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罗的海三国防御战略演变分析_军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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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地处波罗的海东岸,领土面积分别约为4.5万、6.5万和6.4万平方公里;人口分别为133万、229万和360万,其中俄罗斯人是境内最大的少数民族;国民生产总值分别为109亿美元(2005年)、130亿美元(2004年)和220亿美元(2005年),① 就上述衡量国力的三要素而言,在世界上可归为小国之列,然而其所处的地缘政治位置赋予它们不可低估的战略地位。三国既是苏联/俄罗斯通往欧洲的战略通道,也曾是对付北约东进的海上和陆地战略前沿,在历史上更是多次成为瑞典、沙俄等国争夺和瓜分的对象。在前苏联时期,三国作为其地方行政单位,是苏联全球战略中的“堡垒”和“前沿”,不能发挥独立的地缘政治作用;三国独立后,它们从一个国家内部的地方行政主体转变为独立国家,成为欧洲战略格局中举足轻重的地缘政治实体,因而是俄罗斯、美国、北约、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组织争夺的重要对象。

在此背景下,把自己定位于西方一员的三国,希望在新的世界格局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其防务战略的演变即是其中的战略性策略。基于地缘政治的现实考虑,在安全与防务问题上,三国的防务战略的制定与演变都是针对身边的“巨人”——俄罗斯。总体而言,从独立至今,波罗的海三国的防务战略经历了三个阶段,与此相对应的是,国防战略发生的变化也左右了三国军事力量的转型。由于多种因素的困扰,三国的军事转型仍然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从而影响了实际的成效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即能否与北约协同作战、为北约的国际军事行动做出实质性而非象征性的贡献。

中立政策:谋求俄军撤离、从零组建国防力量(1990-1994年)

1990年,波罗的海三国率先向苏联发难,宣布独立,但是摆在其面前的首要的问题显然是,是否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这来之不易的独立地位?三国既无真正独立的经济,更谈不上独立的军队,且都与俄罗斯存在领土纠纷,局势并不稳定,而且前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三国确立的外交与安全指导思想就是倒向西方、回归欧洲、谋求加入欧共体/欧盟和北约,以此巩固国家的独立,发展本国的经济,确保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

但是,三国也深知此刻谋求加入北约,其目标可能适得其反,会引起俄罗斯更强烈的反应,影响与俄罗斯撤军谈判及其撤军时间,这攸关三国真正独立的问题。前苏联在三国设立了波罗的海军区,驻扎着大量军队和武器装备,并组建了波罗的海舰队。截止到1991年,波罗的海的前苏联驻军约有14万人(在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分别为3万人、5万人和6万人)。苏联解体后,由俄罗斯接管前苏联在该地区的军事力量。为此,三国设想的对策是“在政治层面上奉行中立政策”,② 希望以此作为争取俄军撤离的手段和策略。从1992年1月起,三国开始同俄罗斯就撤军问题进行艰苦谈判,经过长期努力,终于达成协议:俄军将于1994年8月底前从三国完全撤离。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三国实行的中立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国实行的中立政策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与邻近的中立国、不结盟国家——芬兰、瑞典、丹麦开展密切的军事交流与合作,婉言谢绝西方大国的军事援助。在俄军撤离之前,三国的武器装备主要由俄军提供和掌控;俄军撤走后,没给三国留下一件像样的武器。考虑到波罗的海地区一直是俄罗斯的传统势力范围,同时也是个潜在的动荡地区,美国和北约希望向三国捐赠一些武器以增强它们的武装力量,但基本上被婉言谢绝,三国仅仅接受了近邻中立国芬兰和瑞典的捐赠,而且只限于轻型武器。如爱沙尼亚接受了芬兰为其提供的3辆边境保卫车辆、20艘摩托艇和一些用于训练的火炮。③ 其中多数武器装备主要用于边境巡逻。三国组建国防力量所需的人才,主要也是依靠这些国家来培养,基本上没有委派军官前往北约国家受训。

与此同时,考虑到维护地区稳定的需要,同为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芬兰、瑞典等国也十分乐意给三国提供军事援助。如果北约国家向三国提供军事援助招致俄罗斯的不满,势必会引起该地区的动荡,对这些国家构成安全上的威胁。相对而言,若它们以中立国家、不结盟国家的名义给三国提供援助,则不会引起俄罗斯的不悦。更何况,在历史上,这些国家与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在经济、政治、文化上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流,向三国提供援助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在独立很长一段时期内三国接受了芬兰等国的援助,其军事结构也留下了北欧国家模式的烙印。

在国防政策上执行中立政策,并不妨碍三国进行国防建设、组建武装力量。瑞士、芬兰等中立国也同样维持着一支现代化军队。1990年4月,立陶宛组建国防部,并从军事技术运动俱乐部(Military Technical Sports Club)挑选了主要人员组成一支军队,一年半后成立了一个反应旅。1991年8月,拉脱维亚在公共安全部监督下组建边境卫队(Board Guard),9月组建国家卫队(Home Guard)。同年11月,政府决定设立国防部取代公共安全部,接管公共安全部的财产及其人员。1991年年底,爱沙尼亚组建国防军(EDF)和总参谋部,1992年7月正式设立国防部。三国在构建国防体系、组建军队过程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这种几乎从零开始的艰辛,可以想见:缺乏经费和武器装备,更缺乏高级军事人才。最初的军事人员主要来自前苏联的退役官兵,截止到1994年初,爱沙尼亚国防军仍然只有411名军官,其中惟一的一名少将是爱沙尼亚人的后裔,美国上校爱因赛尔恩(Aleksander Einseln)。爱沙尼亚前总参谋长回忆说:“1992年,我们试图建立一个具有军队背景的爱沙尼亚军官花名册,但是只找到了431名,其中包括在西方军队服役的16人,剩下的全是有苏军背景的人。我们只能设法把60人编入军队。这与实际需要相比显得微不足道。”④ 三国的国防费用也少得可怜,⑤ 以致组建的少数军队没有制服,多数军人穿着西方10多个国家捐赠的制服。武器装备更是奇缺,俄军撤离时带走了几乎所有重要的武器装备。因此,尽管三国设计了机动步兵旅、战斗工兵营、防化连以及作战保障部队,但都是“纸上谈兵”。由于,三国公民在前苏军中地位较低,多数军人在技术保障部门服役,未曾加入战斗部队,更谈不上担任较高职务的指挥军官和参谋军官。⑥ 高级军事人才的缺乏,使三国在防务问题的处理上力不从心。从军事威胁、防务观念分析到防务规划、武装力量的发展计划,几乎无专人负责。三国国防部长和总参谋长也频繁易人,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爱沙尼亚更换了6个国防部长。

以上种种困难,导致一些军人对政府产生不满,并离开军队另谋职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军队暴力事件,以示对当局无能的不满。1993年7月,立陶宛国防志愿军的12名军人带着武器逃到考纳斯市附近的森林地带,要求政府撤换高级军官和高级文官,呼吁更多的国防志愿军自动脱离国防部。⑦

针对三国在国防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困难,虽然考虑到该地区的敏感性,美国和北约不便为三国提供重型装备,但还是向三国派遣了军事顾问,为它们军队的训练、军事规划的制定等出谋划策。拉脱维亚还与美国国民警卫队和国防部建立了项目合作关系,爱沙尼亚国防军和国家卫队也同时接受了美国军官们的指导。⑧ 需要说明的是,该项目是在与俄罗斯政府达成俄军撤离协议之后进行的,在独立最初两年,执行这样的合作项目是不可想象的。对美国和北约来说,一直希望能够将三国变为自己的势力范围。等到三国独立之后,美国和北约认为时机来临,力图将包括它们在内的原中东欧国家纳入北约帐下,从西北部、西部挤压俄罗斯战略空间,切断俄罗斯在波罗的海的出海口。但考虑到三国独立伊始,又与俄罗斯存在领土等各种纠纷,为避免俄罗斯过激反应,美国和北约采取了逐渐向三国渗透的办法。在它们度过最初的困难期后,美国和北约向三国渗透的步伐明显加快。

波罗的海三国执行中立政策,为的是争取俄军早日撤离,为其防务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独立的军事力量,三国又进一步强化了中立政策,两者可谓相辅相成。换而言之,初期的中立政策,不仅为俄军的撤离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为三国的防务力量和军事建设提供了良好契机,使本国的军事建设渡过了最初的艰难时期。

总体防御:以北约标准建立应对威胁的军事力量(1994-2002年)

俄军决定撤离后,波罗的海三国立即申请加入北约。三国决意抛弃中立政策,力图融入欧洲安全结构,并开始执行倒向西方的外交安全政策。对于三国而言,北约不仅是在其第5条款下为它们提供安全保障的军事联盟,⑨ 而且也是西方文明世界的标志,在那里可以找到梦寐以求的归宿:繁荣、安全和民主。与此同时,它们一致认为俄罗斯是威胁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最主要对手,该国内部局势不稳,其现行的对外政策与沙皇时代并无二异,而三国自身又无力抵抗来自俄罗斯的威胁。在此情况下,它们认为将防务力量融入北约要比它作为保障国家主权的必要因素更重要。⑩ 作为西方而言,自然需要巩固和扩大冷战成果、进一步推动北约东扩,有条件逐步吸收原华约成员国和原苏联加盟共和国。

在此背景下,波罗的海三国分别于1994年1月和2月向北约递交入盟申请书,随后确定了与北约的和平伙伴关系(PfP),为三国正式加入北约打开了方便之门。1997年北约马德里峰会上,北约决定邀请波兰、捷克和匈牙利入盟,并确定北约的“门户开放”政策,原则上向其他申请国敞开大门。1999年4月北约华盛顿峰会再次确认这一政策,并公布了包括波罗的海三国在内的9个潜在候选国,而且制定了成员国身份行动计划(Membership Action Plans,MAPs),要求潜在候选国严格按照该项计划发展军事力量,并对它们的进展进行监督。

尽管三国和北约建立了和平伙伴关系,并被视为潜在的候选国,但是北约第5条款集体防御的原则仍然不适用于三国。也就是说,若三国受到军事入侵,北约还不能为其提供安全保障,这就需要三国发展自己独立的防务力量,在遭受军事入侵时独立作战,保卫国家主权和维护领土完整;而三国国力弱小,根本没有能力主动发起进攻。因此,爱沙尼亚等国在国防战略上执行了总体防御战略,即领土防御战略,这在三国的威胁分析和防务概念上都有明确的体现。(11) 美国也认为三国应该实行领土防御政策,并据此原则组建军力结构。(12) 相应的,在军事建设上,三国决定建立应对军事威胁为主的武装力量,按照总体防御的国防战略要求发展军事力量,即组建一支以义务兵为主的常备军,在战时依靠动员扩大军队的静态军力结构。这项总体防御战略同时也得到了北约的认可。(13)

不言而喻,三国确立的总体防御战略主要是针对俄罗斯的军事威胁。因为周边国家除了俄罗斯之外,或者是中立国家和北约成员国、或者即将成为北约成员国,对三国并不构成入侵危险。之所以认为俄罗斯军事威胁是它们所面临的最大的、现实的威胁,原因如下:其一,三国与俄罗斯存在领土纠纷,要时刻提防俄罗斯出兵占领归属有争议的地区;其二,三国境内最大的少数民族都是俄罗斯人,攸关俄罗斯人的地位问题都会引起俄罗斯政府的干预。波罗的海三国独立之后,主体民族成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民族。而历史上由于俄罗斯人的长期统治而对大俄罗斯主义积累的不满情绪以及对俄罗斯人的“防范心理”,使他们在选举、干部使用及语言教育等方面,限制和排斥俄罗斯人。这种民族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会进一步影响国家的稳定。例如1993年7月16日和17日,爱沙尼亚俄罗斯族人占多数的纳尔瓦和西拉米埃市出于对当局排外之举的强烈不满举行了全民公决,结果分别有97.2%和98.6%的市民赞成两市的自治,使之拥有了地方民族自治实体的地位。尽管,爱沙尼亚政府对此行动宣布“违宪”,但迄今为止仍有起伏,从而成为当局的一个棘手的政治问题。(14) 俄罗斯族人在三国的遭遇也引起俄罗斯政府的强烈不满,并向三国施压要求保障他们的利益,三国则认为俄罗斯是干预内政,双方的分歧无法弥合;其三,俄罗斯一直视波罗的海三国为其传统势力范围,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对三国加入北约,而三国则想方设法要融入进去,双方立场严重对立。在三国看来,上述因素都足以引起俄罗斯对它们采取军事行动,因而它们的“假想敌”自然非俄罗斯莫属,所有制定的军事战略都是围绕这一重心展开。

确立总体防御的国防战略之后,哪种领土防御模式最适合波罗的海三国国情,既经济又实用,同时也能向北约标准看齐?三国和援助国的军事专家都认为三国军力(尤其是陆军)的建设应当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其一,拥有一支较小的反应部队,能在短时间内参与国际行动和应对紧急状态;其二,有较大规模的野战军,这种部队全部或者部分依靠动员受训的义务兵以及后备役人员形成战斗力;其三,领土防御部队,全部或者部分由志愿防务组织组建。据此,它们还提出了四种防御模式,并分析了其优缺点:(15) 第一种模式,把资源集中于由正规化合同兵组成的常备反应部队。三国可以逐步发展大约2500人(如爱沙尼亚)至8000人(如立陶宛)的军力,形成两至六个机动营级战斗部队,此种规模的军队可以在受到威胁的地方集结、展开军事行动,但是在应对敌人的空袭和特种作战方面则显得相当脆弱。通过动员后备役虽然可以把军队扩大一倍,规模可达5000-15000人,形成1-3个旅级战斗部队来扩大正面防御,但同样易遭受敌人的空中打击。这类军队平时可以参加国际行动。缺陷是,它的威慑价值非常有限,又非三国所能负担。第二种模式,把资源集中于由义务兵组成的野战军。三国可以部署20000人(如爱沙尼亚)到70000人(如立陶宛),组成4-5个至14-16个机动旅,通过动员退役的义务兵,可以增加50%的兵力。这些军队可以在几个受到威胁的地方进行战斗,但无法形成核心防御战线,且易受敌人空战火力的重创。总之,野战军战斗力完全依赖于军队部署后的动员,威慑价值有限,且不能参与国际行动。第三种模式,把资源集中于纯粹的领土防御能力上。三国的抵抗力量在当地组织动员,总人数可达100000人(如爱沙尼亚)到350000人(如立陶宛),但是只能在拥有轻型武器的排或连级作战方式下进行,而且主要在敌人后方进行战斗,以此给敌人造成相当消耗。它们对敌人入侵的前奏行动如空袭和特种作战的抵抗非常有限,而且,此类军队不能参与国际行动。第四种模式,混合的领土—野战军防御能力,也就是执行“积极的领土防御”原则,把国家划分为几个军区。它结合了第二种和第三种模式的优点,既可以在关键地点上抗击敌人,又可以在后方消耗敌人。该模式的军力结构和原则具有相当高的威慑价值。因此,三国决定采纳第四种模式。

具体来说,三国实行总体防御的主要目标是占领、控制战略地区;依靠地区防务力量的支持,在宽正面上用正规作战的方式迟滞敌军入侵,消耗敌军的力量。在精心选择的地点上,把敌军迟滞在主要入侵的战线上,实施重大反击,给敌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主要通过小规模的作战部队对敌人后卫部队发起的一系列广泛的进攻来实现,以此破坏敌人的作战计划,最后迫使敌人放弃入侵目标。由于领土狭小,缺乏战略纵深,三国主张将游击战作为主要战术手段。

在军队构成和结构上也主要按照第四种模式进行调整。即正规军由义务兵组成,义务兵退役后,组成后备役。爱沙尼亚组建了一支8000人的军队,由30000人组成后备役,并计划在2000年组建一支45000人的后备役部队,打算在五年内增至10万人。(16) 拉脱维亚在平时维持着包括6000名义务兵在内的10000人的军队,建立了一个包括地区战斗营和领土防御部队在内的5000人的后备役部队。在军力结构上,三国除了正规海陆空军外,还包括志愿军。爱沙尼亚志愿军还有防务同盟(Defence League)协助,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志愿军的国防意志,为国家紧急状态提供人力,平时为其成员提供军事训练,战时参与军事动员。(17)

此段时间,三国军事建设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向北约军队标准趋同。尽管北约并没有规定正式成员国的标准,但毫无疑问,要想成为北约成员国,须为北约军事行动效力。在政治上,民主政府控制军队是其前提条件,与此同时,必须尊重人权,防务预算必须透明;在军事上,成员国必须拥有保卫本国领土的能力,武装力量的建设必须采用北约标准和程序,进而与北约军队协同作战,必须准备并愿意参与北约军事行动。(18) 三国在与北约建立和平伙伴关系之后,其军事力量的建设开始向北约标准看齐,在被确定为潜在候选国后,这一步伐明显加快了。

首先,三国从宪法上规定由文官控制军队、国防力量国有化以及国防军效忠政府等;其次,以西方民主国家文件为范本,制定了国家安全政策、军事战略、兵役法(Military Service Act)、国防组织法等;最后,根据地缘政治环境和对威胁的评估,决定武装力量的使命,对其发展给予监督和指导,以确保国防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19)

在军事层面上,三国进行了紧密合作,积极推动军事一体化以共同对付“外来威胁”,维护三国的独立和安全。(20) 这是其军事合作的重要内容,最终目的是力求在三国军队之间达成军事协作,然后与北约军队协同作战。与北约协作的目的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展示国际团结,为跻身北约创造条件;二是提高三国的武装威慑力。(21) 为达此目的,三国和援助国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举行联合军事演习。1994年2月,三国各派一个旅在爱沙尼亚举行独立后的首次联合军事演习。外电评价认为,这标志着三国开始“步入小国武装一体化合作的新时期”。(22) 此后,三国多次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第二,组建波罗的海维和营(Baltic Peacekeeping Battalion,BALTBAT)。三国最初设计了一个轻型维和作战部队,1996年10月改为一个固定的步兵营,并配有强大的火力保障能力,用于北约维和行动。2000年年底,该营全面武装,投入训练。它由三国各派一个连组成,同时各连仍然归属各国军队。波罗的海维和营为三国武装力量的发展贡献良多,它通过军人的轮换,将高标准和严要求传播到了三国军队,并提高了三国的协同性;第三,组建波罗的海空中监视网(Baltic Air Surveillance Network,BALTNET),基地设在立陶宛,用于监视三国领空,以最快的速度发现空中目标,指导三国防空力量的部署;第四,组建波罗的海海军中队(Baltic Navy Squadron,BALTRON),基地设在爱沙尼亚,由三国舰船组成,其目标是与北约协同,在波罗的海开展扫雷行动;第五,参加北约领导的国际军事行动,以展示三国不仅仅是“安全的消费者”,而且也是“安全的供应者”。三国参加国际军事行动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展示三国军事建设的成就;二是增加与北约的协同性,力争早日成为北约成员国。三国成立波罗的海维和营的目的也在于此。自1994年8月以来,波罗的海维和营参与了北约和联合国在前南地区的多次行动,也参加了美军在阿富汗反恐战争。大约有1030名来自该营的士兵部署在黎巴嫩和波黑地区。(23) 三国希望从实战中获取经验,提高作战指挥与北约协同作战的能力。

此外,三国创建了波罗的海防务大学(Baltic Defence College,BALTDEFOL)和波罗的海安全援助论坛(Baltic Security Assistance Forum,BALTSEA)。前者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与三国共同组建,目的在于提高三国军事人员的素质。三国成为北约潜在候选国之后,北约也选派了军官到该大学从事军事教学,向三国官兵传授军事知识,强调三国军队与北约的协同能力。1999年起,该大学开始根据北约标准来培训三国的旅级指挥官。它所培训的学员在三国军事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后者,由包括美国在内的14个援助国发起,目的也是为了推动三国防务体系的发展,协调援助国对三国的援助,为三国提供联合军事项目框架,“波罗的海安全援助论坛的联合项目,不仅是发展三国防务能力与北约协同的国防体系的最有效手段,而且还展示了三国尽最大努力解决地区安全问题的决心”。(24)

集体防御:谋求以能力为导向的军事力量(2002年至今)

2002年,三国在北约布拉格峰会上被确定为北约候选国,2004年4月被正式吸纳为北约成员国后,三国的安全环境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当本国的安全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政治组织的保障之后,三国一致认为,其国家安全和防务战略应当适时做出调整。与此同时,“9·11”事件的发生,使它们对于安全的认知也发生了变化:国际安全的主要挑战来自包括国际恐怖主义在内的非传统威胁。为应对这些非对称威胁,北约提出了军事转型目标,即优先发展预防和干预危机、冲突的能力,要求成员国把更多的资源用于国际行动。

三国对此迅速做出回应,调整了本国的国防和安全观,将国防战略从领土防御转向集体防御,其军事建设的方向也随之转变为,集中资源建设以能力为导向的军事力量,随时听命北约在相关区域从事国际军事行动,以应付非传统威胁,保证国内安全。2003年,拉脱维亚共和国发布的《国防概念》认为,北约集体安全和防务体系是拉脱维亚的防务基石,国家的防务应建立在集体防御的基本战略原则之上;拉脱维亚的安全与国际安全紧密相连,鉴于非对称威胁(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的犯罪和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扩散等)的跨国传播,以及这些威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预见这些威胁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的能力有限,作为北约成员国,拉脱维亚有义务加强共同的国际安全,预防和管理将要发生的非对称威胁;军事建设要转向北约能力承诺委员会规定的目标上,完善指挥、控制、通讯、计算机、情报、侦察、监视等系统(即C[4]ISR),提升集体防御所必备的军事能力,把军队建设成为一支规模适当、反应快速、部署灵活的危机反应部队。(25)

集体防御所需要的军事能力和军力结构有别于领土防御。在领土防御战略中,不得不设计最坏时的单独作战,设想在遭受入侵时,把所有资源用于国防。而按照北约的集体防御原则,其第5条款要求三国不要保持静态的军力结构,而是集中资源进行本国之外的军事行动。北约提出的新安全概念是:不是有多少北约国家需要保护,而是有多少国家在危急时刻能作为潜在的盟国开展行动。(26) 1999年北约提出的防务能力倡议(Defense Capabilities Initiative,DCI)和2002年建立的北约能力承诺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全面发展军事能力,以此“防止来自任何方向的威胁”,同时要求成立北约快速反应部队(NRF),并于2004年具备行动能力。(27) 据此,三国开始了军事转型的历程,目标是建设以能力为导向的军队。除了继续进行上述与北约协同作战的行动之外,三国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缩小志愿军数量、减少义务兵、扩大职业军,努力打造一支全部由职业军人组成的军队。拉脱维亚计划把国民卫队数量从32个减少到20个,其任务也作了相应调整,将专事于防空、后勤、交通和为外国援军提供后勤服务。立陶宛计划到2008年把后备役人数减少到6500人。拉脱维亚计划在2007年取消义务兵,实行全职业化的军队,立陶宛计划将义务兵数量从2004年3680人减少到2009年的2000人;(28) 第二,完善C[4]ISR系统,提高指挥与管理能力。2002年,三国宣布为空中监视系统(BALTNET)采购新雷达,立陶宛采购两部中程雷达,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各采购一部长程雷达,以此构成一个联合战略防空网,与北约一体化的防空和美国导弹防御系统相联结;第三,采购西方军事装备和系统,提高部队与北约军队的协同作战能力。

三国雄心勃勃地计划尽快打造一支快速反应部队,并为此进行了努力。如立陶宛现已着手组建一个“铁狼”(Iron Wolf)反应旅,这已成为陆军改革的当务之急。按照计划至2005年年底组建一个步兵营,第二个步兵营在2008年完成。2014年组建完毕的“铁狼”反应旅,将具有全面行动能力,能够满足北约的协同作战要求,在国外完成部署并维持一个步兵营的兵力,并拥有自己的战斗保障能力以及战斗服务资产。立陶宛军事转型的最终目标,就是建立一个现代化的装备精良、机动的、可灵活部署并能维持自身行动的军队,能够参与北约全方位的行动。立陶宛在未来将至少部署1/10的陆军总人数参与国际行动。(29)

限于国力、财力、物力和技术,三国无法像美英法德等国家那样发展全面的军事能力。对此,三国有着清醒的认识,它们认为,融入北约就是在联盟的军事结构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三国参加北约的军事行动即是表明,它们能通过提供特别的专业服务,如军事工程、医疗服务以及特种军事力量,为北约军事行动做出自己的贡献。(30) 这也有助于三国与北约其他成员国共同分担责任。发展专业化军事力量的目标在2003年召开的国防建设研讨会上得到确认,立陶宛国防部官员认为,“对于三国来说,提供大规模的军事力量是困难的,因此专业化的特种作战部队是一个受欢迎的建议:它符合当前的合作防务的主导思想。集中发展这些作战部队,可以确保军事转型目标的实现”。(31) 目前,拉脱维亚正在发展专业化的军械和扫雷作战小分队,并考虑组建防生化小分队;爱沙尼亚也在组建扫雷小分队;立陶宛正在设立医疗小分队。(32)

不可否认的是,三国军事转型还面临着一个重大的挑战和考验,即在遭受入侵时如何坚持到北约援军的到来,并为援军提供后勤等方面的支持,也就是说,如何提供“东道国保障”(Host Nation Support,HNS)。这是由三国国力弱小引发的问题。如前所述,成为北约成员国的一个前提是成员国必须具有防御能力,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本国能够全程独立作战;二是在一段时间内本国能够单独作战,直到北约援军的增援。其实,在被邀请入盟之前,三国一直都在考虑这个问题。前面引述的有关三国领土防御模式的文件中也都提到了这一点:即“在国家面临威胁之时,国家武装力量应当能够确保军事自卫能力,直到获得北约军队的支援”,“必须继续改善作为东道国为外国军队提供支持的保障体系”,而且视之为武装力量优先发展的项目。(33) 前面提及的三国组建海军扫雷中队,也即是为打通海上封锁以便外国援军增援本国做出的努力和尝试,属于“东道国保障”体系的建设内容。然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并非一日之功。

这同样是令北约头疼的一个难题。如果说三国未加入北约,北约对它们的国家防御不负任何责任,然而,在三国受邀成为成员国后,北约有义务保护三国免受外来入侵。但据著名智库斯特拉佛(Stratfor)研究机构的分析,该地区宽正面浅纵深的军事地形给北约军队进入三国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一旦发生战争,俄军为保卫加里宁格勒及其港口设施,将实施空中和海上封锁,北约只能通过陆路(即经过波兰)增援三国。但是苏联时代修筑的道路网络为莫斯科的进攻提供了有利条件,反而对三国形成包围之势,迫使北约军队留在海岸等待救援。(34) 外交政策分析研究所(IFPA)进一步认为,如果俄罗斯仅限于常规选择,即使在最坏情况下,美国也可以给三国提供联合空中支持和特种作战支持,实现增援目标,但是如果其他地区同时出现重大危机,需要美国出兵干预,那么美国对三国实施增援的反应能力则大大降低。“而当俄罗斯考虑使用大规模杀伤武器时,情况就复杂化了。如果发生战争,俄罗斯不会把自己的手脚束缚于常规选择”。(35)

既然三国成为北约正式成员国,北约就应该保证三国的安全。正如拉拉比(F.Stephen Larrabee)2003年4月3日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所强调的那样:“关键的挑战是确保第5条款不是‘空洞’的纸面承诺。”(36) 他呼吁北约要给三国实实在在的安全保障。关于如何给予三国援助,官方没有提及,但形成了四个非官方方案:(37) 第一个方案就是“波兰模式”,其前提条件是三国拥有足够的自卫能力,在危急时刻得到北约援助,这需要三国发展相当数量的常规武器装备,如坦克、火炮、装甲战斗车、反坦克直升机等;第二个方案是“技术”模式,依靠美国的空中力量和精确制导武器。因为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系统,可以利用其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即GPS),引导空军对攻击目标实施精确打击,减少附带伤亡;第三个选择方案是混合模式,北约部署最适合的增援部队驰援三国,同时采用“地平线上”的空袭策略(也就是第二种方案中的实施精确的空中打击);第四个方案就是报复模式,通过使用大规模杀伤武器打击入侵三国的敌国。北约的欧洲成员国和三国对报复模式反应最为冷淡,而采用波兰模式则需要保持大规模的领土防御部队,(38) 对于三国来说,并不可行。一方面国力有限,不可能维持一个庞大的军队,另一方面,波兰有乌克兰作为缓冲地带,而三国则直接与俄罗斯接壤,缺少波兰那样的战略空间。美国最认同技术模式,认为该模式成本最低、技术上也很成熟,但是三国认为这仅仅是美国的政治承诺,并不能保证美国军事力量在波罗的海地区的实质性存在。得到各方赞同的是第三种方案——混合方案。该方案保证了对敌威慑,既包括防御又涵盖报复战略。当然,若要形成威慑,需要美国和北约在波罗的海地区显示强大的军事存在。2004年3月29日,三国正式成为北约成员国之后,北约战机就开始在该地区进行飞行巡逻。这既印证了第三种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也是北约不想把集体安全保障变为“空洞”的纸面承诺的实际行动。

简要评论

自波罗的海三国独立至今,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内,其国防战略经历了重大改变:从希望得到安全保障,到跟随北约、欧盟向世界提供安全保障(三国已分别在阿富汗、伊拉克派驻了少量军队)。与之相应的是,承担安全责任的武装力量也从独立时期的草创到北约的潜在候选国时期的领土防御,转变为现在为国际社会提供危机干预力量。为适应国防力量职能的转变,武装力量也进行了结构调整,力图以能力为导向,将它组建为反应灵活、轻巧灵便,具有处理国际冲突与危机能力的干预力量。三国领导人对其武装力量的改革寄予了极大厚望,并希望以此提高三国的国际地位。从北约新战略的角度出发,北约也同样欢迎三国的军事转型,并对其军事改革的方向表示赞同。但是,如前所述,三国的军事转型充满艰辛与挑战,而且许多客观因素制约着其转型的成效,其中两个因素被视为难以突破的“瓶颈”。

首先,三国国力有限,无力打造一支真正以能力为导向的军队。三国的整个经济总量很小,如前所述,其国内生产总值总和也不过460亿美元左右,即使按照北约军费标准,三国努力把防务开支提高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每年国防开支总和也不过9.2亿美元。(39) 即使不考虑武装力量人员的薪水问题,在现代化武器装备、系统日益昂贵的情况下,9亿美元也只是杯水车薪。何况现在三国的当务之急是培养合格的军事人才、制定专业化的军事规划等。北约提出的能力倡议要求之高,目前连法国和德国都无法完成建设远距离投送军队能力的目标,遑论国力弱小、技术落后的三国。三国主张建立专门化军队的能力,本身就是承认无力打造一支真正以能力为导向的军队。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统计的数据更能说明这个问题:三国空军一共拥有飞机39架,而且没有一架是战斗机;直升机仅有22架。(40) 建立基于能力为导向的军队只有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才能胜任,目前法国和德国正在进行的军事转型也只能视其为发展的方向,能否成功还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二,三国的军事转型缺乏必要的国防工业基础的支撑。新军事变革方兴未艾正在席卷全球,其基础就是工业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三国几乎没有像样的国防工业,其武器基本上来自西方。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依靠外国武器装备打造一支现代化军队。显然,三国的军事转型缺乏应有的工业基础。如果有着强大的工业基础,能够生产必要的武器装备、系统来武装本国的军队,使其拥有足够的自卫能力,三国就毋需为“东道国保障”体系问题而苦寻良策,也不会让北约为此而头疼。

简言之,波罗的海三国军事转型致命之处就是目标与手段不能匹配,三国军事建设的蓝图缺乏必要的资源,但是其军事转型的意义不能低估。就目前状况而言,尽管波罗的海三国与俄罗斯在诸如俄罗斯少数民族地位、北约在三国领土上部署先进武器装备等问题存在一些矛盾,但是双方不可能发生大规模冲突。基于这种分析,三国在北约集体防御体系内,集中有限资源发展专业化的军事能力,组建有限的快速反应部队,努力完成军事转型,与北约的欧洲盟国一起承担其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也为北约的军事转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同样是回报北约为其提供安全保障的一种方式。

注释:

①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IISS) ,The Military Balance 2005-2006,London:Routledge,2005,p.60,pp.79-80.

②Vaidotas Urbelis," Defence Policies of the Baltic States:From the Concept of the Neutrality towards NATO Membership" ,NATO-EAPC Individual Fellowship Report( 2001-2003) ,Vilnius 2003,p.1,http://www.nato.int/acad/fellow/01-03/vaidotas.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Yury Korobovsky and Jason Powers eds.," Defence Reform in the Baltic States:12 Years of Experience" ,17-18 June,2003,Rica,Latvia,http://www.dcaf.ch/_docs/Reform_Baltic/publication.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③Erik Mnnik," Development of Estonian Defence:Finish Assistance" ,Baltic Defence Review,No.7,2002,p.35.

④Vaidotas Urbelis," Defence Policies of the Baltic States:From the Concept of the Neutrality towards NATO Membership" ,p.10.

⑤例如,1994年爱沙尼亚国防费用约为2000万美元,占国家预算的5%,这是爱沙尼亚为了被吸收为北约和平伙伴而被迫作出的选择,而1993年的防务预算不到国家预算的3%;1995年立陶宛的国防开支约为3000万美元,占国家预算的3.8%;以上数据均来自Peter Van Ham ed.,The Baltic States:Security and Defence after Independence,Chaillot Paper 19,June 1995,http://www.iss-eu.org/chaillot/chai19e.html,登录时间为2007年3月6日。

⑥Gundars Zalkan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 ,Baltic Defence Review,No.1,1999,p.1,http://www.bdcol.ee/fileadmin/docs/bdreview/09bdr199.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⑦R.A.Vitas," Civil-Military Relations in Lithuania" ,in C.P.Danopoulus and D.Zirker eds.,Civil-Military Relations in the Soviet and Yugoslav Successor States,Boulder:Weatview Press,1996,p.82.

⑧Gundars Zalkan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 ,p.2.

⑨《北大西洋公约》第5条规定如下:北约盟国中如果任何一国受到来自盟国之外的攻击,便意味着全体盟国受到攻击,北约可以实施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一切手段进行“集体防御”行动。

⑩Vaidotas Urbelis," Democratisation and Integration:DACF in the Baltic States" ,Geneva Centre for Democratic Control of Armed Forces( DCAF) ,Working Paper Series No.54,Geneva,August 2002,p.7,http://www.dcaf.ch/_docs/WP54.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11)2003年6月在一次由拉脱维亚政府资助召开的国防研讨会上,三国国防部官员都阐明了这一点。参见Yury Korobovsky and Jason Powers eds.," Defence Reform in the Baltic States:12 Years of Experience" ,p.26。

(12)Vaidotas Urbelis," Defence Policies of the Baltic States:From the Concept of the Neutrality towards NATO Membership" ,p.19.

(13)三国在1999年9月提交的成员国身份行动计划(MAPs)都是以领土防御为基石发展其军事力量的,并得到北约批准。具体参见" NATO Membership Action Plans Submitted" ,http://www.jameston.org/publications_details.php? volume_id=22&issue_id1631&article_id=16311,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14)李兴汉:《波罗的海三国国情研究》,“第五章:独立后的波罗的海三国政治改革及其走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欧中亚研究所,1996年10月,参见http://euroasia.cass.cn/Chinese/Production/projects09/005.html,最后登录时间为2007年3月6日。

(15)Michael H.Clemmesen," Batic States and Different Territorial Defence Models-A Discussion" ,Baltic Defence Review,No.4,2000,pp.115-121.

(16)Major General Ants Laaneots," The Estonia Defence Forces 2000" ,Baltic Defence Review,No.1,1999,p.3,http://www.bdcol.ee/fileadmin/docs/bdreview/08bdr199.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17)Ibid.,p.2.

(18)Lieutenant General K.G.H.Hillings," Defensibility" ,Baltic Defence Review,No.1,1999,p.2,http://www.bdcol.ee/fileadmin/docs/bdreview/06bdr199.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19)Vaidotas Urbelis," Democratisation and Integration:DACF in the Baltic States" .

(20)李静杰主编:《十年巨变——新东欧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页。

(21)Michael H.Clemmesen," NATO Interoperability and the Baltic Defence College" ,Baltic Defence Review,No.1,1999,P.3,http://www.bdcol.ee/fileadmin/docs/bdreview/13bdr199.pdf.

(22)李静杰主编:《十年巨变——新东欧卷》,第206页。

(23)Yury Korobovsky and Jason Powers eds.," Defence Reform in the Baltic States:12 Years of Experience" ,p.12.

(24)Ibid.,p.42.

(25)" State Defence Concept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 ,Baltic Defence Review,No.10,2003,pp.77-86.

(26)Knut Kirste," NATO' s Security Agenda after Enlargement" ,Baltic Defence Review,No.11,2004,p.98.

(27)Hans-Christian Hagman,European Crisis Management and Defence:The Search for Capabiliti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p.29-33.

(28)Military Technology,No.1,2005,pp.142-144.

(29)Lithuania,Military Technology,No.1,2005,pp.143-144.

(30)Vaidotas Urbelis," Defence Policies of the Baltic States:From the Concept of the Neutrality towards NATO Membership" ,p.22.

(31)Yury Korobovsky and Jason Powers eds.," Defence Reform in the Baltic States:12 Years of Experience" ,p.31.

(32)F.Stephen Larrabee," The Baltic States and NATO Membership" ,Testimony Presented to United States Senate Committee on Foreign Relations,April 3,2003,p.2,http://www.rand.org/pubs/testimonies/2005/CT204.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北约重要国家几乎都拥有这种军事能力,在它们看来,这些能力根本不具有重要性。但是,基于三国的整体经济水平以及军事技术水平,北约官方则对它们发展的专业化军事能力表示认可,认为这符合美国所说的负担分担原则。

(33)" State Defence Concept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 ,pp.79-80,p.83.

(34)" Baltic States Membership in NATO Unlikely" ,27 April 2001,http://www.nato.lv/stratforanalize.htm,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35)Institute for Foreign Policy Analysis( IFPA) ," Strategic and Operational Implications of NATO Enlargement in the Baltic Region" ,IFPA White Paper,June 2002,p.3,http://www.ifpa.org/pdf/whitepaper.pdf,登录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

(36)F.Stephen Larrabee," The Baltic States and NATO Membership" .

(37)拉拉比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上作证时谈到了这四种方案,指出这些方案是由北约规划人员制定的,只不过没有正式被确定为官方文件。我们可以视之为北约的非官方方案。参见F.Stephen Larrabee," The Baltic States and NATO Membership" ,pp.7-8。

(38)波兰拥有141500人的现役部队和234000人的后备役部队,是中东欧国家中军事实力最强的国家。参见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IISS) ,The Military Balance 2005-2006,London:Routledge,2005,pp.86-88。

(39)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IISS) ,The Military Balance 2005-2006,p.60,pp.79-80.

(40)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IISS) ,The Military Balance 2005-2006,p.60,pp.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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