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修正与规律性分析_城市化水平论文

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修正及规律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规律性论文,中国论文,发展阶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060(2008)04-0512-12(512~523)

中国城市化进程已经经历了近57年的曲折发展历程,同世界上所有国家一样,中国城市化进程基本符合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的发展正在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Stiglitse,2000年)所说: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进程两件最深刻的事情:第一是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第二是中国的城市化[1]在未来中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几十年中,将有超过发达国家劳动力总数的乡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要从低生产力水平转向高生产力水平,这是对人类社会进程的一个巨大促进。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决定着中国的未来,而且也决定着世界的城市化发展进程[2]。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国际意义告诫我们,很有必要准确判断城市化所处的发展阶段,深入了解不同发展阶段我国城市化阶段性分异规律,进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差异化的健康城镇化发展道路。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是各国城市化进程中普遍遵循的基本规律,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相对应。城市化发展具有时间的阶段性规律和空间的阶段性规律。超越经济发展阶段或滞后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城市化进程都是不健康的城市化进程,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及主要缺陷

1.1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是指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性规律,又叫城市化发展的S型曲线。1975年美国地理学家诺瑟姆(Ray M.Northam)通过研究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轨迹,把城市化进程概括为一条稍被拉平的“S”型曲线[3](图1),并将城市化进程分为三大阶段:

(1)城市化起步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低于30%,也称初期城市化阶段,对应于工业化初期发展阶段。

(2)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介于30%~70%之间,也称中期城市化阶段,对应于工业化中期阶段。

(3)城市化成熟稳定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大于70%,也称后期城市化阶段,对应于工业化后期阶段。

图1 城市化过程的“S”型曲线示意图

Fig.1 Sketch map of the "S" curve of urbanization course

城市化发展的初期(<30%)、中期(30%~70%)、后期(>70%)三个阶段,总结了各阶段人口流动、职业构成、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等的特点和判定标准,成为目前引用极为广泛的经典规律[4]。同时,为保持社会必须的农业规模,农村人口最后稳定在10%左右,后期的城市化不再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的过程,而是城镇人口内部职业构成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化水平达到30%左右确实会出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并由此进入稳定阶段。例如,日本用了20年的时间进入了城市化后期阶段,城市化水平由1950年的37.5%上升到1970年的72.2%;韩国城市化水平由1960年的20%上升到1981年的56%,仅用了21年的时间(Brown,1995)。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城市化恢复和快速发展阶段(1949-1957)、城市化不稳定阶段(1958-1965)、城市化停滞阶段(1966-1977)和城市化正常发展阶段(1978至今)[5],并认为我国1996年开始进入城市化中期阶段[6]。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对以上城市化发展阶段性规律的深化,其结果证明了该规律的普适性。

城市化发展的上述三阶段性规律已经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但在每个阶段的具体划分比重上又有所不同。多数学者还是倾向于将城市化水平小于30%确定为城市化发展初期阶段、将城市化水平介于30%~70%确定为城市化发展中期阶段,将城市化水平大于70%确定为城市化发展后期阶段。

1.2 城市化发展三阶段论的主要缺陷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城市化发展遵循S型曲线规律,这是世界所公认的[7]。但将这条S型曲线划分为三大阶段,提出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似乎过于粗略。作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缺陷:

1.2.1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无法与经济发展的四阶段论一一对应 城市化发展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城市化发展阶段也必须与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经济发展到今天,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阶段陆续经过或正在经过工业化初期(人均GDP超过300美元,工业化率在1%~30%之间)、工业化中期(人均GDP在300~1500美元,工业化率在30%~70%之间)、工业化后期(人均GDP在1500~10000美元,工业化率下降在70%~30%之间)和后工业化(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工业化率下降至30%以下)四大阶段。从发达国家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历程分析,城镇化发展阶段一般与工业化发展阶段相对应,即工业化初期对应城市化初期阶段,工业化中期对应于城市化中期,工业化后期对应于城市化后期,而后工业化阶段对应城市化的哪一阶段就无法确定了。

1.2.2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无法与经济增长的四阶段论一一对应 根据经济增长过程(Logistic过程)的基本原理,设区域经济总量为P,P(t)表示经济总量随时间t变化的函数,如dp/dt表示经济增长速度,则Logistic曲线的微分方程为:

式中:r表示区域经济增长条件中的限制因子所能推动的区域最大的相对增长速度,K表示区域经济增长条件中的限制因素所能推动的区域最高的发展程度,即maxP=K,将Logistic微分方程分别求二阶导数和三阶导数并令其等于零,则得到区域经济增长的三个拐,用这三个指点可将区域经济增长过程划分为四大阶段,即起步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和顶峰阶段,如图2所示。由图看出,在起步阶段,经济增长速度缓慢,逐渐上升至rK/6,经济发展总量缓慢上升至:

总体较小;在成长阶段,经济迅速增长,由rK/6迅速上升至rK/4并达到增长最大值,经济发展总量猛增到=K/2;在成熟阶段,经济增长速度由最大值转为逐年下降,但仍保持较高的速度(>2K/6),经济发展总量继续增大但幅度变小,在顶峰阶段,经济发展速度逐渐下降直至零增长,经济发展总量接近最大值并趋于平稳过渡[8]。这里,经济增长起步阶段对应城市化发展的初期阶段,经济增长成长阶段对应城市化发展的中期阶段,经济增长成熟阶段对应城市化发展的后期阶段,而经济增长的顶峰阶段对应城市化的哪一个阶段就无法确定了。

1.2.3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过多地照搬或迁就了诺瑟姆的观点 20世纪70年代美国地理学家诺瑟姆(Ray M.Northam)提出了三阶段的划分观点,而这种划分是基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城市化发展阶段所进行的,未能站在全球城市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高度审视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不能反映7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的总体变化趋势和基本规律,因而具有时代的必然性、认识的局限性和视野的局限性。

1.2.4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中对第二阶段的划分区间过长过粗 在三阶段论中,将城市化中期的城市化水平确定为30%~70%,无法反映城市化水平达到50%这一重要转折点对应的全球经济发展和全球城市化的总体态势。

2 提出城市化发展的四阶段论

基于城市化发展三阶段论存在的上述四大缺陷,我们提出城市化发展的四阶段论。即在认同城市化进程在遵循一条稍被拉平的“S”型曲线的总体演进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与经济增长阶段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对应关系,将这条“S”型曲线划分为四大阶段,即城市化初期阶段(城市化水平在1%~30%之间,为起步阶段),城市化中期阶段(城市化水平在30%~60%之间,为成长阶段),城市化后期阶段(城市化水平在60%~80%之间,为成熟阶段),城市化终期阶段(城市化水平在80%~100%之间,为顶极阶段),见图3所示。

2.1 第一阶段:城市化初期阶段

对应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和经济增长的起步阶段,为低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水平较低,一般不超过1%~30%,城市化发展速度缓慢,年均增长速度不超过1%,农业人口和农业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第一产业产值比重高于70%,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超过50%,工业化率低于30%,工业化是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城市数量少,城市规模小,城市空间结构呈现出零星的“点”状结构。

图3 城市化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阶段对应关系示意图

Fig.3 Correspond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iz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tages

2.2 第二阶段:城市化中期阶段

对应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和经济增长的成长阶段,为快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水平开始迅速提高,可达到30%~60%以上,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2%,城市人口和工业经济逐步占主导地位,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下降至低于30%,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不断增加,工业化率逐步提高到30%~70%,工业化是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第三产业发展同时成为城市化的又一推动力。城市数量迅速增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空间结构呈现出连续的“带”状或“面”状结构。

2.3 第三阶段:城市化后期阶段

对应于工业化后期阶段和经济增长的成熟阶段,为减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水平继续提高,可达到60%~80%以上,城市化年均增长速度开始减慢,但仍可保持0.5%~1%,城市人口和工业经济逐步占绝对主导地位,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下降至低于20%,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上升到35%~45%以上,工业化率开始从由高到低下降到30%~40%,第三产业发展成为城市化最主要推动力,工业化对城市化推动力逐渐减弱。城市数量继续增多,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空间结构呈现出连续的“网”状结构(表1)。

2.4 第四阶段:城市化终期阶段

对应于后工业化阶段和经济增长的顶极阶段,为极慢或零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水平提高至达到极限值,可达到80%~100%,城市人口的增长越来越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城乡差别近于消除,并出现郊区化和逆城市化现象。城市化发展速度几乎为零,城市人口占绝对主导地位,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下降至低于10%,但不能低于5%,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上升到60%以上,工业化率进一步下降到30%以下,第三产业发展成为城市化最主要推动力。城市空间结构呈现出均衡网络结构。

3 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总体判断

中国城市化进程同世界上所有国家一样,也符合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城市化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可以参考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的成功经验与一般规律,但中国的城市化问题也存在自己的特定特征,不能完全照搬外国经验。对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论述,国内有多种不同的论述和分法,包括两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和六分法。这些划分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依据对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做出了不同的判断,并无优劣之分,无论哪一种划分方法对认识和研究中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都有一定的帮助和借鉴作用。

建国以来到现在,中国的城市化建设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曲折发展历程,但城市化水平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城市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6年的43.99%,城市个数由190个增加到661个,城市建成区面积由1981年的7438km[2]扩展到2005年的32 520.7km[2],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城市化进程年均增长达7个百分点;建制镇的规模不断扩大,由1978年的2000多个增加到2005年的1.89万个,平均每年增加600多个[9]。推进城市化是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方面。根据我国1949-2006年城市化水平的历史统计数据,采用城市化发展的四阶段论判断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是比较科学的划分方法。城市化水平的动态变化曲线如图4所示。由图看出,建国以来中国城市化水平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城市化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城市化水平变化曲线是建国以来不同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人口户籍管理与迁移政策、市镇建制标准、城市化发展方针以及人口普查与统计口径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综合反映。根据这一变化曲线,结合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判断指标,将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分为两大阶段,每一阶段的发展受国情、政治体制、经济波动、社会变迁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又可分为6个亚阶段。

3.1 城市化起步阶段(1949-1995年):曲折动荡漫长

按照城市化起步阶段的判断标准,城市化水平达到30%时为起步阶段的结束。考察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变化隋况,1949年我国城市化水平为10.64%,到1981年达到20.16%,到1995年达到29.04%,到1996年达到30.48%[1]。据此可以判定自1949-1995年为我国城市化起步阶段。

图4 1949-2006年全国城市化水平变化曲线及发展阶段示意图

Fig.4 Change curve and development stages of urbanization level of the country in 1949-2006

完成城市化起步阶段,我国整整化了46年的时间,相当于半个世纪。用了如此长的时期才完成城市化起步,主要是受到了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社会动荡、相关政策、城市化政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我国城市化进程从起步阶段就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曲折发展过程,体现出城市化进程的动荡性、萧条性、停滞性、徘徊性、低速性等特点。根据我国1949-1995年我国城市化在起步发展阶段的几个主要转折点,从我国的特殊情况出发,又可将起步阶段划分为如下六大亚阶段(表2),即:1949-1957年的顺利起步阶段,城市化水平增加到15.39%;1958-1960年的超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猛增到19.75%;1961-1965年的倒退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降低到17.98%;1966-1976年的停滞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停滞在17.44%;1977-1983年的迅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增加到21.62%;1984-1995年的低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增加到29.04%。

3.2 城市化中期阶段(1996年以来):快速稳定成长

1996年我国城市化水平首次突破30%,按照国际上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判断,我国自1996年开始进入城市化快速成长阶段。从1996-2006年的10年时间里,城市化水平净提高了13.42%,平均每年增长1.34个百分点,属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这主要得益于2000年国家城市化方针的转变,由1989年的“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转向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为重点,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并提出要消除不利于城市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这一积极的城市化发展方针有力推动着中国城市化的高速稳定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多样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县城的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这是协调化的城镇化道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指出,“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形成若干城市群为主体,其他城市和小城镇点状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这是和谐化的健康城镇化道路。

4 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动态分异

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以1995年为界,大致分为1995年以前的起步阶段和1995年以后的成长阶段,但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化进程各不相同,导致在全国总体处于城市化起步阶段的大背景下,部分省区率先迈入城市化中期阶段,甚至进入城市化后期阶段。分析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性的动态差异性,有助于因地制宜地选择差异化和多样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省际差异的动态变化分异特征见图3所示。

由表看出,1950年处在城市化初期阶段的省份有28个(图5),它们分别是河北、西藏、青海、云南、河南、四川、贵州、宁夏、湖南、山西、山东、广西、安徽、湖北、甘肃、陕西、辽宁、浙江、新疆、吉林、江苏、广东、江西、内蒙古、黑龙江、台湾、福建、海南,到了1960年降为24个,到1995年进一步降为16个,即西藏、云南、河南、广西、安徽、河北、江西、贵州、湖南、甘肃、四川、陕西、宁夏、江苏、青海和山西(图6)。

从1995年到现在的11年,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进入成长阶段的时期,这一阶段还将维持约15~20年,才能完成城市化的中期成长阶段。这一阶段我国城市化水平高于30%的省份逐渐增多,绝大多数份进入城市化中期的成长阶段。1995年全国城市化水平高于30%的省份有16个,到2000年增加到21个,到2006年增加到30个,除了西藏和贵州外,全国其他省份全部进入城市化发展的中期成长阶段(图7)。城市化水平最大值与最小值的相对差距逐渐缩小。除港、澳、台外,1995年城市化水平最高的上海市为83.75%,城市化水平最低的西藏自治区为13.3%,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为70.45%,到2006年城市化水平最高的上海市为88.7%,城市化水平最低的贵州省为27.6%,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为61.1%。

到2006年,部分省市开始进入城市化后期或终极阶段,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四地城市化水平均超过80%以上,其中香港、澳门分别达到100%,进入城市化的终极阶段。天津和广东分别进入城市化后期阶段。

图5 195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的省级差异示意图

Fig.5 Provincial disparity of the Chinese urbanization level in 1950

图6 1995年中国城市化水平的省级差异示意图

Fig.6 Provincial disparity of the Chinese urbanization level in 1995

图7 2006年中国城市化水平的省级差异示意图

Fig.7 Provincial disparity of the Chinese urbanization level in 2006

5 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国际比较分析

5.1 中国城市化速度比世界平均水平快2.14%,花了近半个世纪进入城市化成长中期阶段

根据各国统计资料表明:一个国家从10%的人口住在10万人以上的城市里变到30%的人口住在这样的城市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需要79年,在美国66年,德国48年,日本36年,澳大利亚只有26年[10]。而中国从1949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10.64%,到1996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0.48%,经过了47年时间。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不到30年的时间里。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29年时间内,中国城市化水平只提高了7.28个百分点;而改革开放之后的29年时间内,中国城市化水平提高了25.98个百分点,是前一阶段的3倍多,平均每年提高0.9个百分点。

根据世界银行人口资料数据,从1980年到1990年,世界城市人口比重提高了4个百分点,中国提高了7个百分点。其它国家中,土耳其提高了17.4个百分点,韩国提高了16.9个百分点,菲律宾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巴西、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和马来西亚分别提高了8个百分点左右,其余国家都低于7个百分点;从1990年到2000年的十年中,世界城市人口比重提高了3.4个百分点,中国提高了9.4个百分点,仅次于泰国(12.4)、印度尼西亚(11.4)、和菲律宾(9.7);从2000年到2005年的最近5年中,世界城市人口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中国提高了4.6个百分点,仅次于印度尼西亚(6.1)和马来西亚(5.5)。由此可见,从1980-2005年的25年中,中国城市化水平历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2.98%,远快于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历年平均增长速度(0.84%)。

5.2 中国城市化水平比世界平均水平低8.4%,约25年后进入城市化后期的成熟阶段

尽管中国的城市化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但目前的城市化水平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城市人口比重仅高于孟加拉国、印度、斯里兰卡、越南、缅甸、巴基斯坦等不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与西方城市化发展进入成熟阶段的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从30%提高到60%,英国用了100年,德国用了80年,法国、日本、美国等用了60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十五”计划研究课题组认为,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未来的30年~40年内可能达到70%左右。选取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运用联合国预测法得到的预测结果为:到2010年,我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7.8%;2030年为68.7%,2050年为85.7%。按照城市化进程一般呈“S”型曲线上升的规律,运用时间序列预测法进行预测,结果为:201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4.15%;2030年将达到63.2%;2050年将达到78.87%。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发展到21世纪20年代中期后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进入城市化后期的成熟发展阶段。

收稿日期:200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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