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发展的方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由贸易区论文,保税区论文,中国论文,方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关东盟“10+3”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提出后,自由贸易区成为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焦点,也成为我国保税区的热门话题。有关人士纷纷呼吁,把我国保税区转型为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联盟或经济合作关系。美国、墨西哥建立的美墨自由贸易区、构想中的东盟自由贸易区即属此类;另一种类型的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国家在其国境内的临港地方划出一块区域,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的一种对外开放方式。后一类型就是人们视之为我国保税区发展方向的自由贸易区,一般情况下,其以贸易为主要功能,并要求货物销往国外市场,而限制进入国内市场。
其实,自由贸易区政策只是目前我国保税区政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关对保税区与境外地区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简便、有效的监管;对保税区与境外地区之间进出的货物采取备案制而非报关制;对保税区与境外地区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对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一般情况下实行免税或保税管理;等等。同时国家对保税区全面开放贸易经营权,即保税区内企业可以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业务,还可保留现汇。这些政策就是人们常说的国际上自由贸易区的“一线放开”的基本内容。不过,这些自由贸易政策在我国保税区并没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关键原因在于,尽管我国保税区都是临港设立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承担国际货物运输的港口与保税区在业务运作上是分离的。从经济安全考虑,加强对保税区一线货物进出的合理监管显得十分重要。这就给人们带来错觉:我国保税区在政策上不如自由贸易区。
另一方面,保税区的政策是符合我国国内市场潜力大这一基本国情的。除了具有自由贸易政策外,保税区政策的核心体现在“滞后纳税”,即目的是合理解决区内货物依法进入国内市场的问题,这是自由贸易区不具备的。按照国际上的做法,自由贸易区对与境外之间货物进出管理是非常简便的,着力点在于发展“两头在外”的外向型经济。相应地,其对货物进入国内市场是严格限制的。我国出口加工区对货物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作了内销比例限制,实际上就是借鉴了国际上自由贸易区的惯常做法。而我国保税区政策对区内货物进入国内市场并没有这种限制,只是强调货物从区内进入国内市场必须按照国家进口贸易政策办理。而且,早在1994年5、6月间在天津召开的全国保税区工作会议就明确,保税区可储存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充分发挥保税仓储功能的作用。近一、两年来,国家也更加强调保税区应主要发挥仓储物流功能,其目的是为国内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服务,为国内企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
从适应性来看,自由贸易区模式在外向型经济发展阶段更有效,这已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所证明。作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结合部,保税区在政策功能上可以说是“双面佳人”——享有进入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双重便利,因而更适合现阶段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因为在这一战略背景下,不仅要扩大出口,提高外向度,而且要善于利用国际资源为国内经济发展服务。特别是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以及进口商品关税税率的降低是一种必然趋势。这样,符合双向开放的保税区运作模式较单一外向型发展的自由贸易区模式更能适应。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美国每个州都设有对外贸易区,也没有人提出要更名为自由贸易区,相反,美国通过贸易区法案时却以“对外贸易区”取代了“自由贸易区”。而美国允许对外贸易区的产品销往国内市场,成为美国对外贸易区与世界各国自由贸易区及出口加工区的最大差别。奇怪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区却在我国被人们当作自由贸易区的典范。事实上,如果我国保税区既有的政策功能能够得到有效发挥的话,便与美国对外贸易区显得更为接近。况且,目前许多人在谈论我国保税区转为自由贸易区的同时,所提出的政策要求基本上是有关保税区进入国内市场的,对于客观存在的保税区与境外地区之间自由贸易政策谁也没有否认。这不也印证了保税区既定模式的合理性与适应性,并进一步说明保税区与境外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政策是畅通的?
当前我国保税区的发展,客观上存在着诸多难题。但这并不足以证明是保税区这种模式造成的,也不足以证明自由贸易区模式就能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保税区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实际上是部门之间政策不协调造成的,随着我国保税区法规的制订和实施,各相关管理机关对保税区的管理政策的制订也就有了方向及依据,从而对保税区政策的协调与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总之,保税区的发展不仅需要自由贸易区的功能,需要引进外资加快建设,需要加强国际物流处理功能;而且需要进一步依托国内市场,充分发挥服务国内经济发展的功能,而后面这一点是以单一外向功能为主体的自由贸易区所难解决的。因此,保税区是不是一定要在名称上与国际接轨并无实际意义,倒不如好好研究如何协调保税区的各方面政策,使保税区能够更好地发挥功能,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