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美关系中的人权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美关系论文,人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美国人权外交由来已久,但在中美关系中推行人权外交,却始于70年代末卡特时期。此后,历届美国政府在处理中美关系时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人权外交,并呈现出不同特点。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主要在人权理论和人权实践两个方面。美国对华人权外交的实质是以人权为武器,推行美国的理想、价值观,维护美国国家利益,西化和遏制中国。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将会长期存在,但美国的手法会不断变化调整。
关键词 中美关系 人权问题 分歧 实质
分类号 D082
人权外交是美国政府的一项长期国策。它是指美国政府在处理对外关系中,以维护人权为借口,运用政治、经济、军事等手段,强制推行美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价值观念的一项重要政策。美国人权外交的渊源最早可追溯到本世纪初美国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理想主义人权外交,但将人权问题导入中美关系,却始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卡特时期。此后,历届美国政府在处理中美关系中都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运用了人权外交。本文旨在对中美关系中人权问题的演变过程,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与斗争、中美人权问题的实质及发展趋势作一分析。
一、中美关系中人权问题的由来与演变
中美关系中人权问题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
1.卡特——里根执政时期:中美关系中人权问题产生并逐渐发展时期(1979—1988年)。
美国在中美关系中第一次正面提出人权问题始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此之前,尽管美国不断诬称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实行“极权主义”统治,并提出过“用和平的方法使中国得到自由的精神”,“用行为和榜样来支持大陆中国人的思想和心灵”。〔1〕但当时中美交恶, 两国之间无正常外交关系,因此尚谈不上人权问题争端。
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当时卡特政府极力推行“人权外交”,把它称作是“美国对外政策的灵魂”,鼓吹要“建立一个真正人道的,正义和和平的世界”。但鉴于中美两国共同面临苏联的威胁,美国需要联合中国共同对抗苏联的战略利益,美国很少公开就人权问题同中国正面对抗。 其间, 在人权问题上, 也发生过一些事端:一是1979年邓小平副总理访美时,卡特总统提出要中国放宽移民限制,解除新闻封锁和旅行限制,不再监视外国留学生,被邓小平顶了回去。二是北京“民主墙事件”后,美国国务院人权局在1980年第一次发表关于中国的人权报告,三是在中美建交后三个月,卡特签署《与台湾关系法》。其中载有:本法中任何条款都不应违背美国对人权的关心。维护并促进全体台湾人民的人权是美国的目标。这是美国国会和政府首次把人权问题运用于中美关系并干涉中国内政。
但总的看,这时期美国人权外交的矛头还没有指向中国,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上也是各谈各的观点,并不企图强求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
1981年里根当政后,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的干预和压力逐渐加强。1983年发生胡娜事件,里根政府准许给其政治庇护。我国政府作出包括停止10项文化交流在内的强烈反应。1984年美国18名众议员写信给我国家主席,对“中国严重违反人权表示关切”。从1985年起,美国国会与议员开始对中国人口政策和西藏问题进行指责。与此同时,美国还加强了对中国社会文化的影响,支持中国的自由化思潮。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冲突逐渐公开化。
但里根时期,出于借助中国对抗苏联的地缘政治利益需要,在处理对华人权问题上基本采取了较为谨慎、隐蔽的做法,两国间的人权争端主要通过外交途径交涉,尽可能不影响两国正常往来。
2.布什——克林顿执政前期:美国人权外交矛头对准中国,中美之间人权冲突加剧时期(1989—1994.5)。
1989年在两极格局崩溃的冲击波影响下,布什总统把人权问题全面导入中美关系,使两国关系中的人权因素愈来愈突出。
1989年2月,布什上台后不久即访问中国, 在与我国领导人会晤中提出人权问题,想使美国的人权外交在中国有所突破,遭我方拒绝。在布什告别宴会上,美方又有意邀请方励之等人参加,使中美之间在人权问题上的冲突进一步公开化。
1989年“六·四”之后,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的攻击升级。它不仅公开谴责中国“平暴”是武力镇压,侵犯人权,而且带头制裁中国。布什总统在6月5日和6月20日两次提出制裁中国的6项措施,美国国会两院也于6月29日和7月14日分别通过对中国制裁的法案。美国国会还不断提出将人权问题与对华最惠国地位相联系,并抓住政治犯、劳改产品出口、宗教自由、强迫堕胎等问题大做文章,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干涉了中国内政,恶化了中美关系的气氛。
布什时期,美国对华人权外交的特点是:
第一,人权外交的重点发生转移,从拉美苏东调至中国,在对华关系上突出了人权因素。
第二,人权实施战略既注意现实又顾及长远。其现实目标,是促使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改变态度,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作出让步;长远目标是促进中国政治体制改变。
第三,人权外交与经济和贸易相联系。“六四”之后,美国对中国实施了多项经济制裁,并停止同中国的经贸往来。
第四,具体作法上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对中国保持压力,坚持制裁,同时,又不愿中断两国关系。对华人权外交总是留有余地,作出让步姿态。
克林顿在竞选总统时,曾强烈抨击布什的对华政策近于软弱,并攻击中国是“萨达姆式的暴君统治国”。克林顿上台初期,在处理对华关系时,确实比布什更加突出“人权问题”。1993年5月28日, 克林顿发布《总统行政命令》,宣布延长对中国最惠国待遇一年,同时开列7 项人权条件,明确规定下一年延长与否,直接取决于中国是否在改进人权状况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这个行政命令是美国政府首次把人权问题与最惠国待遇挂钩,开创了以一国行政首脑发布命令的形式干涉别国内政的先例。对此,中国政府发表严正抗议,谴责美国政府这一做法违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和两国贸易关税协定原则,是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其结果只能严重损害中美关系和经贸合作,最终损害美国的重大利益。
克林顿总统5·28行政命令后,中美关系仍波澜起伏。 先有美国国会以中国在人权方面未有取得重大进展为由, 通过决议反对中国申办2000年奥运会,后有所谓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售”M—11 导弹技术事件,继而又有所谓“银河号”“运载”制造化学武器原料输往伊朗事件等,中美关系急剧下滑。
3.克林顿执政中期以来,美国对华人权政策开始调整,美国提出新人权战略时期(1994.5—至今)。
克林顿总统强硬的对华人权政策实践中不仅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反而产生许多反作用。以最惠国待遇为条件对中国施压促变,中国不但没有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反而社会更加稳定,经济迅速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坚定。 这一政策在美国国内也招致许多严重批评。 1994年5月初,美国商业和企业界800多家大公司联名致函克林顿,要求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并将其与人权问题脱钩。克林顿政府内部在对华人权政策上也产生重大分歧,越来越多的人指责国务院推行的对华政策过于集中于人权而忽略了美国战略和经济等方面的利益。至此,克林顿认识到,用人权问题来决定整个中美关系不符合美国国家利益。克林顿承认,把人权同最惠国待遇问题联系的政策“已经无用”,它已“把我们带到了尽头”。〔2〕必须采取不同的做法, 寻求新的途径来同中国打交道。
1994年5月26日,克林顿总统终于做出延长中国最惠国贸易地位, 并把人权问题与最惠国待遇脱钩的决定。此决定标志着美国对华人权政策的重大调整。这一调整表明:第一,克林顿已把人权从美中关系的“中心”位置降到“重要”地位。克林顿对华政策中开始突出现实主义的务实精神。
第二,美国在对华人权外交方面将转向采取更灵活的手段,即灵活决定是否将人权与中国最惠国问题相联系,灵活决定是否将人权与其他问题相联系。
第三,把对华人权置于“全面接触”的战略框架内。美国今后将更多的通过同中国广泛接触,特别是着重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来促进人权。
在宣布“脱钩”决定的同时,克林顿又提出了一项新的对华人权战略。这个新战略的具体内容有:第一,要求美国企业界同政府一道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第二,使改善中国人权状况的努力多边化,把中国人权问题列入国际论坛议程;第三,增设对华国际广播,包括自由亚洲电台、美国之音对华电视报道;第四,支持中国的各种非政府人权组织等。
克林顿对华人权新战略的提出表明,虽然他不再将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与人权挂钩,今后人权问题也不再居于中美关系的中心地位,但他决不会放弃对中国的人权外交,他将在更广泛的基础上推行对华人权战略。
二、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与斗争
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与斗争主要在两个方面展开:人权理论即人权观与人权实践即人权的具体实施。
(一)人权观方面的分歧
如何看待和理解人权,是中美在人权问题上分歧的起点,在这方面,中美之间有着严重的甚至是根本的分歧。
1.关于人权的基本涵义
美国强调,人权主要是指个人人权,不包括集体人权。美国的人权报告就载有:人权是这个星球上男女老少一切人生下来就有的普遍权利,个人权利不可剥夺是美国立国的基础。
我们认为,人权不仅指个人人权,而且指集体人权。集体人权指人民自决权,人民自由处置自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以及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发展权。在这个意义上讲,人民集体权利是个人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其次是美国强调人权就是政治权利,他们只承认《美国宪法》和《人权法案》所列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如个人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权、隐私权、辩护权、住宅不受侵犯权等,而不承认经济权利。
我们认为,经济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互相依赖、互相支持的,充分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保障是实现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物质条件。特别是象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还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解决和保障11亿多人口的吃穿住用需要是实现人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和前提。因此,我们特别强调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关于人权与主权的关系
美国为了给其“人权外交”寻找理论根据,极力宣扬“人权无国界”、“人权高于主权”、“国际人权保护论”等。他们叫喊:美国所要维护的是世界各地或所有地方的人权。不管世界什么地方,也不管是哪一个国家发生的什么事情,只要美国认为是人权问题,它都要给予关注或保卫。
我们认为,人权本质上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上,主权高于人权。这是由于,人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的权利都是由主权国家根据本国的具体国情,通过立法来规定并保障其实现的。没有国家主权,人权只能是一句空话,联合国1981年通过的《不容许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曾明确宣布,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理由干涉或干预其他国家的内政与外交。宣言还特别提出:“各国有义务避免利用和歪曲人权问题,以此作为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或在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内部或彼此之间制造猜疑和混乱的手段。”〔3〕
同时,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国际人权保护。国际人权保护应当针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行为,而对纯属一国内政管辖的问题,则不适用国际人权保护。
3.关于人权的共同标准
美国认为,当今世界必须实行统一的人权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以美国的人权观、价值观为准绳,以他们处理人权问题的做法为模式。谁若不按他们的模式去做,就被说成是违反人权。
我们认为,当今国际社会如果说有共同人权标准的话,是指国际约法中的某些现定,但那是极其有限的,并不存在各国都承认的广泛的共同人权标准。这是由于“各国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状况有巨大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往往不一致,对人权的实施各有不同。”〔4〕只要世界上还存在着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 就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人权标准。任何人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标准或把自己国内法规定的标准奉为世界各国都必须遵守的共同标准,是根本违背国际法原则的,也是不能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
美国人尽管在世界各地极力推行统一的人权标准,但他自己却奉行双重标准,即对本国一种标准,对别国另一种标准,对盟国一种标准,对不同制度的国家又一种标准。美国至今仍未参加联合国两个重要人权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和《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其国内种族歧视闻名,警察对黑人滥施酷刑,因枪杀伤亡数居全球之冠。这些用共同人权标准如何解释呢?
(二)在人权具体实施方面的分歧
1.所谓“政治犯”问题
美国政府十分关心我国“政治犯”问题,他们认为,近年来中国抓了大批政治犯。他们把政治犯与反革命罪等同,认为反对革命不能构成犯罪,抓政治犯是违反公认国际人权准则。他们不断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我全部释放“政治犯”。
我们认为,中国并没有什么政治犯。在中国,仅有思想而没有触犯刑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在中国,反革命罪在刑法中有明确含义。主要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包括投敌、叛乱、劫狱、间谍、爆炸、放火、投毒等。也包括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组织反革命集团、从事反革命煽动等。在任何国家,对于这些行为都是要惩罚的。而美国政府却以此攻击中国侵犯人权,要中国释放这些罪犯,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
2.司法制度问题
近年来,美国政府每年都要在其人权报告中根据道听途说的或故意编造的材料攻击中国的司法制度,攻击中国拒绝进行公正审判,任意逮捕拘留,没有辩护制度,律师不起作用,虐待犯人,滥施酷刑等。
众所周知,中国的审判制度包括诉讼主体和诉讼权利平等制度、合议和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辩护和上诉制度、死刑复核和两审终审制度及审判监督制度等,都是非常民主的、公正的,保证了审判工作的公正进行,也有助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护人权。
中国的律师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完善,现有五万多名律师,4200多个律师事务所。近十几年来,全国律师办理刑事辩护案200万件, 非诉讼代理案80多万件,解答法律咨询1.3亿人次。 中国律师在维护法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至于攻击中国监狱滥施酷刑、虐待犯人,则多是造谣污蔑。我国监狱不仅是关押犯人的场所,而且是改造和教育罪犯的学校。1994年我国监狱在押犯死亡率仅有3.41‰,非正常死亡率只有0.59‰,罪犯改好率在90%以上,中国监狱还办有犯人特殊学校,10年来累计141 万人次的犯人在监狱取得各级文化程度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116 万人次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证书。〔5〕正因为对罪犯的成功改造, 中国重新犯罪率只有6—8%。美国的重新犯罪率却在40%以上。此外美国监狱犯人在押率、押犯死亡率也高于中国。
3.西藏问题
西藏问题本不属于人权问题,而是分裂与反分裂的问题。80年代以来,西藏分裂主义集团在美国和少数西方国家支持下,挑起西藏人权问题。特别是1987年10月中国平息拉萨骚乱后,美国国会先后通过所谓“西藏问题”修政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西藏侵犯人权”修正案。此后,几乎每年美国都要在西藏问题上指责中国。
美国所谓的西藏人权问题主要包括:中国政府有计划地大规模向西藏移民;强迫藏族妇女绝育、堕胎,限制藏族人口;在文化、语言、宗教等方面对藏民进行种族歧视;藏族人的言论、集会自由受到限制等。
美国的上述指责不是故意捏造,就是有意攻击。事实上,1959年民主改革后,西藏人民不仅和全国人民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权利,还享有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自治权利。民主改革后,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文化和语言受到保护,藏传佛教受到尊重。现在西藏已有1400多所寺庙,3.4万多僧尼。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和改善, 西藏人口也大大增加,由1953年的100万增至1990年的219万,其中藏族占95%以上。〔6 〕西藏的计划生育是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只在藏族干部和职工中提倡的政策,对边远山乡和广大牧民从未限制过。至于“移民”之说,完全是子虚乌有。事实上,中央政府为了支援西藏,使西藏尽快摆脱贫困落后状态,动员内地省区抽调一些有文化和特殊技能的科技人员、医生、教师、干部,采用轮换方式,到西藏帮助工作,几年后仍回内地,所派人员数量与当地藏族居民相比是微不足道的,目前西藏汉族常住人口约7万多人,仅占3%。
4.宗教信仰问题
近年来美国国会和美国国务院不断在宗教问题上攻击中国。他们指责中国限制宗教自由,迫害教徒,不允许教徒与外国自由交往,不允许外国宗教组织到中国传教等。
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信仰问题的基本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做了明文规定。对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行为,中国刑法也有明确规定。目前,中国共有宗教社团二千多个,各宗教教职人员20多万,宗教院校47所,宗教活动场所6万8千处。国家对各种宗教组织及正当的宗教活动给予保证,没有人因宗教信仰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而遭到拘捕或迫害。但是,对于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则要依法惩处,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不能因为罪犯是某个宗教的教徒,就可以免于定罪。怎么能因此说是限制宗教信仰自由呢?
此外,中国政府历来支持国内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开展同外国宗教团体及宗教人士之间的友好往来。近年来,中国各宗教已与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关系,参加了世界宗教组织,多次派代表团出席国际宗教会议。
5.计划生育问题
多年来,美国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断进行攻击。早在1984年,美国参议院就指责中国强迫堕胎、绝育和杀死婴儿。1985年9月, 美国国会又通过谴责中国实行强迫性堕胎的决议。美国的人权报告也污蔑中国的计划生育是一项具有高度侵犯性的政策。
我们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决策。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人口的过量增长,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目前中国大陆人口已达12亿。尽管实行计划生育, 但由于人口基数大, 每年净增人口仍在1500万左右,而耕地面积却以年平均30万公顷速度递减。人均耕地为0.085公顷,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口过快增长, 也给人民就业、教育、住房、交通、医疗、福利造成很大困难。基于这种国情,中国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建立在群众自愿基础上的,依靠宣传、教育、说服的办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全民族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世界人口的稳定又作出了重要贡献。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执行主席萨拉斯曾高度赞扬中国取得的成就:中国在把人口方案同国家目标相结合方面为全世界提供了榜样。享有国际盛誉的美国康奈尔大学人口学教授斯蒂康致函《纽约时报》说:“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缓解了世界人口压力,全世界都应感激中国为减缓世界人口增长所作出的贡献。”〔7〕这说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成功的。
三、中美“人权问题”的实质及发展趋势
纵观中美关系中人权问题的演变过程及双方的分歧和斗争,不难看出,尽管在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下,美国对华人权外交采取了不同形式,但它从来没有放松利用人权攻击中国。尽管美国政治家口口声声表示,他们关心中国人权问题是为了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但透过这些美妙言辞背后,不难看出其对华人权外交的实质。
第一,以人权为武器,推行美国的理想和价值观原则
美国是一个有着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传统的国家。一种本质源于基督教信仰与资产阶级民主、自由、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美国理想主义所体现的美国价值观念、道德准则,至今仍然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前进动力。200多年来,美国对外追求的,不单纯是领土扩张和霸权地位, 同时还要在全世界实现美国的理想、价值观原则。这一实质在里根1988年1月20 日向美国国会提出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里反映得十分清楚。里根在报告中强调:“国家安全战略必须从作为一个国家所珍视的价值观念出发。去年纪念美国宪法诞生200周年时, 我们正是抱着再次献身的意识来纪念这些价值观念的——包括人类尊严、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幸福、和平与繁荣等。这些价值观念引导我们去谋求建立一种拥有自决、民主体制、经济发展和人权的国际秩序。”〔8〕
自70年代末中美关系缓和以来,美国就不断以其理想原则、价值观念作为国际关系的准则要求中国服从。他们以美国的人权、民主、自由标准攻击中国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攻击中国对“六·四”的处理,其目的都是为了向中国推行它的价值观。
第二,以人权为武器,推行美国式民主制度,促进中国和平演变
战后以来,美国虽然广泛推行人权外交,但其矛头主要对准社会主义国家。布热津斯基曾毫不隐讳地讲:倡导尊重人权影响巨大,意义深远,可加速共产主义衰亡的进程”。里根政府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艾布拉姆斯也说,东西方的斗争与人权有极大的关系,在我们看来,阻止共产党集团夺取任何国家,便是人权事业的真正胜利,〔9 〕而近年来对中国加紧实施人权外交的目的,美国政要们有不少表白。布什总统1991年5月27 日在耶鲁大学毕业典礼上讲:我们将继续促进我们的利益和理想,实现比较广泛的民主化,争取在中国尊重人权。如果我们奉行一项力求同中国人民来往并促进对我们有利的商业关系的政策,我们可以帮助创造一种民主改革的气候。民主思想使每一个大陆的国家得到改造,中国必然也会发生变化。”〔10〕克里斯托弗更明确地讲:美国谋求促进中国出现从共产主义到民主制的广泛的、和平的演变办法是鼓励那个伟大的、非常重要的国家实现经济和政治自由化的势力。”
不难看出,美国关心中国的人权问题,决不是为了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其真正目的是以人权问题为突破口,迫使中国接受美国式的民主制度,使中国和平演变。
第三,维护美国国家利益,遏制中国强大
战后以来,美国始终奉行着一种实质是称霸世界的全球主义外交战略。这一战略的核心就是国家利益,不管历届政府的全球主义战略在理论和实践上如何演变,美国的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永远不变。正如摩根索所言:“坚持有利于美国安全的国家利益,这是始终不变的根本原则”。
为了实现美国的全球战略和国家利益,美国在不同时期交替使用了军事、政治、经济科技及人权的手段。进入7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实力地位的衰落及外交道义影响的下降,美国强化了人权手段的作用。正如布热津斯基所说:“人权运动可以使美国摆脱越战后处于守势的地位,开始采取进攻姿态,可以促进美国的全球利益”。〔11〕
当前,中美之间的人权斗争,实质上也是一种国家利益的竞争。在当今国际政治格局中,中美两国是具有特殊地位的国家。美国是世界综合国力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大国,而中国虽然综合国力较弱,但是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美国政要十分清楚,中国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将来肯定要扮演世界领导的角色。而且随着中国越来越强大,在世界上的影响与日俱增。“中国的政策、态度及行动将影响美国的多种利益。不仅影响到它在经济和商业事务方面的利益,而且影响到它在政治、安全、核不扩散和人权方面的利益”。〔12〕因此他们提出“应设法遏制中国的潜在威胁”。他们抓住人权这个在当代为全世界所共同关注并且具有强大诱惑力的问题,大力开展人权外交,试图达到经济或军事手段所不能达到的目的。
未来中美关系中人权问题发展趋势如何?依笔者之见,将会呈现出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将会长期存在,摩擦与斗争将会经常进行,并会更加复杂,这是因为:
第一,中美之间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是根本性的,它深受不同社会制度、政治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影响。
第二,随着中国的日益强大,美国越来越把中国看成是它在世界和亚太地区维持强权政治的主要障碍,因此,必须要对中国实行遏制,人权是它的拿手武器。
第三,美国国内保守主义势力基础深厚、力量强大,不会停止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发难。
第四,克林顿的“五·二六”决定并不意味着美国放弃对华人权外交,只是策略和手法的改变。今后,美国将会继续在人权问题上挑起争端,并将人权问题与西藏问题、台湾问题、香港问题等联系起来,它还将通过联合国和其它国际组织向我施加压力,使人权问题更加复杂。
另一方面,国际关系重心的转移,中美两国利益的共同需要及两国现实政治的发展,又使得中美之间的人权问题不会短期恶性发展,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的施压将是有限的,不会导致中美关系的破裂。
第一,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重心发生转移,经济因素在国家关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权外交像军事干涉一样,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抵制,美国人权外交的攻势将会受到遏制。
第二,中美两国在众多领域有着共同利益,这是双方关系的基础。对于美国来说,急需中国在亚太地区安全和全球稳定方面的合作。在经贸方面,中国的经济潜力和巨大市场对美国也极为重要。同时,中国的改革开放也需要同美国开展经济合作和亚太安全方面的合作。
第三,美国政府鉴于以往对华人权外交的失败,已调整为全面接触战略,即“进行更多的接触,更多的贸易,更多的国际合作”。这将有助于抑制人权冲突。
第四,中国在改革开放中政治稳定,民族凝聚力和经济竞争力增强,在中美外交中的份量将会增大。同时中国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改善人权状况,强调在主权与平等基础上加强国际人权合作,都将有利于缓和人权冲突,促进中美关系正常发展。
注释:
〔1〕《杜勒斯言论选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471 —472页
〔2〕美《洛杉矶时报》1994年5月31日克林顿文
〔3〕董云虎编:《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第950页
〔4〕引自《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
〔5〕见《人民日报》1995年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文章:《批驳美国人人权报告》
〔6〕孙纪成著《人权初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215页
〔7〕〔10〕〔12〕《国际信息资料》1987年第6期、1991年第8 期,1995年第8期
〔8〕引自赖彭城等著《国际人权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120—121页
〔9〕《美国研究》1991年第4期第46页
〔11〕劳伦斯·肖著《卡特总统与美国政坛内幕——80年代的权力和政治》时事出版社,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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