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中共对台政策的历史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共论文,建国以来论文,对台政策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9年海峡两岸再度分离的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在认真不懈地探讨和寻求祖国统一的方式和途径,适时提出了一系列的对台方针政策,在两岸关系的发展中,始终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本文拟就中共对台方针政策的历史演变过程作一初步探讨。
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共对台方针政策经历了较大的演变发展过程,以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为转折点,大致可以分为“武力解决”与“和平统一”两个时期。
(一)“武力解决”时期(1949——1978年)
在这个时期,基本方针是以武力解放台湾,同时辅之以和平争取工作,口号是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其间,从具体表现形态看,又大体可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
1、1949年至1955年4月为“单纯依靠武力”阶段。1949年上半年,随着大陆即将全部解放,解放台湾的问题提到了中共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1949年6月,中共中央军委一再电告第三野战军领导和华东局,请他们开始认真研究解放台湾的问题,努力争取台湾的国民党军队里应外合,以较少的代价,在较短的时间内解放台湾。194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提出中国人民的光荣任务“就是解放台湾,海南岛和西藏……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不让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我们的领土上有任何立足点。”1950年初,在中央军委领导下,第三野战军调兵遣将,加紧进行解放台湾的准备。同年4月和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相继解放了海南岛和舟山群岛,并准备乘胜攻打金门,进而解放台湾。台湾当局感到大难临头,为了争取好一点的结局,曾派人前往大陆,试探国共和谈问题。可是此时远东国际局势突然发生急剧变化,1950年6月25日,朝鲜爆发战争,美国对台政策由对蒋“撒手不管”,改而为积极“扶蒋反共”。美国在派遣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的同时,并以大量军事经济援助,扶植国民党政权。在这种情况下,蒋介石停止了对国共和谈的试探,提出“一年准备,两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的复辟目标,并采取一系列军事步骤,对大陆进行骚扰窜犯活动。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共不得不派出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此情况下,解放台湾问题也就被搁置下来。
1954年,随着朝鲜战争的基本结束,中共又将解放台湾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朱德在1954年“八一”建军节纪念大会上发表讲话,号召全国军民“为解放台湾,及台湾人民重回祖国怀抱,为祖国的完全统一和人民解放事业的彻底胜利而奋斗”。随之发动炮打金门的战役。同年12月2日,美国与台湾当局签订“共同防御条约”,为了打击美蒋勾结的嚣张气焰,解放军于1955年1至2月,发动渡海作战,解放了一江山和大陈岛。
2、1955年5月至1966年4月为“以武力方式为主,辅之以和平争取工作”阶段。
鉴于5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插手台湾事务日趋严重,特别是1954年12月2日与台湾当局签订了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共同防御条约》,使台湾问题更趋复杂化。而国民党也吸取了在大陆失败的教训,通过改造整顿和进行改良性“土地改革”,使台湾社会政局逐步稳定下来。与此同时,国际形势也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达成协议;1954年春柏林会议召开,同年4月7日,日内瓦会议签订了越南停火协议,国际紧张对峙关系有所缓和。面对这一新的形势变化,中共对台政策开始作了一些新的调整。1955年5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上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这标志着中共对台政策的重大转变。周恩来指出:“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与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采取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1956年4月,毛泽东提出了“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政策。同年6月28日,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进一步提出:“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并且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它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这种商谈。”还提出,台湾军政人员可以同大陆亲人通讯,如回来省亲会友,给予方便和协助;如派人来考察保证他们来去自由。1956年10月1日,毛泽东在接见法共代表团时说,国民党“现在霸占着台湾,我们又提出合作,合作了两次,为什么不可能合作第三次!”①
但是,在当时国共两党严重敌对的形势下,中共的和平倡议没有得到国民党的积极回应。相反,国民党叫嚣反攻大陆,并向金门、马祖增调大量部队,而美国也在幕后加紧活动,有意压国民党接受其“划峡而治”的阴谋。在此情况下,中共于1958年8月命令福建前线部队“万炮齐发”,第二次炮轰金门,一是打击美蒋的嚣张气焰;二是以炮火与台澎金马保持联系,粉碎美国分裂中国的阴谋。在此同时,中共继续就和平解放台湾问题进行了努力。1958年10月6日,中共国防部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再次建议同台湾“举行会谈,实行和平解决。”25日,中共国防部发表《再告台湾同胞书》,指出:“中国人的事只能由我们中国人自己解决,一时难于解决,可从长商议。”“我们两党间的事情很好办。”1959年9月17日,即在建国十周年前夕,国家主席刘少奇发布特赦令,首次对“确有改恶从善”的国民党战犯实行特赦。1965年7月,毛泽东会见李宗仁时指出,“跑到海外的,凡是愿意回来,我们都欢迎。”9月28日,陈毅在北京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进一步阐明说:“新中国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几个党派合作的局面,欢迎李宗仁先生参加这个合作,也欢迎蒋介石、蒋经国能像李宗仁一样参加这个合作,欢迎台湾的任何人任何集团回到祖国的怀抱,参加这个合作”,并指出“国共合作的可能性在扩大。”②
3、1966年5月至1978年12月为继续维持军事对峙局面,集中开展外交斗争的阶段。其间,中共由于受到“左”的路线干扰,其对台政策,不仅没有新的发展,而且明显转向强硬。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又回到“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口号上,双方军事对峙更趋紧张。但是,在此期间,中共外交上相当活跃,并取得了很大成功。1971年10月,联合国驱逐了台湾当局在其机构中窃据的席位,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次年2月,中美发表《上海公报》,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9月,中日恢复邦交。从此,台湾在外交上开始了大溃退。1978年12月16日,中美宣布正式建交。这一期间,与台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仅剩下23个,同期,与中共建交的国家增至116个。③
上述情况说明:第一,从建国到“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多年中,中共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方针政策,经历了从武力解决,到以武力解决为主,但不放弃和平争取的演变;同时,有关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第二、为了祖国统一和强盛这个大局,从1955年后,中共提出了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并逐步将这个方针确定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方针。第三、“文化大革命”前解决台湾问题的方式实际上沿用的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方式。
(二)“和平统一”时期(1979年至今)
在这个时期内,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具体地讲就是:通过国共和平谈判,实现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国家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你不吃掉我,我也不吃掉你”,实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十几年来,这一方针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
1、1979年1月至1981年8月为“确立阶段”。1978年12月,中共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经过拨乱反正,排除“左”的干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基本路线,从而也为对台方针政策的根本转变奠定了基础。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开始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新时期。这个历史性的文告提出,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将“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并希望两岸尽快实现通邮、通航、通商。同年1月20日,邓小平访美时,在向美国国会议员解释中共对台湾问题的立场时,正式提出“我们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④1981年8月26日,中共中央领导人在接见黄植诚时再次重申,“我们对台湾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不改变台湾人民的生活方式和台湾现行的制度,不降低台湾人民的生活水平”。⑤至此,中共实际上已经勾划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雏形。
2、1981年9月至1984年10月为“完善阶段”。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九条”,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其中谈到“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指出,中国收回香港主权后,香港仍将是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合适的制度要保持。这实际上就明确了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允许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并存。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和平统一的设想,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六条”。他说,“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所以我们建议两党举行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1984年2月12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首次正式公开地把这个“设想”概括为“一个中国,两种制度”,说:“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10月,邓小平进一步对此加以理论概括,并简称为“一国两制”。这样,“一国两制”不仅有了科学完整的表述,而且已具备充实的内容。
3、1984年11月至今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践及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阶段。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确立之后,在这一方针指引下,经过海峡两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两岸人员往来以及科技、文化、学术、体育等各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两岸经济相互促进,互补互利的局面正初步形成。据统计,近几年,两岸人员往来每年达100万人次。1994年,两岸间接贸易总额达163.3亿美元,两岸已互为第四大贸易伙伴。截至1994年9月,台胞在祖国大陆的投资项目达25849个,实际投入台资73.4亿美元,台资已居大陆吸收境外投资的第二位,两岸经贸交流在海峡两岸经济发展中已处于重要地位。早日实现“三通”不仅是广大台胞,特别是台湾工商业者的强烈呼声,而且成为台湾未来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两岸事务性商谈已取得进展,“汪辜会谈”标志着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但是,与此同时,台湾岛内分离倾向也有所发展,台独活动趋于猖獗。某些外国势力进一步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这些活动不仅阻碍着中国和平统一的进程而且威胁着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正是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江泽民总书记于1995年1月30日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进一步阐释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思想精髓,并针对现阶段两岸关系的实际情况,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了八条重要的,富有创意的主张。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八点主张是对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进一步落实,充分体现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维护主权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和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强烈愿望,必将把两岸关系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可见,建国以来,中共对台政策经历了从“解放台湾”方针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性变化。后者与前者的不同点在于:一是努力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岸统一问题,只是在台湾独立等特殊情况下才诉诸武力。这就是说,中共对台政策的基本立足点已从武力方式转移到和平方式,主要通过与台湾执政党和平谈判的途径来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二是尊重历史现状,长期保留台湾现存的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台湾成立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这就是说,中共对台政策的基本目标仍然是国家统一,但已从过去需要改变台湾社会经济制度,转变到在一国内两制长期并存的立场上了。含有这两个基本点重大转变的中共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是符合和平与发展的世界潮流的,既坚持了一个中国的根本立场,又从中国国情出发,照顾了各方的利益,因而受到了两岸人民和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推动着两岸关系朝着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的方向不断发展。
注释:
①《人民日报》1957年4月7日。
②张克山:《台湾问题大事记》,1988年6月版,第264页。
③《中国百科年鉴》1980年版,第271页。
④1979年2月1日《人民日报》。
⑤1981年8月2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