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如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论文_高岩

中职学校如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论文_高岩

天津市北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引言

法律意识不外乎指公民对于法律的认识以及对于相关知识的把握和运用程度,法律意识的高低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公民法律素养高低的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法律事件层出不穷,当然法律意识的淡薄是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成因。因此,在新的一个社会发展形势下,培养公民应该拥有的法律意识是培养公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同样重要的是,国家越来越强调中职教育对于教育整体的重要性。法律意识的教育是中职院校学生素质提升与品德提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现在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情况却十分令人担忧。近年来许多中职学生由于对法律缺乏深刻的认识了解,无法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便以身犯险,对自己的发展带来较为不良的影响。类似的事件屡次出现更是显示培育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一件十分急迫且必要的事情。给予中职学生适当的法律知识教育,可以从思想上、从根源上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帮助其避免未来的一些违法的思想以及行为;可以从最开始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完整的品德教育。对于学生来说,中职院校组织的系统的法律知识培养工作则帮助他们在价值观形成的时期除去不正确、危险的想法,树立正确的价值与观念,对事情有更正确的性质判断。

2.中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整体现状及成因探究

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是十分不容乐观的。首先,中职学生的很大一部分缺失了正确的对法律的信仰。近年来社会层出不穷的贪污腐败以及违法犯罪的事件使得这些学生对于金钱、权利有了错误的认识,也丧失了对于法律的基本尊重。他们不但不认识到犯罪群体的错误,甚至产生崇拜感、迷失自我、丧失是非观念,十分容易尝试违法活动,由小及大,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其次,虽然有些中职学生对于法律有些了解,但是法律知识了解地过于片面和浅薄。他们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可能学习相关的法律,然而并不深入和具体。涉及到其他方面的法律更是一窍不通,对于法律的不了解、不熟悉很容易导致中职学生犯下一些触及法律底线的行为,更不用提及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好公民了。对于拥有厌学倾向的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更是令人担忧。另外,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而且学习过程都很不持续。一般来说,中职学校强调对于专业知识技能的传授以及实际工作工程,本身对于一些理论课程不太重视。法律相关的课程一般会被学校列入所有专业都要学习的基础课程来设立,不但教师不太重视,学生也认为它与未来就业和发展没有太大的联系。经过调查容易发现,法律课程一般被中职院校开设于学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而且每周只有两个授课课时。法律体系是一个完整庞大的体系,为了给予学生完整的法律介绍,教师只能对于每个部分的重点点到为止,无法深入阐释说明。因此,学生难以吸收到法律课程的精髓,也并不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和关心法律知识。

经过一些学者的客观调查,不难发现许许多多高中学校与职业、专业学校在生源上的巨大差异,中职院校学生在知识上的相对不足、相对短缺是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因此,中职院校相比于一般的高中和大学可能会更容易出现触犯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他们的自身学习情况结合身心发展的特殊年龄段,便容易使得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可能使得他们去参与打架斗殴或者校园暴力等违法行为。对于社会上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学习和效仿是中职学生走入不良道路的重要动因,而许多中职院校周围的环境则是比较混乱的,偷窃、恐吓等行为的屡禁不止使得学生们走入违法道路的比例大大增加。另外,还有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便是中职院校学生的家庭教育环境。许多中职院校的学生父母都是工人,自身的教育水平和文学、法律素养并不是十分高,很难给孩子比较完善的家庭教育;另外在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是十分需要其家长、学校的老师以及社会环境的良好配合的,然而这三者之间通常很难形成一个很好的沟通和反馈的关系整体。许多家长也是由于对教育水平的不看重,放任学生,不加管理,这给学生的成长带来了消极作用,使得学生不注重接受的教育和知识,更不注意法律的一些基本常识。因而,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知识结构十分不完善,法律意识十分需要得到提高。

3.强化中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与方法

中职院校学生对于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很容易导致其误入歧途、甚至走入犯罪道路。缺乏法律意识的明显后果便是,当前的中职学生整体都只重视自身的发展和利益,希望以最少的牺牲得到最大的利益,罔顾自身的责任。这些都是由于学生错误的价值观导致。首先,中职学生所处的年龄是个敏感的年龄段,生理上的固有特点注定了这个时间段的教育需要更加地完整和全面,这是他们人格与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另外,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社会上确实存在一些不良的作风,从新闻、家长、同学等各个渠道会渐渐给中职学生带来消极不良的影响。贪污、腐败很难根治,这便可能给中职学生树立一个坏的示范作用,导致其怀有侥幸心理;执法效率低下,法律作用无法完全发挥,也可能造成学生丧失对于法律的信任和尊敬。因此,强化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从现在做起。中职院校的学生不仅仅是一名学生,更是这个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因此必须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素养、整体素养,以此加强建设文明社会的进程。学习更多的、应该学习的法律知识不仅仅可以帮助建设更加文明的社会,更有助于自身的健康全面发展,有助于自己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应得的利益和权益。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一部分,也是未来建设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的必备条件。

第一,中职院校不仅应当设立法制教育的课程,还应保证课程执行环节的效果。法律教育的课程绝不应仅仅是走马观花,学校应当适当分配更多的课时,保证课程时长能够允许教师对于当前我国的法律知识进行基本而且全面的介绍。另外,对于课程教师的选拔也应当专业化,挑选更有资格的老师才能保证法律知识传授环节的效果。课程应当以一定的形式来督促学生学习、测试学生对于法律常识的掌握程度。最后,结合中职学生的年龄特点,授课教师应当探索出更加适合这个年龄学生的心里特点、更多样和有趣的授课方式来开展课程。这样,法律知识的传授才能够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中职院校应当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以及本校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来改革本校的法律相关的课堂教学工作。在课程的设置上,更科学有效地开展课程不仅为教师省去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支出,更能够满足提升中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急切需求。

第二,中职院校应当联系周围的有关社会组织,社会也应当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负起责任,以更多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法律常识。学校学习只是中职学生接受知识、形成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更多时候学生往往受到所处社会角落的影响。相关组织应当尽可能净化学校周围的社会环境以及闲散人员,从外部尽可能地减少不良人员和事件对中职学生的影响。因此,中职院校应当取得与校外组织的有效沟通与合作,整体为中职学生营造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良好环境。

第三,中职院校应当寻找合适的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互相配合来给予学生更好的法律及其他教育。正如在上面文章中所提到的,家长可以为学生的全面素养的形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与学习氛围,学校的教育与家长的教育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塑造学生。经过一些学者的实践和调查,他们发现学校进行的法律知识的教育、道德品德知识的传授往往在短期内有一定效果,但是很快会被遗忘,尤其是在学生毕业之后。如果学生的父母对于学校进行的法律教育予以配合、巩固,那么这样传授的法律知识可能对学生产生更大的影响;如果学生的父母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学校传授的法律知识,再加以社会违法事件、错误思想的频繁出现,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便会更快地消失,这与法制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针对这样的情况,中等职业院校应当寻找合适的方法来与学生的原生家庭形成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合力进行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很难通过学校单独的课程、几个学期的培训来获得的,中职院校可以通过与家长举办家长会、举办法律讲座等活动来与家长加强沟通,不但给予学生家长合适的法律、心理方面的指导,也让许生家长以正确地、与学校配合的方式来促进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把握。

4.总结

法律的素养不仅对于中职院校的学生,对于其他公民都是至关重要的,关系到一个社会乃至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性。中职院校学生数量的快速增长以及法律意识上的普遍缺失不仅不利于其自身的就业、未来发展,也对于未来社会的稳定性、行业的发展等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因此,文章中客观地总结了当前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的普遍情况,尽可能全面地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原因,并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些建议。

目前中职学校的学生年龄多分布于十三四岁至二十岁,这个年龄段正式青少年成长与观念形成的关键年龄段。这个年龄的中职学生如若不被及时地、正确地加以引导,便可能在某些错误事物的引导下错误地判断和鉴别事物的性质,产生不必要、不正确的情绪与思想,最终可能突破法律的限制。由于这些原因,中职学校应当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职能,从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一个切入点,以尽可能完整、有趣的方式将必要的法律知识呈献给中职学生,帮助他们成为一个品格完整的人。本文在文中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比如开设有趣的法律课程、情景教学等来帮助中职院校更好地培育中职学生,从各个方面塑造学生的优良品行。

参考文献:

[1] 仲晓芳,《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及方法》,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

[2] 黄淑丽,《中职生法律意识调查分析》,职业教育,2013年;

论文作者:高岩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教工》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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