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名牌战略的三个可行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名牌战略论文,措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是海,质量是船,名牌是帆。这三句话,言简意赅地说明了名牌产品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确,要进入市场经济之海,若产品没有一定质量,就好比入海无船;但若质量之船没有扬起名牌之帆,同样也不可能在商品经济的海洋中远航。当前,在外国产品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振兴我国工业的名牌,实施名牌战略,与洋货抗争,尤为重要。
提到实施名牌工程,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加大对企业的研究与开发(R&D)投入。但是,在目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 通过加大政府对企业的技改资金投入来实施名牌工程有相当难度。为此,需要探讨在当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实施名牌战略的可行措施。本文将探讨从政府、企业、公众三个方面着手。
一、通过政府采购来推进名牌战略
名牌战略的推进需要政府的支持。这里讲的政府支持,当然也包括政府对名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给予资金支持这种传统的作法。由于目前各级政府财力比较困难,在资金支持方面不可能有较大的作为。而在实施名牌战略方面,有一件事是政府可以做的,也是马上能做的,那就是用政府采购来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实际上,在个别产品上,我国政府已经有意无意地开始了用政府采购来推进名牌战略的作法,那就是轿车的购买。目前,国务院已明文规定,各级政府官员的用车必须是国产轿车。当时国务院作出这一决定的初衷可能是反对在官员用车上的竞相攀比的奢靡之风,但实际上却收到了一石两鸟的功效,即不但反了腐败,也促进了国货名牌——奥迪、桑塔纳轿车的发展(当然,这两个产品是否真正的“国货”,可能还有争议)。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把这一作法推而广之,用政府采购来推进其它名牌产品的发展。不妨以大家熟悉的机电类产品为例。我们认为,政府应当明确规定,凡用政府财政投资拨款购买的办公用品,如彩电、空调、录像机、磁带、胶卷等,必须是国货(或许照相机与摄象机暂时还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这两种产品中缺少能与洋货相媲美的国货名牌。)可能有人会说,这种作法是否有盲目排外之嫌?我们认为,盲目排外是指禁绝一切外国产品,而用政府采购法来支持国货名牌只是一种政府行为,普通的消费者完全有权利购买自己喜爱的外国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用本国纳税人的钱来支持本国名牌产品,名正言顺,理直气壮,何来“盲目排外”?
当前,我国的民族工业正处于存亡危急关头。照相机行业在洋货的冲击下已经跨掉了;录像机行业正处于襁褓之中,就受到洋货的眈眈虎视;计算机行业还处于青少年时代,就过早地承受了成人的压力,在中国市场上与洋货大打出手;中国的八大碳酸饮料,随着四川“天府可乐”被美国百事可乐收归旗下,已被洋水“水淹七年”,只剩下“健力宝”还在孤身奋战;……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中国的有识之士提出了种种振兴国货的方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组建精锐部队——推进名牌战略。在这方面,虽然我们由于条件限制还困难重重,但有一件事是立即可做的,那就是通过政府采购来促进名牌战略。我国每年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高达上千亿,若通过政府采购来扶持国货名牌,这对我国名牌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同时,这样做又不增加政府支出,因而是完全可行的。
二、通过企业间的协调和联合来推进名牌战略。
凡是生产名牌产品的企业,一般都是大企业。我国的名牌产品之所以难以与世界名牌产品相抗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的规模还不够大。因此,如果能够实现名牌产品的联合,这对我国名牌战略的实施是大有裨益的。例如,上海就采用了把“飞跃”、“凯歌”、“金星”电视机厂三强合一的作法。但是,由于很多中国人缺乏协同作战,他们的信条是“宁为鸡头,不作凤尾”。因此,除了以大吃小的兼并或控股外,要通过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来推进名牌战略,至少在目前有相当难度。我们认为,在当前,即便不能通过合并来增强企业实力,但至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避免名牌企业“兄弟阋于墙”,从而保护名牌企业的发展,使之能‘外御其侮’。在这方面,日本政府为我们作出了榜样。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各地竞相引进彩电生产线。日本政府为了避免日本企业之间的自相残杀,特地为日本著名企业划分了其在中国的势力范围:索尼对上海、日立对北京、松下对咸阳。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日本企业在中国的互相竞争,使它们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处于垄断(谈判)的有利地位。日本政府的这一作法值得我们仿效。在当前我国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竞相削价出口,企业创汇不创利的情况下,我国政府有必要通过政府权威来进行出口企业间的协调,使我国的名牌产品免遭出口时低价竞销,在国外沦为“地摊产品”的厄运。
我国产品不但在出口时互相竞价而受制于人,在国内市场上也常发生“兄弟阋于墙”的事。若如是,又何能‘外御其侮’?可能有人认为,我国目前很多行业正处于‘春秋’时期,需要通过互相竞争,淘汰一大批,从而进入“战国”寡头争雄的时代。而只有“战国七雄”才有能力‘外御其侮’。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目前存在于各行业中的硕果仅存的几家寡头企业,不也是残酷竞争的结果吗?此语不假。但问题是,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否有必要重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由竞争的老路?更何况,我们现在许多互相竞争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其产权同属国家。可以设想,一个私人大资本家是绝不会让自己全资或控股的几个大企业展开你死我活的竞争的。因此,作为国家(更切合实际的说法是各级政府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若对自己下属的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就令人感到奇怪了。因此,为了实施名牌战略,有必要防止国有名牌企业之间的不必要的竞争。这里,一个有效的办法可能是通过各名牌企业互相持股来让企业自己开展协调、避免竞争。例如, 如果让杭州的两家著名空调企业——西冷和东宝互相参股20 -30%,则这两家企业就自然地会在开拓省内外市场时互相协调,避免不必要的竞争。如果全国所有国产空调企业都能两两进行协调,则在同一地区互相竞争的国产空调的数量就可以下降到原来的1/2; 如果每三家国产空调企业互相参股,则在同一地区互相竞争的国产空调的数量就可以下降到原来的1/3。与此同时, 每一国产空调企业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销售规模就可扩大三倍。这样,在每个地区,国产空调企业规模大了,竞争的企业数量少了,就会形成一种寡头垄断的格局。再根据经济学的理论,寡头垄断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市场结构,这有利于国货名牌联合起来与洋货竞争。
三、通过舆论宣传来推进名牌战略
本世纪初,我国曾爆发过一场震撼全国的“抵制日货”的运动。那是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狼子野心面前中国人民所采取的正义行动。那场抵制日货运动,打击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嚣张气焰,显示了中国人民反对日本侵略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至今还深深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当然,抵制日货运动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采取的一个特殊的行动,其目的只是为了抵制日货,而并非提倡国货。在抵制日货运动中并没有提出反对其它“洋货”。
今天,时代已经不同了。我们显然没有必要以开展一个“抵制洋货”的运动方式来提倡国货,推进国货名牌的发展。但是,在当今国人盲目崇洋意识日趋严重,洋货大量入侵中国市场的时候,开展“爱我中华,用我国货”的活动和舆论宣传,非常必要。当然,这里我们讲的“用我国货”,是指质量可以与洋货相比的国货名牌,而不是国货一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出现了一批名牌国货,其质量也可以与洋货相媲美,只是由于国人的崇洋意识作怪,国货名牌受不到国人的重视。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的名牌国货要理直气壮地进行舆论宣传,提倡国人的国货意识。如果说政府采购法是用强制的方法规定公款采购只能购买国货,那么舆论宣传则是用劝导的方法引导人们购买国货名牌。当然,由于当前国人的崇洋心理之消除并非可以一蹴而就,一般性地开展提倡国货的宣传可能效果不会十分显著。我认为当前可行的一个方法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可塑性较大的大中学生身上(当年的抵制日货运动的主力也是青年学生)。我国现在在校的大中学生及小学高年级学生人数超过1亿,如果把“爱我中华,用我国货”的重点对象放在这些学生身上,那么,在录音带、饮料等学生有购买决定权的产品上,国货名牌的销售将会有极大的增长。这对国货名牌的发展是极其有利的。当然,在舆论宣传中,要注意实事求是。我们要宣传的是国货名牌,对于国货中那些“扶不起的阿斗”,则不但不能宣传,其早日消亡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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