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因素对我国粮食生产影响的实证分析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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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粮食生产中价格作用的简单回顾

探讨我国粮食生产的价格反应特征必须从中国粮食流通的体制环境入手分析,因为我国粮食流通体制与政策为我国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和消费这一整个运行过程规定了基本的运行框架,并直接左右粮食流通过程中所有参与者的行为和粮食实际流通(徐翔、王凯)。

建国以后,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与政策经历了从集中式计划管理到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直至目前的粮食市场相对开放的缓慢的渐进过程。1952-1978年为完全集中式计划管理时期,这一阶段计划收购几乎占据了整个粮食商品交易量的全部,非收购的市场交易比重除了在极个别的年份外几乎为零。与此同时,粮食的生产同样受到了计划经济的严格控制。因此,在生产和购销都呈现刚性的情况下,探讨粮食生产对价格的反应是毫无意义的。

1978年以后,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推行,我国开始对粮食统购统销制度进行逐步改革,农民在完成了国家的收购任务以后可以将剩余的粮食拿到集贸市场上交换,粮食自由市场交易量从70年代末的占商品的2%上升到80、90年代的5%左右。同时,农民在种植结构、投入规模等生产决策上具有了相对较大的自主权。这意味着,价格杠杆开始对粮食生产行为产生外显作用,探讨粮食价格对生产的影响不仅是非常必要的,在理论上也是可行的。

在1978-1984年间,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注:收购价格是定购价和超购价的加权平均,对义务出售的粮食用定购价购买,而对超过义务以上的粮食则用超购价购买。),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而同期农民所接受到的总体价格水平(用农村零售价格总指数表示)和生产资料价格水平则上涨甚微,这就使得联产承包责任制所释放的制度变革能量有了切实的利益基础,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形成了这一时期粮食生产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因。特别是从1979年起,国家规定对粮食超购部分必须支付高于定购价30%-50%的奖励,提高了粮食生产的“边际价格”,使粮食产量和国家粮食收购量在1981-1984年迅速提高。

1985年,为减轻财政负担、增强市场功能,国家决定废除原有的粮食收购制度,用合同定购取代强制征购。这一新的计价方法使得向农民支付的边际价格下降了9.2%,其直接结果是1985年粮食种植面积的下调并使得当年粮食减产28,200千吨。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刚刚出台的市场化改革措施不得不被政府行为重新取代,合同定购实际上又变成了强制性低价定购。这一时期除国家合同定购外,粮食议购以及地方政府、集体和厂商的收购构成了社会收购的剩余部分,其收购量占整个社会收购量的50%以上。但就价格而言,虽然1985-1987年集贸市场粮价持续走强,但由于财政和仓储的制约,议购价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

1991年,在粮食财政补贴负担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国家决定以提高城市粮食销价为起点对粮食购销“双轨制”进行进一步改革,以此为契机,1992-1993年国家试图将改革扩大到定购方面,通过省区分散决策最终取消国家定价收购。出乎意料的是,这种以“保量放价”为核心的购销体制改革使得粮食市场价格从1993年底开始大幅度上扬,从而迫使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1994-1995年的粮食收购价格。承接这种价格的超常提高和制度安排的变迁,1995、1996年我国的粮食产量又重新获得了比较快速的增长。

这表明,粮食产量与价格的关系虽然复杂,但价格变动肯定是粮食生产波动的重要原因。

二、影响我国粮食生产决策的价格型态

(一)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产品价格型态

产品价格是影响粮食生产决策的最主要价格变量,问题是:在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过程中,粮食生产者是对国家的粮食收购价还是集贸市场的粮食交易价格抑或是农村市场的粮食交易价格作出反应。换句话说,在这三种价格中谁最有资格成为粮食生产的边际价格。毫无疑问,粮食收购价中的定购价在政府宏观政策框架下带有强制的税收性质,并没有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原则,因而对粮食生产的指导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就超购价而言,1984年以前,在“统购、统销”的政策背景下,国家是粮食收购的主体,非收购性的粮食交易受到严格限制,因此有些学者认为用超购价作为边际价格是合理的(林毅夫)。但这一阶段持续的时间仅六年左右,不足以反映我国粮食生产的价格反映特征,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国家收购过程中超购价的确定具有相当的弹性,使超购价自觉不自觉的向粮食的市场价靠扰,从而带有了很强的市场成份(1979年的一次性调价带有补偿的性质,属于特例)。所以,在实证分析中,用超购价作为边际价格也是不合理的。

1984年以后,包括集贸市场在内的农村粮食市场交易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这类非收购的粮食交易份额只保持在占整个粮食商品量5%左右,但由于其价格一般高于国家收购牌价,因此一般认为,非收购类粮食交易价格在农业生产决策中起到了“边际价格”的作用(柯柄生)。但需要注意的是,集贸市场仅是农村粮食交易市场的一部分,远不是农民剩余产品交换的唯一场所。同时,集贸市场一般带有地域性、封闭性,其交易的主体是小商小贩而不是农民,欺行霸市、投机倒把是集贸市场固有的通病,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限制了其交易量,而且影响了其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在社会总收购中,除国家的收购外,企业和集体的收购占据了越来越多的比重,到90年代该比重甚至上升到60%的高水平。同时据估算,在整个社会收购量中,对农村地区的返销也占据了25%-30%的比重,在这些返销粮中,除国家的“统销”带有价格补贴外,企业和个人收购返销的部分也是农村粮食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调查表明,80年代以后,企业和个人的收购与返销已经成为农村粮食市场的主要经营形式,也是粮食生产者出售剩余产品的主要渠道之一。在这种条件下,一味强调用集市贸易价作为粮食生产的“边际价格”是值得商榷的。

从生产理论的角度看,如不考虑集贸市场的进入成本和交易成本,将集市贸易价格作为“边际价格”是有理论依据的。但“边际价格”的确定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它对应着生产者的决策行为,并与预期价格的确定相联系。实证研究表明,集市贸易价格是粮食供求关系的晴雨表,粮食丰收,则下一个生产年度的集贸市场价格下跌,粮食欠收,则下一个生产年度的集贸市场价格上扬。这可能是很多经济学家乐于将集贸市场价格称之为“边际价格”的重要原因。但是,集贸市场的这种价格指示功能是与生产的价格预期功能有区别的,前者反映上期的粮食供求,而后者则形成下期生产决策的基础。在集贸市场存在着局限,相当多农民没有通过集贸市场实现其剩余产品的价值的情况下,将集市贸易价格作为预期价格就缺乏依据了。笔者认为,应采用代表整个农村市场粮食交易的农村市场粮食零售价格作为“边际价格”的表征变量。

(二)影响粮食生产的其它价格型态

上述表明粮食价格的上涨对粮食的增产起到了刺激和促进作用,生产理论告诉我们,生产者之所以对价格作出反应是由价格背后的实际利润决定的。在利润最大化原则的驱动下,生产者不仅要对产品价格变动作出反应,同时还要对总体价格变动和生产资料价格变动作出反应。

在新古典生产理论中,产量水平是以实际价格计算的产品价格和投入价格的函数(注: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引起通货膨胀,还是通货膨胀引起农产品价格上涨在我国理论界很有争议。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对总体价格上涨的反应,参见D.Gale Johnson等人的有关论述。)。因此,在表1中,以当年价格计算的农村市场粮食零售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换算为用不变价格表示的实际上涨率。可见,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相对应,1979-1980年、1985-1986年、1989年、1993-1995年四个阶段的粮食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导致了粮食产量在随后的1981-1984年、1986-1987年、1990年以及1995-1996年的上涨。反之,在1984年、1990年,生产资料价格明显高于粮食市场零售价格,于是,在1985年和1991年粮食生产出现较大滑坡。由此,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各类价格的调整和波动通过投入调整对粮食产量波动产生影响,而单独某一种价格的变动并不足以解释粮食生产的变化。

三、价格波动对生产波动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理论模型

由于投入的“固定性”、生产调整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农业和粮食的供给反应具有粘滞性,调整成本越大,粘滞性越强(Johnson.G.L.等)。与这两种生产调整的货币成本相对称,在传统社会的生产活动中,由于传统习惯、社会文化等因素的作用,生产者在实际产出与期望产出之间出现差距时还必须支付一定的心理成本,且差距越大,所付心理成本也越大。为了模拟这两类成本对实际生产行为的影响,格里格斯(Griliches)提出了著名的局部调整模型(Partial Adjustment Model)。该模型建立在调整成本函数的基础上,认为生产调整必须支付的成本是产量变动的二项式函数,即:

C[,t]=a(Q[,t]-Q[*,t])[2]+b(Q[,t]-Q[,t-1])[2] a>0,b>0

其中,a(Q[,t]-Q[*,t])[2]是由实际产出与期望产出的差距所带来的心理成本,b(Q[,t]-Q[,t-1])[2]则是由实际产出变动所引致的货币成本。显而易见,生产者作出调整决策的依据必须满足调整成本最小化的原则,该原则用一阶微分方程可以表示为:

上述方程移项处理可变为:

a b

(a+b)Q[,t]=aQ[*,t]+bQ[,t-1] 或 Q[,t]=──Q[*,t]+──Q[,t-1]

a+b

a+b

这样当期产量与前一期产量的变化就可表示为:

a a

a

Q[,t]-Q[,t-1]=──Q[*,t]-──Q[,t-1]=──(Q[*,t]-Q[,t-1])

a+ba+b a+b

该方程反映了实际产量变动与期望产量变动之间存在着简单的线性关系,由于a、b为常数,令

a

β=───,则 Q[,t]-Q[,t-1]=β(Q[*,t]-Q[,t-1]) (1)

a+b

在这里,0<β<1。

根据一般的供给反应理论,在总体价格水平和投入品价格水平不变的局部均衡条件下,期望产量是该产品预期价格的函数:

Q[*,t]=a+bP[*,t](2)

其中,Q[*,t]为期望产量,P[*,t]为预期价格,而a、b则为调整模型的长期参数。假定生产者预期价格的形成遵循蛛网模型的“幼稚预期”(Naīve Expectation)假说,即预期价格等同于上期接受到的价格水准,或P[*,t]=P[,t-1](3)

将(3)代入(2),然后将(2)代入(1)得

Q[,t]=β(a+bP[,t-1]-Q[,t-1])+Q[,t-1]=aβ+bβP[,t-1]+(1-β)Q[,t-1]或

Q[,t]=ω[,0]+ω[,1]P[,t-1]+ω[,2]Q[,t-1]

这就是局部调整模型,其中,

ω[,1]

β=1-ω[,2],b=────,

β

在产量和价格为对数形式的条件下,ω[,1]就变为短期供给弹性,而b为长期供给弹性。

值得说明的是局部调整模型是供给反应方程的特殊形式,侧重模拟生产者的行为特征。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这种产出对价格信号的反应必须通过生产要素调整这一中介实现,因此,局部调整模型和生产函数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但由于在市场不完善、价格扭曲的情况下,生产者对价格的反应并不能真正代表生产者的行为特征,经典供给反应方程的成立又总是要满足生产者无市场进入、退出障碍且生产要素供给市场化的前提条件,这样供给反应模型又是和生产函数相区别的。

(二)价格变动对产量波动影响的定量分析

上面我们推导了模拟我国粮食生产反应行为的局部调整模型,在推导过程中出于简洁、明了的考虑,我们设定了其它条件不变的前提。但事实上,由于投入品价格的变动已影响了生产者的决策行为,上面的局部调整模型在实际应用中应增加上期投入品价格这一变量,即:

Q[,t]=ω[,0]+ω[,1]P[,t-1]+ω[,2]Q[,t-1]+ω[,3]P[*,t-1],

其中,P[*,t-1]为上期生产资料的价格。同时,为了消除总体价格水平变动的影响因素,模型中的价格变量应全部是不变价格形态。采用1978-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年鉴的产量和价格数据,分别用上述局部调整模型的线性形式和双对数形式进行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上述统计结果,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几点结论:

首先,所有价格参数的t统计量在90%的临界水平上都很显著,可以认为“粮食生产理性作为”的假说是成立的,这说明价格杠杆对调节农户的粮食生产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结论虽然简单,但却有着极为重要的政策含义。因为实证研究中,很多经济计量模型不是忽略了就是严重低估了粮食生产与供给对价格的反应,并转而寻求其它途径,如通过加强政府对粮食生产的控制和管理而不是以市场价格为主体的政策手段来调动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近年来,由于没有认识到粮食生产同样基于理性原则而忽视农民利益的做法仍不时泛滥,严重妨碍了中国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地增长。

其次,通过简单的计算,我们得到,在不考虑生产资料价格变动的情况下,ω[,1]=0.184,β=0.272,b[,1]=0.676。β值远小于0.5,说明生产调整所必须支付的货币成本远远大于调整所必须支付的心理成本;中国粮食生产的短期价格弹性仅为0.184,而长期价格弹性则达到0.676,说明中国粮食生产对价格的反应有一个较长的延滞期,这说明了中国粮食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着稳定因子。同时,我们看到,虽然短期弹性值较小,但长期弹性值表明就一个较长时期而言,中国粮食生产还是能够对价格的变动作出相当剧烈的反应的。

再次,在粮食价格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得到 ω[,3]=-0.552,b[,2]=-2.03,生产资料投入的短期价格弹性为-0.552,而长期价格弹性高达-2.03。这里的推论有二个方面:其一,从总体来看,中国粮食生产对生产资料价格的反应不是一期完成的,需要经历较长的调整期消化吸收;其二,就生产资料的投入而言,不管是短期弹性还是长期弹性,其绝对值都高于相应的粮食价格弹性值,表明在目前的生产技术水平和资源禀赋条件下,投入品价格的上涨对粮食产量的继续提高冲击极大,在粮食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以同样速度上涨的条件下,粮食供给的短期和长期反应都将呈下降的趋势。因此,为了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地增长,在注意使用粮价杠杆调节的同时,一定要把住生产资料价格关,严格地控制生产资料价格的非正常上涨。

最后,必须特别说明,以上价格因素对生产影响的实证分析并不排除技术变革和创新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但由于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中国就基本完成了“绿色革命”的技术变革(注:中国是最早大规模推广F-1杂交水稻的国家,其小麦半矮品种在其它国家“绿色革命”前几年就推广应用,在1978年中国杂交玉米的种植面积占玉米总播种面积的60%以上。总而言之,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中国的玉米、小麦品种就可以与其它国家最好的品种相媲美。参见黄季焜(Ji-kun Huang)等人的研究成果。),因此,在1978-1996年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这段时期内,技术的改进和完善可以认为是和价格因素的作用相联系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实证研究中,技术因素对生产的作用已经内生化并包含在价格的影响中。在价格提高的条件下,受利益驱动,农民改进种植技术的积极性提高;而价格下降,则农民规避风险的意识加强,采用新技术和改进传统技术的动力消失或减弱。就个体行为而言,这种技术——价格论可能有失偏颇,但就总体而言,其假说应当是能够成立的。

四、粮食价格弹性相对偏低的原因

(一)耕地面积供给刚性

我国粮食生产函数的实证分析表明,土地是诸多生产要素中产出弹性最大,对增长和波动影响最大的因子。改革前我国粮食播种面积曾达到136百万公顷,此后虽然复种指数不断提高,但随着耕地的减少,播种面积还是在不断下降,到1996年仅为110百万公顷。粮食耕地面积的减少一与种植业结构的调整有关,二与大农业的结构调整有关,三与非农产业的持续扩张有关。粮食播种面积降低了,但农作物播种面积在1978年以后却一直保持在150百万公顷的水平上,说明以棉花为主的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提高了。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水果、内陆人工养鱼产量都增加了10倍以上,减少的耕地中相当大部分是用于发展养鱼、退耕还田以及退耕还林(马晓河)。最后,耕地的减少还和非农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目前耕地总量呈缓慢下降趋势的条件下,由于出售剩余粮食已经不是广大农民获得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更由于耕地在进行其它用途的使用时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因此,以土地为代表的生产要素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相对较低。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粮食价格大幅度提升,但一直并没有改变其绝对劣势地位。但由于粮食种植的政府引导,非粮食类的生产活动需要较多技术或资金,以及农村劳动力剩余等原因,粮食生产仍能够对价格作出反应。

(二)劳动力投入的准固定性

劳动力不是固定投入,但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中仍表现出较强的固定性特征,我们称之为准固定投入。就我国而言,一方面由于偏向技术进步的作用,单位面积的劳动使用量在持续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虽然非农产业和农业内其它部门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但滞留在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绝对数量始终不见明显的下降。其结果只能是家庭内各成员之间共同分摊有限的农业劳动,并采用了世界上最为集约化的粮食生产方式。而这种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当然是粮食生产稳定的重要原因。换句话说,劳动力的过量供给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价格反应功能弱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机会成本上升导致可变投入徘徊不前

机会成本上升是一个长期的问题,除了宏观层面的影响因素外,土地经营规模狭小、粮食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偏低也是形成的关键原因。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了每个农户几乎均等的土地使用权,使得我国农户的劳均土地规模即使按照东亚国家的标准来看也是相对狭小的。这样,粮食生产的投入很容易就进入了边际报酬的递减阶段。随着非农产业就业机会的增多以及农村劳动力流动合法化的确立,农户的要素投入已经初步具有了一定的市场基础,这样农户就可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边际报酬的相等的原则配置自主支配的资源,从而导致了粮食生产投入停滞不前的局面。即使是在劳动力和耕地投入“固定性”的条件下,农户仍可以将现金等投入到非农产业的生产中,从而削弱了粮食价格上涨对生产的激励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自给在我国粮食生产中占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同时在相当多的粮食生产区农户还必须完成粮食的定购任务,因此,在农户的粮食生产任务中,绝大部分属于刚性的范围,这样,粮食价格下跌即使导致种粮收益下降也不可能全部地反映到粮食生产的投入上,这也是粮食生产价格反应功能弱化的重要诱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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