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中的问题--纪念路遥逝世十周年_文学论文

文学创作中的问题--纪念路遥逝世十周年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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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是路遥的忌日。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这位英雄作家,这个内心世界充满青春激情的诗人,离开这个他深情地爱着的世界,将近十个年头了。十年里,我常常想起他,想起这个像别林斯基所说的那样“把写作和生活、生活和写作视为同一件事”的、“直到最后一息都忠于神圣天职的人”(注:《别林斯基选集》,满涛译,1卷,12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我之念想他,不仅仅因为我们都是黄土高原的儿子,也不仅仅因为我们都在“亲爱的”延安大学母校走进了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世界,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作品给我留下了温暖而美好的记忆。还有,每当看到那些令人失望甚至厌恶的文学现象的时候,我也会想起他,就会想到这样的问题:假如路遥活着,他会这么写吗?他能与那些颓废、消极的写作保持道德和趣味上的距离甚至对抗的姿态吗?然而,死者已矣,路遥再也不能回答我们的问题,我们再也听不到他那朴实而可靠的声音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看重路遥的价值。他的沉重而充满力量的文字,有时还会受到某些人的嘲笑和攻击。一个“新”字号的“小说家”在文章里攻击完托尔斯泰“矫情”之后,气宇轩昂地宣布:路遥的小说,读一页给五十元钱,他也不干!可怜的家伙,除了钱他几乎什么都不认识。另外,路遥还被我们时代的“文学批评”及“文学史”忽略和遗忘。我们在中国的评论性的文学杂志里,已很少看到路遥的名字了。我们的批评家宁愿对一个只能写出死的文字的活着的作家枉抛心力,却不愿对一个虽然去世但其文字却仍然活着的作家垂青关注。然而,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是,路遥的小说,尤其是《平凡的世界》,却是当代大学生最喜欢阅读的文学作品(注:几种资料表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是大学生最喜欢的文学作品。见宗元:《魂断人生:路遥论》,9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邢小利:《永远的路遥》,见《文汇报》,1999年8月5日。)。今年3月,我在东北师大做报告时,就听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关于路遥的提问,读到了大学生在自己办的刊物《关外》上关于《平凡的世界》的热烈而不乏真知灼见的讨论。当然,路遥的作品,绝非无可挑剔的完美之作,还没有达到经典作品的高度。从不足的方面看,他的写作,是道德叙事大于历史叙事的写作,是激情多于思想的写作,是宽容的同情多于无情的批判的写作,是有稳定的道德基础但缺乏成熟的信仰支撑的写作,还有,他笔下的人物大都在性格的坚定上和道德的善良上,呈显出一种绝对而单一的特点,这是不是也单调一些了呢?而像乔伯年、田福军这样的“正面人物”,则几乎完全出于作者的想像,显得苍白而无力。但是,这样的不成熟和不足,并不影响路遥作品以朴实的诗性意味和积极的道德力量打动读者,并不影响我们喜爱他的作品,记住他的名字,感念他的劳作。如果说阅读一部作品就意味着对它的作者尊敬的话,那么,我们现在重读路遥的全部作品,就不仅是纪念这位英年早逝的优秀作家的最好方式,而且,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答那些对文学写作来讲至关重要的问题。

为谁写

在今天,再提这样的问题,很容易给人一种迂执、落伍的印象。在那些新潮作家看来,写作从来就是一种不需要对象的自我满足过程,因此,为自己写作,就是写作的充分理由。而在另外一些人看来,提出“为谁写作”这样的问题,就意味着对创作自由的粗暴干涉,就意味着用功利主义的粗重的绳索,捆绑文学的手脚和诗神的远翥高翔的翅膀,就必然要导致文学的异化。应该说,这样的忧虑并非没有来由。确实,如果继续以“阶级主宰论”要求文学为某种狭隘的党派和集团利益服务,如果“为谁写作”的诉求不受人道主义原则的制约,那么,文学必然要罹受可怕的灾难,写作就会被异化为一种狭隘的功利性行为。但是,尽管潜存着这样的危险,“为谁写作”依然是一个有必要时时提起的问题,因为“为谁写作”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具有道义色彩的人道主义命题,是和写作的意义生成与价值建构密切相关的基本问题。

是的,“为谁写作”是每一个作家在写作前都必须思考、必须回答的问题,即使仅仅为了在修辞上获得成功,他也无法绕过这个问题。韦恩·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说:“小说修辞的终极问题,就是断定作家应该为谁写作的问题。”(注:韦恩·布斯:《小说修辞学》,付礼军译,408、407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在布斯看来,回答是“为自己写作”,还是回答“为需要帮助的读者写作”,绝不是一回事,而毋宁说,两种不同的回答,必然会引导作家选择两种不同的修辞策略,以实现两种完全不同的修辞效果。布斯态度显明地反对那种为了“自我”的写作,反对追求客观性效果的“纯形式”的文学。他认为作家应该为“他人”写作,应该努力使其作品为“他人”所理解,“他必须探究读者真正关心的普遍价值。……他必须非常谦逊地寻找方法,以便使读者接受他对那些主题的见解。……他必须懂得怎样将他那往往以舍弃了自我的个人象征组成的远见卓识转化为基本上是公共的东西”(注:韦恩·布斯:《小说修辞学》,付礼军译,408、407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他不仅从修辞上,而且还从道德上反对作者建立“个人的神话”,或者,“退回到个人的价值世界”。

“为谁写作”,在萨特看来,甚至就是一个关于文学的哲学命题。他在《什么是文学?》一文中,就专门探讨过“为谁写作”的问题。在他看来,文学的本质就是自由,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呼唤人的自由。他把阅读和写作当做所有人的权利和人与人相互沟通的手段;作者通过写作向读者的自由发出自由的召唤,而读者则通过阅读对作者的自由的呼唤作出自由的回答。因此,文学应该有超越的精神和对现实的高度自由的介入态度;它从不把自己当做手段,也不屈服于世俗权力或某一意识形态。总之,萨特对“为谁写作”这一问题的回答,具有极强的“存在主义”色彩和形而上的性质:“作家必须为一个享有改变一切的自由的读者群而写作,这就意味着,除了取消任何独裁,还要永远更新干部,还要在秩序一有凝固时就推翻秩序。”(注:让一保罗·萨特:《萨特文学论文集》,施康强等译,182页,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

路遥作为一个社会责任感极强的作家,对作家的劳动及“为谁写作”这类问题有着积极而正确的理解。在他看来,从根本上讲,作家写作并不是为了自己,并不是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能得到一种廉价的满足:“作家的劳动绝不仅是为了取悦当代,而更重要的是给历史一个深厚的交代。如果为微小的收获而沾沾自喜,本身就是一种无价值的表现。最渺小的作家常关注着成绩和荣耀,最伟大的作家常沉浸于创造和劳动。”(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7、67、131、103、99、153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路遥鄙弃那种高蹈的个人主义、玩弄技巧的形式主义及虚无、颓废的老庄主义创作倾向,也与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中的可疑的东西保持着距离。他的写作在精神气质上与俄苏文学最为接近。俄苏文学精神里的人道情怀、苦难意识、底层意识、人民立场及诗性气质,极大地影响着他的文学观念和写作实践。赫尔岑说:“对小人物的同情心是俄罗斯文学的基调。”(注:萧功秦:《知识分子与观念人》,13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路遥则同情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凡的人们,密切地关注他们的生存境况和内心感受。他为那些艰辛地生活着劳动着的广大的“农村人”而写作,为那些在人生的坎坷路途中艰难挣扎的青年人而写作。他说:“作为正统的农民的儿子,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因,我对中国农民的命运充满了焦灼的关切之情。我更多地关注他们在走向新生活过程中的艰辛与痛苦,而不仅仅是到达彼岸后的大欢乐。”(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7、67、131、103、99、153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他在谈到自己写高加林这一人物的想法的时候说:“我有责任把这样一种人物写出来,一方面是要引起社会对这种青年的重视,全社会应该关怀他们,从各方面去关怀他们,使他们能健康地成长起来……”(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7、67、131、103、99、153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路遥不愿当那种“平庸的作家”,不愿“反复制造出一堆又一堆被同样平庸的评论家所表扬的文学废品”(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7、67、131、103、99、153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他说:“更重要的是,我深切地体会到,如果作品只是顺从了某种艺术风潮而博得少数人的叫好但并不被广大的读者理睬,那才是真正令人痛苦的。大多数作品只有经得住当代人的检验,也才有可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那种藐视当代读者总体智力而宣称作品只等未来才大发光辉的清高,是很难令人信服的。因此,写作过程中与当代广大的读者群众保持心灵的息息相通,是我一贯所珍视的。”(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7、67、131、103、99、153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总之,为别人写作而不是为自己写作、为多数人写作而不是为少数人写作,已经成为路遥的最基本的写作原则。他把写作当做一种既普通又神圣的事业,一种与“人民”的幸福与痛苦、前途和命运密切相关的事业,因此,路遥认为,如果作家“不关心劳动人民的生活,而一味躲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喃喃自语,结果只能使读者失望,也使自己失望”(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7、67、131、103、99、153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别林斯基说,“‘人民性’成了我们时代的美学纲领”(注:别列金娜选辑:《别林斯基论文学》,梁真译,78页,新文艺出版社,1958年。)。在“为谁写作”这个问题上,“人民性”则是路遥的文学纲领。在“人民伦理”受到利用、践踏和嘲笑的中国,路遥的宣言和写作所体现的,就不只是一种很可宝贵的道德姿态,还有一种特立独行的英雄气概。路遥的朴实的写作理念包含着一个简单而重要的真理:文学是属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是属于“人民”的,因此,谁关心他们的无奈和叹息、痛苦和忧伤、愿望和要求,谁才能写出具有人道内涵的、受到普遍欢迎的作品。路遥的经验,值得那些为了市场而制造商业奇观的作家学习,值得那些为了奖赏而服从政治指令的作家学习,值得那些为了“纯文学”而玩弄形式技巧的作家学习,值得那些为了“写作”而胡编滥造的作家学习,值得那些为了“安妥”自己的“灵魂”而把道德踩在脚下的作家学习,值得那些只写肉体而不写灵魂的作家学习。那些形形色色的消极写作者应该明白,他们只有像伟大的俄罗斯作家、像路遥那样正确地解决了“为谁写作”的问题,他们的写作才有可能走在正路上,他们才有可能写出有价值的作品,才能写出有持久生命力的被大多数读者欢迎的好作品,而不是被极少数人叹赏不已的速朽之作。

为何写

真正的小说关心的是人,叙写的是人在某种特殊的生存环境里的人生遭遇和内心体验,小说家的写作目的,就是要通过有意味的情节事象和具有典型性的人物形象,帮助读者认识社会,认识生活,向读者提供人生的经验和智慧,从而对读者的人格成长和道德生活发生积极的影响。现在有一种颇为流行的倾向,那就是否定小说中的这种巨大的人生引领作用和道德影响力量。事实上,正像T.S.艾略特正确地指出的那样:“我们所阅读的小说影响我们对待别人的行为,也影响我们自己的行为形式。当我们阅读到小说中一些人物采取了某些行为方式,受到作者的赞许;作者通过对他自己所安排的这些人物行为的结果所表现的赞许态度来祝福这种行为。当我们看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就有可能受到作者的感化而决心今后采取同样方式的行为。”(注:T.S.艾略特:《艾略特文学论文集》,李赋宁译注,244页,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不用说那些极端的例子,诸如《红与黑》如何影响了爱伦堡,《热爱生命》如何给了病中的列宁巨大的精神力量,即使对那些真正喜欢读小说的普通读者来讲,小说的影响力量,也依然是存在的。哪个普通读者的心中不珍藏着难忘的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不存留着那些激动过他的情节和场面呢?这些人物、情节和场面,时常会出现在你的想像里。小说中的人物会介入你的精神生活,在你百无聊赖时,给你乐趣;在你孤独寂寞时,给你安慰;在你软弱无助时,给你力量;在你计不知所出的时候,给你提供建议。小说对读者的这种影响力量,在优秀的小说家那里不仅能被认识到,而且还被当做小说家在创作时必须自觉追求的东西。艾特玛托夫就试图通过自己的小说来影响读者的道德和生活,在他看来小说就是“教育”人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在教育中,在教育工作中我们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改革,人的、青年人的道德完善始终是主要的目的。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去掌握新的知识。人首先应该成为一个人,应该与他一样的人们生活得和谐一致,应该与大自然和谐一致,应该成为崇高理想的体现者。……这特别使我感到焦虑。在《早来的仙鹤》中我不是偶然才说出这些想法的。”(注:崔道怡等编:《“冰山”理论:对话与潜对话》(上册),325页,工人出版社,1987年。)事实上,为了“教育”人而写小说,为了提升人的道德境界和改善人的生活而写作,乃是俄罗斯文学的另一“基调”,也是俄罗斯文学的伟大传统。俄罗斯作家中很少有那种为了“纯艺术”或“纯文学”而写作的人。他们赋予文学以信仰的性质,把写作当做一种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道德行为,正像别尔嘉耶夫所说的那样:“俄罗斯作家没有停留于文学领域,他们超越了文学界限,他们进行着革新生活的探索。他们怀疑艺术的正当性,怀疑艺术所特有的作品的正当性。19世纪的俄罗斯文学带有教育的性质,作家希望成为生活的导师,致力于生活的改善。”(注: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雷永生、邱守娟译,80页,三联书店,1995年。)俄罗斯文学的这一精神传统如此强大,即使在苏联时期,也没有被无所不在的异化力量所损毁。让文学以独立的人道原则和巨大的道德力量积极地影响人们的生活,也是许多苏维埃俄罗斯作家的写作目的。爱伦堡说,“天职”、“服务”这样的字词“不是可笑的,也不是空洞的,它们包含着对作家义务的正确解释,作家就应该在短暂的一生中体验很多很多生活,他应该燃烧自己去温暖人们的心,他应该给人们的内心世界以光明,帮助读者更清楚地看事物,更充实更高尚地生活”(注:爱伦堡:《捍卫人的价值》,孟广钧译,31、26、31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这其实可以看作苏维埃俄罗斯时期的所有优秀作家的创作追求和文学宣言。

把文学与人生关联起来,把小说当做生活的“教科书”,当做从道德情感和伦理行为方面积极地影响读者的人生哲学,是路遥对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基本看法。在他看来,作者正是为了建构更美好的生活才写小说的,因此,离开生活谈小说是没有意义的,在这一点上,写小说与其他任何致力于改善人类生活的社会工作是没有区别的:“无论一个人,还是一个社会,他们所有的实践和努力,都是为了向更美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我觉得,有理想,那么在奋斗的过程中才可能有目标。一个人糊里糊涂混一辈子,这样一种生活是没有意义的。”(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74、177、11、18、131—132、154页。)总之,“归根结底,我们需要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而不是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和一种过分的自我主义。也就是说,我们不仅使自己生活得很好,也要想办法去帮助别人”(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74、177、11、18、131—132、154页。)。路遥写作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激发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生活热情,培养他们的生活理想和具有利他倾向的道德精神。事实上,路遥的内蕴着积极的生活态度和理想主义激情的人生教育小说,也确实极大地影响了许多大学生的精神生活。东北师范大学的研究生胡轶坤在路遥作品的讨论会上说:“现在像《收获》和《花城》上登的小说,除了中文系的学生,很少有人看,但是像《平凡的世界》这样的作品,不管是文科班的,还是理科班的都在看。”(注:胡轶坤整理:《关于<平凡的世界>的讨论》,见《关外》(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会办),2002年第1期,44、37、39页。)另一位叫苏奎的研究生在谈到《平凡的世界》的时候说:“我觉得它不仅是我的精神资源,我的同龄人或我们的上一代人中一大部分人都从中获得了慰藉。”(注:胡轶坤整理:《关于<平凡的世界>的讨论》,见《关外》(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会办),2002年第1期,44、37、39页。)他还进一步指出,孙少平在极其艰难的景况下,仍然不放弃读书,“这种追求精神,我觉得对我们这个时代太重要了,太重要了!当我出现这种迷茫心态的时候,我拿过《平凡的世界》来看看的时候,我会热泪盈眶的,所以,我不敢把它摆放在书架的明处,我把它藏在一个角落里”(注:胡轶坤整理:《关于<平凡的世界>的讨论》,见《关外》(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会办),2002年第1期,44、37、39页。)。我想,如果路遥地下有知的话,一定会把这些他为之写作的青年人的评价,当做最高的奖赏的。

写什么

如果说“为什么写”涉及的是写作的终极目标和最高理想的话,那么,“写什么”则是为实现这些目标和理想而做出的更为具体的选择。爱伦堡说:“作家不能什么都写,什么人物都写。在选择题材和人物方面,他都有所限。”(注:爱伦堡:《捍卫人的价值》,孟广钧译,31、26、31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对路遥来讲,他的“选择”,固然与他的经历、个性、人格有关,但更与他的写作目的和生活哲学有关。在路遥看来,“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由无数普通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注:《路遥全集》(长篇小说),第三部,145、25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于是,他就选择叙述那些平凡而普通的人们的生活故事,尤其偏重于叙述出身于社会底层的年轻人的生活,叙述他们如何经历坎坷、战胜挫折、超越苦难,获得对人生真谛和生活意义的体认和顿悟,从而在健康的道德原则和生活哲学的引导下,开始新的平凡而积极的生活。事实上,路遥的小说的意义开掘和主题建构,既具有伟大而庄严的性质,又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他叙写美好的爱情,叙写纯洁的友情,叙写家庭的亲情,叙写情感与理性的矛盾、欲望和道德的冲突、现实与理想的对立以及爱与恨的交织,等等。可以说,路遥小说中的这些主题内容,都给读者留下了较深的印象,但在我看来,路遥小说的两个最重要的主题与两个问题有关:一是苦难体验,一是道德善良,正是关于苦难和道德的叙述,显示着路遥小说独特的精神风貌和内在价值。

通常,读路遥的小说,你会有一种沉重得近乎煎熬一般的感觉。这一点也不奇怪。路遥的小说属于典型的人生炼狱体验叙事。他是把人生的苦难体验当做小说的主题内容的作家。但他并不怨天尤人地渲染苦难,并不单纯地写苦难本身,而是通过苦难来写人的人格尊严、道德激情,面对苦难的不屈的精神力量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内在热情。在苦难面前始终强调人的强健的生存意志和乐观的生存态度,乃是路遥的人生炼狱体验叙事的一个特点。由炼狱而顿悟、升华、获救,构成了路遥小说的完整的情节构织模式。在路遥的小说中,你很少看到被苦难和挫折击倒在地的人物。无论承受的打击有多么沉重,路遥笔下的主要人物都具有英雄一般的坚韧不屈的承担能力,没有一个人消沉不振,更没有一个人去“寻短见”自杀的。他们不用那种消极的、毁灭性的方式对抗苦难,而是用一种对生活的质朴而博大的爱,来包容苦难,超越苦难。高加林的爱情背叛,对巧珍来讲,意味着毁灭性的精神打击。“所有的人都一致认为,刘立本的二女子这下子算彻底毁了:她就是不寻短见,恐怕也要成个神经病人。因为谁都知道,这事对一个女孩子意味着什么;更何况,她对高玉德的小子是多么地迷恋啊!”(注:《路遥全集》(中篇小说),160、161、296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但是,巧珍从一种极端形态的苦难的体验——失恋中走出来了。她找到了值得为之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找到了爱情之外的值得留恋的美好的东西:“她留恋这个世界;她爱太阳,爱土地,爱劳动,爱清朗朗的大马河,爱大马河畔的青草和野花……她不能死!她应该活下去!她要劳动!她要在土地上寻找别的地方找不到的东西!”(注:《路遥全集》(中篇小说),160、161、296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在困难的日子里》中的马建强在可怕的饥饿中忍受着“困难”的煎熬,承受着自卑、屈辱甚至被别人误解的痛苦,但是,尽管如此,他依然守护着自己的“清白”和“尊严”,即使饿得“心火缭乱”,也绝不随便偷别人的瓜果和“庄稼”充饥,在他看来,在苦难的生活里,“除过自己的清白”,他已没有别的东西来“支撑自己的精神世界”,“假如我真的因为饥饿做出什么不道德的行为来,那不光是别人,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了”(注:《路遥全集》(中篇小说),160、161、296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显而易见,苦难不仅没有让马建强颓唐消沉、自轻自贱或自暴自弃,反而教他认识了那些对人生来讲至关重要的东西。

如果说巧珍、马建强、孙少安们对苦难的体验和超越还仅仅是经验性的话,那么,孙少平和中篇小说《你怎么也想不到》中的郑小芳对苦难就是不仅具有主动选择和迎接的勇气,而且,还将对苦难的体验升华到人生哲学的境界。在孙少平看来,生活在社会底层并不“低贱”,苦难的生活也并不可怕。他甚至认为,人只有经由苦难才能领享“生活之蜜”:“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他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职业的高低与贵贱,不能说明一个人生活的价值。恰恰相反,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注:《路遥全集》(长篇小说),第二部,187—188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孙少平的“认识”确实具有发人深思的哲理意味,与别林斯基对苦难的认识在精神上是相通的、一致的。别林斯基认为:“……生活就意味着:感觉和思索,饱受苦难和享受快乐;一切其余的生活都是死亡。……我们先得有饱受苦难的能力,然后才会有享受快乐的能力,不知道苦难的人,也就不知道快乐,没有哭泣过的人,也就不知道喜悦。”(注:《别林斯基选集》,满涛译,2卷,45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事实上,孙少平的“认识”,也就是路遥的“认识”。路遥的写作方式,简直就是一种体验苦难的方式。他说:“有时要对自己残酷一点。应该认识到,如果不能重新投入严峻的牛马般的劳动,无论作为作家还是作为一个人,你真正的生命也就将终结。”(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74、177、11、18、131—132、154页。)也许路遥的话讲得有些极端,但是它包含着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生活理念。其实,深究起来,他对“劳动”、对苦难的态度,也就是陕北的那些被称做“受苦人”的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态度。他们把劳动当做自己的使命,把“受苦”当做自然正常的事情。总之,如果说,在费尔巴哈看来,“爱通过受难来证实自己。一切跟基督相关联的思想和感情,都集中于受难这一概念中”(注: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荣震华译,98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那么,对路遥来讲,人生则通过受苦来证实自己,一切跟人生相关联的思想和感情,都集中于受苦这一概念中。在一个追求安逸和享乐的消费主义时代,路遥的这种生活理念显然并不合时宜,但不合乎时代的流行的价值观和生活原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价值,相反,路遥的关于苦难的叙事,恰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生更内在更本质的那一面。

叙写道德上的善良是路遥小说的另一个主题。路遥的小说之所以受到读者的喜爱,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因为他的小说内蕴着这种令人愉悦的美好的道德情感。而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对道德上的淳朴和善良这些美好的东西漠然视之。半个多世纪的恶劣的道德环境破坏了人们对于善的感受力,破坏了人们对怜悯、同情的感受力。我们的作家乐于叙写丑的和恶的东西,乐于展示人的阴暗的心理、卑下的欲望、粗俗的举止、低级的趣味和残忍的想像。我们的作家不是培养人们对生活的眷恋的热情,而是鼓励人们以一种游戏的、放纵的态度敌视生活。我们时代的消极写作者通过亵渎文学亵渎生活,通过摧毁道德摧毁生活。在此情形下,路遥的小说的道德化叙事,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具有“个人向群体挑战”(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74、177、11、18、131—132、154页。)的性质。

路遥认同传统的美德,赞美利他的牺牲精神。在他看来,克己利他的仁爱之心和道德善良,与人类生活的意义和进步密切相关。他说他之所以塑造刘巧珍和德顺爷爷这两个人物,就是因为“这两个人物,表现了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一种传统的美德,一种在生活中的牺牲精神。我觉得,不管社会前进到怎样的地步,这种东西对我们永远是宝贵的。如果我们把这些东西简单地看做是带有封建色彩的,现在已经不需要了,那么人类还有什么希望呢?不管发展到任何阶段,这样一种美好的品德,都是需要的,它是我们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最基本的保证”(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74、177、11、18、131—132、154页。)。事实上,路遥写刘巧珍、德顺爷爷、孙少平、马建强、卢若琴这些人身上的温暖而美好的道德善良,就是为了给自己的时代提供进行自我认知的道德镜像,就是为了帮助自己的时代摆脱道德生活的无序状况。换句话说,他写传统美德,写人在极其困难的景况下战胜苦难的“崇高而光彩的道德力量”,基源于他对现实生活的道德忧虑。他说,“在当代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物质财富增加了,人们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却下降了;拜金主义和人们之间表现出来的冷漠态度,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如果我们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克服这种不幸的现象,那么我们就很难完成一切具有崇高意义的使命”(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74、177、11、18、131—132、154页。)。他的中篇小说《在困难的日子里》,写了一种“比爱情还美好的感情”,即人与人之间的美好的友爱之情、温暖的关爱之情,其目的就是要借“困难的时候”人们心灵的“高尚美好”,来“折射今天的现实生活”(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确实,物质上的富有并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惟一目标,因为,金钱和财富带给人的仅仅是一种外在的满足;金钱像权力一样,本质上是一种缺乏人情味的东西。如果我们的时代想“感受到生活的真正美好”,那就必须使自己的生活人性化、人情化、道德化,就必须满足人的心灵对于尊严、体面、优雅的渴望,尤其必须满足人们对于更为内在的幸福感的渴望。这种幸福感,我们在德顺爷爷把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满庄转着往娃娃们手里塞的时候感受到了,从巧珍的纯朴的善良里感受到了,从孙少平解救被胡永州“损凌”的小翠的义举中感受到了,从卢若琴帮助被妻子抛弃的老实人高广厚和他的儿子兵兵的仁爱里感受到了,从金波和少平的友谊里感受到了……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借孙少平之口说:“我们活在人世间,最为珍视的应该是什么?金钱?权力?荣誉?是的,有这些东西也并不坏。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温暖的人情更为珍贵——你感受到的生活的真正的美好,莫过于这一点了。”(注:《路遥全集》(长篇小说),第三部,145、25页,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2000年。)你也许会说,这样的话太家常、太缺乏新意。是的,它确实很朴实,朴实得近乎老生常谈。但是,这些朴实的字眼里,却包含着路遥对生活的透彻理解,对我们时代的内在危机的深刻洞察,是值得我们怀着深深的敬意深长思之的。

如何写

同为谁写、为何写及写什么一样,如何写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就文学的意义说,只有解决好如何写的问题,前三个问题才能落到实处。而正是在如何写这一问题上,路遥的写作显示出一种难得的清醒和成熟,为当代中国小说写作,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和启示。

在一个新潮迭涌、乱象纷呈的环境里写作,其实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因为,病态地求新求变的风气,很难使人沉静下来,很容易使人谋虚逐妄,很容易使人蔑视规范和拒绝传统。然而,路遥是冷静的。他清醒地告诫自己:“不能轻易地被一种文学风潮席卷而去。”(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他对这种随着“风潮”摇摆的“朝秦暮楚”极为不满。他说,在这种“顺风而跑”的混乱中,“听不到抗争和辩论的声音。看不见反叛者。……同时,中国文学界经久不衰且时有发展的山头主义又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直言不讳地说,这种或左或右的文学风潮所产生的某些‘著名理论’或‘著名作品’其实名不符实,很难令人信服”(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他拒绝像某些“先锋”作家那样“直接借鉴甚至刻意模仿西方现代派作品”(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他并不认为“现实主义”已经过时,恰恰相反,它“根本没有成熟到可以不再需要的地步”(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在一个人人都争着把“先锋”、“新潮”、“现代主义”及“后现代主义”的标签往自己脸上贴的时代,他扭过头往回看,从19世纪的大师那里寻求可靠的精神支持和经验资源。他说,“眼下,也许列夫·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司汤达、曹雪芹等现实主义大师对我的影响要更深一些”(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他知道自己的“这种冥顽而不识时务的态度,只能在当前的文学运动中陷入孤立境地”(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但是,他有足够的勇气面对这种“孤立”。

是的,在一个“超现实”的潮流占上风的时代,路遥为自己选择了“现实主义”;在一个主观任意性被当做“先锋”的时代,他为自己选择了客观的写实的路径。他这样等于把自己推上了一条坎坷不平的荆棘路,因为,写实性的现实主义方法其实是一种难度最大的写作方法。这不仅因为现实主义写法,已经被19世纪的大师、被中国的曹雪芹、鲁迅和张爱玲们天才地、创造性地推进到了一个后来者几乎难以企及的高度,而且还因为它是一种最老实的写法,是偷不得一点懒,搀不得半点假的。它要求描写的精细、准确、生动、逼真;它要求叙述的客观、真实、人情、人理;它需求你把人物写得像会呼吸的人一样站在读者面前,要求你有能力让读者通过阅读,进入你的小说世界,与你的人物一同欢乐,一起流泪;它要求作家用心经营小说的结构,“要求作家既敢恣肆汪洋又能细针密线,以使作品最终借助一砖一瓦而造成磅礴之势”(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路遥服从现实主义写作原则的制约,在“如何写”方面,显示出注重从现实生活和作者的人生体验汲取题材内容、注重塑造人物及朴素的文体风格和选择抒情性的介入性修辞姿态等特点。

把客观的现实生活和作者自己的人生体验当做小说创作的基源,是路遥的一个重要的具有原则性意义的方法。路遥反对那种毫无生活内容的幻想和胡编乱造。就像对“先锋”文学持批评态度一样,他也“带着谴责的态度”批评“寻根”文学(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他认为作家应该对社会生活采取积极的态度,去了解整个社会生活的复杂状况,而这种了解不是外在的、远距离的,而必须具有“体验”的性质,“这种体验要引起自己心弦的震动……不是仅仅对生活外在形式的体验,而是情绪、情感的体验,一种最细微的心理上的体验,而这些东西是你作品里最重要的、也是最感人的地方。我自己写的几个作品都是我自己精神上的长期体验的结果,作品中的故事甚至在我动笔前都还不完整,它是可虚构的。但是你的感情、体验决不可能虚构。它必须是你亲身体验、感觉过的,写起来才能真切,才能使你虚构的故事变成真实的故事”(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但路遥并不像有的“先锋”小说家那样,把自己变成小说的主人公,把自己的琐碎的、无意义的个人体验当做小说的全部内容,最终把小说变成无聊的个人化写作。不,他不屑于这样做。在他看来,这样的写作是没有价值的,或者说,还只是“一般”的写作。一个真正的小说家,必须向包含了自己的人生体验内容的情节事象,注入丰富的社会、历史和道德内涵。因此,他说,“不是自己的所有生活体验都可以作为小说题材的。应该把自己的生活体验,放在时代的、社会的大背景和大环境中加以思考和体验,看其是否具有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不能将自己的情绪误认为是时代的思想情绪。一定要从自己的生活体验中寻找到广阔而深刻的社会生活的内涵”(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66—167、13、12—13、14、16、13、18、27、138、158、118页。)。路遥的这种观点,看似陈旧的套话,其实从中可以见出他试图在小说中通过对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的个人体验的叙述,揭示出“让人心灵震颤的巨大内容”。总之,路遥强调客观的社会生活对于现实主义写作的重要性,但又强调只有借助作家个人的丰富而深刻的体验,外在的现实生活才能被真正“了解”,才能变成“真切”的写作内容;而个人的体验也只有在不再局囿于“个人”的范围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巨大的社会意义,才能引起广大普通读者的兴趣和共鸣。

注重塑造具有鲜明性格特征和丰富的人生内涵的人物形象,是路遥的一个自觉的写作追求。现代的新潮小说的一个共同倾向,是不再以人物为中心来结构小说。这样做的结果是当代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常常面目模糊不清,给读者留不下印象。阿诺德·贝内特说:“优秀小说的基础就是人物塑造,此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东西……风格是有价值的,情节是有价值的,观点的新颖独创是有价值的,但是,它们中间没有一项像塑造令人信服的人物那样有价值。”(注:《弗吉尼亚·伍尔夫文集·论小说与小说家》,瞿世镜译,292—29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确实是这样。路遥的小说写作就足以证明这一点。路遥的小说之所以能在读者中产生较大影响,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重视写人物。在80年代以来的小说家中,也许没有哪个小说家像路遥那样,塑造出了那么多能被读者谈论的人物形象,其中的一些人物不仅家喻户晓,而且还是中国小说中不曾出现过的崭新形象,如刘巧珍、高加林、孙少平等。

路遥在塑造人物的时候,具有非常自觉的方法意识和创作追求。他说他写高加林,就是“要给文学界、批评界,给习惯于看好人与坏人或大团圆故事的读者提供一个新的形象,一个急忙分不清是‘好人坏人’的人”(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9、134页。)。塑造人物是路遥小说写作的主要任务,也是他结构小说的重要因素。他小心谨慎地处理人物的“出场”和“终结”。他通过强烈的对比显示人物之间的截然不同的性格差异和个性特征。但他更注意深刻地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道德情感,他说:“有些作品,尽可以编造许多动人的故事,但他们没有关注人物的精神世界,人在作品中只是一个道具,作品就不会深。”(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9、134页。)路遥注重写人物,确实使他的小说给人一种亲切而充满生活气息的印象。虽然除了高加林等极少数的人物具有丰富、复杂的性格内涵和心理内容而外,其他的包括孙少平、刘巧珍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物都属于性格层面过于单一、道德态度趋于一致的扁平人物,但是,他们却是会流泪、会叹息、站得起来的扁平人物,依然属于那种令人乐于接受的人物形象。

路遥写作方法上的另一个明显的个性特点,表现在修辞姿态上。所谓修辞姿态,按我的界定,就是包含在文体风格、叙述语调中的作家自己的基本态度,是作者在作品中显示自我形象的策略和方式。它可以被粗略地分为两种:一种主观性较强的宣抒性的修辞姿态,一种客观性较强的展示型的修辞姿态。其实,修辞姿态是多种多样的,远不止这两种。路遥在修辞上显示出积极的介入姿态。邢小利在《三个半作家及三个问题》一文中说,“路遥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客观型作家”(注:邢小利:《回家的路有多远》,195页,太白文艺出版社,1998年。),又在颇有爱伦堡的作家印象记之风的《从夏天到秋天——路遥最后的岁月》中说路遥“喜欢质朴而又带些伤感的语言”(注:邢小利:《坐看云起》,98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邢小利的判断很准。路遥的确属于那种不怕在作品中显示自己的声音和存在的主观介入型的写实主义作家。具体地说,路遥小说中的叙述和描写,常常体现着路遥对人物的同情态度和对事件的情感反应,我们从这些态度和反应里,能感觉到一种美好的“人情味”和诗性意味。

路遥小说中的这种主观性的修辞姿态和抒情化的文体风格,既与俄苏文学和雨果、司汤达等法国小说家的影响有关,也是受陕北的自然风貌、生活方式和文化情调影响的结果。陕北的文化是一种我称之为“黄土高原型精神气质”的文化:它具有雄浑的力量感、沉重的苦难感、淳朴的道德感和浪漫的诗意感。它与陈忠实受其影响的关中平原型的精神气质不同,后者具有宽平中正的气度、沉稳舒缓的从容,但在道德上却显得僵硬板滞,缺乏必要的宽容和亲切感;它也与贾平凹等陕南作家受其影响的山地型精神气质迥然相异,后者属于这样一种气质类型:轻飏、灵脱、善变,但也每显迷乱、淫丽、狂放,有鬼巫气和浪子气,缺乏精神上的力量感及价值上的稳定感和重心感。当然,路遥的修辞姿态,也决定于他个人的内在心性和气质类型。他的气质与陕北文化的气质是同构的。路遥本质上是一个富有同情心、道德激情和诗性气质的理想主义者,正是这一点决定了他的抒情型的语体风格和介入型的修辞姿态。事实上,积极地介入作品,在作品中显示自己的存在,也是路遥的一种自觉的写作追求。他说:“对生活应该永远抱有热情。对生活无动于衷的人是搞不成艺术创作的。艺术作品都是激情的产物。如果你自己对生活都没有热情,怎么能指望你的作品去感染别人?”(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03、164页。)他又在一个地方说:“对生活冷漠、漠不关心对作家来说是致命伤,一个作家他可以外表是多么冷静、冷峻,但他内心要有巨大的激情,就像火石,遇到什么,就能碰出火花来。”(注:《路遥全集》(散文·随笔·书信),103、164页。)路遥的这种抒情型的主观化写作,确实不合在20世纪颇为流行的“零度写作”理念,但却符合小说修辞的一般规律,符合由19世纪的小说大师提供的技巧规律和经验模式。路遥在几个地方引用过的托尔斯泰的一段话就告诉人们:“任何艺术作品中最主要、最有价值而且最有说服力的乃是作者本人对生活的态度以及他在作品中写到这种态度的一切地方。”(注:《同时代人回忆托尔斯泰》(下册),周敏显等译,18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爱伦堡也指出:“我认为没有激情,也就没有,而且未曾有过真正的文学。摆脱文字不流畅,结构不严谨,以及其他方面的欠缺,比摆脱心灵的冷漠要容易得多”,因此,一个作家如果没有激情,光追求技巧,那他绝不可能获得成功,“即使能成为修辞大师,技巧能手,但作品却不能打动读者的思想和心灵”(注:爱伦堡:《捍卫人的价值》,孟广钧译,31、26、31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确实是这样。尽管路遥在修辞介入上有时显得失度,尽管过多的议论和过于频繁的甚至有些重复的抒情性的文字,确实使他的小说给人一种太露太直的印象,但是,你却常常会被他的文字感动。这是为什么?它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即使没有被合适地表达的“热情”,都比用精致的文字包装的“冷漠”更容易打动人的心灵,也更有价值。总之,路遥的未臻至善之境的介入型修辞姿态向读者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那就是,任何时候,写作都是心灵和精神的事业,因此,积极而有效的写作方式和修辞姿态,就是那种恰当而适度地显示作者的态度和倾向的方法,是那种用热情和理想之火照亮读者的心灵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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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中的问题--纪念路遥逝世十周年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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