的承认与服从。“正是由于它的成员有如此自由广阔的活动范围,现代国家因此具有了巨大的力量和深度。”[2](P269)
二
现代性允诺并竭力成全的个体自由,在其现实性上,直接为现代社会的国家认同制造了一系列价值难局。首先,是差异性个体的自主选择所加剧的价值多样化,会使得自由主体更愿意在一种类似“自我欣赏”的环境中生活。按照韦伯所描述的,在“多元化”的视镜里,个人和共同体间不同的价值观差异并存、不可通约,甚至彼此冲突。表面上,现实只是一种通过自我的显现,实际是,自我选择被封闭在自身内部,日益隔绝了与他者视阈的交融(包括有意义的他人、社群和传统等)。结果,当自我选择形式(manner)的自我指示性日趋强化的同时,其质料(matter)的获得性资源将会日趋贫乏。
作为对现代人生活影响最大的共同体,国家为我们提供着关于社会身份识别与认同的统摄性资源,它是公共意志的化身。然而,当统一的终极目的、普遍共识的价值标准、等级化的价值序列只是作为碎片漂浮在今天的伦理生活中[3](P4),国家的上述意义和功能,将直接面临被侵蚀、被推延、被阻遏的危险。
其次,差异性个体的自主选择所导致的价值世界多元分殊、价值领域分而不合,直接致使“事实”和事实性效应,全面侵入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现代社会最经济的手段、最大的效益、最佳的支出收益比率,成为普遍化的度量标准,而“目的”本身是什么,是否有意义有价值,则不再被审视和追究。
当社会的整合越来越诉诸理性主体之间以利益计算为基础的律法契约,无疑是时代进步的重要表征。但是,这种完全依据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达成的相对和暂时的平衡,很显然不足以全面且真实地表达国家认同的本真诉求,最终也很难建立起信念基础上的广泛、深刻与持久的国家认同。
黑格尔在其《历史哲学》里,曾经对基督教精神外在化的后果有过精到的论述:由于认“神圣的东西”为外在的东西,救赎被当作一种外在事物的性质而被制约,对基督徒而言,人生最高的福利就陷入他人之手。这种情形使得信仰变成了一件外界规定的事情,而结果便流为强迫和火刑……我们说,一件东西具有内在价值,是其本身甚至仅仅它本身就值得人们去重视、去追求;相反,工具性价值的重要,则仅在于它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具有内在价值的东西是不可替代的,而工具性价值的某个东西则可以被另一个具有同样的、更不用说更高的工具价值的东西所替代。西美尔说,没有人们之间相互享有的普遍的信任,社会本身就将瓦解。同样,没有人们对于某种具有内在价值的“神圣之物”的共同牵挂,国家认同将会呈现另一种现代意义上的脆弱。
最后,理性在人类事务中发挥作用,自由的个人是理性的载体的观念,是20世纪从启蒙时代继承下来的最重要的思想主题。现代社会,作为理性自由的生命体,人可以通过运用自己的力量去了解世界、认识自己,并能够按照这种认识去行动。然而,理性赋予主体以无限自由,同时也就意味着,“神圣秩序”崩溃之后,理性的自我确证只能凭借它自身。即理性在能够自主地认识世界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确证其正当性,它尚需答复“为什么这个世界是好的和可欲的”。
当理性登基为世界的正主,并以其特有的自信相信,新的价值体系将在理性的基础上一蹴可就。事实上,理性所必致的普遍性诉求,同时构成一种与其主体自由自相反悖的力量。按照麦金太尔的说法,西方历史的关键性一步是在18世纪启蒙运动的鼓舞下,企图发现一套合乎理性而又公正的道德原则。
作为一种思维模式,理性原本是要将人从混乱、错误、困惑中解放出来。但是,当聪明勇决的理性寄希望自身对于“客观性”的偏好,通过标准性、简明性的诉求使人类的所有事务都得到普遍化理解,事实上,它已经忘却了对自己以理性之名提出的种种主张存疑,最终又打开了通向道德和真理的独断主义之门。如果说,传统社会的国家认同是依其所是、以其所是的方式被人所接受的,那么,在现代社会,当人的理性能够有目的地选择并塑造生活,国家认同将不再简单地表现为一种先天的自然情感,也不是给定的“天赋观念”,作为一种后天获得物,它需要不断地被开掘、被塑造。
不仅如此,自我凭借理性确证自身方式的重大变化,将会使得现代社会的国家认同更多依赖非直接经验建构起来。过去,“家园”、“故乡”等表达的居住经验是国家认同最原初的发源。现代社会,伴随着城市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处在生活方式上的“离家出走”状态。当人的生命在时间空间中的延伸只是一种偶然的持续,将很难具体生动地通过记忆和展望的纽带,与他人、与社群持续地、有深度地关联在一起。安德森关于民族国家是一个想象和记忆的共同体的表述,深刻揭示了现代国家认同的符号化、隐喻化特征。但是,如果国家认同因此只被看作一个合理的概念的化身、一个抽象的“理性的符号”,最终我们可能会丢失那些构成国家认同不可或缺的、对故土家园的骨肉般的生动情感。
三
自由主体的确证与价值世界的多元分殊相辅相成、相互推动,构成现代性的经典景观。来自现代性外部世界和国家认同内部力量的双重挑战,在给国家认同带来困难的同时,也使得国家认同可以借由一种现代意义上的重新构建,在广度和深度上显现出更强健的生命力。
现代社会差异主体的存在,对要求某种“共同性”的国家认同的形成,确实意味着一个艰难的整合过程。然而,在现代国家认同的建构过程中,这种差异主体的存在,不仅不可避免更是必不可少。一方面,人的主体性其实质并不天然地拒绝共同性。人之为人的前提,恰恰在于个人在作为自主的存在物生存和活动的同时,能够首先把自身认同于某种更为重要的东西,即把自身看成是社会、国家或民族的一分子。另一方面,当主体的殊异性越大,寻求“共同性”的努力确实会越困难、越复杂。但是,一种真实的有深度的“共同性”,恰恰需要在各种殊异性的相互比照中,确证自己的存在并向更深刻处发展,最终获得更丰富也更精微的内涵。现代自由主体对于普遍性价值的内在拥有,将会使得现代社会的国家认同,在一种充分个性化与充分普遍化的张力关系中,既保有了“分殊”的差异,也赋予了“共同性”更复杂更有深度的价值意蕴。
同时,理性自主的观念,使得现代人对“功利幸福”的追求成为可能。按照查尔斯·泰勒的说法,对自我负责的理性观念的依恋,在现代功利诉求中的重要作用非同小可。在过去,“个人”这个人物是没有的,更遑论他的幸福[4](P121)。而现代社会,对功利幸福的追求是人类最本能、最直接、最强烈因而也是最普遍的追求。按照洛克的逻辑,现代国家只是因为自然状态的缺陷在自身内无法克服才成为必要。借由人的自然权利与“理性自觉”的携手,现代国家不再是霍布斯那个以绝对的威权震慑人心的“利维坦”,而是一个经由自由的个人缔约而产生的共同体。不仅如此,洛克式的个人在向政治体的权利让渡中,始终坚持保留无论如何不可让渡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并认定通过契约组成国家或政府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地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查尔斯·泰勒评价功利主义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时,曾深刻指出,通过赋予感官快乐和痛苦以重要意义,功利主义第一次使把减轻人类社会的痛苦置于社会议事日程的中心成为可能。这在现代社会产生了真正革命性的影响,不仅改变了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且使得我们在实践和利害关系的整个领域都发生了变革。事实上,当对个人及其幸福的关注和维护成为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前提和重要目的,国家认同才有可能成为包蕴着丰富生命和生活内涵,通过历史积淀而根植于人们深层意识中的内,在心理结构。按照斯特劳斯的理解,“以人的权利来界定社会秩序,旨在表达实际上每个人都欲求着的东西,他们在人人所见并且很容易就能看到的自我利益中找到了希望”[5](P186-187)。
自由主体对功利的激进追求,客观上又构造出一幅关于人类意志问题的一维图景,即以一种最大功效的观点把关于人类事务的理解客观化、普遍化。按照阿伦特的描述,在此思维原则影响下,现代人孜孜以求的是一种“通过逻辑规律或经验证据,不得不承认的客观知识”,这种客观知识一般具有这样一些特征:第一,可以脱离形成这一知识的个人独立存在;第二,可以为一切人接近并获得,并且有一个获得它的普遍认可的程序;第三,它独立于一个人的意愿希望和欲望;第四,具有必然性,是我们的感官和我们的大脑被迫承认的东西,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得不接受它,而不可以自由地加以拒绝;第五,客观知识本质上是累积和进步性的[6](P57-58)。
基于这一现代理性思维原则,现代社会的国家认同建构通常表现为一个创造符号、运用符号、诠释符号的过程,这就使得国家认同需要进一步借助想象、联想等“诗学地”表达重新获得的情感与生命。此时,表达将不单单是一种情感行为——我们因为有情感,才有表达的冲动,而且每一次的表达,将同时构成对情感的进一步确证和强化。由此,现代社会国家认同的符号化特质,又使得它可以与其他“社会想象”一样,要求被放置在一个恰当的、开放的解释性背景里,并根据时代的需要不断地丰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